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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熱愛生命》有感

讀後感1.98W

品味完一本名著後,你有什麼總結呢?不妨坐下來好好寫寫讀後感吧。怎樣寫讀後感才能避免寫成“流水賬”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讀《熱愛生命》有感,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讀《熱愛生命》有感

讀《熱愛生命》有感1

“熱愛生命”講的是一個由理智支配生命延續的故事:人生活著並經歷著痛苦,痛苦往往不可預知地奪取人的生命。如果比飢不擇食、寒不擇衣、慌不擇路的境遇還要悽慘百倍,這個人會命運如何呢?“熱愛生命”裡他的靈魂與身體雖然在共同前進或者說共同爬行,但卻是分離的,只憑一根遊絲連結在一起。他的身體極度虛弱,但已經不會感到任何疼痛了,也不覺得飢餓。一想到食物,他反而會覺得噁心,現在所做的一切完全是由理智支配的。事實上,感覺和熱情早已離他而去,他已經不會再感到任何痛苦,胃和神經都已經昏睡過去了。然而,體內的生命力在驅使他前進——雖然已經筋疲力盡,但是生命仍不願離去。最終,他的的確確活了下來。

“投宿”這個故事中,醫生肯定地說道,“一旦暴露於野外,一個人便會大口喘氣,這樣他就將冰霜吸進了肺裡。他的肺會因此而變得冰冷,邊緣組織會被凍傷。壞死的組織結痂脫落,他便會頻頻乾咳,來年夏天就會死於肺炎,而他自己還對此感到莫名其妙。”這個故事不但讓讀者體味生命的意義,還學得了醫學常識。

“意外”這個故事中有這麼一句話——有那麼一部分人適於生存,可以擺脫原有習慣的束縛,不斷地對自己的生活加以調整。正如孫中山先生所說,“世界浩浩蕩蕩,順之則昌,逆之則亡。”只有不斷創新,勇於創新的人才能適應社會,才能帶領社會不斷髮展。

在舍與得之中,生命追尋的不僅僅是安享,更是共同擔當的'歷程。人們總是在不斷地做事情,也總是在不停地選擇著,無論他所做的行為影響如何,這都是一個舍與得的過程。“義犬沃爾夫”在舍與得之中依然選擇了它的老主人,一個會讓它有“幹不完的活兒,還有飢餓,還有霜凍,以及其他各種各樣不幸的事——”的克朗代克人。

“幻日追蹤”這個故事裡夕特卡·查理為了每月掙七百五十美元,陪著主人走在歷盡艱辛的旅程中。有一天,他突然得到了一個大智慧,一種強光把一切照得亮堂堂的,我一下子把一切都看清楚了,明白了一個人活著不是為了錢,而是為了得到一種幸福,這種幸福沒有人可以給予、沒有人可以拿來買賣,這種幸福超過世上所有金錢的價值。

“一塊牛排” 故事中的湯姆·金現在是個老傢伙了,他感到這個世界對老傢伙一點兒也不友善。他現在除了下點兒苦力外,什麼也不會,而他的塌鼻樑和腫耳朵使得他連找這種苦力活兒也相當困難。自己當初要是學了一門手藝該多好啊!從長遠來看,有一門手藝在身是會好一些的。從沒有人這樣建議過他,然而他也明白,即便有人這樣向他建議,從內心深處他也不願意聽從的。

湯姆·金回想起年輕的時候,“那時日子可真好過:大把大把的鈔票——劇烈而又光榮的拳賽——休賽的時候就四處遊蕩——還有一大群阿諛之徒跟在身後。人們都喜歡拍他的肩膀,和他握手,……那時的時光可真是爽啊!”現實中,多數人又何嘗不像湯姆·金一樣,正如顏真卿的古詩《勸學》裡所講——“黑髮不知勤學早,白首方悔讀書遲。”

“為趕路者乾杯”的故事中的是這樣描述那個警察的:可他那個種族的人生性堅毅、倔強,除非在路上累得垮下來,他肯定會按照預先設定的速度前進,不會停下的。“強者的力量”故事中這樣描述團結就是力量——可住在陸脊那邊‘大山谷’的那些‘吃肉的’卻很抱團兒,他們一同打獵,一同捕魚,一同戰鬥。那十個“吃肉的”,每個人都有十個人的力量,因為他們把大家的力量積聚在了一起,十個人打起仗來一條心。我們這邊有三十戶人家,六十個男人,可我們卻只有一個人的力量,因為每人都是在獨自戰鬥。

“生命法則”故事告訴我們:我就像是去年的一片殘葉,只是輕輕地掛在枝幹上,只消第一縷微風,便會飄然而落。樹木生長、嫩柳吐翠發芽、黃葉飄落——這一過程已道盡了生命的整個歷程。

讀《熱愛生命》有感2

在我們日常生活中,隨處都能見到書。書,它可以豐富我們的知識;書,它能陶冶人的情操;書,它給人帶來了無窮無盡的快樂……書像一盞永不熄滅的明燈,在遠處召喚你,牽引你,讓你在知識的海洋裡隨心所欲地暢遊,讓你在智慧的天空中盡情地歡笑,叫你去品味真正的人生……

然而,在這被書包圍的大千世界裡,我就是一個快樂的讀書人,我常常會對引人入勝的書籍愛不釋卷,以致廢寢忘食……曾記得,我看了一本來自於朋友的.《熱愛生命》,厚厚的一本書,圖文並茂,非常吸引人。我好奇地翻了一下,一發不可收拾,從第一頁到最後一頁,一行又一行,一頁接一頁,越看越想看,看了上面,就急於想知道下面發生的故事,有時甚至看到深夜才停止。睡夢中,我還在為“小雪虎”(故事中的主人公)擔心,生怕它出什麼意外。“不要啊!”我驚叫起來,滿頭大汗地從睡夢中醒來,我夢見了“雪虎”被大山貓吃了,媽媽聽到叫聲,走進書房,開啟電燈,問了究竟,說:“你看書也太痴迷了吧!快睡吧!”我是真的被書裡的故事吸引住了,同齡人中,有許多人都是為讀書而讀書,完全沒有把自己融入書中,更談不上與書同呼吸了,此時的讀書人,能像我一樣體會到讀書的快樂嗎?

一個懂得生活的人,一個懂得享受的人,都盡情地與書——-這樣一位朋友“交談”。其實,讀一本好書是一種享受,它往往比哪些神話、傳奇更富有腳踏實地的感覺。讓我們與書為伴,為生活增添一份溫暖陽光,渡過快樂一生。

讀《熱愛生命》有感3

可以說,《熱愛生命》描述的是一個淘金者的故事。主人公獨行於茫茫曠野上,他的同伴離他遠去了,他陷入了困頓中。他該何去何從?

那時,他擁有的東西不多。一個疲憊不堪的身軀,不知道還能撐多久;一個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貴重的東西——黃金,此時於他無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東西,這是個太大的累贅;一支獵打動物的槍,這是他防身的武器,卻找不出一根子彈;還有那豐富的幻想力,他曾設想比爾會在前方等著他並與他一起南下,結果比爾早死於狼口。飢餓的他也曾設想美美地吃上一頓鹿肉,卻可望不可及。嚴峻的事實使他更感飢餓。豐富的幻想力在嚴酷的現實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創;他唯一可以感愛到的實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溫暖那顆失落無助的心,並給他以前行的些許勇氣,所以他視如珍寶般地小心包裹。文中有一個細節,他將那67根火柴數了4、5次仍意猶未盡地想再數數,這有點卑瑣的舉動也許看起來會很可笑,可是火,對於處在那樣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裡,是多麼重要的工具和能源。他珍惜火柴,因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時,威脅他生命的因素很多。首先是孤獨,孤獨意味著無助。無助地行走在危機四伏的曠野中,孤獨一次又一次企圖吞噬這個單薄的生命。其次是飢餓,飢餓是無法用言語形容的,他只能靠槳果之類充飢度日,而這些東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飢餓的死亡線上掙扎著,以致在獲救後,他歇斯底里地囤積食物的行為也能讓人感受到當初的飢餓是怎樣脅迫著他的生命。最後是狼群的威脅;狼群在他周圍頻頻出現,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時那撕咬的血腥。當他面對同伴的屍骨時,那種感覺就更深切了,因為那昭示了他的命運。他與那頭病狼之間存在一種競爭關係,他們為生存權利而戰,誰倒下來就意味著對方的勝利。環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個茹毛飲血的原始時代,因為適者生存。

文中沒有言說的是對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動證實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無所不能。因為有信念,即使過著風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堅持著;因為有信念,取捨就有了原則。再耀眼的黃金的光輝此時也顯得暗淡了。因為有信念,無懼路途的艱險,無畏敵手的凶猛。

《熱愛生命》製造了一個絕境,在這樣的絕境中主人公通過自己的行動,在他尋找求生之路的過程中,我們也抽絲剝繭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不是對財富的'迷戀,不是對飛黃騰達的嚮往,僅僅是為了活著。是的,就是為了活著,雖然聽起來是那麼簡單,但它卻是一直支撐著主人公的支柱,對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嚇退一隻熊並在最後咬死了病狼。讀到這裡,我突然想到我們常常也會為平庸中的一點升遷或佔有而趾高氣揚吧,也會為貧窮時的一點不公或失去而氣急敗壞吧,難道這就是生命的意義或生活的全部?生活中越來越多的慾望只會讓人更加頭腦發熱,更加迷茫。對一些得失、榮辱,我們之所以有的時候無法看得開,恰恰在於我們把它們放到了放大鏡下面,於是它們成了我們眼中的一切。我們總會因為為什麼別人有而我沒有焦慮過,因為為什麼該我有而我沒有氣憤過,也許這些想法本身並沒有對錯,但在這一切都無法實現或在短時間內無法實現的時候,我們又何妨把它們統統放入生命的本意這個前提下,把它們和活著的幸福比較,把它們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較?可能這會讓我們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當然,我更欽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這樣無助的關頭依然能維持一個人的尊嚴——他沒有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屍骨。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嚴重威脅的時候,當飢餓在不斷榨乾他的生命的時候,他能有這樣的舉動實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這時去吮了同伴的骨頭,那麼這個故事便不會如此深刻地打動人心,甚至有些讓人厭惡。正是因為在這樣生死存亡的關頭,主人公所表現出的人性而不是野性,讓我感動於生命的偉大。

讀《熱愛生命》有感4

課堂上,王老師曾經給我們讀過一篇名為《熱愛生命》文章,老師聲情並茂的朗讀,讓我感觸頗多。

故事是這樣的:一個五年級的男孩,他很不聽話,讓父母和老師操碎了心。他花錢大手大腳的,把老師的話當做耳旁風。每次考試都名落孫山。五年級畢業的暑假,他和同學們出去玩的時候暈倒在地,送到醫院,被查出膽囊癌,醫生說做完手術最多也只能活一年了。在這年輕的生命僅剩的最後一年裡,他頓悟了。手術後他讀了一個月的書,剩下的十一個月,他走訪了所有親戚。在一場大雨後,他病發了,經醫院搶救無效而死亡。在父母收拾他遺物的時候,發現了一封遺書,上面寫著:我非常熱愛生命,非常感謝父母。

在病魔打擊他時才頓悟,認識到要熱愛生命,要是在他身體健康的.時候就懂得:“黑髮不知勤學早,白首方悔讀書遲。”這個道理的話,他的生命是不是就會更加精彩呢?

記得在我三年級的時候,我每天回家總嫌作業多,不願意完成,每到雙休日或長假總是把作業一拖再拖,放到最後做。一個星期六,我又嫌作業太多了,甩手扔開作業本,偷偷溜出家門去鄰居姐姐家玩。這個姐姐已經上國中了。剛走進姐姐家,我說道:“姐姐,今天天氣這麼好,就跟我出去玩吧!”姐姐趴在課桌上寫回家作業,頭也不抬地指了指在書桌左側的3本厚厚的書,又指了指在右側的2張大試卷,還有正在寫的抄書作業,說:“我還有很多作業呢!今天必須完成,我不想拖到明天。”一看姐姐的作業量遠遠的超過了我,相比下,姐姐的作業像一個大雪球,而我的作業像一粒小雪花。但她卻能踏踏實實地完成作業,而我卻總是怨天尤人。我紅著臉默默退出了姐姐的房間,輕輕地關上門。

讀了《熱愛生命》讓我感慨萬千,當我嫌作業多不願意寫的時候,當我體育鍛煉嫌累不想堅持的時候,當我練舞練得腰痠腿疼想放棄的時候,我都會想起文中的男孩,想起他是在生命的盡頭時才懂得珍惜生命,珍惜擁有的每一天!而我一定要把自己的每一天當作生命的最後一天一樣珍惜。

讀《熱愛生命》有感5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它的寶貴之處正在於此。生命既是脆弱的,也是堅強的;既是短暫的,也是永恆的。生命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種希望,值得我們用心審視與感悟。

讀了《熱愛生命》一文後,文中主人公的光輝形象深深地印在我的腦海中:“他已經不再感到痛苦了,他胃和神經都睡著了,但是內在的生命卻逼著他前進,他非常疲憊,然而他生命決不肯死,他才仍然要吃沼澤地上的漿果、喝熱水,一直提防著那隻病狼。”堅強的意志和鍥而不捨的精神,讓他垂危的生命火花重新閃爍起來了。

命運有時是非常殘酷的,只有永不言棄的.人才能戰勝厄運。例如,英國作家笛福寫的《魯賓遜漂流記》中,主人公魯賓遜因乘船遭遇暴風失事,漂流到荒島,沒有人居住,到處是亂石野草。魯賓遜孤獨無助,面臨的是嚴酷的生存問題。要在這樣惡劣的環境中生存下去,需要怎樣的意志和創造力啊!然而,魯賓遜憑著頑強的意志找到了水源。在有樹蔭的地方蓋起了住所來防範野獸,解決了生存的問題。同時,又把捕到的山羊畜養起來,解決了食物問題。憑著這份堅強,他在這個島上生活了20年,這說明人的生命意志是十分頑強的,只要不放棄,就有可能戰勝一切。

美國女作家海倫.凱勒由於一場高燒差點喪命,雖然倖免於難,卻留下了後遺症——她看不見,也聽不見。當時她僅19個月大。面對這樣的打擊,海倫並不輕易認輸,她開始用感官來了解這個世界,憑著頑強的精神她7歲時就發明了60多種手勢。後來,又以優異的成績考進了大學。創作了大量的文學作品,來鼓勵殘疾人群,她對生命的熱愛,積極、樂觀的生活態度使她被授予美國公民最高榮譽——總統自由勳章。

蜘蛛織網,歷經八次而最終成功,風吹破了,再結,雨淋壞了,再來……小小的生命竟有如此頑強的意志!看,爬山虎雖屢遭挫折仍然奮力攀登,頑強生存。熱愛生命,讓我們再次回味書中的經典:“他摔倒在哪裡,就在哪裡休息,一到垂危的生命火花重新閃爍起來的時候,就慢慢向前走。他已經不再像人那樣掙扎了,逼著他向前走的,是他的生命,因為他不願意死去。”

朋友們,當生命的意志如此頑強,你還會虛擲生命嗎?讓我們熱愛生命,善待生命,共同點亮永不熄滅的生命火花!

讀《熱愛生命》有感6

這個故事講的是:一個美國西部的淘金者在返途中越過一條河時不小心扭傷了腳腕,他的夥伴一比爾無情地拋棄了他,他獨自在荒原上找尋出路。腳傷讓他走路非常困難,更為可怕的是飢餓。在無奈中,他將自己淘來的沙全平均分成兩份,將其中一份藏好,自己帶著另外一份繼續前行。令他喜出望外的是,他在途中發現了一隻受傷的松雞,他忍著劇烈地腳痛拼命地去追趕那隻松雞,結果迷路了。此時的他消耗掉了太多的`體力,因而他選擇把剩下的沙分成了兩份,然而這一次他把其中的一份直接撒在了地上。沒過多久,他就把所有的金沙全都扔掉了。就在他非常虛弱時,他遇到了一隻病狼。他發現這隻狼跟在他的身後,舔著他的血跡尾隨著他。就這樣,兩個瀕臨死亡的生物在荒原上互相獵取對方。為了活著回去,最終戰鬥中獲得了勝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終他獲救了。

讀完這篇文章之後,讓我更加深刻認識到了生命的珍貴,文章主人公對生命的熱愛也同樣使我感觸頗深。

法國文學家羅曼羅蘭曾經說過:“世界上只有一種英雄主義,那就是了解生命而且熱愛生命的人。 ”

那麼,那些放棄自己生命的人呢?因為一些小事,就輕言放棄生命的人呢?他們實在是太可笑了。世界上最珍貴的東西莫過於是生命了。有了生命,就才有可能擁有一切。

現在的年輕人養成了吸菸、酗酒、、吸毒陋習,摧殘自己的生命,使自己生命千瘡百孔、腐爛不堪。在我們的語文書上有這樣一句話:“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的一生應當這樣度過:當他回首往事時,不會因虛度年華而悔恨,也不會因碌碌無為而愧疚。這樣,在臨死的時候,他就能夠說我把自己的整個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獻給了世界上最壯麗的事業——為人類解放而奮鬥。”

不放棄自己,就是熱愛生命。

讀《熱愛生命》有感7

生命是美好的,縱然有苦有累,也是七彩生活。

故事的主人公經歷了生活的困苦顛連,能做到這種地步也就是勝利,儘管他們輸掉了本錢,這次賭博的本錢。一切,總算剩下了這一點。生命的'價值快樂和幸福,同時,生命也因為酸甜苦辣的配合而更有價值。生活中的挫折與困難不是不幸,是調味品。

人生就像做菜,放了調味品才有滋有味,也許放的全部是辣醬、酸醋、苦瓜,但是,不同的菜適合不同的人。即使再愚笨,再蠢,活著也有希望,即使再貧窮,努力也會使生活好起來;即使你是盲人,有一絲光芒也要牢牢抓住。即使,你什麼也做不了,愚笨要樂觀,貧困要堅強,失明也要快樂,推開心中那道阻礙,你就是勝利者。現在,住在這裡的我們多麼快樂多麼幸福!貧困山區的孩子想讀書還沒得讀,我們卻不努力,他們睡什麼,枕什麼,坐什麼,讀什麼?生活在天堂,自己又怎麼想呢?

生活在世上是一件多麼快樂的事!他吃的是生魚,穿的是破布,睡得是泥地;真的沒有,什麼都沒有,他有的僅僅是那條衰弱的命,常的是無盡苦。他這樣,勝利了。

讀《熱愛生命》有感8

生命是短暫的,是美妙的,生命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我們應該熱愛生命,珍惜生命。生命在閃耀中現出絢爛,在平凡中現出真實。今天我就讀了一本叫《熱愛生命》的書。

生命是活在這個世界上的本錢,這本書介紹的是這些年來青少年死亡事故,以此提醒我們生命的重要。在本書中,我看到了一個故事,一個少年因為承受不了家庭對他的學習要求,竟想服下老鼠藥自殺。這個少年與他的父母親都缺少了一種溝通,這種溝通,是父母與孩子們不可或缺的。有許多父母,都望子成龍,望女成鳳,忘記了孩子們的理想,一味讓孩子們勤奮讀書,走上自己為孩子鋪的路,這樣的家庭,孩子們都懷有比別家的孩子高的叛逆的心情,每個人都希望走自己的路,不用父母操心,父母的過分擔憂,會成為孩子們過度負擔,讓孩子走上不歸之路,其實我們只需要做好自己,不讓父母擔心就行了。生命誠可貴,希望同學們能好好珍惜生命,去體會生命的分分秒秒,我們熱愛生命,不是天生,而是後天的珍惜,我們擁有生命,是上天給予的,就應該讓它過的多姿多彩,不抱有一絲後悔,請記住,總有一盞燈為你而留,只要笑一笑,沒什麼過不了。相信自己,生命只有一次。讀著讀著,讓我感觸良多,更讓我想起以前學過的一篇由杏林子所寫的課文《生命生命》。通過學習我感受到生命是無價之寶,也許,就在那一瞬間,生命就可能永遠地離開自己,我們一定要愛惜生命,決不讓它白白流失,我們必須對自己負責。

從作者所經歷到的“飛蛾求生”,又到了作者所看到的“磚縫中長出的小瓜苗”,到了作者所經歷的“傾聽心跳”使我們懂得生命的價值。飛蛾眼看自己的`生命快丟失了,但他掙扎著,希望作者放了它。小瓜苗衝破堅硬的外殼,再沒有具備的條件下,茁壯生長,可見生命的勇氣,多麼強大。作者傾聽自己的心跳,有了極大的震撼。凡是生物、植物,都有自己寶貴的生命,所以我們一定要珍愛生命!

一個人的生命單單屬於自己,我們一定要對生命負責,好好使用生命,讓我們的生命更加美好!讓我們熱愛生命,體會生命,過好每一天,每一秒。

讀《熱愛生命》有感9

從來沒有如此痴迷瘋狂地愛上一本書,讀了一遍又一遍,並沒有覺得乏味或厭倦。有空就翻翻,看到精彩片段,彷彿自己也來到那個情景,隨主人公的快樂而快樂,難過而難過,度過一幕幕難忘的鏡頭……他是一位傷痛纏身、孤獨一人的淘金者,在荒無人煙的雪野裡,在飢餓和野狼的威脅下,這個幾乎要與死神見面的人,卻仗著求生的慾望,不畏艱辛,拼死抗爭,終於以過人的毅力把死亡踩在腳下,奏響了一曲對人類精神和生命的讚歌。是什麼使他這麼堅強?是什麼使他戰勝死亡?是求生的慾望使他行進,是對生命的熱愛使他突破奇蹟,是對人生的希望成就了他的方向!生命有時顯得十分脆弱,不堪一擊;但有時卻那麼偉大,能熬過黑暗,迎來光明。生命是天地創造的奇蹟,有的人生命重於泰山,有的人生命卻輕於鴻毛。生命重於泰山,是因為這個人看重生命,熱愛生命;

生命輕於鴻毛,是緣於此人輕生,對生死不屑一顧,俗話說“將生死置之度外”,本是形容英雄或烈士的偉大無畏,百折不屈,頂天立地,如今放在另外的人手裡,便是厭倦生命,甚至厭惡生命的代名詞。不過千萬要記住,熱愛生命,不是害怕生命的`逝去,竭力維護生命,“貪生怕死”,而是把握活在世上的每一秒,有一個追求,目標,這才是熱愛生命的定義。本書主人公在逆境中求生的精神值得尊敬,值得發揚。一個人能超越自己已是了不起的事,但能在傷痛、絕望、恐懼並存的情況下超越自己,該用什麼樣讚頌的字眼來形容了呢?此時他的名字似乎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對生命的態度。讓我們真誠地敬佩他,並記住他!生命如此可貴,同時又是如此短暫,只有對自己一分一秒的負責,才能對得起自己的生命,對得起自己。

讀《熱愛生命》有感10

《熱愛生命》製造了一個絕境,在這樣的絕境中主人公通過自己的行動,在他尋找求生之路的過程中,我們也抽絲剝繭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不是對財富的迷戀,不是對飛黃騰達的嚮往,僅僅是為了活著。是的,就是為了活著,雖然聽起來是那麼簡單,但它卻是一直支撐著主人公的支柱,對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嚇退一隻熊並在最後咬死了病狼。讀到這裡,我突然想到我們常常也會為平庸中的一點升遷或佔有而趾高氣揚吧,也會為貧窮時的一點不公或失去而氣急敗壞吧,難道這就是生命的意義或生活的全部?

生活中越來越多的慾望只會讓人更加頭腦發熱,更加迷茫。對一些得失、榮辱,我們之所以有的時候無法看得開,恰恰在於我們把它們放到了放大鏡下面,於是它們成了我們眼中的一切。我們總會因為“為什麼別人有而我沒有”焦慮過,因為“為什麼該我有而我沒有”氣憤過,也許這些想法本身並沒有對錯,但在這一切都無法實現或在短時間內無法實現的時候,我們又何妨把它們統統放入生命的本意這個前提下,把它們和活著的幸福比較,把它們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較?可能這會讓我們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當然,我更欽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這樣無助的`關頭依然能維持一個人的尊嚴——他沒有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屍骨。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嚴重威脅的時候,當飢餓在不斷榨乾他的生命的時候,他能有這樣的舉動實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這時去吮了同伴的骨頭,那麼這個故事便不會如此深刻地打動人心,甚至有些讓人厭惡。正是因為在這樣生死存亡的關頭,主人公所表現出的人性,讓我感動於生命的偉大。

讀《熱愛生命》有感11

從來沒有如此痴迷瘋狂地愛上一本書,讀了一遍又一遍,並沒有覺得乏味或厭倦。有空就翻翻,看到精彩片段,彷彿自己也來到那個情景,隨主人公的快樂而快樂,難過而難過,度過一幕幕難忘的鏡頭……

他是一位傷痛纏身、孤獨一人的淘金者,在荒無人煙的雪野裡,在飢餓和野狼的威脅下,這個幾乎要與死神見面的人,卻仗著求生的.慾望,不畏艱辛,拼死抗爭,終於以過人的毅力把死亡踩在腳下,奏響了一曲對人類精神和生命的讚歌。

是什麼使他這麼堅強?是什麼使他戰勝死亡?是求生的慾望使他行進,是對生命的熱愛使他突破奇蹟,是對人生的希望成就了他的方向!生命有時顯得十分脆弱,不堪一擊;但有時卻那麼偉大,能熬過黑暗,迎來光明。

生命是天地創造的奇蹟,有的人生命重於泰山,有的人生命卻輕於鴻毛。生命重於泰山,是因為這個人看重生命,熱愛生命;生命輕於鴻毛,是緣於此人輕生,對生死不屑一顧,俗話說“將生死置之度外”,本是形容英雄或烈士的偉大無畏,百折不屈,頂天立地,如今放在另外的人手裡,便是厭倦生命,甚至厭惡生命的代名詞。不過千萬要記住,熱愛生命,不是害怕生命的逝去,竭力維護生命,“貪生怕死”,而是把握活在世上的每一秒,有一個追求,目標,這才是熱愛生命的定義。

本書主人公在逆境中求生的精神值得尊敬,值得發揚。一個人能超越自己已是了不起的事,但能在傷痛、絕望、恐懼並存的情況下超越自己,該用什麼樣讚頌的字眼來形容了呢?此時他的名字似乎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對生命的態度。讓我們真誠地敬佩他,並記住他!

生命如此可貴,同時又是如此短暫,只有對自己一分一秒的負責,才能對得起自己的生命,對得起自己。

讀《熱愛生命》有感12

累!累!累!實在是累!但——有心的避風港,我不怕!

——題記

開學了。校園,教室,同學,老師,書本……又一次浮現在我的眼前。所有這些都意味著考試,一張又一張的試卷,角落上映著鮮紅的分數。啊!這似乎是我惡夢的開始。在最後一個寧靜的晚上,我的腦子裡一直想著,想著……床前的課程表也該翻新了……

“嘀嘀嘀嘀……”指標毫不留情地指向了特定時間,我被驚醒。一天開始了,從早晨朝陽的緩緩升起到夜晚月亮帶來了輕風。

一眨眼,一天飛逝。我回到家,扔下書包,躺在沙發上,望著天花板,心頭翻騰著如調味料般的滋味——

自卑

走進教室,還沒來得及和朋友聊上幾句,就被分開了,“排好隊”。心就被剛從冷凍室裡拿出來的冷水澆了個透,是那麼的刺骨。為什麼,我長不高,為什麼?我一遍又一遍地問自己,一次又一次地自我安慰:“會長高的,會看到屬於自己的目光的!”回到家,媽媽見我陰著臉,臉上浮過關心,問道:“怎麼了?”母親從小到大都是我的'避風港,不管下雪或是打雷,她都守護著我。沒錯!於是,我開口了:“班上我都成最矮的了!”母親聽到這句話,原本有些輕快的臉上又浮現出了一絲不易被察覺的暗傷,應該是被我渲染的吧!哎……“會長高的,會長高的,別擔心了,去睡吧!”避風港啊,避風港。心中的避風港,有你在,我不怕!

激烈的“戰爭”

又進來幾個新同學,我猛然發現,又是一場持久戰,一場激烈的競爭。從我跨進這個教室的第一步起,就已經開始了。雖然我的學習也還行吧,但是總有一股威脅漫進我的心頭。“我被他們趕上怎麼辦?”腦海中裝滿了這句話。於是,我拼命地做作業,做啊,做啊。

夜晚降臨了,暮色籠罩了整個天空,漆黑一片,只有那路旁的幾盞微黃的燈,隱約閃爍著。微風吹動著樹葉發出“嗖嗖”的響聲。腦海中閃過一個念頭:我想放棄!

回到家,母親還是像往常一樣,坐在桌邊,看著電視。雖然看起來很悠閒,但是應該只有我知道,這一刻可能是母親操勞了一整天后,才得以坐下來的唯一休息時間吧。突然被幾絲銀白色的東西給吸引住了。是什麼?頭髮?沒錯!我竟然不敢相信,母親平時總說自己的頭髮像外公一樣烏黑,到了很久才開始有白髮的。可……現在,那的的確確是幾絲銀髮,是那麼地耀眼!我走進她身旁,小心翼翼地將一根一根的白髮用剪刀輕輕剪下,“媽,你長白髮哦!”“我老了唄!”她笑著回答。這句話像擂鼓似的敲醒了我————在這場戰爭中,我必須贏!

避風港啊,避風港,心中的避風港,只有你的支援和鼓勵,我會堅持,哪怕曾經我想放棄!

汗水流進心裡

終於盼到了週末,但心中的警鐘不斷響起,這讓我明白,不能疏忽大意,不能放鬆。利用別人休息的時間,去加倍努力。

中午,吃過午飯後,一家人坐在桌邊。這時父親從口袋中掏出一疊100元的人民幣,母親也轉身去樓上,從樓上下來,她的手中多了一疊鮮紅的100元大鈔。眼睛眨巴眨巴,我拿過數,仔仔細細地數了一遍,有整整5000元,哎!但……我知道這些錢都即將成為別人口袋裡的肥肉。“哎……”不得不搖頭啊!不得不嘆息啊!“拼命地做呀做,到現在總算還清了。”母親一邊說一邊笑。我知道,這時的笑容是用辛苦的汗水流回心裡換來的!

啊!我的避風港也累了,但還是堅持著,支撐著。所以,我更不能退怯!

讀《熱愛生命》有感13

《熱愛生命》是我讀過的一本書,這本書給我介紹了達爾文的一生。 理斯、達爾文是19世紀英國的一位著名的博物學家,他寫過好多書,比如《物種的起源》啊,《人類的.起源》啊,《攀援植物》等等,都是在他筆下誕生的,一聽這書名就可以知道達爾文很喜愛大自然。

他在劍橋大學學習的經歷使他獲得了遊歷各大州的機會。經過5年的遊歷考察,遇到的困難和挫折使他成為一位成熟的植物學家。 達爾文從兒童到成人,從成人到中年,從中年到老年,直到死,奮鬥了一生,一生都在研究大自然中的生物,探索大自然的奧祕,他死後,人們為了紀念他,還將他葬在伊薩殼牛頓的旁邊呢!他一生都堅持著他自己的興趣,永不改變,聽清楚,是一生呢!在想想我們,一會兒喜歡這個了,就對這個感興趣,一會覺得這個興趣不好了,又換另一個。

我們和達爾文比起來,可真是有著天壤之別啊! 我從這本《熱愛生命》中體會到了什麼才是真正的堅持不懈,什麼是真正的堅忍不拔,什麼是真正的破釜成舟。達爾文是一位了不起的人! 讀書一定要認真讀,才能真正讀懂,才能長知識,不然就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讀《熱愛生命》有感14

熱愛生命,是每一個生命體最基礎、最不能缺乏的素養,也是自身最不能捨棄的支配權,也是自身最不能讓渡的義務。

《熱愛生命》是傑克倫敦留有的更為燦爛的文章內容。它敘述的是一個淘金者在回到的中途被盆友拋下了,他獨自一人跋山涉水在遼闊的荒原上。冬季,嚴寒夾著小雪花向他撲面而來,沒有一點食材,腿受過傷,靴子破了,腳在出血。他只有歪歪扭扭地趔趄在鋪滿沼澤地、丘陵地形、溪流的荒原上,十分艱辛地向前著。就在他的人體十分孱弱的情況下,他碰到了一匹狼。他發覺這匹病狼跟在他的背後,舔一舔他的血漬尾伴隨著他。就是這樣,2個瀕臨死亡的蒼生託著垂危的驅殼在荒原上相互之間捕獲另一方。為了活著回來、以便擊敗這匹令他反胃的病狼,最後在人與狼的作戰人士得到了獲勝,他咬去世了狼,喝過狼的血。最後他得救了,使生命釋放出奪目的光輝。

這一悲痛的小故事超越了幾十個秋春,營造了一個頗具堅強不屈自控能力的淘金者。讀罷全篇,最讓人令人難忘的',莫過原文中的淘金者不畏艱險,不懼身亡的品牌形象了。在孤寂的北方地區慌野裡,在寒冷和猛獸的威協下,淘金者孤身一人,極端化疲憊和衰微,根據自身的行動,找尋著求生之路。即便他的軀體早已形如喪屍,他本質的生命卻不肯去世而逼著他向前。

生命是啥?生命怎麼會這般之頑強?我又一次地念完這篇小說集,緩緩的合奏疏,深陷了深深思索。

熱愛生命,就需要有一定的信念。淘金者儘管被比爾拋下了,可他仍信賴比爾。他確信,比爾會在正前方附近等他,她們會匯合,隨後一直往南走著。這類信念是一直支撐點著淘金者的精神寄託。或許是對生命自身的渴望,熊在淘金者高昂的生命的怒吼中褪去了,病狼在他恐怖的細心中倒地了。另一方面而言,我很敬佩淘金者在無奈的危急關頭仍能保持為人處事的自尊。他不願意取走拋下他的比爾的那袋黃金,也不肯吸吮比爾的骨骼。確實讓人感佩!

還記得有那樣一個精彩片段,患者一路爬著,病狼一路坡行著,2個蒼生就是這樣在荒原裡託著垂危的驅殼,互相捕獲著另一方的生命。讀到這兒,我忽地想到愛因斯坦的《物種起源》中的優勝劣汰。大家並不是最強者,演變使大家失去爬樹避開的工作能力。大家僅有挑選和惡虎猛獸一決高矮,才還有機會存活出來。

死是非常容易的。有時,死是幸福的,掙脫在痛苦中,死通常展現出美麗動人的引誘,容光煥發著擺脫的清香。為之是身心疲憊,是遍體鱗傷,是疲憊的極限和痛楚的端點。存亡只在一念之間!

那麼,以便讓生命越來越更有意義、有使用價值,還是使我們熱愛生命吧!使我們的生命釋放出奪目的光明,使我們給自己有著頑強而漂亮的生命而引以為豪!

大家一絲不掛地趕到這世界,總不可以又一絲不掛的走吧?大家總該為這世界留有一些更有意義、有使用價值的物品吧?

生命,人生道路,一個永恆不變的話題討論!

讀《熱愛生命》有感15

一個美國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拋棄了,他獨自跋涉在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風夾著雪花向他襲來,他一點食物也沒有了,而且他的腿受了傷,鞋子破了,腳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蹣跚在佈滿沼澤、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艱難地前行著。就在他的身體非常虛弱的時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發現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後,舔著他的'血跡尾隨著他。

為了活著回去、為了戰勝這匹令他作嘔的病狼,最終在人與狼的戰鬥中人獲得了勝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終他獲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讀了上面這個故事,我們都深深地被淘金者那種熱愛生命、不向命運屈服所感動。是啊,要想使自己的人生散發出耀眼的光芒,就必須要經受住磨難的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