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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群》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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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群》讀後感

認真品味一部名著後,相信大家的視野一定開拓了不少,需要回過頭來寫一寫讀後感了。到底應如何寫讀後感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重返狼群》讀後感 ,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重返狼群》讀後感

《重返狼群》讀後感 1

作者李微漣的紀實小說《重返狼群》,記錄了作者在若爾蓋草原上一次偶然巧合,結識了一隻剛剛出生幾天的野生狼崽,到一歲的一點一滴,最後忍痛割愛成功放歸狼群的真實故事。格林,這是李徽漣和她朋友——亦風,給小狼起的名字,他們希望譜寫新的“格林童話”。

——動物之間的情感

書中,給我震撼最深的是動物之間的'真摯情感。格林的母親意外去世後,李微漣將受傷且不幸的格林帶到城市一塊生活。李徽漣和亦風對小格林狼格外細心照顧、用心陪伴,小格林狼逐漸長大,李微漣開始試圖規範和訓練格林狼的狼性,但結果依然不能改變格林狼日益茫然和沒有同伴的孤獨,以及由於格林狼對人類的不設防,使得他在都市生活險象環生!李微漣決定帶他重新回到草原,讓他重返狼群。當他走到老狼洞口時,格林瘋狂地挖掘著,他以為當他把洞口的積雪清理乾淨後,他的媽媽就會回來了,他的兄弟姐妹們也會回來了,李微漣學了一聲母狼喚子,格林像箭一樣,從洞口竄了出去,當然,沒有狼在洞裡,他突然意識到,他的母親再也不會回來了,他的兄弟姐妹們也再也不會回來了!格林憤怒地長號著、哭泣著,彷彿要把把他們的魂兒叫回來,他的心碎了,淚也幹了,他詛咒著、顫抖著……。許多動物和人類一樣,他們也有情感,雖說他們不能用語言來表達,但動物之間以及對人類的友善、信任和守護……不恰恰是越來越科技、文明、現代的人類所逐漸缺失的嗎?!

——盜獵者

讓人深刻反思的是那些盜獵者,其中一章講的是“狼袍”,這張袍子,是由狼眼睛上方三角形的一小塊皮,一塊塊連線起來的,一共用了一千二百多塊狼頭皮,六百多條生命,就這樣消失了,六百多雙眼睛,再也不會睜開了!羌戎說:“蒙古草原已經毀了,我見證了他最後的美麗”對此,盜獵者,你們為什麼要殺狼呢?金錢有那麼重要嗎?讓你不珍惜生命,甚至觸碰法律的底線!如果有一天,最後一匹狼也消失在你們的槍口下,你們還能用金換回從前的狼群嗎?

覺醒吧,人類,現在補救還不晚,別等到地球上的狼群全部失去時,才去珍惜,才悔之晚矣!

《重返狼群》讀後感 2

這個寒假,我反覆幾次捧起《重返狼群》這本書,我的心起伏難平。這本書讓我一會兒淚如雨下;一會兒大汗淋漓;一會兒心驚膽戰;一會兒熱血沸騰。作者在文中的步步驚心,帶給我精神上的震撼都是前所未有的。

讀到作者李微漪(養狼女),我稱她狼媽,初見到奄奄一息的小狼。她那既興奮又傷心的心情時,我也是又哭又笑。高興的是有隻小狼還活著,難過的是其他六隻小狼全死了。小狼是因為裝死才存活下來的,我沒想到小狼崽是這樣的聰明,他用裝死來迷惑眾人,五天未進食竟然還活著。讀到狼媽把小狼帶回家,取名格林。放在天台上放養,並想辦法激發小狼格林的野性基因時。我敬佩狼媽對動物的尊重和理解。狼媽採用在實踐中鍛鍊格林。讀到草原河水裡漂浮著各種垃圾,井水裡的水比加過牛奶的咖啡還濃時,我很傷心也很生氣。這麼美的大自然,卻被人類丟棄的一個個垃圾汙染成這樣,真叫人痛心。同時我又為草原裡的'動物們生存環境而擔憂。文中盜獵者們肆意大量捕殺狼,只是為了得到一張狼皮,以致狼群幾近絕跡。我痛恨那些壞人,我要呼籲人們:不要再獵殺動物了,不要再穿裘皮大衣等。人類已經破壞了大自然的生物鏈。再殺下去,人類將面臨更大的危機,子孫後代該怎樣生存。狼媽帶格林重返狼群。在草原,遇見善良的牧民:南卡、多吉、扎西、巴桑……他們都對狼媽和格林那麼友好,盡一切力量幫助狼媽。我感受到了牧民們的善良與淳樸。

狼媽李微漪為了小狼犧牲種。種。冒著生命的危險,九死一生,最終使格林成功重返狼群。讀完這本書,讓我對狼又有了新的認識:那半大的小狼在吃羊或鼠兔時,知道給狼媽留條腿;在狼媽病倒時,小狼會日夜焦慮的守候,還會把自己的“私藏”野兔喂媽媽;在狼媽被瘋狗追咬時,會毫不猶豫拼死救狼媽……狼的自由獨立、頑強競爭、勇敢進取的精神值得我們人類學習。作者的善良與膽大妄為更讓我敬佩。

《重返狼群》讀後感 3

用了幾天的時間我讀完了李薇漪寫的《重返狼群》這篇文章給了我極大的震撼。

這篇文章主要寫的是作者李薇漪在若爾蓋草原寫生時偶然救活了一隻剛剛出生僅五天的小狼,從此開始了與狼在一起的生活。她把小狼帶回都市餵養,併為他起名“格林”。幾個月後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開始顯現,城市已經不是“格林”的棲息之所了。李微漪決定帶他回到草原,讓他重返狼群。

在草原上安營紮寨長達半年時間,從夏到冬,李微漪帶著格林尋找狼跡,數次遭到野獸與藏獒攻擊。長大的“格林”守護著媽媽。在朋友亦風的幫助下,格林終於得以野化,重返狼群。

在人們眼中狼是壞人的代表如:狼狽為奸,狼心狗肺等而在這本書中狼卻是有感情的,狼用實際行動來回報人類。“格林”把作者當成了媽媽把作者的男朋友當成了爸爸。既然藏獒頭領可以接納一隻小狼,我們人類就不能把保護動物放在第一位嗎?在作者重病時,格林把僅存的一隻野兔來給作者吃,當時我就淚流滿面,一隻狼都能有人類的感情,難道我們人類還要以動物做為老師嗎?

大家都認為狼吃羊是最該萬死,其實,狼吃羊是天經地義的。狼吃羊,既可以讓羊運動,被吃掉的羊還是老弱病殘的,這樣,既可以讓我們吃到健康的羊肉,病毒也可以不在羊群傳播,所以狼吃羊不僅無害,還有好處呢。

讀完了《重返狼群》這本書以後,對動物,對大自然,對人都有了重新的認識。動物都遵循自然法則在生存,而人在千方百計的破壞自然。我們為什麼不能保護動物保護自然呢?雖然“格林”永遠失去了他所愛的“爸爸媽媽”但是“格林”的那種堅強,勇敢,不離不棄的精神深深地打動了我。我會像小狼學習,做一給關心父母,不讓父母操心的好孩子。

這本書十分感人,我向大家推薦這本書,和小狼一起踏上反群之路。

《重返狼群》讀後感 4

狼是一種哺乳動物,也是國家列入二級保護動物的一員。它們擅長長距離奔跑,聽覺與嗅覺也是動物裡面的佼佼者。狼是肉食動物,因是喜歡群居,它們經常襲擊家畜,也導致了人類在20世紀末期大量捕殺。這在現在的地球上也是食物鏈頂端的生物也是我最喜歡的動物。重返狼群就是一本關於一位女畫家在大草原上撿到了一隻瀕死的狼崽,把它養大並放歸大自然故事。

作家李微漪在一次去大草原的寫生旅行上,偶然瞭解到了關於一窩小狼崽的訊息。她在千辛萬苦之下找到了那戶人家,並有緣的救下了最後一隻小狼崽。李微漪將狼崽悄悄帶回了城市,並給小狼起了一個名字,叫格林。重返狼群描述了格林的.成長,它的一點一滴彷彿全部都被刻印在了這本書裡,現在又重現在了讀者的眼前。故事講述李微漪怎麼樣在城市裡訓練格林,並最後將它放生會到它的家鄉,若爾蓋大草原。她們為此在草原上紮營半年之久,從夏至冬,李微漪和格林搜尋狼群的蹤跡,在此間遭到飛禽攻擊,糧食短缺,唯一能依靠的只有一直陪在身旁的狼/人。

整本書我一字不漏的讀了下來,卻還是意猶未盡。特別是當李微漪領著格林離開狹窄的城市,回到若爾蓋到草原時,我彷彿感受到了格林德自由,回到家的心情。儘管困難還是接踵而來,不過最後還是被她們克服並挺了過去。重返狼群給了我一種其他書不曾給我的感覺,一種真實感,一種讓人難以描述的心情。李微漪養小狼讓我想起了我以前養的一隻狗,一隻我並沒又怎麼在乎,但現在讓我心裡留下深深悔恨的一隻狗。我記得當時我求著父母買一隻狗,在我的軟磨硬泡之下終於擁有了一隻。可是我當時只是三分鐘熱度,儘管我當時挺喜歡那隻狗的,但是我卻沒有去關心,珍惜與它度過的時間。直到一天,那隻狗不在了。真的非常突然,我一天上午去上學,下午回來的時候它就不在了,永遠的不在了。我現在心裡只留下悔恨,後悔為什麼沒有去跟它玩,後悔為什麼沒有去關心它,後悔為什麼沒有留住它。這些記憶一直被我藏在心底,知道我讀完這本書,我打開了這份被我所在心底的記憶。

這本書的真假早已對我來說不重要,因為對我來說這份書裡的情感是最誠實的。李微漪並沒有用什麼花哨的寫作手法,而更像這是一本日記,一本更能貼近人心的傑作。

《重返狼群》讀後感 5

在我讀過的所有書裡,最讓我為之震撼的是四川作家李微漪寫的《重返狼群》。

以前,在我心目中狼的形象是凶殘的、狡詐的、嗜血成性的,而現在,我認為狼是善良的、懂得感恩的、通曉人性的。

為了讓小狼格林重返狼群,還它一個真正的家,在茫茫的若爾蓋大草原上,從夏到冬,李微漪育狼、訓狼的歷程可以說是步步驚心、九死一生,她甚至已經做好了成為狼族腹中餐的思想準備。雖然過程異常艱難,但作者還是咬緊牙關堅持了下來,最終通過不懈努力為小狼格林找到了最好的歸宿。

書中最打動人心的是小狼格林回饋給作者的那種最純粹的關愛,由此,他們之間還發生了許多感人至深的故事。有一次,狼媽李微漪得了肺水腫,臥床不起,在屋外的格林急得直轉圈,索性跳進屋裡,用頭蹭媽媽的胳膊,好像在安慰媽媽。緊接著,格林跳出窗外,跑到不遠處的草坪上,用爪子不停地刨土,然後叼出一大塊兔子肉,像一個小孩子考了100分一樣開心地跑向媽媽。它把肉從窗外扔在媽媽床邊,這可愛的孩子以為媽媽吃了自己捕的食物就會好起來。在大雪封山,面臨死亡威脅之時,是格林日夜狩獵,維繫著自己和狼媽的生命。它甚至忍著飢餓把獵到的.僅有的食物與狼媽分享,這是怎樣的信任與愛啊!

千里送行終有一別,狼媽淚溼眼眶,格林依依不捨……格林用狼嚎喚回了在山頂的狼群,狼群似乎是接受了它,狼媽捧著格林的臉,說:“走吧,勇敢一點,媽媽看著你走。”說著,狼媽轉過臉潸然淚下,這是激動的淚水、不捨的淚水、自豪的淚水、欣慰的淚水……小狼格林在人類媽媽的悉心照料下,從嗷嗷待哺的小狼,長成了茁壯的成年狼。狼終究是嚮往自由的,它離開日日夜夜陪伴自己的狼媽重返狼群,想象著它那“一步三回頭”的情景,我不禁哽咽。

人們一直在呼籲保護環境,與動物和諧相處,李微漪就是我們最好的表率。格林是迄今為止世界上唯一由人類養大後成功放歸荒野的狼,是狼媽李微漪用“愛”創造了史無前例的奇蹟,是狼媽用“愛”改變了我對狼的認知和看法。我不由地感嘆,愛是世界上最偉大的力量!

《重返狼群》讀後感 6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作家李微漪寫的《讓我陪你重返狼群》。講述的是作家李微漪在若蓋爾草原寫生時,救下一匹瀕死的小狼把小狼撫養長大後把它放回狼群的故事。不難想象,在凶險的茫茫大草原上,把一匹狼放回狼群,這是多麼的危險!

我相信有很多人都讀過《狼圖騰》這本書吧。這本書的作者姜戎也想放狼歸山,可人養大的'狼帶著類似家畜的依賴性,不會捕獵,難以適應大自然優勝劣汰的殘酷環境,最終失敗。而李微漪卻成功了,這件許多人想做但從未成功過的事情,她卻成功了,真是一個奇蹟!離不開她對小狼格林如母親般的耐心、呵護,這份善意的溫柔深深地震撼了我,讓人動容。

讀這本書時,我時而冷汗淋漓,時而熱血沸騰,時而潸然淚下。當我讀到李微漪打算把格林寄養到動物園後卻又不了了之,我有些奇怪,為什麼不把格林放到安全的動物園呢?讀到後面我才明白,原來作者考察了動物園,發現動物園裡的動物們生活並不好,它們更像是囚犯而不是生靈,把一匹驕傲不羈的狼放入安全卻沒有自由的牢籠裡,她是不會答應的。因為狼,天生屬於大自然,自由比安全更重要。這是李微漪對小格林獨有的溫柔。

格林是頭好奇的小狼,吃了不少好奇的虧;被畫室的馬蜂蜇、掉入池塘差點淹死、招惹藏獒……我邊看邊替格林擔憂,不禁感嘆:“傢伙還要經歷多少次這樣的第一次才能長大呀!”可就是這樣一匹懵懂衝撞的狼,陌生人面前唯獨親近李微漪;在她生病時叼著自己的食物來到病床前;在格林成為草原狼王之後,仍沒有忘記他們之間約定的哨聲……

這本書推翻了人們心中狼凶狠殘毒,忘恩負義的惡魔形象,讓我們看到了狼最溫柔的一面,它屬於自然,卻也可以是人類的朋友。李微漪是溫柔的,格林亦是溫柔的,他們讓我們看到了自然之中無言的大愛。出乎人性,止於天性。

《重返狼群》讀後感 7

無論草原多麼危險,但李微漪,憑藉自己的勇敢,向大草原深處走去。

這本書講的是女畫家李微漪,去諾貝爾草原寫生時,偶遇了剛出生就喪失親人的小狼,她一聲悲痛的長嚎,竟然喚醒了小狼。從此一人一狼如母子。但小狼格林畢竟是隻狼,他不可能生活在城市裡,於是李微漪做出一個重大決定:她要帶狼回草原,陪格林重返狼群!

剛開始的這本書,我就佩服李微漪的勇氣,她竟然把狼帶回了城市,真令我吃驚。她一個柔弱的女子,竟敢獨自一人帶一匹狼生活。她為了培養格林的生存能力,自己把自己野化,她帶著格林一起捕鼠兔,一起追趕領地狗,一起捕獵,還陪格林上狼山尋找狼的蹤跡……這一切都源於她的勇敢。

書裡有一個故事令我記憶深刻。李微漪為幫助格林找到狼群,隻身一人帶著一匹狼上了狼山。黑夜降臨,山上黑漆漆一片,李微漪憑藉自己的.勇氣,在這無訊號、無人的地方,陪著格林多少個日夜,只為幫助格林找到狼群,她的勇氣令我佩服。這不禁讓我想到了我自己。

我從小就怕黑,可以說什麼都怕。除了自家人,其他人都讓我感覺很陌生。我連去姐姐家住一晚,半夜還要鬧回家,害得姑父又要把我送回來,所以我很少睡在別人家。就是在自己家,我也怕。大晚上,窗外黑漆漆的,一點星光都看不見,感覺自己雙眼失明瞭似的。閉了眼,彷彿房間裡有人進來了,猛地張開眼,一片黑……手在床頭摸索著。開啟燈,哦,沒人,在房間裡。窗外的風把樹吹得沙沙作響,聽得我渾身起雞皮疙瘩。關燈,閉眼,還是害怕,索性開啟夜燈睡覺。躺在床上,我想起李微漪一個人在這麼大的森林,她能睡得著嗎?想想她又想想我,天差地別。我默默地告訴自己,把你的勇氣,你的膽識和信心拿出來吧,閉上眼,深吸一口氣,對自己說,我一定行,拿出勇氣,戰勝恐懼,甜甜地睡去原來就這麼簡單。

小狼格林的故事令我受益匪淺,學會了獨立變得勇敢,我也在長大,總有一天會奔赴屬於我自己的天空,為夢想奮鬥。

《重返狼群》讀後感 8

走進圖書館,一眼就看到了它,它靜靜地立在那裡,彷彿在等候我的到來。翻開,埋頭就讀,愛不釋手,捨不得放下。

有人說,《重返狼群》和《小狼小狼》一樣,有什麼好看的?我確認為,《重返狼群》中一個個真實發生的故事,在女作者李微漪細膩生動的描寫手法下栩栩生輝,給人一種十分親切的感覺,彷彿就發生在自己身邊。

雖然時間有限,只讀了一半,但我還是能透過字裡行間,感受到李微漪對小狼格林的一片真情,她與格林彷彿有著天生的緣分。身為女子,得知有一窩小狼崽危在旦夕,獨自一人奔波大半個若爾蓋草原,百般周折,救下了奄奄一息的格林。因為捨不得,放不下,才把他帶回自己居住的城市,克服一切困難把他養大。

李微漪愛狼,也懂狼。和格林在一起時宛如一個“狼女”。一次,她與格林發生一次危險的衝突——格林畢竟是隻狼,不是被馴化的狗。人咬狼,狼抓人,她被格林抓傷了脖子,但還是不忍心剪掉它的.尖牙和爪子。因為她深深的知道,這是格林自己的驕傲與代表威嚴的一面,她愛的,難道也不正是格林的這份野性和不屈麼?也許,把自己也當成一隻狼,融入到了他們的世界,去尊重他們,愛護他們,關心他們,這才是真正懂狼的人!

《重返狼群》也使我重新認識了狼,他們聰明,他們狡猾,他們霸道強勢,天生有著追尋自由與狂野不屈的本性。他們有自己的情感,也有著高貴的靈魂。它們雖是狗類的近親,卻不像狗,心甘情願被人們戴上鎖鏈,被人馴化,忠誠的跟隨人類。格林雖被人類撫養,但一刻也不放棄自我求生的本能,隨時會掙脫束縛。寧願死去,堅決不願讓人給自己帶上狗鏈,愛你,才跟你走,但絕不放棄骨氣與尊嚴。

李微漪選擇養狼這條路,是因為她有愛好,她有經驗,也是她勇氣與膽量的一種體現。我們雖不能像她那樣,但可以改變對狼的看法與看它們的角度,也許會有新的發現。

《重返狼群》讀後感 9

《重返狼群》主要講的是作者李微漪在寫生時遇見了一隻孤獨的小狼,當得知小狼的身世後,不禁對它產生了同情之心,毫不猶豫地把它抱回家照料,並給它取了個好聽的名字——格林。可是,李微漪先前養的博美犬“狐狸”對格林這個“入侵者”不接受,想方設法地折磨它,格林都默默地忍受了。後來,作者考慮到格林以後的成長,最終把它送回了若爾蓋大草原。這讓我想起了另一篇文章《小獅子愛爾莎》,故事過程何其相似,只是獅子成了狼而已。

《重返狼群》中令人深受感動的是“狼之柔情”這篇裡,“我”淋了一場冰雹,感冒了,發展成了肺水腫!是格林在無微不至的照顧“我”,這些天來格林千方百計地去捕食,它把捕來的野兔——它唯一的口糧毫不猶豫地送給了病中的“我”。平日極其護食的狼,這時竟是如此大方,這需要多大的抵制食物誘惑的勇氣啊!

向來,人與狼是水火不容的天敵,甚至是談“狼”色變。但在這裡,狼與作者相處融洽。其實,在生活中,人與動物,不管是多麼凶狠、多麼龐大的動物都能產生深厚的感情。後來,“我”病癒前,格林都寸步不離地照顧“我”,這實在是令我感慨萬分:人和狼都能產生這麼深厚的友誼,更何況人類呢?真心待人,別人也會真心待你!你送狼一顆真心,它會還你一片天空。

現在的人,尤其是盜獵者!他們在大草原大規模的'進行捕獵,還把死牛死旱懶拿到城市裡進行高價賣出,這樣下去,動物將會滅亡,在月黑風高的夜晚,隱隱約約能聽見狼群們在為死去的家人們哀鳴……是人類,讓它們家破狼亡;是人類,讓它們無家可歸、流落草原!人們啊,難道你們就沒有一絲一毫的同情之心嗎?如果將要滅絕的是人類,那麼你們會知道悔改嗎?

小狼格林是迄今為止世界上第一匹由人養大併成功放回荒野的狼,但不會是最後一匹。應該是後繼有狼。我堅信,狼來了,絕對比虎來了、獅來了,熊來了更加震撼!

《重返狼群》讀後感 10

我看了一本令我愛不釋手的書:《重返狼群》,這部書讓我時而潸然淚下,時而覺得巨集偉雄壯;有時令我心酸,有時令我歡笑……總之,使我欲罷不能,感觸頗深。

這本書講述的是作者奇蹟般地將一隻瀕死的小狼救活養大併成功放歸狼群的故事。

我們小時候接觸過很多關於狼的童話,像《小紅帽》啊之類的。那些故事裡的狼都是凶狠、蠻不講理、殘暴的,總之都不是什麼好形象。而詞典裡與狼有關的詞語,也都像狼心狗肺、狼狽為奸、狼子野心……全都是貶義詞。就這樣,狼很凶殘的形象已經深深扎入了人們的腦海裡。而作者卻用文字塑造了另一個狼形象:重情重義、頑皮、有孝心……誰也想不到,那條半大小狼會在“媽媽”病時,在窗前日夜守候,還會刨出珍貴的存糧給“媽媽”;在“媽媽”被藏狗追趕時,它會不顧傷痕累累去救“媽媽”;大雪封路,斷糧斷食,它會將自己捕得的獵物與“媽媽”分享……這些片段是最動人心扉的部分,它們讓我看到“狼”這個動物純真完美的一面,是的,狼捕獵時的.場景是很血腥、慘不忍睹,但那是為了生存,難道我們屠殺動物的景象就不血腥了?人們還屠殺的是無辜的動物,並過度屠殺,而相比之下狼吃食還絕不浪費,那麼我們不是連狼都不如嗎?

在看這本書之前,我還看過另一本描述狼的書《狼圖騰》,那裡面的小狼悲慘死去的情景令我心酸。同樣,在《重返狼群》這部書中也有許多令我心酸的事……還記得書中有一段話,是寫一隻與小狼格林相仿的流浪狗在都市被車撞死,而車主卻“怪叫”地賓士而去,而這種事在當時數不勝數;更有許多狗被屠殺賣給狗肉館子……看到那裡,我都為狗感到心酸,如此忠誠的寵物竟也被如此屠殺。狗啊,殺怕了;狼啊,殺絕了;人啊,還要怎樣做?

更讓我動情的是最後小狼格林迴歸狼群的時候。天地之間,萬仞銀亮,悠遠狼嗥,迴歸親族。

《重返狼群》讀後感 11

無論草原多麼危險,李微漪,憑藉自己的勇敢,向大草原深處走去……

這本書講的是女畫家李微漪,去諾貝爾草原寫生時,偶遇了剛出生就喪失親人的小狼,她一聲悲痛的長嚎,竟然喚醒了小狼。從此一人一狼如母子。但小狼格林畢竟是隻狼,他不可能生活在城市裡,於是李微漪做出一個重大決定:她要帶狼回草原,陪格林重返狼群!

她,一個柔弱的女子。為了格林重返狼群,不失野性,自己把自己野化,她親自教格林抓鼠兔,與惡狗戰鬥,陪格林上狼山尋找狼的'蹤跡……無論炎夏還是寒冬,她一個女子,為了格林能重返狼群,是花費了多少精力,多少勇氣啊!

書裡有一個情節令我記憶深刻。李微漪為幫助格林找到狼群,隻身一人帶著它上了狼山。黑夜降臨,山上黑漆漆一片,沒有訊號、了無人跡,無數次把自己陷入了恐懼的深淵中,她不斷的鼓勵自己,告訴自己我並不畏懼,憑藉自己的勇氣度過了一個個難熬夜晚,這不禁讓我想到了我自己。

我從小就怕黑,可以說什麼都怕。除了自家人,其他人都讓我感覺很陌生。我連去姐姐家住一晚,半夜還要鬧回家,害得姑父又要把我送回來,所以我很少睡在別人家。就是在自己家,我也怕。大晚上,窗外黑漆漆的,一點星光都看不見,感覺自己雙眼失明瞭似的。閉了眼,彷彿房間裡有人進來了,猛地張開眼,一片黑……手在床頭摸索著。開啟燈,哦,沒人,在房間裡。窗外的風把樹吹得沙沙作響,聽得我渾身起雞皮疙瘩。關燈,閉眼,還是害怕,索性開啟夜燈睡覺。躺在床上,我想起李微漪一個人在沒有訊號,沒有人煙的深山老林裡都能睡得著,而我在家裡,又何嘗不能呢?我默默地告訴自己,拿出勇氣,戰勝恐懼,閉上眼,深吸一口氣,對自己說,我一定行。想著想著,忽然豁達,轉眼就睡去了……原來甜甜地睡去就這麼簡單。

小狼格林的故事令我受益匪淺,讓我學會了獨立,變得勇敢。我也在長大,總有一天會奔赴屬於我自己的星辰大海,為夢想奮鬥。

《重返狼群》讀後感 12

狼,是凶暴的,但也是善良的。當人狼共居,互相扶持,一段特殊的情誼,便悄悄展開……

一隻被人類救下的小狼格林在城市中長大,撫養它的“狼女”李微漪為了小狼格林的未來,毅然來到草原,希望能讓小狼迴歸野生的狼群。雖然有種種突發事件,有意想不到的艱難險阻阻撓著格林重返狼群,但在最後,格林終究脫離了人類,融入了狼群,迴歸了自然。人狼情深,格林向我們展現了狼善良堅強聰明的另一面,它讓我們知道,狼不一定就是邪惡的代名詞,它們也有溫和重情的時候,它們也有生存的權利。養狼,引狼入室,這的確很危險,但總比讓一個小生命在眼前消逝而見死不救要好得多。李微漪是善良的,也是大膽的,她知道珍惜每一個小生命,她知道尊重小狼格林的選擇,她也知道讓格林擁有自由才是正確的。她知道放手,她知道放手才能讓自己最愛的格林擁有最美好的未來。放手讓其離去,雖有不捨,但一定是對它好的。讓它用自己的'力量生存,它才會成長,才能學會不依賴別人。

我喜愛動物,班上的同學也都很喜愛動物,每個人都希望自己也能擁有一隻小動物,能讓自己疼,能讓自己愛。然而真正能把動物養好的人卻少之又少,大多數都是在疏忽的情況下讓動物喪了命。這種時候,大多數人都是先哭喊著要把動物救回來,等哭夠了,便又蹦蹦跳跳地纏著爸媽要新的動物。說實在的,養寵物,幹嘛要天天給給它餵食送水,這樣的動物只會喪生自理能力,不如試著放手,放生它們讓它們“自食其力”,用自己的力量生活,這樣放手以後,它們會生活得更好,不是嗎?就像格林,李微漪放手以後,它不是也在草原上闖出了自己的一片天地嗎?

與其緊抓不放,不如放手,讓它們過自己的生活。如果你是真的愛動物,那麼就請你……

試著放手。

《重返狼群》讀後感 13

早就聽說李微漪著作的《重返狼群》是本用命換來的書,是一個來自神祕草原上的真實故事。今年暑假我終於拿到了這本書,捧著這本草綠色的書,看著書皮上小狼的生活照,思緒萬千。這是生活在哪個草原上的小狼?作者是怎麼找到這隻小狼的?這樣野性的狼能和人生活嗎?……帶著好奇、疑惑我翻開了這本書。

當讀到“公狼死後,母狼像瘋了一樣,大白天闖進牧場……晚上,母狼在山頭一聲接一聲地哀嚎……母狼跟人玩命,自殺性的挑釁;中毒後的母狼為了不給人類留張完整的皮毛,竟然自己用牙把背皮撕爛”時,我心裡好難受,為人類難受,為母狼難受。狼是有靈性、有愛的動物,它用自己的倔強、自己的方式報復人類,表達失去愛侶的痛苦,它和人類一樣有親情、有仇恨、有愛,這是動物間濃濃的親情之愛!

就是在聽到這轟轟烈烈的“殉情”事件後,對動物有著執著之愛的作者決定尋找他們的後代小狼。歷經千辛萬苦在茫茫的大草原中,作者終於見到了小狼。可是,小狼的情況,讓尋覓而來的作者悲痛難以抑制的放聲長嘯,以悼念心目中的小狼。也許是作者對動物強烈的愛感動了上天吧,奄奄一息的小狼,卻在意識模糊之中,聽到了“媽媽”的呼喚,奇蹟般地活了下來。對於動物來說,母愛一樣是偉大的!

餵養小狼格林的過程是艱辛的,手被咬破了,忍!忍!忍!一口餅乾一口犛牛奶,精心、耐心的餵養,她真把小狼當成自己的.孩子,撫養他,陪伴他,訓練他!就這樣他在與“老狐狸”鬥智鬥勇中快樂成長。為了訓練他儲存狼的本性,她與爸媽鬥智鬥勇、搬家躲避、學狼叫,可以說作者是煞費苦心!這種愛是無私的,偉大的,沒有界限的!

可是,隨著小狼格林越長越大,隱藏在格林身體裡的野性血液漸漸沸騰起來,作者已意識到他已經不適合生活在鋼筋水泥的現代化城市。是雄鷹就要展翅高飛,是海燕就要飛越瀚海。大草原才是狼的家,狼的天地!小小的天台怎能滿足草原上的霸主呢?“狼媽媽”深深明白這個道理,為了小狼格林的自由,他決定讓格林重返草原!

合上這本書,我心已澎湃,重重吸了一下鼻子。愛,是沒有界限的,人與人之間也好,動物與動物之間也好,人與動物之間也好。只要存有愛,一切皆和諧!一切皆可能!

《重返狼群》讀後感 14

一本好書,就像夜空中的點點星光,會在無邊無際的黑夜中帶給你審美的力量;一本好書,就像黎明前破曉的曙光,給你希望的光芒;一本好書,就像雨後散發著芳香味道的的'花田,站在這美麗的花田中,你的情操會受到無盡的陶冶。在我們的生活中,一本好書是多麼重要啊,好的書,能使你受益匪淺,一生都會受益於它。

過年在我班小書蟲的推薦下,我閱讀了一本小說,是一本與狼有關的書,它的名字叫《讓我陪你重返狼群》。顧名思義,這本書講述的是作者李微漪收養了一隻狼,漸漸的,這隻狼長大了,於是李微漪就把這頭狼帶到了草原上,訓練它,培養它,只期待那一天能送這頭狼回狼群。

我讀了這本書,這部描寫狼的書一會兒讓我冷汗淋漓,一會讓我熱血沸騰,一會兒又讓我潸然淚下。最讓我感動和意想不到的是小狼格林竟然在狼女的幫助下成功迴歸了狼群,以及狼女和格林為此目的所表現出的大膽進取和不怕冒生命危險的狼性格。

作者大膽採用育狼、野化狼的獨門絕技,以真正狼媽的方式去養狼育狼。但是,這種馴狼法艱辛異常,風險巨大,危及生命。用“九死一生”來形容也莫過於此。小狼格林不下十幾次的死裡逃生,就連狼女也多次與死神擦肩而過。在一次次死亡的威脅下,狼女依然咬牙堅持,沒有退縮,沒有心軟,她不僅僅是為了“活著’’,更是為了自由。

此書還進一步顛覆了中國人心目中狼凶狠、狠毒、忘恩負義的惡魔形象。我相信大多數的中國人絕對想不到,那頭小狼在吃羊吃兔的時候總是會給媽媽留下一條腿;在狼媽病倒後,小狼會在窗前焦慮守候,還會刨出野兔喂媽媽;在狼媽遭遇藏狗追咬時,拼死奮戰,不惜負傷累累;在雪山上沒有糧食時,日夜狩獵,養活狼媽。

這本書中,我最佩服李微漪。要是換成我,我可能不忍心讓格林那麼小就把它送進獒場,我可能會因為狼山上沒有人而選擇放棄,我可能因為捨不得格林離開而給格林帶上鐵鏈……

李微漪善良,因為它救了格林,她善敢,因為她把格林送進獒場,她理智,知道作為狼最大的願望是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