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你是因為我沒別人可愛
(1)
是從誰開始呢,阿椏發現自己已經可以毫不費力地說出“我愛你”了。這個愉悅性短語再也無須經歷在語言產道里的輾轉反側。它完好無損地脫生出來,既不會難產,也不會早夭,每一次都帶有新生命溼淋淋的新鮮感。
其時周圍常常有音樂,有很好的燈光,天時地利人和一樣不少。於是總有人會被感動,要麼是說的,要麼是聽的,哪怕只是片刻包含欺騙性的感動。畢竟,只說過一次“我愛你”的人,並不見得比說過一千次的人高尚;而即使聽過一千次虛假的“我愛你”,我們還是希望第一千零一次是真的。
(2)
阿椏和現男友MARK逛街,遇到了前度男友之一的小凡,大家就坐到咖啡館裡去歇腳。阿椏和MARK並排坐著,小凡坐在對面,旁邊是他現在的那個她。MARK用胳膊環著阿椏的肩,小凡女朋友的一隻手也柔媚地搭在小凡腿上。
他們細細碎碎地聊著天,甚至不知誰還提議要打兩把拖拉機。兩邊的兩個不明就裡,中間的一對暗懷心機。這個組合就像基因的排列組合遊戲,有四種各不相同的“我愛你”在裡面偷偷過著招。這感覺,舊愛新歡時光惝恍,奇妙但並不美好。
從咖啡館出來,阿椏一直默不作聲。MARK即將出國,在一邊自顧自地興致勃勃描述著他和她的未來。他說美國的有錢人都住木頭房子,窮人才住APATMENT,總有一天,我要讓你住上木頭房子。阿椏很乾澀地笑笑,說,好啊。那一刻她突然發現自己竟然像在聽笑話一樣聽著MARK描述的一切。她對MARK感覺不過了了,打心眼裡不相信自己會住進他的木頭房子,也覺得沒有什麼力量足夠讓她和這個男人很老派很專情地千山萬水永不分離。
(3)
和老王第一次見面,是在一家粵菜館。
老王戴一副沒有鑲邊的眼鏡,每隔兩分鐘扶一下眼鏡架,他手指細長骨節清朗,這個習慣性的身體語言因而就帶上了種知識分子式的性感。
老王端起茶壺,為阿椏添茶。阿椏禮節性地用手指敲著桌面。她當日穿了件小素花短旗袍,是不動聲色裡藏了千言萬語的款式。聖羅蘭脣膏正在脣上一點點殷開,白瓷花杯上的一圈紅漬是一個羞澀而鮮潤的表情。
阿椏把小茶杯攥在手裡,趁老王不注意用餐巾紙擦掉了那圈紅漬。
老王請阿椏幫忙做個設計,阿椏很不客氣地開出了價。老王並未表示異議,只是一邊招呼小姐給阿椏添湯,一邊聽阿椏講她的設計思路。
堂中瀰漫著粵式小曲,女藝人甜絲絲的聲音在兩個人中間纏鬥糾結,給所有的對話都鑲上了一重曖昧的花邊。這樣的兩個人,怎麼看去都不像平白無故,倒像是藏著千絲萬縷的過去和將來似的。
(4)
MARK正忙著辦出國的事,每次見面都是欣欣然的樣子,並例必要向阿椏描述一番他們的美好前景,他的描述越來越細節化,甚至很無厘頭得具體到了沙發靠墊的顏色和餐桌的質地。他說得越煞有其事就越讓阿椏感到和自己無關。
一天深夜,MARK跑到阿椏這裡,一進門就抱緊了她,然後大聲說:“我愛你,我要讓你住上木頭房子”。他身上有非常濃重的酒精味道,壓迫得她喘不過氣。她從他的擁抱中掙脫出來,說:我不愛你,你走吧。然後把他一把推到門外。他在門外有氣無力地捶她的門,喃喃地說,不會的。你說過你愛我。阿椏隔著門,冷冷地說,我說我愛你是因為我沒別人可愛。說完了,才驚覺,她之所以會和MARK小凡們泡在一起,不就是因為她沒別人可愛嗎?可是這個“別人”,似乎也不過是種永遠不會出現的可能性罷了。
(5)
粵菜館之後,阿椏和老王有了一些一起吃飯的機會。有時是他請她幫忙做設計,有時好像就是為了吃飯而吃飯。他坐在她對面,在語言和表情上都很節制。他已經過了會努力描述什麼的年齡,也很少使用幅度大的手勢。
阿椏給老王講一些小笑話,是從網上看來的。他會很放鬆地笑。她對老王的生活很好奇,但他卻很少提及自己,不像一般的中年人那樣喜歡傾訴舊時光。只是有一次她逼得緊了,他給她看錢包裡他夫人和孩子的照片。那是個微胖的中年女人,帶著滿足而養尊處優的笑。孩子也戴著一副眼鏡,應該是二三十年前的老王吧。
吃完飯老王一般會開車送阿椏回家,在路上他問她想聽什麼歌,她開玩笑說現在是我的點歌時間。老王就問小姐你想點什麼歌,阿椏會說出一串歌名。老王的車上有一大堆CD,但他們有截然不同的愛好。老王喜歡三套車,而阿椏卻喜歡BBKING那種鈍而滄桑的外國老男人嗓音。老王心情好的時候,會主動地唱上兩句,是不太地道的男低音。阿椏說,喂,其實你可以改行唱爵士呢。
阿椏偶爾也唱,是潘越雲蔡琴那個路子的怨婦歌。有次阿椏唱潘越雲的,唱到“你總是那個樣,一副男人該有的狂,你從來不問我你今天吃飯了嗎?”老王嘣不住笑了,他摸了摸阿雅的頭髮,說,我可是經常問你’你今天吃飯了嗎’。
(6)
MARK坐著飛機奔赴美洲大陸的那天,阿椏躲在家裡看長篇日劇。日劇裡的男人和女人愛得昏天黑地死去活來,阿椏的心裡像是裂開了一個巨大的空洞---她並不為MARK的離去而痛苦,關於愛情的所有回憶都因為沒有痛感而有氣無力,所有感覺都因為失去重量而似是而非。在這一天,她終於明白,一直以來,她最大的痛苦,其實就是失去了痛苦的能力。
晚上阿椏和老王在熟諳的小茶館裡。阿椏不停地喝苦丁茶,嗑瓜子。然後要老王開車送他回家。在車上,老王問小姐你想點什麼歌。阿椏慵懶地靠在座位上說什麼都不想點。路燈光穿過阿椏的頭髮把她的側面映襯得凌亂而寂寥。老王問出什麼事了。她終於開始暴發式的痛哭流涕,她說我覺得自己好像從來沒有真正愛過誰,誰也沒有真正愛過我。
這天老王第一次進入了阿椏的房間,這是一座高層住宅的七樓。已近深夜,門外有警衛用對講機小聲說話的聲音,窗外的城市是一副疲倦地睡去的樣子。
老王坐在阿椏旁邊,說我等你睡著就走。阿椏小聲說:抱抱我。老王猶豫了一下,果然伸出雙臂抱住阿椏,在他的擁抱中,阿椏還是感到了他為他們製造的最後一點距離。老王用雙手在阿椏背後輕輕拍打著,說,傻孩子,怎麼會沒人愛你呢?
老王離開的時候,阿椏並沒有真正睡著。她閉著眼睛,偽裝著勻稱的呼吸。她聽到他替她關了燈,然後輕輕退出去,把門帶上。
阿椏在家居店為結婚挑選沙發靠墊和餐桌的時候,百感交集地想,從前自己看起來那麼荒謬的事,現在竟一件件地在兌現著。
他們結婚那天,在眾目睽睽之下,她再一次地說出了她愛他,臉上的笑容看起來幸福而燦爛。
(1)
是從誰開始呢,阿椏發現自己已經可以毫不費力地說出“我愛你”了。這個愉悅性短語再也無須經歷在語言產道里的輾轉反側。它完好無損地脫生出來,既不會難產,也不會早夭,每一次都帶有新生命溼淋淋的新鮮感。
其時周圍常常有音樂,有很好的燈光,天時地利人和一樣不少。於是總有人會被感動,要麼是說的,要麼是聽的,哪怕只是片刻包含欺騙性的感動。畢竟,只說過一次“我愛你”的人,並不見得比說過一千次的人高尚;而即使聽過一千次虛假的“我愛你”,我們還是希望第一千零一次是真的。
(2)
阿椏和現男友MARK逛街,遇到了前度男友之一的小凡,大家就坐到咖啡館裡去歇腳。阿椏和MARK並排坐著,小凡坐在對面,旁邊是他現在的那個她。MARK用胳膊環著阿椏的肩,小凡女朋友的一隻手也柔媚地搭在小凡腿上。
他們細細碎碎地聊著天,甚至不知誰還提議要打兩把拖拉機。兩邊的兩個不明就裡,中間的一對暗懷心機。這個組合就像基因的排列組合遊戲,有四種各不相同的“我愛你”在裡面偷偷過著招。這感覺,舊愛新歡時光惝恍,奇妙但並不美好。
從咖啡館出來,阿椏一直默不作聲。MARK即將出國,在一邊自顧自地興致勃勃描述著他和她的未來。他說美國的有錢人都住木頭房子,窮人才住APATMENT,總有一天,我要讓你住上木頭房子。阿椏很乾澀地笑笑,說,好啊。那一刻她突然發現自己竟然像在聽笑話一樣聽著MARK描述的一切。她對MARK感覺不過了了,打心眼裡不相信自己會住進他的木頭房子,也覺得沒有什麼力量足夠讓她和這個男人很老派很專情地千山萬水永不分離。
(3)
和老王第一次見面,是在一家粵菜館。
老王戴一副沒有鑲邊的眼鏡,每隔兩分鐘扶一下眼鏡架,他手指細長骨節清朗,這個習慣性的身體語言因而就帶上了種知識分子式的性感。
老王端起茶壺,為阿椏添茶。阿椏禮節性地用手指敲著桌面。她當日穿了件小素花短旗袍,是不動聲色裡藏了千言萬語的款式。聖羅蘭脣膏正在脣上一點點殷開,白瓷花杯上的一圈紅漬是一個羞澀而鮮潤的表情。
阿椏把小茶杯攥在手裡,趁老王不注意用餐巾紙擦掉了那圈紅漬。
老王請阿椏幫忙做個設計,阿椏很不客氣地開出了價。老王並未表示異議,只是一邊招呼小姐給阿椏添湯,一邊聽阿椏講她的設計思路。
堂中瀰漫著粵式小曲,女藝人甜絲絲的聲音在兩個人中間纏鬥糾結,給所有的對話都鑲上了一重曖昧的花邊。這樣的兩個人,怎麼看去都不像平白無故,倒像是藏著千絲萬縷的過去和將來似的。
(4)
MARK正忙著辦出國的事,每次見面都是欣欣然的樣子,並例必要向阿椏描述一番他們的美好前景,他的描述越來越細節化,甚至很無厘頭得具體到了沙發靠墊的顏色和餐桌的質地。他說得越煞有其事就越讓阿椏感到和自己無關。
一天深夜,MARK跑到阿椏這裡,一進門就抱緊了她,然後大聲說:“我愛你,我要讓你住上木頭房子”。他身上有非常濃重的酒精味道,壓迫得她喘不過氣。她從他的擁抱中掙脫出來,說:我不愛你,你走吧。然後把他一把推到門外。他在門外有氣無力地捶她的門,喃喃地說,不會的。你說過你愛我。阿椏隔著門,冷冷地說,我說我愛你是因為我沒別人可愛。說完了,才驚覺,她之所以會和MARK小凡們泡在一起,不就是因為她沒別人可愛嗎?可是這個“別人”,似乎也不過是種永遠不會出現的可能性罷了。
(5)
粵菜館之後,阿椏和老王有了一些一起吃飯的機會。有時是他請她幫忙做設計,有時好像就是為了吃飯而吃飯。他坐在她對面,在語言和表情上都很節制。他已經過了會努力描述什麼的年齡,也很少使用幅度大的手勢。
阿椏給老王講一些小笑話,是從網上看來的。他會很放鬆地笑。她對老王的生活很好奇,但他卻很少提及自己,不像一般的中年人那樣喜歡傾訴舊時光。只是有一次她逼得緊了,他給她看錢包裡他夫人和孩子的照片。那是個微胖的中年女人,帶著滿足而養尊處優的笑。孩子也戴著一副眼鏡,應該是二三十年前的老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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