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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行政執法存在的問題鄒議

近年來,各級行政主體在行政執法中無論是事實認定、證據把握,還是程式適用上,執法水平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筆者根據對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受理的件行政複議案件所作的抽樣調查、分析,發現行政執法仍存在不少的問題,潛在著一定的不安定隱患,亟需引起重視。

關於行政執法存在的問題鄒議

一、敗訴複議案件的特點

(一)法律意識淡薄,依法行政能力不強。

一些地區、部門對依法行政與經濟、社會發展之間的關係存在模糊認識,甚至認為依法行政妨礙經濟和社會的發展,依法行政在實踐中存在很難落實到位的現象。一些部門的執法人員在進行執法時,不能正確行使手中的權力,還不同程度地存在國家權力部門化、部門權力個人化的的現象,執法工作的隨意性較大、不按程式辦事、執法處罰不適當等問題。比如某局在審批某許可時,不能按照相應的技術規範審批,片面考慮建設單位利益,建成房屋直接侵害群眾利益問題。

(二)執法體制不順,執法機制急待整合。

現行行政執法體制還存在的高成本低效益的弊端,不適應新時期行政執法工作的需要。突出的表現是,行政執法機關管的事情過多範圍廣,與之相反的是,執法機關單一部門的執法力量與承擔的任務不相適應。例如,我市的土地面積大,有5萬餘平方公里,而市一級的國土資源的執法人員只有不足70人。目前經濟發展模式對土地的依賴性強,因此,土地價值就顯得尤其重要,建房等待動遷致富成為一些人的手段,特別是郊區農民的違法建設更嚴重。執法機關的人員少,監查不能及時到位,房屋建成後,拆除程式複雜,因此,我市急需將執法資源整合,以適應形勢需要。

(三)人員素質不高,監督方式有待創新。

有的執法部門的執法人員執法不是從依法辦事的角度出發,而且從部門利益個人交往的角度看問題和執法。通過行使權力,變向為請託人辦事。例如在審理某部門的土地確權決定案件時發現,爭議的一方根本沒有土地使用權屬證明,並且該宗地的是國有土地,還是集體土地也不清楚,為了請託人的利益,隨意下達確權決定,將權屬不明的土地確定給請託人使用問題。該案件雖然簡單,但當事人卻跑一年有餘,浪費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雖然複議機關支援了當事人的合法利益,但如何能更好地處理化解矛盾、處置爭議,拓展監督空間,目前的複議監督方式還有待於進一步創新。

二、行政執法存在的問題。

剖析產生以上問題的原因,筆者認為,主要有:

1、部分行政執法人員對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必要性認識不足,執政為民的意識比較淡薄,工作缺乏主動性,責任不到位,作風不細緻。

2、一些行政執法人員業務素質不高,尚未完全掌握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在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上把握不準。

3、部分行政機關執法人員存在重實體輕程式的現象,操作流程過於簡單化,導致程式不當和違法。

4、行政執法監督機制不健全,導致對違法行政行為不能及時發現和糾正。

5、現行法律法規不健全、不配套、不具體,缺乏可操作性。

三、解決問題的對策

1、深化認識,提高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自覺性。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的重要內容。各級行政機關要進一步提高對依法行政重要性必要性的認識,把依法治國方略落實到依法行政的行動上,在作出每一項具體行政行為時,都要貫徹依法行政的原則,按照法律的規定辦事,要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監督、管理和政治教育,強化執政為民的服務意識,樹立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增強工作的責任感,依法履行法定職責,杜絕不作為行政行為,不斷提高全體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2、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知識和訴訟能力的培訓,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各級行政機關要有計劃地組織行政執法人員學習行政訴訟法及有關的法律法規,學習實施具體行政行為的操作規程,熟悉有關的法律條文和行政執法中的有關程式,提高他們的業務能力。各級行政機關還可以組織行政執法人員旁聽法院審理案件,從中瞭解人民法院如何依法審查行政行為,從中總結經驗,找出存在的問題,吸取教訓,提高參與訴訟的能力。條件許可的.行政機關可設立專門處理具體行政行為和參與訴訟的執法機構,由專門的機構去行使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權利,專門參與訴訟事務,以提高行政執法隊伍的整體素質。

3、堅持實體、程式並重,嚴把案件質量關。

程式是實體公正的保障。行政機關不但要重視對案件處理實體上的適用,也要重視對案件處理程式上的把握。辦理行政執法案件,一定要從事實上、證據上、處理的程式和結果上、適用的法律法規上嚴格把關,確保行政執法案件質量,以減少和避免在行政訴訟中敗訴。

4、建立健全監督制約機制,及時發現和糾正違法行政行為。

一要強化責任制考核。要建立行政機關責任人考核制度,把依法行政作為行政機關一把手政績量化考核;要健全行政執法人員責任制,把執法人員工作的好壞與對個人的獎懲掛鉤,增強執法人員責任心。

二要落實行政執法監督員制度。要充分發揮監督員的作用,及時與監督員交流與溝通,及時糾正不當或違法的行政行為。

三要建立與法院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認真對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議。一方面,行政機關可以把在行政執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向人民法院反映,及時通報行政執法的有關情況。另一方面,人民法院要支援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幫助行政機關解決行政執法中遇到的法律難題,對在審判案件過程中發現的行政執法的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司法建議,行政機關要認真對待,及時研究辦理。

5、進一步加強立法工作。

當前我國正處於法制化發展程序中,各類法律法規存在著不完善、不配套、缺乏可操作性現象,如拆遷、徵用土地等方面。這也是導致一些行政機關行政執法案件質量不高的原因之一。為使行政機關在實施行政行為時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議有關部門針對行政執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抓緊完善法律法規,制定配套規章,為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創造一個既有法律依據、又有程式保障的良好法制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