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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棄疾生平年表

1140年5月18日年 (宋高宗趙構紹興十年、金熙宗完顏亶天眷三年五月十一日)卯時,稼軒生於山東歷城之四風閘。

辛棄疾生平年表

1147年 (宋紹興十七年、金皇統七年)稼軒八歲。稼軒之從學劉嵒老(瞻)。

1149年 (宋紹興十九年、金皇統九年)稼軒十歲。

本年十二月上旬,金平章政事完顏亮與駙馬唐括辨等同謀殺害金熙宗,完顏亮即皇帝位,並改皇統九年為天德元年。

1153年 (宋紹興二十三年、金貞元元年)稼軒十四歲。領鄉舉當在本年。(辛啟泰《譜》本年記事雲:“先生年十四領鄉薦。按先生《進美芹十論札子》雲‘兩隨計吏抵燕山,諦觀形勢’,蓋由此也。”鄧按:辛《譜》所云亦未知何據。《濟南府志》及《歷城縣志》中均不載此事。既無可參稽,姑仍舊文著其事於本年。)

1154年 (宋紹興二十四年、金貞元二年)稼軒十五歲。燕山之行。

1157年 (宋紹興二十七年、金正隆二年)稼軒十八歲。再有燕山之行。

1158年 (宋紹興二十八年、金正隆三年)稼軒十九歲。稼軒祖父辛贊之知開封府,當為由紹興二十五年至本年內事。

1160年 (宋紹興三十年、金正隆五年)稼軒二十一歲。稼軒祖父辛贊之卒,至晚在本年。

1161年 (宋紹興三十一年、金世宗(雍)大定元年)稼軒二十二歲。金主亮大舉南犯,稼軒聚眾二千,與耿京共圖恢復。

十月,金蔡州新息縣令範邦彥以其縣歸宋。(鄧按:稼軒與範氏先後南歸,忠義相知,後遂婿與範氏。其後邦彥之子如山與稼軒深相投契,至如山之子炎又為稼軒之婿。三世姻緣,均繫於範氏南歸一事,故特著其事於此。)

1162年 (宋紹興三十二年、金大定二年)稼軒二十三歲。正月,稼軒奉耿京命,奉表南歸。十八日至建康。召見,授右承務郎。閏二月,耿京為張安國等所殺,稼軒縛張安國獻俘行在,改差江陰籤判。五月,皇太子昚受禪即皇帝位,是為孝宗。

稼軒以分兵攻金人之策幹張浚,不被採納,其事當在本年抵建康不久之時。稼軒之定居京口及其與範邦彥(子美)之女、範如山(南伯)之女弟之結婚。本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立春,稼軒為賦《漢宮春》詞。

1163年 (宋孝宗隆興元年)稼軒二十四歲。在江陰籤判任。夏,孝宗聽從張浚之建議,以李顯忠、邵巨集淵二將率師渡淮,對屯戍宿州一帶之金軍主動出擊。初戰稍有克捷。既而二將不協,金之援兵大至,遂屢戰受挫,終致符離之慘敗。

1164年 (隆興二年)稼軒二十五歲。在江陰籤判任,賦《滿江紅》抒懷。秋冬間江陰籤判任滿,改廣德軍通判。

1165年 (乾道元年)稼軒二十六歲。在廣德軍通判任,奏進《美芹十論》,與周通道(孚)相結識。

1166年 (乾道二年)稼軒二十七歲。在廣德軍通判任。

1167年 (乾道三年)稼軒二十八歲。在廣德軍通判任。任滿,改建康府通判。

1168年 (乾道四年)稼軒二十九歲。通判建康府。時建康行宮留守為史致道(正志),葉夢錫(衡)為總領淮西江東軍馬錢糧兼提領措置營田(治所在建康),趙德莊(彥端)為江南東路計度轉運副使,韓無咎(元吉)為江南東路轉運判官,嚴子文(煥)為建康府通判,丘宗卿(崈)為建康府觀察推官,稼軒與葉衡及諸人或為契友過從之密,或相唱和,情誼之篤,當始於此年。

1169年 (乾道五年)稼軒三十歲。在建康通判任,患疝疾。

1170年 (乾道六年)稼軒三十一歲。召對延和殿。論奏“阻江為險,須藉兩淮”,又上疏請練民兵以守淮。遷司農寺主簿。作《九議》上虞允文。

1171年 (乾道七年)稼軒三十二歲。在司農主簿任。

1172年 (乾道八年)稼軒三十三歲。春,出知滁州。寬徵薄賦,招流散,教民兵,議屯田。建立奠枕樓,繁雄館。秋,友人周通道(孚)來滁相會,並作《奠枕樓記》。全椒縣僧智淳以宋太祖賜《王嵒帖》來獻,周通道代作跋。是年有奏議上君相,論敵國事。(周密《浩然齋意抄》載《鎮江策問》有云:“猶記乾道壬辰,辛幼安告君相曰:‘仇虜六十年必亡,虜亡則中國之憂方大。’紹定足驗矣。惜乎斯人之不用於亂世也。諸君有義氣如幼安者,百尺樓上豈能不分半席乎。”)稼軒婦翁範子美(邦彥)之卒,年七十四。

1173年 (乾道九年)稼軒三十四歲。在滁州任。冬,上疏乞將滁州依舊作極邊推賞。以端硯贈友人周通道(孚)。稼軒之因病離滁州守任,回京口居第。

1174年 (淳熙元年)稼軒三十五歲。春,闢江東安撫司參議官。正月,以啟賀新任建康留守葉衡。葉衡薦稼軒慷慨有大略,召見,遷倉部郎官。

1175年 (淳熙二年)稼軒三十六歲。在倉部郎官任。登對,上疏論行用會子事。致書周通道(孚),權其痛忍臧否。夏四月,茶商賴文政起事於湖北,其後轉入湖南江西,數敗官軍。六月十二日,稼軒出為江西提刑,節制諸軍,進擊茶商軍。秋七月初,離臨安,至江西贛州就提刑任,專意“督捕”茶商軍。九月,葉衡罷相。閏九月,誘賴文政殺之。茶商軍平,加祕閣修撰。

1176年 (淳熙三年)稼軒三十七歲。在江西提點刑獄任。贛州守施元之,到官僅及百日,念及親老,遂陳乞祠祿去官。或以為乃稼軒劾罷者,疑亦並非虛構。奏薦贛州通判羅願治行於朝。調京西轉運判官。

1177年 (淳熙四年)稼軒三十八歲。差知江陵府,兼湖北安撫使。奏陳武陵縣令彭漢老政績。範至能(成大)罷蜀帥,歸途過江陵,稼軒招遊渚宮。嚴治盜之法,“得賊輒殺,不復窮究”,遂致奸盜屏跡。冬,江陵統制官率逢原縱部曲毆百姓,稼軒以為“曲在軍人”,因此徙知隆興府兼江西安撫使。友人周通道(孚)卒於真州教授任,年四十三。

1178年(淳熙五年)稼軒三十九歲。在江西安撫使任。春二月,奏劾知興國軍黃茂材。奏請申嚴延邊州縣耕牛戰馬出疆之禁。召為大理少卿。友人王公明(炎)卒於豫章,年六十七。閏六月,同僚吳交如卒,厚賻之。秋,出為湖北轉運副使。

1179年 (淳熙六年)稼軒四十歲。在湖北轉運副使任。春三月,改湖南轉運副使。湖南溪峒蠻陳峒於去年正月反,湖南帥王佐親帥將士入峒征討,迄本年春擒獲陳峒,事定,稼軒為賦《滿江紅》詞致賀。奏進“論盜賊札子”。改知潭州兼湖南安撫使。奉孝宗手詔,諭懲治盜賊旨意。

1180年 (淳熙七年)稼軒四十一歲。春,奏請以官米募工,浚治陂塘,因而賑給。出樁米賑糶永、邵、郴三州。整頓湖南鄉社。夏,奏請於郴州宜章縣、桂陽軍臨武縣並置學。奏劾知桂陽軍趙善珏,罷之。創置湖南飛虎軍。變稅酒法為榷酒法。秋覆閱解試卷,得趙方。經始構建上饒居第。作《新居上梁文》。至晚已於本年自稱稼軒居士。刊行亡友周通道(孚)《蠹齋集》。檄衡山尉戴翊世行縣事。加右文殿修撰,差知隆興府兼江西安撫。

1181年 (淳熙八年)稼軒四十二歲。江右大飢,舉辦荒政。稼軒遣客舟載牛皮運赴淮東總領所,以供軍用,路經南康軍境,為軍守朱晦庵(熹)遣人搜檢拘沒,遂致函朱氏,請其給還。許及之上稼軒詩二十韻,深蒙賞識,當為本年春間事。詩人胡時可通謁,亦當在本年暮春。秋七月,以修舉荒政,轉奉議郎。友人曾幼度(豐)、黃叔萬(人傑)、陸德隆均曾來豫章相會。友人東萊呂伯恭(祖謙)卒,年四十五。江陵知縣趙景明(奇暐)任滿,歸途過豫章相會。

檄新建縣令汪義和視部內旱災。議浚治豫章東湖,亦以汪義和勸阻,未果。陸子靜(九淵)致函稼軒論為政,又有函致徐子宜(誼),中對某長吏頗多訾議而隱其名氏,實亦指稼軒言也。冬十一月,改除兩浙西路提點刑獄公事,旋以臺臣王藺論列,落職罷新任。是年帶湖新居落成。

1182年 (淳熙九年)稼軒四十三歲。在上饒家居。秋九月,友人朱晦庵(熹)過信上相會。是年範廓之(開)始來受學。

1183年 (淳熙十年)稼軒四十四歲。在上饒家居。春,友人陳同甫(亮年)有書來,約秋後來訪,未果。夏五月,葉夢錫(衡)卒,年六十二。秋八月傅安道(自得)卒,年六十八。冬十一月,李壽翁(椿)卒,年七十三。

1184年 (淳熙十一年)稼軒四十五歲。在上饒家居。是年春二月友人洪景廬(適)卒,年六十八。李仁甫(燾)卒,年七十。三月,友人陳同甫(亮)備累繫獄,凡七八十日方得釋。秋七月,友人羅端良(願)卒,年四十九。冬,寓居信上之李正之(打正)入蜀任利州路提刑,鄭元英亦過信入蜀,稼軒均賦詞為別。

1185年 (淳熙十二年)稼軒四十六歲。在上饒家居。是年,鄭舜舉(汝諧)為信州守,稼軒與相酬唱甚多。

1186年 (淳熙十三年)稼軒四十七歲,在上饒家居。是年歲杪,鄭舜舉(汝諧)被召赴臨安。

1187年 (淳熙十四年)稼軒四十八歲。在上饒家居。主管衝佑觀當在本年。夏,友人韓無咎(元吉)卒,年七十。友人湯朝美(邦彥)卒,年五十三。友人錢仲耕(佃)卒,年六十二。

1188年 (淳熙十五年)稼軒四十九歲。在上饒家居。正月,門人範開編刊《稼軒詞甲集》成。奏邸忽又訛傳稼軒以病掛冠。鄭侯卿(如崈)守衡州,稼軒賦詞送之。秋,友人趙昌父(蕃)歸自湖南,歲末以詩卷寄贈稼軒。友人陳同甫(亮)來訪,相與鵝湖同憩,瓢泉共酌,長歌相答,極論世事,逗留彌旬乃別。

1189年 (淳熙十六年)稼軒五十歲。在上饒家居。二月,孝宗禪位於光宗。本年內曾與夫人範氏同慶五十壽。金華杜叔高(斿)來會。王季海(淮)卒,年六十四。範廓之(開)應招以家世赴告南宋行朝,將以求仕,辭別稼軒,稼軒為賦《醉翁操》相送。

1190年 (光宗紹熙元年)稼軒五十一歲。在上饒家居。是年冬十二月友人陳同甫(亮)再度繫獄,年餘方得釋。

1191年 (紹熙二年)稼軒五十二歲。在上饒家居二月,友人王宣子(佐)卒,年六十六。是年王道夫(自中)知信州,與稼軒時相過從。洪莘之通判信州。

1192年 (紹熙三年)稼軒五十三歲。春,赴福建提點刑獄任。路徑崇安時,曾至武夷精舍與朱晦庵相會。二月,友人陳同甫脫獄。友人施聖與(師點)卒,年六十九。

委上杭令鮑粹然決汀州疑獄。折獄定刑,務從寬厚。福建安撫使林枅於同列多不相下,與稼軒亦不協。

秋九月,林枅卒,稼軒攝帥事。歷威嚴,以法治下。上疏論經界鹽鈔事。是年以女妻陳汝玉(成父)。與朱晦庵(熹)遊從甚繁,情誼甚款。呼醫治療懷安縣尉楊嶽目疾。十二月,陸子靜(九淵)卒,年五十四。被召赴行在,歲杪由三山啟行。

1193年 (紹熙四年)稼軒五十四歲。途次訪朱晦庵於建陽,勸其赴廣右,就經略安撫使。晤陳同甫於浙東。光宗召見於便殿,奏論荊襄上流為東南重地,應妥為備禦。遷太府少卿。秋,加集英殿修撰,知福州,兼福建安撫使。是年陳同甫(亮)舉進士第一。任子嚴(詔)卒。範至能(成大)卒,年六十八。詩人彭止通謁。

1194年 (紹熙五年)稼軒五十五歲。在福建安撫使任。置備安庫,積鏹至五十萬緡,用以糴米粟,供宗室及軍人之請給。檄福清縣主簿鞫長溪縣囚,稼軒又親按之,辨釋五十餘人。委長溪令曹盅改採鬻鹽之法,又差官吏置鋪,就坊場出賣犒賞庫回易鹽。友人陳同甫(亮)卒,年五十二。修建福州郡學。

秋七月,宋光宗禪位於皇太子擴,是為寧宗。趙汝愚為執政大臣。同月,以諫官黃艾論列,罷帥任,主管建寧府武夷山衝佑觀。趙汝愚為右丞相併擢用朱熹等人。九月,以御史中丞謝深甫論列,降充祕閣修撰。韓侂冑用其黨徒謝深甫、劉德秀、李沐等人。朱熹上疏忤韓侂冑罷侍講。十一月庚戌,以宜州觀察使韓侂冑兼樞密都承旨。十二月,謝深甫奏劾中書舍人陳傅良,語又涉及稼軒。趙汝愚擢用人物陸續被貶黜。再到期思卜築,當在本年。友人馬會叔(大同)卒於本年冬季。

1195年 (寧宗慶元元年)稼軒五十六歲。家居上饒。二月,趙子直(汝愚)罷右丞相,繼責寧遠軍節度副使,永州安置。友人劉平國(宰)校書上饒,徐斯遠(文卿)領鄉薦。李祥、楊簡、呂祖儉等以黨趙汝愚被罷斥。冬十月,以御史中丞何澹奏劾,落職。期思新居之落成。

1196年 (慶元二年)稼軒五十七歲。正月庚寅,以餘端禮為左丞相,京鏜為右丞相,鄭僑知樞密院事,御史中丞何澹同知樞密院事。同月壬午,趙子直(汝愚)卒,年五十七。三月王正之(正己)卒,年七十八。友人楊濟翁(炎正)舉進士及第,徐斯遠(文卿)落地。夏四月甲子,餘端禮罷,以何澹參知政事,吏部尚書葉翥籤書樞密院事。

五月七日,妻兄範南伯(如山)卒,年六十七。徙居鉛山縣期思市瓜山之下。(《稼軒歷仕始末》:“卜居廣信帶湖,為煨燼所變(焚),慶元丙辰,徙居鉛山縣期思市瓜山之下。”)秋七月戊戌,以韓侂冑為開府儀同三司、萬壽觀使。八月丙辰,以太常少卿胡紘請權住進擬偽學之黨。九月,以言者論列,罷官觀。以糾結徒黨罪名再罷斥朱熹及其門徒。

1197年 (慶元三年)稼軒五十八歲。家居鉛山。春正月壬寅鄭僑罷。癸卯,以謝深甫兼知樞密院事。友人陳安行(居仁)卒,年六十九。十二月丁酉,以知綿州王沇請,詔省部籍偽學姓名。

1198年 (慶元四年)稼軒五十九歲。家居鉛山。五月己亥,加韓侂冑少傅賜玉帶,己酉,詔禁偽學。復集英殿修撰,主管建寧武夷山衝佑觀。是年吳子似(紹古)為鉛山尉,相與酬唱甚多。

1199年 (慶元五年)稼軒六十歲。家居鉛山。友人朱晦庵(熹)來書以克己復禮相勉。友人傅巖叟(為棟)捐直髮廩賑鄉里之飢,稼軒欲諷廟堂奏官之。是年七月錢表臣(之望)卒,年六十九。八月王道夫(自中)卒,年六十。九月庚寅,加韓侂冑少師,封平原郡王。

1200年 (慶元六年)稼軒六十一歲。家居鉛山。春二月,友人杜叔高再來訪。三月,友人朱晦庵(熹)卒。年七十一。稼軒為文往哭之。冬十月丙戌,加韓侂冑太傅。

1201年 (嘉泰元年)稼軒六十二歲。家居鉛山。

1202年 (嘉泰二年)稼軒六十三歲。家居鉛山。友人洪景廬(邁)卒,年八十。趙民則(像之)卒,年七十五。曹囦明(盅)卒,年六十八。黨禁稍弛,政途久困之人間有起廢進用者,稼軒亦其中之一人。

1203年 (嘉泰三年)稼軒六十四歲。夏,起知紹興府兼浙東安撫使。疏奏州縣害農六事,願詔內外臺察劾。建立秋風亭。冬,奏請於紹興府諸暨縣增置縣尉,省罷稅官。是年,浙東“鹽鬻為害”,稼軒“消弭”之力為多。招劉改之(過)、趙明翁(汝鐩)至幕府。會稽縣丞朱聖與(權)供職勤敏,深為稼軒所敬賞。為友人杜仲高(旃)開山田。欲為友人陸務觀(遊)築舍,陸辭之,遂止。陳君舉(傅良)卒,年六十七。歲杪召赴行在。

1204年 (嘉泰四年)稼軒六十五歲。韓侂冑發動對金戰爭。正月,召見,言鹽法。並言金國必亂必亡,願屬元老大臣預為應變計。加寶謨閣待制,提舉佑神觀,奉朝請。差知鎮江府,賜金帶。數年來,稼軒屢次遣諜至金,偵察其兵騎之數,屯戍之地,將帥之姓名,帑廩之位置等。並欲於沿邊招募士丁以應敵。至鎮江,先造紅衲萬領備用。以五十鎰饋金壇劉平國(宰)。撥丹徒縣沒官田百餘畝作學田。讀宋高宗《親征詔草》,為跋其後。冬十月朔,周子充(必大)卒,年七十九。是年袁起巖(說友)卒。

1205年 (開禧元年)稼軒六十六歲。在鎮江守任。三月,坐謬舉,降兩官。劉改之至京口訪晤,夏六月改知隆興府,旋以言者論列,與官觀。同月,宋廷下詔加強戰備。林克齋聞稼軒移鎮隆興之命,有函致賀。宋備戰,金亦有所對應。秋,歸鉛山。

1206年 (開禧二年)稼軒六十七歲。差知紹興府,兩浙東路安撫使,辭免。在宋金交兵過程中,宋兵立呈潰勢。進寶文閣待制。又進龍圖閣待制,知江陵府。令赴行在奏事。友人劉改之(過)卒,年五十三。彭子壽(龜)卒,年六十五。

1207年 (開禧三年)稼軒六十八歲。宋金均有罷兵議和動向。試兵部侍郎,兩次上章辭免,方遂所請。黃勉齋(榦)致書稼軒,對時事出處多所論列。與在京宮觀。三月,敘復朝請大夫。繼又敘復朝議大夫。夏四月,以方信孺為國信所參議官如金軍。歸鉛山,八月得疾。進樞密都承旨,令疾速赴行在奏事。未受命,並上章陳乞致仕。九月初十日卒。特贈四官。葬鉛山縣南十五里陽原山中。交遊中哀詩祭文等現唯存陸務觀、項平甫二人之作,餘已無可考矣。

1208年 (嘉定元年))稼軒卒後一年,攝給事中倪思劾稼軒迎合開邊,請追削爵秩,奪從官卹典。是年丘宗卿(崈)卒,年七十四。稼軒第五子穰為文辨謗。

1230年 (理宗紹定三年)稼軒卒後二十三年,鉛山縣宰張謙亨建西湖群賢堂,祀鉛山鄉賢十六人,稼軒亦其中之一人。

1233年 (紹定六年)稼軒卒後二十六年,贈光祿大夫。

1275年 (恭帝徳祐元年乙亥)稼軒卒後六十八年,加贈少師,諡忠敏。

1140年5月18日年 (宋高宗趙構紹興十年、金熙宗完顏亶天眷三年五月十一日)卯時,稼軒生於山東歷城之四風閘。

1147年 (宋紹興十七年、金皇統七年)稼軒八歲。稼軒之從學劉嵒老(瞻)。

1149年 (宋紹興十九年、金皇統九年)稼軒十歲。

本年十二月上旬,金平章政事完顏亮與駙馬唐括辨等同謀殺害金熙宗,完顏亮即皇帝位,並改皇統九年為天德元年。

1153年 (宋紹興二十三年、金貞元元年)稼軒十四歲。領鄉舉當在本年。(辛啟泰《譜》本年記事雲:“先生年十四領鄉薦。按先生《進美芹十論札子》雲‘兩隨計吏抵燕山,諦觀形勢’,蓋由此也。”鄧按:辛《譜》所云亦未知何據。《濟南府志》及《歷城縣志》中均不載此事。既無可參稽,姑仍舊文著其事於本年。)

1154年 (宋紹興二十四年、金貞元二年)稼軒十五歲。燕山之行。

1157年 (宋紹興二十七年、金正隆二年)稼軒十八歲。再有燕山之行。

1158年 (宋紹興二十八年、金正隆三年)稼軒十九歲。稼軒祖父辛贊之知開封府,當為由紹興二十五年至本年內事。

1160年 (宋紹興三十年、金正隆五年)稼軒二十一歲。稼軒祖父辛贊之卒,至晚在本年。

1161年 (宋紹興三十一年、金世宗(雍)大定元年)稼軒二十二歲。金主亮大舉南犯,稼軒聚眾二千,與耿京共圖恢復。

十月,金蔡州新息縣令範邦彥以其縣歸宋。(鄧按:稼軒與範氏先後南歸,忠義相知,後遂婿與範氏。其後邦彥之子如山與稼軒深相投契,至如山之子炎又為稼軒之婿。三世姻緣,均繫於範氏南歸一事,故特著其事於此。)

1162年 (宋紹興三十二年、金大定二年)稼軒二十三歲。正月,稼軒奉耿京命,奉表南歸。十八日至建康。召見,授右承務郎。閏二月,耿京為張安國等所殺,稼軒縛張安國獻俘行在,改差江陰籤判。五月,皇太子昚受禪即皇帝位,是為孝宗。

稼軒以分兵攻金人之策幹張浚,不被採納,其事當在本年抵建康不久之時。稼軒之定居京口及其與範邦彥(子美)之女、範如山(南伯)之女弟之結婚。本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立春,稼軒為賦《漢宮春》詞。

1163年 (宋孝宗隆興元年)稼軒二十四歲。在江陰籤判任。夏,孝宗聽從張浚之建議,以李顯忠、邵巨集淵二將率師渡淮,對屯戍宿州一帶之金軍主動出擊。初戰稍有克捷。既而二將不協,金之援兵大至,遂屢戰受挫,終致符離之慘敗。

1164年 (隆興二年)稼軒二十五歲。在江陰籤判任,賦《滿江紅》抒懷。秋冬間江陰籤判任滿,改廣德軍通判。

1165年 (乾道元年)稼軒二十六歲。在廣德軍通判任,奏進《美芹十論》,與周通道(孚)相結識。

1166年 (乾道二年)稼軒二十七歲。在廣德軍通判任。

1167年 (乾道三年)稼軒二十八歲。在廣德軍通判任。任滿,改建康府通判。

1168年 (乾道四年)稼軒二十九歲。通判建康府。時建康行宮留守為史致道(正志),葉夢錫(衡)為總領淮西江東軍馬錢糧兼提領措置營田(治所在建康),趙德莊(彥端)為江南東路計度轉運副使,韓無咎(元吉)為江南東路轉運判官,嚴子文(煥)為建康府通判,丘宗卿(崈)為建康府觀察推官,稼軒與葉衡及諸人或為契友過從之密,或相唱和,情誼之篤,當始於此年。

1169年 (乾道五年)稼軒三十歲。在建康通判任,患疝疾。

1170年 (乾道六年)稼軒三十一歲。召對延和殿。論奏“阻江為險,須藉兩淮”,又上疏請練民兵以守淮。遷司農寺主簿。作《九議》上虞允文。

1171年 (乾道七年)稼軒三十二歲。在司農主簿任。

1172年 (乾道八年)稼軒三十三歲。春,出知滁州。寬徵薄賦,招流散,教民兵,議屯田。建立奠枕樓,繁雄館。秋,友人周通道(孚)來滁相會,並作《奠枕樓記》。全椒縣僧智淳以宋太祖賜《王嵒帖》來獻,周通道代作跋。是年有奏議上君相,論敵國事。(周密《浩然齋意抄》載《鎮江策問》有云:“猶記乾道壬辰,辛幼安告君相曰:‘仇虜六十年必亡,虜亡則中國之憂方大。’紹定足驗矣。惜乎斯人之不用於亂世也。諸君有義氣如幼安者,百尺樓上豈能不分半席乎。”)稼軒婦翁範子美(邦彥)之卒,年七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