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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元史》卷一百五十八·列傳第五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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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元史》卷一百五十八·列傳第五十五
商挺(琥、琦) 趙良弼 楊果 宋子貞 趙璧 張雄飛

  商挺,字孟卿,曹州濟陰人,其先,本殷氏,避宋諱改焉。父衡,金進士,秦藍總帥府經歷官,河潼失守,為北軍所得,不屈死。挺年二十四,東平嚴實聘為諸子師。實卒, 其子忠濟闢為經歷。

  世祖在潛邸,聞其名,遣使徵至鹽川。入對稱旨,挺因言,李璮城朐山,東平當饋米萬石,率十石致一石,且天久雨,路淖,車運後期罪至死,不若輸沂州,使璮眾取食,便。世祖從之。

  陝西四川宣撫使楊惟中闢挺為郎中,挺請減關中常賦之半,以蘇民困。又佐惟中誅大猾郭千戶,群吏畏服。明年,惟中罷,挺馳奏,關陝重地,非廉希憲不能鎮撫中外。遂以希憲為宣撫使,擢挺為副使。尋命兼轄懷孟,境內大治。

  憲宗八年,宣撫司罷,挺還東平。會憲宗徵蜀,世祖將趨鄂漢,次小濮,召挺問軍事,對曰:“蜀道險遠,萬乘豈易輕動。”世祖曰:“卿言正契吾心。”憲宗崩,世祖北還。道遣張文謙與挺計事。挺曰:“軍中當嚴符言,以防奸偽。”文謙還奏,世祖大悟曰:“非商孟卿,無人能見及此。”未幾,阿里不哥之使果至,乃執而斬之。世祖召挺至開平。挺與廉希憲密贊大計。

  及即位,復以希憲為陝西四川宣撫使,挺為副使。時渾都海駐六盤山,以兵應阿里不哥。挺謂希廉曰:“為六盤,有三策:悉銳而東,直搗京兆,上策也;聚兵六盤,觀而動,中策也;重灌北歸,以應和林,下策也。”希憲曰:“彼將何從?”挺曰:“必出下策。”已而果然。乃與希憲定議,令八春、汪良臣等御之。時阿藍答兒、渾都海等已至山丹,八春戰不利,賊陷涼州,犯甘州。良臣以兵來會,聽諸王合丹節制,大敗賊於甘州,阿藍答兒自殺,渾都海亦伏誅,關隴遂平。

  中統三年,改宣撫司為行中省,進希憲為右丞相,挺為僉行省事,復擢參知政事。初挺薦王文統可大用,璮反,文統與璮通謀。至是,興元判官費正寅訟挺為文統黨,遂逮至上都。世祖召挺便殿。責之曰:“卿在關中,累著治效,而毀言日至,何也?且比年論王文統者甚眾,卿何無一言?”挺頓道謝曰:“臣在陝西三年,多過失,然功成歸己,事敗分咎於人,臣必不敢,請就戮。”會置四川行樞密院,姚樞薦挺,乃授挺行樞密院副使,佩虎符。

  至元元年,召拜參知政事。二年,丞相恥律鑄行省河東,以挺副之。六年,同僉樞密院事,累遷樞密副使。挺定軍官品級,給軍吏四千人屯田,開墾三萬畝,收其獲以餉親軍。汰不勝軍者戶三萬,戶一丁者亦汰之,丁多業寡、業多丁寡者,許財力相資,合出一軍。著為令。

  九年,封皇子忙哥剌為安西王,以挺為王相,王曰:“關中事有不便者,可悉更張之”。挺進十策,曰:“睦親鄰,安人心,敬民時,備不虞,厚民生。一事權,清心源,謹自治,固根本,察下情。王為置酒嘉納焉。十五年,王薨,王妃使挺請命於朝,以子阿難答嗣。世祖曰:“阿難答年少,未習祖宗之訓,卿姑行王相府事。”

  十七年,運使郭琮、郎中郭叔雲誣陷王相趙炳,妃命囚炳於平涼獄,琮、叔雲毒殺之。世祖廷鞫其事,琮等皆伏誅。王府女奚徹徹,臨刑以曖昧語連挺及其子瓛。世祖怒,拘挺,而下瓛於獄。且謂炳子曰:“商孟卿,老書生,可與諸儒共讞其罪。吏部尚書青陽夢炎以議勳奏,世祖疑其朋黨。符寶郎董文忠曰:“夢炎素不知挺,臣以其推載之功語之。”世祖良久曰:“其事果何如?文忠對曰:“臣固聞之,殺炳之謀,挺不與也。”世祖默然。十八年春,詔藉挺家。是冬,始釋挺及瓛。二十年,復起為樞密副使,俄以疾免。三十一年,炳子復訟父冤,挺坐系,百餘日乃釋。遂築室於都城南左山,自號左山老人。二十五年,卒。年八十。延祐初,贈推誠協謀代運功臣、太師、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魯國公,諡文定。子五:琥、璘、瑭、瓛、琦。

  琥,字臺符。至元十四年,以姚樞、許衡存,拜江南行御史臺監察御史。二十七年,徵拜中臺監察御史。屬地震,琥疏言:“主文帝時有此異,而無其應。蓋以躬行德化而弭。”因條漢文時政以進。”又言:“為國之道,在立法、任人而已。法不徒立,須人而行,人不濫用。惟賢是擇。”因薦天下名士十餘人,世祖皆召用之。三十年,遷國子司業。卒。有《彝齋文集》。

  瑭,字禮符。為大衛屯田千戶。年三十三,即辭祿養親。築室曰晦道堂,取其七世祖宋太子中舍人宗弼,年五十致仕所築堂名也。

  琦,字德符,成宗召入宿衛。仁宗在東宮,奏授集賢直學士。出為大名路治中,不赴。皇慶元年,授集賢侍進學士。延祐四年,擢侍讀官、通奉大夫,賜錢二萬五千貫。泰定元年,遷祕書卿。謝病,卒於家。

  史臣曰:“商孟卿以書生受世祖之知,功參佐命,耄而智昏,黨附奸人。雖曰無交通之跡。然坐視冤誣,焉用彼相。其晚節不終,幾陷刑戮,非不幸也。”

  趙良弼,字輔之。趙州贊皇人,本女直術要甲氏,訛為趙家,因以趙為氏。

  父愨,金威勝軍節度使,兼義活州管內觀察使、右監軍、行元帥府事。與大兵戰於高邑,被禽不屈死。子良貴,嵩汝招討使:良貴子讜,許州兵官;愨從子良材,守太原;皆以戰敗死。

  良弼,愨之次子也。明敏多智略。崔之亂,良弼奉母還趙州,渡河爭舟者挺刃及良弼母首,良弼捍以臂,幾折,有兵士見而哀之,手援以登,母子始獲免。已而試儒士中選。教授趙州。世祖在潛藩,召見,佔對稱旨。會立邢州安撫司,擢良弼為判官。良弼區畫有方,事或掣制,則請於藩邸。二年,凡六往返,所請無不人。脫脫以斷事官鎮邢州。事多沮撓,良弼弛驛白其事,遂罷脫脫,邢大治。世祖分地在關中,奏以廉希憲、商挺宣撫陝西,擢良弼宣撫司郎中。憲宗使劉太平等鉤校京兆錢穀,死者二十餘人,眾皆股慄,獨宣撫司一無所坐。

  世祖南征,召參議元帥府事,兼江淮安撫使。率士卒先進,五戰皆捷,禁焚盧舍、殺降民,所至宣佈恩德,民皆安堵。既渡江,攻鄂州,聞憲宗崩,世祖北還,良弼陳時務十二事。世祖嘉納之。遣至京兆,察訪秦蜀人情向背。不逾月,具得實以報,曰:“宗王穆哥無他心,宜以西南事委之。渾都海屯六盤,士馬精強,鹹思北歸。恐事有不測。紐璘總秦、川蒙古諸軍,年少鷙勇,輕去就,當寵以重職。解其兵柄。劉太平、霍魯歡,行尚書省事。陰有據地之志,仍家奴、劉黑馬、汪惟正兄弟,夙蒙因德,並悉心俟命。”其言皆見採用。

  良弼凡五上書勸進,曰:“今中外皆願大王早正宸位,以安天下,事勢如此,豈容中止,社稷安危,間不容髮。”世祖既即位,立陝西四川宣撫司。復以希憲、商挺為使、副,良弼為參議,良弼先行,言於斷事官八春曰:“今劉太平思合於渾都海,紐璘遷延不行,當先遣使促紐璘入朝,劉太平還京兆。”八春從其議。至則紐璘果移屯將入涇州,劉太平將趨六盤。聞命乃止。

  渾都海叛,良弼與汪惟正、劉黑馬議,執其黨乞臺不花、密利火者誅之。希憲、挺慮有擅殺名,遣使入奏待罪。良弼具密狀授使者。言:“始捕二帥時,止令囚以俟報,臣竊以為張皇不便,宜急誅之,擅殺在臣,實不在宣撫司,若上怒希憲等,願使者出此奏。”帝竟不問。使者以奏白政府,鹹謂良弼為長者。是年,改宣撫司為行中書省,拜良弼陝西四川宣撫使、參議行省事。蜀人費正寅以私憾誣廉希憲、商挺京兆有異志者九事,以良弼為徵。帝召良弼詰問,良弼泣曰:“三臣忠良,保無是心,願剖臣心以明之。”帝意不釋。會平李璮,得王文統與璮交通書,益疑挺等。又以良弼多智略,疑為文統遊說,械繫良弼,下於獄,至欲斷其舌,姚樞奏:“踐阼之初,非良弼滴事關中,恐陛下有西顧之憂。其人忠於陛下,安得與文統蓄異志者比。”帝意始解,赦出之。

  至元七年,起良弼為經略使,領高麗屯田。良弼言屯田不便,固辭,遂以良弼奉使日本。先是,數遣通日本,不得要領,於是良弼請行,帝憫其老,不許,良弼固請,乃授祕書監,充國信使。良弼奏:“臣父兄四人死事於金,乞命翰林撰碑文,臣雖死絕域無憾。”帝曰:“人臣各為其主,苟忠於所事,雖在前朝,朕亦嘉之,況有賢子為朕使萬里之外乎!”命學士王磐撰趙氏家廟碑,給良弼衛兵三千。固辭,獨書狀官二十四人從行。

  八年,與高麗通事徐稱、周金貯,至日本筑前金津。金津人以為賊,欲攻之。良弼登巖喻旨。守吏延入板屋,以兵環之,滅燭大噪,良弼泰然自若。明日,其國太宰府官率兵至,問使者來狀。良弼數其不恭罪,仍喻以禮意。太宰官求國書,良弼曰:“必見汝國王,始授之。不然,則授之大將軍。”良弼國書於篋,鍵鎖甚嚴。越數日,復來求書,且曰:“我國自太宰府以東,上古使臣未有至者。今大朝遣使至此,而不以國書見授,何以示信?”良弼曰:“隋文帝遣裴清來,王郊迎成禮,唐太宗、高宗時,遣使皆見,王何獨不見大朝使臣乎?”詰難數四,至以兵協良弼。良弼終不與,但出錄本示之。日本太宰府見國書錄本,以為不遜,卻良弼不納。良弼使書狀官張鐸先歸,太宰府送良弼於對馬島。

  九年,張鐸與日本人彌四郎等十二人至京師。良弼本意欲見日本王,說以罷兵修好,既見拒,乃與太宰府守護官議。守護官亦恐兵連禍結,與良弼定約,遣彌四郎偽稱使介,修飾其詞,偕張鐸報命。帝召見張鐸,宴勞之,鐸奏良弼遣使臣入奏,與日本人彌四郎等,至太宰府,其守護官雲:“曩為高麗所給,屢言上國來伐,豈意皇帝先遣行人下示璽書,然王都去此尚遠,願先遣人從使者回報,故良弼使鐸同日本人入覲。”帝疑之,命翰林學士承旨和禮和孫問於姚樞、許稀衡等皆對曰:“誠如聖算,彼懼我加兵,故使此輩伺吾強弱耳,不宜聽其入覲。”帝從之。是年,遣御史康之邵護彌四郎等還日本。

  十年,良弼復至太宰府,仍為所拒,乃歸至京師。帝召見,問日本事本末,深加褒獎,曰:“卿可謂不辱君命矣。”后帝將討日本,問於良弼,對曰:“臣居日本歲餘,睹其民俗,狠勇嗜殺,不知有父子之親、上下之禮。其地多山水,無耕桑之利,得其人不可役,得其地不加富。況舟師渡海,風濤莫測,是謂以有用之民力。填無窮之巨壑也,臣謂勿擊便。”帝不聽。

  十一年十二月,以良弼同僉書樞密院事。丞相伯顏伐宋,良弼言:“宋重兵在揚州,宜以大軍徑搗錢塘。”又言:“宋亡,江南士人多廢學,宜設經史科,以育人材,定律令,以戢奸吏。”後皆用其議。

  良弼屢以疾請告,十九年,奉敕居懷孟。良弼別業在溫縣。在地三千畝,乃析為二,六於懷州,四與孟州,皆隸廟學。又立贊皇廟學,市學田六百畝,立趙州廟學。市學田一千六百畝。以贍生徒,或問為治,良弼曰:“易發而難制者,惟怒為甚。必克已,然後可以制怒,必順理,然後可以忘怒,能忍,容所難容,事斯濟矣。”二十三年卒,年七十。贈推忠翊運功臣、太保、儀同三司,追封韓國公,諡文正。子訓,陝西行省平章政事。

  史臣曰;異哉趙良弼之奉使也,日本拒而不納,則持國書以返耳;乃使彌四郎等偽稱使介,以罔其君,而驕其敵,是諼也。稱為不辱君命可乎!

  楊果,字正卿,祁州蒲陰人。幼失父母,轉徙居許州,以章句授徒為業。金正大中,登進士第。會參政李蹊行大司農於許,果以詩送之,蹊大稱賞,薦為偃師令。到官,以廉幹稱。

  金亡,楊奐徵河南課稅,起果為經歷。未幾,史天澤經略河南,果為參議。時兵餘,法度草創,果隨宜贊畫,民賴以安。中統元年,設十道宣撫使,以果為北京宣撫使。既至任事,果為喻以自嘲曰:“田婦、越賈,相為室家,言語不通,以意求之,十裁得其一二。每夕,歸焚香,祝天而言,越賈不之知。有曉田語者,釋之曰:注祿神官,獨不能徒遠以從近也。”語聞宰相,笑之。明年,拜參政知事。及例罷,猶詔與左丞姚樞等日赴省議事,至元六年,出為懷孟路總管。大修廟學。以嘗為中書省執政官,移文申部,特不署名。後致仕,卒於家,年七十五,諡文獻。

  果性聰敏,美風姿,工文章,尤長於樂府,外若沈默,內懷智用。微時避亂河南。娶羈旅中女,後登科。歷顯仕,竟與偕老,人以是稱之,有《西庵集》行於世。

  宋子貞,字周臣,潞州長子人。貌清奇,耳聳過眉一寸,相者以為必壽且貴。好學,工詞賦,弱冠,與族兄知柔同補太學生,俱有名於時,人以大、小宋稱之。

  金末,潞州亂,子貞避地大名。宋將彭義斌守大名,闢為安撫司計議官。義斌死,子貞率眾歸東平行臺。嚴實素聞其名,用為詳議官,兼提舉學校。先是,實每令人請事於朝,因近侍奏決,不經中書,與宰相耶律楚材有違言,子貞至,勸實通殷勤於楚材,凡奏請必先白楚材。自是,交歡無間,實因此益委信子貞。

  太實四年,實戍黃陵,與金人戰不利,曹、濮以南皆震。有自敵中歸者,言兵且大至,人情凶懼。子貞請於實,斬揚言者首以令諸城,境內乃安。大軍入汴梁,饑民北徙,餓殍盈道。子貞多方賑救。全活者萬餘人。士之流寓得,悉引見周給,且薦用之。拔名儒張特立、劉肅、李昶輩於羈旅,與之同列。四方之士聞風而至。

  七年,太宗命子貞為行臺右司郎中。中原略定,事多草創,行臺所統五十餘城,子貞仍前代觀察採訪之制,分三道糾察官吏,立為程式,黜貪墮,將廉勤,官府始有紀綱。東平將校佔民為部曲戶,謂之腳寨,擅其賦役,幾四百所。子貞請罷歸州縣。實初難之,子貞力言乃聽,人以為平。

  實卒,子忠濟嗣,尤敬子貞。請於朝,授參議東平路事。兼提舉太常禮樂。子貞延前進士康曄、王磐為教官,自孔、顏、孟子孫外,招致生徒幾百人,出粟贍之。每季親臨課試。士風為之一變。

  世祖南伐,召子貞至漢州,問以方略。對曰:“本朝威武有餘,仁德未洽。所以拒命者,特畏死爾,若降者不殺,脅從者勿治,則宋之郡邑可傳檄而定也。”世祖善其言。

  中統元年,授益都路宣撫使。未幾。入覲,拜右三部尚書。時新立省部,典章制度,多子貞同裁定。李璮叛據濟南。詔子貞參議軍前行中書省事。子貞單騎至濟南,觀璮形勢,因說丞相史天澤曰:“璮擁眾東來,坐守孤城,宜增築外城,防其奔突,彼糧盡援絕,不攻自破矣。”議與天澤合,遂擒璮。

  子貞還,上書陳便宜十事,大略謂:“官爵,人主之柄,選澤宜盡歸吏部。律令。國之紀綱,宜早刊定。監司總統一路,用非其材,不厭人望,乞選公廉有才德者為之,今州縣官相傳以世,非法賦斂,民窮無告。宜遷轉以革其弊。”又請建國學教胄子,敕州郡提學課試諸生,三年一貢舉。命中書次弟施行之。至元二年,始罷州縣官世襲。遣子貞與左丞相耶律鑄行山東,遷調所部官。還,授翰林學士、參議中書省事。奏請班俸祿,定職田,三年二月,拜中書平章政事,復陳時務之切要者十二策。帝頗悔用子貞晚。

  未幾,以年老求退,帝曰:“卿氣力未衰。勉為朕留,措置大事,俟百司差有條理,聽卿自便。”十一月,退辭,乃得請,特敕中書,凡有大事,即其家訪問。子貞私居,每聞朝廷事不便。必密陳得失,愛君憂國,不在進退異。卒,年八十一。始病,家人進醫藥,卻之曰:“死生有命,吾年逾八十,何以藥為?”病危,請子請遺言,子貞曰:“吾平昔教汝者不少,今尚何言耶?”

  子渤,字齊彥,有才名,官至集賢學士。

  趙璧,字寶仁,大同懷仁人,世祖在潛邸,聞其金名召見,呼秀才而不名,使皇后製衣賜之,試服不稱,輒為損益,寵遇無與為比,命弛驛四方,聘名士王鶚等。又令蒙古生十人,從璧授儒書。敕璧習國語,譯《大學》、《中庸》、《論》、《孟》諸書,時從馬上聽璧陳說。

  憲宗即位,召璧問:“天下何如而治?”對曰:“請先誅近侍之不法者。”憲宗不悅。璧退,世祖曰:“秀才,汝渾身是膽!吾亦為汝握兩手汗也。”一日,斷事官牙老瓦赤持印請於帝曰;“此先朝所賜,今陛下登極,將仍用舊印耶,抑易以新者?”時璧侍左右,斥之曰:“用汝與否,取自聖裁。汝敢以印為請耶?”奪其印,置帝前。帝默然久之,既而曰:“朕亦不能為此。”

  憲宗二年,授河南經略使。河南萬戶劉福貪暴,郡中婚嫁,必行賂之,得請而後行。其黨董主薄,強取民女有色者三十餘人。璧至按其罪,立斬之,盡還民女。劉大驚。時天大雪。因詣璧相勞苦,且酌酒賀曰:“經略下車,誅鋤強猾,故雪為瑞應。”璧曰:“如董主簿比者,尚有其人,俟盡誅之,瑞應將大至矣。”劉屏氣不敢復言而歸。

  世祖伐宋,以璧為江淮荊湖宣撫使。大兵圍鄂州,宋賈似道遣使來說和,璧請行。世祖曰:“汝登城,必謹視吾旗。旗動,即速歸。”璧登城,宋交宋京曰:“北兵若旋師,願以江為界,且歲奉銀、絹疋兩各二十萬。”璧曰:“大軍至濮州時,誠有是請,猶或見從。今已渡江,是言何益!賈制置今焉在耶?”璧適見世祖旗動,乃曰:“俟他日複議可也。”遂還。

  世祖即位,拜燕京宣慰使。時供給蜀軍,府庫已竭,及有用兵北邊,璧經畫,饋運不絕。中書省立,授平章政事;加答刺罕之號,力辭不就。中統二年,從徵阿里不哥以平章政事兼大都督,領蒙古、漢軍。是年,始制太廟雅樂。樂工黨仲和、郭伯達以知音律在選中,為造偽鈔者連坐,繫獄。璧曰:“太廟雅樂,大饗用之,豈可系及無辜,而廢雅樂之成。”奏請原之。三年二月,復拜中書平章政事。李璮反,親王合必赤討之,以璧督饋運。璮平,以平章政事行省山東。

  至元元年,官制行,加榮祿大夫。帝欲作文檄宋,執筆者數人,皆不稱旨,乃召璧為文。帝大稱善,曰:“惟秀才能曲盡我意。”六年,改樞密副使,雖左遷,璧處之泰然,不以為意。六年,宋邊臣遣間使約降,帝命璧詣鹿門山都元帥阿術營密議。以璧同行漢軍都元帥府事。時阿術臥病,營屯遇雨漲沒殆盡,宋將夏貴率兵五萬,饋糧三十艘,自武昌援襄陽,璧據險設伏待之,貴果中夜潛上,璧策馬出鹿門山,行二十餘里,奪其五舟,大呼曰:“南船已敗,我水軍宜速進。”貴懾不敢動。明旦,阿術命諸將渡江以騎兵截貴,璧與水軍萬戶解汝楫等追貴舟師。遂合戰於虎尾洲,貴敗走,士卒溺死甚眾,奪戰艦五十艘,擒將士三百餘人。

  高麗王植為其臣林衍所逐,帝召璧還,改中書左丞。同國王頭輦哥行東京等路中書省事,駐兵平壤。時衍已死,璧與國王議曰:“高麗遷居江華島有年矣。外雖插辭臣貢,內恃其險,故使權臣無所畏忌,擅逐其主。今衍已死,王實無罪,若朝廷遣兵護王歸於舊京。可以罷兵息民,策之上者也。”因遣使以聞,帝從之。

  師還,遷中書右丞。冬祀太廟,有司失黃幔,得於神庖灶下,己汙壞。帝聞,大怒曰:“是應坐大不敬律,當斬!”璧爭曰:“法止杖斷遠流。”其人竟得不死。九年,復拜平章政事。璧平居寡言語,及論政事,必反覆詰難,務究其利弊而後已。世祖嘗稱為秀才舌雲。十三年卒,年五十七。大德三年,贈大司徒,諡忠亮。

  子二人:仁榮,中書參知政事;仁恭,集賢直學士。孫二人:崇,郊祀署令;弘,左藏庫提點。

  張雄飛,字鵬舉,沂州臨沂人。父琮,仕金守盱眙。金主疑之,罷其兵,徒居許州,尋覆命守河陰,留家人於許。雄飛幼失母,琮妾李氏養之。大兵屠許州,惟工匠得免,有田姓者,琮故吏也。自稱能為弓,且詐以雄飛及李氏為家人,由是獲全,遂徙朔方,雄飛甫十歲。至霍州,李欲逃,恐其累己,雄飛知之,頃刻不去左右,李乃變服與雄飛俱還,寓潞州。雄飛既長,往師前進士王寶英於趙州。金亡,雄飛不知父所在,求之十餘年,終費得。遂入大都,居數歲,盡通諸部語。

  至元二年,廉希憲薦於世祖,召見,陳當世之務,世祖大悅。授同知平陽路轉運司事,搜抉蠹弊悉除之。帝問處士羅英,誰可大用者,對曰:“張雄飛真公輔器。”帝然之,命驛召雄飛至,問以方今所急,對曰:“太子天下本,願早定以系人心,閭閻小人有升斗之儲,尚知付託,天下至大,社稷至重,不早建儲貳,非至計也。向使先帝知此,陛下能有今日乎?”帝方臥,矍然起,稱善者久之。

  他日,與江孝卿同召見,帝日:“今任職者非材,政事廢弛,譬大廈將傾,非良工不能搘柱,卿輩能任此乎?”孝卿謝不敢當。帝顧雄飛,雄飛對曰:“古有御史臺。為天子耳目,凡政事得失、民間疾苦,皆得言,百官奸邪、貪穢不職者,即糾劾之。如此則紀綱舉、天下治矣。”帝曰:“善。”乃立御史臺,以前丞相塔察兒為御史大夫,雄飛為侍御史,且戒之曰:“卿等既為臺官,職在直言,朕為汝君,苟所行未善,亦當極諫,況百官乎!汝宜知朕意。人雖嫉汝,朕能為汝地也。”雄飛益自感勵,知無不言。

  參議樞密院事費正寅素憸狡,密遣人通於宋。事覺,詔丞相線真等與雄飛雜治之。請託交至,雄飛無所顧,盡得其罪狀以聞,正寅與其黨管如仁等皆伏誅。會議立尚書省,雄飛力爭,忤旨,左遷同知京兆總管府事。宗室公主有家奴逃渭南為民贅婿。主過臨潼,識之,捕其奴與妻及妻之父母,皆械繫之,盡沒家資。雄飛與主爭辨,辭色俱厲。主不得已以奴妻及妻之父母、家資還之,惟挾其奴以去。

  入為兵部尚書。平章阿合馬在制國用司時,與亦麻都丁有隙,至是,羅織其罪,同僚爭相附會,雄飛不可曰:“所犯在制國用司時,平章獨不預耶?”眾無以答,秦長卿、劉仲澤亦以忤阿合馬,皆下吏,欲殺之,雄飛亦持不可。阿合馬使人啖之曰:“能殺此三人,當以參政相處。”雄飛曰:“殺無罪以求大官,吾不為也。阿合馬怒,奏出雄飛為澧州安撫使,三人竟死獄中。

  澧州有鉅商二人,犯匿稅及毆人事,僚佐受賂,欲寬其罪,雄飛繩之益急。或曰:“此細事,何執之堅?”雄飛曰:“吾非治匿稅毆人者,欲改宋弊政,懲不畏法者爾。”貧民以乏食,群聚發富家廩,所司欲論以強盜,雄飛曰:“此盜食,欲救死耳,非強也。”寬其獄,全活者百餘人。澧西南接溪洞,徭人乘間抄掠,雄飛遣楊應中等往諭以威德,諸徭悉感服。

  十四年,改安撫司為總官府,命雄飛為達魯花赤,遷荊湖北道宣慰使。有告常德富民十餘家,與德山寺僧將為亂,眾議以兵討之。雄飛曰;“告者必其仇也。且新附之民,當以靜鎮之,兵不可遽用。苟有他,吾自任其責。”遂止,徐察之,果如所言。十五年,荊湖行省阿里海牙以降民千戶沒入為家奴,自置吏治之,歲責租賦,有司莫敢言。雄飛言於阿里海牙,請歸其民於有司。不從。雄飛入朝奏其事,詔還籍為民。

  十六年,拜御史中丞,行御史臺事。阿合馬以子匆忙辛為中書右丞,行省江淮,恐不為所容,奏留雄飛不遣,改陝西漢中道提刑按察使。未行,阿合馬死。朝臣皆以罪去。拜參知政事。阿合馬用事日久,賣官鬻獄,紀綱大壞,雄飛乃先在降一偕,於是僥倖超躇躐者皆降黜。忽辛有罪,敕中貴人及中書雜問,忽辛歷指宰執曰:“汝曾使我家錢物,何得問我?”雄飛曰:“我曾受汝家錢物否?”曰:“惟公獨否。”雄飛曰:“如是,則我當問汝矣,”忽辛遂伏辜。二十一年春,冊上尊號,議大赦天下。雄飛諫曰;“古人言:無敕之國,其刑必平。故赦者,不平之政也。聖明在上,豈宜數赦!”帝嘉納之,語雄飛曰:“大獵而後見善射,集議而後知能言,汝所言者是,朕今從汝。”遂止降輕刑之詔。

  未幾,盧世榮以言利進,雄飛與諸執政同日皆罷。二十三年,起為燕南河北道宣慰使,卒於官。

  五子:師野、帥諤、師白、師儼、師約。師野,宿衛東宮。荊湖行省平章政事阿里海牙入覲,言之宰相,欲白皇太子,請以師野為荊南總管,雄飛固止之。歸謂師野曰:“今日有欲官汝者,汝宿衛日久,固應得官,然我方為執政,天下必以我私汝,我一日不去此位,汝輩勿望有官也。”其介慎如此。

  史臣曰:“張鵬舉剛明廉直,材任宰相。世祖用盧世榮,罷鵬舉政事,可謂棄蘇合而寶蟛蜣之糞矣。豈好利之心,不能自克,遂為逢君者所蠱惑歟!”商挺(琥、琦) 趙良弼 楊果 宋子貞 趙璧 張雄飛

  商挺,字孟卿,曹州濟陰人,其先,本殷氏,避宋諱改焉。父衡,金進士,秦藍總帥府經歷官,河潼失守,為北軍所得,不屈死。挺年二十四,東平嚴實聘為諸子師。實卒, 其子忠濟闢為經歷。

  世祖在潛邸,聞其名,遣使徵至鹽川。入對稱旨,挺因言,李璮城朐山,東平當饋米萬石,率十石致一石,且天久雨,路淖,車運後期罪至死,不若輸沂州,使璮眾取食,便。世祖從之。

  陝西四川宣撫使楊惟中闢挺為郎中,挺請減關中常賦之半,以蘇民困。又佐惟中誅大猾郭千戶,群吏畏服。明年,惟中罷,挺馳奏,關陝重地,非廉希憲不能鎮撫中外。遂以希憲為宣撫使,擢挺為副使。尋命兼轄懷孟,境內大治。

  憲宗八年,宣撫司罷,挺還東平。會憲宗徵蜀,世祖將趨鄂漢,次小濮,召挺問軍事,對曰:“蜀道險遠,萬乘豈易輕動。”世祖曰:“卿言正契吾心。”憲宗崩,世祖北還。道遣張文謙與挺計事。挺曰:“軍中當嚴符言,以防奸偽。”文謙還奏,世祖大悟曰:“非商孟卿,無人能見及此。”未幾,阿里不哥之使果至,乃執而斬之。世祖召挺至開平。挺與廉希憲密贊大計。

  及即位,復以希憲為陝西四川宣撫使,挺為副使。時渾都海駐六盤山,以兵應阿里不哥。挺謂希廉曰:“為六盤,有三策:悉銳而東,直搗京兆,上策也;聚兵六盤,觀而動,中策也;重灌北歸,以應和林,下策也。”希憲曰:“彼將何從?”挺曰:“必出下策。”已而果然。乃與希憲定議,令八春、汪良臣等御之。時阿藍答兒、渾都海等已至山丹,八春戰不利,賊陷涼州,犯甘州。良臣以兵來會,聽諸王合丹節制,大敗賊於甘州,阿藍答兒自殺,渾都海亦伏誅,關隴遂平。

  中統三年,改宣撫司為行中省,進希憲為右丞相,挺為僉行省事,復擢參知政事。初挺薦王文統可大用,璮反,文統與璮通謀。至是,興元判官費正寅訟挺為文統黨,遂逮至上都。世祖召挺便殿。責之曰:“卿在關中,累著治效,而毀言日至,何也?且比年論王文統者甚眾,卿何無一言?”挺頓道謝曰:“臣在陝西三年,多過失,然功成歸己,事敗分咎於人,臣必不敢,請就戮。”會置四川行樞密院,姚樞薦挺,乃授挺行樞密院副使,佩虎符。

  至元元年,召拜參知政事。二年,丞相恥律鑄行省河東,以挺副之。六年,同僉樞密院事,累遷樞密副使。挺定軍官品級,給軍吏四千人屯田,開墾三萬畝,收其獲以餉親軍。汰不勝軍者戶三萬,戶一丁者亦汰之,丁多業寡、業多丁寡者,許財力相資,合出一軍。著為令。

  九年,封皇子忙哥剌為安西王,以挺為王相,王曰:“關中事有不便者,可悉更張之”。挺進十策,曰:“睦親鄰,安人心,敬民時,備不虞,厚民生。一事權,清心源,謹自治,固根本,察下情。王為置酒嘉納焉。十五年,王薨,王妃使挺請命於朝,以子阿難答嗣。世祖曰:“阿難答年少,未習祖宗之訓,卿姑行王相府事。”

  十七年,運使郭琮、郎中郭叔雲誣陷王相趙炳,妃命囚炳於平涼獄,琮、叔雲毒殺之。世祖廷鞫其事,琮等皆伏誅。王府女奚徹徹,臨刑以曖昧語連挺及其子瓛。世祖怒,拘挺,而下瓛於獄。且謂炳子曰:“商孟卿,老書生,可與諸儒共讞其罪。吏部尚書青陽夢炎以議勳奏,世祖疑其朋黨。符寶郎董文忠曰:“夢炎素不知挺,臣以其推載之功語之。”世祖良久曰:“其事果何如?文忠對曰:“臣固聞之,殺炳之謀,挺不與也。”世祖默然。十八年春,詔藉挺家。是冬,始釋挺及瓛。二十年,復起為樞密副使,俄以疾免。三十一年,炳子復訟父冤,挺坐系,百餘日乃釋。遂築室於都城南左山,自號左山老人。二十五年,卒。年八十。延祐初,贈推誠協謀代運功臣、太師、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魯國公,諡文定。子五:琥、璘、瑭、瓛、琦。

  琥,字臺符。至元十四年,以姚樞、許衡存,拜江南行御史臺監察御史。二十七年,徵拜中臺監察御史。屬地震,琥疏言:“主文帝時有此異,而無其應。蓋以躬行德化而弭。”因條漢文時政以進。”又言:“為國之道,在立法、任人而已。法不徒立,須人而行,人不濫用。惟賢是擇。”因薦天下名士十餘人,世祖皆召用之。三十年,遷國子司業。卒。有《彝齋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