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劻簡介
《中日會議東三省事宜條約》
日本強迫清政府簽訂的有關東三省的不平等條約。在日俄《朴茨茅斯和約》簽訂後不久,日本於1905年11月派外務大臣小村壽太郎來北京,與清政府全權大臣慶親王奕劻、外務部尚書瞿鴻、直隸總督袁世凱交涉“東三省善後事宜”。1905年12月22日(清光緒三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六),簽訂了《中日會議東三省事宜條約》,包括《正約》和《附約》。會議一開始,日本提出“大綱”十一款作為討論基礎,並宣稱日本與俄國開戰是“為了整個東亞的安全”。日本以巨大的犧牲阻止了俄國佔有滿洲,中國應報答日本,不僅應無條件地同意將俄國在東三省南部的權益讓與日本,而且要給日本以《日俄和約》規定之外的其他特權。雙方爭執激烈,會議屢陷僵局。小村以日本在東北駐有重兵的強權地位施加壓力,終於迫使清政府接受日方的要求而簽約。
《正約》三款,主要內容為:清政府“將俄國按照《日俄和約》第五款及第六款允讓日本國之一切概行允諾”,即同意將俄國政府在旅順口、大連灣及其附近領土、領水的租借權和長春至旅順口的鐵路以及附屬的一切權利財產和煤礦轉讓給日本政府。《附約》十二款,規定日本政府取得的新特權,主要有:①中國允將東三省十六個地方開埠通商:鳳凰城(今遼寧鳳城)、遼陽、新民屯(今遼寧新民)、鐵嶺、通江子(今遼寧通江口)、法庫門(今遼寧法庫)、長春、吉林、哈爾濱、寧古塔(今黑龍江寧安)、琿春、三姓、齊齊哈爾、海拉爾、璦琿(今黑龍江愛輝)和滿洲里。②如俄國允將護路兵撤退,日本才可照辦(實際上則長期在沿線駐紮“護路”軍隊)。③中國允許日本政府繼續經營安東(今遼寧丹東)至奉天(今瀋陽)鐵路,以十五年為限。④在營口、安東、奉天劃定日本租界。⑤中日合營公司採伐鴨綠江右岸地方森林。同年12月29日雙方在北京互換條約批准書。這項不平等條約使日本帝國主義在中國大陸上獲得了立腳點。從此,它以依約攫取到的權益為依託向中國東北地區大肆擴張侵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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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祿簡介
榮祿(1836~1903)清末大臣。字仲華,號略園。滿族瓜爾佳氏。滿洲正白旗人。1852年(咸豐二年),由廕生以主事用,分隸工部,特擢戶部銀庫員外郎。後改候補道。“辛酉政變”前後為慈禧太后和恭親王奕所賞識。1862年(同治元年),任神機營翼長。此後數年,歷任工部侍郎、戶部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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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祥簡介
文祥(1818~1876)晚清洋務派大臣。瓜爾佳氏,字博川,號文山。滿洲正紅旗人。1845年(道光二十五年)進士。歷任太僕寺少卿、詹事府詹事、內閣學士、署刑部侍郎。1858年(咸豐八年),命在軍機大臣上行走。授禮部侍郎,後又歷任吏部、戶部、工部侍郎,兼副都統、左翼總兵。1860年,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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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睦爾撒納簡介
阿睦爾撒納阿睦爾撒納(1723~1757)清代厄魯特蒙古輝特部臺吉,準噶爾汗策妄阿拉布坦外孫。名為輝特臺吉偉徵和碩齊之子,實是和碩特部拉藏汗長子丹衷的遺腹子。原遊牧於塔爾巴哈臺一帶。乾隆十七年(1752)冬,助達瓦齊襲殺喇嘛達爾札奪取汗位,不久又與達瓦齊發生火併,被擊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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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士慎簡介
汪士慎簡介汪士慎清(?-一七五九)字近人,號巢林,又號溪東外史,安徽休寧人,一作浙江人,或作歙(今安徽歙縣)人,流寓揚州。與金農相友善。筆墨習染,逐臻妙境,為揚州八怪之一。工詩及八分書,畫水仙、梅花清妙獨絕。金農謂其畫梅之妙,與高西唐(翔)異曲同工。士慎畫繁枝,千花萬蕊,管領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