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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玩才好作文集合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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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裡,大家總少不了接觸作文吧,作文是人們把記憶中所儲存的有關知識、經驗和思想用書面形式表達出來的記敘方式。你知道作文怎樣寫才規範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會玩才好作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會玩才好作文集合15篇

會玩才好作文1

捨不得吃,捨不得穿,捨不得玩,世人種種的捨不得,未必是吃不起,穿不起,玩不起,常常只是一個想不開。

英國一位八十多歲的老先生,十多年前被確診為肺癌晚期,醫生告訴他,可能只剩下三個月的時間,讓他好好珍惜。老先生豁出去了,拿出積攢多年的五萬英鎊,除了給自己和妻子各買了一輛好車外,又花了三千多英鎊,買了七條錦鯉,剩下的錢就買了一堆汽車模型。這些都是之前捨不得買的,這次全都給買了。如今十多年過去了,老先生的病雖然還沒治好,但他依舊開朗地活著,玩著。這是日前媒體上所報道的一條訊息。

原來這位英國老先生喜歡玩錦鯉和汽車模型。一場病讓老先生想開了,捨得玩了,也算得塞翁失馬焉知非福。若有人問老先生,花這麼多錢在玩的上面值不值,老先生的回答一定是“值”!

怕有那些會過日子的人以為,玩的東西,當不得吃,當不得穿,花錢花在玩上實在是浪費。早些年在一家大報上看過一篇文章,是記一位學者的,裡面引學者自己的話說,他生活中沒有浪費過哪怕一分鐘。我當時寫了一篇小文章,說了自己的一點偏見:“學者那樣的從不浪費一分鐘,我敬佩是要敬佩的,但一定是敬而遠之,而不會心嚮往之,在我看來,不浪費一分錢的是守財奴,不浪費一分鐘的是守時奴,兩者都不是正常的人生,而我們普通人的生活中總會時常浪費一點什麼的吧,浪費一點錢去買些不能吃不能穿的東西玩玩,浪費一點時間去看看花聽聽歌發發呆做做夢,這樣的人生才真實親切,才活潑有趣,不然做人一回有什麼意思呢。”

喜歡花草的買幾盆花草玩玩,喜歡手串的買幾串手串玩玩,喜歡石頭的買幾塊石頭玩玩,雖花了幾個錢,卻是怡情悅性,你要非說這是浪費,那也不過是浪費了幾個錢,而捨不得玩,卻倒是浪費了人生呢。做人一回過日子,怡情悅性正與穿衣吃飯一樣的要緊。得過且過,得玩且玩,亦正是人生豁達處。

會玩才好作文2

小時候,偶然看過這樣一段視訊,一個穿著旱冰鞋的男孩,在廣場上表演著神乎其神的“炫技”。只見他踩在旱冰鞋上上下樓梯,如履平地。甚至還能來一個360度轉體。所到之處,所向披靡。從此,我便迷上這有著四個輪子的魔力鞋子。

至今,我還記得,踩在這雙鞋子的感覺。像漫步於雲層之上,一下子少了平時腳踏實地的感覺,卻平添了幾份新鮮感,讓我心生雀躍。或許,當時也就是憑藉著這份新鮮感,讓我一個初學者躍躍欲試地站在斜坡頂端。然後,奮不顧身地衝了下去,摔得有多慘,我已不再願意回憶,只聽得被我的母親貼切地形容是像是一個掛了彩的士兵。

為此,我元氣大傷。不過之後,我便暗下決心,一定要學會滑旱冰。

“收腹”“前傾”“蹬腿”“甩臂”。這是我第一次滑旱冰前,心中默唸著的堅定的口號。直到現在我仍記得第一次滑旱冰大概是半滑半走有個四五米,身體便積極響應重力的號召,不受控制地向地面撲去。接著,我成“大字狀”平鋪在地面上。腳上的滑冰鞋甚至還在顫顫巍巍地抖動。手臂也因與大地的親密,留下一道長長的血痕。我坐在地上,手捂著傷口,心中鬱悶極了。想著我是不是不適合旱冰。我記得當時我的身體十分誠懇地作出答案——我的手臂上的傷更痛了。但我的大腦卻告訴我:再堅持一下吧。當時的我徘徊不定,拳頭握緊了又慢慢舒展開來。那時我把自己放空,腦海中卻浮出一段話:這個時候放棄了,我是遺憾,後悔還是去抱怨現在的自己呢。為什麼不把滑旱冰當成一個遊戲呢,一個戰勝逆境的遊戲呢。就像赫斯拉所說,要以勇敢的胸膛面對逆境。我扶著牆壁,站了起來,然後堅定的向遠方繼續滑去。沒有人知道我的心路歷程。但我知道我勝利了。從此我就開始一次次摔倒,一次次爬起來,一次次地失敗,又一次次的成功……

如今,我已是一名小有成就的高手了。不會再摔傷,也不會再畏懼陡坡。可我依然記得當時的摔跤,也依然不會忘記會玩時喜悅。會玩,才好!

會玩才好作文3

會玩,才好。首先,會表示一種能力,玩表示一種狀態,才好是對會玩的評價。既然如此,會玩才好,我們又有什麼理由把自己拘泥在一方小天地裡埋頭苦讀呢?

“十年寒窗無人問,一舉成名天下知”是古人對書生的準確評價。於是各位家長現在開始把孩子抓緊,“不輸在起跑線上”,指望著苦讀有出路,各科作業一起朝我們壓上來,我們因此失去了玩的時間,而家長更是把玩視為死敵。但如果按照現在的時間來計算,高中結束都是十二年了,還不一定“一舉成名”,更別談“天下知”了。如此,大家不禁發出疑問:苦讀真的有出路嗎?

有,當然有,但絕對不是苦讀,而是玩與學的結合。打個比方吧,如果學習是一道主菜,而玩就是配料,沒有配料的菜會讓人喜歡嗎?看看那些苦讀者吧,似乎學習水平也就那樣;反觀各科狀元,都有玩一方面的擅長,雖然不是玩的特別好,但也算是人中佼佼者。

的確,玩真的可以開闊人的思路,增長見識。譬如音樂中我學會了幾個生詞,電影裡認識到一種手法叫蒙太奇,跑步一系類運動可以緩解生活中的壓力,看到小生物感到自然的奧妙所以,會玩而且玩得好,真不是一件壞事。

但是,請注意,玩並不是指沉溺於某件事情,尤其是網路。這也是眾多家長不讓孩子玩的原因。我們對此要多加重視。不可否認玩是有好處的,但在數碼時代,“王者榮耀”“穿越火線”成為了一代學子的殺手。這種網路玩樂,很容易一發不可收拾,引發出一系列青少年慘案,因此一定要慎重。

玩一定要專注。玩時則認真玩,放開玩,學時則努力學,認真學,兩者都是相對應的。絕不可邊玩邊學,否則只能是一事無成,事倍功半。

如此看來,玩中也有門道,也有技巧。會玩,才好!

會玩才好作文4

玩,是人的天性。玩,是獲取知識,增長才乾的鑰匙;玩,是塑造性格,豐富情感的嚮導。玩中有學問,玩中有智慧……玩,是一種別緻的學習,只有會玩,才會好。

我也喜歡玩,以書為玩伴,以書海為遊樂園,與書玩耍,是那麼愜意,生活便充滿了情趣,豐富而又迷人。

我喜歡古詩詞那時而清泠時而歡快的音韻,那悽婉而動聽的詞牌名,玩詩詞是一件多麼愉快的事啊!“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漢燦爛,若出其裡”,我彷彿感受到了作者曹操博大的胸襟;“念天地之悠悠,獨愴然而涕下”,我好像看見了一位憂國憂民、胸懷大志卻懷才不遇的封建士大夫;“寂寞梧桐深院鎖清秋”,一個清幽的小院似乎又映入了我的眼簾,我更體會到了李後主國亡被囚的深深孤獨……而變幻無窮的詞牌名,更是使我陶醉,或仙氣飄然,或清新可愛,“巫山一段雲”“青玉案”“鬥百草”,哪個又不讓人痴迷?每個課間都是我與好友們的一場大戰——詞牌名飛花令。互相學習,何不樂乎?不知不覺間,感受詩詞的韻味——這獨特的玩法帶給了我多少樂趣?

我還酷愛與名著嬉戲。餘華的《活著》,就似樸素而跌宕的史詩,一個沉重的悲劇,文字簡潔而有力,直抵人心;楊絳的《我們仨》為我們描述了一個尋尋覓覓的萬里長夢,一個單純溫馨的學者家庭,耐人尋味;劉慈欣的《三體》構想深邃,敘事巨集偉,邏輯嚴密,感情豐沛,具有濃郁的中國特色和鮮明的個人風格……品讀好書,會讓自己正能量滿滿。這樣子的玩,難道不是益處多多嗎?

書這個玩伴,豐富了我的生活,陶冶了我的情操,開闊了我的眼界。與我共享人世間的美好,體驗著人生的酸甜苦辣鹹。我,又怎能捨得離開這個讓我獲益匪淺的好夥伴呢?

以書為伴,樂在其中,這樣的玩,才算會玩,真正叫好!

會玩才好作文5

我從小就是一個愛玩的小男孩。叢林中、池塘裡、田野上,總可以看見我快樂的身影。

每當我回到老家,都會迫不及待地拿著竹竿和爺爺起去打核桃。樹杈上掛滿了核桃,就像一盞盞碧綠的小燈籠,又如一個個胖乎乎咧嘴笑的娃娃。我望著滿樹包裹著綠油油的青皮核桃垂涎三尺,二話不說立刻瞄準大核桃,右手用力推動竹竿砸去。一個、兩個、三個……“噼噼啪啪”核桃如冰雹似的落下來,彷彿奏起了一支收穫的樂曲。

細數之下,我發現足足打了24個大核桃。我和爺爺便開始了摔核桃,“啪啪啪”那美味的核桃脫去了綠瑩瑩的外套,換上了黃澄澄的大衣。我和爺爺一起抱著這些核桃,懷揣著豐收和喜悅的心情回家。奶奶給我砸開核桃,油油脆脆的味道真好吃。

每當週末,爸爸媽媽便會帶我到仁和公園玩耍。我和小夥伴一起打籃球、踢足球,這便是我最開心的時候。我們一次次的進球,一次次的投籃,都回蕩著爽朗的笑聲。

最開心莫過於和爸爸一起娛樂。下圍棋、下象棋、扳手腕等都使我記憶猶新。有一次我和爸爸玩格鬥遊戲。爸爸手持一把彎弓,我手握一把利劍。每當爸爸搭上箭時,我就會莫名地緊張起來。但是爸爸的箭法太次,屢屢都射不中,這才讓我緊張的心逐漸恢復了平靜。

這下該我發威了。只見長劍凌空而出,一聲清脆的聲音響起,震得爸爸不寒而慄。“殺!”我如同一位率領著千軍萬馬的將軍,正與敵人的上將進行戰鬥。神劍助我,我勢如破竹,把爸爸打的丟盔棄甲,乖乖投降。每次和爸爸玩耍都讓我過足了英雄癮。我們家總是盪漾著快樂的笑聲。

是玩耍,讓我學到了許多課本上學不到的知識。我們要勞逸結合,玩耍與學習相結合。所以,會玩才好!

會玩才好作文6

我是個不怎麼喜歡玩遊戲的女生,總覺得遊戲太無聊且沒營養。

男生們總愛玩些類似王者榮耀、絕地求生的戰鬥類手遊,我不愛。一來是因為對這類遊戲沒什麼興趣,二來是自己屬於坑隊友的手殘黨,玩起來太傷自尊!所以自己對玩這一方面一直提不起興趣。

直到節奏大師的出現,我徹底改觀了。剛接觸這款遊戲時的我才上國小,小手稚嫩得很,手指也不怎麼靈活,但勝在學鋼琴。節奏大師是一款音樂類遊戲,需要你在那些方塊過來時準確無誤地點中它。方塊是隨著音樂的節奏出來的,玩起來特別帶感,何況我又是一個音樂迷。

尚小巧的手指落在螢幕上時,出現的perfect音效讓小小的我特有成就感。很快,我熟悉了螢幕上的鍵盤,怡然自樂起來。

一天天過去,眼睛看著歌曲的難度提,我的手指也漸漸修長起來,一半得益於練鋼琴,一半得益於節奏大師。我喜歡鋼琴,因為我沉醉於黑白琴鍵給我帶來的悠揚琴聲。清脆,卻不刺耳;而我喜歡玩遊戲,因為我能從它其中得到類似鋼琴甚至高於鋼琴的體驗,音效很震撼,畫質也精良,不輸鋼琴的黑白簡約。

每當我將手放在螢幕上,那手指好似精靈,音樂的精靈一般跳躍舞動,詮釋著什麼叫做音樂的力量,什麼叫做震撼人心的美感。

和著克羅埃西亞狂想曲,愛玩的手指熟練靈活地躍動著,像是練習了千百遍般流暢;和著Take Flight悠揚的提琴聲,手指也柔情似水,展現著它的柔軟。

因為玩,所以我那原本笨拙的手指有了如今的靈活度;因為玩,所以我的腦海裡留下了不可磨滅的樂感。

會玩才好作文7

玩,不是打遊戲時的一時爽快,也不是緊握手機時的持續興奮,玩,是心靈的馳騁,會玩,才好。

我喜歡彈琴。在與圖形題奮戰疲勞時,我會放下筆,開啟琴蓋,雙手在黑白色中交織。或急速的跳,或沉默的走,或激烈的跑,或舒緩的遊。有時,一串接連不斷的音階,由暗至明,像雨點滴落;有時,一首快速的進行曲,由緩到急,像斑羚飛渡;有時,一首清亮的樂曲,由低向高,像百鳥齊鳴。琴音迴盪在房間中,像一陣溫暖的風,吹走做題的煩悶,帶來一刻的放鬆。

我喜歡讀詩。在寫完作文緊張後,我會停下來,拿出幾本詩集,目光在書頁中尋找。想象陳子昂悲登幽臺,孤影獨嘆;想象陶淵明身居南山,悠然採菊;想象王維獨坐幽篁,彈琴長嘯;想象李白靜坐月下,對酒當歌。有時,我會沉醉於《蒹葭》中的湖光幻影;有時,我會憤恨於《七子之歌》中的侵略罪行;有時,我會震驚於《飛鳥集》中的.深邃哲理。文字飄揚在腦海中,像一場飄落的雨,打溼了寫作的幻想,換來身心的透徹。

我喜歡賞景。在做完英文題後,我會隨著父母,前往大自然的深處,心情在自然中愉悅。有時,是一處攔腰截斷的瀑布,水花迸濺,像閃耀的銀光;有時,是一場紛紛揚揚的落葉,葉落歸根,像飛舞的枯葉蝶;有時,是一道雨後初晴的彩虹,萬丈光芒,像絢麗的錦緞。小路旁,一株柔弱的小草昂起頭,那是堅強;古亭外,是一條纖細的柳枝,那是張揚;院牆邊,是一枝臨寒的紅梅,那是豪放。美景盪漾在眼中,像一泓清澈的井泉。沖走了心靈的塵埃,給予視野的清明。

我喜歡唱歌。在放下書包後,我會放慢步伐,張開嘴,歌聲在半空中迴響。清晨時,我會迎著朝陽輕輕哼唱;黃昏時,我會走向落日大聲吼唱;夜晚時,我會吹著晚風緩緩吟唱。歌聲迴盪,像一首空靈的樂曲,盪滌了衝動,留下冷靜。

對我來說,玩不僅是單純的玩,它更是放鬆,是學習,是欣賞。讓心靈飛揚,會玩,才好。

會玩才好作文8

玩,是人的天性。

我想說:會玩,才好!

也許許多同學和家長都會問:“玩,有什麼用?有時間去玩,還不如多刷幾道題。”其實不然。

玩,可以放鬆精神,拓展思維。事實證明,會玩的孩子比不會玩的孩子有更強的想象力和更積極的人生觀。我國有一名神童叫魏永康,他小小年紀便刻苦讀書,六歲讀完國中,十二歲讀完高中,十四歲讀完大學,被譽為天才。但他剛讀完大學便被中國科技院勸退。原因是他到十四歲的時候,除了學習,什麼都不會做,甚至連吃飯穿衣也要他媽媽幫助。西方國家有這樣一個故事:“一個人走著突然停下了腳步,他說:‘我走的太快了,在等自己的靈魂。’”在生活節奏太快的今天,玩,就像是等待自己靈魂的過程。只有會玩,才不會重蹈魏永康的覆轍。

但是,玩,不是放縱,不是隨心所欲,為所欲為。玩,要會玩,要玩出質量,玩出精彩!

著名物理學家牛頓,小時候總喜歡搗鼓一些小玩具。有一次,他動手做了一個風車,被老師批評為不務正業。但他卻越玩越上癮,最終在“玩”中發現了萬有引力定律。類似的事例還有許多:愛因斯坦小時候玩板凳,玩出了相對論;瓦特小時候玩水壺,玩出了蒸汽機;比爾.蓋茨小時候玩遊戲,玩出了微軟。大凡玩出名堂的人,都是在玩中探索,在玩中發現的人,都是會玩的人。

那麼,我們如何才能玩出名堂,玩出精彩呢?會玩,就是在玩的過程中去發現,去投入,在玩中獲取知識,增長才幹,在玩中塑造性格,豐富情感。

遊山玩水是好多人的愛好。但在盛唐,有一個人,他每到一處山水,必陶醉其中,且能“玩”出萬古流傳的詩篇。他走到廬山,高歌“飛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銀河落九天”;行到桃花潭,低吟“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倫送我情”;他去往長安,輕頌“雲想衣裳花想容,春風拂面露華濃”……他,就是一代詩仙李白。

玩中有學問,玩中有智慧。讓我們在面對沉重學習壓力的同時,抽出時間去玩耍吧。

因為,會玩,才好!

會玩才好作文9

曾經的我們都是孩子天性愛玩,驀然回首才發現,那大大小小的玩,都讓人難以忘懷!

樹上的知了上氣不接下氣地叫著,路上的螞蟻也不想在這露天下面多停留一秒。炎炎夏日,這像竹匾般大的太陽灼燒著整個大地。晌午的街道沒有一個人影子。

爸爸媽媽都在房間裡睡午覺,六歲的我和十歲的表姐看著無聊的動畫片,當我都快睡著時,表姐在我耳邊說:“咱倆去吃火燒糖吧!”好奇心使我忘記了媽媽的叮嚀。我點了點頭“嗯”了一聲就跟著表姐往後院跑。

我家屋後有一個不大不小的院子,有一兩個梧桐樹圍繞著它,一片濃蔭。在烈日的照耀下,這片濃蔭好似一片寶地。表姐找來兩三個啤酒蓋和一個打火機,我找來一大罐的白糖和一根蠟燭。我倆點燃蠟燭後,將火焰圍起來擋住這西南風。表姐用一個小勺子將瓶子裡的糖盛了一點放到瓶蓋裡,然後將瓶蓋直接放到火焰上,不出兩秒錶姐就把蓋子給扔了,為了不吵醒爸爸媽媽表姐強忍著眼眶裡那將落下來的淚珠,看著兩個紅紅的手指。我當時嚇蒙了,過了幾分鐘才反應過來,我立即跑到廚房拿來媽媽平常做飯用的大湯勺從地上撿起瓶蓋盛滿糖,再將蓋子放到湯勺裡,將我的裝置塞到表姐的手裡,示意讓她來燒。表姐透過眼眶裡的淚水看著我的裝置笑了,擦乾淚水任那白色的淚痕肆意在臉頰上飛揚。她高興地點點頭又開始燒糖。“好了!”表姐向我揮手讓我來吃。用舌頭舔一舔,那不止甜甜的糖還有成功的滋味。含在嘴裡的糖使我們忘記了痛苦與失敗,忘記了酷暑與不悅。

火燒糖,收穫的不止是味覺上的甜蜜,更讓我學會了思考,學會了合作,體會到成功的快樂。我發自內心地想說聲:會玩,才好!

會玩才好作文10

玩心十足,我覺得這應該是每個孩子的天性。我也是如此,雖然有時覺得自己已經不是個孩子了。

“掰手腕得把你的力氣用出來呀!”聽著旁邊同學一邊在玩掰手腕一邊叫喊,弄的我也不由得有點緊張,手心都出汗了,我害怕自己方法不得當會輸。我是屬於那種會玩的而且一般都還玩得精的,可是在玩“掰手腕”上一點也不擅長。因為我的“勁小”沒力氣。

我正想與同學賽一場,卻忽然猶豫了,把剛剛那隻“準備完畢”的手縮了回來,接著不知怎麼又下意識的把手和對方的手緊握在了一起,準備“一決勝負”。我比較自信的是我的左手,我把它派上了陣,這時我竟然絲毫也不膽怯了。比賽開始,我先用短暫的時間試探性的發力,接著把所有的力氣儲備在左前臂上,當我感到對手的力量還沒有到位時,我迅速把胳臂上所有的力氣使出,壓制住對手正準備上漲的力量和氣勢,我的胳膊似乎一直保持一個角度,把力氣都聚於一點,同時把手腕向內測稍微用力按下,我要展示一下我的“威風”。我緊盯著眼前撕扯在一起的兩隻手,不敢有絲毫的鬆勁,當我看到對手用盡氣力翻轉手腕時,我也使出全身九牛二虎之力,就像一輛開足馬力的車向前衝去,我興奮著,激動地把所有的力量全都壓在左臂上,最後我徹底壓制住對手反轉的勢頭,緊接著我的左臂乘勝追擊,用全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一舉拿下了對手,結束了比賽。此刻的我,激動地都快要蹦起來了。

真是會玩才好啊!

會玩才好作文11

我動若脫兔,在山間穿行。

遊玩讓我忘記生活中的嘈雜,接觸自然的快樂掠去我心中的浮塵。看那山澗的嫩柳攜清溪潺潺,而我,帶著美好的心情,擷路邊野芳款款。

我若整日整日地窩在家裡,任由瑣事煩擾我的內心,不去玩樂,不去親近自然,也許我的身心,也將會使不完整的吧。

我總能在遊玩中遇到一些很是喜愛的場景。

仍記得那日漫步於曲江池畔,忽然天空中似有墨硯打翻,低臨的烏雲似乎將人們都染了色。人群慌亂起來,但我卻很是喜歡這種涼風習習的天氣——畢竟夏日已將我消耗地精疲力竭。夏天帶給我的煩惱很快在大風中被吹散不見了,豆大的雨滴紛紛掉落,我站在臨湖的一個小亭中,聽著那“大珠小珠落玉盤”的聲響。又瞧那湖水中的錦鯉,在被雨滴擊打碎了的平境中游泳,一副不諳世事,無所顧忌之態,煞是可愛。

如此這般的場景,總能讓我暫時地忘掉很多惱人的事,怎能不是對我自身的放鬆與洗滌呢?

會玩,懂得欣賞,才好。

暫且不談我,想想那古代的文人墨客,也總能在遊玩之際發現些奇觀異景,由此,才能想出那些個啟迪後人的警示與道理,抑或是個人某種高尚的境界。

正如歐陽修在山水間遊玩享樂,卻不忘眾人之樂。這寄情山水,與民同樂的境界,豈不是建立在他會玩的基礎之上?

官員被貶之後,也總能從山水之間發覺很多高於官場,高於功名利祿之物,那何嘗不是一種“源於生活,高於生活”的美好境界,或許能使他們從泥潭中解脫,獲得更有價值的精神養料。對於任何人而言,皆是如此。

會玩,會思考,才好。

也許會玩指人們尋得一個好去處,玩得一個好旅途的能耐,但從更高的層面看來,也許更指人們從遊玩中獲得更高價值的快樂的能力。

在踏遍山野的同時,也可想想那登高望遠的情懷。至此,正所謂“會玩,才好”。

會玩才好作文12

玩,人的天性。誰都會玩兒,可怎麼玩?

圈界有一位神話撒貝南老師。他多次被邀請在教育類節目出場主持,總是和孩子們鬧在一起,算是位不折不扣的老頑童。他在孩子面前,沒有過多的威嚴,卻總是能從孩子的角度轉換於中古詩詞。他在玩嗎?在玩。這是一種文化的玩。

學界有位文豪傳奇斯蒂芬·金先生。他的一生都很傳奇,只為了國小校長的一句話,便向著寫書這條不歸路走去。小時候的我們都喜歡彩色的、生動的、活潑的,可斯蒂芬·金不一樣,他從出生開始就對一切黑暗事物瘋狂痴迷,越陰鬱、壓抑,他就會越興奮。每每有吸血鬼、女巫、怪物的影片或劇場,一定少不了他的身影。一次,他將自己熱衷的一部恐怖動畫片改寫成小說,由自己印刷到出版,再帶到國小裡賣,因此賺了一筆,他以為自己找到了出路,卻被校長好一頓訓斥。然而這更是讓他有了證明給校長看的念頭,在他80歲的時候,不被文學界認可的恐怖科幻類小說開始搬上了舞臺,他這輩子的願望也成真了。我能說,斯蒂芬·金一輩子都在暢玩,他把自身的興趣與奇特的愛好帶入人生中在玩,玩寫作、玩文學。

什麼人什麼時刻什麼時間不在玩呢?只是有人在真玩或假玩罷了。學校裡,課堂上,每人都在為老師提出的問題動腦,此刻我們都在玩轉自己的頭腦。有的人在經歷頭腦風暴,有人卻在經歷平淡如水,誰在真玩?一目瞭然。

撒貝南與斯蒂芬·金的人生都是玩出來的,但不同方式的玩,決定了不同的人生。所以會玩,才好。

會玩才好作文13

玩是人的天性,每一個人都會玩,每一個人對玩的看法都不一樣,對於成人來說,放假就是一種玩,對於孩子來說,除了學習什麼都是玩。

今天下午老師帶我們在院子裡玩了一個很有意思的遊戲,撕名牌分為兩個隊,每個隊有四個人,一個是黑對一個紅隊,同學們紛紛摩拳擦掌,躍躍欲試。比賽總共分為三輪。

第一輪紅隊進攻,黑隊防守只聽見老師說了兩個字‘’開始‘’我就成為了紅隊的第一個目標,四個人追我顯然不太有優勢,我被堵在了死角,這時我看見吳昊錸在汪宸宇後面,一場演技的較量,開始了。和假裝跟汪成語護師胡浩來從後面偷襲只聽見‘唰’的一生。名牌落地汪宸宇斯掉了紅隊失去了一名主力,我們也用同樣的套路撕掉李昊陽。紅隊只剩兩名女生了,我和劉潤燁一起來撕白佳欣,只是因為是女生,所以有點不太好意思,劉潤葉牽制住白佳欣我一個轉身就撕掉了白佳欣,紅隊,只剩一個郭典雅了她比較耍賴,把名牌揉成一個團握在手中根本碰不到,我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撕掉了郭典雅。黑隊獲勝了我們沉浸在勝利的氣氛當中,高興地歡呼起來。

我們休息了一會兒,第二輪開始了。改為黑隊進攻,紅隊防守,那個汪宸宇,玩賴皮站在我們後面想偷襲我們,不過後來被老師趕走了。紅隊就像是一盤散沙,各自為營,他們不知道團結就是力量,被我們一一擊破,最後我們把紅隊的人全部撕掉了,我心裡想紅隊也太弱了,簡直不堪一擊。

第三輪遊戲規則改了一下,不躲了,直接開始我第一個就被撕掉了,被汪宸宇把手摺了一下,瞬間沒有了防禦力,就這樣草率的被撕掉了,不過好在我們沒輸,有劉潤燁這個大坦克在給汪宸宇來了一個致命一擊就把汪宸宇給撕掉了,我們大獲全勝。老師給勝利者拍照片,讓我們喊口號,我黑,紅分不清楚就喊上了黑隊弱爆了,好丟人的感覺。

這就是玩,玩的意義就是釋放天性,通過今天下午我才知道玩是多麼的美好,多麼的高興。在我的童年中留下了美好的回憶,會玩,才好!

會玩才好作文14

我愛玩。

小時候,我總愛跟奶奶到菊花田裡,奶奶採菊花,我玩!一去就是好半天。等到玩累了,就趴在奶奶的肩上看奶奶如何精挑細選著菊花。不知為什麼,看著奶奶的背影融合在藍天白雲和黃白相間的菊花之間,就會感到特別開心和滿足。

那時候的我,還愛奔跑在藍天下,望著不遠處的奶奶疼愛卻又滿含埋怨地向我走來。

要是奶奶累了,我也累了,我們就一起躺靠在大樹的濃陰下,奶奶就會把事先準備好的點心拿給我吃,我吃完了總是拍拍滿足的肚皮靠在奶奶的懷裡沉沉地睡去,而奶奶則似笑似嗔地告訴我:吃飽了就睡會變成和大奶牛一樣胖的噢!說完卻又憐愛地拍著我的肩,哄我睡覺。

幼時的我玩得開心、玩得盡興,那段時光真是我記憶海洋中一株最美麗的珊瑚。

現在,我長大了。

我想玩,我愛玩,卻不會玩了。我不會再在菊花田中嬉戲,不會再靠在奶奶的懷中睡去。我被前路的困難矇住了雙眼,只知好好學習,卻不知如何去釋放玩的天性。

我累了,我想休息。

可老師的教誨、父母的期盼、同學的鼓勵卻又像一擔擔貨物壓在我快垮了的驢背上。

我翻開舊日的相簿,看著那張不脫稚氣的臉和那張佈滿皺紋卻又慈愛無比的臉,我彷彿獲得了無形的力量,推動著我的腳步。

也許我已經沒有時間去玩了,也累了。但那個曾經愛玩的小女孩卻一直存在。我相信自己能挺過這段艱難的時間,然後我還會和奶奶一起去那片藍天下的菊花地,再淘氣地向奶奶撒嬌。

我覺得,能玩得讓人銘記那份經歷,才叫會玩。

會玩,才好!

會玩才好作文15

說起玩耍,可真稱得上是我們的老朋友。自打我們呱呱落地的那一刻起,玩耍,便如同我們的影子一般,形影不離地伴隨我們左右,直至生命的終點。

若問:“你真的會玩嗎?”一定會引來我們深思,不由地讓我想起國小的那一天。

那天,正是國小畢業的前一天,學校組織了一次登山活動。上學前夕,我們滿心惆悵,可當站到山峰前,看看山頂處的重重廟宇和繚繞不絕的香火煙氣,我們一時愉快極了。

不知誰突然說了句,“不如咱們今天別走臺階了,走山路上山吧,來一次名副其實的爬山!”他的話馬上贏得了大家的讚許,一支浩浩蕩蕩的登山小分隊就此成立。幾個男生充當著“先鋒”的帶頭作用,在前面探路,儘量找坡度較小的路讓大家走,我們三五成群,形成了一個個小集體,一邊爬山,一邊嘰嘰喳喳地聊天,我們一個拉著一個,誰體力不支大家就圍著她爭著給她遞水擦汗,主動替她揹著書包。遇到好風景就吐著舌頭,齜牙咧嘴,按照老師的話,我們真是“煞風景”。幾個熱心的女生四處跑著,分發這巧克力和零食,一會兒不知是誰的東西丟了,哭哭啼啼地被一大群人圍在中間,一會兒又一把抹了眼淚,拍拍身上的圖折回尋找。大家鬧成一團,其樂融融。

還剩下二十幾米山路時,大家氣喘吁吁,體力不濟,又忽見有個同學站在山頂大喊:“快再走幾步就到了!”大家又強撐著站起,努力向山頂奔去。隨著班長“一聲令下”,每個人都擺出千奇百怪的姿勢,我們的身影被定格在了那一刻。

那一天,沒有人痛哭流涕,忘卻了短暫的依依不捨,更沒有一步三回頭的惆悵。有的,僅僅是我們玩耍的足跡,卻將這一份珍貴的回憶深深烙印在每個人的心中。

所以,真的,會玩,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