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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級數學週記範文六篇

週記1.21W

不經意間,眨眼間,一個星期已經過去,想必有很多難忘的瞬間吧,是時候在週記中好好總結過去的成績了。為了讓您不再為寫週記頭疼,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三年級數學週記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三年級數學週記範文六篇

三年級數學週記 篇1

“愉快歡樂的夏天來了,帶來歌聲帶來陽光……”這首歌的歌名叫《夏天》是我最喜愛的歌。在暑假裡我的生活非常豐富,我每天早上5點50分起床,用5分鐘的時間洗臉、刷牙。6點10分準時坐上K32路,經過半小時的'行程到達杭州游泳館。在何教練的帶領下7點開始游泳,到了8點30分上岸。5分鐘內換好衣服、褲子。9點35分回到家,休息一會兒吃點點心。

9點45分開始治療眼睛,10點55分我們一家人開開心心地吃午飯。吃完飯後我可以玩一會兒,玩魔方、下棋等等。中午12點45分開始做作業,到下午15點30分結束。之後可以彈彈琴、練練書法、騎自行車等等。我一天運動花了1個半小時,治療眼睛花了1小時10分鐘,學習花了2個小時45分鐘,睡覺用了9個半小時,其餘時間都可以玩了,真開心!

三年級數學週記 篇2

今周,我學了一個很大的質量單位,那就是噸。我回家時問媽媽說噸有多重,媽媽說大約有40個我那麼重。我問爸爸1噸=多少千克,爸爸說1000千克=1噸。我想1000千克很大,1噸一定很大。我跑去問老師,1噸大不大。老師說大!跟我想的一樣,1噸果然很大,以後我一定要認真學習更大的`單位。

在第二單元裡,我學會了怎麼計算萬以內的加法和減法。比如:在寫豎式的過程中,注意數位要對齊,不要忘了橫式上寫上答案,橫線要用尺子畫,不要把加法看成減法,哪一位上的數相加滿十,就要向前一位進1.哪一位上的數不夠減就要向前一位借十。

另外在這一單元,我還學會了演算。比如:媽媽給我買了一件衣服和一雙運動鞋,一件衣服135元,一雙運動鞋48元。媽媽給收錢的阿姨200元,阿姨找給媽媽17元,找的錢對不對呢?通過演算沒問題,你看,數學在生活中的用途也相當大吧!我一定要好好學數學。

三年級數學週記 篇3

週一,我和弟弟去玩,看見一位老爺爺在散步,就跑過去問:“老爺爺,你每天要走多少圈?”老爺爺不緊不慢地說:“1圈有306米,我每天走4圈。”我想:1圈就306米,每天走4圈,那4×306=1224(米)。 我走著走著,看到有小孩在比賽騎自行車,我知道1圈有306米,然後我跑過去問:“你們要比賽多少圈?”他們說:“要比賽8圈。”我說:“8×306=2448(米),你麼不累嗎?”回到家,我高興地說:“今天收穫真大!”

三年級數學週記 篇4

可能是為了體現學以致用的教學理念,課本上設計了生活中的數學這節課,課本上的4幅圖中都有我們最近學的長度單位、質量單位。學生沒有費事都很快找到了這些數學知識,為了吸引學生的學習興趣,鍛鍊學生靈活運用所學的數學知識,我設計了一道改錯題,讓學生找錯改錯,起到了很好的練習作用。

這道題的名字叫“小迷糊”日記。

今天是星期天,早晨起床後我喝了一杯150克的牛奶,吃了一個重65千克的雞蛋,吃完早飯後,背起2噸的揹包出門了。我去了動物園,在動物園裡見到一頭5千克重的大象一隻5克的小兔子正在吃一棵3克的大白菜。我又去了超市,買了一袋1000千克的洗衣粉。

中午回家時,看見工人叔叔正在修橋,一輛卡車滿載7克左右重的`砂石向工地駛去。

這真是愉快的一天。

這道改錯題,既激發了學生的學習興趣,又讓學生很好的複習了長度單位和重量單位。最後,我提醒孩子們生活中處處有數學,但是在用數學知識時一定要準確,不能像題中的“小迷糊”一樣,亂用數學知識,引出這麼多的笑話。

上完這節課後,我還佈置一道課後作業,在生活中找長度單位、質量單位應用的數學知識,比一比誰找到的最多,下節課我們來一起彙報。我還計劃佈置一篇數學日記,題目就是《生活中的數學》。

三年級數學週記 篇5

這周,我要寫分數。第一,把一個物體或一個圓平均分成若干份,其中一份就是它的幾分之一,幾分就是它的幾分之幾。第二,我們把分數中間的橫線叫分數線,表示平均分;分數線下面的數叫分母,分數線上面的數叫分子。第三,在比較大小時,分子相同,分母不同,分母越大,分數就越小,分母越小,分數就越大。第四,在比較大小時,分母相同,分子不同,分子越大,分數就越大,分子越小,分數就越小。

我和媽媽一起去買地磚。媽媽來到瓷磚店,即興給我出了道數學題 ,媽媽說:“我們的房間要鋪上地磚,房間的長是7米,寬是5米,你能告訴我鋪地磚的面積應該是多大嗎?”我想:房間的地面是長方形的`,它的面積等於長乘寬,所以等於7×5=35平方米。於是我大聲地回答媽媽:“面積應該是35平方米。整理”媽媽聽了很欣慰,笑著點了點頭,在回家的路上還買了一個小禮物獎勵我呢!

三年級數學週記 篇6

今天上午媽媽去縣城辦事,中午我和爸爸去接媽媽,到了縣城正好11點半,媽媽也辦好了事情,媽媽建議就在那裡吃飯,下午我們再逛逛街,我舉手表示贊同,爸爸也點頭表示同意。

中午我們吃米飯點了兩盤菜,最後付賬的時候,我要求我自己去付,媽媽給了我100元,並問我夠不夠?應該找回多少錢?

我先在心裡算了一下:

幹鍋千葉豆腐20元,魚香茄子14元,兩個菜一共花掉

20+14=34(元)。

米飯,每碗1元,四碗,1×4=4(元)。

全部加起來一共需要34+4=38(元)。

媽媽給了我100元,100>38,所以媽媽給我的錢夠付賬。

那應該找回多少錢呢?100—38=62(元)。

我想了不到兩分鐘,就算出了答案,我告訴了媽媽,媽媽說:“很正確。不愧為口算小子。”

嘿嘿,“口算小子”是媽媽送給我的美稱,那是在我參加學校口算比賽獲獎後媽媽特意獎勵我的`,我很喜歡這個稱號。

數學的100以內加法、減法和10以內乘法,我以前只是在書中、練習題中和捲紙上算過,今天終於有機會把我這個學期剛學過的數學知識應用於生活中,我很快樂。

我從中知道了學習知識的重要性。體會到了媽媽講過的“學以致用”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