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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故鄉》有感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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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完一本經典名著後,你有什麼領悟呢?這時最關鍵的讀後感不能忘了哦。怎樣寫讀後感才能避免寫成“流水賬”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讀《故鄉》有感,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讀《故鄉》有感15篇

讀《故鄉》有感1

文章摘要:作文你是我最深的羈絆!250字作文第二天女孩問男孩,我們可以相戀嗎。過敏有些事情開始找不到規律有些事輕易打亂了思緒。遠遠的山上有一片公墓,小明已在那裡靜靜睡去?不知道青春還能否為我改變。雁過留聲,人過留名。在日漸遠去的歲月裡,只要擁有一顆平平淡淡的心境,冬日裡能在城牆根下沐浴身心,能在灑滿陽光的`幽徑裡洗滌雜念,能在一個角落默默汲取紅塵裡一抹抹感動,這是多麼的難能可貴!

《故鄉》裡的魯迅,雖然過著豐衣足食的生活,卻像一隻井底的青蛙,只能看著那四角的天空,在大院裡悲哀地念著“之乎者也”;而閏土的生活雖然充滿艱辛,但他快樂、自由,有無窮無盡的稀罕事等著他去發現。

當幾十年後,朋友已經變成了下人,這呈現出了舊社會的封建制度,以及魯迅對這種封建制度的憎惡,他希望他的侄子和水生,不要像他和閏土一樣,在受這種制度的束縛。

還有最後的那一句:“其實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說的是就算前方沒有路,我們也可以創造一條路。

魯迅的書並不怎麼深奧,但卻是我們幾乎一輩子都弄不懂得。

讀《故鄉》有感2

窗外,天灰濛濛的一片,刺骨的寒風肆意地吹著地上的枯萎的樹葉。格外地寒冷,不禁讓人打起哆嗦來。一看就知道是秋天來了。

在這日子裡,我讀了《故鄉土,祖國情》這篇文章之後,我才體會到什麼是愛國。英國的英格索爾說過:“力爭使祖國變得更加美好的人才是最愛國的。”這不就是曾經在我們中國母親在最苦難的時刻拯救過我們中國的那些偉人嗎?就是因為他們,我們的中國才有今天,才有今天這段輝煌的歷史。沒有祖國,就沒有我們的棲息之地;沒有祖國,我們就沒有了今天的快樂生活;沒有祖國,我們就沒有了這幸福的家園。相對而來,有了祖國,就有了我們今天擁有的一切,有了尊嚴,有了……《故鄉土,祖國情》裡的主人公肖邦,他就有著一顆愛國之心。肖邦是波蘭的音樂天才,他那時只有16歲,彈的'琴就十分美妙、唯美。他認真勤奮地學習音樂,終於有了個好結果。但是天空不會永遠是晴空萬里的,總會有烏雲出現。當時俄國佔領了波蘭,肖邦情不得已地離開了祖國。肖邦抵達維也納不久,華沙人民起義,把俄國趕出了波蘭。那一個晚上,肖邦寫了三首曲子,這三首曲子都十分深切地寫出了他內心的感受。他之間去了許多國家,創作了許多曲子,他在國外漂泊的歲月中,不幸染上了肺癆。最後,去世了。他死的時候,手中緊緊地握著祖國的泥土。在1849年10月17日,巴黎所有的優秀藝術家都參加了肖邦的葬禮,他們演奏了肖邦的遺作《葬禮進行曲》。

這一位才華橫溢又具有愛國之心的音樂家,就這樣帶著亡國與祖國之土長眠於地下了。

肖邦永遠忠於祖國,他用他的歌聲為祖國歌唱和戰鬥。

讀《故鄉》有感3

有些人貪圖小利潤還是會害羞要面子,比如閏土把碗埋在灶灰裡,要灶灰做肥料好不自覺地把碗順走。有些人看到別人得了小便宜自己也要佔小便宜才能心平衡。比如楊二嫂發現閏土要狸貓換太子,順著碗碟自己也要拿走狗氣殺。這幾天守在迅哥家是一點戰果。這幾天又有一則新聞,北京上海試行無人超市,很多人不付錢就拿走了名貴的菸酒。有些人看到別人成功後也會這樣做。他們似乎忘記了攝像頭。幸運的是,商家表示只是試執行,不會追究。幸運的是,帶著孩子去超市的父母都付了錢,因為他們不想給孩子一個壞榜樣。就像迅哥不希望水生和洪兒的未來不像他和閏土一樣。魯迅在文章中表達了他對這一願望的悲觀態度。雖然現在離魯迅近一百年,仍然有楊嫂子貪圖小利潤,但也有上述為孩子樹立好榜樣,他們的孩子20年後必須成為他們遵守規則理解功德不貪圖小利潤,以及多年的經驗無人菜攤無人報亭是一個很好的證明。雖然中國人在一定程度上的進步很小,但也很進步。無論朝花夕拾還是吶喊,魯迅先生都像一劑猛藥,讓中國人清醒過來。

子說:見賢思齊,見不賢而內省。近年來,富裕的`中國人出國了,各種不文明的行為影響了中國人的形象。物質文明的改善並沒有立即帶來精神文明的進步。如果中國人有機會出去,他們應該像日本人一樣努力學習,即見賢思齊。當你看到不文明的人時,你也應該反思你是否曾經這樣或將來會有這樣的行為,而不是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批評自以為是,也就是說,當你看到不賢惠和內省時。

時代變了,對人的要求也更高了。現在沒有“多子、饑荒、苛稅、官、土匪、士兵、紳士”的危害,不再為了生存而生活,而是為了更好的生活。魯迅先生只看到了中國人的問題,沒有說出原因,所以他對“希望”有些悲觀。這些生活問題最終必須在生活中得到解決。更多的人走“看到好人,看到壞人和內省”的道路,會有一條“好人”的道路。

讀《故鄉》有感4

《回到故鄉的狼》一文中,作者將北美第一批殖民者對狼的殘忍、西歐查理曼大帝對狼的仇視與土著印第安人對狼的尊重、古埃及的呂科波利斯城市對狼的崇拜、加拿大人對狼的寬容、一箇中國朋友對狼的懷念,這兩類對狼的截然不同的態度相對照,在其具有強烈情感傾向的語言中,我們看到了作者對狼的存在的重視。作者引用了殖民者說過的一句名言:“惟一的好狼是被打死的狼”,並指出:“人在對狼的態度轉變中,經濟利益是惟一準則,狼在生態環境中所起的作用,則從未被考慮過。”

作者的語氣中流露出了對捕殺狼的行為的憤怒,對人類以經濟利益為準則而瘋狂的捕殺狼的不滿。作者認為人不能簡單的從自身的利益出發,為了保護人類自身的利益就盲目的開展“滅狼”計劃。作者看到的是狼在生態整體中所起的作用,這與“生態整體主義”的主張是相契合的。“生態整體主義(ecological holism)的核心思想是:把生態系統的整體利益作為最高價值而不是把人類的利益作為最高價值,把是否有利於維持和保護生態系統的完整、和諧、穩定、平衡和持續存在作為衡量一切事物的根本尺度,作為評判人類生活方式、科技進步、經濟增長和社會發展的終極標準。”

作者的出發點是生態系統的整體利益,而人類大肆捕殺狼的出發點則是基於人自身的利益,根本不去考慮狼在自然整體中的.作用。沒有考慮到失去了狼,鹿就會過量繁殖而超過生態系統的承載能力,造成生態失衡。如果人能站在生態整體的高度,就會看到大自然的所有生命都是相互聯絡的,是不可或缺的。狼的存在雖然使鹿的生命受到了威脅,但是從生態整體來看,卻保護了整個環境的平衡。作者對大地倫理的認識恰恰就是以有機整體的世界觀為基點的倫理見解,《回到故鄉的狼》一文展現了作者的這種生態整體的倫理觀念。

讀《故鄉》有感5

十四歲時第一次讀周作人先生的《故鄉的野菜》,感覺特別的親切。像野菜一樣樸素卻充滿生活氣息的語言,抒寫著故鄉自然清新的野趣,洋溢著淳樸又濃郁的鄉情。

“婦女小兒各拿一把剪刀一隻‘苗籃’,蹲在地上搜尋,是一種有趣味的遊戲的工作。”多有鄉野氣息!“花紫紅色,數十畝接連不斷,一片錦繡,如鋪著華美的地毯,非常好看,而且花朵狀若蝴蝶,又如雞雛,尤為小孩所喜。”多美啊,真是妙趣橫生!“清明前後掃墓時,有些人家——大約是儲存古風的人家——用黃花麥果作供,但不作餅狀,做成小顆如指頂大,或細條如小指,以五六個作一攢,名曰繭果。”真讓人垂涎!諸如此類自然清新的文字,字裡行間充滿了獨特的故鄉鄉野意趣,讀來無不讓我遐想聯翩,心生歡喜。“薺菜馬蘭頭,姐姐嫁在後門頭。”“黃花麥果韌結結,關得大門自要吃:半塊拿弗出,一塊自要吃。”讀著這些歌謠,我的耳畔似飄蕩著那些和我一樣的鄉里孩子們俏皮的童聲了……

我從小生活在七仙嶺下,從名字看,她就很吸引人。相傳當地黎族女子勞作之餘用橘葉泡溫泉洗浴,得以容顏美麗,王母娘娘聽說後,派七仙女下凡偷師,誰料七仙女來到保亭後,被熱帶雨林溫泉風光所迷,化作七峰永駐人間。七仙嶺以山上的熱帶雨林和溫泉著稱,位於我們縣的東北邊,是海南省的名山之一。她“身上”無奇不有,她是我們的樂園。

春天裡,七仙嶺到處是胖嫩胖嫩的野菜,簡直是一座天然的大菜園。《故鄉的'野菜》中講到的這裡幾乎都有,蕨菜呀,薺菜呀,馬蘭頭呀,還有好些叫不出名的。我甚至懷疑所有的“綠葉”都是野菜,她們看起來太誘人。望著滿山的嫩綠,我們這群山裡的孩子心都盪漾了。週末作業,父母嘮叨甚至是老師的責怪都擋不住我們的腳步。我們在山上肆意的說笑、歡呼、奔跑,時而也聚精會神的尋著自己或家人鍾情的野菜,摘野菜,挖野菜。不知不覺籃子滿了,可是心未滿,把籃子隨意放在一處,又開始追逐說笑了。每次回家的時候,籃子總是充實又美麗,因為它不僅裝著野菜,還有野花的裝扮,還有歡笑的陪伴……

在七仙嶺上我很多次想著自己壯麗的未來:像蒲公英一樣飛出大山,在更廣闊的天地裡紮根、茁壯……

可十四歲那年讀了《故鄉的野菜》後,望著大山,我矛盾了。心想:很多現在理所當然的東西在未來會變得遙不可及,或許他們還會被時間或空間與我永遠分離。眼前的“樂園”——七仙嶺,春日裡胖嫩胖嫩的野菜,夥伴俏皮的童聲,山野中奔跑著的矯捷的身影……

近日再讀《故鄉的野菜》,矛盾被解開了。或許在離開的日子裡,遺憾是美,懷念也是一種美:或許離開是為了更好的迴歸。

故鄉的野菜不會忘,故鄉的野趣不會忘,野菜旁的暢想不會忘。

讀《故鄉》有感6

進了學校,小強和娟就分開走了,因為他們的寢室在不同的方向。我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根本不知道要讀那篇文章。離開地球是我的無奈,離去也是我的選擇;可它突然把剛才吃進肚子的食物吐了出來,然後又去吃,吃了又吐,吐了又吃......這樣折騰了好幾回後,終於把食物真正地吃下去了。

然而鄉愁並非主要的,最讓人感到悲哀的卻是閏土的巨大改變。那個金黃圓月下西瓜田裡的閏土不見了,站在作者面前的是一個捏著長煙管裹著薄棉衣在冷風中瑟瑟發抖的農民。閏土悽苦的生活是什麼造成的呢?是那個社會。這一切都讓人感傷,鄉愁夾雜著作者對故鄉破敗的感慨,不免有萬種滋味齊聚在心頭的感覺。惟有希望才會讓人在寒冬裡感到心底的一絲溫暖。哀傷與希望的交織可以說是《故鄉》的基調。

對我來說,回憶故鄉的時候只有留戀,因為自己的快樂的童年留在故鄉。

從鄉下小鎮來到北京,進了一所美麗的大學,卻喪失了我的聽覺,除了麻雀、灰喜鵲,和嘰嘰喳喳的烏鴉,我聽不到其他的鳥叫。我盯著那群飛遠的麻雀,告訴自己它們是黃鸝,是杜鵑,是布穀鳥....

我聽不到麥叢裡斑雞一長一短的叫聲,我聽不到松樹林裡金翅兒的啼鳴,我聽不到秋空裡“滴滴水”的清脆的裂響,我聽不到屋簷上燕子的歌。

我也聽不到溪流的塗塗的聲音,也聽不到晨霧裡不知名的.蟲子晨曲,我也聽不到原野上黃牛的長哞和陽光裡晒太陽的豬患快意的呼喊......

我再也沒有看到自由飛翔的羽翼,再也沒有看到夕陽裡飄起的炊煙,再也沒有看到拖著鼻涕打鬧的童年......

我的故鄉有座荒家,裡面埋葬著我的夢想,我的靈魂,我的心。有一天它會裂開,跳出一隻金褐色的蟋蟀,它震響雙翅,進入我的夢鄉。關於希望

以前看過豐子愷先生的一篇短文,叫做《實行的悲哀》。大意是說很多事情都是這樣,打算的時候興致勃勃,充滿了激情,可是真正實行起來了,卻會發現不過爾爾,難免有些失望。他特憊舉了學生放假的例子,大概也是我們當學生共同的感受吧,即放假前對假期的生活充滿了憧憬,真到了假期,想像中豐富多彩的生活其實也平淡得很。他把這形容為一種“悲哀”。

讀魯迅先生的這篇小說時,我就深切地為這種“悲哀”所籠策。當然,還有一句更流行的話能將這種悲哀表達得更加貼切,那就是“相見不如懷念”。

其實,細緻地想一下,也許會有這樣一個結論:人的想像力總比現實的可能性要大。當把一件事情想像得很美好時,現實不會那麼美好;當把一件事情想像得很糟時,現實也不至於那麼壞。於是,生活在現實中的人可能就是要比生活在憧憬中的人要平靜一些,不至於在大喜大悲中大起大落。

按照上面的說法,豐子愷先生文章的題目就應該改作《憧憬的悲哀》了。不是嗎?是我們自己無端地構造出一個“美好的假期”,而最後只能在現實中跌落;是“我”一直念念不忘早已不存在的月夜下的閏土,才會感到“氣悶”和“悲哀”。

想到這裡,就愈感到小說結尾處的深刻了。“希望是本無所謂有,無所謂無的。這正如地上的路;其實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原來讀這句話時,總覺得好,但不知道好在哪裡。現在才發現,它是在敘述一種人生態度。魯迅先生說的“希望本無所謂有無所謂無”的意思並非讓人們放棄希望,而是把希望放在一個並不顯眼的位置,不要讓希望總是佔據自己過多的視野。在現實中踏實地走著,這樣就不會總是失望,於是路有了,離希望也更近了。

我想魯迅先生的告誡也許特別適用於我們年輕人。從小就在 “長大了以後要當科學家”、“長大了以後要當藝術家”的口號中生活慣了,倒是很少被教育去認識現實中的困難。於是總是在失望中去接受現實,好像現實和理想總是矛盾的。為什麼不能從一開始就平靜恬淡一點呢?這就會有更多前進時的喜悅,更少受挫時的沮喪了。

在沒有路的地方走出路是需要理想和勇氣的,但這遠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要走,並且要一直走下去,持之以恆,永不放棄。

讀《故鄉》有感7

這本書講述了小男孩比利,最大的願望就是得到心愛獵犬,為了能實現自己的願望,比利替釣魚人賣過魚蝦、賣過蔬菜、摘過漿果。可是,這些都沒有阻擋他實現願望的信念!

他憑著堅固的勞動和頑強的毅力,在兩年裡終於得到了一對獵犬———老丹和小安。我在為比利感到高興的同時,也感受到:比利的家庭雖然不富裕,大但他有一種很寶貴的品質,那就是堅持不懈,才如意以嘗的完成了自己的心願。

比利與自己心愛的獵犬形影不離,並且成功訓練了這對獵犬。在比利第一次打獵時,他斷然砍斷了一棵要幾個人合抱才能抱住的粗壯的楓樹來獲取小獵犬的信任,也讓我感覺到比利是個說到做到守信用的人。

在看看老丹和小安,這倆只獵犬勝過多少擁有貴族血統的名貴犬。他們每天穿越山頭,尋蹤冰河,撲捉浣熊,結下生死與共的情誼。

老丹和小安獲得了獵比賽的金盃獎和銀盃獎,追蹤到最為狡猾的浣熊鬼,在奧沙克山區為比利贏得了崇高的聲譽,但是在一次捕獵中,比利遭遇惡獅。在與惡獅的搏鬥中,忠實的老丹為了保護主人而身負重傷,奄奄一息。讀著這段文字,我的眼前彷彿出現老丹那種無助的眼神,那毛茸茸的長耳被撕得一條一條的,肚皮兩邊的肋骨被利爪抓開,露出了白色的`骨頭,血肉模糊的傷口遍佈全身,我忍不住停下來,一遍又一遍地讀著這些文字,我的淚水在眼眶裡打轉,在心裡祈禱,希望老丹可以戰勝傷痛,勇敢地站起來!可是事與願違。老丹死了。可愛溫順的小安失去了同伴,也不願活下去了,我再也忍不助眼眶裡打轉的淚水,心裡萬分傷心、難過。

但是,在老丹和小安的墳墓上,竟然長出了一株美麗的紅色羊齒草!它像彩虹一樣架在兩座墳墓之間。傳說紅色羊齒草生長的地方是神聖之地。因此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齒草的種子!

這是一對多麼忠誠的狗!也是一對形影不離的好夥伴!他們都能為自己的主人和夥伴獻出自己寶貴的生命,當天使為他們播撒羊齒草種子時,就說明老丹和小安得到了永生!

讀《故鄉》有感8

今年暑假,我閱讀了《紅色羊齒草的故鄉》,它詮釋了一個完美地愛的傳奇。

這本書主要講了:小男孩比利一家住在深山裡,他靠自己的力量實現了願望——獲得了一對浣熊獵犬。並且在他們的一起努力下,老丹和小安不負眾望,贏回了捕獵比賽的金獎盃。但老丹卻用生命守護了主人,小安也不願獨活於世。於是,一株紅色羊齒草悄悄地在墳頭綻放……

在這本書中,我最欣賞的就是比利和這兩隻浣熊獵犬之間互相關愛的情感,還有就是這對浣熊獵犬之間團結、互助的深厚情誼。比利深受著它們:他從不會打它們,最多最多隻是訓斥;在嚴寒的冬季,他不畏河水有多冷,毅然下水救起困在旋渦裡的.小安;不管誰,只要有傷害小安的舉動,他就會上前阻止甚至打架……正是因為這樣,獵犬們才對比利忠心耿耿,讓比利有求必應。

老丹和小安之間也互幫互助,只要小安不在,或它沒分到屬於它的食物,老丹就不會吃自己的那份食物。相反,小安也是這樣。還有,它們倆如果有誰沒出獵,另一個肯定不會走,哪怕被主人拽走,它也會想方設法地回到狗舍,陪伴另一隻。

由此,我也想到了我和我那5歲的妹妹——豆豆。豆豆很可愛,而且和我感情特別好,每次別人問她:“你最喜歡誰呀?”她總會大聲說:“張可姐姐——”;每一次去外婆家吃飯,她都會緊緊地抱住我,久久不肯讓我離去。

有一次,我帶豆豆在公園裡玩,豆豆不小心跌了一跤,皮擦破了,疼得哇哇直哭,怎麼都不肯站起來走,還嚷嚷著:姐姐抱我!姐姐抱我!怎麼辦呢?她雖然只有5歲,可是依然很重。但看著妹妹那眼裡的淚花、看著那信賴的眼神,我深呼一口氣,咬緊牙關,背起了妹妹,一步一步,一腳深一腳淺地往回走,路上好幾次都想放下,但終究沒有放下,最終把豆豆揹回了家。我想:這就是愛的力量,愛的傳奇!

其實,親人之間也好,同學之間也好,如果都能像比利和浣熊獵犬那樣相處,那麼,每個人都能寫出屬於自己的愛的傳奇!

讀《故鄉》有感9

三月,春暖。桃花初開,楊柳正翠。陽光撒在這片溫暖的土地上極其柔和。風輕輕地吹拂著。我站在長滿野草的田野上,凝視著遠山,在陽光的照耀下彷彿成了金色。手中捧著那本之被我翻遍了數遍的書《紅色羊齒草的故鄉》。風吹了起來,又翻開扉頁

在奧沙克山區的一個山谷裡,住著一個男孩,他叫比利。他患上戀狗情結,花了兩年時間賺了五十美元,買了他日思夜想的兩條浣熊獵犬。那兩隻獵犬分別名為老丹和小安,經過比利的訓練,有了很多的戰績。砍楓樹、智捉浣熊、參加比賽、勇斗山獅,比利一直以為上帝在幫助他。直到最後,獵犬永遠地離開,在墓的中間,長了一株美麗的紅色羊齒草,它從肥沃的土地上拔地而起,長長的紅葉向外伸展,像彩虹一樣架在兩座墳墓之間,紅得鮮豔。那一刻,比利似乎意識到他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孩子。

每次讀到最後,也不禁淚潸潸。一個感人肺腑的故事。源於人獸之間的愛!

比利堅持兩年存錢買犬,跋山涉水上鎮上領狗,廢寢忘食砍倒藏著浣熊的楓樹,暴風雪中焦急尋找愛犬一個個故事中隱藏著使他堅持下去不停歇的力量。讀到這些情節,我便想起了自己的經歷。

我知曉自己的經歷不像書中的比利,但他的每一個舉動都會讓我回憶一件平凡的小事。

這個事件追溯到去年秋天

天空中飄著幾朵雲,悠閒得在天空中漫遊著。又是一節體育課800米。我沒有長跑的經驗,面對400米的紅色跑道,我擦了擦額頭上的汗。在一恍惚間,我早已在跑道上奔跑著,雖然開始時身輕如燕,如飛翔一般,飛快奔跑著,可是到後來雙腿如灌鉛般,腳步紊亂起來,手臂無法擺動,無力地耷拉著,似乎再也跑不起來了,再也不像剛開始那般輕鬆了。汗水順著髮絲,順著眼眶,流過臉頰,滴在被陽光烤得火燙的塑膠跑道上。幾片雲朵遮掩了部分陽光,已被陽光蒸熟的臉頰彷彿得到了緩解。

我的重心慢慢向前,可全身無力,步子雖大卻越來越慢,白色的.校服上有汗水滲過的汗漬。我不敢抬頭看天,不敢停下小憩。抬頭望望一個個跑在前方的同學們,拉開了很大的距離。那一剎,我覺得自己再也跑不到終點了。我很迷茫,不知道自己該怎麼辦,很無助跑步過程中呼吸紊亂出現岔氣狀況,忍受著這種疼痛,喘著粗氣,嗓子似乎都幹了,一片冰涼。完全不想再堅持我彷彿看到了什麼,那本封面顏色鮮豔的書,被我的同學攥在手裡,不停地搖晃著,我的腦中似乎一片空白。仔細想,那本書真正幫助了我,我好像覺得自己還不如書中的一條浣熊獵犬,回憶起書中的點點滴滴,想起比利在楓樹下深林中守中一天一夜只為砍一棵楓樹,在暴風雪中迷失了方向。眼前彷彿搖曳著一株別樣的植物,一株紅色的羊齒草我又想到,那會是天使撒下的種子。

恍惚回神,我咬緊牙關,衝上前去,強忍腳上肌肉的痠痛,望見正揮手的同學,書攤開著,放在地上,我努力擠出一絲微笑。

風呼呼颳著,我又一次看完了這本書,回味無窮。眼神飄忽不定。我跑回家,把一句感受至深的話記錄在筆記本上。

我看到了,它挺立在那裡,美麗又奔放,在一片綠海中,像一面迎風飛舞的紅色的旗幟,向我們許下承諾:再見了!不必擔心,不要牽掛,我會永遠守護在這裡。

拿著書,凝視遠方,心中思緒萬千,我能體會一棵羊齒草的真諦。永遠不會忘記這本受益匪淺的書中學到的一種信仰

讀《故鄉》有感10

說到家鄉,在大家心目中一定是一個快樂的地方,但在魯迅先生的小說中,日夜牽掛的.家鄉卻極其悲涼。

文章中的“我”回到家鄉時,發現家鄉變成了幾個蕭索的山村。“我”小時候有個好朋友叫閏土,他們當時無拘無束。

當時的閏土無拘無束,充滿活力,可愛樸素的少年,二十多年後,閏土再次與我見面,兩人就像隔了一堵牆。閏土曾經和“我”兄弟相稱,但現在卻被稱為“我”老爺。閏土有六個孩子,但他沒有能力,到處都要錢,種東西賣,還要捐幾塊錢,折本。在生活的壓力下,閏土變得衰老和拘謹。因為政府苛稅、多子、饑荒、兵、土匪、官員、紳士,他真是個窮人他已經像木偶人一樣受苦了。我為閏土感到難過,那輕鬆而年輕的他消失了,生活折磨著他。

讀《故鄉》有感11

散文又稱美文,包括情感美、抒情美、意境美、情趣美、色彩美、文字美等方面,而哲理美則是散文美的最高境界。在浩如煙海的散文世界裡,唯有情感美和哲理美的文章,才得以打動人心,才得以傳頌和傳世。近讀散文集《故鄉的刺玫花》(胡云林著,中國文聯出版社出版),深為文章中蘊含的哲理美所打動,也引起我對散文哲理美的一些思考和感想。

《紅樓夢》中有一句非常經典的話:“世事洞明皆學問,人情練達即文章。”實際說的是人生經歷與做文章的關係,人的生活經歷就是一篇大文章。散文其實是作者社會閱歷、思想感情、觀點凝鍊、藝術修養、知識積累以及人生感悟等融為一體的創作結果,其中尤以人生感悟為主要元素,是貫穿文章中的主線和靈魂。作者是上世紀六十年代的大學生,在學校就熱愛文學,苦心鑽研經典作品,古今中外,無所不讀,很早就夯實了文學寫作的基礎。畢業後又在黨政機關工作多年,但最終還是落腳在新聞崗位,長期擔任領導職務,這些寶貴的經歷是十分豐富的財富,最近幾年成為他散文寫作的富礦。同時,作者是一個善於思考、勤於用腦的人,常常面對社會世象、人生際遇會用自己的知識、觀念、智慧去感悟其中的道理,思想的結果往往提升自己的生活態度,也就是積極面對和處理。這些都貫穿在作者的散文裡,也就是把對社會對生活的體悟上升到藝術思維,實現生活到藝術的飛躍,形成他頗具個性和鮮明特色的一系列文章。

對於這本書裡的文章,趙俊賢教授以高深的文藝理論和深厚的感情,做了高水平、高質量的評論,已經闡述得非常全面非常深刻,我輩難以望其項背。趙教授高度評價並讚美說:“奇文也,雲林之散文當之無愧!讀雲林的散文,委實是一種美的享受。”受趙教授評論的啟發,我不妨以享受美的心情,不揣淺陋對文章中所蘊含的哲理美談點感受。

哲理美需要深厚廣博的知識作底蘊,知識多了視野會更廣闊,思想就會更深邃,思維就會更活躍,能夠站得高看得遠。書中的文章涉及的知識面很廣,尤以歷史、人文、文學、山水、植物等方面都比較多,豐富的知識加上作者的悟性,常常情不自禁地生髮出哲理的思考。如《尋找張三丰》,作者在大量查詢歷史資料,多次到金臺觀參觀,對於長期以來人們頗為困惑不解的為什麼張三丰在道教歷史上有很高的地位,卻難以確定他到底最後到了什麼地方,因為他總是來無蹤去無影,飄飄渺渺,神仙一般,留下了那麼多的神奇傳說。作者從自己的體悟中這樣說:“可你(張三丰)為什麼總是不現身呢?我想,你不會是領略了‘得不到的東西要聖潔的多呀!’那句諺語吧!是的,靈光圈下的塑像,總比真實的東西要聖潔的多呀!到不了的地方,人們可以用自己的想象來彌補、來完善、來美化,可以把它描畫為最理想的境界。”這就把真實與虛幻的辯證關係融入藝術的構思中,讓人回味、品味,也就把人們對張三丰的崇拜更加突出出來。這類文章集中在“生命的霞光”一節,其中《雪花告訴我們》《甜苦之間》《深谷幽蘭》《竹韻》《春意莫匆匆》等,都寫得深刻、細膩、生動感人。《甜苦之間》通過對放蜂人一年四季轉輾南北、風雨兼程的生活,以及放蜂人對蜜蜂的特殊情感,闡述了“苦”與“甜”的辯證關係,放蜂人在經歷了奔波辛苦之後,卻也享受了收穫之甜,更從小蜜蜂釀造生活的奉獻中得到人生的啟發,才覺得“我們養蜂人的生活就是一首詩。”這就是生活,就是哲理,這正應了佛教中的一句話:“人生的真理,其實就藏在平淡無味中。”再如《雪花告訴我們》一文,作者旨在說明一個樸素的真理,凡事物都有自身存在的價值,雖然它們就存在那麼幾天或轉瞬即逝,如曇花、彗星、煙花火炮,就在瞬間那麼一閃一亮一爆,然而卻是那麼鮮豔奪目,那麼震天動地,那麼與眾不同,實現了自身的價值,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對於我們思考、對待現實生活中的某些現象包括人生的價值很有啟發。

詩意美為哲理美充實了美的內涵,使之更加雋永,餘音繞樑,耐人尋味,揮之不去。過去,楊朔主張要把散文當詩一樣去寫,當然詩與散文是不同的兩種文體,各自雖有相通之處,但他們卻有著不同的質的規定性。提倡把散文當詩一樣去寫,並不是說要把散文寫成詩,我理解就是散文要有詩意美,比如詩歌講究意境,這與散文是相通的,好的散文必然會讓人感受到美的意境。《故鄉的刺玫花》一文就是詩意美與哲理美相結合的一篇佳作,作者對故鄉的刺玫花情有獨鍾,通過描寫刺玫花的美麗,烘托出故鄉一種特有的美麗和情致,實則表達了對故鄉的眷戀、懷念、熱愛、歌頌,由物及人,進一步把這份情感融入對“二嫂”的誇讚,這樣把對故鄉的情感一步一步表達得很到位很貼切。如果這些還是表相化一些的話,作者的哲理思考就把內在的美深化了。文章寫道:“湊巧的是,二嫂也是一個刺玫花痴。。。。。。有一天中午,我從學校放假回來路過田埂,恍惚見一張漂亮的.臉蛋在刺玫花叢中漾來漾去,幾疑是花仙女下凡了;仔細再看,才看出是二嫂。我說;‘二嫂,你是刺玫花精吧,比刺玫花還要漂亮呢!’二嫂說;‘你才知道呀!我就是刺玫花精,我嫁到你們村,就是奔著這漂亮的刺玫花來的。’從此,二嫂有了一個外號:刺玫花精。”這一段描寫充滿著詩情畫意,宛若一位畫家,稍動筆墨,就把一幅情趣盎然、人花相映的風情畫呈現在讀者面前。而且語言具有詩一樣的味道,詩一樣的韻味。

這裡,我順便說一下,作者對詩詞的寫作也是有著很深的造詣的,我曾經讀過他的幾首古詩,感覺作者也是詩的寫手,寫得相當好。在本書的《醉花陰》一文裡,作者仿李清照《醉花陰》,反其意所寫的詞:“憐香心結何時解?瘋狂賞花節。清明連穀雨,梅櫻燦爛,牡丹妖冶。傾城圍觀競踴躍,畏春去芳歌。老幼共歡悅,人流奔瀉,花嬌情更切。”從這首詞可以看出作者詩詞創作的功底。作者很懂得詩意美的意境,有了這樣的藝術修養,“文理相通”,在散文寫作中就有了這樣的潛意識,故而增加了文章的詩意美。

語言美為哲理美增加了色彩,修飾了哲理美。散文是語言的藝術,“散文易學而難工。”從一定意義上說,這個“難工”就難在語言的運用和表達上。老到的散文家必定具有駕馭語言文字的嫻熟功力,常常是能夠做到“人人心中所有,人人筆下所無”,通過語言藝術把思想感情表達得淋漓盡致,生動感人。本書作者在學校學的語言文學專業,所以文字老到,語言功底厚實,表達能力很強,為哲理美披上美麗的外衣。如《巡海圖》一文開頭說:“主人公是一位三十餘歲的少婦,身著盛裝瑩瑩佇立,雙目含情注視著遠方的大海;腳下是大理石砌成的荷池,碧波盪漾,一塵不染;背後是依山而建的宮殿式的樓房,層層迭起,錯落有致。啊,好一幅優美的圖畫。”這段美麗的文字勾畫出一幅美麗的圖畫,人與自然的和諧美也就是哲理美通過文字展現在讀者面前,讓人得到美的享受。再如《春芽》一文中,作者聽了族兄在春天對樹木發芽現象——一種聲音,由奇怪到正常的觀察認識後說;“樹木也和人一樣,是有靈性的。這幼芽,就是抱在懷裡的嬰兒,也在迎著春風春雨在長啊!”由於作者是因為“仁慈的上帝”恩賜了一個可愛的小孫女,才引發出對族兄護林的聯想,所以寫得很有情趣很有意蘊。在《那條小路》一文中,作者由於違犯學校紀律受到學校批評,班主任胡老師對他開導說:“我不是給你們講過怎麼寫文章麼!一個人的人生就像寫一篇大文章,也得有一個主題思想。你現在是學生,主題思想就是學習,升高中,考大學,一定要一心一意,心無旁騖。看戲並無不可,那隻能放在星期天休息時間。況且等你學業成就之後,還沒有看戲的時間麼!”胡老師語重心長地一番話,實際是用寫文章比喻人生,啟發作者珍惜學習時間,極富哲理,而且樸實、優美,把一個很值得尊敬和懷念的胡老師慈祥、關心、愛戴學生的形象表現出來,為作者退休後仍然尋找那條“之”字形的小路,鋪墊了情感氛圍,這就是對胡老師的懷念和終身感激之情,讀來讓人感動。

總之,我覺得哲理美貫穿著全書幾乎所有篇章,不僅僅是限於我所談的這些方面。我只是覺得哲理美使文章有了思想的深度,瀰漫著理性的光芒,透射出人性美。這樣的文章能不引起讀者思想感情的共鳴麼!正如趙俊賢教授所說:“讀雲林的散文,委實是一種美的享受”。

讀《故鄉》有感12

我們學過一篇課文叫《月是故鄉明》。這篇文章讓我想起了小時候和奶奶一起看月亮的場景。

文章講的是作者在故鄉時天天都會看月亮,看月亮時還會做一些趣事。可是後來作者離開了故鄉,去世界各地看月亮,每當作者看到月亮,都會想起自己家鄉的月亮,表達了作者對家鄉月亮的思念。

我記得在我五歲的時候,那時是夏天。每當月亮從天邊緩緩升起,我和奶奶吃完晚飯,就會搬著椅子出去看月亮,奶奶搬著大木椅,我搬著小木凳出門賞月。

有時候奶奶看著天上的月亮還會給我講嫦娥奔月的故事,我聽得津津有味。而有的時候我們什麼也不說,什麼也不談,只是靜靜地望著那一輪皎潔的月亮。

還有的`時候,我們會一邊吃著冰棒,一邊閒聊。奶奶常常會問我長大了想做什麼,我那時還太小,總是想去太空,於是我想了想說,我要當宇航員,去月亮上找嫦娥,但是我不知道的是,做宇航員是要經過嚴格的考驗的。奶奶沒有說話,只是笑著看著我,然後又看著月亮。

“月是故鄉明”,我什麼時候才能像以前一樣,什麼都不用想,什麼都不用幹,只和奶奶一起看月亮呢?

讀《故鄉》有感13

這本書可以分成三部分,分別是:回故鄉、在故鄉、離故鄉。

在“回故鄉”這部分中,講了主人公在從異鄉回故鄉接親人的路上,對即將到達的故鄉感慨萬分。

“在故鄉”則講了主人公到了自己原來住的大房子裡,見到了母親後,講了許多話,母親讓“我”去看望一下親朋好友,並且說“我”兒時的好友閏土也會來。頓時,“我”立即回想起了兒時的自己與他,並在腦海中浮現了一幅閏土在大海邊的沙地上看瓜刺猹的畫面。之後,來了一個臨近開豆腐店的楊大嫂,以前美貌的.她,現已成了一個自私、尖刻、勢利,愛搬弄是非,愛嘮叨,庸俗的小市民了。楊大嫂本想從“我”的搬家中撈點東西,卻因我的不肯而生氣的走了。

過了幾天,閏土來了,他的模樣已與兒時變了許多。雖然他家裡有著一塊耕地,而且連第六個孩子都會工作了,但承重的稅收依舊壓著他的肩。並且,他的性格也與兒時變了個模樣,變得善於奉承了,竟將兒時叫“迅哥兒”的“我”改叫成了“老爺”,頓時使我感到自己與閏土之間隔了一層可悲的厚障壁了。

“離故鄉”中講述了“我”在走的路上,對自己所許的願望??讓後輩“不再像我,又大家隔膜起來……”??感到渺茫……

讀了這本書,我感到了當時社會環境的敗壞,中國清政府、政府的愚昧、落後、貧窮、軟弱無能,以及當時列強、地主的蠻橫無理,到處搜刮民脂民膏,使廣大的社會底層的勞動人民的生活越來越困苦,越來越貧窮,導致了中國普通民眾的生氣、活力、純真被活活地扼殺了。所以,當時的人們是多麼渴望打破封建社會的尊卑秩序,渴望建立超越庸俗的物質關係的新型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呀!

在魯迅先生的這本書中,讓我們體會到了舊社會的敗壞,令我們更加體會到新中國的美好制度!

讀《故鄉》有感14

剛讀完魯迅《故鄉》這篇文章,就彷彿外面嗚嗚的冷風從門縫間溜了進來,順著寬大的褲管慢慢的往上爬。我不由地裹了裹身上的衣服,彷彿已置身於那個令他日夜思念卻讓人如同身處冰窖裡的故鄉。

故事發生在魯迅的年代,那個苛捐雜稅多如牛毛的年代。小說的主人公迅哥兒因為要搬家,所以回到久別的故鄉,卻發現那故鄉早已不再是自己記憶中的模樣——記憶中美麗的故鄉早已不復存在,自己昔日的小英雄也被生活和歲月刻下了一道道傷痕,與自己已產生了深深的隔膜……我想問迅哥兒一句:面對那個灰色的故鄉,你在想什麼?

故鄉是什麼地方?是李白“舉頭望明月”時凝望的地方,是範文公一杯濁酒下肚時思念的地方,是那斷腸人在天涯之外所哭泣的地方。你愛故鄉的天,你愛故鄉的水,你甚至愛故鄉的每一捧土地的清香,但你最愛的還是那個在深藍色天空下頭戴著小氈帽,項帶銀圈,捏一柄鋼叉,刺向猹的少年。但是如果故鄉的天不再是原來的天,故鄉的水不再是原來的.水,而那個人也不再是你記憶中的模樣,你該去哪裡尋找?那個讓你夢牽魂繞的地方……

等你再次看見他時,看見自己童年時的小英雄時,你在想什麼?你在問自己眼前的這個人是自己記憶中的那個人嗎?是那揚著嘴角,眼裡散發出自信光芒,讓自己看見了高牆外世界的那種人嗎?是嗎?他是嗎?你憤怒,悲傷,不甘,你攥緊的拳頭在發抖,你想衝上去緊緊抓住他的肩膀,大聲的衝他喊為什麼,為什麼他會變成這樣?但你始終沒有,你只是感受到了手心傳來的陣陣刺痛,因為你知道你們都已經是兩個世界的人了。

這時你又看見了你們的後輩,,你彷彿又看見了希望,但你又開始害怕這只是一種虛無的夢,不過你轉念一想,人生不就是一場未知的旅途嘛,於是你笑了,笑的瀟灑,笑的愜意,笑著他們走向明天。

讀完《故鄉》,我在想也許我也是個膽小的人吧,面對未來,腳步也會猶豫,正如魯迅所說的一樣,我也不願意辛苦輾轉生活,也不願麻木的生活,更不願恣睢地生活。未來一片迷茫,我們都是人生的初學者,但每一個人都有自己應走的那一條路,不必重複,不必相似。

我聽過一首歌,叫做《lifeline》——生命線,全歌沒有一句歌詞,只有冰冷的機械發出的聲音,開頭是一段心電圖的聲音喊微弱滴滴滴,那是一個五歲的女孩臨死前的聲音,對於在你面前的死亡,你會有什麼感受?恐懼,無助,不甘,我想最多的是不甘心吧,你不甘心就這樣離你愛的人而去,你不甘心在這之前的生活,你不甘心曾經逝去的夢想,於是你只好含著淚,死死的抓緊他們,擁抱你愛的人,擁抱你逝去的夢,你是否有勇氣繼續生活?你是有勇氣走向明天?你是否有勇氣讓鋒利的劍刺穿你的身體,鮮血染紅你的胸膛,你依舊在笑。笑的如此美麗,如此驚心動魄,去擁抱著你的夢想。

在文章中有過這樣一句話——希望本是無所謂有,無所謂無的,這正如地上的路;其實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既然如此,那麼人生苦短,何妨一試!

讀《故鄉》有感15

一本好書就是一位良師,也是一個能伴你終生的摯友。今年寒假,在老師的推薦下,我第一次接觸了魯迅先生的作品——《故鄉》。

《故鄉》是魯迅先生於1919年12月回故鄉紹興接母親到北京時,目睹農村的破敗和農民的悽苦,而寫下的著作。

魯迅先生在這篇小說中描寫了“我”的三個感受。一是愉快。回到家鄉,回憶閏土曾帶給“我”的那段少年時期的`美好的記憶時“我”是愉快的。那段記憶中有活潑、健康、陽光的閏土,有閏土帶來的那些令人感到新鮮的經歷,有閏土和“我”之間那份沒有貴賤,不分主僕的純潔友誼。這段回憶讓我半生回味。可當見到閏土時,“我”卻失望了,閏土完全變成了另外一個人——一個衰老、膽怯、可悲的“老頭”。當看到閏土為了生存,為了家人,向身份比自己“高貴”的人低頭,甚至下跪,就連對兒時的玩伴也不例外時,“我”感到深深痛心和失望。

水生的到來,多少使“我”又產生了希望,看到水生和巨集兒無瑕的友誼,“我”彷彿看到了當年的“我”和閏土,也看到了希望。

讀完這本書後,我深深為生活地那個時代的中國人感到悲哀。那時的社會使一個天真無邪的孩子變成了一個會溜鬚拍馬、可悲的人。但同時我也看到了社會的希望,正如魯迅先生在文中所說,“希望本無所謂有,無所謂無,正如地上的路,其實地上本沒有路,只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我”還是希望後輩們“有他們的生活,為我們所未經生活過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