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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學習教育心得體會彙總5篇

從某件事情上得到收穫以後,寫心得體會是一個不錯的選擇,這樣我們可以養成良好的總結方法。那麼好的心得體會都具備一些什麼特點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習教育心得體會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華】學習教育心得體會彙總5篇

學習教育心得體會 篇1

紀律教育學習月活動開展以來,我能和全體黨員一起,按照領導部署,認真開展好每一個環節的工作,工作中,我和大家一起學習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觀看了紀律教育警界影像,通過學習,思想上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內心深處受到了一次冼禮,對紀律教育學習活動有了更深的理解和認識,現總結一下自己在學習活動中的一點感受:

一、共產黨員要堅定自己的理想信念

在紀律教育學習月活動中,通過學習正面典型和剖析反面教材,發現被人民群眾稱讚的人民公僕都是胸懷遠大理想信念,他們在工作、學習和生活中逐步樹立了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而那些背叛人民群眾的歷史罪人,他們理想信念動搖,經不起金錢、美色的引誘,利用手中的權利為個人謀取私利,一步步滑向犯罪的深淵,最終落得鋃鐺入獄的下場。

從正反兩方面的例子我可以清楚地看到,一個人如果有了正確、堅定的理想信念就有了奮鬥目標,內在的驅動力和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就能自覺地為黨和人民的事業而奮鬥。相反,如果一個人如果喪失了理想信念,就會失去了奮鬥目標,就會迷失前進方向,一步一步朝著犯罪的深淵走去,最終成為人民的罪人。所以,我們每一個共產黨員任何時候都要堅定理想信念。

二、珍惜當下,做好本職

作為一名受黨教育多年的黨員,要充分認識到自己的一切都來源於組織的培養和教育,要懂得職務意味著責任和義務,要珍惜自己的工作崗位,在思想上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工作中做到勤勤懇懇,盡職盡責,任勞任怨,只有努力學習,積極工作才能不辜負組織多年的培養和教育,才能無愧於共產黨員這個光榮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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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教育心得體會 篇2

國學講座心得體會

今天我有幸參加了《國學照亮孩子的天空》大型家庭教育公益報告會,聽取了王斌老師的近三小時的講座,內容真實生動,具有很好的可操作性,讓我們很多的家長受益匪淺。從孩子的早期人格優化教育到孩子的專注力、記憶力的提升及語言表達、識字、閱讀能力的培養最終達到孩子的性格改變,好習慣的形成。講座由淺入深,易於領會,使我們家長能在實際的生活教育中,掌握較為系統的教育模式。在今後對孩子的日常教育過程中能夠起到好的作用。

追求學問首先在於愛學、樂學,這是關鍵。孔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即真正愛好它的人,為它而快樂的人才能真正學好它。其次,學習要“默而識之,學而不厭”。即學習要有踏踏實實的精神,默默地記住學到的知識,努力學習而不滿足。第三,是要專心致志,知難而進。子曰:“士志於道,而恥惡衣惡食者,未足與議也。”意思是讀書的人要立志於追求道義、真理,要專心致志,不要為世俗所累。第四,要虛心求教,不恥下問。孔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師焉。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這說明學無常師,作為人應隨時隨地注意向他人學習,取人之長,補己之短。 我們家長在教育孩子過程中,我們要鼓勵孩子樹立遠大志向,先教育孩子做人,再教育孩子做事,在教的過程中講求方法起好孩子的引導作用和榜樣作用讓孩子在有良好影響環境的教育下茁壯成長。

學習教育心得體會 篇3

讀國學學經典,從我個人來說,有不少的收穫和體會。收穫可以從兩方面來說:一:提高自身素養,為教育工作打好基礎。我從國學與經典中學習到不少教育理念,可以學以致用。二:從國學經典中學到做人的道理,處世的哲學。現代社會知識更新快,自己在學校裡學到的知識太有限,根本趕不上時代的變化。要做好新時代的教師,能適應時代的需求,現代教師必須有活到老學到老的觀念。而學習,應該海納百川,應該博而精。新時代的知識技能固然要學。而我國古文化博大精深,更應該是學習的寶庫,知識的海洋

我們學過《論語》、《三字經》、《子弟規》現在我分別講一下我這兩年所體會: 《論語》:

《論語》是一份彌足珍貴的教育遺產,書中所記錄的孔子的教育思想和經驗非常富厚,當真研讀《論語》,溫習具備要領論因素的格言警句,從“先聖”的教育思想中獲取營養,對西席加強師德修養、提高教學藝術都多少有些裨益。 弘揚中國優秀的文化傳統,是每個中國人的職責中華文化綜羅百代,博識精微,國學經典中蘊藏著中國五千年曆史中的智慧精髓國學經典不僅是中國悠長傳統文化的顯證,也是每個中國人的立身在社會上處世之本,更是我們不成或缺的精力氣力傳統經典文化是中華文明傳授繼承數千年的重要載體,內部實質意義博大精湛,傳播的經典浩如煙海四位西席的培訓講座中,援用了《論語》的很多內部實質意義。

(一)《論語》反映了孔子的教育思想:

1.重視教育的社會功能和促進個體發展的作用

2.倡導培養志道弘毅的志士和君子的教育目的

3.實施以道德教育為重心的豐富的教育內容

4.主張“有教無類”,擴大了教育物件

(二)《論語》反映了孔子的師德修養

1.立志有恆,加強修養

2.自省自克,改過遷善

3.學而不厭,誨人不倦

4.以身作則,言傳身教

5.愛護學生,無私無隱

6.相信學生,鼓勵學生

7.不斷學習,努力創新

(三)《論語》反映了孔子的教學藝術

1.因材施教

2.啟發誘導

3.學思結合

4.學以致用

5.學而時習

6.誠實謙虛

《三字經》

《三字經》可謂是一塊"全營養飴糖"。說它"全營養", 是因為《三字經》僅一千多字,語言極其簡練,內容卻非常豐富,包括人生哲理、教子、勸學、常識、道德、禮儀、經書和借鑑等,擇其要而去其枝葉,勘稱"袖珍而濃縮的百科全書"。比如常識篇,天文地理歷史自然藝術生物等等,幾乎囊括了當時人們已認識的各類主要知識。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人出生時本性是善良的。人的本性差距不大,但是由於受到後天外來環境的薰染,差距越來越大。在這個繁華都市,形形色色的事物在給人增添樂趣的同時,也在無形中改變了人們的天性,沉溺於其中從而便有了教育。

“香九齡,能溫席。”其中提到的小黃香是漢代一位孝敬長輩而名留千古的好兒童,小黃香不僅以孝心聞名,而且刻苦勤奮,博學多才.我們現在的許多同學家境優越,整天過著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生活,卻不知知恩圖報,孝敬父母,有的還對父母大吵大鬧,整天這個不滿意,那個不順心,不是把心思用在學習,而是好逸惡勞,學習不努力,喜歡趕時髦,比吃穿。父母為養育自己的兒女付出了畢生的心血。這種恩情比天高,比地厚,是人世間最偉大的力量。學生要學會愛自己的父母,只有愛自己的父母才能愛他人,愛集體,將來長大才會愛社會,愛祖國。教育學生現在力所能及的幫助父母做些家務活,聽父母的話,長大後不僅要很好地承擔對父母應盡的贍養義務,滿足父母的物質生活,而且要盡心盡力滿足父母的精神生活,抽時間多陪父母聊聊天、說說心裡話,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懸樑刺股,囊螢映雪。古人沒有我們現在這樣優越的條件,坐在明亮的教室,有辛勤的老師教導著我們,書本都是嶄新的,爸爸媽媽給我們買了漂亮的書包、文具。這麼好的學習條件,是古人所沒有的。如果在這樣的條件下,我們沒有刻苦、努力學習,就辜負了父母、老師對我們的期望。我們要實現自己的理想,將來成為祖國的棟樑,就必須從現在做起,好好學習,認真讀書,掌握更多的文化知識。 列寧說過: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三字經中的榜樣比比皆是,從“溫席的黃香”到“讓梨的孔融”,從“八旬樑灝大廷奪魁”到“天才少年祖瑩、李泌”,這些榜樣都十分明確地告戒我們:向他們學習,就能有所作為。我們學生要把榜樣作為模仿的物件,以榜樣的行為規範自己的舉手投足。 《三字經》是我國古代偉大的文學家留給現代人的閃閃發光的星星,映著那如太陽般燦爛的中國古代歷史,在我們混沌的內心散發出強烈的光!它猶如啟明星,我們智慧的光輝也終將散發光芒!

《弟子規》中要求我們先端正品德。其中包括孝、悌、禮、仁、忠等。在做到這些後,它又教了我們一些學習方法,不但要認真學,還要實踐,這樣才能真正地讀好書,成為有用之才。

首先是〈入則孝〉,這裡主要是教育我們要孝順父母、親人。他們所說的,所做的都是為了我們好,所以無論如何,我們都應當聽從他們的教誨。還有就是,不管他們愛不愛我們,我們都要用自己的真心去愛他們。因為,畢竟是他們生下了我們,養大了我們,我們總不能忘記養育之恩吧?更何況弟子規裡面也有寫到“親愛我,孝何難,親憎我,孝方賢。”它的意思是:不管父母、親人愛不愛你,你都要盡你做人的孝道,尊敬父母、親人。現在想起自己的過去,雖然沒有做過對父母不住的大事,但對他們也沒有盡過多少孝心,反而他們對我們千衣百順,照顧到家,我想得到的東西,想方設法地滿足我。父母為自己所做的一切都覺得應該的,有時,父母過於關心自己,哆嗦了幾句,反而責罵他們,討厭他們,那

多不應該啊!現在獨生子女,經常不顧及父母的感受,因為一些小問題而與父母爭執,父母的心裡應該多難過呀。讀完弟子規後我們要使他們明白了作為子女,應按《弟子規》所講的“父母呼,應勿緩;父母命,行勿懶。父母教,須敬聽;父母責,須順承。”最起碼做到這些,才能對得住苦養自己成人的父母。其次是〈出則弟〉,它是教我們怎麼和別人相處的。比如“兄道友,弟道恭,

兄弟睦,孝在中。”意思是:兄弟朋友要互相尊敬,要和睦,如果不和睦,父母 就要為你們操心,和睦,就少了父母親的一份擔憂,就等於是孝敬父母了。所以,我們一定要和兄弟姐妹們和諧相處,這樣我們的父母看了才會從心裡面為我們感到高興,我們也會因此更快樂的。

再就是〈謹〉,我們生活中做什麼事,時時刻刻都要謹慎。俗話說:無規矩,不成方圓。穿衣服要系鈕釦,要整潔,還要符合自己的身份;尤其是不應該在背後談論人家的長短,這樣是不好的,也是不道德的。人不要自私,要大方,不計較小事,這樣人也會變得很快樂。 另外,我對書中提到的“寬為限,緊用功。工夫到,滯塞通。心有疑,隨札記。就人問,求確意。”這幾句話,感觸最深,亦是受益非淺的。因為這幾點也是我在學習和工作中做得最不足的地方。如有時領導佈置做的工作,總是拖拖拉拉,不到最後一刻都不想去做,就算做,也是馬馬虎虎的。有時遇到不懂的問題,不但沒有記錄下來,深入研究或查閱資料,而且也沒有虛心向別人請教,含糊了事。這兩種錯誤都是我經常犯的,這樣的學習效率通常不高,在讀過了《弟子規》後,我終於明白了我的缺點所在,若今後能按照它上面所說的去做,相信我的學習效率會更上一層樓。 我想,一個人活著就要講點道德,有點品位,這才贏得別人的賞識。而《弟子規》中所講的道理,正是教人倫理綱常的最基本的常識。今後,我還會深入內心地反覆讀誦《弟子規》,從中學會做人處事的道理,真正孕育出正人君子的品行。這樣既可打造健康、和諧社會,也可提升自己的修養,何樂而不為?這些總的教育原則,到今天也是非常有意義的。如果每一個人能夠做到這些,我們的和諧社會才是可以期待的。機器人可以把全世界的知識放在自己的晶片上,但是他們沒有血肉,沒有靈魂,因為他們無法做到"首孝悌次謹信泛愛眾而親仁".我們的教育,是要教育出一群機器人呢?還是要教育一群人?

現代生活的人們,生活節奏加快,心理壓力增大,子女教育困難,鄰里關係緊張,同事之間互相猜忌。面對這些問題,每個人總是想盡辦法,解決這些問題,擺脫以上煩惱。可是,最後的結果只是顧此失彼,不能達到真正意義上的快樂。

學習教育心得體會 篇4

隨著高校教育改革的持續推進,高校擴招計劃的實施,如今的大學,人口密集,流動頻繁,很多大學生還走出校門,參加社會實踐,由於大學生大都缺乏安全保護意識,針對大學生的安全事故也逐漸增多起來,大學生的安全教育問題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緩。

近日來,無論是校內,還是校外,針對大學生的安全事故接二連三地發生。綜合這些時間,我們可以發現,之所以大學生會發生安全事故,主要在於安全意識薄弱及缺乏相關安全知識。

一、大學生安全意識薄弱

很多在校的大學生,從國小到大學,一直都在學習書本知識,往往將安全知識的學習放在一邊,有的學校乾脆沒有開設安全教育課程,平時也疏於教導和引導,再則加上家長對小孩的安全教育不重視等等原因,導致大學生,直到成年還沒有樹立安全保護意識。這就表現在對可能發生的各種安全問題,缺乏必要的重視和警惕,留下了種種影響安全的隱患。比如人離開了宿舍不鎖門、貴重物品隨意丟放、宿舍內亂接亂拉電線、亂扔菸頭等。

二、大學生安全知識缺乏

大學生一直以來大都數時間都生活在校園中,沒有什麼社會經驗,思想比較單純,對社會上的不良風氣和一些壞人壞事不能作理性的認識,也就不能很好地遠離這些不良影響。

大學生該如何加強安全知識教育以及怎樣培養安全意識呢?我認為應該從以下三點做起:

1、學校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對大學生的安全教育力度。安全教育的方式應做到有所創新,可以將書本知識與實踐結合起來,可以講理論和鮮活的例子結合起來;在日常教育管理以及各種服務工作中,都必須結合安全方面的內容,適時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不但要使學生掌握一般的國家安全,網路安全、交通安全、防火、防盜安全等方面常識,也要教育學生遵紀守法,提高警惕,加強防範,珍愛生命,熱愛生活。

2、將安全教育落實到班級。各班班主任應負起對學生安全教育的責任,對學生的安全落實到具體中去,比如改善宿舍安全情況,禁止學生攜帶刀具,安全使用電腦等方面。

3、大學生個人也加強學習,培養自己的安全意識,增強自己的安全知識。大學生必須認為到安全教育關係到自己及他人的幸福,不能馬虎,應該嚴肅認真對待。還應養成良好的習慣,不亂扔菸蒂,不亂接電線,不使用大功率的電器,不獨自外出,不與社會上人士隨便交往。

大學生安全教育與大學生學習、生活緊密相連,我們必須認真對待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落到實處,儘可能避免不理智的行為和意外事故發生,為我們的生活與學習營造更好的環境,建立和諧校園。

學習教育心得體會 篇5

近年來,我國中國小校學生傷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發的學校與學生家長之間的糾紛與日俱增,學生家長因學生在校期間受傷致殘甚至死亡向學校索賠的金額不斷攀升。校園傷害事故不僅僅會影響學校與學生家長的正常工作與生活,而且是造成社會不安定的一個重要因素;當前我國校園傷害事故帶來的負面影響,不僅僅波及教育系統內部,而且已經成為一個世人關注的社會問題。因此,如何預防校園傷害事故、妥善解決和處理此類糾紛。最近,透過在教管課程班學習《教育法規》這門課程得到很多啟示,幾天的學習中,首都師範大學程振勇教授在學校傷害事故方面進行了精闢的講解,感覺收穫頗豐。以下是本人這方面的學習心得。

一、學校是否屬於學生的監護人之爭

分清職責主體是承擔損害賠償的前提,妥善解決學生傷害引發的經濟糾紛,是校方與家長之間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穩定社會的關鍵。當前我國校園傷害事故之所以難處理、處理難,就在於人們對校園傷害事故職責主體的認定上,存在著觀點分歧,導致在法律規定上,無法可依,在實際問題的處理中,也無據可尋。

是不是隻要學生在上學(上課)期間發生傷害事故,學校都要承擔職責?如果不盡然,學校又是在什麼情形下應對在校學習期間受到傷害的學生承擔職責?在諸如此類的問題上,學校與家長之間的看法常常相悖。家長認為,學生只要到校學習,家長就將其監護職責轉移給了學校,學校不僅僅應當對學生的學習負責,而且應當承擔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而校方則認為,學校不是學生在校期間的監護人,不負有對學生的監護職責,學校是否承擔學生事故損害賠償的職責,是基於教育法對學校管理職責的規定,對學生承擔有限的管理職責。那麼學校與學生之間究竟存在著一種什麼樣的法律關係?我國現行法律卻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

學校對未成年學生的保護職責與學生監護人的監護職責雖有相近資料,但這兩種職責的性質和法律淵源卻有不同。前者是學校作為承擔公共教育職能的社會機構,基於《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有關法律,而構成的一種公法範疇的職責與義務;後者是基於民事法律所確定的監護權,而在監護人與被監護人之間構成的司法範疇的權利與義務關係。兩種權利由於來源與性質上的差別,不能混淆。尤其監護權是建立在親權基礎上的,不能脫離法律的有關規定和親權的範疇而談監護權的轉移。視學校為未成年學生監護人的認識,不僅僅使學校承擔難以擔負的職責,而且也難以解釋何以學校只有監護職責而沒有相應的權利,何以學校對學生的管理要貼合法律規範,而不能像父母管理被監護人一樣管理學生。

就目前的民事法律規範而言,沒有明確學校是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或應當承擔監護職責。學校與學生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總體上來講是基於教育與受教育而構成的教育關係,存在一些不同於其他法律關係的特殊規律,應當適用教育法調整。因此,學校並非學生法定好處上的監護人,儘管學校在進行教育教學活動的同時,負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的職責。

二、學校管理職責範圍與學校事故職責承擔

根據過錯職責歸責原則,決定學校及教師對事故的'發生及其後果有無過錯、過錯大小,來確定職責主體,依此進行損害賠償,應是分析、解決此類糾紛遵循的一般原則。

1.意外事件。中國小生意外傷害事件是無法預見和不可避免的,學校及教師對事件無任何過錯,不負任何職責。但如果事故發生之後,教師沒有在學校條件允許的狀況下采取措施救險,延誤了治療,造成傷害者傷情加重,就應負責,這是一種事後職責承擔。

2.學生在上課期間因互相打鬧而受傷害。上課期間,教師負有監督管理職責。對在此期間發生的學校事故,教師承擔職責大小,要思考到學生的年齡。但需要強調的是,對不同年齡段學生在管理職責上的不同要求並不意味著人為地降低教師應盡的管理職責。

3.學生受傷不是學校所為,但與學校場所設施管理不完善或教育教學儀器、裝置保管、存放有關,學校要承擔部分民事職責。需要注意的是,學校場所設施造成的學生傷害承擔職責,與學校建築設計、施工中暴露的質量問題關聯,但更多地與教職工是否及時發現事故隱患並及時向學校報告有關。

4.學生課餘時間受傷。課休時間是事故多發段。教師的職責,是要培養學生安全意識和躲避危險的潛力,這是其一;其二,一旦發生事故,要及時採取措施做好善後處理。中國小教師的職責並不是如幼兒園阿姨那樣履行保育員主角,也不是超市中的保安,不可能全天候地監視每個學生的一舉一動。關鍵看學校在課間是否負有監管職責及到位狀況。

5.學生自殺、自殘。學生的自殺與教師有無關係,取決於:一是學生自殺與教師的行為有無必須因果關係;二是教師的行為是否違法。如教師毫無根據地懷疑學生有偷竊行為,停其課,強迫其交待甚至拳腳相加,學生不堪受辱,憤而自殺,教師自然要承擔法律職責;學生考試作弊,被監考教師當場抓往,學生因羞愧而自殺,儘管教師的行為與學生自殺有關係,但行為是合法的,不應承擔職責。

6.教師上課期間離開教室。教師在上課時隨便離開課堂,期間學生打鬧造成傷害,學校職責所負的大小,主要決定於學生的年齡對該行為後果的決定潛力。美國大多數法院在審理此類事故時,並不是將教師在不在場作為唯一的侵權職責要件,還要思考教師離開的時間長短、離開的原因、學生身心發育狀況、上課資料及活動性質等。

7.學生上下學發生傷害事故。學生每日上下學,是維持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起點和終點,這時學生的雙親對其子女的保護監督基於親權關係,而學校教師也務必加以指導並採取必要保護措施。但每一位學生在上學時從家中出發到學校放學時由學校出發回到家中,期間的安全,除有特殊狀況外,應由學生個人及親權等保護者負擔職責。如果學生群眾上下學是學校規定,則可解釋為學校已介入學生上下學的生活領域。這時,學校在法律上對於群眾上下學就有安全維護的義務。

8.公休時間(包括寒、暑期)學生傷害事故。原則上說,學校對學生安全保護職責的職責範圍限於學校正常教育教學時間,但這並不等於說學校對於公休時間發生的學生傷害事故就不負任何職責,問題的關鍵在於學生在這些時間內發生的傷害事故的原因與學校教育教學活動有無聯絡。如日本學校教育法規定,學生在寒暑期做作業時發生了傷害事故,教師是否承擔職責的前提是,教師在佈置學生作業時有沒有充分思考到這些作業資料對學生人身傷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後果。

中國小生在校期間受到損害或致他人損害,學校是否就應承擔職責,就應承擔多少職責?我認為,應視具體狀況綜合分析,其問題的關鍵不在於學校方面是否應當為去或留校活動的所有學生承擔職責,而在於學校事先是否承擔了對這種活動管理監督的職責。

三、我國目前現行的關於學生傷害事故的立法狀況

在處理校園傷害事故案件時,我國法院一般依據現行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處理。而民法通則的相關條款過於原則,一旦發生校園傷害事故,同一類案件可能導致司法實踐中兩種完全不同的判決。實踐證明,僅僅依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處理學校發生的學生人身傷害事故,已經不適應司法實踐的需要。依據民法精神,充分思考學校教育教學實際,參照國外校園傷害事故依法處理的已有經驗和做法,針對校園傷害事故這一特殊人身侵權行為,制定處理校園傷害事故的專項法律,依法處理,就成為解決校園傷害事故的必由之路。

可喜的是《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方法》(簡稱《方法》)已經實施。這是目前我國第一部處理校園傷害事故的專項法規。《方法》中明確了學校對學生承擔的職責性質是教育、管理、保護職責,確立認定學校承擔職責的劃分原則是過錯職責,細化了學校管理職責的範圍,規定了處理校園傷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學生傷害事故損害賠償的專案和標準,提出瞭解決校園傷害事故損害賠償的資金來源。《方法》實施以來,法院及其他處理機關嚴格按照《方法》的規定,依法處理了中國小校學生傷害事故,既保護了未成年學生的權利,又維護了學校的合法權益。實踐證明,制定校園傷害事故的專項法律,依法處理校園傷害事故,不僅僅是務必的,而且是可行的。

總之,透過學習程老師講授的《教育法規》這門課程,我學習到了很多書本上沒有的知識,尤其是老師的案例分析,個性精闢到位,為處理教育教學實際問題帶給了借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