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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高二週記八篇

週記2.27W

時間一溜煙兒的走了,眨眼間,一個星期已經過去了,這一週內讓你有什麼啟發呢?是時候認真地做好週記了。那麼寫週記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高二週記8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精華】高二週記八篇

高二週記 篇1

迎著晚風,我騎著自行車慢悠悠的騎回家,天空是一片美麗的晚霞。

我很喜歡晚霞,因為古諺有一句話叫:“朝霞不出門,晚霞行千里。”晚霞在現在,主要代表好天氣,其實它還預示著好運氣。所謂“鴻運當頭”之中的“鴻”就是“紅”,而晚霞也是紅的,所以附近的老人總說:“一天不看晚霞雲,一生沒有好運氣!”所以,我總是喜歡搬條板凳坐在陽臺上,看晚霞。

今天的晚霞特別豔,也代表著明天的天氣越好,我很高興。

放學回到家後,火燒雲早上來了,映得附近孩子們的臉亮堂亮堂。那軟軟的、原本潔白無暇的雲朵,也被染成了彩色,光是讓人看著,就覺得心裡暖暖的。

“哥哥,你瞧!”弟弟指著一朵雲,大聲地告訴我。我循著弟弟指的方向望去,果然那兒有條“小狗”,正搖著像花兒似的尾巴,拼命地向主人示好。那個主人卻不太理睬他,於是,那狗狗便吠起來,聲音感覺不重,那主人竟不耐煩地腳一伸,向小狗踢去,小狗夾著尾巴逃走了。正當我們為那小狗打抱不平的.時候,那個人也不見了,大概是後悔了,去找小狗去了吧!

緊接著,又跑過來一匹高大的駿馬,後面還跟著一匹小馬駒,他們在自己的自由王國中盡情玩耍,多麼可愛!然後,又跑來了一隻小羊,他好像要跟小馬駒到別處玩。那大馬同意了,小馬和小羊跑走了,大馬也回家去了。

一隻兔子蹦跳著從我們眼邊掠過,跳入樹叢裡不見了。隨後一隻大老虎躥了出來,用凶猛的圓眼盯著我們,四處張望,彷彿正在尋找自己即將到手的兔子。環顧了一番後,大老虎又奔走了。兔子叢樹從裡鑽了出來,向前方跳去。

看了不久,晚霞便開心地和我們說再見,便下去了。最後,天越來越暗,變成了一塊黑色的幕布……晚霞歸去,明天又是嶄新的一天了。

高二週記 篇2

我家養了一隻小貓,它叫"小白".它在我家生活了一年,我們已將小白當成家裡的一員.

小白長得十分惹人喜愛.全身上下披著黑白相尖的長毛,沒一絲雜毛.它有一雙黃眼睛,像一對黃寶石.頭上豎著兩隻小耳朵,粉紅粉紅的.這耳朵可靈啦,它能從腳步聲分辨出我們來.小白的動作很輕,跳來跳去也不發出一點聲音,這可全靠它腳上的肉墊.它的'利爪都藏在了裡面,要是你惹了它,它就會毫不客氣地撓你一把.小白非常淘氣.它一會跳上飯桌,一會跳上櫃臺,害得媽媽要把它"軟禁".即使這樣,我們還是很喜歡它,天天給它好吃的.

我愛我家的小白。

高二週記 篇3

桂花,是杭州的市花。秋天,她噴上了香水,驕傲地站立枝頭。

早晨,霧還沒有散去,所有的花草樹木都穿上了婚紗,戴上頭巾,彷彿置身於天堂。突然,風兒來給太陽開路了,頓時,雲開霧散,太陽出來,新的一天來了,萬物皆醒,小魚兒在水中嬉戲。我所鍾愛的桂樹就在這美麗的.公園中。

遠遠望去,她和其它樹差不多,慢慢地,我走近,呀!黃色的小精靈在枝頭舞動,好像在開一場舞會,她為整個公園,添上了濃墨重彩的一筆呢!

忽然,一陣微風吹來,濃濃的丹桂味兒隨風而來,我坐在桂花樹下,喝著牛奶,看著風景,聞著桂香,真是輕鬆。一陣陣桂花香慢慢飄來,忽然,一朵桂花落在我的杯裡,牛奶都變香了呢。我看著看著,我似乎就是一朵桂花,站立枝頭,全身散發著香味,遊客們都來欣賞我……過了好一會兒,我才想起,我不是桂花,我是在看桂花呢!

啊!桂花,你到底有什麼魔力,讓大家都來欣賞你?

高二週記 篇4

時常想到些什麼,便要提起筆,寫出我的隨感。不管是零星的片段也好,還是內心的呼喚,總想用舒暢的語言,傾寫在那乾淨的白紙上,為以後的回憶提供僅有的線索。

但是,我漸漸發現我不是在隨筆。我常常把我的生活赤裸裸的表現出來,看起來的'確豐富,卻在不知不覺中與跟我無關的東西聯絡起來,諸如生死,諸如孤獨。我總是無法正確表露自己內心的情感,不是我詞窮,而是我太不瞭解自己。我不得不承認,我太不瞭解自己了!所以那分明是在某種拘束下寫的,稱之為隨筆,實在是過於遷強。

於是我親手撕掉那些“文章”。而後覺得自己的種種行為都是如此可笑,甚至毫無意義。我想,我是被我的思想束縛了,而我的思想呢?它亦是被生活中的某些人和事給禁錮了。

我常常這樣想……

也許我應該試著把心放逐,讓它遠去,讓它飛翔,去體會一下大千世界中真正的情感,去享受大自然給予我們的無限生機。讓它大口大口的呼吸,拋開壓抑。這是一次心的放逐,也是在為我自己而放逐,從桎梏中解脫出來,即使不能抵達境界,但我仍願為之傾倒!

那一刻,彷彿就在剎那間,我發覺,天更藍了,水更清了,我的青春更精彩了。朋友們,就讓我們一起努力吧!Believe in yourself!

高二週記 篇5

一年之中最喜歡春天,尤其是春天的田野。萬物從沉睡中甦醒,小草伸出頭來探索春天的氣息,各種花兒次第開放。春天的一切都是那麼鮮豔,總讓人有一種想出去的衝動。

每到春天,走出家門,走向田野。一望無垠的田野是綠的,然而綠的又是那麼不一樣,有墨綠、嫩綠、黃綠和金黃,一小塊一小塊被整齊的分隔開來,在春風的吹拂下,蕩起層層漣漪。各種叫不上名字的野花,五顏六色,千姿百態,層層疊疊點綴著田野,放眼望去,猶如一塊編制精美、色彩斑斕的地毯,踏上去軟軟的。遠處的桃花競相開放,粉的、紅的開的那樣燦爛。造型各異的棗樹,雖還沒有抽出嫩葉,但已經能看得出蘊含在枝幹內的那種勃勃生機。走在田野中能讓人產生一種人在畫中游的感覺,身歷其境,讓人忘卻了所有的煩惱勞累,愉悅身心。仰望天空是那麼的藍,藍的沒有任何雜質,純淨極了,天地相連的美景鑲嵌在一起,讓人覺的自己是那麼的渺小。

四季之中,冬天讓我感覺到淒涼,秋天讓我感覺到失落,夏天讓我感覺到煩躁,唯有春天,春天能激發我內心的.*。對春天的愛,無法用言語表達,那是發自內心的,沒有任何虛假的感受。

我的童年就是在春天的田野中度過的,這種記憶銘刻在內心,時常揮之不去。留戀家鄉的田野,思念家鄉的玩伴,嚮往家鄉的寧靜淳樸。時至今日,每次走向田野,總有又迴歸童年的感覺。“草長鶯飛二月天,伏堤楊柳醉春煙。兒童放學歸來早,忙趁東風放紙鳶。”這是春天最美好的寫照,讓我們放下所有的勞累和不悅,走向田野去親近自然吧,領略大自然的美景,他能給人帶來一種美的享受。

高二週記 篇6

我是一個膽小的人。小時候朋友都叫我“膽小鬼”,從那時起“膽小鬼”三個字就像焊在了我的頭上似的。媽媽為我的膽小煞費苦心,可我如一頭不聽話的小牛一樣死活不改,這令媽媽很是無奈。如果你們不信,請看——

膽小事件一:有一天晚上,我在我舒適的小床上睡覺,只聽“轟”的一聲,接著是一道耀眼亮黃的折線形的閃光劃破天際,大雨“嘩嘩”的聲音打破了我的美夢,噩夢開始佔滿了我的大腦,我夢到了電影上曾演過的`死人的尖叫,那尖叫聲讓人雙牙都打顫,渾身都起雞皮疙瘩,我使勁地閉著雙眼,把被子拉過了我的頭頂,在被子裡縮成了一團,早上起床一看,我的內衣已經全部溼透,連床上也有一大片“汗溼圖”。抬眼看看窗外,只有大雨還在那裡“嘩嘩”地下。

膽小事件二:有一次,小朋友在我家給我過生日,小朋友玩得可高興了,一直玩到的天黑。有人好像聽到有敲門聲音,我從貓眼往外一看,只看一個即像人又像鬼得“怪物”站在我家門前,還用嘶啞地聲音低聲地吼道:“還我命來!還我命來!”我嚇了一大跳,趕緊叫媽媽來。媽媽開啟門一看,原來是我哥裝酷,穿著黑風衣戴著帽子,衣服拉鍊拉得老高,都遮住了大半張臉了,還用他那變聲的破鑼嗓子在那裡喊著:“快開門呀,快開門呀!”唉!真是虛驚一場。

膽小事件三:我爸爸有一次喝醉了回來的晚,我那時剛躺在床上,爸爸進屋撞倒了椅子。我還以為是誰扔炸彈了,嚇得趴到了地上。

你們是不是也認為我很膽小呢,唉!不知那天我才能變成“膽大鬼”呀!

高二週記 篇7

我長得不算漂亮,但是我正在努力做一個最可愛的人。什麼樣的人最可愛呢?我認為心中有愛的人最可愛。

自我們出生起,父母就一直陪伴在我們身邊,給我們最貼切的問候,最溫暖的懷抱,總是將的一切給我們。他們教會我們講話,教會我們走路,教會我們做一個最棒的.人。所以,一個心中有愛的人首先就要愛父母,如果連父母都不愛還如何去愛別人呢?

俗話說:“你可以用愛得到全世界,也可以用恨去失去全世界”。這句話說的不無道理,倘若一個人的心中沒有愛,那麼他的天空就只是灰濛濛的一片,這樣他會失去很多溫暖。在開學第一課中,大珍珠的父親用十幾年的時間去教育她,讓她有了正常人的感知能力,這故事心酸不已,使人潸然淚下。但此刻舞臺上的父子倆,是幸福快樂的,這就是愛的魔力。

心中有愛,必須要善於表達,這讓人想到禮貌。禮貌,是一個人的基本素養,會讓人不知不覺地感到一個人的優雅。所以,懂禮是一個人的必修之課,想做一個完美的人我們還應該做到自強。倘若一個人不自強那我們根本就沒有幫助別人的能力,我是一個有些懦弱的人,雖說不是別人叫我做什麼我就做什麼,但面對有些對自己不公平的情況我卻一聲不吭,我需要將這個毛病改掉。

做人不需要樣樣精通,但只要我們心中有愛,恪盡孝道,以禮待人,那我們就是最可愛的人!

高二週記 篇8

今天,我接待了一個從廈門來的男孩。他叫王雨露,今年10歲,和我一樣也上三年級。他比我瘦,也比我矮,看起來很靈活,很聰明。我第一眼看上去就想和他交朋友。

我和他是在東方明珠電視塔前面見到的。東方明珠高468米,由三個紅色球體組成,看起來非常高大雄偉。走進東方明珠,讓人感覺寬敞整潔。這裡有很多世界各地的遊客,他們都帶著相機,在這裡拍照留念。當我們乘電梯來到350米處的.太空艙,我站在上面往下看,南浦大橋好像一條巨龍連線著浦西和浦東,浦西外灘有帶著古典風格的萬國建築群,而浦東有著高聳入雲的環球金融大廈和金茂大廈。

走出東方明珠以後,大人們去逛街,媽媽就帶著我和王雨露去正大廣場的Tom熊打遊戲。進入遊樂場,裡面的人非常多,大家都專心地玩著自己喜歡的遊戲。我最喜歡的遊戲是撈金魚,先放入一枚代幣,然後用手柄控制漁網,等金魚遊進網後按下按鈕,就能捉住金魚了。我和王雨露一起玩的遊戲是打鼓,先投入三枚代幣,然後選擇節奏,按照螢幕上顯示的圖案打擊鼓面,最後我們贏了,都覺得很高興。

我們雖然是第一次見面,但是還是聊了很多,我們聊到了自己喜歡的遊戲,電視和自己的學習成績,他讓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話是他喜歡數學,喜歡做奧數題目。我也告訴他我為什麼要學英語,因為我要去加拿大見我的好朋友。

晚上6點,媽媽開車帶著我把王雨露送到了他媽媽那裡。我很喜歡他,以後我還要和他在QQ裡聊天。《週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