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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級數學有理數總結

總結是指社會團體、企業單位和個人在自身的某一時期、某一專案或某些工作告一段落或者全部完成後進行回顧檢查、分析評價,從而肯定成績,得到經驗,找出差距,得出教訓和一些規律性認識的一種書面材料,它能夠使頭腦更加清醒,目標更加明確,因此,讓我們寫一份總結吧。但是總結有什麼要求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七年級數學有理數總結,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七年級數學有理數總結

七年級數學有理數總結1

(1)凡能寫成形式的數,都是有理數.正整數、0、負整數統稱整數;正分數、負分數統稱分數;整數和分數統稱有理數.注意:0即不是正數,也不是負數;-a不一定是負數,+a也不一定是正數;p不是有理數;

(2)有理數的分類:①整數②分數

(3)注意:有理數中,1、0、-1是三個特殊的數,它們有自己的特性;這三個數把數軸上的.數分成四個區域,這四個區域的數也有自己的特性;

(4)自然數0和正整數;a>0a是正數;a<0a是負數;

a≥0a是正數或0a是非負數;a≤0?a是負數或0a是非正數.

有理數比大小:

(1)正數的絕對值越大,這個數越大;

(2)正數永遠比0大,負數永遠比0小;

(3)正數大於一切負數;

(4)兩個負數比大小,絕對值大的反而小;

(5)數軸上的兩個數,右邊的數總比左邊的數大;

(6)大數-小數>0,小數-大數<0.

七年級數學有理數總結2

1.1正數和負數

以前學過的0以外的數前面加上負號“-”的書叫做負數。以前學過的0以外的數叫做正數。

數0既不是正數也不是負數,0是正數與負數的分界。

在同一個問題中,分別用正數和負數表示的量具有相反的意義

1.2有理數

1.2.1有理數

正整數、0、負整數統稱整數,正分數和負分數統稱分數。整數和分數統稱有理數。

1.2.2數軸

規定了原點、正方向、單位長度的直線叫做數軸。

數軸的作用:所有的有理數都可以用數軸上的點來表達。

注意事項:

⑴數軸的原點、正方向、單位長度三要素,缺一不可。

⑵同一根數軸,單位長度不能改變。

一般地,設是一個正數,則數軸上表示a的點在原點的右邊,與原點的距離是a個單位長度;表示數-a的點在原點的左邊,與原點的距離是a個單位長度。

1.2.3相反數

只有符號不同的兩個數叫做互為相反數。數軸上表示相反數的兩個點關於原點對稱。

在任意一個數前面添上“-”號,新的數就表示原數的相反數。

1.2.4絕對值

一般地,數軸上表示數a的點與原點的距離叫做數a的絕對值。

一個正數的絕對值是它的本身;一個負數的絕對值是它的相反數;0的絕對值是0。

在數軸上表示有理數,它們從左到右的順序,就是從小到大的順序,即左邊的數小於右邊的數。

比較有理數的大小:

⑴正數大於0,0大於負數,正數大於負數。

⑵兩個負數,絕對值大的反而小。

1.3有理數的加減法

1.3.1有理數的加法有理數的加法法則:

⑴同號兩數相加,取相同的符號,並把絕對值相加。

⑵絕對值不相等的異號兩數相加,取絕對值較大的加數的符號,並用較大的絕對值減去較小的絕對值。互為相反數的兩個數相加得0。

⑶一個數同0相加,仍得這個數。

兩個數相加,交換加數的位置,和不變。加法交換律:a+b=b+a

三個數相加,先把前面兩個數相加,或者先把後兩個數相加,和不變。加法結合律:(a+b)+c=a+(b+c)

1.3.2有理數的減法

有理數的.減法可以轉化為加法來進行。有理數減法法則:

減去一個數,等於加這個數的相反數。a-b=a+(-b)

1.4有理數的乘除法

1.4.1有理數的乘法有理數乘法法則:

兩數相乘,同號得正,異號得負,並把絕對值相乘。任何數同0相乘,都得0。乘積是1的兩個數互為倒數。

幾個不是0的數相乘,負因數的個數是偶數時,積是正數;負因數的個數是奇數時,積是負數。

兩個數相乘,交換因數的位置,積相等。ab=ba

三個數相乘,先把前兩個數相乘,或者先把後兩個數相乘,積相等。(ab)c=a(bc)

一個數同兩個數的和相乘,等於把這個數分別同這兩個數相乘,再把積相加。a(b+c)=ab+ac

數字與字母相乘的書寫規範:

⑴數字與字母相乘,乘號要省略,或用“”

⑵數字與字母相乘,當係數是1或-1時,1要省略不寫。

⑶帶分數與字母相乘,帶分數應當化成假分數。

用字母x表示任意一個有理數,2與x的乘積記為2x,3與x的乘積記為3x,則式子2x+3x是2x與3x的和,2x與3x叫做這個式子的項,2和3分別是著兩項的係數。

一般地,合併含有相同字母因數的式子時,只需將它們的係數合併,所得結果作為係數,再乘字母因數,即ax+bx=(a+b)x

上式中x是字母因數,a與b分別是ax與bx這兩項的係數。去括號法則:

括號前是“+”,把括號和括號前的“+”去掉,括號裡各項都不改變符號。括號前是“-”,把括號和括號前的“-”去掉,括號裡各項都改變符號。括號外的因數是正數,去括號後式子各項的符號與原括號內式子相應各項的符號相同;括號外的因數是負數,去括號後式子各項的符號與原括號內式子相應各項的符號相反。

1.4.2有理數的除法有理數除法法則:

除以一個不等於0的數,等於乘這個數的倒數。a÷b=a(b≠0)

兩數相除,同號得正,異號得負,並把絕對值相除。0除以任何一個不等於0的數,都得0。

因為有理數的除法可以化為乘法,所以可以利用乘法的運算性質簡化運算。乘除混合運算往往先將除法化成乘法,然後確定積的符號,最後求出結果。

1.5有理數的乘方

1.5.1乘方

求n個相同因數的積的運算,叫做乘方,乘方的結果叫做冪。在an中,a叫做底數,n叫做指數,當an看作a的n次方的結果時,也可以讀作a的n次冪。負數的奇次冪是負數,負數的偶次冪是正數。

正數的任何次冪都是正數,0的任何正整數次冪都是0。有理數混合運算的運算順序:

⑴先乘方,再乘除,最後加減;

⑵同級運算,從左到右進行;

⑶如有括號,先做括號內的運算,按小括號、中括號、大括號依次進行

1.5.2科學記數法

把一個大於10的數表示成a×10n的形式(其中a是整數數位只有一位的數,n是正整數),使用的是科學記數法。

用科學記數法表示一個n位整數,其中10的指數是n-1。

1.5.3近似數和有效數字

接近實際數目,但與實際數目還有差別的數叫做近似數。精確度:一個近似數四捨五入到哪一位,就說精確到哪一位。

從一個數的左邊第一個非0數字起,到末位數字止,所有數字都是這個數的有效數字。

對於用科學記數法表示的數a×10n,規定它的有效數字就是a中的有效數字。

七年級數學有理數總結3

有理數

1.1 正數與負數

在以前學過的0以外的數前面加上負號“—”的數叫負數(negative number)。

與負數具有相反意義,即以前學過的0以外的數叫做正數(positive number)(根據需要,有時在正數前面也加上“+”)。

1.2 有理數

正整數、0、負整數統稱整數(integer),正分數和負分數統稱分數(fraction)。

整數和分數統稱有理數(rational number)。

通常用一條直線上的點表示數,這條直線叫數軸(number axis)。

數軸三要素:原點、正方向、單位長度。

在直線上任取一個點表示數0,這個點叫做原點(origin)。

只有符號不同的兩個數叫做互為相反數(opposite number)。(例:2的相反數是-2;0的相反數是0)

數軸上表示數a的點與原點的距離叫做數a的絕對值(absolute value),記作|a|。

一個正數的絕對值是它本身;一個負數的絕對值是它的相反數;0的絕對值是0。兩個負數,絕對值大的反而小。

國中數學知識點總結:平面直角座標系

下面是對平面直角座標系的內容學習,希望同學們很好的掌握下面的內容。

平面直角座標系

平面直角座標系:在平面內畫兩條互相垂直、原點重合的數軸,組成平面直角座標系。

水平的.數軸稱為x軸或橫軸,豎直的數軸稱為y軸或縱軸,兩座標軸的交點為平面直角座標系的原點。

平面直角座標系的要素:①在同一平面②兩條數軸③互相垂直④原點重合

三個規定:

①正方向的規定橫軸取向右為正方向,縱軸取向上為正方向

②單位長度的規定;一般情況,橫軸、縱軸單位長度相同;實際有時也可不同,但同一數軸上必須相同。

③象限的規定:右上為第一象限、左上為第二象限、左下為第三象限、右下為第四象限。

相信上面對平面直角座標系知識的講解學習,同學們已經能很好的掌握了吧,希望同學們都能考試成功。

國中數學知識點:平面直角座標系的構成

平面直角座標系的構成

在同一個平面上互相垂直且有公共原點的兩條數軸構成平面直角座標系,簡稱為直角座標系。通常,兩條數軸分別置於水平位置與鉛直位置,取向右與向上的方向分別為兩條數軸的正方向。水平的數軸叫做X軸或橫軸,鉛直的數軸叫做Y軸或縱軸,X軸或Y軸統稱為座標軸,它們的公共原點O稱為直角座標系的原點。

通過上面對平面直角座標系的構成知識的講解學習,希望同學們對上面的內容都能很好的掌握,同學們認真學習吧。

國中數學知識點:點的座標的性質

點的座標的性質

建立了平面直角座標系後,對於座標系平面內的任何一點,我們可以確定它的座標。反過來,對於任何一個座標,我們可以在座標平面內確定它所表示的一個點。

對於平面內任意一點C,過點C分別向X軸、Y軸作垂線,垂足在X軸、Y軸上的對應點a,b分別叫做點C的橫座標、縱座標,有序實數對(a,b)叫做點C的座標。

一個點在不同的象限或座標軸上,點的座標不一樣。

希望上面對點的座標的性質知識講解學習,同學們都能很好的掌握,相信同學們會在考試中取得優異成績的。

國中數學知識點:因式分解的一般步驟

因式分解的一般步驟

如果多項式有公因式就先提公因式,沒有公因式的多項式就考慮運用公式法;若是四項或四項以上的多項式,

通常採用分組分解法,最後運用十字相乘法分解因式。因此,可以概括為:“一提”、“二套”、“三分組”、“四十字”。

注意:因式分解一定要分解到每一個因式都不能再分解為止,否則就是不完全的因式分解,若題目沒有明確指出在哪個範圍內因式分解,應該是指在有理數範圍內因式分解,因此分解因式的結果,必須是幾個整式的積的形式。

相信上面對因式分解的一般步驟知識的內容講解學習,同學們已經能很好的掌握了吧,希望同學們會考出好成績。

國中數學知識點:因式分解

因式分解

因式分解定義:把一個多項式化成幾個整式的積的形式的變形叫把這個多項式因式分解。

因式分解要素:①結果必須是整式②結果必須是積的形式③結果是等式④

因式分解與整式乘法的關係:m(a+b+c)

公因式:一個多項式每項都含有的公共的因式,叫做這個多項式各項的公因式。

公因式確定方法:①係數是整數時取各項最大公約數。②相同字母取最低次冪③係數最大公約數與相同字母取最低次冪的積就是這個多項式各項的公因式。

提取公因式步驟:

①確定公因式。②確定商式③公因式與商式寫成積的形式。

分解因式注意;

①不準丟字母

②不準丟常數項注意查項數

③雙重括號化成單括號

④結果按數單字母單項式多項式順序排列

⑤相同因式寫成冪的形式

⑥首項負號放括號外

⑦括號內同類項合併。

七年級數學有理數總結4

除了課堂上的學習外,數學知識點也是學生提高數學成績的重要途徑,本文為大家提供了七年級上學期數學有理數知識總結,希望對大家的學習有一定幫助。

1.1正數與負數

在以前學過的0以外的數前面加上負號“—”的數叫負數(negativenumber)。

與負數具有相反意義,即以前學過的0以外的數叫做正數(positivenumber)(根據需要,有時在正數前面也加上“+”)。

1.2有理數

正整數、0、負整數統稱整數(integer),正分數和負分數統稱分數(fraction)。

整數和分數統稱有理數(rationalnumber)。

通常用一條直線上的點表示數,這條直線叫數軸(numberaxis)。

數軸三要素:原點、正方向、單位長度。

在直線上任取一個點表示數0,這個點叫做原點(origin)。

只有符號不同的兩個數叫做互為相反數(oppositenumber)。(例:2的相反數是-2;0的相反數是0)

數軸上表示數a的點與原點的距離叫做數a的絕對值(absolutevalue),記作|a|。

一個正數的絕對值是它本身;一個負數的絕對值是它的相反數;0的絕對值是0。兩個負數,絕對值大的反而小。

1.3有理數的加減法

有理數加法法則:

1.同號兩數相加,取相同的符號,並把絕對值相加。

2.絕對值不相等的異號兩數相加,取絕對值較大的加數的符號,並用較大的絕對值減去較小的'絕對值。互為相反數的兩個數相加得0。

3.一個數同0相加,仍得這個數。

有理數減法法則:減去一個數,等於加這個數的相反數。

1.4有理數的乘除法

有理數乘法法則:兩數相乘,同號得正,異號得負,並把絕對值相乘。任何數同0相乘,都得0。

乘積是1的兩個數互為倒數。

有理數除法法則:除以一個不等於0的數,等於乘這個數的倒數。

兩數相除,同號得正,異號得負,並把絕對值相除。0除以任何一個不等於0的數,都得0。mì

求n個相同因數的積的運算,叫乘方,乘方的結果叫冪(power)。在a的n次方中,a叫做底數(basenumber),n叫做指數(exponent)。

負數的奇次冪是負數,負數的偶次冪是正數。正數的任何次冪都是正數,0的任何次冪都是0。

把一個大於10的數表示成a×10的n次方的形式,使用的就是科學計數法。

從一個數的左邊第一個非0數字起,到末位數字止,所有數字都是這個數的有效數字(significantdigit)。

七年級數學有理數總結5

有理數:

(1)凡能寫成形式的數,都是有理數,整數和分數統稱有理數.

注意:0即不是正數,也不是負數;-a不一定是負數,+a也不一定是正數;不是有理數;

(2)有理數的'分類:①②

(3)注意:有理數中,1、0、-1是三個特殊的數,它們有自己的特性;這三個數把數軸上的數分成四個區域,這四個區域的數也有自己的特性;

(4)自然數0和正整數;a>0a是正數;a<0a是負數;

a≥0a是正數或0a是非負數;a≤0a是負數或0a是非正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