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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的基因》讀後感5篇

讀後感2.86W

認真讀完一本名著後,你有什麼總結呢?讓我們好好寫份讀後感,把你的收穫和感想記錄下來吧。那要怎麼寫好讀後感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自私的基因》讀後感,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5篇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1

“這本書寓意深厚,機敏流露,是在寫得太好了!令人忍不住拍手叫好!”諾貝爾生理醫學獲獎者梅達華如是評價《自私的基因》。它也被形容為“年輕人的書”,值得我們一看。的確,作者道金斯,作為一位行為生態學家和生物學家,當然這本書的主題是動物行為。但這本書的重點是講述利他主義。作者在《自私的基因》中的突破性貢獻也在於,把根據自然選擇的社會學說的這一重要部分,用簡明通俗的形式,妙趣橫生的語言介紹給大家 。

作者並沒有將我們人類看作是一個特殊的整體,而是放在了生物這個大整體中,我們都是生存機器——作為運載工具的機器人,其程式是盲目編制的,為的是永久儲存所謂基因這種秉性自私的分子。就是我們人類這種固有的特性,是我們在社會中作出選擇時,都是充滿利他主義的。通過閱讀這本書,作者驚世駭俗地讓我們知道:我們生來是自私的,使我們人類更全面地窺見了社會關係中基本的對稱性和邏輯性,在充分的理解之後,我們的政治見解將會重新獲得活力,並對心理學的科學研究提供理論上的支柱。

儘管達爾文的自然選擇進化學說是研究社會行為的關鍵所繫(特別是同孟德爾的遺傳學相結合時),但卻一直為許多人所忽視。但道金斯對社會學說中這一嶄新工作的.主要論題逐一作了介紹:利他和利己行為的概念,遺傳學上的自私的定義,進犯行為的進化,親族學說(包括親子關係和群居昆蟲的進化),性比率學說;相互利他主義,欺騙行為和性差別的自然選擇。道金斯精通這一基本理論,他胸有成竹,以令人欽佩的清晰文體展示了這一嶄新的工作。

我們可以用書中的原理解釋社會生活中的現象。例如生活中為何有無數的騙子?知道一點進化論的人會想,既然進化是由低階到高階,那我們的生活也應該會一天天的進步,可事實上,人類進化了上百萬年,騙子卻從未消失,而且現代社會反而好象越多。在《自私的基因》一書中,理查德·道金斯曾舉例在一個物種中有鴿派和鷹派兩種情況,利用數學分析的結果是,在正常的群體中,兩中派是並存的。生活中騙子和好人也是一樣。基因是自私的,其實人性也有自私的一面,一個都是騙子的社會是不穩定的,因為大家都不幹活,都想騙別人,但一個全是好人的社會一樣是不穩定。因為人性自私的一面會驅使一些人變成騙子,而因為周圍都是好人,所以行騙是很容易的事情,結果是騙子得到更多的利益,從而驅動更多的人去變成騙子,直到整個社會很警惕,當騙子變的越來越困難,最後當騙子的收益和付出平衡,這個社會就不會有更多的人再去當騙子,最後好人和騙子形成一個比例,達到穩定狀態。當然具體分析很複雜,而且這裡我們只把人當成利益的動物,實際上人的行為受到的影響是多方面的。結論卻是正確的,就是騙子不可避免。大家都可能很悲觀,其實我們可以儘可能的減少騙子的數量,前面說過,當騙子的原因是收益大於付出,如果我們改變環境,加大懲罰力度,這樣就能減少騙子的數量,比如外國發達國家騙子相對比較少,原因就是他們的環境讓當騙子代價很高。從這個分析我們也能看出,改善社會環境實際不能主要靠道德,道德在利益面前永遠不可靠。

本人讀完第一遍後,最大的感受是這本書涉及太多生物、科學的知識,對於我這個文科生來講,太多不明,有許多地方都是囫圇吞棗,必須通過了解其他資料來搞明白,但這樣耗費的時間也較多,所以我在我精度部分想重點研究這本書涉及社會這方面,說白了,就是給我們人類的啟示,以及對我們生活中一些思考方式的指導,並希望通過我們這個讀書演示,不僅能激發其他人閱讀這本書的慾望,還能影響到他們生活中的思考行為,讓這本書更好領導我們認識自己。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2

英國生物學家理查德道金斯在1976年出版了這本書,此後它被翻譯成25種文字、全球銷售超過一百萬冊。它講了兩個觀點,一個比一個可怕。

基因

生物學上,基因是演化的單位。生物體是受基因控制的生存機器。基因是主宰是程式設計師,人類本質上說都是受一堆程式碼控制的機器人。比如為什麼雌性求偶期間通常會有很長的考察期?為什麼雌性和雄性又普遍採取了完全不同的策略延續基因?為什麼家族成員會照顧有親緣關係的未成年成員?很遺憾,這些都有演化生物學上的解釋。

這有些冷冰冰,卻通常沒有大問題。大問題出在基因和生存機器利益不一致的時候。比如當週圍環境劇烈變化時,人類在現有的基因指導下的決定雖然依然利於現有基因,卻很可能已經不再適應這個環境,不利於生存機器的生存。比如為什麼我們覺得高脂肪高熱量的食物好吃?因為相對人類演化的漫漫歷史,有充足的食物供給的階段是極其短暫的,在長期的自然選擇下,會引導人類多吃高脂肪高熱量食物的基因存活了下來。控制熱量攝入難,是因為我們是在抗拒基因的控制…

模因

單單這樣顯然還不能稱作hard模式。人類同時還在文化上受模因(meme,這是道金斯在這本書裡創造的一個概念,之後被廣泛使用)控制。模因是文化演化的單位,大腦則是模因的生存機器。

和基因類似,模因一旦被創造出來就不再受生存機器的控制,而是依靠自己的保真度(copying-fidelity)、多產性(fecundity)和長壽性(longevity)經社會選擇而演化。而不同在於,基因需要通過生殖傳播,模因的傳播渠道則多樣的多。這代表著模因進駐腦子的.過程和寄生差不多。基因搶佔的是染色體上的位置,而模因,按照道金斯的說法,爭奪的是人類的注意力和記憶力。作為堅定的無神論者和無神論傳播者,道金斯在這裡用了宗教的傳播作為例子

從初版至今將近四十年的變化,似乎人類大大地給模因疏通了傳播管道,而給自己挖了個大大的坑。莫非這又是模因演化的成果麼?!

小結

《怎樣閱讀一本書》的作者曾經談到,讀書的重要步驟之一就是和作者在關鍵詞和論述的含義上達成一致(come to terms on key terms)。缺少這個前提的支援和反對都不紮實。有時候反覆閱讀之後理解了作者很重要的一段論述,接著想到一個問題,翻了頁發現這正是作者接下去開始回答的問題,頓時感到隔著時空和作者的腦電波接上了頭,也證明對前一部分的理解到位,抓到了作者的思路,好像小時候看到考題就抓住了命題人出卷的意圖。

通常這是讀書最美好的時刻,然而這本書裡這樣的瞬間讓我直冒冷汗。一方面作者思路清晰、表達順暢,哪怕很複雜的概念也解釋的很清楚,可以一直跟得上他的思路;另一方面,我腦海裡一個揮之不去的想法是到底平時我有多少行為是真的受自己的理性,而非被基因或者模因控制的?我一向不認為人類比其他的生物高等多少,並且對人類的設計上各種各樣的不完美有所瞭解,然而這書把我對人類侷限性的理解又推到了新的高度。仔細想想平時“自動駕駛“狀態下的無意識行為,似乎太多可以印證作者的觀點,只覺得寒毛直豎。好在道金斯認為人類還是有希望的!人類唯一的不同在於我們可以利用想象在腦中模擬未來(Conscious Foresight),因此可以做出對抗基因和模因的決定,因此他用積極的語調結束了這本略有些令人低落的書。

作為一個重要的disclaimer,推薦這本書是我本人的意願,而非基因或者模因的行為……=)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3

這段時間有機會品味過《自私的基因》這本對當今社會有著巨大影響的鉅作,真是思緒萬千。在我看來這就好比對達爾文的《進化論》有著相輔相成的作用,它得意更好的向人們展示基因傳承之間的重要聯絡和本質所在,我想基因是沒有錯的這只是他單純的本能而已。

其實從本質上來說生物所謂的行為其實都是由本身的基因來操作控制的,打個比方父母會對自己的後代盡心盡力會盡自己最大的能力去保護自己的後代,人人都知道因為父母是愛我們的。然而通過書中的觀點來看根源可能並不是那麼的正確,因為一切都會歸根於基因的內在的自私行為,也就是基因想要傳承下去那麼就會給予父母一種要保護自己的孩子的本源意識以此來達到讓自己的基因後代生存下去的目的。聽上去是殘酷的,但其實從基因的角度來說這就是為了生存下去而必須存在的手段。想來這聽上去是十分殘酷的,也會有人去質疑此觀點的正確與否,其實不管它是不是徹底遵循規律的,但這無疑就值得我們去細細品味。

本書的作者公開表明自己是無神論者,所以此作品也是其用來闡述自己觀點的重要著作之一。當我們讀過此書之後我們不得不去深思,人的根源就是基因內部的潛意識,基因的生存意識也是天生的。就像有的人做的是自私的事情,有的人卻喜歡無私的奉獻。其實這無非是“利己行為”和“利他行為”的差別,在我看來本質上都是為了能夠是自己過得更好。也就是說這裡的自私的基因並不是我們所想像的`那種只會為了私慾而進行無休止的行為的貪婪的人,其實是在某一種情況下我們為了是自己能夠更好地保全下來我們不得不去選擇明面上對我們有利的一方面,因為從基因的角度來說我們必須要在能夠保全自己的情況下才會去選擇適當的進行無私行為。打個比方,當一個父親在和他很好的朋友進行合作一起打拼開公司時,自己的孩子這時需要進入大學進修,老父母也已經年邁,正是最需要經濟支援的時刻,若是繼續進行這種不穩定的賺錢方式無疑是具有很大的風險因此就算是對方覺得不理解覺得是你對不起他,但是為了自己的家庭我想大部分人都會選擇這個時候去向對你丟擲橄欖枝的穩定企業奔去。就此而言我們仔細想想這到底能不能夠稱為自私呢?這就是之前提到過的所謂不論是利己還是利他都是為了讓自己過得更好。就像有的人認為一直幫助別人就是自己的樂趣,自己就能夠過得很快樂這從另一方面來說就是為了能夠讓自己得到快樂而做出的無私行為。所以從根本上還是沒有改變基因自私的本質。

基因最大的樂趣與根本目的所在就是擴大領地,傳承後代。然而雌雄之間的結合也在基因的思考範圍之內,計劃生育對於基因來說是必要的。然而不同的物種也決定雌雄利益的不同。在人類之間雌雄結合就好比開了一家公司而後代就好比經營盈利,在整個公司的經營之中雌性一般付出資源的較多,因此雌性會十分慎重的選擇。這也是基因的本能自私主義所在,同時基因為了能夠更好的生存也就是利己就會選擇幫助他人比如大魚需要小魚去對他的口腔進行清潔,就會吞入一些小魚,然而在這同時小魚也要生存也是為了自己能夠更好的生存下去就會吃一些大魚體內的營養物質,這也無法說出到底是誰不厚道,這就是基因為了能夠更好的成長,為了能夠傳承的更久遠因此將自己與他人就行合作,這也就是為了能夠強大自己。

縱觀整部書籍得知我們平時所理解的自私與無私與基因的自私並不是一回事我們行為上的利己行為和利他行為不過是基因為了更好的發展自己從而變化而出的不一樣的行為,自私的基因就是如此,本書觀點深刻到需要我們去反覆斟酌。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4

第一章 為什麼會有人呢?

道金斯的目的,是研究自私行為和利他行為在生物學上的意義。在這裡,他嘗試解釋了一下他本人的立場,並舉出一些有爭論的學說。

他指出,目前主要有兩大理論體系:“群體選擇”理論和“個體選擇”理論。

群體選擇理論認為:一個群體,如一個物種或一個物種中的一個群體,如果它的個體成員為了本群體的利益準備犧牲自己,這樣的一個群體要比喻之競爭的另一個群體,如果它的個體成員把自己的自私利益放在首位,滅絕的可能性要小。因此,世界多半要為那些具有自我犧牲精神的個體所組成的群體所佔據。

個體選擇理論認為:即使在利他主義者的群體中,幾乎可以肯定也有少數持不同意見者,拒絕做出任何犧牲。假如有一個自私的叛逆者準備利用其他成員的利他主義,則它比其他成員更可能生存下來並繁殖後代。這些後代都有繼承其自私特性的傾向。這樣的自然選擇,經過幾代之後,“利他性的群體”將會被自私的個體所淹沒。一個群體是否會滅絕,可能受該群體中個體行為的影響。

最後,他擺出自己的信念:選擇的基本單位,因此也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單位,既不是物種,也不是群體,嚴格說來,甚至也不是個體,而是遺傳單位基因。

這一章,他給了我頭腦冷靜、脈絡清晰,有公正而嚴謹的求學態度的最初印象,我很欣賞這個態度。

第二章 複製基因

至此,作者回答了在第一章中並沒有答案的疑問:為什麼會有人呢?

那麼,為什麼會有人呢?他指出,人是儲存基因而存在的終極理由,是基因的生存機器。

他首先用極為通俗的語言展示血紅蛋白模型,然後,在有了一個具象為基礎的前提上,闡述複製基因的形成、競爭的出現,以及進化過程。

簡單地說,複製基因自我拷貝,集結起著構件作用的分子組成穩定的鏈,當這樣的鏈越來越多,周圍存在的構件分子日漸稀缺時,不同品種或品系的複製基因必然為了爭奪它們而互相搏鬥,而“在任何導致產生更高一級穩定性的複製錯誤,或以新方法削弱對手的穩定性的`複製錯誤,都會自動地得以延續下來併成倍地增長”,由此導致“生存鬥爭隨之逐漸激化,生存機器的體積越來越大,其結構也漸臻複雜。這是一個積累和漸進的過程”,人,就是這個過程積累和漸進至今的產物之一。

第三章 不朽的螺旋圈

本章的要義是:基因是自然選擇的基本單位。

我發現,道金斯對他所闡述的理論底氣似乎並不足,或者說,以他的才華,仍無法在巨集觀上找到一個合適的具有說服力的比喻,來證明基因如何進行自我拷貝,又如何服從自然選擇等。同時我注意到,他多次用“碰巧”、“理所當然”這些詞,這是我不樂見的,這些詞是在不夠嚴謹。

諷刺的是,“碰巧”、“理所當然”、“運氣好”是達爾文主義者慣用的伎倆,如果他們不致於蠢到變節轉而服從拉馬克學說的話。

當然,儘管這樣,我仍然十分佩服他的敘述能力,他解釋了基因之成為自然選擇基本單位的原因。這是一家之言,但非常有說服力。

基因通過拷貝形式的存在幾乎是永恆的,為爭取生存,犧牲等為基因增加自己生存的機會。基因是自私行為的基本單位,可以肯定地說,能夠生存下去的基因,必然是帶有自私特性的。

這一章很長,它顯示了道金斯是一個多麼傳統又地道的達爾文主義者。

我並不想省略很多有趣的例子,不過它們太多了。我贊同他提出的:一個(實體)同另一個之間的差別,可以很容易地在環境或者基因方面追溯到一個或幾個先前的差別,就是這些差別才真正關係到生存競爭和鬥爭,就進化而言,起作用的是受遺傳控制的差別。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5

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僅僅多了一個變數。怕是再細微的謬誤,在時間長河不斷積累下,都會被無限放大。也正是這些細微的謬誤,成就了你我,成就了這個美麗的世界。

因此,謬誤再不是貶義。錯也成了無限可能的一種。我們總是做著各種各樣的嘗試,每種嘗試在某個角度總有一種有利於某一個個體或集體,現實或虛擬的解釋。便是這種解釋,讓我們在嘗試的過程中獲取著不同體驗。再由自然法則大刀闊斧的挑剔著嘗試的結果。

成功是一種結果,失敗是一種結果,堅持是一種結果,放棄也是一種結果。每種結果都將在新的世界生根發芽,以各種形式將結果的資訊傳遞給其他人。再由其他人根據自身生長環境對於這種資訊作出相應的反映,或接受,或排斥,都成了資訊的對映。

書中描述一個蠻有意思的角度,肉體是基因開的車,每個基因都希望可以穩定的長久的儘可能多的傳播出去。基於這個假設,基因會根據道路的變化調整車的軌跡,改變車的外貌,甚至改變車的功能。

似乎與前些日子的一些感悟相佐——資訊的表徵是傳播。如果把基因也看成一個個資訊包,所有表現出來的,無非是如何保障讓自己的資訊可以完整的傳播出去。

這裡又有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資訊的傳播是需要載體的,這些載體除了攜帶資訊本身,還攜帶了更多東西。這些附加的東西最初可能並不重要,但是隨著傳播次數的增加,附屬的東西可能會反向影響資訊本身。

比如人們對黑暗,對高頻噪聲的恐懼。很可能就是直接被寫在了基因裡,源自百萬年間人們受到的來自黑暗來自發出高頻噪聲的物體的侵害。在病毒中可能更容易找到這樣的例子,比如對抗生素免疫的變異體。變異的病毒分類出的個體同樣具有免疫的特性。

如此,會反思生不帶來死不帶走,歸塵歸土的說法。其實我們世間往來一遭是為了留下些什麼的。比如後代在某種程度上是50%的我們自己,又比如著書立說,工作生活的過程中,我們也把自己對世間萬物的態度與感悟輻射了出去。不管願意不願意,與我們接觸的人與物都會因為我們而發生或多或少的改變。而這些改變有極大的可能會有部分通過遺傳或者其他形式再次輻射出去。

換而言之,只要我們活著,我們就在不斷的成為他人的或者他物的一部分。直到百年之後,或火葬,或土葬。不過是將一點殘留重新劃回萬物運轉。

再聊個小類比,一個朋友公司為了業務發展,將營銷團隊獨立開來成為若干產品代理商,自負盈虧。若將企業看成一個智慧生命向外表徵意識的話,在這個階段,就相當於原來依附於智慧生命的元件突然也有了意識。而這些意識相當一部分是有原公司繼承下來的。但是新的意識受限於原有的智慧生命。當業務發生重新調整的時候,獨立開來的銷售團隊可能會重回組織,獨立意識也將被收回。相當於人類個體的誕生於消失。

當然也有極個別發展的很好的可以脫離智慧生命的控制,獨立開來另行開闢新的市場。換而為人怕是為聖,修仙之道了,也就是傳說中的置身三界外,不在五行中。但是並不是每個智慧生命都希望以獨立自由的方式生活……這個也很有意思。

最近的感悟總是覺得一切組織都是相近的。無論是菌落,蜂群,蟻群,還是像人一樣的細胞集合,亦或家庭,企業,國家。同樣是遵守著類似的基本規則。總有方法可以解釋歸類。越是這樣以為,便約覺得有個冥冥在看著我們,在寫好的條條框框裡快樂或者不快樂的玩耍著,愛著,恨著,悠閒著,忙碌著……

縱然基因寫了許多相近,但是我們仍是彼此不同的,人間一遭,還是要留下些什麼,哪怕只是給那個冥冥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