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蒙文學站

位置:首頁 > 範文 > 讀後感

汪國真熱愛生命的讀後感(通用17篇)

讀後感1.14W

當品味完一本著作後,相信你心中會有不少感想,何不寫一篇讀後感記錄下呢?是不是無從下筆、沒有頭緒?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汪國真熱愛生命的讀後感(通用1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汪國真熱愛生命的讀後感(通用17篇)

汪國真熱愛生命的讀後感1

今日,我在家中讀了一篇關於美國著名作家傑克·倫敦《熱愛生命》的這篇文章,經過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極圈內遇難後,被朋友拋棄以後,最終戰勝飢餓、恐懼、傷痛、以及病狼的威脅,依靠自我堅韌不屈、頑強的意志最終得救的事,表達出作者十分熱愛生命的情感。

這篇文章,讓我認識到生命的可貴,作者所要表達對生命的熱愛使我感觸頗深。

在生活中,我常常認為生命只可是是肉體包含的軀殼罷了,支配著人類的思想、意志、行動,而卻沒有認識到生命也是我們的一切,失去它就等於失去一切的一切。許多人都受著肉體的支配,如行屍走肉般生活在這個世界的暗處,受外界壓力、生存困惑著、煎熬著,折磨著自我的生命,完全忘記生命的可貴。

在學習中,我通常認為學習只可是是為他人學習,而忘記了學習的本質,被動的理解教育,殊不知,學習是為自我的靈魂和生命更加充實,乃至於更加豐富精彩。時常想放棄學業,可是生命讓我繼續下去,不放棄追求科學的心理。

那些放棄生命的人們啊,在活著的時候,一味的追求肉體上的享樂,而忘記生命已向你發出警告:你的生命正在走向毀滅、消亡。著名藝人張國榮、陳琳放棄他們寶貴的生命,有的因負重過大而死、有的又因情所困而死,這些人都沒有看到自我軀殼下的靈魂,只被那簡單的理由而迷惑著,不懂得熱愛生命的人,就彷彿失去了靈魂,被那肉體和大腦支配著,從事著一些不被生命眷顧的事業。

還有,此刻的青年人不顧生命的反對,吸菸、酗酒、賭博、吸毒等等一些陋習,摧殘著寶貴的生命,使生命千瘡百孔、腐爛不堪。而在夕陽紅中那些白髮蒼蒼的老人們,他們是多麼的熱愛生命啊,每一天都生活的十分歡樂幸福,為別人著想,並且善良、和睦的與別人生活,他們的生命是高尚的、純潔的,他們的心是晶瑩透亮,閃閃發光的。

熱愛生命是我們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使我們的肉體與靈魂充分結合並且昇華。每個人都要有著這樣的精神力量,這樣強大的力量會使我們像文章中堅韌不屈、頑強拼搏不放棄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樣,讓我們對待任何使我們產生放棄生命念頭的時候,勇敢的戰勝困難,努力向前,最終走向成功。

汪國真熱愛生命的讀後感2

可以說,《熱愛生命》描述的是一個淘金者的故事。主人公獨行於茫茫曠野上,他的同伴離他遠去了,他陷入了困頓中。他該何去何從?

那時,他擁有的東西不多。一個疲憊不堪的身軀,不知道還能撐多久;一個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貴重的東西,黃金,此時於他無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東西,這是個太大的累贅;一支槍,這是他防身的武器,卻找不出一根子彈;還有那豐富的幻想力,他曾設想比爾會在前方等著他並與他一起南下,結果比爾早死於狼口。飢餓的他也曾設想美美地吃上一頓鹿肉,卻可望不可及。嚴峻的事實使他更感飢餓。豐富的幻想力在嚴酷的現實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創;他唯一可以感愛到的實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溫暖那顆失落無助的心,並給他以前行的些許勇氣,所以他視如珍寶般地小心包裹。文中有一個細節,他將那67根火柴數了4、5次仍“意猶未盡”地想再數數,這有點卑瑣的舉動也許看起來會很可笑,可是火,對於處在那樣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裡,是多麼重要的工具和能源。他珍惜火柴,因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時,威脅他生命的因素很多。首先是孤獨,孤獨意味著無助。無助地行走在危機四伏的曠野中,孤獨一次又一次企圖吞噬這個單薄的生命。其次是飢餓,飢餓是無法用言語形容的,他只能靠槳果之類充飢度日,而這些東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飢餓的死亡線上掙扎著,以致在獲救後,他歇斯底里地囤積食物的行為也能讓人感受到當初的飢餓是怎樣脅迫著他的生命。最後是狼群的威脅;狼群在他周圍頻頻出現,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時那撕咬的血腥。當他面對同伴的屍骨時,那種感覺就更深切了,因為那昭示了他的命運。他與那頭病狼之間存在一種競爭關係,他們為生存權利而戰,誰倒下來就意味著對方的勝利。環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個茹毛飲血的原始時代,因為適者生存。

文中沒有言說的是對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動證實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無所不能。因為有信念,即使過著風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堅持著;因為有信念,取捨就有了原則。再耀眼的黃金的光輝此時也顯得暗淡了。因為有信念,無懼路途的艱險,無畏敵手的凶猛。

《熱愛生命》製造了一個絕境,在這樣的絕境中主人公通過自己的行動,在他尋找求生之路的過程中,我們也抽絲剝繭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不是對財富的迷戀,不是對飛黃騰達的嚮往,僅僅是為了活著。是的,就是為了活著,雖然聽起來是那麼簡單,但它卻是一直支撐著主人公的支柱,對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嚇退一隻熊並在最後咬死了病狼。讀到這裡,我突然想到我們常常也會為平庸中的一點升遷或佔有而趾高氣揚吧,也會為貧窮時的一點不公或失去而氣急敗壞吧,難道這就是生命的意義或生活的全部?生活中越來越多的慾望只會讓人更加頭腦發熱,更加迷茫。對一些得失、榮辱,我們之所以有的時候無法看得開,恰恰在於我們把它們放到了放大鏡下面,於是它們成了我們眼中的一切。我們總會因為“為什麼別人有而我沒有”焦慮過,因為“為什麼該我有而我沒有”氣憤過,也許這些想法本身並沒有對錯,但在這一切都無法實現或在短時間內無法實現的時候,我們又何妨把它們統統放入生命的本意這個前提下,把它們和活著的幸福比較,把它們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較?可能這會讓我們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當然,我更欽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這樣無助的關頭依然能維持一個人的尊嚴,他沒有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屍骨。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嚴重威脅的時候,當飢餓在不斷榨乾他的生命的時候,他能有這樣的舉動實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這時去吮了同伴的骨頭,那麼這個故事便不會如此深刻地打動人心,甚至有些讓人厭惡。正是因為在這樣生死存亡的關頭,主人公所表現出的人性而不是獸,讓我感動於生命的偉大。

不過,當我面對小說中那個拋棄了同伴的比爾時,我又無法認定他就是一個壞人,認定人性在他身上展現的就是惡的一面。因為小說畢竟是虛構的,我不知道真實的生活會是怎樣,如果我是比爾,在那樣的環境中我會怎麼做?是不是一樣會棄他人於不顧,因為我也想活下去,而受傷的同伴在那時是否就成為了我的累贅?一樣是為了求生,一樣是對生命的渴望,我真的能大義凜然地譴責比爾的'行為嗎?什麼是善,什麼又是惡?我又想到,如果是在中國的小說、電視劇裡,可能我們更多地會看到這樣的情節:兩個同伴在面對生死威脅時,那個受傷的總會含著眼淚說:“你走吧,別管我了。”而另一個一定會怒不可遏地大吼道:“我絕不會丟下你,背也要把你揹出去”或者“要死也要死在一塊兒”之類的豪言壯語,最後的結局又大多是好人有好報,兩個人一起化險為夷。但是,這真實嗎?是普遍存在於人性中的東西嗎?還是比爾的做法才代表了絕大多數人的選擇呢?在中國從小的教育中,好像好人總是不怕死的,在面對民族大義和各種原則的時候,他不習慣妥協,喜歡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而壞人大都離不開貪生怕死的套路。好像比爾求生這件事情本身,就足以支援我們對他做出道德上的審判了。可是,人活在這個世界上的動機有很多,有的人是為了一日三餐,有的人是為了拯救全人類,我覺得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麼這個法律上的平等,就並沒有考慮道德上的因素。不能因為一個人怕死,就判他有罪,不能因為一個人的行為不能給你以感動,就否定他求生的權利。最起碼,善與惡的界限不能這樣簡單地劃分。

而生命究竟有多大的潛質,究竟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展示出它美好燦爛而不是醜陋邪惡的一面,我覺得是我們的教育和德育應該認真思考的。尤其是我們平日的教育環境往往是和平安定的,它掩蓋了一些潛在的危機,使我們看不出一些深層的本質;而真正展現出這些本質的時候,往往是一些危急關頭,這些時候,既是對教育最好的檢驗,卻又是教育最無力的時候。教育的作用在這樣的關頭是會獲得理想的回報,還是無情的打擊,關鍵是我們在日常的生活中究竟是怎樣教育孩子的。

思考有很多,卻總是理不清頭緒,無法清晰記錄,是遺憾,也是繼續思考的動力。

汪國真熱愛生命的讀後感3

《熱愛生命》是語文課本上的一篇文章,雖然只有那麼聊聊幾頁,但是就是者寥寥幾頁,使我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貴和物競天擇的殘酷,還有那些不為人知的人性的另一面。

這是一出殘酷的求生悲劇,一個淘金人被夥伴拋棄,獨自置身於渺無人煙的蒼茫野荒裡。面臨著種種生死考驗但是他卻九死一生的活了下來。他靠的是什麼呢?是食物嗎?是水嗎?使得,有這些,但更重要的是他那堅強的意識,他的求生意識把他從死神邊緣拉了回來。正如短文第五段所說的那樣:“逼他向前走的是他的生命,因為他不願意死。”就是因為這個他的生命火花才會閃爍起來。

短文第三段:“這些殘骨在一個鐘頭以前還是一頭小馴鹿,一邊尖叫,一面飛奔,非常活躍。”這句話描寫的是骨頭,在很短的時間內,大自然卻可以把一個活生生的生命換成一副血肉驕橫的骨頭。這副骨頭在表現了大自然的物競天擇時,也向我們展示了生命的脆弱。它是那麼的嬌小,經不起打擊。這與淘金人頑強不屈的精神形成了鮮明的對比,由此表現了淘金人對生命的熱愛和嚮往。

在第十期段,短文寫到了淘金人的夥伴,他叫比爾,但是他不是一個忠心的夥伴,拋下了主人公自己先走了,但是比爾終究還是死了,這篇短文再次向我們展示了生命的殘酷—在生死不知的情況下,還要經受朋友的背叛,那並不是一種好事。

然而本文的高潮卻是淘金人與病狼的決鬥。人已經奄奄一息了,卻還要同狼拼得你死我活,這也是被迫的。人需要狼肉來補充能量,狼需要人肉來延續生命。但狼畢竟只是狼,終究沒有人聰明。淘金人用自己的生命作誘餌,來引誘狼,最終,狼無賴的倒下了……

看完這篇短文之後,我真的覺得我們要熱愛生命,熱愛生命。

汪國真熱愛生命的讀後感4

只要熱愛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這是汪國真詩作——《熱愛生命》中的一句話,它將執著灌注於字裡行間,從容不迫、娓娓道來。全詩從成功、愛情、奮鬥、未來四個意象著手,細膩地描繪了對生命義無反顧的不悔追求。詩句風格清新淡雅、凝練樸實,潤物無聲地熨帖讀者心靈,兼具教化意義。

“遠方在哪裡?風前面是風,道路後面還是道路”這種看似永無盡頭的追逐,猶如西西弗斯不停推上山卻時刻滾落的那顆巨石。於是,在這樣一個現實胚胎中,分化出了兩種截然不同的人生——悲觀主義和樂觀主義。然而,不論樂觀主義者,即使悲觀消極如川端康成,依舊以一顆赤子之心珍愛生命。前方很渺茫,面對如斯其修遠兮的追求,我們又應該秉持怎樣的態度?

飄撒在石縫中的樹種,咬定青山、吸風飲露,幾經寒暑、幾度春秋,長成了遒勁蔥鬱的大樹;秋風過境,衰草留根土中、迎霜耐雪,待到春來,又萋萋綠染了大地,於是歲歲枯榮,生生不息;失了雙腳的鴨子,一個似乎應該遺棄的卑微生命,以笨拙的飛翔贏得了它的美麗和尊嚴……自然萬物蓬勃生意,優勝劣汰,以其頑強展示其不容褻瀆的尊貴。汪國真則淡淡言明:不論是否成功,選擇遠方,就只往前追尋;不論是否獲得,選擇愛情,就只往前追尋;不論艱辛與否,選擇奮鬥,就往前追尋;不論難過與否,選擇未來,就只往前追尋。那麼,在我的世界中,還有什麼理由不義無反顧地追我所求呢?

當生命如同達摩克利斯之劍,懸在頭頂,將我們陷入岌岌可危的困境。與其被動畏懼退縮,不如主動地奮起搏鬥,做生活的主宰者。在坎坷的生命裡,曾經的我們是生活中的西西弗斯,也許抱怨不平,但當回首往事時,也許卻如普希金般,將過去的一切視為親切的懷念。我們義無反顧的追求,需要的是一個作為後盾的堅定信念——熱愛生命。這信念是對生活的一種體會、一個態度:讓生命璀璨如紅日、剛勁如松柏;抑或是幽微如燭光、脆弱如朽木。有了目標,有了追逐,才有了人生;一個人消磨時光,自暴自棄,那麼他的人生也將跟著裹足不前,其活著的便是具軀殼。而懷揣信念,便就帶上了希望,暈染了快樂。那麼,活著,就是在追求中陶醉,抗爭中燦爛,挫折中完整。

奮鬥是源於對生命的熱愛,對所有的瞬間與長久的珍視。熱愛,不僅是這樣至死方休的情感,還有對生命的充分利用和無悔奉獻。我清楚地知道,人生路上不僅僅是純淨湛藍的天空和靜美幽香的風景,更多的是大浪淘沙、霜風雪雨和荊棘攔路。但“只要熱愛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也會相信“只要願意去做,人,無所不通”。縱然理論付諸實踐總差一步距離,但我將不懈努力。不論愛情,不論事業,不論未來,不論奮鬥歷程,我將秉持堅定的信念、做好面對困難的準備、鼓起百折不撓的勇氣,追我所求、義無反顧。那麼,總算是不辜負生命,總算無愧於生命的價值。

汪國真熱愛生命的讀後感5

有一個文學家說過:“我熱愛生命,熱愛生命的真實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間即使的美。”這句話正應驗在《熱愛生命》這篇文章上。

這篇文章主要講了一個美國西部的淘金者在回到的途中被朋友拋棄了,他獨自跋涉在廣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風夾著雪花向他襲來,他已經沒有一點食物了,並且他的腿受了傷,鞋子破了,腳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蹣跚在佈滿沼澤、丘陵、小溪的荒原上,十分艱難地前行著。就在他的身體十分虛弱的時候,他遇到了一匹狼。

他發現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後,舔著他的血跡尾隨著他。就這樣,兩個瀕臨死亡的生靈拖著垂死的軀殼在荒原上互相獵取對方。為了活著回去、為了戰勝這匹令他作嘔的病狼,最終在人與狼的戰鬥中人獲得了勝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

最終他獲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表現了人對生命的酷愛如何幫一個人戰勝了死亡;儘管病餓交加,儘管是多麼的筋疲力盡,但仍然徒手搏鬥中把緊跟在後面的一隻餓狼制服了,並且經過冰天雪地的荒野掙扎來到了一望無際的海邊,最終被一艘捕鯨船救起。

這個悲慘的故事,生動地展現了人類的偉大和堅強。即使遇到了多大的困難也會堅強起來。讀了《熱愛生命》這篇文章,我才明白:一個人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難,都要堅強,如果你不堅強,那麼你將永遠不會逃出困難這個圈套。

這部小說給了我深刻的啟示:為了到達一個人生的目標,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艱難險阻做殊死的搏鬥。這篇小說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艱難險阻面前,想要放棄生命,選擇死亡是再容易可是的事情,但他卻沒有甘心就死,他選擇了抗爭。所以,應對生活、工作遇到困難甚至生命受到威脅的時候,我們不能坐以待斃;僅有奮起抗爭,才能取得勝利!

死是容易的。有時候,死是幸福的,掙扎在苦難中,死往往呈現出迷人的誘惑,煥發著解脫的芬芳。而生是心力交瘁,是傷痕累累,是疲勞的極限和痛苦的頂點。生死只在一念之間!

那麼,為了讓生命變得有意義、有價值,還是讓我們熱愛生命吧!讓我們的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華,讓我們為自我擁有堅強而美麗的生命而自豪!

我們赤裸裸地來到這個世界,總不能又赤裸裸的回去吧我們總該為這個世界留下一些有意義、有價值的東西吧

生命,人生,一個永恆的話題!

汪國真熱愛生命的讀後感6

今日我讀完了《熱愛生命》這本充滿鬥志的書,“要活下去”的堅強意志深深地感染了我。

《熱愛生命》描述了一位淘金者的生活遭遇和頑強拼搏歷程。他孤苦一人,風餐露宿,在途中靠挖野草、抓小魚來維持生命。一路上他與大棕熊、野狼等野獸進行了殊死搏鬥。最終體力不支而在地上艱難地蠕動著向前。他靠著求生的本能,頑強的毅力和朦朧的期望,最終活了下來。在荒原上奏響了一曲熱愛生命的凱歌。

應對死亡,主人公也有畏懼,而正是這種畏懼,激發了他頑強的生命力,並且在掙扎的過程中越來越頑強。主人公在重重艱難險阻面前,想要選擇死亡是再容易可是的事情,但他憑著對求生的渴望,頑強地活了下來。

生命有時極其脆弱,瞬間,它可能就會化為烏有;生命有時極其強大,強大得讓令人驚歎。這種能量讓你不管應對什麼,哪怕是吞噬你的野獸、荒野,還是飢餓、疾病的折磨,都會支撐著你勇敢地戰勝它。而在背後支撐生命的就是信念和期望,只要心中的信念和期望還在,再窘困的處境也能絕處逢生。

我喜歡胡楊,喜歡它“活一千年不死,死一千年不倒,倒一千年不枯”的堅韌品質。無論命運多麼坎坷,都堅強不拔,百折不撓,向生命挑戰,實現生命的價值。

雖然沒有文中主人公身處的惡劣環境,但不能只在生命受到威脅時才明白生命的可貴,不能在你遇到疾病、應對死亡時才悔恨當初沒有好好珍惜生命。趁著我們此刻還年輕,好好感悟生命的價值,珍惜每一分每一秒,珍惜身邊愛你的人,珍惜你所擁有的一切!

不僅僅是在生命受到威脅時,在我們遇到挫折時,也要有頑強的鬥志,僅有在克服了種種困難之後,才能更深的感悟到生命的珍貴與完美。

而在生命面前,金子又算什麼呢?丟下主人公的夥伴比爾至死也沒把金子丟棄,可此時金子和石頭又有什麼區別呢?沒有生命,金錢也沒有了任何意義。但主人公能活下去,丟棄了兩袋金子,如果他不這樣做,也許早已死在狼的腳下。與生命相比,金子顯得那麼微不足道。金子有價,生命無價!

汪國真熱愛生命的讀後感7

這是美國作家傑克。倫敦的名作,熱愛生命這四個字似乎很容易脫口而出,真正完全實踐的,是不容易的。

一個爬行的病人,一隻跛行的病狼,兩個生靈在荒野中拖著垂死的軀體——這樣的境況,活著便是最大的希望。他一直在尋覓著夥伴比爾的痕跡,心中有一個念頭,就是比爾沒有放棄自己。漿果,燈心草,用來充飢,在身體極度衰弱之際,還不忘數火柴,捉松雞,捕魚,同時還與棕熊等抗爭。直到發現病狼,找到一種相互支撐的力量。當疲倦將意識淹沒,憑著某種奇怪的心靈法術,也要反抗。他最後戰勝病狼,獲得勝利。作為一個人,其實已經拋棄了,不願在掙扎拼搏了,唯獨身體的生命不願死去,鞭策向前。正是知道了死亡不可逃避,活著才擁有了真正的意義。

讀完這本書,我有很多的感悟。在面臨疾病,意外,或者生命出現危機的時候,人有一種本能的求生,無限的湧現出來。這種體驗只有親身經歷過,無法想象。當我身體瘦骨嶙峋,疼痛難忍,生命即將枯萎之時,在不能堅持,又不甘願放棄,我還是挺過了這一關,因為,活著,哪怕一分鐘,也是生命的意義所在。

四川地震,無數的生命被掩埋在廢墟之下,那牙牙學語的孩子,還未學會生命二字,就剝奪了生命;那學前班的孩子,還在練習人生的比劃,就終止了人生;那還未舉辦婚禮,享受生命中最美好的一課,就被地震奪去了生命——地震中出現的生命奇蹟,又是讓人感慨萬千,生命以最高價值而重生。

人的一生,總會遇到這樣那樣的苦難,苦難是一所大學,主要從中學到什麼。感恩,珍惜,熱愛生命。泰戈爾有一句詩,生如夏花之絢爛,死如秋葉之靜美。

萬物之中為此長存,活著,並經歷苦痛,能做到這一點,便是勝利,即使這場賭博已不再金光燦燦。詩人食指寫道———我能頑強的活著,屢經挫敗,決不輕從,活到現在,就是因為,相信未來,熱愛生命。只要熱愛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左右蒼茫時,總得有條路要走,這路又不能用腿去趟,便用筆去找——拿起手中的筆,我記錄著生活的每一天,當看到文字變成鉛字時,心裡是無限的欣慰。天空沒有鳥的痕跡,我已經飛過——只有懂得愛自己,才能去愛別人,愛整個世界。經歷過諸多的坎坷,我又迎來了生命的春天,親情無時不刻的滋潤,社會溫暖的關懷,還有朋友的支援。坐在輪椅上,我像一株綠色的風信子,在春風中播撒,珍惜生命,共享人生,與天地同存,日月共輝!

汪國真熱愛生命的讀後感8

生活有時對某些人也許是不公平的,但生活卻永遠在自己的手中掌握著,那麼放棄和堅持也就全靠自己掌握了。

當你孤身一人行走在荒蕪人煙的荒野上,當沒有食物和水源,當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脅時。這樣的殘酷遭遇是讓任何一個人都無法接受的,但我看到文中淘金者獨自一人置身於渺無人煙的蒼茫荒野裡時,他面對的是飢餓,是疼痛,是種種生與死的考驗。“我該如何走下去?”這句話他無數遍的在心裡問自己。但當他面對與他同樣遭遇的狼時,他也沒有放棄自己對生命的追求,最終他戰勝了狼,也戰勝了他自己,他贏得了再次活下去的機會!

當我看到主人公面對不公平的遭遇時,卻始終堅持不曾放棄,那一刻我深深的感受到生命的偉大和意志的堅強!當我看到主人公命垂一線,萬念俱灰時,卻始終堅定自己的信仰,依然堅守做人的道德。我想到了

人之初,不就是這樣嗎,面對生活中的種種問題或逃避或面對,不同的選擇不同的結果。就像主人公一樣如果他放棄,很簡單,被那條餓狼吃掉,生命也就從此終結,堅守了一輩子的信念終究是放棄了,那麼他的一生都將因放棄而被生命淘汰。可是他卻“傻傻的”“傻傻的”堅持著,因為他相信,生命的偉大;他相信明天清晨的彩虹是別樣燦爛的;他相信自己生命的長度是無限的。所以他成功了,他的成功挽回了自己生命的延續,但是隻要生命沒有結束,危險就無處不在,我們不可以阻擋危險的發生,但我們可以用鐵一般的意志去與它抗衡,直到勝利,直到成功,直到生命的盡頭

讀到書的結尾,我合上書又一遍重溫書名“熱愛生命”,這簡單的四個字,它帶給我的不僅僅是感悟,更多的是震撼!

生活因為有了生命而豐富,生命也因為有了生活中的各種問題而精彩!我這才恍然大悟,原來那比電視劇情節還豐富的經歷連在一起便成了生活。我感謝生命,給了我打敗困難的機會;我感謝生命,讓我擁有超乎他人的“優越感”!

今天我在困境中崛起,從泥潭裡爬起,無論在任何困境下樂觀堅強的我總會找到勝利的出口,尋找那屬於我應得到的快樂和幸福!

看吧!看吧!我就是那翱翔天空的雄鷹,不懼電閃和雷鳴;看吧!看吧!我就是那破土而出的小草,不懼風雨和阻擋!

感謝生命,享受人生,為你的堅強喝彩!

汪國真熱愛生命的讀後感9

第一段主要詮釋的成功。成功是既然選擇了遠方,便只顧風雨兼程。在有金錢、有地位才能代表成功的今日,詩人明明白白告訴我們,有了目標,就去奮鬥,這個風雨兼程的過程才算是成功。我們人人應當去體驗去追求這個過程,僅有一如既往的堅持這個過程,才會有好的結果。

第二段主要說的是感情。既然鍾情於玫瑰,就勇敢的吐露真誠。敢愛敢恨,做真實的自我,這也正貼合此刻的倡導。

第三段是講得奮鬥。既然目標是地平線,留給世界的只能是背影。不要瞻前顧後,僅有去奮鬥去努力就好了。“吃苦”在我們一些大城市裡已經是稀缺資源了,真是因為少了這個資源,才使得此刻的孩子們不願去奮鬥,因為不用奮鬥也有吃有喝,但生命的意義就在於奮鬥。

第四段談了未來。我不去想,未來是平坦還是泥濘,只要熱愛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這個與此刻的步調是一致的,我們看到各種媒體、朋友圈裡不都是在傳播過好當下嗎?確實是這樣,僅有我們腳踏實地的過好當下的每一天、每一個小時,才是對生命的無比熱愛。

這首詩,我此刻讀起來,感覺簡單易懂,是一首雞湯勵志的詩歌,各個年齡段都適合閱讀,並且讀完,使得自我熱血沸騰,年輕人讀完會有一種我就應當這樣做的感覺,年長的人讀完會感覺繼續這樣做,我還很年輕。

可能人到中年,才能深感生命的可貴,期望用各種方式珍視生命。可能人到中年,才能體會對生命的敬畏,期望抓住一切完美的瞬間。餘生不足,以汪國真的這首《熱愛生命》共勉。

汪國真熱愛生命的讀後感10

在我們人生的道路上,有時我們會覺得行路難。可是,我們不能被眼前的困難嚇倒。我們僅有直視目標才能心中有路,那些凶險的景象才不致讓我們止步不前,再窄的橋也能從容走過。人生當中遭遇的困難不是上帝為譴責我們的缺陷而給我們佈下的陷阱,相反,這正是為激勵我們而設定的加油站。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難,要想成功地闖過去,就得確定好日標,永不言棄。這一切努力的動力就是熱愛生命。

這就是我從傑克·倫敦的《熱愛生命》這本書中悟出的道理。在那危險的世界裡,不管是動物還是人,生存的艱難和鬥爭的殘酷是常人無法想象的。為了生存和不被擊敗,為了繼續前進和延續生命,必須做出巨大的努力,進行拼死的鬥爭。這本書就描述了一位淘金者在美國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和頑強拼搏的歷程。

這位淘金者為了躲避即將到來的嚴冬,孤身一人,風餐露宿,在漫無邊際的荒原_匕匆匆而又艱難地向東南方趕去。他身上沒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抓小魚生吃來維持生命,天黑後他就躺在地面或岩石上度過寒冷的長夜。一路上,他與大棕熊、野狼等野獸進行周旋和搏鬥。他先是跳細而行,之後由於體力不支而不得不川四肢在地上爬行。最終,他只能是下意識地用身子在地上蠕動著向前。他與極度的飢餓、疲勞展開了常人難以想象的鬥爭。憑著求生的本能和頑強的毅力,還有膝朧的期望,他最終終幹活了下來,在北部荒原上奏響了一曲熱愛生命的凱歌。

這本書令我十分震撼。我想這本書能寫到這種程度,應當是融人了作者早年的生活經歷,滲透著作者切身的生活體驗和感受。讀著書中那位淘金者的種種遭遇,尤其是他在與飢餓、病痛進行鬥爭的時候,讓我感覺很心酸很感動。朋友拋棄了他,他獨自一人,拖著皮開肉綻的腳,忍受著撕心裂肺般的巨痛前行。飢餓帶來的疼痛則更加劇烈,痛得他神智迷亂。是什麼使他這麼堅強地堅持下去的呢?我想是因為他有一顆熱愛生命的心。他總是給自我期望,總是讓自我鼓起勇氣,總是想著要把生命繼續下去。這樣,任何微弱的力量都會變得無堅不摧,任何不幸的故事都會變得溫馨圓滿,任何弱小的生命都會變得生機勃勃!那些困難算得了什麼呢?

人生難免有傷痛,但真正的勇士會在傷痛的刺激下變得更加清醒;人生難免有苦難,但真正的勇士會在苦難的磨鍊下變得更加堅強。生命的力量正在我們的血液中翻騰。熱愛自我的生命吧,千萬不要輕言放棄!

汪國真熱愛生命的讀後感11

這些天我讀了《熱愛生活》這本書。這本書講述了一個淘金者的故事,他在荒野中迷了路,最後頑強地活了下來。

讀完這本書,我對這個淘金者非常尊敬。我讀過人類的偉大。從他渴望生存,面對這樣一個困難的環境中,如果不依靠自己的頑強的意志和生存的本能,然後褲子在膝蓋上被磨損後,病狼努力追趕後,肉在他的膝蓋磨損後,以美色騙取男人錢財的女人可能成為病狼的食物。

這本書讚揚了人類的偉大。從這個淘金者身上,我們可以看到,一個垂死的人,完全依靠自己的意志和本能去生存,戰勝了大自然對他的沉重考驗,最終生存下來的是一個高尚而偉大的形象。這篇文章表面上是關於人與狼的鬥爭,但實際上是關於人與自然的鬥爭,是關於生與死的鬥爭。它充分彰顯了人類的偉大。

讀了《熱愛生活》這本書後,我知道無論一個人遇到多少困難,他都應該堅強。如果你不堅強,那麼你永遠也逃不出困難的圈子。

汪國真熱愛生命的讀後感12

生命,什麼是生命?生命就是每個人的人生開頭到結束,也是每個動物的生與死。但在《熱愛生命》這本書中,讓我們知道應該怎樣保護生命,怎樣維持生命!還告訴我們要藉助周圍物體來維持生命。

讀了這本書,我還了解了作者:他的名字叫傑克·倫敦,1876年生於美國舊金山。在作者短暫的一生中,總出版十九篇長篇小說,一百五十多篇短篇小說,三部劇本以及許多論文和特寫。

在這本書中,所描述的故事場景打動了千千萬萬讀者的心;在這本書中,讓我們學到只有堅強才會成功;這本書中,我還學到怎樣維持生命、怎樣保護生命。並且不能丟下自己的夥伴,要團結一心,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獲得成功與勝利。人們就是利用動物來為自己做艱苦勞累的重活,一點都不珍惜動物生命,當人們看見動物們冷得發抖,都還想著它們脂肪厚不怕冷,失去了同情心、憐憫心!最讓我不可接受的就是還有好多人們仍然在傷害小狗、小貓、小驢等小動物,把它們拿來燉湯吃肉,簡直太殘暴了。

讀了這本書,我懂得了要熱愛生命、珍惜生命、保護生命,不能隨便傷害生命,並打算把這樣的思想傳播給每一位同學和小朋友。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幸福地生活在這個世界裡,才會讓我們的家園更美好幸福!

汪國真熱愛生命的讀後感13

《熱愛生命》的作者是美國人傑克·倫敦。他一生寫了150多篇短篇小說、19篇長篇小說。《熱愛生命》是他的代表作之一。

《熱愛生命》主要寫了兩個淘金者,在加拿大北部地區淘到了金子,走在了回家的路上。但這時,我們的故事便開始了——一個淘金者,甩下了另一個淘金者獨自離去,而那個被甩掉的人沒有糧食,僅有毯子、水罐、火柴,一杆沒有子彈的槍,並且還扭傷了腳。這位淘金者明白有一個地方有食物與子彈,於是他便在頭腦中構成了一個印象——我明白哪裡有食物。可是,不幸的是,他需要走好幾天的路程,此刻他身上沒有一點能夠吃的東西。於是他就“覓食”,找到了一種異常苦辣而又難吃的小漿果——儘管不好吃,但他必須吃。可是情景一天比一天糟糕,他連漿果也找不到了。於是他只能去挖一些草與草根來充飢。功夫不負有心人,之後,他有時會抓到幾條小魚(僅有他的小指頭那麼大!),還有一次竟然找到了一窩剛出殼的小雞——他不分青紅皁白就像蛇一樣把小雞塞在了嘴裡。就這樣,他走出了山谷,可是外面的荒原更加危險——狼群,還有熊(可是它們都沒有見過人)——有一次,他還與一頭熊正面相對(可是那隻熊最終被被他的勇氣嚇跑了)。他有時會碰上一堆枯骨——那是狼吃剩的馴鹿骨頭——他也會拿起一根來瘋狂的嚼,嚼不動就用石頭砸碎……他千辛萬苦地來到了海邊,最終被一艘科學考察船上的船員救起,帶了回去……

像這樣的情景,任何人,如果將那個淘金者換成任何人——都會堅持不下去——慢慢等著,直到死亡。而這位淘金者,他有著強烈的求生的意識,有著熱愛生命的本能——而這些,使他一步一步的向生存進發,永不放棄的性格讓他一向沒有崩潰——堅持到了最終一刻……

唯有熱愛生命,才能使生命永不枯竭。

汪國真熱愛生命的讀後感14

《熱愛生命》講述的是一個淘金者在經歷了在深山老林中被同伴拋棄、彈盡糧絕、一直盯著他的老狼等威脅,最後靠著頑強的求生欲終於獲救的故事。在獲救後的一段時間,他總是向身邊的人討要食物,在他的房間裡,床頭、桌上整齊的放滿了麵包。那些水手覺得他很可笑,他仍我行我素。有些東西,沒有經歷過的人是永遠不知道的。

說到熱愛生命,很多人不以為然。我本來就熱愛生命,難道還有人無緣無故地想要輕生嗎?

這的生命,不是隻生物學上的定義,而是指我們的生活,我們的歲月。

很多時候,很多東西,到了失去的邊緣,才會後悔,才會珍惜。

不知道你是否有過這樣的經歷。在還沒放假之前已經把想法和計劃羅列了一籮筐,在放假的一瞬間馬上放蕩不羈拋之腦後。有一件比較想做的事,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束之高樓。有一句很想要說的話,因為這樣那樣的藉口止於脣間。想要表達自己的感情又告訴自己為時過早。畢業後想約同學出去玩卻又報了一大堆的補習班。告訴自己不能滿足於現在的生活,又回頭看看如今的安逸於是把所以都推到明天。

於是,籌劃好的假期被自己的懶惰所荒廢,自己找來各種理由對自己搪塞,為自己的錯誤找了一個個看似體面的藉口。於是,一次次的畢業只是讓“年齡”一欄上的數字變大一點,忘記了自己在過去的願望和憧憬忘了自己對自己捶胸頓足的那些後悔的字句。於是,眼睜睜地看著年華虛度成就了一個個身邊人而泯然了自己。

於是,失去了才知道珍惜,過去了才知道後悔。

一個人感受不到世界對他的善意,他去詢問心理醫生。醫生告訴他,把每一天都當做生命的最後一天。他在這天,早早地起來,熱情地和每個人打招呼,有什麼好事壞事都搶著去做,學會了禮讓,學會了尊重,學會了欣賞。一個星期下來,他發現,生命如此美好。

我們總有一個潛在的僥倖心理。這題好難——明天再寫;作業好多——明天再看;玩遊戲正盡興時,朋友約出去玩——明天再去;我想減肥,但好辛苦啊——明天再減......

我們總是習慣把一切苦的累的髒的差的活都推給明天,然後不了了之。再然後,看著別人學有所成,後悔,捶胸頓足,列了一份計劃表,做著自己的白日夢。

我們都少了一種破釜沉舟的傻勁。我們總是習慣給自己留著後路。

對過去的過去不念不想,對未來的未來不盼不望,只是低頭做好自己現在想做的事,現在要做的事,埋頭看著自己一步步在來時的路上留下的腳印。這樣的傻,多麼美好?

所謂的珍惜,也不過如此吧。

如果可以,我想做一個眼中只有自己的傻子,那種即使路旁有著金子也只會低頭趕路的傻子。

汪國真熱愛生命的讀後感15

我讀過美國著名作家傑克的書。倫敦的書,愛生活。

這本書的內容是他不小心扭傷了腳,被他的朋友拋棄在一個荒涼的地方,沒有食物非常餓,在這種情況下,為了生存,看看吃,他吃了路邊的雜草,堅果,魚在水中,和雞蛋的松雞。與此同時,他與熊面對面。那時,他很害怕。他一直站在那裡,像塊石頭。最後,熊被他不害怕的神祕東西嚇跑了。危險過去後,他掉進了苔蘚裡。

然後他發現一隻病狼一直跟著他。兩個人在荒野中拖著奄奄一息的屍體,互相搜尋對方的生命。當他幾乎完全虛弱時,狼攻擊了他。他用盡全身的力氣,緊緊地咬住狼的脖子。不久,狼被他殺死了,喝了狼的血。他活了下來,狼死了。最後,他從船上被救了出來。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很多道理,我們所做的一切都必須堅持不放棄,為了成功,在最後,同時,我們應該珍惜生活,熱愛生活,幸福生活。

汪國真熱愛生命的讀後感16

讀完這本書,我最大的感覺是,作為一個人,首先,我們必須熱愛自己的生活。

我欽佩這本書中的英雄。他在無邊無際的荒野上艱難地行走。她只是一個人走,沒有同伴。天氣不好,她又冷又餓。最使他害怕的是有一隻狼在他後面。病狼一直在舔他身後地上的血跡。那個人和狼都活了下來。為了活著回來,這個人最終贏得了戰鬥。他對生命的熱愛就是戰勝了狼。儘管他又餓又累。但是他不想失去他的生命。最後,他去了海邊,被一艘漁船救起。最後,他安全回家了。

讀完這本書,我知道如果一個人想要成功,他必須熱愛自己的生活。如果他不愛自己的生活,他怎麼能成功呢?因此,朋友,我們必須愛和保護我們的生命,這樣人們才能快樂和成功。

今天,我讀了張海迪的故事。本文主要講述了1970年張海迪隨父母來到聊城農村的故事。張海迪非常想站起來。她有時看見會走路的人就會哭。但張海迪固執地學會了鍼灸,治好了很多人。但有時她會因為長時間的姿勢而感到疼痛,但她仍然選擇繼續鍼灸,為村民們做一些事情。

我覺得張海迪非常希望能夠像其他人一樣走路和跑步。她想從她的腿上跳起來,奔向那一萬公頃的麥田。我也覺得張海迪非常熱愛生活。多年來,她治療過一萬多人。“這是很棒的。當我看到這個數字時,我驚呆了!殘疾人比醫生更糟糕。我覺得她太愛生活了。她真的想為社會做貢獻。

與張海迪相比,我什麼都不是。因為有時候我是這樣想的:暑假先玩,然後去旅遊,最後一週做作業,但是我經常後退。去年暑假,我提前完成了作業,很舒服,無憂無慮。但張海迪仍然是我的榜樣。她的故事激勵我熱愛生活,不要浪費它。、

汪國真熱愛生命的讀後感17

傑克倫敦的小說《熱愛生命》曾轟動歐美。爺爺讀過這本書,如今,我也讀完了這本書,書中主人公強大的生命力深深地震撼了我。

這是一個悲壯的故事,書中主人公是一位與朋友一起逃難的淘金者,他的朋友比爾在他腳踝扭傷的時候拋棄了他。但他沒有放棄,一路上風餐露宿。病餓交加,在生死線上奮力掙扎,為了生存放棄了金子,憑著強大的內心力量和對生命的酷愛,把一匹緊追不捨的餓狼制服,生吃魚、生喝死狼的血,最後通過冰天雪地的荒野掙扎來到海邊,被一艘捕鯨船救起。這個悲壯的故事,奏響了一首頑強的生命讚歌,只要心中生存的信念還在,只要不輕易放棄自己的生命,再窘困的處境也能絕地逢生。

雖然,生活在當今的我們,不需要在荒野中求生,不需要茹毛飲血,但人生同樣充滿了各種困難、挫折。當我讀到主人公被同伴拋棄而自己生存,不到最後一刻絕不放棄時,我回想起了一件發生在我和媽媽身上的事情,儘管我們的事情是一件很不起眼的小事,不能和《熱愛生命》這本書的高度相比,但對我來說,終身難忘。

記得是三年級的一天晚上,正準備上床睡覺,突然想起第二天要穿正裝和黑皮鞋!我急忙跑到鞋櫃邊,翻箱倒櫃也找不出一雙黑皮鞋,之前的黑皮鞋已經太小了!

我開始毛躁起來,帶著哭腔對媽媽說:“媽媽,明天要穿黑皮鞋,可我一雙也沒有,怎麼辦呀。”

“你怎麼不早點和媽媽說呢。這麼晚了。”媽媽一邊數落我,一邊看手錶。然後她異常堅定地說:“現在已經9點了,離商場關門還有半個小時,我們抓緊時間,也許可以買到。”

我倆匆匆出了門,媽媽開車直奔商場。來到商場門口的時候,還差3分鐘就9點半了,只見三三兩兩的人從商場裡走出來,唯有我倆往裡衝。我打起了退堂鼓:“媽媽,我們回家吧,商場已經要關門了……”媽媽拉著我的手,什麼話也沒有說,飛奔地往裡衝。

衝進商場,看見保安已經在關燈了,保安一把把我倆攔住,“關門了,走走走,明天再來吧!”聽他這麼一說,我也拽著媽媽往後拖,可是她的腿像是長在了地上一樣,拖也拖不動,只見媽媽陪著笑對保安說:“就二分鐘時間,你看上面還有店鋪燈沒關,馬上出來。”媽媽是一邊說,一邊往自動扶梯那邊跑,可以說是不管不顧了。此時的自動扶梯已經停了,媽媽就拉著我拼命地跑上去。

媽媽和我在昏暗的商場裡奔跑著,偶爾看見幾家店鋪正在打烊,其餘的早已關燈鎖門,我倆在自動扶梯上一層一層地跑,挨個跨進尚未鎖門的店鋪問:“有賣小女孩黑皮鞋的嗎?”所有的回答都是一樣:“沒有,抱歉。”我沮喪極了,邊跑邊問,帶著哭腔:“媽媽,沒有,怎麼辦?要不,我們回去吧。”媽媽一直沒有和我說話,我看她在迅速地看哪家店鋪還沒鎖門,就直奔哪家。

“那還有一家店,快!”媽媽拉著我一路狂奔。我們跑進最後一家店鋪:“請問,這裡有賣小孩黑皮鞋的嗎?”我倆上氣不接下氣地問。“有的。多大碼?”“33碼”。“你們運氣真好,這是最後一雙。”我的心情一下從地獄升上了天堂,我一蹦一跳地,猶如歡快海水。

回家的路上,媽媽開著車,我坐在她旁邊,偷偷地看了她一眼,她的目光那麼堅定從容,我心想:“不到最後一刻不放棄呀。要不是媽媽的堅持,我明天該穿什麼呢?”

不到最後一刻不放棄,這就是我對《熱愛生命》一書的感受。人走在生活的大道,要在黑暗中尋找曙光,只要永不言棄,奇蹟或許就會出現在你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