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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專業大學生個人實習總結

總結是在一段時間內對學習和工作生活等表現加以總結和概括的一種書面材料,它可使零星的、膚淺的、表面的感性認知上升到全面的、系統的、本質的理性認識上來,讓我們一起認真地寫一份總結吧。那麼總結應該包括什麼內容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法學專業大學生個人實習總結,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法學專業大學生個人實習總結

法學專業大學生個人實習總結1

法學專業同學進行了一次專業實習。作為一名法學專業的學生,我熱愛我的專業。兩週的實習時間已結束,現就本次實習作出以下報告。

專業實習是提高自身素質及知識,把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一個過程。專業實習也是大學生活中所必備的課程,是我們大學生踏入社會的第一步。經過兩週的實習我的實踐能力得到很大提高,不僅鞏固了我的法律實踐能力,並且還大大增強了我的人際交往能力,豐富了社會經驗,開闊了眼界,受益匪淺。我接觸了一些民事、刑事案件,通過具體的實踐活動,使我對原來掌握的法律基本知識有了生動形象具體實際的理解,不再停留在理論上、紙上談兵,而是具體運用到案例上,聯絡實際情況,荷槍實彈。為此我明白了只有通過理論知識與現實案件相結合,才能更加合理運用法律。這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

一、實習內容與成果:

1、在實習態度上,我實習態度端正,尊敬單位領導,尊敬單位各崗位工作人員,做人誠信踏實,工作認真負責,學習勤奮上進,對於法律工作表現出強烈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2、在實習紀律上,我嚴格按照一名法律專業學生的要求來鞭策自己,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認真遵守單位工作規章制度,上班不遲到,下班不早退,養成科學規律的作息時間,保證工作效率。

3、在實習能力上,通過指導老師細緻耐心的講解、引導以及自己認真努力的學習、領悟,我的實際工作能力和工作經驗從無到有、從點到面,都獲得了巨大的提高和擴充。

在實習過程中,我先後參與了一些細緻而具體的工作,比如旁聽審理、整理判案卷宗、跟隨實習老師庭外調查、對當事人進行訪談、協助記錄調解及庭審筆錄、特許參與合議庭的評議、法律文書的製作與校對等,以及獨立完成所在庭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通過在實際工作中自己有意識地培養與鍛鍊,我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與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得到進一步加強,文書寫作、語言表達與溝通交流的基礎能力得到進一步鞏固,創新與協作的進階能力得到進一步優化,交往與活動的社會能力得到進一步提高。

二、實習效果與不足:

在總體上我能夠將學校裡的知識轉化為實際工作中的能力與經驗,但同時也存在著一些需要改進的瑕疵與不足。

首當其衝是缺乏更深的耐性。例如整理案卷的工作本身是繁瑣枯燥的,有時候案卷包含內容比較多和複雜,整理起來難度大、耗時長,這時就易產生工作厭煩心理,這就需要自己在以後的工作中能夠靜心,進一步提升耐性。其次是缺乏一定的社會經驗。在一些案件審理過程中,我社會經驗的欠缺暴露無遺,這也給自己敲響了警鐘。法律是社會生活的一部分,法律在社會實際執行中會受到諸如社會偏見、情緒、環境等影響,要求我們應具有一定的社會閱歷、經驗和應變能力。我想在今後我會更著重注意社會經驗的積累和豐富,以使自己能夠獲得更好更快的發展與進步。

三、感悟心得: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這近半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我認為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一個橋樑的作用,過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也有著很大幫助。向他人虛心求教,遵守組 織紀律和單位規章制度,與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處世的基本原則都要在實際生活中認真的`貫徹,好的習慣也要在實際生活中不斷培養。這一段時間所學到的經驗和知識大多來自領導和老師們的教導,這是我一生中的一筆寶貴財富。這次實習也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係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對於自己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說,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他們就是最好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我們可以向他們學習很多知識、道理。

四、我的思考:

通過這次實習活動,我思考了一些問題,也受到了一次教育。我最大的感觸就是任何一個職業,尤其是與法律相關的職業,只有具備良好職業道德的人才會贏得尊重和信任。只有具備紮實的法律功底,將理論和實際緊密的聯絡起來,在實踐中總結經驗和教訓,才能從事好法律工作,成為一名合格的法律職業人。在這段時間的學習和見習的工作中,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在我們生活中的地位。作為一名學習法律的學生,在以後的學習中,我一定會倍加珍惜短暫寶貴的在校學習時間,嚴格要求自己,從多方面來提高自己的理論水平,堅定自己維護法律尊嚴的決心,為我們社會的發展儘自己的一份力。

總而言之,此次實習讓我受益匪淺,我不僅把平時學到的理論知識應用到了實踐中,還利用實踐提高了自身,認識到了自己在理論方面存在的不足。在今後的學習中,我們應該更

多的進行實踐,把所學的知識運用到實踐中去,這樣我們的法學學習才能真正的出成績、出實效。在以後的人生中,我也要努力做一個像優秀法官、優秀律師那樣有學識、公平、正義、誠實、知法、守法、用法、嚴守法律尊嚴的人。

法學專業大學生個人實習總結2

法律一方面是規則體系,另一方面是意義體系。不識意義體系,法學可能淪為沒有價值依歸的“匠人之術”;但反過來,無知於規則體系,自然難領意義體系之奧妙。法律實踐之要義正在於將規則體系與意義體系相結合,在於實現“死法”與“活法”的互動。“我嗓子不好,唱不起高調”,但是我想法律人的使命地不是待在書齋裡閉門造車,而是能夠為中國法治的實現貢獻其力。

雖然現實中司法的圖景也許不容樂觀,但是那絲毫不應成為我們懷疑法治、不信仰法治的一個理由,我們始終要對此抱有信心,誠如蘇力所說:“未來並不遙遠,此時此刻不就是我們曾經眺望過的一個未來嗎”。

今天不是比昨天更好嗎?今天的法制現狀不是比過去更為完善嗎?在這樣一種理念的引導下我想我們的實習才更有意義,才更加有價值,要不然實習前對法院和法律抱持著憧憬和景仰而去,可是實習完之後卻失落而回,一下遁入悲觀之井,從此也便只能“坐井觀天”。

雖然我在律所和法院也有很多不如意之處,也感覺到法律很多時候也很無奈,但是我從來都覺得法律有總比沒有好,良法又比惡法要好,雖然法律不能包打天下,但是它仍是老百姓用以解決紛爭的一種較好手段,柏拉圖不也經歷了這樣一種認識過程嗎?其早年認為人治——由哲學王來治理國家是的,可是他最後也不得不承認法律之治雖然不是的,但仍然是一種不得已的也是較好的治理手段。

我上個學期在xx律師事務所實習,在這裡我有幸認識了xx老師,不僅蒙受其關懷和教誨,還與其建立起了深厚的師生關係,由此我研究生期間也便產生了第二位導師——律師。xx老師就如一位嚴父,他做事態度極度認真負責,最有意思的.是他有時候要求我起草代理詞時還要加一個詩性化的標題,於是我寫了“莫讓浮雲遮忘眼”、“莫待無花空折枝”等代理詞,剛開始有時候甚至覺得他有點“不近人情”,覺得有些東西沒有必要那麼較真,但是慢慢的我從不慎喜歡到逐漸被“格式化”了,如果說現在我寫的每一個法律文書都還有點自己鮮明的個人風格的話,那麼我想這種個人風格的形成也離不開xx老師的嚴厲教導,當然還有xx老師文風和邏輯思維的潛移默化之影響。

追隨xx老師實習期間我起草了上百份的法律文書,也有機會和他一起或者單獨以公民代理的身份出庭,這些經歷讓我有了初步的實踐基礎,使我看問題有了自己的視角,使我寫作法律文書有了立法化的思維,能從多角度去論證一個問題,這種思維也帶到了我寫作論文的過程當中,我發表的《人事保證的法律適用及立法選擇》以及《對贓物適用善意取得制度的再思考》這兩篇文章便深深地帶有這種立體化、多維度思考問題的印跡。

經歷了律所和法院的實習之後,我也感覺到了律師和法官的思維有著鮮明的不同,即律師是帶著“有色眼鏡的”,很多時候甚至可以“自說自話”,而法官則不同,法官是訴訟“蹺蹺板“的中軸,應保持中立,否則會讓抗衡的雙方當事人之間失去平衡,從而引發社會的不安定。

在一中院實習期間的收穫就是讓我遇到了研究生期間的第三位導師——賈科姐姐,科姐是我很佩服的一位女法官,她漂亮大方、知性而有氣質,她不僅在法學思維上影響了我,同時在為人處事以及如何在法院等機關單位求得生存等技巧方面也點撥了我,我知道她沒有僅僅將我當成一個過客——實習生來對待,而是將我當成了弟弟一樣的關心和教育,這一點我深為感動。

媽媽從小就教育我說:“不怕別人對你壞,就怕別人對你好,別人對你壞你可以一笑了之,但是別人對你好你卻得一輩子都得記住”,由此我也將她當成了自己的姐姐,在課題進展緊張時、在她身體不好時我都願意主動幫其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當然同時也讓自己多獲得了一次學習和鍛鍊的機會。科姐的法律思維很好,每次和她討論問題都能讓我有耳目一新之感受,我想這是我在學校所學習不到的,還有她寫作風格上簡潔明快,和xx老師一樣沒有多餘的廢話,這也讓我受益匪淺,同時在科姐交代我寫的案件審理報告時我都不自覺地將自己的散文

化風格帶到了其中,摻雜了自己的個人感情(雖然我一直覺得法院判決書也沒有必要寫得冷冰冰的,完全可以寫得生動活潑一點),但我想這是自己學生時代的青澀所致,“到什麼山就要唱什麼歌”,到了法院的地盤上就要遵循法院的文風,要地將其當成公文來寫,而不能寫成抒情散文或其他。

當然不管是在理論上還是實踐上都得感謝我的導師xx老師,她是我隨同xx老師和xx實踐的橋樑和紐帶。他嚴謹而不失溫和,嚴格而不失慈愛,他的優美文風、他的認真負責都深深地影響了我,還記得xx老師研一時教導我的九個字“更主動、更細緻、更認真”,加上後面常說的三個字“更陽光”,這十二個字雖簡短但蘊含的內容卻是極為豐富,我想為人處事之法則都可以鑲嵌於這十二字訣之中。總之,我的實踐之旅要感謝三位恩師給我的諄諄教誨和悉心培育,他們那雷厲風行的做事風格,那一絲不苟的工作態度都深深地影響了我,使我在今後的學習和工作當中能夠少走一些彎路,再一次衷心地感謝謝他們!

這次實習雖然只是求知的朝聖路上短暫的一次旅行,但是它也許將會成為我人生路上最重要的那幾步之一,因為它讓我的思維有了很大的改變,也讓我進一步開闊了視野,使我今後更加註重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理論是源,實踐是流,沒有理論的指導實踐將會是荊棘叢生,讓人寸步難行;而沒有實踐的推動理論也將會是一灘死水,沒有任何生機。

法學專業大學生個人實習總結3

首先,向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保定唐縣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

我的實習是由河北工程大學文學院院和保定唐縣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並檢驗了自己幾年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瞭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過程中我還擔任了具體的案卷整理工作,並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立案的程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以下案件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審判的過程,並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見:

一:以家庭暴力為由提起離婚訴訟案

1:案件由來

唐縣某村一有夫之婦因有外遇被其丈夫發現,其丈夫因此對該女實施了暴力,致使該女輕傷。

2:案件主要辯論焦點

丈夫的暴力行為與夫妻間的感情破裂是否有直接聯絡,妻子的外遇行為與丈夫的`暴力是否有根本聯絡,何方應承擔主要過錯責任。

3:原判結果

過多次合議討論,做出判決:駁回訴訟請求。

本案是一個民事案件,再細分屬於婚姻法中的婚姻糾紛案。通過對本案的審理,我認為在現階段中國的婚姻法在維護夫妻雙方的權利方面還有待近一步完善。婚姻本為了雙方的利益而建立,應運而生的婚姻法本也應該遵循這個基本原則,法律的內容應該更全面並具體地規定出結婚夫婦各自應該承擔的責任,在維護夫妻雙方的共同利益的前提下,還應該體現維護夫妻各方的利益。婚姻本身也是一份特殊的契約,是契約就有著它生效與失效的條件,我認為如果婚姻契約失去了建立它時本來的基礎,這樣的契約也應該及時結束,法院也應該積極協助離婚案件中的弱勢個體,體察並理解其真實的意思表示,不能僅僅憑法條的死規定或某一方當事人的單方意思表示而輕易駁回訴訟請求。其實現實中有很多家庭的建立本身就是不幸福的,其間有些當事人非常想結束並不理想的婚姻,但總要突破重重阻撓,其中除了家人不休的勸說,配偶的威脅與暴力,顧及財產上的不容易取得這些,最後最難突破的屏障就是法院的判決。法官們的出發點本也沒有錯,不過是怕因為一些人的一時激憤而毀壞了一個原本可以幸福的家庭,所以才駁回起訴,給予他們更多磨和感情的機會。其實,但凡兩個人鬧到法院去的,兩個人的感情已經差不多破裂了,法院的不支援有時反而會是原本可以簡單處理的事情更復雜化,因為在法院給予的磨和期內,兩個人也許會發生的激烈衝突,夫妻反目動起殺唸的很多,現實生活裡的夫妻相殘大多是在鬧離婚期間發生的,如果法院能及時保護弱勢一方,及時支援其要求,也許悲劇會因此避免。

二:幾起用簡易程式審理的刑事案

這是我首次看見簡易程式在審理案件中的具體運用。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唐縣人民法院也屬基層法院,符合簡易程式的條件。審理過程中,時限很短,而且開庭審理似乎只是走下過場,法官對於如何判早有結論。

通過這幾起適用簡易程式的刑事案的審理,我看到雖然審理時限很短,必備的程式卻很完備的,但是我認為法官審理時的態度應該適當調整。法官在庭審時的角色似乎與檢查院一方成為了聯盟關係,對嫌疑人語氣強硬也罷,而對其辯護律師也是有幾分蔑視與斥責,反而對提起公訴的檢察院一方和顏悅色。其實律師,檢察員,法官三方在庭審時的關係應該是絕對平等的,法官斷案,檢查員公訴,律師辯護都應該遵循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應該共同受到統一標準的規範。而當看到法官那副橫眉冷對辯護人的神情,我很為做律師的感到不平。

三:一起殺人未遂案

1案由:本案中的被告為一名xx功痴迷練習者,因為練功入魔,對家人生起殺念欲藉此櫱盤九天,在做案中及時被人制止,致使受害人重傷。

2辯論焦點:a該犯罪嫌疑人的行為系故意殺人還是故意傷害b該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司法精神鑑定中關於精神病的規定。

3原判結果:合議庭多次討論後,該犯罪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

其實關於這樣的案子在全國發生過很多起,xx功本身就不合法,是受我國憲法刑法約束的邪教組織,因為這些人痴迷練功身心受到嚴重創傷最終害人害己,實在令人扼腕嘆息。我國刑法在維護國民的安全與打擊犯罪方面確實起到了很好的保護傘的作用,但是,隨著時代的變遷,犯罪也會以各中不同的形態出現,有些在它發展之處時披著合法的外衣,因此,刑法與憲法的內容也應該做到及時修改,與時俱進,與社會和民眾的生活接軌,才能夠真正從根本上及時維護好國民的切身利益。

通過這次實習,我不僅開闊了視野更重要的是突破了紙上談兵的侷限。在學校由於受到各方面的因素,我們很難親身接觸到鮮活的庭審場面,觀察到實踐的訴訟程式,感受理論應用與司法實踐時的評析過程,見識那些與訴訟有關的各種真實文書卷宗、票據。在整個實習過程中,除了接觸或感受到了以上東西外,帶給我更深刻的感受是,我在探索著應用法律知識到實踐中去的過程裡,不僅僅豐富鞏固了自己的專業知識,更提高了自己獨立分析案情的能力,並且大大提高了自己對本專業的興趣與熱愛,為自己將來走上司法工作崗位奠定了良好的基礎。最後再一次向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唐縣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在實習過程中幫助我的朋友、我的同學致以衷心的感謝!

法學專業大學生個人實習總結4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帶給幫忙和指導的xx司法所的工作人員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忙和努力。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月xx日,我在xx司法所進行了實習。通過實習,我在法學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並檢驗了自己幾年法學專科學習的知識水平。

通過實習瞭解了基層司法所的性質和任務:基層司法所是縣區司法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派出機構,是承擔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職能部門,在縣區司法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領導下進行工作。基層司法所擔負著落實依法治國方針的超多基礎性工作,通過綜合運用人民調解、法制宣傳教育、執法監督、安置幫教、法律服務等手段;發揮著維護基層社會穩定、保障市場經濟發展、促進依法治理的重要作用。基層司法所的具體任務是:(1)協助基層政府開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執法檢查、監督工作;(2)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重大疑難民間糾紛調解工作;(3)指導管理基層法律工作;(4)代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處理民間糾紛;(5)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6)組織開展對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教人民的過渡性安置和幫教工作;(7)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8)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

實習期間,由於實習的司法所人員配置少,加上司法所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難度大、工作物件的不確定和工作物件情緒的不穩定。我的實習工作可謂面面具到,完全融入司法所和所裡工作人員一同按他們之前擬定的工作計劃做好日常司法工作。其中主要包括了:普法宣傳、指導管理基層人民調解工作、法律諮詢、安置幫教、參與人民調解工作等方面的資料。

一、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

基層司法所擔負著落實依法治國方針的超多基礎性工作,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是司法所最基本的工作。法治含兩個方面的基本原則,一是制定的法律是良好的法律,二是制定的法律得到普遍的遵守。只通過普法教育讓公民瞭解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增強公民的法律意識才能使公民做到學法、知法、懂法、守法。

在實習期間,從工作中接觸到案例瞭解到基層人民法律知識的嚴重匱乏和法律意識的'欠缺,深感普法宣傳的重要性、緊迫性。在實習期間就普法宣傳開展瞭如:準備法制講座的資料、製做各種宣傳道具、出法制牆報等實際性的法制宣傳工作。應對基層農村堪憂的法律現狀,我實習所做的工作顯的如此杯水車薪。我們不得不思考這麼一個問題:農民的法律意識就應怎樣樣去培養經濟發展了,法律意識才能上去嗎我們要不要針對農民進行一場思維傳播,用我們自己的聲音去傳播法律,這樣做作用能有多大我在思考著。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是一項長期工作需要司法工作者的不斷努力。

二、指導管理基層人民調解工作

基層糾紛調解組織一般有三級,即:鎮調解中心、管區調解站和村調解委員會。鎮的司法調解中心是一個多層次,有多個部門(如派出所、計劃生育服務站、工商行政管理所、民政辦、信訪辦等)參加的綜合體,司法所在其中起主導作用。對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整、充實,提高調解委員會隊伍的整體素質,確保調解質量等都由司法所指導。實習期間參加組織村調委會成員學習《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和人民調解卷宗的歸檔;對司法所人民調解卷宗進行歸檔的實際操作。從人民調解卷宗歸檔工作中瞭解到基層糾紛的一些特點:一是主體的多元化;二是糾紛型別的多樣化;三是糾紛多因小事引起。為以後的工作積累了必須的知識儲備。

三、法律諮詢

帶給法律諮詢和法律服務是懷法所的一項重要工作,但在法律諮詢這方面的工作在實習中遇得比較。只遇到一齊有關房屋買賣合同的諮詢,這或許和基層公民的法律意識的欠缺有很大的關係。不能因為公民法律意識的欠缺而對基層法律諮詢工作的放鬆乃至懈怠,相反更因得到加強。在基層沒有法律服務所建制的狀況下,司法所更應探索如何為群眾進行法律服務,幫他們排憂解難。只有在通過公民的切身體驗用法律維自己的權益後,才能更加提升他們的法律意識。使其知法、守法、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四、安置幫教

安置幫教工作,是指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依靠各有關部門和社會力量對國家規定期間內的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進行的一種非強制性的引導、扶助、教育、管理活動。有兩方面的含義:一是對刑釋解教人員進行幫教;二是對刑期釋解教人員予以就業前過渡性安置工作。

實習期間在安置幫教方面主要做了幾點工作:一是為全鎮的刑釋人員建立幫教檔案;二是檢查落實幫教工作;三是對外出打工刑釋人員進行電話考查幫教。

刑釋人員作為社會的特殊群體,應對生活他們顯得比常人更艱辛。在與他們的接觸中發現他們誰都不願被排斥在社會之外,他們的內心其實很脆弱。他們需要更多的關愛,社會的寬容是他們最大的渴望;社會的公平是他們迫切的期盼。安置幫教工作正是通過自身的努力,幫忙刑釋人員減少他們迴歸社會障礙。讓他們改過自新、重新做人,減少犯罪機率消除社會不安定因素。他們為自己以前的過錯付出了慘重的代價,他們贖清了他們以前所犯的罪行。在法律面前他們和我們一樣平等,我們有何理由排斥他們

五、參與人民調解工作

人民調解,是指人民群眾運用自己的力量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一種自治活動。它是在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主持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社會公德規範為依據,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勸說,促使他們互相諒解、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協議、消除紛爭的一種群眾自治活動。“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重大疑難民間糾紛調解工作”是司法所的重要工作之一。司法所在基層人民調解中起主導作用主要體此刻:依法解決幹群矛盾和各種熱點、難點問題,調處民間糾紛;指導村級調委會的工作;解決跨地區、跨行業的矛盾糾紛;開展各種形式的普法、法制宣傳教育;解決矛盾糾紛,設立協調方案,調防結合,落實協調措施;承辦上級交辦的疑難問題,確保把問題解決在本鄉鎮內。

為了把矛盾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為維護社會安定和諧。司法所每個月都會在全鎮實施定期的矛盾排、調解工作。在實習期間有幸參加了司法所每月一次的定期矛盾排查、調解工作。在對全鎮進行的矛盾排查中還參與了人民調解工作,在工作中發現基層矛盾糾紛主要集中在:婚姻家庭、財產債務、相鄰關係等方面。其主在成因在於對法律知識的不瞭解,往往在瞭解了相關的法律知識後矛盾糾紛就會得到解決。為此我在想:農村要怎樣樣的法律我們送法下鄉,送什麼法送《刑法》、《經濟法》送最需要的法——與人民群眾自身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

通過實習還撐握了必須的人民調解工作的方法與技巧。首先,法律知識要系統撐握,知識面要廣才能應對各種複雜矛盾糾紛;其次,在調解工作中要做到動之以情、曉之以“法”;再有,就是糾紛發生的時間、地點、人物、情節以及原因是民間糾紛的五大要素。及時瞭解和掌握這五大要素是做好各類民間糾紛調解工作的基礎和前提。也能夠說,掌握好這五大要素是調解好民間糾紛的最基本、最關鍵的技巧。

人民調解制度是我國特有的司法制度,同是也是社會安定和諧的“第一道防線”。基層人民調解的缺失將直接導致當事人之間矛盾的升級,最終矛盾演轉成犯罪。不但當事人將為此付出慘重的代價,還影響了社會的安定和諧。發展好基層人民調解制度,對於擺脫司法的繁瑣、節省司法成本具有用心的好處。在發展好基層人民調解制度的過程中能使群眾逐步拋棄“法”即“刑”的觀念,理解法律,構成法律意識。

通過為期五週的實習瞭解了司法所的基本工作況。通過實踐對法學這門學科有了更進一步的認識:法學做為一門人文科學相對於自然科學更多了主觀性、社會性。因此在實際的工作中不得不思考人的意識對工作的影響,解決問題時不能單從枯燥無味的法律條文入手,需要在自己充分撐握的前提下將法律條文結合法學原理,針對當事人的狀況將其通俗化、人性化。在實際的工作中檢驗了自己所學的知識,用自己撐握的知識解決工作中的實際困難積累了工作的經驗為以後的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同時也讓我發現了自己的一些不足之處。在司法所實習中由於工作物件的不不特定性,所要涉及的法律法規多而雜。這就要求擁有淵博的法律知識,對各種法律法規做到爛熟於胸。在學習法律法規時單從文字上往往很難準確把握並記憶。而通過實際案例的分析,有利於對法律法規的理解和印象的加深。在今後的工作學習中應注意改善方法。另外,在實際的工作中,一件事所涉及的法律法規往往是多方面的。如何對其進行系統的梳理、合理的引用。對於解決現實中的法律問題是必不可少的。對法律法規進行系統的梳理、合理的引用涉及到法律體系、法律淵源等法理問題,在今後的工作學習中應對此方面的知識、潛力做相應的加強。

畢業實習的結束意味著從此走上實際的工作生活,我的所學究竟能在其中起多大的作用檢驗才剛開始。有了這次實習經驗相信經後的工作生活走得會更從容些。

法學專業大學生個人實習總結5

古人云:“君子欲訥於言而敏於行。”意為:“君子的修養要盡力使自己做到話語謹慎,做事行動敏捷”。對於一個法科學生而言,這說明不僅要有精深的理論水平和語言表達能力,還要有強硬的實踐能力,才能適應目前激烈的社會競爭。“理論是灰色的,生活之樹常青”,只有將理論付諸於實踐才能實現理論自身的價值,也只有將理論付諸於實踐才能使理論得以檢驗。同樣,一個人的價值也是通過實踐活動來實現的,也只有通過實踐才能鍛鍊人的品質,彰顯人的時代風貌。畢業實習是大學學習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一課,也是大學學習生活的最後一項課目,也是大學生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過程。

我的這次實習是從20xx年7月1日至8月29日在呼和浩特市賽罕區人民法院進行的。實習期間我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儘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認真完成法院領導交辦的工作。在法官們的指導下,我開始熟悉這個行業並慢慢進入工作的狀態,對法院的運作的程式和法律實踐有了一定的熟悉和體會。專業實習是法學本科教學計劃中的必修課程,是實踐教學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法學本科學生掌握系統的法律理論知識與技能,熟悉與掌握司法程式,理論聯絡實踐的重要路徑。在過去的三年裡,通過課堂知識的學習,我已經形成了初步的自己的法律思維,懂得基本的法律知識,對各法律部門的相關法律制度有較為全面的認識。而且通過兩次第三學期的模擬法庭實踐,對若干類訴訟案件的司法審判過程有了較為深入地體會。但必須清醒地認識到;學校是學校,社會是社會,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我們最終是要走出校園,服務社會。此次第三學期學院安排我們20xx級法學本科生進行畢業實習,所以我選擇法院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實習學習生活。

一、實現以下實習目標:

⑴ 將在課堂上所學的理論與法律實踐相結合,鞏固知識,發現不足,以求積累經驗、指導今後的學習;

⑵培養獨立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⑶培養社會適應能力和溝通能力;

⑷樹立正確的法律人觀念和法律人思想覺悟;

⑸學會法院的工作執行流程,積累實務工作經驗,為畢業後工作打下基礎。

在明確實習目標的前提下,我結合法院和個人實際情況的制定瞭如下實習任務:

⑴ 熟悉法院的各項管理制度;

⑵熟悉與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員相關的執業制度;

⑶與法官和工作人員接觸和溝通,虛心求教;

⑷運用網路處理案卷檔案,使其管理自動化;

⑸整理卷宗、資料查詢、法律文書撰寫,做好祕書工作;

⑹協助工作人員做好開庭前後的準備工作,開庭時認真旁聽;

⑺不斷充實專業知識,拓展視野。

二、實習內容及其具體工作

由於實習之前我就已經明確實習目的和制定了實習計劃,這使得我在實習過程中有的放矢,積極主動尋找鍛鍊機會,並有得於許多律師的指點幫助,我的實習內容豐富多彩。這些工作有助於鍛鍊我的各種能力,也是以後職業生涯中必不可少的環節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務性工作的基礎上,我主要的工作內容包括四個方面,具體過程如下:

(一)學會用好法院辦公自動化軟體。

隨著資訊科技在各個領域的廣泛運用,法院也實現了辦公的自動化,我國法院並且還建立了自己的內部網路。辦案從頭到尾都網路自動化了。一開始立案要輸入電腦,建立電腦檔案,其中也要若干次進行網路化資訊處理,審判完了要把檔案錄入。如果執行也會轉到執行,網路記審理時間,不會超期,否則就輸入不了了。這都要求工作人員要有細心謹慎的做好各項工作,才能提高工作效率。

(二)整理卷宗,掃描案卷。

整理卷宗,掃描案卷是我在本此實習過程做的最多的工作,整理卷宗包括排序、編頁碼、填寫證據目錄及卷宗目錄、裝訂案卷等。每天看著一沓沓的案卷在手中無數次的翻閱,心中還是會有一點成就感的。整理卷宗先是排序,按照資訊表、繳款書、起訴狀、答辯狀、身份證明、受理案件通知書及送達回證、原被告證據、開庭傳票及送達回證、調解筆錄、開庭筆錄、判決書或調解書影印件、宣判筆錄、送達回證等順序將所有的資料整理成冊。對於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還有副卷,而副卷的內容則包括合議筆錄、判決書原件等。

(三)作調解、庭審、談話筆錄。

鑑於去年暑假的實習經歷,這項工作對我而言並不陌生。首先,法院的筆錄基本全部是電腦錄入,對於沒有學過速錄的我來說還真的跟不上,所以明顯的感覺到掌握速錄技術的重要性。不過據此我也明白了,該法院大多數的書記員並非科班出身但卻能夠進法院工作的原因之一了,其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她們所掌握的速錄技術。

(四)送達開庭傳票及判決書、調解書等法律文書。

所謂送達大多數情況下就是打電話把當事人叫到法院,然後將檔案交給他們,告知他們權利義務,然後讓他們填好送達回證就行了。當然也有當事人拒領的情況,如離婚的被告方拒不領取,最後只好由我跟主審法官給送到家裡,但是送去之後當事人拒不簽字,我們又好說歹說勸了半天才勉強把字簽了。不過對於那件事,我一直覺得有點遺憾和愧疚。在現實中,即使當事人不領取相關檔案,法院可以採用公告或郵寄的形式送達,還可以留置送達,所以這並不影響效力的發生。對於當事人來說,訴權是一種權利,但是在訴訟過程中的義務也是不可避免的,所以說權利與義務總是像伴隨而存在的。送達看似簡單,但事實上與當事人打交道並不是一件很簡單的事,很多時候還要考慮到當事人的情緒問題,所以法院的工作都不是簡單的工作。

(五)參與案件聽審。

案件聽審是本次實踐中身份轉變的機會,在從事其他工作時,我更多的是將自己當做法律工作人員對待,所以每件事上都會很謹慎出錯。但是聽審則不同,我將自己的身份換成一個普通人,甚至是法盲。我不在用一個法律人的身份去看待案件的全過程,而是以一種獨立於當事人、審判人員及其他訴訟參加人以外的身份,用一般的理性看待並分析問題的合理性。摒棄合法性分析,從理性的角度看待問題,也許會有不一樣的收穫。但事實上,司法審判過程中卻是將法與理想相結合,將法與情相融合,最終達到社會效益與法律效益的最大化。本次聽審的案件主要是合同糾紛案件、民間借貸糾紛與所有權確認糾紛,這樣讓我對物慾橫流的經濟社會有了新的更深的認識,所以聽審過程的所見所聞與所想對我都有很大的影響,讓我更現實更理性地去看待這個社會。

三、實習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不足

(一)溝通能力欠缺。

學生在校期間,面對的是相對單純的同學間及師生間交往,學習的是抽象的法律概念及案例,法律概念及案例中的當事人均被抽象成為一個虛擬的符號。在這樣的情況下,對案件做出判斷需要的是合乎邏輯的'法律推理。而現實生活中,一個案件中涉及的可能是若干個法律關係。當事人也不是案例中的某一個符號,而是一個個有血有肉、有情緒、有思想的人。一個案件所涉及的不單單是法律,而且涉及政治、文化、宗教、社會,等等。對一個案件做出裁判,不但需要考慮法律的規定,更多的還要考慮裁判結果的社會影響等因素。在案件做出裁判結果之前,法官需要與當事人進行大量的交流、溝通,瞭解當事人的想法、估量裁判結果可能引發的後果及相應的對策,而這些都需要一個良好的溝通能力,與學生在校的學習有很大的區別。

(二)學習的自主性、主動性欠缺。

學習不單單是學校內的書本知識的掌握,而且是一個畢生的事業。作為個人,只有掌握了學習的自主性、主動性,才能不斷的提高學習效果,才能在工作中不斷的提高、不斷的進步。學習效果與學習動機有很大的關係,而這受到一系列主客觀因素的影響,如原有的學習基礎、老師的指導、學習方法、學習習慣、智力水平、個人特點、健康狀況等。實習期間,我們應注重主動獲取知識、分析歸納、創造性思維和運用所學的知識去解決問題的能力培養。要達到這些要求,必須改進原有的學習方法,自決、主動地學習。

(三)適應能力欠缺。

學生從學校到法院,面對著比學校複雜得多的工作環境、人際關係、學習壓力和形形色色的當事人,需要具有較好的面對實際工作的適應能力。

我決定在今後的學習中根據這次實習所得到的經驗,處理好課堂學習與社會實踐的關係,以及理論知識與實踐內容的關係。

法學專業大學生個人實習總結6

這次實習雖然只有短短的一個多月,但卻讓我學到很多知識,其中很多是書上所學不到的。通過實習,我瞭解了法學知識在現實實務中的具體操作及程式步驟,檢驗並鞏固了自己所學習的知識。這次實習中,我在刑庭參與實習。主要實習內容有:聽庭、幫助書記員整理卷宗和複核、送達、執行和訊問、旁聽休庭評議、查閱案卷、審查判決書以及書寫一些司法文書如執行通知書、結案登記表、開庭公告、提押票、傳票等;並進一步鞏固了一些具體的司法程式知識如:刑事案件的簡易程式、普通程式以及普通程式簡易審。經過實習,我的實踐能力也得到很大提高。

下面我把自己在實習過程中學習的知識簡介一下。

首先,查閱案卷、審查判決書以及書寫一些執行通知書。剛到法院時,陳老師給了我一些卷宗以及一些已經結案的案件的起訴書和判決書。我把這些案件總結了一下,由於xx市xx區人民法院屬於基層法院,主要審理一些簡單的、危害性不大,以及可能不會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的刑事案件。

例如盜竊案、職務侵佔案、詐騙案、販賣毒品案、非法行醫案、故意傷害、搶劫案等等,所以,盜竊案佔很大比重,其次是販賣毒品案和詐騙案。通過這些卷宗我還發現,盜竊案中盜竊數額一般都比較小,案件比較簡單、證據比較充分,所以多適用簡易程式,判處刑罰也多為拘役,並處罰金或者單處罰金;在故意傷害致人輕傷案件中,由於其屬於自訴案件,所以,邢老師多以調解進行結案,對刑事附帶民事案件中的附帶民事部分也多以調解結案,最終使雙方都能滿意。

另外,陳老師還教我書寫執行通知書,如有期徒刑、拘役用的執行通知書、宣告緩刑用的執行通知書等。這些通知書都是長聯的,一式四份,一份傳送給看守所或存根,一份入卷存檔,一份回執,一份發給罪犯。對於在押的罪犯若剩餘刑期在一年以上,還需要另寫一份執行通知書,但與前者不同。因為現在要求裁判文書上網,因此陳老師又教了我如何書寫上網裁判文書審批表和結案登記表。

在瞭解案件如何判決的情況下,陳老師開始教我整理卷宗與複核判決書上的資訊。

對於每一起案件,法院存檔的卷宗包括三卷,正卷兩本:一本是法院審理卷,屬第一卷;一本是檢察院的立案及證據卷,屬第二卷;副卷一本是法院判案內部文書卷,屬第三卷。而我們主要整理第一卷和第三卷。

這兩卷整理時要按照“訴訟檔案卷內目錄”中的檔案順序整理,例如:先是起訴書(自訴書)及附件、送達起訴書筆錄、聘請、指定委託辯護人材料、調查筆錄或調查取證材料還有其他檔案及開庭前的通知、公告底稿等開庭前的準備檔案,其次是開庭審判筆錄、公訴詞、辯護詞、證人證詞及陳述詞、判決書、裁判書正本、附帶民事調解書、宣判筆錄等開庭審理文書,接著就是提押票、傳票、送達回證、執行通知書、存根、回執等執行文書,此外還有贓物、證物處理手續。

看著很簡單,實際涉及很多法學知識,特別是刑事證據和程式部分以及刑法罪名構成要件等知識。這些工作任務的順利完成是基本知識的嫻熟運用,也是對我基本知識的考驗。

作為一名實習生,我一直很喜歡去旁聽案件。這讓我第一次看見簡易程式在審理案件中的具體運用。這些案件案情簡單、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再者,xx區法院屬於基層法院,符合簡易程式的適用條件。在整個開庭過程中,開庭時間很短,給人的感覺是開庭審理只是走下過場,法官對於此案如何判決早有結論。但我感覺,基層法院的法官任務很重,每天都會接到新的案件,而適用簡易程式就會給我們的法官節省了很多的時間去審理那些複雜的案件,沒必要走一些無用的步驟,那樣只會很浪費人力和財力。通過這幾起適用簡易程式的刑事案件的審理,我看到雖然審理時間很短,但必備的程式卻很完備,法院在這方面控制得很好。

但是,另一方面我認為法院在庭審制度方面還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審理的環境也需要進一步改進。另外,一般來說,如果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案件,公訴人不一定出席支援公訴,這個環節會改為獨任審判員代為宣讀起訴書。而在普通程式中,則由公訴人宣讀,嚴格的要求是把起訴書從頭至尾宣讀一遍。但實踐中,一般審判長為節省開庭審理的時間而要求公訴人直接宣讀“經依法審查查明”以後的部分,起訴書前半部分因為已經在核對被告人身份時使用過,這時就省略了。

公訴人宣讀完畢,審判員將詢問被告人和辯護人對起訴事實的.意見並進行陳述,通常被告人和辯護人不會對事實有意見,但都會作一些陳述。實踐中有些被告人十分喜歡打亂現場審判員的思路,而且陳述的時候還會涉及許多問題,這就需要審判長自己分辨清楚核心,制止被告人肆意擴充套件,但是也要注意不能粗暴打斷,使被告人的陳述權受到侵害。

最後,我還想說一下我在xx年xx月xx日旁聽的一個涉及未成人妨害公務的案件。由於全市法院少年審判庭審觀摩暨少年審判工作現場會在二七區法院召開,故該案件被作為觀摩案件公開審理。雖然此次庭審在全省法院系統首創“談話式”審理方式,並且儘量用談話的方式式,使用與未成年人閱歷、文化程度、生活環境相一致的語言,進行法庭調查及法庭教育,但我認為它始終是一起涉及未成人犯罪的案件,在眾多人旁聽以及多家新聞媒體報道的情況下公開審理,對於僅是中學生的兩名被告人而言,心理傷害很大,這也會給他們幼小的心靈產生很大的陰影,影響其一生。

而且,以後很可能會導致他們受到社會上人們對他們的歧視與排斥,無法真正迴歸社會,最終選擇放棄自我。此外,雖然《刑事訴訟法》規定:16到18週歲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不公開審理,也即可以公開審理。但我認為該案件性質不是太惡劣,危害性也不大,不應該公開庭審,至少不應該讓媒體公開報道並現場拍照。兩個未成年被告人因年幼無知,不懂法律才會違反法律,這也是我國法律宣傳不足造成的。

此外在實習中我也經常和邢燕老師討論一些案件和法學理論知識,如交通肇事後逃逸的認定和自首與坦白的界定,還有監視居住在實踐中的運用。因為刑事訴訟法及相關法律解釋均表明監視居住不可折抵刑期,但是公、檢機關為儘快偵破案件,會以監視居住對其折抵刑期的條件讓犯罪嫌疑人認罪或坦白,所以在起訴書及判決書上就會顯示“監視居住(限制人身自由)”這樣的話。我認為這樣做很好,便於操作,也有利於快速偵破案件,維護社會治安及受害人的利益,同時也給罪犯變相減輕刑罰,使其有悔過自新的機會並儘快迴歸社會。

另外,我還發現,現在我省法院審判工作中的一大特色,即“圓桌庭審”。這種庭審模式在氛圍上強調“和”,給當事人親切的感覺,也體現了審判工作者的人性化,限度地消除了當事人雙方的隔閡與對抗心理,拉近了當事人與法官之間、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情感距離,便於當事人之間溝通,也便於法官和當事人交流與溝通,進而進行調解。工作固然需要創新,但不能隨便改變規則。“圓桌庭審”雖然說有很大的優點,但這種優點更多的體現在民事審判庭以及刑事審判庭適用簡易程式的案件。

對於刑事審判庭使用普通程式的案件,多是一些性質惡劣、較複雜的案件,如果還使用“圓桌會議”的方式就無法體現法院審判的性以及法律的威懾性與嚴肅性。此外這種模式也不利於旁聽公眾看清當事人或犯罪嫌疑人以及法官的面目。所以,如何適用好“圓桌庭審”這一模式的重點就是明確它的適用範圍,明確什麼型別的案件適用,什麼型別的案件不適用。在這方面,我認為還需要進一步探索與總結。以上是我在實習時學習的主要內容以及自己的見聞。

總之,這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穫和意義可見一斑:首先,我可以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於實際的工作中。理論和實際是不可分的,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鍊;其次,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實務中的運作有所瞭解,也對法言法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法官,他們對於我的實習提供了良好的環境和悉心的指導,在指導我理論學習的同時,也教會了我許多做人的道理。當然通過這次實習,我也發現了一些問題:首先,我在學校所學到的理論

知識與實際工作需要還有一定的差距;其次,就是人們的法律意識不強,不能有效的利用法律手段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或者是不懂法律,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有時已經觸犯了法律,甚至構成了犯罪。所以對人們進行普法宣傳還是很有必要的。在“依法治國”方針的指引下,我國的法制建設一定會更加合理與完備,也會給我國的經濟建設提供更好的法制環境。在此,再次感謝xx市xx區人民法院給我提供的實習場所和在實習過程中給我的幫助,使我學到了很多書本上學不到的知識,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