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蒙文學站

位置:首頁 > 範文 > 文學

學生交通安全責任書範文(精選6篇)

文學1.21W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責任書,責任書可以更好地明確我們應該承擔的任務,有利於我們完成應該完成的使命。那麼責任書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生交通安全責任書範文(精選6篇),歡迎大家分享。

學生交通安全責任書範文(精選6篇)

學生交通安全責任書1

為保障學生的交通安全,學校在嚴格管理、加強教育的同時,學生家長應當承擔和履行以下責任:

1、教育小孩上學、放學途中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2、禁止12週歲以下兒童騎自行車、18週歲以下學生騎電動車上學。

3、禁止小孩在上學、放學途中乘座超員車、貨車、拖拉機、非法營運車、拼裝車、報廢車、馬自達等交通工具。

4、教育孩子在上學和放學途中,不要闖紅燈、不要互相打鬧、不要下河游泳等,在經過危險路段時要繞行,要防止一切人身傷害事故。

5、經常幫助孩子檢查交通工具是否完好,及時維修或調換。

6、學校負責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家長更應該教育和看護好孩子,學生離開校園以後的一切活動由其家長或監護人負責,在校園外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20___年__月__日

學生交通安全責任書2

為創造有序、暢通、安全、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爭創文明交通安全學校,提高學生的守法意識,遵照上級有關指示精神,學校與學生及學生家長特簽訂如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學生應遵守:

1、不準乘坐麻木等簡陋的交通工具,不準乘坐車況不合格的車輛,不準乘坐超載的車輛。

2、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靠右邊行走。

3、橫過馬路先看清是否有來車,並要按交通指示燈行走人行道;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硬闖。

4、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不能邊走路邊看書。

5、不準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不準拋物擊車。

6、不準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公路上的護攔。

7、不準駕摩托車上學,未到年齡的不準騎自行車。學校禁止學生騎車上學。

8、騎自行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不能打鬧追逐,違章載人等。

9、不要在出租車臨近時突然招手,不要在路口、機動道路、人行橫道線上招撥出租車。

(二)家長應盡到下列義務:

1、經常教育子女要嚴格遵守上述規定,特別是上學前要再三叮囑。

2、儘量抽出時間護送子女到搭車地點,監督子女按要求乘車。

3、對於違規載學生上學的麻木車主和車況不合格的車主要及時向相關部門舉報。

4、對上學、放學路上的安全負責。

(三)學校應做好如下工作:

1、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

2、要求學生自願參加平安保險。

3、班級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對不良交通行為及時教育。

4、加強落實住校學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並落實責任措施。

5、完善各種交通安全制度和措施。

6、加強門衛管理,嚴禁麻木等簡陋機動車輛進入校園。

學生交通安全責任書3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強學校、學生和學生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保證學生上學放學的路途安全,明確各方責任,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目標:

(一)、學校、學生和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增強,上、下學校的路途無學生乘坐農用車、拖拉機、貨運三輪車、摩托車、專用機械車(以下簡稱五小車),無牌、無證車、黑車、報廢車(以下簡稱“三無”車輛)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船及違章搭乘車輛。

(二)、安全制度落實,隱患及時整改、不發生涉及學生的交通事故。

(三)、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

二、職責:

(一)、學校職責

1、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規章制度,制定相應有效的安全措施。

2、明確有領導分管,有專人負責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採取多種形式,經常性地組織學生開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動,努力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

4、根據學校實際,儘可能地為學生提供安全、方便的交通工具,確保學生不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

5、經常與學生家長聯絡,掌握學生上學途中的交通安全情況。

(二)、家長職責

1、加強對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監管力度。

2、教育子女上學途中不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不違章搭乘車輛;保證自己不向任何學生提供“五小”、“三無”車輛,不違規載運學生。

三、責任:

學校不重視交通安全工作,制度、教育管理措施不到位,學生內出現交通安全事故由學校負責;學生經教育不聽,不遵守交通法規,上學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船舶,違章搭乘車輛,私自外出等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由學生監護人和肇事者負責。

其他安全事項嚴格遵照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由學校、學生、學生監護人承擔相應的責任和履行相應義務,其他當事人承擔相應責任。

學生交通安全責任書4

為保障學生的交通安全,學校在嚴格管理、加強教育的'同時,學生家長應當承擔和履行以下責任:

1、教育小孩上學、放學途中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2、禁止2週歲以下兒童騎自行車、8週歲以下學生騎電動車上學;

3、禁止小孩在上學、放學途中乘座超員車、貨車、拖拉機、非法營運車、拼裝車、報廢車、馬自達等交通工具;

4、教育孩子在上學和放學途中,不要闖紅燈、不要互相打鬧、不要下河游泳等,在經過危險路段時要繞行,要防止一切人身傷害事故;

5、經常幫助孩子檢查交通工具是否完好,及時維修或調換;

6、學校負責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家長更應該教育和看護好孩子,學生離開校園以後的一切活動由其家長或監護人負責,在校園外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教育局

20___年__月__日

學生交通安全責任書5

為加強全縣中國小校學生交通安全管理,提高中國小生交通安全和自我防護意識,預防和減少中國小生交通傷亡事故,切實保障少年兒童的合法權益,為全鎮中國小校學生上學創造一個良好的交通環境,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人:

各中國小校長、幼兒園園長為學校(幼兒園)學生交通安全教育的第一責任人,對在校(園)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負全面負責。

二、責任目標:

1、各中國小校(幼兒園)應當將中國小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學校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內容,經常性地開展中國小生交通安全教育,不斷提高中國小生和學生家長(監護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2、各中國小校(幼兒園)要建立健全學校交通安全教育責任制,明確責任,層層落實,確保中國小生平安出行。

3、各中國小校(幼兒園)要經常性地開展中國小喜聞樂見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通過舉辦交通安全主題班會、隊會、作文比賽、演講比賽、相聲、小品大賽等形式,教育中國小生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不斷提高中國小生的自我防護意識。

4、各中國小校(幼兒園)要積極與派出所、交警配合,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的職能作用。經常性的邀請公安幹警、交警和法制副校長來校進行中國小生交通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每學年中國小生交通安全教育不得少於兩次。

5、有校車接送學生上下學的中國小校,要切實抓好校車的安全管理,要嚴格審查駕駛員的資格,並簽訂安全責任狀,加強對照管員和駕駛員的安全教育,確保接送安全。

6、接送學生上下學車輛每天必須如實填寫《浠水縣中國小接送學生車輛日常臺賬》,並交學校(幼兒園)存檔。

7、對中國小學生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中國小生傷亡交通安全事故的學校實行一票否決,並追究學校責任人的責任。

鎮教育總支(蓋章):

學校(蓋章):

書記簽字:

校長簽字:

20___年__月__日

學生交通安全責任書6

為創造有序、暢通、安全、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爭創文明交通安全學校,提高學生的守法意識,學校特與學生及家長簽定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1、學生上學、放學時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右邊行走。

2、橫過馬路先看清是否有來車,並要按交通指示燈行走人行道;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硬闖。

3、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

4、不能邊走路邊看書。

5、不準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拋物擊車。

6、不準跨越或騎坐人行道、車行道和公路上的護攔。

7、未滿十二週歲的學生不準騎車上學。

8、騎自行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不能打鬧追逐,違章載人等。

9、不要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招手,不要在路口、機動道路、人行橫道線上招呼車輛。

10、認真學習和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做文明交通參與者。

11、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要求學生自願參加平安保險。

12、班級要加強交通安全管理,經常召開交通安全教育主題班會,及時糾正不良的交通行為。

13、完善各種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做好與家長的聯絡工作,及時溝通交流資訊。

14、1—3年級在校學生必須由監護人接送。

15、4—6年級學生,因特殊情況,監護人不能接送的。在學生、監護人自願的基礎上,學生也可騎自行車上學。但學校不負因騎自行車上學,造成的任何交通安全責任。

學生

班主任

家長

學校(章)

20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