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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義勇為個人心得範文

有了一些收穫以後,馬上將其記錄下來,它可以幫助我們瞭解自己的這段時間的學習、工作生活狀態。那麼問題來了,應該如何寫心得體會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見義勇為個人心得範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見義勇為個人心得範文

見義勇為個人心得範文1

何為見義勇為?顧名思義:“見”就是看見;“義”就是正義;“勇”就是奮勇;“為”就是行動、作為。見義勇為便是看到正義的事情奮勇的去做。

前不久,我遇到的一位陌生的叔叔,他做了一件令我印象深刻的事情。那天,天氣很冷,北風呼呼地吹着。我縮着脖子,在公共汽車站牌那裏等車。突然,一個沙啞的聲音響了起來:“小妹妹,你一個人出來嗎?”我抬頭一看,是一個大約20多歲的小夥子,他還穿着工人服裝,藍色的衣服上點點白色的油漆顯得格外顯眼。哼。原來是個打工的。媽媽經常對我説,千萬不要和陌生人打交道。更何況是一個打工的呢?我警惕地往右邊移了兩步。那人看我這樣的態度,也就不再問什麼。冷死我了,這車怎麼還不來啊!“小妹妹,現在幾點了?”哼,又是他。話真多!我看看手錶,正想告訴他時間,轉念一想,沒好氣地説道;“手錶沒帶。”不知是他看見了我手上的表,還是沒能知道時間,他歎了一口氣。哼,和我鬥,你還嫩了點!遠遠地,我看見一輛公車來了,上面赫然寫着“6路”兩個大字。哈哈,車終於來了!我一個箭步跨了進去,投了一元錢後找了個空位。那個打工的也走了上來,可是車上已經沒位子了,他只好站着。我幸災樂禍地暗想:活該!車又停了,上來了幾個人。車開了一會兒,只見一個鬼鬼祟祟的年輕人把手伸進一個打扮得花枝招展的`阿姨的包包裏。啊!不好!是小偷!小偷發現了我在盯着他看,用狠毒的眼神警告我。我害怕了,連忙裝作沒看見,把頭轉向窗外。忽然,那個打工的用手抓住了小偷,説:“把東西還回去,不然我不客氣了!”小偷還想狡辯:“我什麼時候偷東西了?小心我告你污衊!”那個被偷錢包的阿姨忙在包裏找了找,驚呼:“我的錢包不見了!”小偷見事情敗露,揮起拳頭就要打人,準備溜之大吉。這時警察叔叔來了,説;“不許動!”原來是車上有人報了警。小偷終於被抓進了警察局了。

這時,我對那位打工的,不,是那位叔叔的印象徹底改變了!看來,這社會還是好人多啊!那位叔叔的身影在我的腦海裏一下子高大了許多。

我也要像那位叔叔一樣,做一個見義勇為、敢於和惡勢力作鬥爭的人!

見義勇為個人心得範文2

世上事有善有惡,有美有醜。要問我最欽佩什麼?我最欽佩見義勇為。何為見義勇為?顧名思義:“見”就是看見;“義”就是正義;“勇”就是奮勇;“為”就是行動、作為。見義勇為便是看到正義的事情奮勇的去做。

見義勇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自古就有“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俠義情懷,就有“捨己為人,扶危濟國”的無私精神。見義勇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義勇二字,撐起了中華美德的一片天。

見義勇為的英雄事蹟總是不絕於耳,只要一有這種事情發生,各大報張和網站就會大力宣傳,這種想體現社會存在正義的一面的方法是對的,但總能從這些報導中看到一些誤區。像國中生勇救同伴溺水而亡這種報導,我個人認為就不應該推崇。這些孩子在救人的那一剎那,他們肯定沒經過太多的思考,他們只是覺得不能眼睜睜的看着一起的玩伴被水吞噬,他們肯定沒有考慮到萬一他們出事,他們的父母將會怎麼樣悲痛欲絕,他們的這種行為會被別人怎樣評説等等。

我欽佩見義勇為。但對於罪惡,我們作為普通的公民,應該在力所能及和保護自身的基礎上配合警方打擊罪惡,但是,我們沒有執法的權力,因為法律沒有賦予我們執法的權力,所以,我們也沒有相應的義務。

見義勇為不是不對,但前提應該是保護自身的安全。消防隊員在救人的同時都知道怎樣來保護自己,因為他們如果連自己都保護不了的`話又如何去救別人?像今天又看到一個23歲的“英勇”小夥跳水“勇”救同伴而身亡的新聞,這種一命換一命的救助有什麼意義! 我們從小就聽過一個故事:司馬光砸缸。司馬光救小夥伴的方式是將缸砸爛,水流光後小夥伴得救了。還有前不久,西湖救人學子——馮玖江,在面對有人跳湖輕生的緊急情況,他臨危不亂、機智沉着,特別是他在施救之前先撥打110和120電話的行為,非常理智。

所以,救人應該講究方法和智慧,一味逞勇就是使蠻勁了。在突發情況面前,我們要理性施救、見義勇為、見義智為。

如果社會的罪惡是靠手無寸鐵的公民去見義勇為來維護的話,法律和執法機關就沒有存在的意義了!見義勇為應該是一種風氣,是一種美好的道德要求,提倡無可非議。但前提依然是,保證自身人身安全。

見義勇為個人心得範文3

最近網上引發熱議,一位八十多歲的老爺爺救了一位同齡的婆婆,婆婆本想登門道謝,哪知道這位老爺爺卻要求老奶奶去告訴媒體以宣傳自己見義勇為的行為。見義勇為本是人人推崇的行為,但是這位老爺爺卻要求救的`人宣傳自己。

“見義勇為”到底是為了什麼呢?是為了宣傳自己的行為,讓別人都吹捧自己嗎?是為了讓人記得自己,還是……

雷鋒是每個人學習的楷模,他默默無私的幫助人,從來不説一句怨言,幫人從來不留姓名,哪怕再小的一件事情,他都不會和人吹捧自己。“學習雷鋒,好榜樣,忠於革命,忠於黨。”這首歌唱的一點兒也沒錯,雷鋒叔叔是我們的好朋友,更是我們學習的榜樣。如果雷鋒叔叔當初為了芝麻粒的小事,就吹捧自己,他現在不會被人所銘記,更不會有“雷鋒”這首歌。

世上事有善有惡,有美有醜。要問我最欽佩什麼?我最欽佩見義勇為。何為見義勇為?顧名思義:“見”就是看見;“義”就是正義;“勇”就是奮勇;“為”就是行動、作為。見義勇為便是看到正義的事情奮勇的去做。這位老爺爺已經一把年紀了,卻還想因為見義勇為而揚名。按理説,他已經把什麼都看開了,什麼都不在乎了,因為這些已經不重要了,自己已年過花甲,不會再在乎名和利了。名,利,如同過眼雲煙,轉瞬即逝,飄渺不定。

佛曰“一花一世界,一葉一菩提。”見義勇為,不為揚名,不為名和利,只為自己能夠安心,只為別人能夠過的更好;見義勇為,不為宣傳,不為讓別人記得自己,只為自己能夠無愧於心。見義勇為,無愧於心,使自己不感不安。

見義勇為,是我們中華傳統的美德,是我們每個人所推崇的,不要因為一點芝麻粒大小的事情就到處宣傳自己的行為。佛曰“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老爺爺應該為自己救人的行為而感到驕傲,而不是到處宣揚自己。佛曰;“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見義勇為個人心得範文4

世界上最該讓人敬畏的是什麼?是生命!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以生命為賭注,不惜代價、不計成本的“見義勇為”是對見義勇為片面而盲目的解讀。雖然見義勇為的.“英雄譜”上鐫刻的每個英雄名字都散發着一道道的道德光芒,但這背後卻常常隱藏着許多不為人知的悲劇:看到有人偷竊女同學的揹包,19歲的大學生秦佔豐衝上前抓小偷,結果被連扎3刀不幸身亡;11歲的國小生曹楊,因為見義勇為去救一個落水的同學,不幸溺水身亡;高三學生程乾,在學校門口因見義勇為被刺,刀捅中胸部死亡……那麼,“見義勇為”,到底為還是不為?如何為?

魯迅説過:“無謀之勇,非真勇也。”在我們的社會裏,應當在弘揚見義勇為精神的前提下,大力倡導“見義智為”。那麼,何為“智為”?筆者認為,所謂“智為”,應該是以生命為本,自衞自護,量力而為。

四川達州市郊蓮花湖景區,有一女性不慎墜湖,28歲的吳波立即潛水救援,但由於對方太重,無法將其從為救集體的羊羣而遭凍傷截肢的草原英雄小姐妹、為撲救山火而犧牲的少年英雄賴寧淡出中國小課本,到《中國小生守則》擬刪除“見義勇為”,並不意味着“見義勇為”不應該成為未成年人學習的榜樣,它更多地告訴我們,見義勇為不再是一種標準、準則,它更應該作為一種價值觀存在:量力而行,見義智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