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蒙文學站

位置:首頁 > 範文 > 申請書

有關入戶申請書6篇

申請書7.43K

在經濟飛速發展、人們往來越來越密切的今天,申請書與我們的關係越來越密切,在寫作上,申請書也具有一定的格式。寫起申請書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入戶申請書6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關入戶申請書6篇

入戶申請書 篇1

本人xx(有曾用名寫上曾用名),男(女),x族,籍貫:x省x市,出生地:x省x市。x婚,x學歷,身份證號碼:x,農業/非農業戶口,戶籍地:x省x市x縣x。 xx年參加工作,現在xx(公司或單位名稱)當xx(具體職業)。

我於xx年xx月與xx結婚,系原配夫妻(或不是原配夫妻、xx是初婚、xx是再婚)。xx(配偶有曾用名寫上曾用名)生於xx年xx月xx日,戶口在xx(即配偶戶口簿地址),為農業/非農業戶口。我們於xx年xx月xx日在xx醫院生兒子(女兒)xx(有曾用名寫上曾用名),孩子的戶口在xx,為農業/非農業戶口,現未上學(或在xx學校上xx年級、待業、就業等實際狀況)。

特此申請。

  申請人:XXX

  時間:XXXX年XX月XX日

入戶申請書 篇2

xxx公安局:

我叫xxx,性別:男,生於20xx年xx月xx日,漢族人,戶口所在地:xxx縣xxx鎮xx街。因xxx原因,向公安機關申請入戶,請予以批准。同時承諾,所提交的證件以及有關材料真實、合法、有效,影印文字與原件一致,並對因提交虛證件及材料所引發的一切後果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附申請材料:

1、身份證、戶口簿影印件

2、村(居)證明

3、個人書面申請

4、入戶申請審批表

5、醫院的`出生證明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入戶申請書 篇3

房屋產權人、承租人、農業戶戶主

同意接受申請人入戶意見書

分(縣)局派出所:

本人 ,性別 ,身份證 ,是 路弄號 室的房屋產權人(承租人、農業戶戶主),現有申請人 ,身份證,原戶口在 ,正向你所申請將其戶口遷入我戶內,我同意將他的戶口報入我戶內,請予辦理相關手續,謝謝!

房屋產權人、承租人、農業戶戶主: (蓋章)

年 月 日

入戶申請書 篇4

xxx公安局城內派出所:

本人叫xxxx(身份證:xxxxxxxxxxx) ,女,xxxx年xxx月xx日生 於廣東xxxx,戶口在xxxxxxxxxxx,於 XX 年x月x日與xx(身份證: xxxxxxxxxxxx)初婚,

並於 20xx年x月x日在xx人民醫院生一兒子, 名為xxx。當時因身體原因,沒有及時上環併為小孩上戶口,現特申 請貴所辦理xxx的落戶手續,請予以批准。

特此申請。

  申請人:

  20xx年xx月xx日

入戶申請書 篇5

XX派出所:

本人:***,男,19**年*月*日出生,19**年*月參加工作,於20xx年*月從****單位退休,戶口所在地:****,系非農業戶口。身份證號:****。

妻子:***,女,19**年*月*日出生,19**年*月參加工作,於200*年*月從****單位退休,戶口所在地:****,系非農業戶口。身份證號:****。

我們於19**年*月*日結婚原配夫妻。共生育一個子女。

女兒:**,女,19**年*月*日出生;工作單位:****;戶口所在地:****。非農業戶口。身份證號:****。19**年*月因大學聯考上學,戶口轉入北京市,20xx年因工作派遣,戶口轉入****集體戶,20xx年*月遷入現址。

因身邊無子女,生活有困難,申請投靠女兒**入戶,以便互相照顧。

入戶申請書 篇6

我叫XX(有曾用名寫上曾用名),男(女),XX年XX月XX日生於北京(如生於外地寫外地省市),戶口在東城XX衚衕XX號,XX年參加工作現在XX當工人(或因XX原因無業,現在XX做臨時工)。(說明:如系由外地戶口來京、復員轉業、本市農轉業、刑滿釋放等情況,寫清楚何年、由何地、根據何原因、經何部門批准來京的情況)。

我於XX年XX月與XX結婚,系原配夫妻(或不是原配夫妻、XX是初婚、XX是再婚)。XX(有曾用名寫上曾用名)生於XX年XX月XX日,戶口在XX省XX市(縣)XX鄉(鎮)XX村XX號(即投靠人戶口本上的'準備地址),為農業戶口(或非農業戶口,並寫清在外地的職業狀況)。我們於XX年XX月XX日在XX醫院生兒子(女兒)XX(有曾用名寫上曾用名),孩子的戶口在XX為農業戶口(或非農業戶口),現未上學(或在XX學校上XX年級、待業等實際狀況)。(說明:生幾個孩子均按上面敘述要求介紹,20xx年以後生育二胎以上的,要講清楚是否違反計劃生育,即何原因發二胎準生證或被處罰處理的情況)。

因XX(指困難原因,包括何時來京,在京職業狀況),我申請將XX戶口遷到北京投靠我生活,望公安部門批准。

  申請人:XXX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