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昧戀人
(一)暖昧
暖昧,不是曖昧。
曖昧,透著一點說不清道不明的味道,有一點點的私密,也有一點點的迷亂。而暖昧不是。
暖昧,是清醒狀態下深深掩埋的迷亂,是希望深處噴薄欲出的絕望,是刀尖上的瘋狂舞蹈,是人魚般的疼痛微笑,是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壯懷激烈,是風平浪靜波瀾佇下的暗潮湧動。
暖昧是一種情致,透著幾許溫和,掩著某種傷感,藏著一些慾望,掖著微茫未來,是千言萬語盡在不言,是萬種風情難與人說。
(二)牽手
在物慾紛亂的世紀,牽手就如同《相約星期六》裡的擁抱那樣隨意,那些古典文字裡的一唱三嘆、千迴百轉,被快餐式的娛樂所侵噬,漸行漸遠。不知怎麼的,忽然想起大學時的表演課,與一女生分飾戀人,她和我說到時坐一起時牽她的手,但我卻始終沒有。又想起了中學時代,和女生扳手腕,那時已是高中,卻要隔著一條手帕相角力,這般的情形,放在如今的學校,怕是再也見不著了吧。
《讀者》上曾經有篇名為《給愛一個容器》的文章,全文是記不得了,但它的開頭,我卻記得很牢——對愛人有一種詩意盎然的稱呼,叫做“牽手”。
牽手,道盡了世間的浪漫,也洗淨了所有的鉛華,樸素得令人不敢相信,卻也浸透了我們最初關於愛情的描繪或夢想。
(三)傾心·傾情·傾城
傾心,太難。
曖昧,成了最安全的方式。
因為害怕拒絕而怯於表白,因為害怕受傷而怯於靠近。
明明有了心動的悸痛,卻不敢大聲言愛。明明有了慌張的迷亂,卻不敢主動承認。
於是,戀人未滿——
空留下一腔幽幽的怨,訴說著一段迷離的情。
喜歡與愛之間,永遠隔著一個轉身的距離。
也許此處錯過,便是永遠的失之交臂。
欲語還休,眉目傳情,心旌盪漾……
就是不願傾心,就是不願傾情。
不遭遇傾城,永難成一場廝守。
(四)歡喜
愛,在上海話裡被稱為“歡喜”。我喜歡這樣的表述。
“歡喜”,從字面上來看,就是為了讓彼此歡愉,感受到在一起的喜悅;而喜歡,從字面上來看,更接近於一種來自心理本能的欣賞或者接受。
歡喜表達的是愛情,而喜歡錶達的是友情,最多亦不過是朦朧的感情。
在歡喜裡,第一位的是讓對方幸福,第二位的才是考慮自己幸福。
在喜歡裡,第一位的是讓自己幸福,第二位的才是考慮對方幸福。
歡喜,是一個鄭重的詞語,它往往帶有了想要共度一生的意味。
而“愛”這個詞,在上海人表達愛情時,反倒是很少有說的。
愛,在上海話裡聽起來特別得不舒服和彆扭,甚至帶有一點點的做作。
歡喜,是一個上海男人所能表達的最溫柔慎重的誓言。
即使有一天,兩人錯失。不能在一起,這兩個字,也是一份來自內心的赤誠。
說過了歡喜,就算離開了,也是應當記掛著彼此的好的。
也許想念只是短短一瞬,但彼時所燃起的——
便是留給彼此在這動盪世間的一簇小小的溫暖火焰。
(五)戀人
一直很喜歡“戀人”這個詞,尤其是“人”前的定語“戀”字,貼切之極,妙不可言。
從字形上看,“戀”的上半部分恰似一對牽手相依的情侶,縱是行走於熱鬧的街市,仍不忘耳鬢廝磨著纏綿的言語,其親暱之態,溢於形表;
而“戀”的下半部分正是一個“心”字,兩個牽手相依的人彼此有著同樣的心意,自然是傾心相愛的人了。
戀人,拆字而解,為“亦”字和“心”字。
從字義上看,“亦”,是“也”的意思;亦心,不就是“君心似我心”之意嗎?而心心相印,從來都是愛人間可遇而不可求的默契:“於千萬人之中遇見你所遇見的人,於千萬年之中,時間的無涯的荒野裡,沒有早一步,也沒有晚一步,剛巧趕上了,那也沒有別的話可說,惟有輕輕的問一聲:“噢,你也在這裡嗎?”——這般動人的契合與感應,該是對愛情最潔質明晰的闡述了吧?
※本文作者:刀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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