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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5篇[優]

作文1.52W

在平時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對作文都再熟悉不過了吧,作文是人們把記憶中所儲存的有關知識、經驗和思想用書面形式表達出來的記敘方式。相信許多人會覺得作文很難寫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5篇[優]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

說到自己喜歡的書,有的同學喜歡《安徒生童話》,有的喜歡《十萬個為什麼》……而我喜歡《克雷洛夫寓言》,因為它就像明亮的鏡子,反映了社會。

《克雷洛夫寓言》的作者是俄國著名寓言家克雷洛夫,是四大寓言家之一,它一生創作了203篇寓言。那麼,這本書的“廬山真面目”究竟是什麼呢?

比如《蜻蜓和螞蟻》。蜻蜓整個夏天都在縱情歌唱,而到了冬天,蜻蜓不再唱歌,餓著肚子爬來找螞蟻,求食物和溫暖的住所。螞蟻回答說:“親愛的蜻蜓,這可是有點稀奇!請你告訴我,你夏天可曾工作過?”蜻蜓回答:“夏天到處是嫩綠的芳草,我們成天縱情歌舞,哪還顧得上工作?”“那就請你繼續唱歌跳舞吧。”蜻蜓沒有食物,餓死在了風雪之中。這個故事告誡我們:如果一味的玩樂,而不辛勤勞作,最後只會落得蜻蜓的下場,一定要珍惜時間,利用寶貴的青春作重要的事。還有《大象和哈巴狗》。哈巴狗沒什麼事就向大象又跳又叫,還對周圍的狗說:“大象沒什麼厲害的,我只要拿出一點本領,就能做一個英勇的猛將!"結果差點被大象踩死。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不要蠻橫地向強者挑畔,要運用智慧,有勇有謀,屢建奇功。

對我印象最深的是《鷹和雞》。一隻雄鷹在空中盤旋,它落到一座雞棚上休息,一隻母雞看見了,和他的同伴議論起來:“鷹憑什麼那麼受尊敬?我也可以從這座雞棚,飛到那座雞棚,它憑什麼做鳥中之王?”鷹聽見了,說:“是啊,雖然有時我們飛得比你們還低,但我從沒見過一隻雞能飛上天空,衝上雲層!"告訴我們在評價別人的'才能時,要善於把別人的長處與自己的短處比較,而不是總拿別人的缺點與自己的優點作比較。

這就是《克雷洛夫寓言》,它像一個魔袋,雖然袋子很小,但是卻能取出很多有價值的東西,甚至比袋子更大,大到好幾倍……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2

書,大家都讀過,可我卻和書結下了不解之緣。就在前不久我讀了一本書名叫《永遠的勳章》裡面最讓我感動的人物是貝多芬,當我一眼望見了他,我的目光就被深深地吸引住了。

貝多芬,沒有充分享受萊茵河畔的花香,從小就被嚴厲的父親牢牢地定在了鋼琴前,他的父親為了兒子在音樂之路上超越自己,把他帶到一個又一個的老師那裡,讓他學習不同的樂曲和作曲藝術。貝多芬沒有怨言反而喜歡上了音樂,而後在音樂的鑽研之路上已經到了忘我的境界。經過他堅持不懈地努力和全身心的投入最終成為了世界上偉大的音樂家。

讀完文章我的心不由得微微一顫:一個人的成功與否,關鍵是全身心的投入。讀著讀著,我對貝多芬產生了深深的敬意。想想我,在一次手抄報比賽中,媽媽讓我認真地選擇材料,精心的設計,我卻不專心,一會兒看課外書,一會兒又悄悄地來到客廳看電視。媽媽語重心長地對我說:“孩子,做事要踏踏實實的,不要急躁。”當時的我還很不服氣,埋怨材料不好選。讀完這個故事後,我覺得自己做了一件愚不可及的事。現在,我真想對那時的`自

己說:“一心不可二用,只要再專心點,堅持些,一定會有更多的收穫。”

其實,在我們身邊有許多像貝多芬一樣的人,即使身體殘疾了也沒有停止過追求。如:張海迪,海倫凱勒,霍金,杏林子……在我們實驗國小五年級十班的殷雨馨同學,從小聽力就很微弱,憑著對生活的熱愛和我們一樣坐在教室裡。課堂上,老師根據她的實際情況把她安排到第一排學習,她非常珍惜這些來之不易的學習機會。課堂上她憑著老師的口型聽課,下課後,經常向同學請教,正由於她堅持不懈的努力成績一直居班上中上水平,這對她來說多麼不容易呀!

書,讓我痴迷,讓我陶醉。尤其是《永遠的勳章》更讓我如痴如醉。從貝多芬的身上,我想到了殷雨馨,我更找到了自己的差距。每當我遇到困難而退縮時,我會想起不向困難低頭的貝多芬,每當我遇到挫折而落淚時,我會想起想起歷盡艱難的殷雨馨。他們時時激勵著我,鞭策著我,使我明白在學習上,唯有全身心的投入和堅持不懈的努力就能創造出許許多多的奇蹟!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3

閱讀是站在巨人的肩膀看世界;閱讀是孩子最重要的天賦。我來自於一個愛閱讀的家庭,從小耳濡目染下自然養成閱讀的好習慣。大概是從國小五年級起,我瘋狂地看翻譯小說,以書配飯的場景常不時出現,簡直到廢寢忘食的地步。爸爸常笑說:“我看你以後就嫁給小說好了。”說真的,我實在無法想象沒有書的生活會是如何?

而在這浩瀚的書海之中,有著各種不同型別的書籍,有科幻、愛情、古典……其中又以《姐妹》這本書最為我喜愛。我與《姐妹》的邂逅,是在學校舉辦的春季書展,那個吹著涼風的午後……

《姐妹》這本書是凱瑟琳史託基特的第一年著作,出版後廣受讀者的喜愛,也非常的暢銷。這本書是在描述關於種族人權、自由與不平等待遇的故事,藉由黑人幫傭與白人僱主的對白,反映出在當時白人與黑人的懸殊地位與差別待遇。書中的愛比琳和米妮兩位黑傭,勇敢地說出自己的故事,並且與史基特白人小姐相互合作、彼此鼓勵與扶持,努力爭取人權自由和平等待遇,讓世人聽到他們的心聲,齊為姐妹努力奮鬥。這段故事,賺人熱淚、扣人心絃,將愛與痛苦、恨與信仰交織其中,令人難忘!

閱讀此書令我有很深的感觸,因為我們常因他人膚色的差異而產生偏見與歧視,疏不知其實對於這些人是很不尊重、很不公平的。每個人生而平等,都應當享有相同的權利與自由,和我們膚色不同的人,也無須去承受旁人異樣的眼光及對待,他們也要過一般的生活,也需要我們的關愛與幫助。我們應當以尊重的態度與他們和平相處,而不是去在意外在的差別。此外,當社會上的弱勢族群受到不平等待遇時,身為國民的'一分子,應力挺相助,支援與幫助,而非坐視不管。人與人之間總是需要彼此關愛及扶持,付出自己的一分心力,使眾人感受到這分溫暖,讓世界充滿著愛與和諧,而減少紛爭的發生,豈不是更好嗎?

這本書改變了我對萬物的價值觀,也使我發現其實這世上還有許多弱勢團體需要我們的幫助;更使我領悟到人人生而平等,都應當擁有自由的人權、公平的待遇。其實當我們褪下有色眼光,對萬物一視同仁,並用心去體會,會發現膚色只不過是生物體基因的差異性,膚色底下每個靈魂光彩都是一樣的!

《姐妹》,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4

去年暑假讀了林海音女士的《城南舊事》,後又讀了很多作品,但都不如英子這個七八歲的小姑娘留給我的印象深刻。她在北京胡同與秀貞、厚嘴脣的年輕人、蘭姨娘、宋媽等的交往中所表現出來的善良、大膽、聰明,深深地吸引了我。

我愛她的善良。她的善良像水晶一樣透明,不含任何雜質。他在面對秀貞時沒有大人的世俗,她似乎懂得秀貞心中的傷痛,在得知妞妞即是秀貞的女兒小桂子時,便從為人最真的善良出發,全心全意要幫助她們母女團聚。以為她們母女就此可以找到思康過上幸福的生活,那時候的英子,一定特別高興。但當二人在趕火車時命喪火車底下的訊息傳來,英子便高燒不斷,我想英子可能是在愧疚中昏迷了十多天,因為她的善良讓她覺得自己是殺害秀貞和妞妞的凶手,哪怕是間接的.,她也需要時間去治癒這一切。

我愛她的大膽。在七八歲的年紀,她便可以下定決心幫助妞妞和秀貞逃離北平去尋找思康,善良之外,更是她的大膽、她的勇氣在給她無盡力量。我曾經在閱讀這一段後反問自己是否可以像英子一樣,像她一樣擁有巨大的勇氣去做自己心中所認為的對的、應該去做的事情。我可能會顧慮很多吧,但我已經十歲了,我應該學著英子去大膽地做自己認為對的事情。

我愛她的聰明。其實英子的聰明是在每一個故事中都有體現的,但我認為她最聰明的地方就在於她把蘭姨娘介紹給了德先叔。七八歲的年紀可能不懂什麼,但是她的確已經意識到了爸爸對蘭姨娘之間的態度是不同於其他人的,她也觀察到了母親的生氣,所以她覺得必須要讓蘭姨娘遠離爸爸。只是她還是小孩子,小孩子的感情很單純,她喜歡蘭姨娘,不想讓她難過,但是她更希望自己的媽媽不要生氣,所以英子在見到德先叔的時候便“生出一計”。還好,結局很圓滿。

其實英子的善良、大膽和聰明都是她自己性格中不可分割的部分。她的善良中有聰明和大膽,她的大膽中也包含著善良和聰明,同樣她的聰明中也不乏善良和大膽。也正是這些,在吸引著我,我愛《城南舊事》。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5

書,就像一束鬱金香,沁人心鼻;書,就像一輪紅日,撥開我心中的雲霧;書,就像一支畫筆,為我的生活錦上添花……

我最喜歡看的書是《木偶奇遇記》,當初看到有書的同學們看得津津有味的樣子,我便苦苦哀求媽媽幫我也買一本。一段時間後,書被寄回來了,就這樣我將這本“來之不易”的書放到了“最喜愛”的寶座上。

這部童話的主人公——匹諾曹是個調皮的木偶,他天真無邪、頭腦簡單、好奇心強。另外,他又缺乏主見、沒有恆心、禁不住誘惑。真是因為這樣,他經歷了許多事情。

我喜歡這個故事,它講述了木偶匹諾曹為了看戲不惜賣掉課本,在回來的路上受到狐狸和貓的'欺騙,差點被他們吊死。被仙女救了之後,他又被傻瓜城的法官投進監獄。出獄後他被迫當了看家狗。夜裡,因幫助主人抓住黃鼠狼而重獲自由。他一心想成為一個用功讀書的好孩子,可是又禁不住誘惑。在壞同學的慫恿下,逃學到海邊看鯊魚。後來他又被賣到玩具國,變成了一頭驢子。最後他在鯊魚腹中意外與父親重逢,並設法逃了出來。從此,小木偶每天去做工,有空還要學習。最後,仙女把小木偶變成了一個真正的孩子。

我還喜歡書中的插圖,從插圖上,我看到了小木偶匹諾曹那一個個調皮可愛的樣子,真是引人發笑啊!

我有一個習慣,一旦看到好書,就想盡快看完它。為了儘快看完這本書,早上一早起來看,吃飯的時候看,晚上我也會看……總之一句話——有時間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這本書,你就會想這本書已經沒用了,NO!你知道“煮書”嗎?意思就是要把一本好書一看再看。沒錯,我已經看得要把這本書背了出來。

一本你喜愛的書可以把我們帶到浩瀚的天地,帶我們領略人認識的真諦,讓你在書的王國遨遊,讓你的靈魂更見美麗!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6

古人說,三天不讀書,便會語言無味,面目可憎。乍聽之下,這話似乎很嚴重,仔細一想,卻覺得十分有道理。

我從小就喜愛讀書,什麼《十萬個為什麼》、《童話大王》、《紅樓夢.》 我全都看過,但我最喜歡的還是那本《簡愛》。

這本書主要講述了這樣一個故事:簡愛自幼父母雙亡,投靠冷酷的舅母,但舅母無情地拋棄了她。她在一所慈善學校做了六年學生和兩年老師。十八歲時,簡愛受聘到桑菲爾德府當家教,認識了主人羅切斯特。兩人都被對方獨特的氣質和豐富的感情所吸引,於是不顧身份和地位的巨大差距深深相愛了,正當他們舉行婚禮時,有人證明羅切斯特的妻子還活著。簡愛知道了他們不平等的婚姻,於是選擇離開。後來,簡愛意外遇見了她的表兄妹們,並從她叔叔那裡繼承了一筆遺產。但她無法抵禦對羅切斯特的刻骨思念,於是回到了已經失去了財富、身體也遭到火災嚴重摧殘的羅切斯特身邊,依然跟他結婚。在愛的沐浴下,羅切斯特慢慢找回了幸福和健康。

女主人公簡愛是一個身材瘦小,相貌平庸,沒有金錢,地位卑微的女人,可她卻有一種從不向命運低頭的精神和豐富的感情世界。她自強自愛,不管處於什麼樣的環境,始終追求道德上的自我完善,堅持個人的獨立性。她強烈的獨立意識使她堅守一個信念:追求平等基礎上的愛情和婚姻。因此,當她不能平等和羅切斯特結為夫婦時,她堅決地離開了他,哪怕心裡是多麼愛他!但她對愛情的`追求始終不偏離傳統道德的規範,她在個人感情與世俗觀念的衝突中尋求兩者統一。當她有小資本,回到羅切斯特身邊時,儘管羅切斯特失去了財富和健康,她仍毫不猶豫給了他全部的愛。

讀完這本書最打動我的是,簡愛雖然長的相貌平平,身份卑微,但她並不自暴自棄,並且並不虛榮,她善良,她溫柔,勇敢追求自己的幸福。最後終於如願以償。她的愛情經歷使我形成了最初的愛情觀。我要像簡愛學習!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7

我從小就喜歡看書,尤其是一些科技書,因為書給我帶來了知識,帶來了快樂。

在剛剛過去的這個暑假裡,我看了好幾本書,如:《世界上最偉大的發明發現》、《地球奧祕》、《海洋生物》等,但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裝在口袋裡的爸爸》,它的內容幽默,神祕,搞笑,吸引著我。

你知道他的名字為什麼叫《裝在口袋裡的爸爸》嗎?那是因為他的爸爸本來是一個一米八幾、五大三粗的大高個子,最後變成了一個很小很小的小人,他之所以會變小,是因為主人公的媽媽老是罵他,罵一次,它就縮小一釐米,再罵一次它又縮小一釐米,久而久之,它就變成了像大拇指一樣的小人,天天待在兒子的口袋裡。不過媽媽覺得它變小了也有好處,媽媽就對爸爸說:“你就待在兒子的口袋裡做“教育部長”好了”,

從此,爸爸就天天待在他的口袋裡。不過,他的'爸爸是一個發明家,專愛發明一些奇奇妙妙的東西,比如:身體調換機、後悔藥、巨人藥水等等。爸爸有一個死對頭外號叫猴子,其實他不是真的猴子,是一個國際通緝犯,他每次都會把爸爸的發明弄到手來搞破壞,每一次都會被抓住,但最後他也會從牢房裡逃出來,繼續做壞事,不過最後都會被主人公爸爸抓住,再送入牢房。

這本書有很多冊,但我最喜歡的一冊是《裝在口袋裡的爸爸之奈米變形人》。內容介紹了,主人公在大街上回家時,被一個神祕的人襲擊了的故事。神祕人拿了一個粉色的小球,把這個球注入到了主人公體內,這個小球不是普通的球,而是由奈米機器人組成的,就是這個小球讓主人公變幻無窮,有時變成甲蟲、有時變成長腿巨人、有時長出三頭六臂。通過爸爸發明的一系列藥水,主人公學會了控制奈米機器人,並利用它們製造出了變形金剛、奈米隱形人、超級英雄。不料,壞人猴子掌握了納米機器人的技術,妄想統治全世界,於是,正義與邪惡雙方展開了一場激烈的大戰。

這就是我喜歡的一本書,又搞笑又誇張,還特別的有趣,給我的暑假生活帶來了很多的樂趣。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8

書,一直是我最好的朋友,它不但豐富了我的知識,而且開闊了我的眼界。我讀過許多的書,最喜歡的要數羅貫中寫的三國演義。

這本書主要寫了漢末晉初之間魏、蜀、吳三國之間的明爭暗鬥,章章妙語連珠,節節精彩無比。

書中猛將如雲,謀臣似雨,大將成百上千,我最敬佩的是張飛。他武藝高強,手執丈八蛇矛,取敵方首領之首級如探囊取物一般,而且機智勇敢,長板橋上,曹操率幾十萬兵力,攻打劉備,他自告奮勇,替下趙子龍後,身邊只有一百不到的士兵的,於是讓他們每匹馬上綁上竹竿,跑來跑去,煙霧陣陣,謹慎小心的曹操誤以為有埋伏,不敢前進,又三聲吼,將曹操身邊夏侯傑嚇得肝膽破裂落馬而死,趕跑曹操。

張飛武藝絕倫,蜀國丞相諸葛亮的智慧更令我讚不絕口。

諸葛亮一生七伐北方的`魏國,最著名的一戰要數火燒葫蘆谷了。他調兵譴將,派王平、張苞在主營兩旁樹木叢中埋伏,自己統率大軍,在葫蘆谷中埋放樹木、炸藥等各種易燃物品,又將葫蘆谷圍了個水洩不通,萬事俱備,就派人去魏營挑戰,等他們全部出來之後,引他們往葫蘆谷去,司馬懿自知有計,急令停止,王平、張苞從後面殺來,魏軍沒防備,只好往前逃進葫蘆谷,諸葛亮馬上行動,點起火來,霎時火光沖天,濃煙滾滾,趁他們像無頭蒼蠅亂撞時,又設下絆馬繩,一連將魏軍打得潰不成軍,炸死的、燒死的、砍死的無數,軍士們又舉著火把衝進去,遇著魏國士兵就殺,只有司馬懿與幾位高階將官左突右衝,可什麼也看不清楚,又怕傷了自己人,忽然,天降大雨,澆滅了火種,被司馬懿幾人奮力衝殺,突出重圍跑了。雖然沒殺死主將,但這一仗也在三國曆史上寫下了光輝的一頁。我更是對諸葛亮這位軍事奇才敬佩的五體投地。

我希望沒看過《三國演義》的同學多看看這本好書。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9

除了學習以外,我還喜歡用書籍來充實自己。從我識字以來,我就看過很多書,如《格林童話》、《西遊記》、《三國演義》、《絕佳拍當》……但我喜歡的,還是《魯賓遜漂流記》。

這本書寫了魯賓遜在一次出海中不幸遇到了暴風雨,被拋到了一個奇怪的小島上,這個小島荒無人煙,一個人也沒有。可是魯賓遜卻沒有放棄,一次又一次地靠自己倖存了下來。他先是用一些碎木頭製成了一個木筏,用它把船上一切有用的東西都運上岸去。然後在一個陡峭的小山旁邊的一塊空地上建了一間房子。還在周圍建了一堵牆,種一些樹和灌木來隱藏自己。魯賓遜還做了一個大大的十字架,用來記日期。後來魯賓遜還用了三個月的時間,把牆給加固了。可是魯賓遜後來的日子不是一帆風順的,他遇到了地震,把他的“豪華”住所瞬間化為烏有,他還病倒了,在床上躺了幾天幾夜。魯賓遜還在一個漂亮的山谷裡建了一所房子。但後來魯賓遜意外地發現島上有食人族,他還了其中的“星期五”,並教會了他一些生存的本領。他和“星期五”在孤島上生活了幾年後,在偶然的一天,居然以現了一艘英國船,最後順利了英國。

28年!這是一個多麼驚人的數字啊!魯賓遜竟然在極端的環境裡不屈服,並改造環境努力生存,多麼地了不起啊!現在的兒童大都是父母的'獨生子女,父母把他們視為自己的掌上明珠,別說讓他們幹什麼大事,就是讓他們幹一些小小的家務活也主行,整天說:“我的小寶貝,你只要學習就好了,其它的,都讓我們來做。”比如我,什麼都不會,連洗衣服也笨手笨腳的。如果讓我流浪在荒島上,我能生存多少天呢?一天?兩天?還是半天呢?可能連幾個小時也就被嚇壞了吧!從魯賓遜的身上,我學會了很多的東西,懂得了許多生存的道理,其中一個就是:要學會獨立生存的本領。

讀一本好書勝過一個好老師,《魯賓遜漂流記》是一本好書,也是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有興趣的你,也來讀讀吧!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0

上個星期,媽媽給我買來了一本書,書名叫《夏洛的網》,我迫不及待地開啟看了起來。我覺得這本書非常好看,只用了一天的時間,就認真仔細地閱讀了一遍,成了我看過最好看的一本書。它講的是兩隻小動物之間的偉大友誼,經歷了種種困難和挫折,犧牲了其中的一個好朋友,救了另一個好朋友,讓人十分的感動。

故事發生在朱克曼家的谷巷裡,愉快的生活著一群動物們,作家用擬人的手法寫了這群小動物們一天天的生活。一起竊竊私語、聊天,認識新夥伴;一起出去兜風;一起挑逗穀倉的管理員等等。其中的小豬威爾佰和蜘蛛夏洛建立了最最真摯的友誼,它們互相幫助,就像一對姐弟似的。然而,一個壞訊息打破了整個穀倉的'平靜生活:威伯爾未來的命運竟然是人們盤子裡的燻肉火腿。當然,作為一頭年幼的小豬,威爾伯悲痛萬分,絕望的心態,似乎讓它覺得自己只能接受任何人宰割的慘痛事實……

但是,看似十分渺小微不足道的夏洛,卻堅定的對他說:“我救你!”這句話才讓威爾伯鬆了口氣,卻還是提心吊膽,因為它把自己的生命全部寄託給了一隻小蜘蛛。夏洛她向來是說到做到,不出爾反爾,她決定用自己短暫的生命竭盡全力來挽救威爾伯。所以,她日以繼夜的為威爾伯奮力織網,在大大的網上織出了“王牌豬”、“了不起”等被人類誤認為是奇觀的文字,真以為威爾伯是“王牌豬”、“了不起”呢!

所以,朱克曼讓它參加了選拔冠軍豬的大賽,在夏洛的幫助下,威爾伯奪得了冠軍,這樣的話,朱克曼家就把它當寶貝看待,一直養到老。就在威爾伯掛上金牌的那一刻,光彩照人的那一刻,幸福的那一刻,讓奄奄一息的夏洛看見了,她滿意、溫柔,沒有一絲悔意地閉上了眼睛。威爾伯無法面對現實,只能把夏洛唯一留下的一顆含有幾千枚卵的卵袋帶回了穀倉,看著夏洛的代代子孫,看著夏洛曾經織出來過的網,威爾伯也安祥地進入了晚年……

夏洛用蜘蛛絲編織了一張愛的大網,它不僅挽救了威爾伯的生命,更激起了我心中無盡的愛與溫情,讓我明白了真正的友誼。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1

“過五關,斬六將,我怎麼會不知道這個英雄人物呢?那是威風凜凜的關羽。”我看著老師的練習,脫口而出。哎!談到關羽,便令人想起《三國演義》,那可是我最愛看的書了。

記得我剛買這本書是為了免受媽媽的訓誡——不看書,只愛看電視。沒意思地把它買了。好幾個月了,一個字,一段文也沒看過,可以說是糟蹋了它。我只把它當作顯示我愛看書的工具。

不過那一天,我終於懂得珍惜它,愛護它。

當時的我,因好朋友的逝去而感到低落,也沒意思去讀書,總是分心於悲痛中。我躲在屋裡哭,為了不哭,我從旁邊的書中拿出了這一本《三國演義》,認真地看。晶瑩的淚珠乾涸了,只有安靜,只有孤零零的我在看書,萌動著我枯乾的心靈。

我忘卻了任何事,一心看書,慢慢地,對裡面的精彩的故事開始感興趣,一天不看,總覺得渾身不舒服,沉迷書中的`故事甚至超出晚睡時間。人物的生動描寫,故事的內容我最為關注,威武的張飛,仁義的劉備,堅毅的關羽,我無不熟悉。特別是關羽那威風形象——身長九尺,胸飄鬍鬚長有二尺,面如棗紅,脣若塗脂,丹鳳眼,臥蠶眉。更甚者,面對割肉,面不改色;面對死亡,視死如歸,令我萬分感慨。而每次開啟《三國演義》,我總是先看篇章,特別留意我佩服的關羽。自然,我便對《三國演義》產生濃厚的興趣。

每一天,我都要仔細地看三章故事,不然,吃不安,睡不著,自然也對《三國演義》有了感情,直到我把這本書看完,才放下心來回到過往快樂的生活。但,我依然對《三國演義》念念不捨,便給自己做了些關於《三國演義》的問題,自己作答,使我對這本書有了更深認識。隨後,我還買了其它的名著,認真去看。漸漸地,我愛上了看書。

《三國演義》,是你把我從沉鬱中救出來,是你讓我感到了看書的快樂。我喜歡你,你讓我從此走進廣闊的書籍世界。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2

《35公斤的希望》作者是安娜·嘉瓦爾達。她任職於法國教育部,是一位法語教師和獲獎小說家。《35公斤的希望》是她的第二部長篇小說,她說:“這部小說是獻給我的那些學生們。儘管在學習上他們看上去有點笨,但在其他方面他們都是很出色的人。”

書中的主人公格雷古瓦(小名叫多多),是一個差得不能再差的學生,一聞到學校粉筆和破皮鞋的味道就肚子疼的男孩,他是自行創造發明了剝香蕉皮機器圖紙的夢幻騎士,兩隻腳只知道在麵粉堆裡踩腳踏車的傻小子,整天琢磨著怎麼把藏在床底下個骨頭給撿出來的瞌睡蟲……就是這麼一個被學校老師認為無可救要的小男孩,生命裡發生了一場巨大的轉變。而轉變的原因正來自他的爺爺——老萊昂。

格雷古瓦13歲正上七年級,或許我們每個人都有是格雷古瓦(我更喜歡叫他多多)的時候。多多說,有誰真正喜歡學校呢?又有誰真正討厭學校呢?你是否也曾在心裡問過自己呢!當多多被學校勒令退學了,他真是煩,好煩…。煩到了我們根本無法想象的地步。還好,這時候多多有唯一給他安慰的爺爺;爺爺的儲藏室是這個世界上最讓他感到幸福的`地方。

在爺爺的儲藏室裡,爺爺告訴多多:活得不幸比活得幸福要簡單的多。爺爺不喜歡那些順應噩運的人,不喜歡那些只知道唉聲嘆氣的懦夫!幸福起來,努力做你自己該做的事!讓你自己幸福起來!

在爺爺的開導和鼓勵下,多多寫了十二份草稿給格朗尚中學的校長寫信,希望能被學校錄取。多多的申請信裡寫到“生命力不僅有成績還有動機”,最終打動了校長被錄取了。在格朗尚技術中學裡,在繪畫和手工勞動課上多多是頭兒;在體育課上多多戰勝了“攀繩節”。他徹底變樣了,他變得意向明確,說一不二;變得愛出門散步。

希望,正如潘多拉的盒子一樣,是一直存在的,但也是永遠在痛苦折磨之後才出現的。希望不是物質的存在,它看不見,摸不著,但可以產生實實在在的力量。一個孩子就是一個希望,一個獨一無二的希望。我們都是希望,無論多少公斤,都一樣美好。希望在自己手上!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3

我十分喜歡看書,特別是喜歡看”陽光姐姐”伍美珍寫的書。在看了她寫的書後,我發現自己對《你是我的哥》,這本書情有獨鍾,百看不厭。

《你是我的哥》這本書講述了一個家庭中的親情糾紛。

從小喪父的少女可小如,在和媽媽、小哥一起相依為命度過了四年時光後,又不得不接納兩位新成員;繼父和繼父帶來的兒子。對於表面大大咧咧而內心十分敏感的小如來說,家裡突然多出了兩位男性,內心是非常不舒服的。尤其是大哥魯奇,他雖然外表又酷又帥,但是性格十分桀驁不馴。每天和大哥相處一室,忍受他的種種毛病和壞脾氣,令小如心生煩惱。多少有些自私和偏心的媽媽,不善於調節兒女間的矛盾,因此,對魯奇的討厭,憎惡,構成了少女可小如日復一日的生活內容,直到魯奇被迫離家去闖蕩社會······

魯奇的'離去,終於使這個家有了一家人間的溫馨。但是,小如的心情卻沒能平靜下來。隨著年齡的增長,她逐漸理解了,什麼是親情,什麼是離別,什麼是懷念,還有什麼叫做珍惜。

看這本書,總能讓我想起舅舅一家。20xx年11月時,我舅媽的娘去世了,或許是因為媽媽的離世,讓我舅媽知道了珍惜,珍惜身邊在世的人,不要等他們走了,再來後悔,世上可沒有後悔藥。以前舅媽和我外婆——她婆婆間的關係不是很好,現在,他們間有了融洽的婆媳關係。舅媽還會為了讓外婆和她們一起出去吃飯,不在家吃那些熱了一遍又一遍的冷菜而用激將法,說:”如果你不去,那我也不去,陪你們一起吃冷菜。”

我們也是一樣,多去關心身邊的人,不要等他們去世了再來是我不對,我該對你們好一些,這種話。在此,我呼籲大家:”多多關心身邊的人,關注長輩們的身體健康,把你的愛無私的獻給身邊的每一個人,做到‘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高尚行為。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4

俗話說:“讀萬卷書,行萬里路。書中自有黃金屋。”我的書架上也有許多書,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書就非《青銅葵花》莫屬了。

這本《青銅葵花》的作者是著名作家曹文軒。這本書講述的是主人公男孩青銅與女孩葵花的故事。文中的男孩青銅因為一場突如其來的大病,使他變成了啞巴。而女孩葵花則是因為媽媽去世,於是,隨著爸爸來到了大麥地,也是男孩青銅一家所居住的地方。在一次意外中,女孩葵花的爸爸也去世了,大麥地的人見葵花沒有了爸爸媽媽,就說誰想收留她,就收留她吧!

到了最後葵花選擇了大麥地最窮的一戶人家——男孩青銅家,成了青銅的妹妹,每天大麥地的人都說:“青銅真是一個好哥哥啊!”最後,葵花被人帶到城裡,自從這件事以後,青銅每天都呆坐在樹上。有一天,青銅大聲地喊了起來:“葵花!葵花!”嘎魚從旁經過嚇得大驚失色,跑到了大麥地,告訴了每一個人。

其中有一個小故事,最讓我感動。有一次,青銅的奶奶生了重病,需要賺錢才能給奶奶治病,葵花聽說到江南撿銀杏能賺錢,便在心中暗暗下了決定:去江南撿銀杏。因為走得匆忙,便請一位鄰居給哥哥帶句話就走了。

這些都讓我深受感動,兩行熱淚不由自主地流了下來。雖然葵花不是親生的,但是葵花和青銅的.親情勝似家人。

我喜歡這本書是因為:這本書的故事很動人,如果你是書中的奶奶,見到了自己的“孫女”去江南撿銀杏,心情是怎樣的?是感動的?是開心的?是心酸的?

奶奶的病面臨的選擇,就像我們的學習一樣,面前只有兩種選擇,第一種是好好學習,爭取成為國家的棟樑之才;第二種是整天遊手好閒,什麼也不做。還有一句俗語是:盛年不重來,一日難再晨。及時當勉勵,歲月不待人。

《青銅葵花》這本書讓我深受感動,我喜歡這本書——《青銅葵花》。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5

說起最喜歡的一本書,好像有許多選擇,可是真正觸動心靈的,引領自己細細感悟的,第一時間想起的便是李尚龍的《你只是看起來很努力》

這本書引起我們的深思,時間都去哪了?很多時候不知道過去的時光是如何偷偷溜走的,只是越長大越發覺時間的寶貴,在這過去的是時光裡,你又付出了多少?

書中講到作者從軍校學生,到參加全國英語比賽,到當英語老師,再到後來作為導演去拍攝電影,不斷的折騰,從而不斷的昇華。反思自己,為何自己不是我想象中的那樣,我明明已經努力了啊。可是真的努力了?然而並沒有。我沒有真正努力的原因同樣也在這本書中被提到,是因為我們沒有“用心”。沒有真正的用心過。我只在乎了學習的形式,然而卻沒有學習的結果。只有了輸入與過程,然而卻沒有輸出,或者說是輸出的質量並不是很理想。因為在過程中根本沒有用心過。

整本書,所有的內容,幾乎都是用著輕柔的文字,淡淡的描述著作者自己或身邊人們的故事 淡淡的文字和故事,反映出一個又一個我們在當今社會上的迷失。以及看似努力的外觀下,那顆懶惰的心。

我是真的很努力嗎?還是故意表現給別人看,讓別人覺得我很努力?我靜靜地反問自己,答案的確是我不夠努力。

很多時候,我們看起來很忙,實際上是焦慮。我們經常想社會究竟需要什麼樣的人,於是努力鍛鍊自己,然而卻在迷途中失去了自我,我們已經走了太遠太遠了,以至於忘了當初為何出發。

其實,生活可以很簡單,就像作者所講:如果不夠優秀,那就讓自己與眾不同。而與眾不同的方式有兩種,一是幹別人不願意乾的事,二是別人都可以做好的事情做到卓越。

我相信生活中的偶然都是生命的必然,我願意用真正的努力去規劃好每一個當下,用僅屬於我的方式去活出獨一無二的人生。如果說今天的選擇是一個偶然的'話,那麼我將用十分的努力繼續堅持,而真正的努力並不是給別人看的。每次都應該向自己真的走心了嗎?真的在提高嗎?真的問心無愧嗎?

這就是我對這本書的感悟,這就是這本書帶給我的啟迪,它好似指明燈一般指明瞭我前進的方向,它是一本好書,更是一名好的導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