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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的作文

作文2.9W

在現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是人們把記憶中所儲存的有關知識、經驗和思想用書面形式表達出來的記敘方式。你所見過的作文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戀愛的作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戀愛的作文

戀愛的作文1

從沒想過,有一天我要用垃圾堆上的剩湯剩飯來果腹,這一切,都緣於我可愛的主人緣分已盡,愛情的路走到了盡頭。連最喜歡我的琳琳也沒有給我留下隻言片語,去她母親那裡上學了。也許,今生再難見著了。多少個夜晚,我的黑眼角總是溼了又幹,這,沒有誰會看得到!

想起從前的日子,是多麼快樂!多麼幸福!每天聆聽著他們的戀愛故事,感受著他們的恩愛纏綿。琳琳偎在媽媽懷裡,我偎在琳琳懷裡。或者,吃過晚飯,我們一家四口(琳琳經常這麼說),漫步在花園裡,曲徑通幽處,不時的會傳出來一陣陣咯咯的笑聲……

如今,這浪漫又美麗的畫面都只能在記憶裡了。

我不明白,人類的愛,會那麼的脆弱,一陣風、一場雨就會把曾經的山盟海誓擊得粉碎、屍骨無存。那些美麗的、動聽的竊竊私語、信誓旦旦是那麼的虛無縹緲,如水中花、鏡中月。我敞開了心,無比忠誠的.對你們,而你們卻是那麼的虛偽、冷酷。我的心,涼透了,涼到了極點。

我不再相信任何人,對不起,哪怕你並無惡意,可我不想跟你走。別再追我了,好嗎?我自己能生活,會照顧自己,你的同情只能使我更難過。

家,我不敢再回,害怕看到男主人那落寞失神的目光。更可恨的是,他有一次竟把我扔到了一個汽車上,我知道,他想讓我去尋找自己的幸福。可我不想。幸虧我拼了全力,掙扎著跳了下來。

愛沒了,家就沒了。

從此,流浪狗裡便又多了一個我,不分白天晚上,遊走在行色匆匆人的腳步聲裡……

我迷惘的眼睛看不透這人世間的一切,卻分明的感受到了一種孤獨的滋味兒。一直以為,自己生於塵世,活的簡單快樂;現在卻不知何去何從——因為我有了人的思想!

戀愛的作文2

如果說媽媽是爸爸的初戀,那麼我便可說是爸爸的第二次戀愛吧!

小時候,我經常會與爸爸打賭。而打賭的內容常常就是:明天會是什麼天氣?晚飯會吃什麼?此等不容易有答案的問題。而籌碼常常就是5角到10元不等。這可比給媽媽幹一天家務活兩角錢方便多了。打賭的結果無非兩種,我贏了,便可得到人民幣。我輸了,就會為父親背上一段“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幸福故,二者皆可拋”的經典演說。

我的`女兒怎麼比我還會敲詐?父親一邊任命的掏錢,一面埋怨自己時運不佳。

而糊塗的爸爸也總會有精明的時候。每逢節假,我便會吹鑼打鼓的賄賂一番。獻上我親手製作的各種小禮品。媽媽的禮物總是比爸爸的略高一籌。每當媽媽拿著禮物向爸爸炫耀的時候,他總是不屑的說,我才不稀罕呢!可是我分明看見他拿著我送的禮物,偷偷躲到房間裡,心花怒放的看呢。

我詫異。父親這個外表剛強的人,為何會對待我如此細膩?

僅是因為你是我爸爸,我是你女兒。

因為我叫你大懶蟲,你叫我小懶蟲。

正如你愛我,恰如我愛你。

如今十幾年的歲月已經過去了,雖然和爸爸打賭的情景依然會在我家裡上演,但我看見時間正不緊不慢的吞噬老爸的青春。他兩鬢的白髮,已清晰可見。金爸銀爸不如咱家的老爸。如果可以,我願意做第二個永遠長不大的孩子,去留住父親的青春韶華。

小作者把自己和“爸爸”的親暱關係形象地比喻為這是爸爸的“第二次戀愛”,通過描寫打賭、賄賂等生活場景表現“剛強”的爸爸對我“細膩”的愛,字裡行間也滲透了對“爸爸”的心疼和理解。

戀愛的作文3

“好好學習天天向上”的思想從小就被植入並紮根在我們的精神裡,我們中規中矩的在學校裡上學放學,跟同學們維持著不鹹不淡的關係,在家長們的心中我們唯一能做的事就只有學習,好像快樂從來就與我們無緣。我想說,青春就該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而不是做自己該做的事情,例如追一個自己喜歡的人跟他談一場想要的戀愛。

在這樣的`年紀我們總會遇到自己心動且以為一輩子的人,父母老師們總說這是早戀這樣的情愫要殺死在自己的肚子裡,於是我們就會因為父母老師們的這些說辭而不能坦露自己的情感,然後等到自己能做的時候再來做時,幸福早已連開始的機會都未曾殘留。

從相知相識相熟到相戀,從開始的分分鐘都妙不可言到後來的有一點倦,從有想要嫁給他的衝動到被莫名其妙的人沖刷的所剩無幾,這其中有歡樂有難過有被人羨慕也有嫉妒別人,縱使結局可能並不是樂觀,但只要愛過我想就不會後悔。

我想,心裡懷揣著年少時想要一輩子的人而去努力那感覺與為了報答國家孝順父母而去努力的感覺定是有天壤之別的。

如果有人說不為了孝順父母而去努力這是沒有孝心的表現,那我不得不問但凡是現在還在青春中行走以及才走出青春的人們,你們在當下這個荷爾蒙瘋飛的年紀會去下意識的談及孝順父母這回事嗎。

如果有人說青春是應該懷揣著夢想向自己的目標前行,那我不得不說現在聊夢想的人不都是些經歷了世事對自己現狀不滿的久經社會薰陶的“老”年人嗎。

按心意來走吧,不要去管周圍人或老練或成熟的言語,暫時放下自己長久耳薰目染的傳統思想,卸下自己長久假惺惺的偽裝,去找一個心動的人,與他談一場千篇一律可是自己樂在其中的愛情,也好給自己多年後回來有這記憶的地方留下一個可以說給別人聽的故事。

戀愛的作文4

戀愛是現在的一個時髦的詞彙,騎上自行車在廣場上兜上一圈,會看到許多紅男綠女在一起,這也許就是我們所認為的戀愛吧!很小的時候就渴望戀愛 ,那時候我心中的戀愛就是兩個很好的朋友整天在一起,聊天or打鬧。現在想一想,這也許也是一種戀愛的滋味吧!

上了國小,慢慢的變的成熟,開始有了自己粉紅色的夢想,開始有了自己心中的白馬王子,我有時候懷疑自己早熟,不過這“早熟”同樣也給我帶來了許多好處。因為他,我開始努力學習,因為我喜歡老師表揚我時他羨慕的眼神。那時候也許我的小臉會紅 ,但他不會明白為什麼,因為只有我“早熟”嘛。升學的時候他因為學習成績差而降了級,就因為這我難過了好長時間呢!那幾天我們家的電話費應該費了不少吧,因為媽媽每天都會給班主任打電話詢問我的情況。害的我成了老師密切關注的物件,每天都不敢抬頭。後來,我漸漸的把他忘了。當時看一篇文章,說是英國的作家***因為同性戀而被判刑兩年,我當時特搞不懂“同性戀”是什麼東東,於是去問爸爸,你們可以想象爸爸當時的表情,他是怎麼也想不到我怎麼會知道那麼一個詞的,爸爸當時的.解釋是:兩個一個性別的人在一起的時間過長而產生的特殊感情。我於是開始和我的好朋友疏遠,因為我害怕被判刑!

以上是本人國小時的戀愛滋味,它是甜的。

升上國中以後,似乎是玩的多,學的少了,但學習成績依然很好,這時侯的我是把“玩”當成了我的戀愛物件。它應該也比較喜歡我吧。不過人有旦夕禍福,我的戀人讓我的成績一塌糊塗 ,於是,告別了它,找到了新的戀人――學習!

國中的戀愛滋味,酸~甜~苦~辣~,盡收囊中!!!

戀愛的作文5

不小了,在小時候,曾經被班裡的girl們追過幾次,但也不知道什麼原因我幾次拒絕了她們,甚至方法有點`````在此向她們道歉,真的很抱歉。

到了高一,終於開始了第一次,我們因為共同的愛好認識對方——Jay。我們一起聽他的歌,看他的詩,欣賞他。支援他。不知不覺我和她已經很熟了,甚至已經``````

一天晚上,我們走在街上,晚風很涼爽,街上人也不算多,在一個音響店門口,我牽起了她紅紅的手,"讓我追你!"聽了她先是一愣,然後微微笑了~這時音響店傳出了杰倫<麥芽糖>歡快的節奏,遠方是我和她愉悅的背影,我們的開始~~~

以後的幾天,是我最近幾年裡最開心的幾天,每天有閒不下東西做,甚至一節課看不到她心裡就不是滋味,這幾天也是我花錢的日子,平時幾天的零花錢現在一天也不夠,不是炫耀,不是奢侈,為了只是讓她好。

時間漫漫走,終於到了考試,但成績卻把我的新徹底弄的涼了,我的成績從滑到了35,這個幅度惹起了我身邊所有人的注意,包括老師,家長`````我簡直有掉進地獄的感覺。

原因也許是她,又是一天晚上,我們走在那條街上,還是溫柔的晚風,還是我們兩個,但心情卻截然不同了,我們誰也沒說話。還是那家音響店,響起了"消失的下雨天我好想再淋一遍沒想到失去的勇氣我還留著好想再問一遍你會等待還是離開颳風這天我試過握著你手但偏偏雨漸漸大到我看你不見還要多久我才能在你身邊等到放晴的'那天也許我會比較好一點偏風漸漸把距離吹得好遠好不,""也許是說拜拜的時候了"我低聲說,"恩"她點了點頭,"但是。。。。"她止住了我"我知道,為了我們的未來"。。。。。 這是我們的結果,青春的澀果最好不要勇敢嘗試,否則後果真的很嚴重,相信幾年後學業有成的我們能在次走到一起。

戀愛的作文6

又到夜深的時候了,又到自己一個人孤獨的時候了,又到自己一個人可以安靜的時候了。

安靜時想一下,孤單時看一下,寂寞時寫一下,憂傷時哭一下,開心時笑一下,想你時怎麼辦?

曾經只是因為寂寞看上你,曾經只是因為寂寞追上你,曾經只是因為寂寞告的白,曾經只是因為寂寞在一起,,曾經只是因為寂寞逛的街,曾經只是因為寂寞想著你,曾經只是因為寂寞擔心你,曾經只是因為寂寞鬥你笑,曾經只是因為寂寞讓著你,曾經只是因為寂寞深愛上了你,這一切都是因為寂寞讓我們在一起。

曾經就是因為寂寞懷疑你,曾經就是因為寂寞喝了酒,曾經就是因為寂寞吸了煙,曾經就是因為寂寞發了瘋,曾經就是因為寂寞想堅持,曾經就是因為寂寞才放棄,曾經就是因為寂寞分了手,曾經就是因為寂寞後了悔,曾經就是因為寂寞流了淚,曾經就是因為寂寞忘記你,曾經就是因為寂寞忘記曾經的一切一切,曾經的一點一點。

每個人都寂寞過,每個人都傷心過,每個人都流過淚,每個人都戀過愛,每個人都動過心,每個人都後過悔,每個人都有一段美好和悲慘的愛情,每個人都有吻著抱過自己愛的人,每個人都傷過愛過一個人,每個人都走過一兩次的愛情,每個人都有過擔心慣過自己愛過的那個人。

一段情歌會讓你忘記那些往事嗎?一段新感情會讓你忘掉那個人嗎?一段虛假的愛情故事會讓你流淚嗎?一段朋友之間的友誼會讓你堅持下去嗎?一段朋友和女人之間的選擇你會選擇那個?

這一切,一切,一點,一點,一滴,一滴,一段,一段,一份,一份,一些,一些,會讓你忘記以前嗎?

這一切都是自己寂寞時寫的',這一切都能說到那些為愛愛過的人寫的。

純屬虛構,看完要頂,不頂也沒關係,隨你的心意。現在不愛你了,我要完成我的學業,十年後愛你。

戀愛的作文7

“野炊嘍!野炊嘍!”我們全年級同學期盼已久的日子終於到來了。一路上,同學們各拎自己要帶的東西,向著目的地“挺進”。經過漫長的“跋涉”,終於來到了目的地——一大片未開發的荒地。

一到目的地,我們就忙開了。有的拎水、有的搬磚、有的鋪桌布、有的壘灶……

我們在老師的指導下,好不容易搭好了一個簡陋的灶,並點上了火。眼看著火越燒越旺,但還是沒有人敢做“第一個吃螃蟹的人”。這時,李哲煜首當其衝,並做起了我聞所未聞的“炸花菜”。只見她先迅速的往鍋裡倒了一些植物油,待到鍋中“噼裡啪啦”響的時候,又倒了一大把花菜,才不停的翻炒起來。令我奇怪的是,當我問她多晚放鹽的時侯,她卻說整個過程中不需放一粒鹽。我心裡想:看你這道不放鹽的菜有多少人品嚐?很快,花菜炸成金黃色的了,鍋裡的泡沫多了起來,“噼裡啪啦”聲也更響、更急促了。李哲煜嫻熟的把花菜裝到一個略深一點的盤子中,並澆上了一些棕褐色的甜醬。啊,好漂亮的菜色啊!金黃色的花菜被沐在棕褐色的醬中,同時陣陣香氣鑽入鼻中,再講究面子的人也回嘗上一塊。哇,多麼好吃的`菜啊!又香又脆又甜,使人忍不住想再嘗第二塊。我開玩笑似的說:“沒想到,菜不放鹽也很好吃。”

野炊時的趣事可真多啊:我扔柴禾時不小心扔到顧雅曼正在燒的紅燒肉裡,而她仍在繼續翻炒。葛萱的牛肉發現沒熟後又倒進鍋裡重燒,再裝上來吃。天啊,飯裡竟然還有澱粉味!沒辦法,誰叫這是咱自己的“傑作”呢?只好硬吞一陣。

快樂的時光總是短暫的,不大一會兒,野炊活動結束了。今天,吃的雖不是山珍海味,甚至燒出的味道還沒有普通的家常菜好,但它至少證明了我們並不是大人想象中的那般嬌氣,我們是能夠自力更生的。今天,將成為金色的一頁,珍藏在我人生這本書中,它將照亮我的人生!

戀愛的作文8

音樂與人心應是相互溝通的,二者並無什麼差異,只不過所表達的的方式不同罷了。

突然想起陪著自己走過兩年多的MP4了,它併為遺失,我也不願它從我身邊離去。它裝滿太多的記憶。從很早以前就喜歡上了聽歌,或打雷,或下魚,不論周遭是如何的喧譁,至少我耳邊是我願意聽的能取悅我的歌聲。這樣,我便足矣。和音樂的相識,也是那樣的突然,彷彿它是一個闖入者,我甚至無法想起自己是何時怎樣愛上它的。

音樂能讓人迸發出靈感,這是無可爭議的`。在眾多領域上的大家,會在靈感匱乏的時候去聽一聽音樂,希望能從中得到放鬆獲得感悟。既然音樂擁有那種奇妙的功效,為什麼很多人又將它視作洪水猛獸呢?在現在的社會裡,妄圖一夜成名的人不在少數,當他們把目光投向音樂的時,那些粗製濫造、低俗的口水歌就出來了。不堪入目的歌詞,不知所謂的編曲,都是他們所具備的特徵。這又讓我想到了曾經看到過日本有一個“視覺系歌手”的類別,如果按國語來說的話,應該叫作“非主流”。對於他們,我也只能無言以對了。

該談談自己和音樂了。現在,似乎對老歌更有感覺,聽到了會接著哼下句,也不會馬上切換。所以,別人老笑我說離開了時代。然而,沒有曾經的經典,又何來現在的流行?我呢,雖然英語是個半吊子,但獨獨喜歡歐美歌曲。也不是崇洋媚外,只是總覺得他們唱的歌裡有一種宣洩而出的情感。

這個星期的語文值日,我唱了王菲的《紅豆》,雖然老師說“相聚離開都有時候,沒有什麼會永垂不朽”這句太過消極。但這就是這首歌所賦予的感情基調,若我說,它不僅僅是在嘆今,更在深層裡讓人珍惜眼前的景象。畢竟,百年轉瞬而逝。

喜歡音樂,就如熱愛人生一樣。歌舞的青春,是活力的表現。

我們,正年輕。

戀愛的作文9

失落的我與難過的他在一次考砸的考場上相遇、相知、相戀了。

我倆的關係越來越好,簡直到了你的眼睛眨一下,我就死去;你的眼睛再眨一下,我就活過來;你的眼睛眨來眨去,我就死去活來。所以,我在學習上的事情也難免讓他知道。

七年級下學期的數學競賽,正在招攬人才,一向對數學感興趣的我興致勃勃去報名,途中,我被他拖到了一邊說:“聽說,你要去報名這次的數學競賽?”“噢,對了,我正想跟你說,這次可是我表現的好機會呀!對嗎?”“錯,大錯特錯,你想想,這次可是三明市的競賽,數學好的.多的是,你去參加,只會丟臉,況且你的數學成績也不是很好,所以千萬別參加。”我順從了他的意思。

時間過得真快,轉眼間又要競選學生會幹部了,我認為這是大好時機,就偷偷的報了名。我之所以不告訴他,是因為他總是用我都會倒背如流的話語來責備我。但是紙是包不住火的,他找到了我,將我狠狠地罵了一頓。我突然冒出一句:“咱們分手吧!”“這可是你說的。”這是我第一次違揹他的意思,雖然心裡總是怕怕的,可是說完後,我突然感覺無比快樂,就好像卸下了沉重的包袱。

在與他相處的兩年裡,我感到了:有一種思念叫一眼看穿;有一種等待叫海枯石爛;有一種感覺叫妙不可言。

噢,對了,說了這麼久,忘了介紹他的名字——自卑。我與自卑造就了一段失敗的刻骨銘心的戀愛史。望同學們引以為戒!!!

點評:本文構思新穎,開頭設下懸念,使人想知道“我”和他的結局,故事的結尾又出人意料;其次,擬人化的寫法又使文章增色不少!值得同學借鑑學習。

戀愛的作文10

今天放學特別晚,回到家已經是六點多了,今天特別累,真想好好睡一覺啊!可還沒吃飯呢!還是先吃了再睡吧!老媽不在家,只好自己做了。

忙了一個多小時終於搞定了,叮叮,門鈴響了,我去開門,一看,原來是老媽回來了,老媽看見桌子上菜,別提有多高興了,我和老媽就坐下享受我做的第一飯,媽媽先是品嚐了我抄的雞肉,好像不是很好吃,媽媽卻說不錯,我也夾了一塊,還可以能吃下去,再嚐嚐雞蛋湯,好是好,就是鹽放多了。

我們吃得津津有味的時候我手機響了,媽媽幫我接了,可是不知道為什麼媽媽一過來,就一下子把我的手機砸了,我一下子蒙了,我還沒問為什麼呢!就給我一耳光,我委屈的'哭了,平時媽媽是不經常打我的,今天中邪了!媽媽說她是誰啊,小姑娘書不好好讀,談什麼戀愛嘛!我這下更蒙了,說,是誰?我不知道媽媽在說什麼呀!我一句不知道,讓老媽更生氣,馬上就拿起手機打電話給老師,還好我趕快說,剛才是誰嘛?我真的搞不懂咋回事!媽媽說,剛才打電話的是一個女孩,人家說想你了,我去,是誰啊!我說媽你看名字了嗎?媽媽說,看了,我問,那是?她說,名字是姐姐,我說,啊!可能就是姐姐。

我趕快叫媽媽打電話給姐姐,還真是!冤死我了,真像終於大白了,可是老媽也太沖動了吧,我的手機一下子就變成幾塊了,那可是oip啊!三千多啊!我非常的傷心,那可是我的生日禮物,是去年我生日的時候媽媽送我的,沒想到,也是媽媽給我毀了,我知道媽媽媽媽比我還傷心,可是我一時半會還不能原諒她,我只能對她說一句對不起,給我點時間。

戀愛的作文11

十七歲的我,有人可能說:“你沒有資格去談論愛情這個永恆的話題。”可我想站在一個職中生的角度說一說我的觀點,我認為青春期對異性產生好感是很正常的,關鍵是我們以何種心態去面對。

在我上國中的時候,一位男生給我寫了這樣一張紙條:“楠楠,我喜歡你。”看到這幾個字的我便哈哈大笑:“你喜歡我什麼?”他用了一大堆讚美的話:“我喜歡你動聽的普通話,你寫的作文,你溫柔的性格。” 不知為什麼,我覺得他太天真,於是我回寫了這樣一段話:“謝謝你對我的讚美,仔細想想你只不過是看好我的個性、我的愛好,而你對我的內心世界卻沒有絲毫的瞭解,何況你對我只是單純的喜歡。愛情,這個字謎包含的內容太多太多,我們都很天真是無法理解的,希望你以後永遠做我最好的朋友,不要讓我們的友誼遭受損失。”

畢業後他考上了高中,現在我們彼此都特別尊重老同學之間的純潔感情。有一次碰巧遇見,他笑呵呵地說道:“我想起了當時的情景就止不住笑,現在說句心裡話,我非常感謝你,但願你以後真的成為一名有著特殊人格魅力的文人。”面對他,我靦腆地回答道:“謝謝老同學的支援,我一定會努力,也希望你考上理想的大學,走出大山。”

生活中我常常看到某些校園裡的男男女女一起整天吃喝玩樂,彼此傳遞著“愛情”的紙條,紙條上的錯別字滿篇,話語橫豎都看不懂,可是他們卻自豪地稱為愛情的象徵,也許我是自命清高,但是我從心底卻看不慣他們荒廢青春的'愚昧。

我總覺得,現實生活中的愛情可能達不到梁山伯與祝英臺的高度,但是愛情是一種純潔高尚的情感,是無私的包容與付出,是一種和婚姻聯絡在一起的責任。而我們正直青春的奔放季節,應該有自己的追求,不能過早的停靠在早戀的碼頭,因為我們的人生四季還未到成熟的季節。

戀愛的作文12

分手後,不敢再去碰觸關於你的一切,害怕會想起你,害怕會更悲傷。不敢再去碰觸。我想要把關於你的一切記憶從腦海中刪掉,可是我做不到。聽到和看到某些事,明明與你不相干,卻還總是要拐幾個彎想到你。我跟朋友說,好想失憶,把關於你的一切都忘掉,或者讓我一覺醒來,什麼都記得,除了關於你的一切,朋友們就不停的指責我,勸導我。然後就下定決心不再想起你的一切,可是很偶爾的,對你的所有念想總是在不經意之間湧上心頭。

這些日子裡,每天不停的.失眠,不停的在半夜裡偷偷流淚,而第二天卻依然要若無其事的去上課,在生活的逼迫下假裝自己很堅強,不會將這些事放在心上。只是我知道,你不會在回到我身邊,我也不奢望,我努力的不讓自己成為你愛情的乞求者,僅此而已。

每次來到班級,看見你的座位是空的,我總會情不自禁的向視窗望去。是的,我沒有用。

雖然連兩週沒到,不過足夠了。也省得時間久了再分開會有更多的不捨。回想,若當初沒有那張賀卡,沒有畫上那條細線,也不會像現在這樣了,以前還可以坐在一起,有一句沒一句的說著。有人說,暗戀是最好的,因為它不會失戀,你一個微笑我可以高興很久,一句話我可以記住一輩子。可現在呢,都怪我,還是不夠成熟,太沖動。

言而總之,總而言之。錯在我。聽父母的話就好了。或者像梓妃,啤酒瓶那樣把愛埋在心裡。我也就不會在這裡碼字來傾訴了。畢竟沒有想到可以對誰傾訴。

也許這幾天我有些不穩定,我相信很快就會過去的。感謝這幾天安慰開導我的人,讓我知道還有你們在乎我的感受。不過,某某某,我還是喜歡你,真的很喜歡你。我不會把你忘了的,我也不可能做到。我不會成為你的苦惱,我還是喜歡我們現在的距離,不遠不近。

願你的笑容如春天般溫暖,像花兒一樣綻放!

戀愛的作文13

夢想,是註定孤寂的旅程,路上少不了質疑和嘲笑,但那又怎樣?即使遍體磷傷,也要活得漂亮。

——題記

剛出生的時候,我們還素未謀面,你還是你,我還是我。但在我慢慢成長過程中,你已紮根我心,從此,我的每一縷記憶都變成陽光雨露,我靜靜地在有你的肥沃的土壤吸取養分,我知道你會和我一起成長,一起綻放光芒。

等年齡稍稍大一點,在一次課堂上,啟蒙老師讓大家暢談夢想,直到那時,我才真正感覺到你的存在,你微笑著與我們打招呼,我也笑得更加明朗,前進的腳步更加堅定了,你說,無論高貴、貧窮,無論疾病、天災,你都將追隨與我。我高興地挽起你的'手,大步向前。

越長越大,來自生活的壓力越來越多,我不再那樣勤奮刻苦,有時作業一多,便不想寫了,你就立馬站出來,把我大罵一頓,說我把你忘了,不要你了,說我不守信用,我若湯雞木然,我不敢看你,我的心受到深深譴責。想起那次,明明有錯題沒有改完,卻還奔向了操場,想起了有次上課,偷偷和同桌笑語……我羞愧難當。這次,你,是你拉起我的手,擦擦自己的淚,抹抹我的淚。告訴我:“知錯就改,還是好孩子”我撲哧笑了,沒想到你會用如此親密的話語安慰我,隻言片語,我卻已感受到莫大力量,我答應,再振作,再輝煌。

你是茫茫無邊沙漠中的一片綠洲,讓我看到生活的希望;你是漆漆黑夜中的一盞明燈,讓我倍感溫馨;你是迷茫森林中的航標,讓我看清腳下的路,我也是那彗星的尾巴,永遠追隨於你。

以後的我會更大,會不再年輕,但我們不會分離,有你,我的人生才有意義,夢想,你就是如此神奇。我希望每天叫我起床的不是爸媽,不是鬧鐘,而是你——我的夢想。

有一天,我也將老去,或許,我還沒把你綻放。但是,我不會忘了你。因為一路上,是你讓我時刻激動,讓我充滿信心。你放心,我絕不會讓你跟我進墳墓。我一定讓你坐在雲彩上,和我的靈魂一起發光。

跟夢想談場戀愛,你的人生會很精彩。

戀愛的作文14

咦?怎麼有一張紙夾在我的書裡。我迫不及待地開啟它。幾行醒目的字映入我的眼簾:

“一見到你就有種難以名狀的感覺,不知道那是否就是喜歡……”

啊!原來是一封情書!頓時,我驚慌失措,連忙將信藏進了衣兜。我的心跳也彷彿加快了節奏,臉也愈加發燙。我環顧四周,大家都若無其事的樣子。我想,應該沒被其他同學發現。

我的嘴角不好意思地揚起了一絲笑意,心中興奮得猶如決堤的湖。我想這應是戀愛的幸福吧。

平凡的我竟也會有人關注?這封情書究竟是誰寫的呢?我開動了時光倒流機,回憶了尋常生活中不尋常的事,希望從中找到一絲破綻。是整天向我借東西逗得我咯咯直笑的甲某?是當我一遇到不懂的.題目就會不厭其煩、孜孜不倦的為我講解的乙某?是早上一來學校就給了我一個迷死人不償命的超級“稀有動物”的丙某?是一見我就水火不容,吵得難捨難分、勢均力敵,還總拿我開刀的丁某?……一個個男生浮現在我的腦海,但都不像。到底是誰呢?我始終找不到一個確定的答案。我抬頭凝望著淡藍色的天空,陷入了一片遐想……

“嘿,發什麼呆呢?”好友把我從美好的幻影中拉了回來。

“啊?什麼事啊?”

“老師叫你到他辦公室一趟。”

“哦!”我一頭霧水,往老師的辦公室走去。

“西西,你有沒有看到一張紙啊?”

“紙?老師,什麼紙啊?”

難道是那張紙?

“哦,是一張寫著一首愛情詩的紙。我昨天借用過你的書,不知是否夾在你的書裡了。”

啊,我愕然,原來是這樣。

“老師,我有看到,我去拿。”

我惶恐地跑出老師的辦公室。原來是我搞錯了,一切都是我胡思亂想啊!雖然那不是寫給我的情書,但我卻體驗到了戀愛的感覺。

戀愛的作文15

認識四年的一個網友在空間發了一條動態,大概內容是他的女朋友在家給他做飯,有家的感覺。原來他有女朋友了。他之前對我表白過,不過我一直不相信網戀,手機或者電腦對面坐著的是什麼人,你真的不瞭解。

令我驚訝不是他有女朋友了,而是他女朋友來看他,居然留下來了。大概是我受到的教育是比較保守的吧,一直不能接受一個女孩子這樣做。

除了網戀,多數還是暗戀,說到暗戀,我暗戀過一個男生四年,四年不短也不長,從國小六年級到八年級,真的'就像那句話說的吧,初戀根本不懂愛情,現在想想,也是挺天真的一件事吧。機緣巧合,九年級的時候我和他分到了一個班級,那個時候我還是喜歡他的,也希望他能喜歡我。

能每天看到他,心裡還是很開心,在一個班級,接觸雖然不多,但是能清楚的知道他的一舉一動,慢慢發現他身上有很多讓我反感的地方,比如說,無論誰進來,他都會盯著別人的鞋看,直到別人坐下。還有經常說髒話,什麼話都能說出口。那時,我才發現,我一直活在記憶裡,喜歡的也是記憶裡的他,我並不知道人是會變的。

當然,還有在一起的。國中一對情侶,我並不看好他們,女生曾經割過手指,寫血書,那是那個年代流行的吧,這一舉動太過瘋狂,我覺得她是瘋了,大概是高二的時候,聽以前的同學說他倆結婚了。這是我沒有想到的,他倆修成了正果。

我談過一次戀愛,唯一的一次是高二上學期,半年的時間,溜達的時候他說外面冷,賓館不冷。我對他說了拜拜。他也沒有再糾纏。唯一的一次戀愛,卻讓我覺得有些噁心,不過我為我當時的決定感到驕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