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蒙文學站

位置:首頁 > 範文 > 申請書

關於仲裁申請書

申請書2.19W

在當今社會高速發展的今天我們每個人都可能要用到申請書,寫作層面上,申請書下級向上級的行文方式。一起來參考申請書是怎麼寫的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關於仲裁申請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關於仲裁申請書

關於仲裁申請書1

案由:工傷待遇爭議

申請人:XXX,男,19XX年X月XX日生,漢族。

工作單位:XXX省XXXX公司。用工性質:聘任制。

住址:XX省XX縣XXX鎮。

被申請人:XX省XXXX公司

地址:XX省XXX縣

勞動仲裁請求事項:

1、請求裁決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解除勞動關係。

2、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因工受傷的相關費用,合計105000元。具體如下:1、一次性醫療補助金3000元×18月;2、一次性就業補助金3000元×9月;3、一次性傷殘補助金3000元×8月。

事實與理由:

此致

  和順縣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簽名):吉軍軍

  20xx年X月25日

關於仲裁申請書2

申請人:××,女,漢族,出生年月日,住址

被申請人:×××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電話:×××

申請事項:

一、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社會養老保險費及滯納金合計18000元人民幣。

二、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醫療保險費滯納金合計2**00元

三、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雙倍的工資合計26000元(2**8年1月至今)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5年3月8日開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請人處工作,現擔任公司的銷售經理,雙方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係。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至今,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過任何的保險,同時也未與申請人簽定書面的勞動合同。

申請人認為,根據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併為勞動者交納各類法律規定的保險,而被申請人卻一直未給申請人交納各類保險,此行為已違反了法律的規定,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申請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納保險,但被申請人卻拒絕交納,致使申請人的保險費用產生了高額的滯納金,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未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的工資。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現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保險及滯納金並依法向申請人支付雙倍的工資。

此致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XXX年X月XX日

關於仲裁申請書3

申請人:名稱: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

被申請人:名稱: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

雙方因_____________一案,已由________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__字__號裁決書)被申請人未履行裁決中規定的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特向你院申請予以執行。

申請執行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XX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關於仲裁申請書4

申請人:銀某某,男,出生於1980年×月×日,住北京市×

被申請人:北京某某有限公司,住北京市朝陽區

法定代表人:×,性別:職務:電話:

請求事項:

1、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40234。80元;

2、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加班工資25%的補償金10058。70元;

3、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標準二倍賠償金12084元;

4、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70元及所欠差額工資25%的補償金17。50元。

事實和理由:

20xx年2月23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建立勞動關係,20xx年2月26日雙方續簽勞動合同,合同約定勞動期限至20xx年2月22日終止,其中20xx年2月23日至20xx年3月5日申請人擔任實驗員崗位,實行標準工時制度,20xx年3月6日至今申請人擔任現場排程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每天工作12小時。

20xx年8月15日至20xx年3月5日申請人擔任實驗員期間,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每天加班,一天工作12小時,被申請人未向申請人支付加班工資,在申請人的強烈要求下,被申請人於20xx年3月6日調換申請人工作崗位,轉為現場排程,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但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一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12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制度,嚴重違反勞動法的規定,總工作時間遠遠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且不支付加班工資,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20xx年月日被申請人違反法律規定與申請人解除勞動,嚴重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應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標準二倍賠償金。

基於以上事實,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法律規定,並給申請人工作、生活造成嚴重影響,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出申訴,請依法裁決。

此致

北京市朝陽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XXXX年X月XX日

關於仲裁申請書5

申請人:程xx,女,漢族,20xx年3月31日出生,住x市xx區1樓2門10號。

被申請人:陝西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住所地:xx市太元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xxx

仲裁請求:

1.請求確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返還購房款114719元,並賠償利息5091元;

2.請求被申請人承擔本案的全部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20xx年5月14日申請人與兩被申請人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被申請人將位於XX市xxx小區第22棟10602號房屋以382396元出讓於申請人。被申請人應於20xx年12月31日向申請人交付房屋。申請人應在20xx年5月14日支付房款114719元。

申請人依據合同約定在20xx年5月14日支付房款114719元交納給被申請人。xx年3月申請人發現被申請人是在違法銷售房屋,其購買的房屋沒有法律規定的相關手續。因此申請人認為其與被申請人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屬於無效合同。

現申請人為維護其合法權益特向貴委申請請求裁決確認合同無效,並由被申請人返還購房款114719元,賠償申請人利息5091元。

此致。

  西安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xxxx年三月十四日

關於仲裁申請書6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單位: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單位:____________

仲裁請求: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深圳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關於仲裁申請書7


申請人:XXX,男,漢族,30歲,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縣人,現住四川省成都市一環路南二段16號中國科學院成都分院7棟4單元601號,聯絡方式13438063077。

被申請人:四川金星壓縮機制造有限公司,工商註冊號xxxxxxx,住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區金富路166號,聯絡方式: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吳軍,四川金星壓縮機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長。

申請事項

1。請求依法裁定被申請人陳述真實的辭退申請人的原因;

2。請求依法裁定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賠償金三千元。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於2**1年5月21日參加了成都市人才市場在世紀城新會展中心舉行的人才招聘會。在會場,申請人遇見被申請人正在招聘法務專員,通過與其招聘廣告對比和招聘人員交流發現自己的專業和經歷與公司要求相符,便投遞了一份簡歷。此後,申請人在2**1年5月23日接到被申請人人力資源部員工的面試通知後,參加了2**1年5月24日舉行的面試,並且於2**1年6月1日在接到被申請人人力資源部員工的通知後與被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吳軍等面談,當時申請人接到人力資源部員工的用工通知。

2**1年6月8日,申請人按照被申請人的安排攜帶體檢證明去被申請人處報道,並填寫了入職資料。2**1年6月13日,申請人在沒有參與被申請人所招聘崗位(法務專員)的具體工作的情況下,被人力資源部的分管領導和部門領導找去談話要求終止試用勞動關係,當時申請人向人力資源部領導闡明瞭申請人的觀點,但是他們仍然要求終止試用勞動關係,並給我出具了相關檔案,解除了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試用勞動關係。

被申請人的上述行為已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勞動權益,因此,申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向貴委申請勞動仲裁,懇請貴委根據事實和法律依法裁決支援上述請求,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呈

四川省成都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二O一一年七月七日

附:證據目錄

1。被申請人的營業執照;2。被申請人通知申請人面試的通知錄音三個;3。體格檢查表;4。被申請人出具的解除試用勞動關係的證明。

關於仲裁申請書8

申請人:易xx,男,漢族, 年 月 日出生,住址:河南省縣鎮村隊,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x

被申請人:吳江市xxxx公司,法定代表人:汝xxxx,住所:吳江市xx鎮。

請求事項:請求確認勞動關係。

事實與理由:20xx年4月16日申請人進入被申請人處工作,在由被申請人承建的xxx泵站工程中做工,工作屬於木工,每天工資兩百元,申請人於20xx年4月26日在工地上一座其正在作業的建築上摔下來受傷骨折,但是被申請人一直不予工傷認定,由於進入單位時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單位也沒有為申請人繳納社保,無奈請求確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著勞動關係,以維護勞動者即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懇請貴委依法裁決。

申請人:

  20xx年5月30日

關於仲裁申請書9

申請人:xxx,男,漢族,1xxx年xx月xx日出生,,現住xxx市xxx區xxx路xxx號.聯絡電話:xxxxxx.

被申請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區xxx路xxx號.電話:xxx.

法定代表人:xxx職務:xxx

請求事項:

一、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5200元(月平均工資2600元*2).

二、裁決被訴人向申請人支付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加班費共54455.15元,其中:1、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18670.34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4667.58元;2休息日加班費24893.79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6223.44元;.

以上二項合計:xxx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1995年10月進入被訴人單位工作,任司機一職至今.20xx年12月28日,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申請人為總務部司機,約定申請人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為700元,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5天.但事實上,被申請人要求我除每週正常工作5天處,星期六、日還要求我隨時出車,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車均有打卡記錄,由公司保管,請仲裁庭要求被申請人提供我的.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間的考勤記錄).另外,休息日也是隨時出車加班,我早上6時30分出車接送公司員工上班,直到18時10分接公司員工下班,送完員工需要到20時,除去中午吃飯和休息時間1個小時、平均每日延長工作3個小時以上,同時,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隨時候命出車加班,具體時間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記錄為準.我為被申請人加班,但被申請人卻沒有按《勞動法》的規定給我安排補休,也沒有按規定為我支付加班費.從被申請人發給我的工資條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時數、加班工資均為零,按照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月工資940元(20xx年7月1日雙方協商將我的合同工資變更為940元)為基數計算,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間,被申請人拖欠我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18670.34元(940元/21.75*1.5倍*3個小時*4周*12個月*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時間加班費24893.79元(940元/21.75*2倍*8個小時*3天*12個月*2年)未付.為此,我多次找被申請人領導協商要求支付,被申請人均予以拒絕.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2項和46條第1項的規定,我於xx年xx月xx日以被申請人“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向被申請人提出瞭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由於被申請人拒絕支付我的加班費和經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貴會申請仲裁,請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支付我的仲裁請求,依法裁決.

xx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簽名)

  年月日

關於仲裁申請書10

申請人: 姓名 XX 性別 女 年齡 XX 民族 漢

住址 上海市XXX

電話 XX 郵編 XX

被申請人1:單位名稱 上海市XX 電話 XX

法定住所 上海市XX 郵編 XX

法定代表人 XX 性別 女 職務 總經理

請求事項:

1.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終止勞動關係經濟賠償金為一個月工資20xx元(不含已支付部分)

2.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待通知賠償金為一個月工資4000元

3.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辦工作期間公積金(20xx年9月至20xx年6月)

4.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辦20xx年6月各類養老保險

5.裁決被申請人賠償從20xx年9月至20xx年6月的休息天加班工資19天×2×(4000/21.75)=6988.50

6.裁決被申請人退回申請人過失單扣款900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9月8日正式進入被申請人上海市XX公司上班,擔任會計主任一職。並簽訂了為期三年的勞動合同。由於XX公司財務內控制度薄弱,前任財務人員未出具以前年度及月度財務報表,也未完善儲存財務歷史資料,給申請人的後續財務工作帶來極大困難,並在此期間因公司快速發展,連鎖門店由20xx年9月的9家店鋪增長為20xx年6月的23家店鋪,全部店鋪及貨物供應鏈的財務工作都由申請人所在的團隊負責,而在整個發展期間團隊工作人員未增加一人,申請人在此工作期間兢兢業業,每天都於晚上10點後離開公司,星期六、天都在公司工作,如此強大的工作量給申請人的身體及精神帶來極大的疲憊及壓力,身心一直處於緊繃狀態。因此出現上班遲到現象,遲到時間為1分鐘,2分鐘等。

20xx年6月1號被申請人因申請人遲到累計四張過失單,被申請人在員工手冊中規定累計三張過失單可將員工開除為理由,將申請人開除,雙方在20xx年6月1日晚8點至12點協商及談判,被申請人同意支付賠償金為半個月工資,並誘騙申請人在自願離職書上簽字,於20xx年6月10日將款打入申請人工資卡內,申請人查詢後金額不符,於20xx年6月15日至19日期間與被申請人交涉,被申請人拒絕支付相應的金額,拒絕再交涉。

基於以上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的相關規定,訴訟貴處,請求依法裁決,支援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上海市XX區勞動局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

關於仲裁申請書11

申訴人:李xx,男,漢族,住址:江西人,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原xxx公司員工。

被訴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某某董事長

請求事項:

l、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1998年3月9日至20xx年6月30日經濟補償金元,額外經濟補償金3250(6500ⅹ50%)元,合計9750元;

2、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20xx年7月至合同解除時止兩年的星期天加班費7384,元節假日加班工資1153元,合計8537元;

3、裁決被訴人支付超時工作的夜班保安工資30000元;

4、裁決被訴人為申訴人補繳入職以來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

5、被訴人承擔本案仲裁費用。

事實和理由:

申訴人1998年3月9日入職被訴方,被訴人原為國有企業,公司名稱為廣州市花貓糖菸酒副食品公司,20xx年後改製為全員持股的非公有制企業,公司改名為廣州市千佳糖菸酒副食品有限公司。從1998年起,申訴人與公司每年都簽訂為期一年的勞動《協議書》的勞動合同一份,6年共6份。每年簽約的時間分別是:1998年6月2日、1999年7月2日、20xx年7月26日、20xx年7月17日、20xx年7月31日、20xx年8月25日。簽約的時間以及合同的相關內容見證據一(協議書6份),約定月工資900元,實際支付工資為1000元見證據二(申訴人的工資存摺)。合同約定後,申訴人夜以繼日的為被訴人工作,工作時間從每天的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其餘為值班時間。簽約後,申訴人白天的上班時間堅守崗位,完成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即買菜、做飯、打掃公司辦公室衛生、門前三包、公司白天保安、信報收發等工作。晚上在公司值班,守護公司財產和檔案的安全。從入職的1998年3月9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申訴人沒有請過事假,沒有請過病假,長年累月夜以繼日地在被訴人處幹活,完全按照合同約定的事務幹活,沒有任何怨言。但是,20xx年6月28日11時左右,被訴人人事保衛部負責人吳小蓮口頭突然通知申訴人工作到6月30日止,7月1日離開公司。因合同期未到,申訴人第二天找了吳某,並要求以書面形式通知,後來吳因工作忙,沒有對解除合同的事情出解釋。申訴人後來又找了被訴人總經理馬小姐,因已無協商餘地,在申訴人的再三要求下,麥才以書面形式書寫解除申訴人勞動關係的親筆“通知”一份。“通知”全文如下:“通知因我公司經濟效益不好,職工太多,所以減員,真對不起。千佳20xx年7月1日”(見證據三)申訴人只好於20xx年7月1日10時前離開了公司。但是,事後該公司立即僱請兩名員工承擔申訴人原來一個人乾的活。至此,申訴人終於發現,被訴人提前解除與申訴人的合同還有其他的目的。同時也可以說明,申訴人原來的工作是嚴重超量的,是應該由兩個人來完成才是合法合理的,申訴人有理由獲得兩份工資。但令人遺憾的是,申訴人在被申訴人處工作已經6年,除了開始領取過加班工資以外,最近四年竟然從來沒有領過加班工資,更沒有領過超時超負荷工作的另外份額的工資,被訴人解除合同的決絕以及對員工權利的漠視,無疑更讓申訴人感到無比的傷感。6年來,申訴人事實上總共星期日加班301天(計算方法為(365天-10天法定節假日-20天合同約定休假日)÷7×1×6+(30天×3+22天-3法定節假日-10合同約定休假日)÷7×1);法定節假日加班60天(6年×10天/年)。而且只要申訴人上班,那麼,晚上申訴人又變成被訴人夜間值班的員工。

申訴人認為,被訴人與申訴人所簽訂的勞動《協議書》除了約定早8晚五的廚房工作以及辦公樓的衛生清潔工作以外,還要求申訴人夜間值班,勞動時間的約定已然達到全天的24小時,而且,值班的工作並不簡單,因為,合同約定申訴人還必須對公司的財產失竊負賠償責任的。因此,合同有關勞動內容和勞動時間的約定,與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延長職工工作時間。因特殊情況和緊急任務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的規定相違背,侵害了申訴人法定權利,根據廣東省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第九條的規定,該約定是無效的,但是,該約定無效並不影響其他約定的有效,申訴人與被訴人簽訂的勞動協議的其他條款是有效的,依法成立的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關係也是受到法律的保護的,現被申訴人提前解除與申訴人締結的勞動合同關係理由不充分,依法應該支付申訴人經濟補償金6500元,額外經濟補償金3250元;支付申訴人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兩年96個星期天的加班工資7384元(1000÷26×96×200%),同一時間段節假日加班工資1153元(1000÷26×10×300%);被訴人在6年多的時間裡,利用《協議書》的非法約定從申訴人身上所榨取的夜班利益也應該退還或補償。因為,夜班的約定是違法的,同時也是無效的約定。因此,被訴人利用非法合同條款從申訴人身體力行中獲得的63個月的員工勞務利益,也就成為了沒有法律規定也沒有合同約定的利益,屬於不當得利。根據《民法通則》第九十二條的規定“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就損失問題,申訴人決定只要求按照廣州市保安行業的工資標準計算,請求裁令被訴人補償性地支付30000元;另外,依照《廣州市社會保險條例》以及其他的相關法規的規定,被訴人還有替申訴人按照實際的月工資補交社會保險金的法定義務,在此也請求裁令被訴人給申訴人補交社會保險金,以維護申訴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法律法規的正確實施。

此致

  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xxx

  20xx年x月xx日

關於仲裁申請書12

申請人:施---,男,1957年4月28日生,住 身份證號----------------,電話--------------------

被申請人:山東---------------有限公司,住所-----------------,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電話------------

請求事項

1、請求確認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係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__年7月幾號到被申請人山東冠成機械有限公司小件班從事鑽床工作,被申請人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未繳納社會保險。被申請人按月給申請人發工資,申請人給被申請人提供勞動,受被申請人管理,依法形成勞動關係。

為了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特向貴委申請確認與被申請人存在事實勞動關係。

此致

章丘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__年3月15日

關於仲裁申請書13

申訴申請人:廣州(市)××房地產有限公司

住址:××市天河東路××號

法定代表人:劉王心電話:××××××××

被申訴人:張三思

申請要求:

1。裁決被申訴人支付申訴人培訓費35萬元。

2。被申訴人承擔仲裁費用。

理由與事實:

此致

  廣州市天河勞動仲裁委員會

  ××(市)××房地產有限公司

  20xx年11月8日

關於仲裁申請書14

第一類、申請人是員工的,請提交下列材料:(1)勞動仲裁申請書(詳細陳述申請事項事實理由,一式兩份或按被申請人人數提供);(2)申請人身份證明及影印件;(3)有委託代理人的,需當面簽定並提交《授權委託書》,註明委託事項,同時提交受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影印件。如委託人的代理人是律師事務所派出的執業律師,應提供執業律師的證件影印件:如委託人的代理人是公民,應提供與委託人簽訂的不收費代理協議書,以及代理人和委託人之間的關係的法律資料;(4)被申請人工商註冊資訊資料;(5)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暫住證、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表(單)、入職登記表、押金收據、以及被處罰憑證和被開除、除名、辭退、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通知或證書等。申請人提交證明材料時,應附原件及影印件各一份,稽核後退回原件;(6)《提交證據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第二類、申請人屬集體爭議的,請提交如下材料:除提交第一類(1)至(6)項資料外,申請人需推薦3或5名員工代表,並提交員工代表名單以及全體員工簽名表,其中屬欠薪的集體爭議案件,申請人還需提交用人單位拖欠員工工資的人員名單和拖欠餘額表。

第三類、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請提交下列材料:(1)被申請人身份證明覆印件;(2)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與第一類第(6)項要求相同);(3)《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5)有委託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權委託書》(註明委託事項)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影印件;(6)《提交證明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關於仲裁申請書15

申請人:___,男,漢族,1969年5月18日出生

住址: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

______師事務所 律師

聯絡電話:

被申請人:北京___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

聯絡電話:___

聯絡地址:___

仲裁請求

1、 請求撤銷被申請人於20__年8月25日作出的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並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2、 請求裁決被申請人補發從20__年8月25日起至裁決生效之日止的工資(按3.5萬元/月計算)和經濟補償金(按照工資的25%計算);

3、 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從20__年1月至20__年2月期間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支付的雙倍工資計38.5萬元(按3.5萬元/月計算,共11個月工資)。

事實與理由:

被申請人於20__年與申請人建立勞動關係,但在建立勞動關係後直至20__年2月6日,被申請人未能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與申請人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申請人在被申請人的平均工資為3.5萬元,故被申請人應當為此另行支付38.5萬元的二倍工資。

20__年8月25日,被申請人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以申請人違反被申請人勞動人事手冊第條和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2款規定,非法解除與申請人的勞動關係,並從20__年8月25日起,被申請人停止支付申請人的工資,根據相關法規,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係期間的工資並承擔工資總額25%的經濟補償金責任。

為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特申請勞動仲裁,依法支援支援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朝陽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申請人(簽字):___

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