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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安全順口溜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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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知識人人要知道,比如家裡失火時,先要記住火警電話是119。防火安全的順口就能夠讓人們深刻記住防火安全知識,讓防火安全知識深入腦海。下面就是本站小編給大家整理的防火安全順口溜,希望對你有用!

防火安全順口溜有哪些

防火安全順口溜

119電話要記清,及時準確報火警; 安全使用液化氣,經常檢查多警惕; 燃氣洩漏不要慌,快關閥門速開窗; 燃氣洩漏起火光,毛巾浸溼幫你忙; 發生火災煙霧濃,巧用毛巾能逃生; 安全出口要記清,遇到火情速逃生; 發生火災快逃生,莫戀錢物保生命; 火災煙氣向上升,溼物捂鼻快爬行; 危險物品易爆燃,家中存放不安全; 危險物品易釀災,乘坐車船勿攜帶; 居民樓道要通暢,雜亂物品別堆放; 發現樓道異味濃,安全地段報險情; 樓房著火心不驚,床單結繩能救生;

屋外著火要冷靜,手握房門判火情; 著火開門不貿然,防止煙火進房間; 衣服著火莫奔跑,就地打滾壓火苗; 家用電器種類多,同時使用易起火; 電源線路常檢查,短路起火先拉閘; 電褥子、保溫暖,摺疊使用有危險; 照明燈、有熱度,包裹莫用可燃物; 空調裝置要乾燥,避免受潮起火災; 電慰鬥、通上電,安全防火上關鍵; 使用電爐想安全,爐具座盤要非燃; 電腦著火莫慌亂,滅火之前先斷電; 電視異常預徵兆,快速關機以防爆; 電冰箱、通風好,電器防火不可少; 電飯鍋、平穩放,防止傾斜釀災禍; 油鍋著火莫著急,捂蓋嚴實為窒息;

火災起自條件三,可燃助燃點火源,三去其一火自完。滅火方法有四點,一冷卻來二隔離,三要窒息四抑斷。防火安全責任制,一年到頭要落實,誰負責來誰主管。所有崗位明火險,會報火警會防範,滅火器材要熟練。報警電話要講全,何地何人何物燃,迎接警車路口邊。著火先要救人員,救完重點救一般,輕重緩急會決斷。防火間距合規範,不損不佔消火栓,消防標誌要明顯。電器保險用專件,不可銅鐵來代換,不超負荷使用電。

火災襲來速疏散,披溼衣物貼地面,捂住口鼻穿濃煙。身上著火把滾翻,別嫌難看別亂竄,躲到陽臺忙呼喊。心中有了防火弦,消防之經要常念,保平安來萬家歡。

家用電器要安全,用完之後斷電源; 電器壞了別亂動,專修人員來治“病”;

點蠟燭、為照明,莫用蠟燭當手電; 電火鍋、煮飯菜,湯水溢位先斷電; 加油加氣易燃地,手機呼機要關閉; 滅火器材是個寶,機動車輛不可少; 消防器材照明燈,滅火逃生有大用; 使用滅火器有三步,拔銷壓柄對火根部。

防火安全措施

1、防火工作的主要措施。

①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組織;

②加強宣傳教育與技術培訓;

③加強防火檢查,消除不安全因素;

④認真落實防火責任制度;

⑤配備好適用、足夠的滅火器材。

2、撲救火災的一般方法。

①隔離法:將可燃物與火隔離。

②窒息法:將可燃物與空氣隔離。

③冷卻法:降低燃燒物的溫度。

3、防範火災其它主要措施:

①加強生產、作業場所的治理和裝置維護,消除跑、冒、滴、漏。

②易燃易爆場所按國家規定配備隔爆設施,加強治理。從設計和工藝上精益求精,使用危險因素小的能源和原料。

③嚴格控制各類火源。必須認真落實動火審批制度,要充分做好動火前對裝置的置換、檢測、現場清理等工作。

④對危險物品密佈的環境,果斷不準動火。要勤檢查,嚴格控制各類火源,發現隱患及時消除。

⑤加強安全教育進步有關作業職員安全意識和自保意識。把握搶救知識,學會正確使用防護、救護器材。

崗位配備好應有的滅火器材,專人負責治理,確保隨時都能有效使用。

防火安全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公司及員工生命、財産的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第三條 公司每一位員工都有維護公司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叄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

第四條 公司防火安全工作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日常事務由安保部歸口管理。

第二章 防火安全的組織機構

第五條 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行管總監任組長。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在公司安全工作委員會領導下工作,負責公司全面的防火安全工作。防火安全的日常事務由安保部負責。

第六條 公司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安全責任人。公司的防火安全責任人為總經理;各系統、部門、分部(班組)的防火安全負責人為相應的負責人。

第七條 公司建立義務消防隊,隊長由總務部經理擔任,安保部主管任執行隊長,各部室、班組均設若干義務消防員,具體名單附後。

第八條 公司義務消防隊受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第三章 防火安全組織機構的職責

第九條 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

(一)制定、修改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

(二)審批公司各部門制定的防火安全實施細則;

(三)佈置公司總體的安全防火工作;

(四)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災事故隱患;

(五)組織撲救、調查處理公司重大的防火安全事故;

(六)審批公司防火安全培訓計劃;

(七)審批公司的消防演習計劃;

(八) 負責公司防火安全制度的落實檢查,提高全體員工的防火安全意識;

(九)組織交流防火安全工作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十條 公司義務消防隊的職責:

(一) 負責公司火災事故的防、救助工作;

(二) 負責公司員工的消防知識、消防技能的培訓和考核工作;

(三)定期組織義務消防隊員訓練,隊員應熟知消防裝置器材的使用和消防設施的位置。

(四)負責公司消防裝置器材和設施的維護保養、定期更換、檢驗,確保完好、有效。

(五)在公司明顯處和重要防火部位設定消防安全標誌。

第十一條 各系統、部門、分部(班組)的防火安全責任人與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簽訂防火安全責任書。

第十二條 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是:

(一)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國家消防法規和公司防火安全制度;

(二)根據公司防火安全制度制訂本部門的防火安全實施細則,報批通過後嚴格執行;

(三)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産、經營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四)負責組織本部門員工接受消防知識、消防技能的培訓和考核;

(五)定期對所管轄區的防火安全進行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處理,及時上報;

(六)發生火警積極組織撲救,並及時通知公司義務消防隊和報火警;

(七)協助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四章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條 各部室、車間、班組在生産和工作中,都要嚴格執行公司防火安全制度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實施細則。

第十四條 公司所有員工在公司內一律不準吸菸。

第十五條 公司所有員工均有義務告誡和勸阻來訪客人不要在廠區內吸菸。客人吸菸只限在會客室,且接待人員必須在場。

第十六條 全體員工不論在宿舍或工作區,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水器(特殊情況經批准除外,但須加強管理)。

第十七條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要採取多種形式定期、不定期地對公司全體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全體員工必須掌握“三懂三會四能”。

“三懂”是指懂本崗位生産過程中的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懂撲救火災的方法。

“三會”是指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報火警119。

“四能”是指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和整改火險;能有效撲救初期災。

第十八條 總務部經理要定期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安保部主管協助完成具體工作。

第十九條 公司建立逐級例行檢查制度以保證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各部門、分部(班組)的防火安全責任人,在每日下班或交接班前,對所管轄區域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每週對所管轄區域組織一次防火安全大檢查。各系統的防火責任人每月本系統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大檢查。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每半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每季度進行抽查。各級每次例行檢查都必須詳細記錄《防火安全例行檢查記錄單》,該單一式兩份,一份本部門留存,一份報安保部。

二十條 每逢節假日和季節變化、異常天氣變化時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要對全公司進行一次安全防火、防雷電大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各種不安全因素以定人、定措施、定時限的方法予以解決。

第二十一條 公司廠區、辦公區以及各生産車間、倉庫、車庫、化驗室、職工宿舍區等要害部位要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並保證完好有效。消防器材、消防設施要定位置定人管理,不得損壞、挪位、移作他用。

二十二條 公司內(職工食堂除外)嚴禁明火。如特殊情況需要在作業中動用明火的,要由動火部門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按動火的不同級別事前進行審批,待批准後方可進行動火作業。《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同時報安保部備案。

一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由部門主管提出申請,經部門經理稽核,報本系統總監批准;二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由部門經理提出申請,經本系統總監稽核,報總經理批准。動火期間必須由專人監控,妥善清理現場,不得脫崗。下班前要嚴格執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

第二十三條 未經總務部批准任何人、任何部門不準私拉、私改電源線。必需時由總務部經理批准,由動力裝置室專業人員操作。

第二十四條 從事電工、電焊工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國家規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格證方可上崗操作。

第二十五條 電源、電器裝置以及煙囪、鍋爐等易燃易爆的裝置應指定責任人並定期檢查,大風、大雨、地震後更應立刻檢查有無損害。

第二十六條 生産車間、庫房的消防通道應保證通暢,嚴禁堆放各種物品。

第二十七條 工作地點的易燃、易爆、危險品應放於安全地點,妥善保管,非本部門專業工作人員不得動用。

第二十八條 庫存物資中的易燃、易爆、危險品要隔離存放、注意通風散熱,實行定位置定人管理。

第二十九條 工作時間生産車間的大門不得上鎖。

第五章 火災撲救

第三十一條 任何人發現火險,必須及時、準確地向安保部或公安消防機關報警,並積極叄加有組織的撲救活動。公司安保部接到報警後要立即集合義務消防隊進行撲救或配合公安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第三十二條 火災目擊者應迅速將著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開。

第三十三條 火災發生時主管人員應一面指揮救火,一面指揮搶救人員及物品。必要時通知臨近其他單位戒備。

第三十四條 救火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一)油類或電線失火,應用砂或紡織物等撲滅,切勿用水滅火。

(二)衣服著火,立即在地上打滾,較易撲滅。

(三)先救人,後搶物。搶救物品時,應先搶救帳冊、憑證及重要檔案或貴重物品。

(四)在煙火中搶救,應用溼手巾掩著口鼻。

(五)如火焰封住出路,應設法從視窗逃生。

第六章 獎勵與懲罰

第三十五條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對防火安全工作定期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部門或個人,給予行政和經濟獎勵。

(一)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條件,促進安全生産者;

(二)堅持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於同違章行為作鬥爭,保障安全者;

(三)不怕危險,勇於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者;

(四)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者;

(五)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者。

第三十六條 對下列情況之一的部門或個人,視情節給予行政和經濟處罰。必要時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一)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拒不執行的;

(二)超過整改限期尚未完成整改的;

(三)違反本制度第十四、二十二、二十三條規定的;

(四)發現火險隱患或火警未能及時報險、報警致使公司財産遭受較大損失的;

(五)損壞消防器材裝置、消防設施或挪作它用的;

(六)未按規定定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的;

(七)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

(八)其他威脅公司防火安全或造成火險、火災事故的行為。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公司各部門應根據本制度制訂相應的實施細則。

第三十八條 本制度由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制訂,報公司董事會批准後施行。修改或終止時亦同。

第三十九條 本制度由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四十條 本制度由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檢查與考核,日常事務由安保部負責。

第四十一條 本制度施行後,公司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自行終止,與本制度有牴觸的規定以本制度為準。

第四十二條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標籤:順口溜 防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