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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讀後感1.75W

當閱讀了一本名著後,大家對人生或者事物一定產生了許多感想,此時需要認真地做好記錄,寫寫讀後感了。到底應如何寫讀後感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1

《一個人的朝聖》講的是哈羅德收到一封年輕時女同事奎妮的來信,得知其病重,將不久於人世。哈羅德內心十分悲傷,一段和加油站女孩意外的對話,讓這個老人決定在毫無準備的狀況下步行跨越大半個英國去看望奎妮。在老人獨自困難前行的過程中,遇見了形形色色的人,同時回憶了許多關於因抑鬱而自殺的兒子戴維及妻子莫林以及小時候的往事。在哈羅德獨自走完這一段旅程之後,妻子莫林對於戴維的往事也放下了許多,兩人最後能夠鼓起勇氣,理解孩子已經離去的.事實。

哈羅德的童年並不快樂,導致他從小性格孤僻,不願意同人打交道。

哈羅德·弗萊是個高大的男人,卻一輩子彎著腰生活。

他既無朋友,也無敵人,退休時如他所願,連告別會也沒有舉行。

這個可憐的男人,其實都生活在我們心中。大家的內心裡或許都有那個一個膽怯的自己,不自信,而且有著讓自己深深後悔的事情。

哈羅德和莫林的生活自從兒子戴維自殺之後,再也沒有開心過。莫林搬去了其他的房間,房子里拉起來厚厚的窗簾,夫妻之間越來越沉默的對話。兩個人都在懲罰自己,兩個人都沉浸在失去兒子的痛苦之中。

奎妮是一個人哈羅德踏上心靈朝聖旅途的一個契機。對於一個65歲的老人而言,他平常走路最遠的距離也只但是是從家走到停車場,而此時這個老人卻決定獨自一人踏上那麼漫長的一段旅途。

起初,哈羅德的身體經不起這樣大強度的長途跋涉,但是內心的意念在不斷的堅持著他。而在這漫漫旅途中,哈羅德那些封存已久不願想起的回憶一件件湧出。也正是在這個過程中,讓他不斷去審視自己,淨化心靈,打破了自己心靈的桎梏與對兒子的愧疚還有對奎妮友情的回饋。

書中讓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話是(也是我在這一個暑假最有體會的):

“也許當你走出車門真真切切用雙腿走路的時候,綿延不絕的土地並不是你能看到的唯一事物。”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2

現在正是自己一個人獨處的時候,被名字吸引了,所以拿來拜讀學習一下。從現在的所處環境來看,前半部分的內容很精彩,都在描述哈羅德一個人在路上的回憶,也讓他真正敢於面對過去生活的痛苦和得失,更讓他明白了他愛莫琳愛戴維,還愛他的父親和拋棄了他的母親。哈羅德如果沒有離開莫琳,他也不會知道這些年來他是多麼愛莫琳,莫琳也不會知道她其實已經原諒了哈羅德和接受了兒子戴維的死亡。

每天生活在親人朋友之間,過著重複的生活狀態,難免會讓人迷醉,讓人“身在福中不知福”,現在物慾橫流,嘈雜紛擾的世界更容易讓我們迷失自我,我們需要獨處的時光,需要一個人安靜下來問問自己:我在做什麼、我要做什麼?

學會一個人獨處,一個人勇敢面對自己的過去和得失成敗,並且汲取它們的營養藉著陽光努力向上生長。敢於面對過往,內心才會更強大。一個人平靜下來才能更清楚自己到底想要什麼,想成為什麼樣的人,該如何面對現實生活。一個人的朝聖其實是自我內心的'一次洗滌和反省。

不忘初心,方得始終。只要想做一件事情,我們就朝著目標去努力,不要受別人的影響。人的意志力是可以無限延伸的。世界這麼大,轉身離開後誰還會記得誰,只要我們做到知道自己想要什麼就好,何必在乎別人怎麼想你呢?哈羅德如果在剛剛開始旅程的時候聽到有人說不可能走到奎妮身邊的時候就放棄的話,他會繼續過著和莫琳冷漠的生活,母親拋棄他的噩夢也會一直困擾著他,他也會更因為他沒有去和奎妮說聲謝謝而抱憾終生吧。

不要害怕一個人的日子,因為只有你一個人來面對反省自己的內心的時候,才是你真正成長的時候。一個人的陽光也很溫暖。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3

看完幾天才來寫書評。

最高的完成並不是外在目標的完成,而是自我的完成。——在這裡,最高的完成不是他們見到了彼此,更談不上實現拯救了奎妮的願望(因為她最終還是離開世界了),而是他實現了自我的完成、激發了愛的能力,並修復了愛的關係——與自己的`關係、與愛的人的關係。

這段朝聖的旅途又在其中扮演何種角色呢?對於哈羅德這個人來說,完成“自我發現”僅僅依靠他個人力量的難度過大,這段旅途起到的作用是,提供有效的外在力量幫助甚至迫使他開始“自我完成”的生命工程,他所見到的事、接觸的人、聽到的理念,以及感受到的來自他人在“自我發現”過程中所產生的各種聲音,都給他帶來影響,這些都是一種煽動、干擾甚至侵犯。它們的作用是促使他回顧、反思他之前所有的自我認知及愛的表達方式。

當我們的內心有所感觸,在情感的基礎上反思,我們就獲得了智慧。與生俱來的思維,經歷了反思、內視並建立起思想和內心的交流及理想與現實的橋樑,我們逐步實現自我完成。——這就是這段朝聖的過程所具有的意義。當然,結果也是圓滿的,就是重複上面提到的,哈羅德實現了自我完成,激發了愛的能力,修復了和妻子的關係,重拾愛意,共度美好餘生。

標題取得好,“一個人的朝聖”,我認為,“一個人”代表ego,這正是一段通往自我的內心、實現自我(ego)與內在連線的朝聖,它耗時87天,跨越627英里(約1009公里),以徒步的方式——慢下來,靜靜回顧、思考、沉澱。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4

一個人的朝聖,講述了一個平凡到不能再平凡,一輩子都碌碌無為,甚至活的很失敗的人哈羅德,退休後的日子依舊平淡無味,這樣的日子原本可以一直到他老死去,直到有一天突然收到一封老友的告別信改變了這一切,他的人生出現了轉折,他開始踏上了一個人的旅途。從英國最南端的金斯布里奇村走到最北端的貝里克郡,去看望這位二十多年未見的老友奎妮。

一個年過六旬的老人,用他顫顫巍巍的雙腳,度量了87天,627英里的距離。這段距離,度量了一段遺失了20年的親情、愛情和友情,也度量了一個普通女人,彌留之際,不普通的逝去。度量了人心,也度量了生命。一路上,除了遇到形形色色的人,老人也一次次與腦海中塵封已久的記憶相遇。每一段記憶都是一個離別已久的故人,每一次重逢都讓人動容不已。慢慢地,這一個又一個相遇彼此相綴,讓這段貫穿英格蘭對角線的距離不再是一個關於陡步傷痛、放棄堅持、甚至宗教信仰的俗套故事。

我想,故事告訴我的,正是距離。那些此時此刻看時親密無間的距離,極有可能被生命的變故、被偶爾的爭吵,甚至就被平靜的.時間所撕裂。就像我看到的那顆明亮的星星,儘管在我們彼此相望的時刻我們光芒匯聚脈脈含情,但那光芒匯聚的焦點卻已可能是它億萬年前的一刻光華而已。

當老人走到再也走不下去的時候,他面臨崩潰,走錯路,甚至走了大段的回頭路,在距離終點很近的地方,他想到要放棄,當他給愛人打了電話時,他哭了,他說他想回家。愛人鼓勵他走完這一段路。掛上電話,愛人的心一直懸著,她一刻也睡不著覺,她擔心他能否堅持。可是她更擔心,如果這時候接老人回來,以後老人會後悔的。後悔再堅持一會兒,就達成了心願。

一個人的朝聖,與其說走在路上,不如說走到心中,面對一些我們不敢面對或不願面對的心結,只有我們勇敢面對才能開啟心結,最終獲得理解、獲得幸福。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5

哈羅德·弗萊的旅程,最初的困難只是:從未經歷過的野外自然環境、糟糕的身體狀況、難以承受的經濟條件,伴隨而來是不斷湧入腦海的悲慘回憶。他的親人、家庭給他一生帶來的痛苦創傷:離家出走的母親、不聞不問的父親、聰明但抑鬱自殺的兒子、關係破裂的妻子,身體在行走中,他的思緒卻在翻騰。他在回憶、在反省、在自責、在漸悟,然後思想在改變,生活最終也將改變。

他在行走中,完成了逃離、迷茫、思索、探尋、醒悟這樣一個心靈朝聖的過程。

看完書,掩卷長嘆,也許生活就是這樣,在平淡中經歷不平凡,原來平凡人也可以嘗試不平凡的事,也可以完成不平凡的歷程。正如文中所說,或許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點理性,多一點信念。我們會經歷一些痛苦的事件,當它來臨時,我們會難以置信,會不斷掙扎,然後會被現實打倒,直到終於接受事實。但即使這樣,我們依然可以去相信、去接受一些不瞭解的東西,去爭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變的一些事情。

我感動於哈羅德·弗萊的勇氣,撕開那些塵封多年的往事,就好象揭開已經結疤但底下仍發炎化膿的傷口,鮮血淋淋,痛苦萬分。然而唯有這樣才能改變,鳳凰浴火,涅槃而生。這正是給我的最大啟示和思考,生命無常,人生苦短,每個人的人生、每個家庭,或多或少會遇到困難,困難在我們沒有防備時撞擊而來,我們甚至會被它撞擊的痛苦摔倒,可是我們終將要學會爬起來。

掩卷之餘,我陷入沉思,我的生命中最重要的是什麼,我想要的是什麼,我希望家人得到什麼,我曾經做錯什麼,我現在應該怎麼做。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6

很久了,沒有完整地讀過一本書,直到這次,讀《一個人的朝聖》,然後竟然想寫點什麼!

故事的主人公哈羅德,在釀酒廠幹了四十年的銷售代表,既無朋友,也無敵人,一輩子小心冀冀地為人,在妻子的眼裡,他既不是一個稱職的丈夫,更不是一個稱職的父親,然後這一切抱怨積累到他們唯一的兒子自殺時到達頂點,然後,他們分居了,夫妻疏離,形同陌路。直到有一天,哈里德收到了那封遠方的來信,他唯一曾經的老友奎妮身患癌症,寫信告別。故事就從這裡開始了,一個人的朝聖就從這裡開始了。

如果沒有奎妮的那封告別信,也許哈里德的一生就這樣在和妻子感情的日漸疏遠中過去了,但不幸的是奎妮竟然身患癌症,震驚悲痛之餘的哈里德終於坐不住了,他要徒步去看望奎妮,他要讓奎妮相信:只要他走,老友就會活下去。從此之後,1個人,87天,627英里,哈里德就這樣走了下去,沒有好的裝備好的鞋子,沒有手機,甚至沒有銀行卡,但他終於完成了這偉大的一個人的朝聖,他終於做到了成為一名優秀的父親,雖然兒子已經不在人世,但在他的心目中,兒子從來就沒有離開過他們;終於他再次讓妻子相信自己是一名最出色的丈夫,他們的愛情迴歸了。

很喜歡書中的一段話,“走在通向碼頭的路上,真相如刺破黑暗的`光線襲來。她和哈羅德湊和這麼些年的原因並不是戴維,甚至不是因為同情。她忍過這些年,是因為無論和哈羅德在一起的日子有多孤獨,沒有他的世界只會更加孤單。”是啊,我們有時候對於身邊的人習以為常,沒有覺得兩個人在一起是多麼的來之不易,甚至會挑剔對方的諸多缺點,但一旦那個人,如果你身邊的那個人突然就走了的話你才會發現原來你們彼此是多麼的不捨,原來你們彼此是如此的誰也離不開誰,如此的相愛!

一個人的朝聖,哈里德帶給我們的不止是徒步627英里沿途收穫的感動,不止是對兒子對妻子那深深的愛,還有對友情的執著,對信念的執著,所以,無論任何時候請相信自己相信愛!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7

此時我剛剛讀完《一個人的朝聖》這本書,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憂傷,雷秋·喬伊斯到底在訴說什麼?主人公哈羅德於一個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軒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說奎尼得了癌症,在貝里克的一個療養院內,那裡屬於英國北部蘇格蘭的地方,而哈羅德此時住在英國南部英格蘭的金斯布里奇。

哈羅德給奎尼寫了回信,但這信是哈羅德自己送去的,經過與一個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羅德突然想走著去貝里克,因為哈羅德相信只要他走著,奎尼就會活著。因為這樣一個信念哈羅德從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貝里克,歷時87天,途行627裡。

但我感覺這不是作者想告訴我們的故事,哈羅德此時已經年邁,在途行的過程中經歷了種種磨難,他回憶了自己過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時就離家出走的母親,酗酒的父親,十六歲時父親丟給他一個大衣讓他離開家,與兒子戴維深深的隔閡和戴維的離世,與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閡,導致之後的分居。

這些回憶都深深的折磨著哈羅德,但在途行的路上這些回憶卻常常出此刻他的腦海,在哈羅德離開的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為什麼就和丈夫走到了這樣的地步,莫琳將戴維的離世怪罪到哈羅德頭上,說他不是一個好父親,從來沒有給過戴維關愛,之後莫琳翻看了一部相簿,看到哈羅德和戴維的合影。

感覺到他們父子以前是嘗試過好好溝通的,莫琳也進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羅德行走的時間內,他們都直面了這二十年來都不願應對的內心世界,他們發現都深愛著對方,最終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羅德一齊住,他們想起了剛認識時的場景,都想起當時認識時的玩笑,他們都笑了。

一個人的朝聖,與其說走在路上,不如說走到心中,應對一些我們不敢應對或不願應對的心結,只有我們勇敢應對才能開啟心結,最終獲得理解、獲得幸福。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8

期初並不知道“朝聖”這個詞是什麼意思,“朝聖”是一項具有重大道德或靈性意義的旅程或探尋。老媽推薦我讀這本書的原因也是書中的哲理,主人公的經歷與書本身的精彩。朝聖原本一個宗教的重要之事,現在用在一個人身上,我想表達的就是所謂的信仰與精神吧!畢竟西方人對於宗教與信仰是如此重要,甚至高於自己的生命。他們的信仰就如同我們東方國家的佛教那樣根深蒂固。

主人公過了幾十年平平淡淡的生活,工作的一成不變,親友沒有往來。而在早晨一封二十年老友寄來的信開始了小說的序幕,奎妮身患絕症寫信告別。寫下回信寄出後,他開始了風雨征途,經過一個又一個郵箱,最後橫跨整個英格蘭,心中一直懷著只要他未曾放棄的走下去,奎妮就還可以活下去。

關於愛與信念以及萬物之類,書中用並不華麗的辭藻卻表達出描繪出一切,如此簡單樸素卻令人深深感動,人生的路只夠一個人走,從一個人到兩人一狗,到聲勢浩大的朝聖團,最後世界只剩一人的寧靜與超脫。自己的世界才是過程中想要的,正讓我想起了NBA中被多次提到的“相信過程”,雖然有時候結果更令人在意,但或許有時候,在我看來,這更像一場以偽裝自我救贖的尋覓,尋覓幾十年前沒有抱歉與自責,不時傳來哈羅德與莫琳陣陣笑聲的夜晚。

關於離別和重逢,我們能看到的朋友與自己IDE交集,過客還是熟人,也許是匆匆的告別,也許是一路走下去,我們除了親人外稱兄弟姐妹的`那些人,也只有給我們一句鼓勵,人生的路,總歸要自己走,孤單可以承受,離別時也請還好告別,不是不願面對地退縮,而是面對摯友揮手告別的勇氣。即將結束的歲月裡的一群人,就是需要去告別,就像大學聯考這個截點。小說裡的主人公也以他自己的方式朝聖,治療他的摯友,以治療他風塵僕僕的心與千瘡百孔的家。

最後的最後,在奎妮的葬禮上兩人找回了以前兒子還在世的感覺,回憶曾經美好的釋懷。信念可以堅持很多事,不應該去嘲笑看似不實際的想法,善待世界善待自己。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9

這世上有許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斷的將一隻腳放在另一隻腳的前面。

合上書本許久,我彷彿才從哈羅德的世界裡走出來。退休後的哈羅德,工作上,他沒有取得多麼令人矚目的成就。生活裡,和妻子近二十多年雖在同一個屋簷下,卻如同兩個世界。他的一個人的朝聖之行看似來自於一封意外的來信,其實不如說是他內心對自己這麼多年來任歲月蹉跎,一成不變生活的不滿。

草木一秋,人生一世,彈指一揮間,或許恍然才發現已經步入了老年,時間飛一樣的流逝已經讓人感到害怕,而更加讓我們誠惶誠恐的或許就是這些逝去的歲月裡一直過著並不是自己想要的人生卻不自知。

讀完這本書,不禁想起毛姆的《月亮與六便士》,兩個主人公都是毫無徵兆的離家出走,一個是為了自己對畫畫藝術的瘋狂熱愛,一個是受加油站女孩啟發相信自己可改變一些事情。不管是因為什麼,他們都是不想讓自己有生之年後悔。所以,我很慶幸,趁我還未老就有幸能讀到這麼好的作品,同時讓我有足夠的時間去尋找我自己的朝聖方式。

其實,隨著年齡的增長,以及我們生活著的社會本身就是一個名利場,漸漸地,由於追求物質我們隨波逐流,或許已經忘了我們的初衷。而朝聖,我覺得並不是讓我們一味的為了月亮而放棄六便士,六便士當然很重要,希望我們再追求六便士的路上不要太盲目,同時別忘了回頭看看自己的初衷。

朝聖就是一種很好的方式,他不一定非要是有宗教信仰的`人所做的事情,其實我們每個人都應該有一次這樣的心靈之旅,不一定是非要是哈羅德一樣煎熬般的徒步,你可以是一場輕鬆的旅行,也可以是面朝大海的靜坐,或者是在家裡幾分鐘的冥想,甚至可以是一個人逛公園,讓我們暫時遠離喧囂的社會,自己給自己的心靈一次深度的對話。

在工作上我們可以理性大於感性,在生活裡,我們要充滿愛的去過一生,少一些理性,多一些感性。總之,希望我們都能找人生的意義。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10

一個人的朝聖,最初不知怎麼接觸到這本書的,或許是朝聖這樣的詞語吸引了我,在我看來,朝聖,是神聖的,是難以親近的,它為什麼會出現在一本書的名字中?直到看完整本書才明白。

這本書花了我兩段時間,開始時已快臨近期末,醫學生的魔鬼考試月,一切都向考試看齊,所以我只是看了一部分,考試完又想玩,又要過年走親戚,以至於這本書的戰線拉的太長,新學期,熬了幾個夜,終於看完了。

哈羅德的朝聖,在我腦海裡就像放電影,他一路走,我跟著全程腦補。一邊看,一邊疑惑著,朝聖,真的是朝聖嗎?我看不然吧,或許換成探望?拜訪?…………更為貼切。但當我看到結尾,才知道,哈羅德去療養院看奎妮可以用拜訪、探望之類的詞,而哈羅德發現自己的內心選擇卻足以用朝聖了,因為只有朝聖,才能找到最真的自己。

哈羅德不顧妻子的反對,選擇步行去見奎妮,我覺得可能當初哈羅德也是腦子一熱,因為我發現一開始哈羅德總愛想起一些事兒。走著走著,離成功越來越近時,哈羅德卻想放棄了,真的很怪,堅持了那麼久,就要放棄?!也許是太累了,也許是不知見到奎妮說些什麼,也許是那群隨行者們搗的鬼,真的,那群隨行者就像社會上的多數人的一個縮影,在他們看來,朝聖只是一次愉快的.交易,簡單行走的背後是名與利。幸運的是,哈羅德對隨行者的態度從最初的接受,到包容,再到最後的默默離開,也許,他內心的改變是他還能堅持下去的一大緣由吧。

這篇小說主人公是哈羅德,退休生活暗淡無味,索性說走就走,待得豁然開朗,才覺,原來當初最美好。轉而一想,哈羅德的故事像是在說每個人,彎彎繞繞兜了大半圈,最後又回到了原點,只是這個原點已經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