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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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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看完一本著作後,你有什麼領悟呢?不能光會讀哦,寫一篇讀後感吧。可是讀後感怎麼寫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1

此時我剛剛讀完《一個人的朝聖》這本書,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憂傷,雷秋?喬伊斯到底在訴說什麼?主人公哈羅德於一個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軒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說奎尼得了癌症,在貝里克的一個療養院內,這裡屬於英國北部蘇格蘭的地方,而哈羅德此時住在英國南部英格蘭的金斯布里奇。

哈羅德給奎尼寫了回信,但這信是哈羅德自己送去的,經過與一個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羅德突然想走著去貝里克,因為哈羅德相信只要他走著,奎尼就會活著。因為這樣一個信念哈羅德從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貝里克,歷時87天,途行627裡。

但我感覺這不是作者想告訴我們的故事,哈羅德此時已經年邁,在途行的過程中經歷了種種磨難,他回憶了自己過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時就離家出走的母親,酗酒的父親,十六歲時父親丟給他一個大衣讓他離開家,與兒子戴維深深的.隔閡和戴維的離世,與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閡,導致後來的分居。

這些回憶都深深的折磨著哈羅德,但在途行的路上這些回憶卻常常出現在他的腦海,在哈羅德離開的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為什麼就和丈夫走到了這樣的地步,莫琳將戴維的離世怪罪到哈羅德頭上,說他不是一個好父親,從來沒有給過戴維關愛,後來莫琳翻看了一部相簿,看到哈羅德和戴維的合影。

感覺到他們父子以前是嘗試過好好溝通的,莫琳也進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羅德行走的時間內,他們都直面了這二十年來都不願面對的內心世界,他們發現都深愛著對方,最終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羅德一起住,他們想起了剛認識時的場景,都想起當時認識時的玩笑,他們都笑了。

一個人的朝聖,與其說走在路上,不如說走到心中,面對一些我們不敢面對或不願面對的心結,只有我們勇敢面對才能開啟心結,最終獲得理解、獲得幸福。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2

《一個人的朝聖》是英國劇作家喬伊斯?蕾秋的作品。剛開始讀這本書的時候,沒覺得有什麼特別之處,隨著閱讀的深入,越發覺得精彩,發人深省;很久沒有這樣的書吸引我一口氣讀完,感慨萬千,希望與大家分享。

全書從60多歲的退休老人哈羅德收到一份昔日好友奎妮的來信開始講述。奎妮與哈倫德已經有20年沒有聯絡,信上奎妮告訴哈羅德自己患上了癌症,將不久於人世,這封信是專門來和他道別的。看到信的那一刻,哈羅德非常吃驚,往事也隨之湧上心頭,他覺得應該為奎妮做點什麼,為了讓奎妮恢復健康或活得更久,他決定從所住的金斯布里奇徒步走到貝里克郡,全程600多公里。哈羅德沒有告知妻子莫琳,沒有攜帶生活必需品和徒步所需裝備,是一次真正意義上的“裸走”,因為哈羅德堅信只有這樣才能對奎妮的健康有所幫助。在沒有藉助任何交通工具情況下,哈羅德耗時87天,成功走到了奎妮的.療養院,見到了奎妮最後一面。

剛開始上路,哈羅德非常介意自己的外表和別人的眼光,中間也經歷了幾次動搖,但因為沿途陌生人、家人的鼓勵、肯定而得以堅持,突然有一天,他似乎想明白了,開始享受以地為床以天為被的愜意,並樂意接受別人有限的食物和幫助,同時吸引了大批的追隨者。徒步的過程,是哈羅德包括他的妻子莫琳的自我反思的過程,也是他們關係的修復過程,更是他們彼此心靈重建的過程。

哈羅德帶著傷痛出發,卻選擇了走向愛。與其說他徒步走了600多公里,不如說他經歷一個87天的心歷路程。在一個人行走的路上,他更真切地看見了自己,承認自己的恐懼與軟弱。他接納了自己,原諒了所有人,這是他真正成長的開始。而妻子莫琳在這個過程中也同樣看見了自己,看見了丈夫。他們彼此重新敞開心扉,敞開懷抱。

旅途中的哈羅德不僅漸漸讀懂了人生,學到了要追求最珍貴的親情、愛情、友誼,懂得捨棄一些其他身外物,更學會了接納自己,從而感悟到“給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饋贈,既需要謙遜,也需要勇氣”。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3

你是否也渾身是刺的在外界否定與自我否定的聲音中迷失自我,又在自我救贖與肯定自我的征途獨自上路?

很慶幸忙碌的日程安排和碎片化的閱讀也沒能阻止在寫書評的這一刻完整的故事情節仍能躍然紙上,當然這得益於本書經久不衰的魅力,總能感動一個個平凡卻不甘於平庸的人

放棄的理由千萬個,上路的理由只有一個:哈羅德知道,在痛苦掙扎自我放棄之時能被堅定選擇,被鼓勵,被給予希望感的`人是很重要的,他想為昔日老友奎妮做點什麼,為她上路,與她一起承擔苦難未知一起咬牙堅持

這個故事,就發生在這一路上,“曾以為世上最容易的事就是將左腳邁到右腳之前”但後來才知道將一件最簡單的事日復一日的做好就很了不起,因為那每一步都是到達目的地不可或缺的一步,哈羅德就這樣一步步上路。

起先,難免會被一句淺淺的鼓勵所感動,會為陌生人的善意所動容,會去聆聽形形色色人的種種經歷,會疲憊,會像個旅行者一樣學者去享受旅途。

後來,他開始融入自然,成為山川河流的一部分,與回憶作伴,豐盈而自由

哈羅德贏來了榮譽,路上多了崇拜者,追隨者,旅程變得熱鬧,他卻越來越空虛,不可避免的被別人影響

他行進的速度追不上“朝聖者”們渴望成功的速度,他終於又是一個人了,這份久違的自由令他欣慰

故事的最後是我們渴望的結局,哈羅德見到了莫琳,哈羅德與莫琳重歸於好,哈羅德也悅納了自己

人的一生終會有未來得及說出口的謝謝,沒有表達的歉意,有遺憾就永遠需要自我救贖,這條路我們只能自己走,很艱辛,但好在不放棄,終會得到救贖,請記住,皈依就在路上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4

我有一個前同事。她比我年長一點,為人嚴謹,話也不多,很多時候雷厲風行得令人有點害怕,內心卻是個十足內向敏感的人。我知道,因為我也算是。

一起共事過不過短短兩個月,她在我心裡的印記卻如何都無法抹去。看到單純的人會想起她,看到敏感脆弱的人會想起她,看到奎妮會想起她。

我有很多和她一起的回憶,回憶裡只有我們兩個,喝咖啡,聊天,吃東西,哪怕在一個嘈雜的會議裡,我也知道她聽得見我的聲音。

我記得許多她講的故事,說過的話,我們一起大笑過的腦洞大開的可能性。我記得她有時小心翼翼的措辭,有時堅定果決的幫助。

我之所以一直想著她,可能因為我知道她也記得所有的這些。她從來不說,可是我知道,她或許也知道我知道。

我們一生中遇到的大多數人,應該都是見過就忘記了,或者有幸記得彼此的存在,卻很難在心裡清晰刻畫出彼此的忠誠和唯一性。

人太忙了,事情太多了,一兩個月不見,很多時候就很難再見了。

我知道,如果我某一天像哈羅德一樣行走,只會是為了像她一樣的人。我不忍令這樣單純的心在世界的殘酷冷漠裡翻滾,也不願意讓自己放棄和這個世界唯有的紐帶。

我們擁有的太多了,知道珍惜的'太少。一條微信就可以找到一個人的時代,誰還會指望誰會跋山涉水只為了來看你?取而代之的,卻是對聽不到及時回訊的恐懼。

我想,浪漫的本質不在於我是這世界上最瞭解你的人,而是我認為你比一切都重要,而你也正好知道。這是一道沒有人道破的默契,一份從來不曾簽署的協議,一個從不會懷疑的承諾。浪漫不需要知根知底。

浪漫是,不論我變成了誰,做過了些什麼,經歷了多久,在這一天我雀躍地向你奔去時,你也雀躍地滿心等待。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5

很久了,沒有完整地讀過一本書,直到這次,讀《一個人的朝聖》,然後竟然想寫點什麼!

故事的主人公哈羅德,在釀酒廠幹了四十年的銷售代表,既無朋友,也無敵人,一輩子小心冀冀地為人,在妻子的眼裡,他既不是一個稱職的丈夫,更不是一個稱職的父親,然後這一切抱怨積累到他們唯一的兒子自殺時到達頂點,然後,他們分居了,夫妻疏離,形同陌路。直到有一天,哈里德收到了那封遠方的來信,他唯一曾經的老友奎妮身患癌症,寫信告別。故事就從這裡開始了,一個人的朝聖就從這裡開始了。

如果沒有奎妮的那封告別信,也許哈里德的一生就這樣在和妻子感情的日漸疏遠中過去了,但不幸的是奎妮竟然身患癌症,震驚悲痛之餘的哈里德終於坐不住了,他要徒步去看望奎妮,他要讓奎妮相信:只要他走,老友就會活下去。從此之後,1個人,87天,627英里,哈里德就這樣走了下去,沒有好的裝備好的鞋子,沒有手機,甚至沒有銀行卡,但他終於完成了這偉大的一個人的朝聖,他終於做到了成為一名優秀的父親,雖然兒子已經不在人世,但在他的心目中,兒子從來就沒有離開過他們;終於他再次讓妻子相信自己是一名最出色的丈夫,他們的愛情迴歸了。

很喜歡書中的一段話,“走在通向碼頭的路上,真相如刺破黑暗的光線襲來。她和哈羅德湊和這麼些年的原因並不是戴維,甚至不是因為同情。她忍過這些年,是因為無論和哈羅德在一起的日子有多孤獨,沒有他的世界只會更加孤單。”是啊,我們有時候對於身邊的.人習以為常,沒有覺得兩個人在一起是多麼的來之不易,甚至會挑剔對方的諸多缺點,但一旦那個人,如果你身邊的那個人突然就走了的話你才會發現原來你們彼此是多麼的不捨,原來你們彼此是如此的誰也離不開誰,如此的相愛!

一個人的朝聖,哈里德帶給我們的不止是徒步627英里沿途收穫的感動,不止是對兒子對妻子那深深的愛,還有對友情的執著,對信念的執著,所以,無論任何時候請相信自己相信愛!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6

讀完此書,真的是欲罷不能,期待2的內容。

作者與譯者的文學功底或者文學素養很深厚,書中的人物心理刻畫、壞境的細緻入微的描寫,都異常生動,代入感很強。運用了大量的鋪墊暗示,故事平鋪直敘進入,將現實的朝聖之路與回憶中的反思有機的結合在一起,期間穿插著莫琳這一人物的成長與變化,在故事達到高潮的時候,真的`讓我狠狠的感動了一把。

在這個紙醉金迷和通訊發達的21世紀,放空自己,遠離人群,遠離電子裝置,來一場與心靈的對話,很難。哈羅德一開始的出發點當然不是這些,他僅僅只是為了去見患病而瀕臨死亡的老友,在前進的途中進而反思自己反思過往。真的沒有什麼能比中年喪子更讓人心痛的了,真的也沒有比夫妻間近貌合神離的狀態,幾乎沒有言語溝通精神交流更讓彼此崩潰的了。好在故事最終有一個比較完美的結局,哈羅德找回了自己,莫琳也認識到了自己的侷限性,奎妮也走得很安詳,這不僅僅是哈羅德一個人的朝聖,我覺得也是對莫琳一次心靈的洗禮。

有幸在20xx年的尾巴以徒步的方式來迎接20xx的伊始。不是一個人,七八個好友,參加環巢湖徒步,一行人從早9:00走到晚22:00多,歷時13h,徒步50公里,一開始的時候,我們鬧著笑著蹦著跳著,好不自在。越到最終,我們走散開了,基本上就蔫了。腿疼,腳疼,口乾舌燥,彼此之間的距離也拉開了,基本上在接近終點的時候,我是一瘸一拐拖著殘腿走完的,那個時候完全是憑著毅力在走了,哪怕一鬆牙口,就會放棄了。所以很能理解哈羅德在徒步中的艱難。為我的大學添了一筆不可多得的回憶。

感謝遇到這本書,讓我在以後的日子裡遇到不順的事情可以學著放空自己,徒步,反思恆久,重新出發。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7

此時我剛剛讀完《一個人的朝聖》這本書,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憂傷,雷秋·喬伊斯到底在訴說什麼?主人公哈羅德於一個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軒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說奎尼得了癌症,在貝里克的一個療養院內,那裡屬於英國北部蘇格蘭的地方,而哈羅德此時住在英國南部英格蘭的金斯布里奇。

哈羅德給奎尼寫了回信,但這信是哈羅德自己送去的,經過與一個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羅德突然想走著去貝里克,因為哈羅德相信只要他走著,奎尼就會活著。因為這樣一個信念哈羅德從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貝里克,歷時87天,途行627裡。

但我感覺這不是作者想告訴我們的故事,哈羅德此時已經年邁,在途行的過程中經歷了種種磨難,他回憶了自己過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時就離家出走的母親,酗酒的父親,十六歲時父親丟給他一個大衣讓他離開家,與兒子戴維深深的隔閡和戴維的離世,與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閡,導致之後的分居。

這些回憶都深深的折磨著哈羅德,但在途行的路上這些回憶卻常常出此刻他的腦海,在哈羅德離開的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為什麼就和丈夫走到了這樣的地步,莫琳將戴維的離世怪罪到哈羅德頭上,說他不是一個好父親,從來沒有給過戴維關愛,之後莫琳翻看了一部相簿,看到哈羅德和戴維的合影。

感覺到他們父子以前是嘗試過好好溝通的,莫琳也進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羅德行走的時間內,他們都直面了這二十年來都不願應對的內心世界,他們發現都深愛著對方,最終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羅德一齊住,他們想起了剛認識時的場景,都想起當時認識時的玩笑,他們都笑了。

一個人的朝聖,與其說走在路上,不如說走到心中,應對一些我們不敢應對或不願應對的心結,只有我們勇敢應對才能開啟心結,最終獲得理解、獲得幸福。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8

我在一個個人情緒比較低迷的春日早晨,開啟這本書,期待在全新的文字和故事中,得到一些啟發,讓自己心靈得到一些安慰及安寧。

故事從一個平凡的早晨展開,一封突如其來的信掀動主人公哈羅德沉悶無聊的生活。來信人是二十年沒聯絡的,如今罹患癌症,去日無多的舊日好友。簡短回信,準備到街尾把信投出,哈羅德從掛衣鉤上取下防水外套出門的時候,恐怕自己也沒想到會由此而開啟一段改變他人生的旅程。

到街尾的郵箱時,他沒有做出那個簡單的動作,改變了主意,想多走一段路,把信投入下一個郵箱。後來,經過了一個又一個郵箱,他都沒有投信。卻有一個想法,逐漸在心裡清晰起來,一隻腳放在另一隻腳的前面,不停地行走,目的地是好友所在的,距離他五百多英里之外的療養院,他要步行去探望,希望她活下去,等待他的到來。

沒想到的是在故事的後期,從哈羅德給加油站女孩的信中得知的,他兒子戴維早在二十年前就因抑鬱症自縊身亡。沉浸在喪子之痛中無法自拔,相愛的妻子自此與他漸生隔閡,成了同一屋簷下的陌生人。一對悲傷的,責難了自己整整二十年的'可憐人!

旅行的意義之一,應該就是在不同的環境中,靜下心來,換一個角度,審視自己,剖析自己吧。畢竟,對於大多數人來講,迷失太容易了。

在哈羅德行走的過程中,我不斷地想,他會在什麼樣的情景下見到老友。尤其是他的朝聖之旅被記者報道,之後陸續有一大堆追隨者之後。鎂光燈,鮮花,惹人淚水的擁抱,鼓舞人心的演講。千萬不要是這樣。

還好,最終繁華虛無散去。連那隻半路執意跟隨陪伴的小狗也找到新主人,主動離開。老友帶著笑容離世,哈羅德和妻子莫琳放下沉重往事,敞開在旅途中逐漸開啟的心門,接納自己,接納對方。

被契機改變的人生。其實我覺得不應該稱之為朝聖,更準確的,是一個人跳開慣常生活的圈子,破除身邊無形的壁壘後,對自我的認知,和往事的和解,真正意義上對別人的理解及包容。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9

期初並不知道“朝聖”這個詞是什麼意思,“朝聖”是一項具有重大道德或靈性意義的旅程或探尋。老媽推薦我讀這本書的原因也是書中的哲理,主人公的經歷與書本身的精彩。朝聖原本一個宗教的重要之事,現在用在一個人身上,我想表達的就是所謂的信仰與精神吧!畢竟西方人對於宗教與信仰是如此重要,甚至高於自己的生命。他們的信仰就如同我們東方國家的佛教那樣根深蒂固。

主人公過了幾十年平平淡淡的生活,工作的一成不變,親友沒有往來。而在早晨一封二十年老友寄來的信開始了小說的'序幕,奎妮身患絕症寫信告別。寫下回信寄出後,他開始了風雨征途,經過一個又一個郵箱,最後橫跨整個英格蘭,心中一直懷著只要他未曾放棄的走下去,奎妮就還可以活下去。

關於愛與信念以及萬物之類,書中用並不華麗的辭藻卻表達出描繪出一切,如此簡單樸素卻令人深深感動,人生的路只夠一個人走,從一個人到兩人一狗,到聲勢浩大的朝聖團,最後世界只剩一人的寧靜與超脫。自己的世界才是過程中想要的,正讓我想起了NBA中被多次提到的“相信過程”,雖然有時候結果更令人在意,但或許有時候,在我看來,這更像一場以偽裝自我救贖的尋覓,尋覓幾十年前沒有抱歉與自責,不時傳來哈羅德與莫琳陣陣笑聲的夜晚。

關於離別和重逢,我們能看到的朋友與自己IDE交集,過客還是熟人,也許是匆匆的告別,也許是一路走下去,我們除了親人外稱兄弟姐妹的那些人,也只有給我們一句鼓勵,人生的路,總歸要自己走,孤單可以承受,離別時也請還好告別,不是不願面對地退縮,而是面對摯友揮手告別的勇氣。即將結束的歲月裡的一群人,就是需要去告別,就像大學聯考這個截點。小說裡的主人公也以他自己的方式朝聖,治療他的摯友,以治療他風塵僕僕的心與千瘡百孔的家。

最後的最後,在奎妮的葬禮上兩人找回了以前兒子還在世的感覺,回憶曾經美好的釋懷。信念可以堅持很多事,不應該去嘲笑看似不實際的想法,善待世界善待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