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結不清的宿命
今天朋友結婚,早在兩個星期前她就和我說過要我做她的伴娘。雖說是自小一起長大的玩伴,但成年後已經很少聯絡,感情早已漸漸疏遠,況且我已做過兩次伴娘,想把最後一次做伴娘的機會留給摯友瑋瑋,所以並不願意接受這個差事。但礙於同為鄰居的面子,實在不能推脫,只好勉為其難的答應下來了。
昨晚睡得很晚,早上4點半好不容易才爬起來和她一起去化妝,整個人還是昏昏沉沉的。一個小時後,她已整裝完畢,我們又回到了她孃家。趁時間還早,我跑回了家,吃飯、換衣、上妝。雖說不情願,但畢竟是個正式的場合,總不能太丟份。收拾完畢,我去了新娘家,百無聊賴的等待著新郎的到來
時間艱澀的流動著,終於有人大聲喊道:“新郎來啦!”頓時鞭炮齊鳴,熱鬧非凡。懶於下樓,我只是象徵性的在視窗瞟了幾眼,看見新郎的車正在朝樓前拐彎,由於總抻著脖子實在難受,又看不見什麼實質性的東東,所以我乖乖的跑回新娘房待命。
接下來當然就是老程式:迎新郎、宴請司機、親友與新娘拍照……
因為不能輕易讓新郎見到新娘,所以閨房的門一直是關著的。新郎長得是扁是方我不得而知,對於那位未謀面的伴郎也絲毫不感興趣。後來,和新娘合影的人陸續多了起來,七大姑八大姨都擠了進來,閨房的門也就打開了。擠在“群眾”之後的我無聊至極,一雙小眼四下亂瞟,透過門縫看見了新郎,嗯,拾掇得還不錯。咦,新郎旁邊應該就坐著伴郎吧?再瞅一眼,看看長啥樣。哦,挺瘦。唔,等等,感覺有點眼熟,再看看,啊?二琳?那傢伙居然眯著一雙小眼衝我笑呢!不是吧,他就是伴郎?!
我強作鎮靜地回過頭,心裡卻已如小鹿亂撞。天啊,世界還真是不一般的小啊!儘管宿命讓我和他的糾纏不是一朝一夕,多少次的不期而遇早已使我習慣,但如今天這般的巧合畢竟還是太戲劇了啊!
坐進花車,關上車門之後他說的第一句話就是:“榮成還真是小啊!”是啊,想必這次巧遇給他帶來的衝擊不啻於我。我笑,心中原先的那份不情願早已蕩然無存,我知道,今天一定會過得很精彩。
和新人來到海邊,他們到沙灘上拍景了,我倆靠在不遠處的木亭中閒聊。海風很大,有些冷,我毫不客氣的讓他站在我前面為我擋風。天氣不錯,結婚的人很多,雙雙對對在拍照,他突然來了句:“可憐啊,人家都有攝影師相隨,就這兩口子沒人理。”唔,哪呢,我怎麼沒看見?他撅起嘴巴朝我倆一努,喏,不就眼前這倆麼!天哪,救命啊!為什麼不管相隔多久,只要我倆一碰面,永遠都像老夫老妻似的自然!
來到酒樓,我倆站在一旁看一對新人拍照。不一會兒,新郎的朋友來了,嘿嘿,居然有好幾個我認識!偶很自然的和他們打著招呼,他們對於我出現在二琳身邊似乎也沒有太大的意外。難道他們沒有看見我倆胸前彆著“伴郎”、“伴娘”的花麼?偶們的相遇純屬巧合耶!
酒過三巡、菜過五味,賓客陸陸續續的離席了。偶是伴娘,不敢早走,起身去了一趟洗手間,途中還遇見那傢伙,見偶暈暈乎乎的(同桌阿姨灌了幾小杯紅酒再加上睡眠不足導致)極不放心,一個勁兒的叮囑要是有啥事就打他電話。俺滿口答應,心想能有啥事啊,就是想睡覺唄。
在wc磨蹭了好一會兒俺才出來,一進宴客廳,哇塞,就這會兒功夫人就走得差不多了啊!正想回座,他這桌的朋友把俺攔下了,要和偶敘敘舊。一小子神祕兮兮地把腦袋湊過來問:“你和二琳怎麼回事?”什麼怎麼回事?他說怎麼回事就怎麼回事唄,我和他“打太極”。後來據那小子交代,他是在一年前才知道我和二琳交往的事,雖說是同學,但多年沒見了,印象中的我還是那副胖胖的尊容。誰知過年一起k歌的時候,相見之下才發現本人已“女大十八變”了,嘿嘿。
一年前?拜託,我倆分手都兩年多了,訊息咋這麼不靈通啊!他說是二琳跟他說的,我估摸著準是那孩子不願詳細解釋,輕描淡寫的幾句話反而讓人家以為俺倆還在那什麼。聽說我倆分手了,這小子十分不解,問:“怎麼了?二琳小夥兒多好啊,幹麼分手?”偶故作哭狀:“是他不要我的。”
婚宴結束後,我和他這群狐朋狗友一塊走,搭上公交車就回到了市裡。二琳不願穿著一身西裝在大街上亂晃,要求先回家換衣服。俺瀟灑地和他說了聲拜拜就隨“大部隊”繼續前進了。一路上也不忘和那些“狼”們逗逗樂子,當然,距離和分寸偶還是曉得滴。
相處時總是那麼自然,離別後還時不時地還來個“偶遇”,分手分成這樣,相信世上絕無僅有,說出來絕對以為是在編故事。難怪朋友們都被偶倆整暈乎了。蒼天啊,您老這樣的安排到底是啥意思啊?
和他分手已兩年多,卻總是隔不多久就會在某個街角和他不期而遇。雖說小鎮不大,但若想做到兩年如一日的巧合卻也實在不易。總感覺冥冥中有一雙手在牽引著我們。是緣,是債,我倆已分不清,只能隨著宿命一步一步走下去……(作者自評)
今天朋友結婚,早在兩個星期前她就和我說過要我做她的伴娘。雖說是自小一起長大的玩伴,但成年後已經很少聯絡,感情早已漸漸疏遠,況且我已做過兩次伴娘,想把最後一次做伴娘的機會留給摯友瑋瑋,所以並不願意接受這個差事。但礙於同為鄰居的面子,實在不能推脫,只好勉為其難的答應下來了。
昨晚睡得很晚,早上4點半好不容易才爬起來和她一起去化妝,整個人還是昏昏沉沉的。一個小時後,她已整裝完畢,我們又回到了她孃家。趁時間還早,我跑回了家,吃飯、換衣、上妝。雖說不情願,但畢竟是個正式的場合,總不能太丟份。收拾完畢,我去了新娘家,百無聊賴的等待著新郎的到來
時間艱澀的流動著,終於有人大聲喊道:“新郎來啦!”頓時鞭炮齊鳴,熱鬧非凡。懶於下樓,我只是象徵性的在視窗瞟了幾眼,看見新郎的車正在朝樓前拐彎,由於總抻著脖子實在難受,又看不見什麼實質性的東東,所以我乖乖的跑回新娘房待命。
接下來當然就是老程式:迎新郎、宴請司機、親友與新娘拍照……
因為不能輕易讓新郎見到新娘,所以閨房的門一直是關著的。新郎長得是扁是方我不得而知,對於那位未謀面的伴郎也絲毫不感興趣。後來,和新娘合影的人陸續多了起來,七大姑八大姨都擠了進來,閨房的門也就打開了。擠在“群眾”之後的我無聊至極,一雙小眼四下亂瞟,透過門縫看見了新郎,嗯,拾掇得還不錯。咦,新郎旁邊應該就坐著伴郎吧?再瞅一眼,看看長啥樣。哦,挺瘦。唔,等等,感覺有點眼熟,再看看,啊?二琳?那傢伙居然眯著一雙小眼衝我笑呢!不是吧,他就是伴郎?!
我強作鎮靜地回過頭,心裡卻已如小鹿亂撞。天啊,世界還真是不一般的小啊!儘管宿命讓我和他的糾纏不是一朝一夕,多少次的不期而遇早已使我習慣,但如今天這般的巧合畢竟還是太戲劇了啊!
坐進花車,關上車門之後他說的第一句話就是:“榮成還真是小啊!”是啊,想必這次巧遇給他帶來的衝擊不啻於我。我笑,心中原先的那份不情願早已蕩然無存,我知道,今天一定會過得很精彩。
和新人來到海邊,他們到沙灘上拍景了,我倆靠在不遠處的木亭中閒聊。海風很大,有些冷,我毫不客氣的讓他站在我前面為我擋風。天氣不錯,結婚的人很多,雙雙對對在拍照,他突然來了句:“可憐啊,人家都有攝影師相隨,就這兩口子沒人理。”唔,哪呢,我怎麼沒看見?他撅起嘴巴朝我倆一努,喏,不就眼前這倆麼!天哪,救命啊!為什麼不管相隔多久,只要我倆一碰面,永遠都像老夫老妻似的自然!
來到酒樓,我倆站在一旁看一對新人拍照。不一會兒,新郎的朋友來了,嘿嘿,居然有好幾個我認識!偶很自然的和他們打著招呼,他們對於我出現在二琳身邊似乎也沒有太大的意外。難道他們沒有看見我倆胸前彆著“伴郎”、“伴娘”的花麼?偶們的相遇純屬巧合耶!
酒過三巡、菜過五味,賓客陸陸續續的離席了。偶是伴娘,不敢早走,起身去了一趟洗手間,途中還遇見那傢伙,見偶暈暈乎乎的(同桌阿姨灌了幾小杯紅酒再加上睡眠不足導致)極不放心,一個勁兒的叮囑要是有啥事就打他電話。俺滿口答應,心想能有啥事啊,就是想睡覺唄。
在wc磨蹭了好一會兒俺才出來,一進宴客廳,哇塞,就這會兒功夫人就走得差不多了啊!正想回座,他這桌的朋友把俺攔下了,要和偶敘敘舊。一小子神祕兮兮地把腦袋湊過來問:“你和二琳怎麼回事?”什麼怎麼回事?他說怎麼回事就怎麼回事唄,我和他“打太極”。後來據那小子交代,他是在一年前才知道我和二琳交往的事,雖說是同學,但多年沒見了,印象中的我還是那副胖胖的尊容。誰知過年一起k歌的時候,相見之下才發現本人已“女大十八變”了,嘿嘿。
一年前?拜託,我倆分手都兩年多了,訊息咋這麼不靈通啊!他說是二琳跟他說的,我估摸著準是那孩子不願詳細解釋,輕描淡寫的幾句話反而讓人家以為俺倆還在那什麼。聽說我倆分手了,這小子十分不解,問:“怎麼了?二琳小夥兒多好啊,幹麼分手?”偶故作哭狀:“是他不要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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