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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死一隻知更鳥》的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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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品味完一本著作後,相信你心中會有不少感想,記錄下來很重要哦,一起來寫一篇讀後感吧。但是讀後感有什麼要求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殺死一隻知更鳥》的讀後感,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殺死一隻知更鳥》的讀後感

《殺死一隻知更鳥》的讀後感 篇1

重讀這本書,是兩年後的今天,從前淺薄閱讀帶來的疑竇隨之解開了。儘管這部小說的美式翻譯腔偶爾會讓我難以理解,但大致的情節還是十分吸引人的。

初讀這部小說,標題“殺死一隻知更鳥”讓我有些疑惑,因為書的內容並沒有太多地明確指向標題。直到讀到阿蒂克斯與斯庫特的對話,斯庫特認為如果那樣做(指把阿瑟·拉德利為了保護兩孩子殺死了尤厄的事供認出去),就像殺死一隻知更鳥。至此,標題的精妙用意才明確起來。殺死一隻知更鳥,看似是種無足輕重,甚至有些娛樂意味的行為,實則是對生命漠視與對殺戮的扭曲追求。

作者用“殺死一隻知更鳥”來暗喻書中黑人湯姆·魯濱遜被誣告判刑以及供認阿瑟·拉德利殺人這兩樁事,其隱喻之用心獨到令人叫絕。而這兩件事迥乎不同的結果形成了整部書的兩大看點,前一隻知更鳥被無辜殺死,後一隻知更鳥則在道德與正義的保護下得以成活。

這部小說前半部分圍繞黑人湯姆·魯濱遜被誣告,阿蒂克斯為他辯護展開,在這個事件中,不同種族間強烈的不平等關係形成了巨大的`衝擊,儘管律師阿蒂克斯掌握湯姆並沒有犯罪的關鍵證據,法院仍判他有罪。這一隻知更鳥便在民族歧視與道德泯滅中死去了。人種歧視,是這一事件帶給我的最深的思考,同樣生而為人,僅僅因為膚色的不同,更準確的地說,是埋在骨子中血脈淵源與宗教道義的不同,美國最高法便將其生存的可能毫不留情地抹殺了,就如殺死一隻知更鳥那麼嘲諷又極其悲哀。

小說的後半部分寫的是怪人鄰居的故事,因為他不同於常人的怪癖,人們對他避而不談,孩子們對他施以各種怪誕荒謬的猜想。前期對於怪人的疏離與惡意的猜想與後期怪人關鍵性地救了兩個孩子形成了強烈的對比。斯庫特對怪人曾送自己禮物,而她卻從未感謝與回報感到難過,這也間接點明瞭怪人在孩子心中的改觀與孩子的成長。就像斯庫特與阿蒂克斯討論的那個故事一般:怪人雖怪,但卻不壞。特殊人群對於普羅大眾而言往往是奇怪的而扎眼的存在,但我們無從得知造成他們與眾不同的緣由是什麼,因此沒有理由去指摘他們的不同,更不能因此否定其擁有善意與道義的可能。我想,這也是作者通過8歲女孩斯庫特的視角想要傳達的意旨之一。

殺死一隻知更鳥,看起來像是頑童會做的一件小事,揭露的卻是人性的殘暴與共情的缺失。殺死一隻知更鳥,在成人世界裡,折射出無異於殺死一個人的荒誕。我想:拯救一隻知更鳥,拯救人性的純良與底線,大抵是這部書所呼籲的。

《殺死一隻知更鳥》的讀後感 篇2

《殺死一隻知更鳥》之所以能成為美國中學生必讀書,歷經半個多世紀還不衰是有她獨特的社會價值的。看了此書,給我這樣一個做父親的人最大的感觸是如何儘可能做一個如同阿迪克斯一樣的能成為孩子楷模的父親。

阿迪克斯是比較典型的美國式的英雄人物,幾乎沒有缺點。有文化,是個大律師,有愛心,善於用行動來影響孩子。武力高強,曾經是本地區射擊冠軍,可以遠距離一槍斃掉瘋狗,但低調得宛如懦夫。他從不炫耀自己的`武力,這一點與孔子很像。

孔子身材魁梧,武力過人,但從不以武力示人。孔子的幾個弟子不但自身武力高,而且善於用兵,可以指揮千乘、百乘之軍。其中子路為最。子路曾問孔子:“君子尚勇乎?”孔子對曰:“君子義以為上。君子有勇而無義則亂。”孔子強調“勇”是為“義”服務的,還說“見義不為,無勇也。”

義字,古人解釋是“宜”。即應該怎麼做,是一種道德的自律,對人的行為有一定的約束力。中國古人崇尚義,所以有“仁義禮智信”“義結金蘭”“義薄雲天”等詞,並告誡子弟不取“不義之財”。義和禮不同,禮是外部規定,規矩,義是內心的約束。

在本書中,處處也彰顯了美式的義。

如,不殺對人類無害的、且能給人類帶來美妙歌聲的知更鳥。

在對待不能獲勝的官司上,阿迪克斯說“總不能因為過去這一百年我們一敗塗地,就放棄爭取勝利吧。”“可是,如果我不站出來,你覺得我還能面對自己的孩子嗎?”這種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情懷,不正是我們儒家所倡導的“義不容辭”嗎?

在父親的言傳身教下,斯科特和哥哥以及迪爾內心就樹立了正確的價值觀,父親用自己的行為來給孩子們播下正義的種子。這當然是美國人教育子女的範本。

談到這,我不得不說說如今的精英教育不僅讓父母們疲於奔命,而且在德育教育上嚴重缺失。金錢至上、功利心切的病態是不是也跟我們這個社會幾乎沒有倡導“義”有關聯呢?

社會的無義也將導致無勇。天天唱著國歌,我們的國歌叫什麼名字?很顯然,今天的教育嚴重缺乏“義”和“勇”,社會媒體的輿論導向著重在個人成功者,將有錢的稱為“M爸爸”,可謂厚顏已經達到無恥的地步了。當年的梁啟超在變法失敗後,去了日本,觀察了日本社會後,他寫了一本書叫《中國之武士道》,講述了約70多箇中華歷史上“義薄雲天“的武士。第一個他認為的武士是誰?孔子!他是在喚醒中國社會。

《殺死一隻知更鳥》的讀後感 篇3

百萬年前,人類的先祖為了更好地生存,學會了馴養動物,也學會了圍欄。至此,家禽與野畜同為動物,但卻有了區別。人,也不過是擁有思想和更高智慧的動物。毫無例外,與家禽野畜相比,不過是人類自己給自己也做了區分:常人與怪人、黑種人與白種人……

怪人?——所有的未知與陌生都成為了猜疑的目標

不過是十五年沒有出現在小鎮人的生活中,拉德利就被成為了“怪人”。不乏關於他的流言和蜚語,以及“我”和夥伴關於“怪人”自導自演的話劇。讓拉德利成為“怪人”的,不僅僅是房子和木門,因為“把一個人變成幽靈有的是辦法”。

但《蒙娜麗莎的微笑》與“蒙娜麗莎的微笑”是有區別的。未曾見過“怪人”真面的“我”被他所救,這也是“我”第一次和他見面。看上去不過是個普通人,沒有話劇所扮演的那個樣子。如果說真有什麼不同,那就是“沒有沐浴過陽光的病態的手”和不怎麼說話的樣子。

“我”與他四目相視,他臉上的緊張神情慢慢消散了,露出了一個羞怯的微笑。慕然間,“我”的眼睛裡噙滿了淚水,這位鄰居的面容在“我”的眼中變得一團模糊。

“你好,怪人。”

黑種人?——“人人生而平等”只不過是白紙上的幾個黑字而已到底是什麼,使那個時代的猶太人成為了“劣等種族”。到底是什麼,使得黑面板的人就只可以是被奴役的那一個,就因為湯姆是黑人,所以就可以被汙衊?就因為湯姆是黑人,所以就不配擁有辯護律師?就因為湯姆是黑人,所以當真相清晰時仍然應該被判定為有罪?

“湯姆的陪審團成員,是十二個通情達理的.普通人,可是你卻能看到在他們和理性之間隔著一層東西。”

“在我們的法庭上,當對立雙方是一個白人和一個黑人的時候,白人總是勝訴。”

都是第一次做人,憑什麼平等和正義是用來被選擇的?不習慣直接表達“我們對待他人不能有偏見和歧視”這樣的話,因為“愛人類很簡單,而愛一個人卻很難”。

就如同“人人生而平等”——白紙上的黑字一樣,我們憧憬著、呼喊著,卻不知道去實現。很多時候,偏見和歧視的看法來自於他人,但我們在接受他人之前,是否先接受了自己。因為有一種東西不能遵循從眾原則,那就是人的良心。

這世界紛繁複雜,追尋初心,不是為了改變世界,而是為了不讓這個世界改變我們。偏見和歧視從來都是在每一次的待人接物中消除的,所以,去“愛一個人”,去體會這其中的艱辛,在一次次不經意畫圓的過程中,都要記得時常提醒和反思自己。

《殺死一隻知更鳥》的讀後感 篇4

“知更鳥只是哼唱美妙的音樂供人們欣賞,什麼壞事也不做。”

我摩挲著泛著油墨味的書頁,我仔細地揣摩著每一個字,每一句話,我甚至能感受到每一個符號裡所蘊著的作者蓬勃的情感。很久沒有看過如此能夠讓我為每一個文字所顫抖的書了,《殺死一隻知更鳥》做到了。

在作者哈珀·李的筆下,我看到了經濟大蕭條下的美國,我看到了在那個貧瘠的時代裡所謂的“人權”,我看到了在黑暗中透出的微弱的光。

在那個時代,大部分白人的心裡,黑人就是如同他們膚色一般的存在。在潔白的他們眼中,黑人貪婪、低劣,他們認為黑人是社會動亂的`根源。他們理所當然地將錯誤歸咎到黑人身上,這也就是為什麼當善良的“知更鳥”——湯姆·魯賓遜被誣陷之時,幾乎所有人不等審判便已經為他扣上了“有罪”的帽子。偏見,是殺死湯姆的那一把槍。

書中的另一隻“知更鳥”,是與他人不同的、不善交往的“怪人”拉德利。人們將足不出戶的拉德利描述成一個謀害雙親的“殺人犯”,在那扇吱嘎作響的百葉窗裡,其實正閃著一雙渴望與外界交流的眼睛。偏見,是關住拉德利的那一扇門。

因為偏見,人們誤解了最單純的善良;因為偏見,人們拒絕相信事實的真相。偏見者高高在上發表著和平自由的言論,絲毫不覺自己的話語似子彈一般穿透一個個弱小的靈魂。在這中間,我看到了從黑暗中射出的那一道光,我聽到了為被偏見者發出的擲地有聲的吶喊。“在這個國家裡,我們的法庭是偉大的平等主義者。在我們的法庭裡,人人生而平等。”這是來自律師阿迪克斯平靜卻格外具有分量的言語。他是勇士,是敢於劃破黑暗的勇士,執正義之利刃去刺穿偏見的屏障;他是父親,是以身作則教導孩子們什麼是勇敢的父親,堅毅卻又不失柔情。

在這本書裡,以孩子的視角出發,我看到了活在偏見中的人們有多麼的可悲,與此同時我也看到了在這無邊的黑暗中閃爍著的跳躍的光點,微小,但明亮。所以,我用筆,試圖喚醒著人們的良知。

“你不可能真正瞭解誰,除非你穿著它的鞋子陪他走上一段。大多數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終了解他們之後就會發現。”

“有一種東西不能遵循從眾原則,那就是人的良心。”

《殺死一隻知更鳥》的讀後感 篇5

每次看完一本書之後,想寫寫讀後感,但又覺得書中值得回味和思考的東西有很多,不知從何開始。《殺死一隻知更鳥》是前幾周開始看的,一開始以為是懸疑偵探類書籍,後來卻發現它與種族歧視、法律等方面都有關係。

故事以兄妹兩和迪兒對深居不出"怪人"拉德利的好奇開始。拉德利不出門,似乎並沒有多大的理由。在我看來,他是拋棄世界的人,但是兄妹倆和迪兒屢次的試探又讓他與世界有了一定的聯絡,後來甚至還救了哥哥拉姆。情願孤獨的人並不孤獨,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與拉德利情況相反的是馬耶拉,她沒有朋友,受盡父親欺辱,書中寫道,“馬耶拉肯定是世界上最孤獨的人,她甚至比怪人拉德利還要孤獨,而他已經關在家裡25年了。”是的,最孤獨的不是拋棄世界的人,而是被世界拋棄的人。他們感受不到愛與溫暖,在那個時代背景之下,馬耶拉唯一能感受到的就是黑人湯姆給她的幫助時的溫暖,她渴望汲取更多,但一旦被發現了,她就毫不留情的反咬一口。沒感受過多少溫情的人,大概會很容易成為無心之人。我很欣賞阿蒂克斯教育孩子的方法,他認為自己並不是一個好家長,但我認為不是這樣的。他讓孩子們閱讀,讓他們從自己的視角去理解這個世界,不對他們有過多的要求,把道理講給他們。他是一位優秀的教育家。同時,他也是一名優秀的'律師。讀後感他為黑人發聲,在種族歧視的大山上開出了一個口子,但終究抵不過時代的悲哀。陪審員還是不分青紅皁白,膚色決定了審判的結果,"馬耶拉在她開口的那一刻已經贏了",而湯姆最終沒能夠等來上訴的結果,死在逃獄的槍聲下。但是,我們仍“不能因為我們在此之前已經失敗了一百年,就認為我們沒有理由去爭取勝利”。阿蒂克斯邁出了一步,雖然是一小步,但總算邁出去了。

但我覺得最可惜的是,在瓊說出“這就像殺死一隻知更鳥的時候”,我沒能理解這其中的深意。這也讓我有了再次閱讀的理由吧。相信我,這是一本值得再次閱讀的好書。

《殺死一隻知更鳥》的讀後感 篇6

我們從小看到、聽到的故事裡,蓋世英雄都是身穿鎧甲戰衣,有著和普通人不一樣的行為舉止或卓絕才能,一看就是那種不平凡的人。而《殺死一隻知更鳥》裡的父親阿迪克斯出場過半都是平平無奇,就連女兒斯庫特都感嘆父親很老、什麼也做不了。然而這樣一個曾讓女兒感到羞愧的父親,隨著故事的進展,卻慢慢呈現出了他的不平凡。

首先,他的不平凡在於他的甘於平凡。

一個鎮上曾經最棒的棋手、一個縣裡曾經的神槍手,從來不提及自己的“當年勇”,除非時事需要他站出來,用此才能為大家排憂解難。

他也從來不要求兒女達到某種所謂的優秀,更不主張張揚自己的“英雄事蹟”。

“不尚賢”大抵就是這個樣子吧。所以兒子傑姆說,阿迪克斯是個紳士。

其次,他的不平凡在於他的剋制。

阿迪克斯是一個有所為有所不為的人。他為了守護無辜的黑人湯姆,隻身犯險;即使擁有卓絕的射擊才能,卻不拿槍。一張報紙一個燈泡就是他伸張正義的武器。

“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示於人。

他也把這種品質傳遞給了自己的子女:所以天不怕地不怕的女兒斯庫特在被同學辱罵其父時沒有大打出手,而是選擇了剋制。這也讓我想起電影《綠皮書》裡,男主要毆打歧視黑人的服務員時,黑人博士對他淡淡地說:“Stop,'s all right.”Tony和斯庫特一樣,經過一番內心的爭鬥,選擇了放下拳頭。

這一刻宛如電影《少年派的奇幻漂流》裡派迎著暴風雨站在船頭,老虎卻只能被本能驅動躲進船尾的那一刻。這一刻,人和動物的分水嶺清晰彰顯,這一刻,斯庫特和Tony都在自己的人生旅程上邁進了一步。所以,小小的`斯庫特她確實值得為自己感到自豪。

再次,他的不平凡在於他在黑夜中守護光明。

正如阿迪克斯反覆提到的,他做事情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要無懼直視孩子們的眼睛,哪怕反對的輿論聲像不知道有沒有盡頭的黑夜。

或許現實就是“知我者希,則我者貴”吧,而阿迪克斯做到了“人不知而不慍”。

這也像電影《蝙蝠俠:黑暗騎士》裡那種在輿論和各種強大阻力的黑暗中堅守自己內心信念的孤獨與不易。這是一種來自英雄的悲涼,這種悲涼又成就了這樣的英雄。

他在黑暗中守護光明,他定是不平凡的人。

《殺死一隻知更鳥》的讀後感 篇7

很久沒有讀外國文學了,因為它的人名太難記了。好在殺死一隻知更鳥故事的趣味性克服了這一缺點,讀完有種酣暢淋漓之感。

這是哈珀李寫於1960年的小說,正確的翻譯應該是殺死一隻反舌鳥。只是1961年改編成的電影用了這個名字殺死一隻知更鳥,還獲得了奧斯卡金獎,後者就代替了前者。

故事的背景發生在19世紀的美國梅崗,一個基本隔絕於世,種族歧視彌留的小鎮。核心內容是律師阿蒂克斯芬奇為黑人湯姆魯賓遜作辯護的故事。該書主要宣傳一種普世價值觀,平等正直博愛等精神,還有對阿蒂克斯教育孩子方法的推崇。

知更鳥,是一種唱歌動人,與人無害的鳥。在書中象徵著阿瑟拉德利,湯姆魯賓遜等善良的人。彈無虛發阿蒂克斯因年輕時射殺了一隻知更鳥而感到內疚,三十五年沒有再開過槍。而後,他盡心盡責地去幫湯姆打官司,雖然還是敗訴了,但這種精神依然值得人學習。

從另一個層面看,人不能當一隻知更鳥。可以善良,但不能軟弱。拉德利先生是個足善人,與世無爭,忍受著別人怪人的嘲諷;但他的怪也保護著自己,夜晚槍擊嚇唬闖入莊園的孩子。而湯姆在敗訴後不願再去上訴,越獄而被射殺,再也洗脫不了自己。只能說逃避是沒有用的。善良的人更要學會保護自己,不能讓你的縱容成全了別人的罪惡,讓你的善良傷害了自己。善是有原則的。

大多數人的選擇不一定是對的,這是我從書中看到的另一種精髓。一個正直的律師和一個公正的法官也鬥不過一群野蠻人組成的`陪審團。湯姆案子的敗訴,佐證了真理是掌握在少數人的手裡這句話。多數人反而更容易形成暴政。當價值判斷與別人相沖突時,還得尊重自己內心深處的選擇。

最贊同的還是信任。雖然有些謊不得不撒,但撒下一個謊的同時得撒下很多個謊去維護。反省自己這麼些年來,只有在欺騙上做到了嫉惡如仇。以前太過相信別人,所以遭受了不少次被人欺騙的惡果;後來學乖了,受不了背叛,也因此失了些朋友;再後來學著寬容,一次兩次,或是沒有突破底線的失信也就算了;但再多次就不行了,量變引起質變,友情間的裂痕也會慢慢變大到不可修復的地步。

再大的心也終究不能無視失信後的隔閡。一個人,一次讓我不相信了,便再也不能讓我相信了。

寬容這條道,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殺死一隻知更鳥》的讀後感 篇8

本書以女孩斯庫特的視角,講述了發生在她童年時期的一些事情。小說以教育為主題,通過父親阿蒂克斯的教導,女孩慢慢理解了正義與勇敢,同時也逐漸看清了社會的現實。

來說“正義”。所謂正義,是指善惡之間的較量,是要求人們遵循人性中最純潔善良的部分。而所謂偏見,則是人性中的邪惡部分。女孩的父親阿蒂克斯固執地為“黑鬼”打官司,為的就是盡其所能的去消滅人們心中的偏見。他代表正義,因為他相信種族不是一個人的道德評判標準,他相信法律應該對所有人公平。儘管最後他失敗了,並且他的孩子們也因此受到了很多不公的待遇。書中阿蒂克斯對人人平等努力追求的理解,讓我懷疑,人生來就是不平等的。有些人多年的努力或許比不過某些天才的靈光一閃,有些人異於常人,但有些人需要通過很長時間的努力才能做到像普通人一樣的水平。當時,有一種方式卻可以讓人們保持公平,那就是法律。我感受到了法律的重要,人與人之間本來就是不平等的',但法律的存在使得人與人之間平等對待,沒有所謂的特殊存在,法律才是真正正義與公平共存的存在。

再來說“勇氣”,儒家有句話說“知恥而後勇”。這句話中出現的“勇”,並不是我們通常理解“勇氣”的“勇”。所謂勇氣,便是伸張正義,維護法紀,勇氣更多是以表現的形式體現的。小說中女孩的父親阿蒂克斯便是如此教導她的。但是儒家話語中的“勇”的含義是審視自己,承認不足,這表現的是一種度量。如果說伸張正義是對外的表現,那麼審視自己便是對自我的反思。後者是前者一種昇華般的表現。因為有時候承認自己的不足,比去表現自己的優點更加需要勇氣。最後阿蒂克斯也能夠承認自己,也算是真的將“勇氣”的內涵全部詮釋了出來。無論是對小女孩還是對作為讀者的我們,都是一次十分有價值的教育。

在這本小說中,除了看到如何育人之外,更多的是讓我對中西方價值觀的異同有了對比。相同之處,便是個人修養,中西方都具有相同的普世價值觀,只是敘述有所不同罷了。不同之處,便在人與社會的層次上。或許讀書本身就可能會因為社會性質的差異產生常識性的理解不同,但是讀書不是去和別人比不同的,而是通過讀書去學習書中你值得提煉的事物。無論是讀書還是教育,都應如此。

《殺死一隻知更鳥》的讀後感 篇9

暑假拜讀了哈珀先生的《殺死一隻知更鳥》,起初只是被斯庫特與傑姆發生的種。種故事所吸引,只注重於故事情節的發展。但越是後面越是吸引人,我漸漸地被阿蒂克斯的人性光輝所感動,他的善良與正義讓我感觸頗深。這部小說反映了美國民眾在經濟蕭條時期種族間的隔閡與歧視,白人始終看不起黑人,而那些黑人也遭到了“莫須有”招來的災難。書中那隻知更鳥指的就是被黑人所討厭的黑人湯姆,他也成為了那個黑暗時期的犧牲品。

讓人感觸最深的是法庭審判的部分,在場的所有人都明白事情的真相後,大家都知道黑人湯姆是無罪的,我本以為法庭上人人平等,可在兩個小時後,陪審團的判決卻讓我大吃一驚,由十二個白人組成的`陪審團給出的判決卻是被告罪名成立。在當時的社會背景下,儘管大家都知道湯姆是無罪的,但還是會帶有偏見地判處,然而,黑人們只能無奈地接受。看到最後,不知怎的,竟有一種莫名的心寒,才發現,正義竟如此難以伸張。

正如書中阿蒂克斯所說:“有一種東西不能遵循從眾原則,那就是自己的良心”。作者讚美了阿蒂克斯的善良與正義,因為阿蒂克斯是唯一一位“給黑人幫腔”的人,他始終在堅守正義與良知,這一點,讓我打心底裡佩服。在當時那個黑暗的社會裡,也就只有阿蒂克斯才會去尊重、關懷黑人與社會邊緣的人,阿蒂克斯始終在推著正義艱難前行。

正義、公平是人們永恆的追求,我們在生活中或多或少也會遇到各種各樣的不公平,然而大多數人卻選擇了沉默。在生活中,普遍存在這樣的現象,城市裡的人看不起鄉下人,而有錢人看不起窮人,人們始終戴著有色眼鏡去看別人,他們炫耀著自己的優越,帶著偏見去對待他人,甚至有的人恃強凌弱,這些種。種不公平不正義的事情都值得我們深思,我們應當用正直的人生觀價值觀公平對待每一個人每一件事。我們更應當像阿蒂克斯一樣,選擇抗爭,勇敢地捍衛公平與正義。文中還有一句話令人印象深刻:“勇敢就是,在你還未開始的時候就知道自己註定會輸,但依然義無反顧的去做,並且發生什麼都堅持到底。”阿蒂克斯用他的實際行動告訴我們做人應有的品質。我們不能因為別人的偏見就去放棄,去退縮,正義始終都會艱難前行!

殺死一隻知更鳥是一種罪惡,正義始終都會得到捍衛,儘管生活中有著各種各樣的黑暗,但正義一定會艱難前行。讓我們拋下生活中的偏見,努力創造一個文明和諧的社會!

《殺死一隻知更鳥》的讀後感 篇10

《殺死一隻知更鳥》是美國作家哈珀·李的作品,書裡主要講述的是一個成長的故事,敘事的“我”,即斯庫特,是一個天真的小女孩。而書中最令我感到驚奇的是人們的種族歧視觀念

對黑人的敵視與鄙夷已經深深扎入大多數梅科姆鎮的居民心中。在本書第九章中,“主角”斯庫特就因為父親替黑人辯護而受到一個名叫塞西爾的男孩的羞辱。

那個黑人名叫湯姆,只因為好心幫助馬耶拉小姐,卻被馬耶拉和其父親誣告。事實上,當阿蒂克斯決定為湯姆辯護時,其實是需要很大的勇氣的。他甚至一開始就知道他不可能贏得這場官司,只因為被告是黑人。而在證據明顯不足,是非真相十分明瞭的案件。就因為湯姆是黑人,就被人們刻意地顛倒黑白。牧師曾向傑姆說過這樣一段話:“傑姆先生,你也不要太自信,我還從沒見過任何陪審團會在裁決時讓黑人贏了白人。”。從這句話可以看出,對黑人深深的歧視已經在美國根深蒂固了。

“我”的哥哥傑姆曾說過這樣的一段話:世界上有四種人:一種是我們和鄰居那樣的普通人,一種是像坎寧安家那樣生活在林子裡的人;一種是像尤厄爾家那樣生活在垃圾場的`人,還有一種是黑人……我們這種人不喜歡坎寧安家的人,坎寧安家的人不喜歡尤厄爾家的人,尤厄爾家的人又鄙視黑人。,這種情況好像在我們周圍也很尋常,城市的看不起農村的,有錢的看不起沒錢的。書中這種種問題發人深省,我們同在一個地球上生活,誰比誰更優越呢?我們之所以比某些人顯得優越,是因為我們一生下來環境就不相同,如果我們生在非洲大地,恐怕還吃不飽肚子吧!這本書讓我們看到,有許多連小孩子和瘋子都懂得的道理,為什麼大人們卻不懂呢?因為他們帶著仇恨與偏見。

這樣的情況讓我想到了元朝時期的四等人制。在“四等人制”下,不同的階層所受到的待遇差別極大。例如在法律上,同樣的罪過,蒙古人所受到的刑罰比漢人要輕得多。對於個人擁有武器,蒙古人和色目人沒有限制,但漢人和南人則絕對不允許。從人口比例上來說,是非常不公平的。

當今的社會,又何嘗不是這樣?不僅有種族歧視,還有經濟歧視,社會地位歧視,學歷歧視……我認為《哈利·波特》中的一句話可以給我們啟發:一個人的出身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成長為一個什麼樣的人!

《殺死一隻知更鳥》的讀後感 篇11

《殺死一隻知更鳥》是美國女作家哈珀·李的代表作,因為這學期我們學習的是外國文學史,這本書的書名就一直存在我的必讀書目裡,在圖書館偶然發現它時,我閱讀的興趣極強。當時剛看完這本書,我對阿蒂克斯的敬佩之情甚於故事的情節,以至於完全未意識到書中種族歧視的抨擊。

在網上找書評的時候,看到一句話:“願你克服偏見,願你一往無前。”頓時讓我豁然開竅,是的,不論是小女主人公對怪人亞瑟的偏見,還是鎮上的人們對黑人的偏見,都是深刻而毫無原由的,看清這一切的只有阿蒂克斯。

阿蒂克斯是小鎮上一位受人尊敬的白人律師,性格溫良的他,雖一身才華,在孩子面前卻只做一位普通的父親,謙遜,溫和。他獨自一人把兩個孩子傑姆和斯庫特撫養長大,言傳身教。在孩子們任性地打擾不願出門的亞瑟時,阿蒂克斯第一次嚴厲的指責他們不要去幹預別人的生活;在孩子們因他為黑人辯論,被周圍的人嘲笑欺負時,他說:不要去理他們,不要去揍他們,挺起你們的頭顱,遠離他們。

阿蒂克斯說:“我希望,我禱告,能讓我帶著傑姆和斯庫特順利渡過難關,最重要的是,能別讓他們染上梅科姆(城市)的通病。為什麼原本通情達理的人,一遇到黑人有關的事就會完全喪失理智?這種現象我永遠無法假裝理解。”

不論鎮上的人們再怎麼反對阿蒂克斯,他也從未害怕,為了保護被告的黑人小夥子,在深夜裡他被人拿槍指著頭,也未曾退縮。最令這個勇敢的父親害怕的是,孩子們帶著偏見的眼光去看待世界,只分得清別人的膚色而不是心靈。在梅科姆,即使是懶惰虛偽的白人,也比勤勞質樸的黑人高貴,這是阿蒂克斯無法理解的。

在一次談起打鳥時,他一再囑咐孩子不要去傷害知更鳥,因為它們只為人類歌唱,從來不做危害人類的事情。這是一位智慧而又成熟的'父親,阿蒂克斯的形象讓我想起了英國的紳士,而單純的用紳士來形容,總覺得不夠。

最貼切的屬餘秋雨先生說的那句:“成熟是一種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輝,一種圓潤而不膩耳的音響,一種不再需要對別人察言觀色的從容,一種終於停止向周圍人申訴求告的大氣,一種不理會鬨鬧的微笑,一種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種無須伸張的厚實,一種並不陡峭的高度。”阿蒂克斯就是這麼一位成熟的父親,《殺死一隻知更鳥》這本書,在我心中的定義應該更像一本家教書,因為,阿蒂克斯就是父親最好的樣子。

《殺死一隻知更鳥》的讀後感 篇12

寒假期間讀了《殺死一隻知更鳥》,我被這個語言平實的故事深深打動。娓娓道來的字裡行間流露出的溫馨與力量叫人折服。三十年代,美國大蕭條時期南部的一個小鎮,三個天真孩子的生活因為兩樁冤案而改變。贏弱而失語的人、固守太多偏見的無知的人,還有恪守原則的善良的律師父親,迫使他們艱難地去理解成人世界裡的偏見和冷漠,去理解真相所包含的危機和無奈,同時試著去理解,壞人的內心也可能無辜。

在芬奇律師的身上,我看到了父親對孩子獨特的教育方式,看到了一個善良的、純潔的靈魂,也看到了正直不屈的脊樑。他教育孩子:“勇敢是,當你還未開始就已知道自己會輸,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無論如何都要把它堅持到底。”有一次談起打鳥時,他對孩子說,不要去殺死知更鳥,因為它們只為人類歌唱,從來不做危害人類的事情。他本身正是這樣一隻追求自由和平等,捍衛他人合法權利的知更鳥,盡己之力為窮人帶去福澤。

無論是黑人湯姆亦或是怪人布·拉德力,他們在某種程度上都是社會偏見的受害者,也是兩隻無辜的知更鳥。白人對黑人的偏見和種族歧視讓湯姆蒙受到不白之冤,被殘暴的父親摧毀而足不出戶的“布”在孩子們眼中代表了惡魔的'恐怖……無辜的知更鳥太多,似乎社會都處於黑暗混沌之中,芬奇律師也向孩子們坦言:“世上有很多醜惡的事,孩子,我希望能夠使它們遠離你們,但那是不可能的。”但從另一個角度看,正是有了這些天真善良的知更鳥,社會才會變得越來越和平與民主。雖然湯姆在被押往監獄的路上因為試圖逃跑而被打死,這使芬奇律師踐行知更鳥信念的行為受到了極大打擊,但這位正義的英雄卻從未懷疑過自己的信念。令人感到欣慰的是,“布”最終憑藉自己的真心和善良贏得了孩子們的信任和尊敬,儘管曾受傷害,但內心的純潔和澄澈最終讓他浴血重生。

對於一個我們未接觸過的人,別人的說法永遠都不該成為我們衡量他的標杆,正如芬奇律師說的——你不可能真正瞭解誰,除非你進入他的鞋子,陪他走上一段。對那些可能被誤會的知更鳥,我們應懷著公正的態度去對待他們,去保護、珍惜那些善良。

不僅僅在那個時期,當今社會生活中也有太多像“布”一樣的知更鳥,被誤解、被中傷、被詆譭、被炒作的善良,就像被無辜射殺的知更鳥,伴隨著血和淚的蛻變,最後終將涅槃重生,成為善良的人們的心尖上的亮光。

《殺死一隻知更鳥》的讀後感 篇13

對於這本書的評分,我給出十分的滿意度。理由如下:

殺死一隻知更鳥,是以一個孩子的視角來描述當時的社會環境,以及當時美國南方小型社群對於黑人和白人之間種族隔離衝突,很多描述貼切和生動,生動得讓人身臨其境。

正因為是孩子的視角,許多非常諷刺,甚至是可怕的場面,在孩子的視角里並沒有那麼的殘酷,她以一個正常的視角來客觀評析。當時一個小型社會,對於黑人之間的不平等顯現得突出深刻。

對於女主角的爸爸阿克迪斯來說,他是一個近乎完美的一個形象,他正直溫和善良,甚至是我們對於孩子教育的.一個榜樣。而之所以如此的打動人,這是他的對於孩子的一些教導方式和對待事物的態度。書中那一場轟動的庭審過程,以及最後有鮑勃想去攻擊女主角和她的哥哥,怪人的救助,人和阿迪克斯之間的對話都體現出了人的溫暖,文章充滿了矛盾,又充滿了童真和溫馨。

正如我們倡導的一樣,天賦人權,人人平等,沒有人能夠隨意剝奪他人的生命,每個人都是公平的,並不比任何人第一級。他人的權利並沒有干涉到我們,對於根本就沒有惹到我們的人,那麼我們的侵犯是有罪的。

這本書之所以我覺得之所以能成為美國的經典,在於第一孩子阿迪克斯的一些教育,第二,客觀反映黑白種族的打破之艱難,因為它是在一個小型社會裡面根深蒂固的一些觀念,就是黑人比白人要低一等。在世代形成的對於種族隔離的情況下,要打破這種隔離,打破這種固有的觀念是多麼的難,就連為黑人進行辯護,都成為家喻戶曉,甚至成為辱沒家族名聲的一種行政這是非常可笑,以及非常諷刺的事情。

社會的種種進步都是非常艱難,因為他意味著他要打破之前所形成的固有概念,無論是現在的科技,無論是一種新興事物,他都必然要衝破之前的一些老舊的一些觀念,老舊的思想,老舊的技術才能夠得到普及,得到改變,得到應用。今天我們這個世界能夠貫徹男女平等,種族平等,都離不開千千萬萬的人們的努力和倡導者的艱辛,以及那些曾經被不平等對待的犧牲者。這本書也在告訴告訴我們在孩子教育的過程中,我們更應該所堅持的是什麼?我們為人父母,更應該以自身為榜樣,因為孩子是你事先看到你,再看到社會是看到我們這個社會,看到這個國家才真正的瞭解這個世界,形成他的世界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