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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漁(1610-1680)的詞語意思及解釋

李漁(1610-1680)

李漁(1610-1680)的意思解釋

【意思解釋】清初戲曲家。字笠鴻、笠翁、謫凡,浙江蘭溪人。曾為幕賓。後遷居南京,以家姬組成戲班,在達官貴人間演出。著有《閒情偶寄》,論述戲曲、飲食、園藝等。傳奇有《奈何天》、《比目魚》、《風箏誤》等十種,合稱《笠翁十種曲》。另有短篇小說集《十二樓》、《無聲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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