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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貓鼠》讀後感

讀後感2.59W

認真讀完一本名著後,大家對人生或者事物一定產生了許多感想,是時候靜下心來好好寫寫讀後感了。那麼你真的會寫讀後感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狗貓鼠》讀後感,歡迎閱讀與收藏。

《狗貓鼠》讀後感

《狗貓鼠》讀後感 篇1

最近讀了魯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感觸頗深,夕拾的朝花、童年的回憶,夾雜著酸、甜、苦、辣。我不得不承認魯迅先生的罵功真的很一流,以致於他的罵貓也搞得人心惶惶,生怕是什麼暗諷。

魯迅先生的筆從來都被人們比作“匕首”,現在一看,果不其然,連這麼一本小小的散文集都充斥著憤怒的火焰,使我在看的時候也存著一絲嚴肅與謹慎。我不得不說:魯迅先生的文章有些晦澀難懂,以致於《狗、貓、鼠》我讀了兩三遍也沒有搞明白。魯迅先生的風格真是奇怪,一會兒又讚揚貓、一會兒又仇恨貓。但是實際上他是熱愛動物、熱愛自由的,他在萬生園中看見猴子翻筋斗、母象請安,會破顏一笑,但也會感到不舒服,甚至悲哀,這種多餘的聰明還是沒有的好。

魯迅先生不喜歡貓,原因也是很多的,他不喜歡貓,是因為貓傷害了他的隱鼠,可是後來知道真相後,他還不喜歡貓,對貓還有種憎惡,可見幼小的時候,埋下的一些東西,習慣是一輩子也揮之不去的。其實,魯迅先生喜歡隱鼠也是由於父親的緣故,他一直記得父親講的故事爸爸墨猴當成隱鼠,隱鼠一些惹人煩的行為,也會讓年幼的魯迅感到有趣,不難看出魯迅天真且對事物充滿了好奇心。童年的魯迅,還沒經歷滄桑與磨練,還顯得活潑可愛。

魯迅先生寫到“其實人禽之辨,本不是這樣嚴”。“他們適性任情,對就對,錯就錯不說一句分辨話。”其實人本身也能做到這一點的,只是你魯迅先生說的`,一步一步進步後,就開始墮落了,說空話還不知道自己說的違心之論。人類這些小聰明,其實還不如沒有,有了也倒是多事,被造物主視為多餘的聰明。也表達出了魯迅先生對小聰明極其不屑的一面。

至於魯迅先生讀的《自然史底國民童話》裡貓和狗結仇的事情,自是有些不講情理,我認為我們對那個故事也不必去理會。恰正是那個故事,說明了狗小心眼兒這件事,可是現實生活中狗其實也不是這樣的。

每個人都有童年,只是童年的過法不一樣。魯迅先生的童年自然比我們要坎坷的多,經歷不同,對事物的看法觀點也就不同。實際上其中魯迅先生的觀點一些我並不贊同,多少還夾雜著一些童年的經歷和長大後的世故帶來的偏見。其實這點也並不奇怪。

總之,我認為《狗、貓、鼠》是我讀的最有趣的一篇文章。我讀過很多回憶錄,《朝花夕拾》是其中最與眾不同的一本。夕拾的朝花也一樣紅!

《狗貓鼠》讀後感 篇2

這個寒假的氣象卻是不錯的,陽光亮媚,晒得人暖暖的,這樣的境況委實合適泡上一杯香茗,讀上一本好書的。

好書如斯多,從其中挑出一原來也絕責難事,在書架上翻檢的時候,眼光不禁的被魯迅先生的《朝花夕拾》而引,信手拈來,這個明媚的午後就由它陪我了。

大略了翻看了這本集子,文章未幾,僅十篇。讀完小引之後,便決議順著文章的目錄一片一片的讀下去。

第一篇的題目叫做《狗·貓·鼠》。魯迅當初的文章是極有思維的,這題中的貓鼠狗天然也絕非是去寫那貓鼠狗的各種秉性,而是借貓鼠狗這三個動物來借喻時下的人們的生活意識狀態。雖說本文的`題目為《狗·貓·鼠》,而先生的眾多筆墨都用來寫自己的“仇貓”。

先生仇貓有許多的理由,貓的秉性和一些人很相像,看似靈巧,實則隱藏著“妖氣”;先生還是既不喜歡貓的叫喚聲的,聽到貓的叫嚷先生總要嫌煩,而這個貓則是更像及了那些與先生叫嚷的“名人”,先生自是要去仇貓的;還有一條也是先生仇貓的緣故,凡是貓若是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動物就縱情擺弄,直到玩厭了,才吃掉,這卻是和當時一些人的做法無二的,一旦手中有了他人的痛處,必是會就想盡方法緩緩地折磨別人,自己享受著其中的“樂趣”。這是何等病態的一種社會形態,笑人無妒人有,那確實是先生生活的那個時代的悲痛。先生仇貓委實不是口頭革命,先生湊合貓自有一套。開端只是從家中養的一隻花貓下手,一一推廣,以至後來貓都素來不瀕臨先生了。文章至此,先生的立場已是明白至極了,而此時,先生筆鋒一轉,又引至了一隻他收容的小隱鼠,隱鼠與那些比“名人名教學”還軒昂的大鼠是毅然不同的,而先生的這個小隱鼠彷彿也是葬身於貓之口中,隨後來得悉是長媽媽所謂,然而,先生和貓之間的牴觸委實不能“相逢一笑泯恩仇”了。

細細咀嚼,先生所言的狗鼠貓,其實就是代表了先生所生活的時代的三類人。先生用極其細膩的筆法刻畫了這三個階層,先生正是以筆為槍,鞭撻了那個時代的“名人”,表達了自己對於那些生活在底層的弱者的同情和支撐,而那些“名人”各種媚態,對弱者的各種折磨,先生也不屑一顧!

先生的文章或許我還讀不懂其中的真味,但是卻能深切的感想到先生對那個日漸渾濁的世道的無奈與悲切,他用他的舌戰鬥著,搶救著氣息奄奄的中華民族。

向先生致敬!

《狗貓鼠》讀後感 篇3

不曾知道,魯迅先生是仇貓的。讀了他的《朝花夕拾》中《狗貓鼠》這篇文章,才發現是這麼一回事。

魯迅先生仇貓貓也是有原因的:

1、它的性情與別的猛獸不同。

2、它不是和獅虎同族嗎?可它總有一副媚態。

3、它的叫聲令人心煩。但這都不是魯迅當年仇貓的原因,這都是後來才加進去的。

而真正使幼年魯迅仇貓的原因很簡單,是因為他當年認為是貓吃了他那心愛的小隱鼠!他後來才知道,隱鼠是被長媽媽給踩死的。魯迅這才恍然大悟,但仇貓的感情非但沒有減淡,反而更深刻了。

為什麼呢?因為這些貓,不是單指貓,而是指那些“媚態的貓”,其實也就是那些現代評論派的人。魯迅先生從而用“媚態的貓”和自己仇貓的事用辛辣的筆調無情諷刺了現代評論派的.人。

看到這兒,我不免為貓打抱不平。貓本無罪,為何要仇貓呢?

魯迅認為貓在獵殺獵物前要玩弄致死是非常殘忍的。其實這種想法是存在誤解的。貓在殺死獵物的過程中的丟、扔、撲抓和撥弄獵物的表象可能會讓人害怕,但是表象總是有欺騙性的!從貓的角度來說這是一種基本的自衛手段。部分動物都沒有什麼心機,拿老鼠來說吧,它們被貓抓住了,極有可能反咬一口。

當然也不要低估鳥啄的傷害。畢竟生死一念之間只能孤注一擲。貓通過咬斷動物的脊椎來殺死動物,但是它們需要用這種自衛手段讓自己避免傷害。在個別人看來這可能是一場殘忍的遊戲,但是從貓的角度來說,這是捕獵常識,讓獵物耗盡體力無力反擊,這是有效的讓捕獵風險降低的最好方法。很多動物也都會這樣,比如被人喻為天之驕子的鷹也會這樣。

鷹獵殺兔,而兔子見了鷹會平躺在地上,四腳朝天亂踢,免得讓鷹來捕殺自己,而鷹也會採取恐嚇等手段讓兔子精疲力盡。可別小看兔子踢鷹,踢中翅膀輕則數天不能自如飛行,重則甚至會斷骨。鷹若無法飛行的話,死亡的陰影也將籠罩著它。若是踢中腹部,鷹的腹部柔輕且薄弱,極少能夠倖存……

再說,魯迅覺得貓叫聲使得人煩,一般情況下,貓很少連續大叫,而貓叫春就另當別論,這是大多動物都有的習性,比如狼、豹等都有這種習性。而且,也只有母貓叫春呀!

人類的進步往往伴隨著血腥無情的戰鬥,我想這是正常的吧?但是把戰鬥擴充套件到其它生物上,去指桑罵槐的戰鬥未免有點過分。狗也罷,貓也好,不過是一些無辜的生靈。我認為,他們為了自己更好的生存,這樣也不過分。

人與動物在同一搖籃下共同生存,我希望人與動物能夠多一份尊重,多一份理解。

《狗貓鼠》讀後感 篇4

魯迅先生是仇貓的。

在《狗·貓·鼠》中,魯迅先生清算了他仇貓的緣由。一則是貓對於自己抓捕到的獵物,不肯一口咬死,定要盡情玩弄一番之後,直至玩厭了,才肯吃下去。二,貓與獅虎同族,卻一副媚態。三,貓吃了魯迅先生小時候最愛的小鼠,雖然是個誤會,但這可厭的貓確實在日後吃了小兔子。

這篇文章雖看上去是魯迅先生對貓惡行的控訴,但在我看來,卻別有深意。魯迅先生的文章帶有一定的批判色彩,其實他借用貓的形象來諷刺當時社會之中,那些恃強凌弱、仗勢欺人的暴虐者。貓在玩弄獵物這一點上,確實頗與人們的幸災樂禍,折磨弱者的壞習慣相同,我實在贊成這句話。當時的中國,與典型的弱肉強食一般無二,有些人認為自己擁有“強大”的力量,便去抓住另一類“弱小”者的錯誤與缺點不放,如貓般折磨他們,這種壞習慣竟逐漸成為當時的社會風氣!而在魯迅先生的筆下,這些都毫不留情地揭露出來,更表現了他對弱者的同情和對暴虐者的憎恨。

魯迅先生仇貓,也與它們一副媚態有關。那些封建社會中的所謂“紳士”們帶給魯迅先生厭惡,而他們的種種醜態,竟與貓的.天生媚態出奇相似。文章之中多次的批判諷刺,令我對魯迅先生在那樣一種情勢下,這樣一種勇氣和堅忍不拔的批判精神深深折服。

在我閱讀《狗·貓·鼠》這篇文章時,注意到魯迅先生的一段文字:“在動物界,雖然並不如古人所幻想的那樣舒適自由,可是嚕囌做作的事總比人間少。”這句話著實寫出了人共性的一些醜惡。人類文明雖然進步了,人類雖然是最高等的動物,卻再沒有如同動物一般的是非分明。我們總在為各種事情找著各式各樣天花亂墜的理由,為了一些浮華膚淺的東西變得做作甚至虛偽,於是我們便很難看到是非對錯看的明朗以及那些愛憎分明的人了。而更可怕的在於,沒有了愛憎分明,是非黑白便在某些徒有華表的東西下變得很輕很輕。這便是一種最不可取的態度!

在魯迅先生這篇對“貓”的控訴之中,我看到了魯迅先生的愛憎分明,也更加堅定我的信念了!

《狗貓鼠》讀後感 篇5

魯訊先生在文中闡述了他仇貓——即不喜歡貓的原因。其時這些原因與一類人的行為,性格很相像,例如寫貓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動物就盡你情玩弄,直到玩厭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別人的弱點或不足之處,就想盡辦法慢慢地折磨別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夠,就不甘心一樣,如果別人犯了什麼錯,受到批評,說不定那種人就會在某個角落裡偷偷地殲笑。魯訊先生說他討厭貓的第2個原因就是貓雖然和獅虎同族,都食比自己弱小的動物,但貓卻具有一副媚態,正同我們現在的某些人,常常刻意掩飾自己的某種本性,其是反而會讓別人覺得他更加虛偽。貓平時總是吃飯不管事,就像一些好吃懶做的人,有東西吃就比誰都積極,一要他做事,就一溜煙不知道跑到哪裡去了,就像廣東話中的一句俗語:"吃野吾做野,做野打爛野。"魯訊先生還告訴我們,老鼠中並非全部都那麼討厭,其實有寫隱鼠很討人喜愛,很有靈性,但卻遭到別人的摧殘,其實,人人都可以對這些弱小的生靈賦予一些愛心和同情,為什麼有人就做不到?這可需要反思一下。

先生是那麼的與眾不同,大多數人都很喜歡的可愛的小貓,而先生卻仇貓,當然先生仇貓是有許多理由的。貓的秉性和一些人很相像,看似乖巧,實則暗藏著“妖氣”;先生還是既不喜歡貓的叫嚷聲的,聽到貓的叫嚷先生總要嫌煩,而這個貓則是更像及了那些與先生叫嚷的“名人”,先生自是要去仇貓的;還有一條也是先生仇貓的緣故,但凡貓若是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動物就盡情玩弄,直到玩厭了,才吃掉,這卻是和當時一些人的做法無二的`,一旦手中有了他人的把柄,必是會就想盡辦法慢慢地折磨別人,自己享受著其中的“樂趣”。這是何等病態的一種社會形態,笑人無妒人有,那確實是先生生活的那個時代的悲哀。

先生從來都是行動派的,他仇貓委實不是口頭革命,先生對付貓自有一套辦法。開始只是從家中養的一隻花貓下手,逐個推廣,以致後來貓都從來不接近先生了。文章至此,先生的態度已是明確至極了,而此時,先生筆鋒一轉,又引至了一隻他收留的小隱鼠,隱鼠與那些比“名人名教授”還軒昂的大鼠是決然不同的,而先生的這個小隱鼠似乎也是葬身於貓之口中,隨後來得知是長媽媽所謂,但是,先生和貓之間的矛盾委實不能“相逢一笑泯恩仇”了。

《狗貓鼠》讀後感 篇6

開啟《朝花夕拾》,一眼便見到《狗·貓·鼠》,本想著魯迅先生可是一位大文豪,卻怎麼也寫這尋常的動物。在我眼裡,狗對著貓憤怒地嚎叫而貓去撲鼠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我不禁要問:這樣的事情何必去大費周章地寫成文字?為了弄清來龍去脈,我好奇地讀了下去。

魯迅先生是“仇貓”的,而他又對那些“隱鼠”頗感同情。貓可愛,毛茸茸的樣子,軟綿綿的叫聲十分招人喜愛,而為什麼仇貓呢?可不是嘛,貓捕到老鼠的時候,並不直接把它明目張膽地吃掉,而是像放風箏那樣,把風箏線放出去一會,再收回來,就這樣折磨獵物,等到自己享受夠了再把獵物吞下去;貓也是與老虎,獅子同族的,卻是一副媚態,欺軟怕硬,它們不放過比自己弱小的生物,而真正遇到“老虎”,也許會擺弄它的油腔滑調,也許會夾了尾巴逃跑,因此它的叫聲,確實挺招人煩的,又有那麼一絲霸道,除非自己累了,不然不會停下。這其實不難理解,我自己也不大喜歡貓,是因它只會一刻不停的叫喚吧。

除貓之外,還有狗。狗的凶悍我領教過,小時曾被它咬,照理說應該恨狗,可它是人的朋友,它足夠忠誠。狗看到了貓會叫,不是因為“大象”的緣故,但無論如何都是空談,不過我覺得它更像是為了抵禦入侵者,不管是貓還是別的,“狗拿耗子”怕也是為了保護家園。

其實拿貓比喻抗戰期間的叛國賊,因為他們總是欺軟怕硬。去投靠所謂強者也就是入侵者。在入侵者面前,他們恭恭敬敬,極盡阿諛之媚態;在同胞面前,他們飛揚跋扈,欺凌弱小,盡顯殘忍之手段。而狗象徵著魯迅那樣的人,他們守護著國家,對祖國足夠忠誠,狗的嚎叫正如魯迅的吶喊,去諷刺那些統治者,與惡勢力抗衡,也在倡導更多人去反抗壓迫。同時我也極為同情那些小“隱鼠”,為它們打抱不平。不妨說三種動物也許不是因為天性不容,不然貓、狗和鼠都是動物,本該一家。我想這也是魯迅的希望,希望當時的中國人能團結一致,眾志成城給敵人痛頭一擊。這想法自然是好的,也相當的.可愛,可是,心下還是覺得貓就是貓,怕是改不了貓性,魯迅的希望也許永遠只是希望了吧。

大街上,形形色色的人,像在銀河中的眾星。有的閃亮耀眼,有的黯淡無光。而鑑別一個人的好壞,不僅僅是看表面,還要看內裡,要黑白分明,當然騙子這兩字不是寫在臉上的,所以要處處小心,也要抵制不良行為,嚴格要求自己不能變成魯迅筆下的貓,要做一個愛憎分明,能伸張正能量的人。

《狗貓鼠》讀後感 篇7

這個寒假的氣象卻是不錯的,陽光亮媚,晒得人暖暖的,這樣的境況委實合適泡上一杯香茗,讀上一本好書的。

好書如斯多,從其中挑出一原來也絕責難事,在書架上翻檢的時候,眼光不禁的被魯迅先生的《朝花夕拾》而引,信手拈來,這個明媚的午後就由它陪我了。

大略了翻看了這本集子,文章未幾,僅十篇。讀完小引之後,便決議順著文章的目錄一片一片的讀下去。

第一篇的題目叫做《狗·貓·鼠》。魯迅當初的文章是極有思維的,這題中的貓鼠狗天然也絕非是去寫那貓鼠狗的各種秉性,而是借貓鼠狗這三個動物來借喻時下的`人們的生活意識狀態。雖說本文的題目為《狗·貓·鼠》,而先生的眾多筆墨都用來寫自己的“仇貓”。

先生仇貓有許多的理由,貓的秉性和一些人很相像,看似靈巧,實則隱藏著“妖氣”;先生還是既不喜歡貓的叫喚聲的,聽到貓的叫嚷先生總要嫌煩,而這個貓則是更像及了那些與先生叫嚷的“名人”,先生自是要去仇貓的;還有一條也是先生仇貓的緣故,凡是貓若是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動物就縱情擺弄,直到玩厭了,才吃掉,這卻是和當時一些人的做法無二的,一旦手中有了他人的痛處,必是會就想盡方法緩緩地折磨別人,自己享受著其中的“樂趣”。這是何等病態的一種社會形態,笑人無妒人有,那確實是先生生活的那個時代的悲痛。

先生仇貓委實不是口頭革命,先生湊合貓自有一套措施。開端只是從家中養的一隻花貓下手,一一推廣,以至後來貓都素來不瀕臨先生了。文章至此,先生的立場已是明白至極了,而此時,先生筆鋒一轉,又引至了一隻他收容的小隱鼠,隱鼠與那些比“名人名教學”還軒昂的大鼠是毅然不同的,而先生的這個小隱鼠彷彿也是葬身於貓之口中,隨後來得悉是長媽媽所謂,然而,先生和貓之間的牴觸委實不能“相逢一笑泯恩仇”了。

細細咀嚼,先生所言的狗鼠貓,其實就是代表了先生所生活的時代的三類人。先生用極其細膩的筆法刻畫了這三個階層,先生正是以筆為槍,鞭撻了那個時代的“名人”,表達了自己對於那些生活在底層的弱者的同情和支撐,而那些“名人”各種媚態,對弱者的各種折磨,先生也不屑一顧!

先生的文章或許我還讀不懂其中的真味,但是卻能深切的感想到先生對那個日漸渾濁的世道的無奈與悲切,他用他的舌戰鬥著,搶救著氣息奄奄的中華民族。

《狗貓鼠》讀後感 篇8

《狗·貓·鼠》是魯迅先生的散文名篇,取自散文集《朝花夕拾》。

曾經因為讀過魯迅先生的《吶喊》《狂人日記》等一系列文章,折服於他的筆鋒犀利,以及思想極為先知先覺,慢慢開始喜歡他的作品,後來通過網路引擎找到了這篇以物喻實的文章。

其實人禽之辨,本不必這樣嚴。在動物界,雖然並不如古人所幻想的那樣舒適自由,可是嚕囌做作的事總比人間少。它們適性任情,對就對,錯就錯,不說一句分辯話。蟲蛆也許是不乾淨的,但它們並沒有自命清高;鷙禽猛獸以較弱的動物為餌,不妨說是凶殘的罷,但它們從來就沒有豎過“公理”“正義”的旗子,使犧牲者直到被吃的時候為止,還是一味佩服讚歎它們。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進步;能說話了,自然又是一大進步;能寫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進步。然而也就墮落,因為那時也開始了說空話。說空話尚無不可,甚至於連自己也不知道說著違心之論,則對於只能嗥叫的動物,實在免不得“顏厚有忸怩”。

如此地嬉笑怒罵,讓“人”怎麼還站得住,無怪乎先生說:“俯首甘為孺子牛”了。

初看題目,以為是三動物的故事呢,正想著先生童年時怎會和它們結下淵源呢,細讀才知道是當時的“貓論”引起了先生的回憶,才讓我們有幸體會到先生幼年時就很喜歡保護弱小。

讀著魯迅先生的文章,不得不被他的“罵人術”傾倒。看寫一個童年的故事,也不忘記“罵罵人”。先生就是先生啊,一隻貓讓先生如此地剖析得體無完膚,怎能不引起“負有指導青年責任的前輩”之流的痛恨呢?

小小的“鼠輩”本不值得喜愛,但因為有了貓的'對比,卻讓我們感到了“鼠輩”其實也有它的可愛之處。怪不得現在有了可愛的小舒克老鼠,想來作者也是看了先生的“隱鼠”而受到的啟發吧!

魯迅先生在《狗·貓·鼠》裡,清算貓的罪行:第一,貓對自己捉到的獵物,總是盡情玩弄夠了,才吃下去;第二,它與獅虎同族,卻天生一副媚態;第三,它老在配合時嗥叫,令人心煩;第四,它吃了我小時候心愛的一隻小隱鼠。雖然後來證實並非貓所害,但我對貓是不會產生好感的,何況它後來確實吃了小兔子!這篇文章取了“貓”這樣一個型別,尖銳而又形象地諷刺了生活中與貓相似的人。

文章犀利的筆鋒下,看似寫貓,實則喻人,也充分的說明了,當時社會人們相互之間的關係,富人不仁,老百姓卻不敢反抗,魯迅先生的革命思想在這諷刺中若有若無的展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