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蒙文學站

位置:首頁 > 漢語 > 短語詞句

什麼是語義關係及動詞和名詞的語義關係型別

什麼是語義關係及動詞和名詞的語義關係型別

語義關係
(一)什麼是語義關係
語義關係是指隱藏在句法結構後面由詞語的語義範疇建立起來的關係。語義關係跟句法關係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如:
①我不吃了
②香蕉不吃了
③雞不吃了
這三例句法關係都一樣,都是主謂關係。但其背後隱藏的語義關係是不同的,例1,"我"是動作的發出者,稱為施事。例2,"香蕉"是動作的承受者,稱為受事。例3,"雞"可能是動作的發出者,如"雞吃米";也可能是動作的承受者,如"我吃雞"。因此,例3是歧義的。可見,建立起語義關係的型別,就可以合理解釋句法結構內部種種複雜的情況。
(二)動詞和名詞語義關係型別
動詞跟名詞之間的語義關係叫格關係,是各種語義關係的重點。名詞可跟動詞直接組合,也可靠介詞引人,因此介詞也叫格標記。名詞性詞語經常擔任的語義角色有:
1.施事
指動作行為的發出者,可用介詞"被、叫、讓、給"引進。如:
他哭了。/進來一個大漢。/被狼咬死了。
2.系事
指連繫動詞聯接的物件。如:
祥子的衣服早已溼透了。/這個任務很重要。
3.受事
指動作行為的承受者,可用介詞"把、將"引進。如:
地掃乾淨。/我們戰勝了敵人。/他把樹砍了。
4.與事
指動作行為的間接承受者,可用介詞"給"引進。如:
他們教我英語。/他捐給家鄉一筆錢。
5.物件
指動作的物件,也可用介詞"對、向"引進。如:
我們學習雷鋒。/他對孩子進行教育。/大家向老師敬酒
6.致使
指動作行為使動的物件,可用介詞"使"引進。如:
我熱了一碗飯。/我們要振作精神。
7.結果
指動作行為產生的結果。如:
我寫了一篇文章。/媽媽蒸了許多饅頭。
8.工具
指動作行為的憑藉物,可用介詞"用、拿"引進。如:
他在刻銅板。/胳膊上裹著紗布。
9.材料
指動作行為使用的材料,可用介詞"用"引進。如:
臉上搽了一層粉。/他在給莊稼施肥。
10.方式
指動作行為進行的方法、形式。如:
錢存定期。/我們寄掛號。
11.處所
指動作發生的處所或起點、終點,可用介詞"在、從、到"引進。如:
書放抽屜裡。/回孃家。
12.時間
指動作行為發生的時間,可用介詞"在、從、到"引進。如:
他回家鄉過春節。/我的課請排星期五。
13.目的
指動作行為發生的目的,可用介詞"為、為了"引進。如:
出版社在催書稿。/他在跑材料。
14.原因
指動作行為發生的原因,可用介詞"因為"引進。如:
他在愁經費。/別計較他的話。
(三)名詞和名詞語義關係型別
1,領屬:我們的學校/弟弟的書包
2,處屬:天上的雲彩/室外的溫度
3.時屬:當時的情況/過去的歷史
4.從屬:廠長的祕書/同學的媽媽
5.隸屬:兔子的尾巴/孔雀的羽毛
6.含屬:蔬菜的味道/妹妹的脾氣
7.質料:老虎皮的坐墊/杉木的扁擔
8.來源:中國的留學生/四川的榨菜
9.種屬:一等獎的獎勵/四化的目標
10.相關:李先生的訊息/愛情的傳說
11.類屬:金黃色的麥浪/人工的心臟
12.比喻:金剛石的性格/歷史的車輪
標籤:語義 動詞 名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