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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傳的作文(通用20篇)

作文1.71W

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會接觸到作文吧,藉助作文可以提高我們的語言組織能力。你所見過的作文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自傳的作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自傳的作文(通用20篇)

自傳的作文 篇1

瘦小的身軀上搭拉著一個大腦袋。小小的眼睛前架著副藍框眼鏡,因此被“美名”為“小四眼”。

從不肯安靜下來,無時無刻都掛著笑容或嘰嘰喳喳地叫喊著。每天坐校車回家時總靠著窗欣賞下面來往的“寶馬”和“賓士”。希望自己長大也能開上。雖說這有點底俗,但世人皆圖富貴,無人不歡。

好讀書,不過分在字句上下功夫,也沒那個閒功夫。從不看美文,雖說高雅,卻無聊透頂。每每得到一本有趣的小說,就高興得非得看完才下來吃剩菜剩飯。

喜歡打電玩,一旦靠近,拉扯打罵皆不能讓其棄之。只有玩得頭暈目眩或電腦發燙時方才離開。因此常常遭到眾人聲討,每每樂在其中。

性情樂觀,好結交朋友,卻從不隨便與人深交,所以即使朋友成群,卻只有心腹極少。

性情懶惰,所有事情,能躲則躲。家庭作業,從來偷工減料,卻從未發生事故。走親戚,傳朋友,生日聚會等能推則推,不能推則躲。認為睡覺和發呆乃最舒服之事,於是常常一覺睡到午飯前,發一次呆一兩個小時,從不認為這是虛度光陰。

沒有恆心。做事從來不能堅持,常常半途而廢。卻也能做成幾件大事。因為懂得輕重之分。

尚有良心,從不傷害小動物,並且還很喜愛,除了老鼠蟑螂之外無寵物不歡。在公園摔倒時儘量不壓草皮,抬腳時看看有無螞蟻才會落腳。從不拍蚊子打蒼蠅,因此得另一外號“假和尚”。

這就是我,一個平平常常的男孩,要是走進了人群,肯定無人知曉。

我和一般人無異,只得寫下這篇自傳來介紹自己,讓自己也能流傳下去。

自傳的作文 篇2

本人範聿宸,年且十五,二零零五年出生於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小名雅卓,顧名思義,父母希望我以後優雅卓越。

本人相貌平平,不算出眾,唯是一頭清秀的短髮總讓人親切地稱我為“小夥子”。家中五人,父母,我,姐和妹。姐從小熱愛讀書,可謂“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小妹自幼上國學堂,讀聖賢書,如今《大學》、《中庸》、《千字文》、《三字經》都能熟練背下,同齡人中也可堪稱“淵博”了。

我偏偏好動,從小熱愛足球,因有天賦於此,國小三年級便進校隊訓練,至此,一發不可收拾……四年級開始擔任校隊隊長,且在各類比賽中取得過驕人成績,“區長杯冠軍,市長盃冠軍,主席杯分割槽賽亞軍,u15亞軍”“最佳射手”“優秀運動員”等均收入囊中,頗感驕傲。

在學習方面,國小可以說是鶴立雞群,上了國中,秒變雞立鶴群!一直對數學情有獨鍾,最樂意學,喜歡見到新穎題型,對此進行考究。其他科目成績算得上中等了。總體成績可以居年級中等靠上一丟丟。在現如今我的足球隊伍裡,我這一般般的成績竟還令隊友們煞是羨慕。教練常常提醒我:“學習一定不能落下!要多努力。”

話多,覺得自己就是一個話癆。有時的甜言蜜語令人甚是歡喜,而大部分時間裡的閒話嚴重遭到嫌棄。這一毛病,很難改掉。但是班級規則是不可違背的,所以該說時敞開了說,不該說時不多吐一言一詞。把規則內繫於心,外化於行。

悟性高,只要有興趣的東西學得都快。乒乓球、羽毛球的功夫都是從別人那兒看來的,時間久了,上手打一打便曉得一二,可算上“業餘玩家”。

幸遇良師益友-樑媽,常常鼓勵我:“兩條腿走路,爭取靠文化課考上一中”!故今後我將以雙倍努力對待學習!加油範聿宸!

自傳的作文 篇3

我看了看那張照片,想起了自己出生在瑞安市,零零後,我改過一次名字,度過了十二個春夏秋冬。

兩顆像水晶葡萄的眼睛,目光炯炯有神,鼻樑上還掛了一副眼鏡,衣著得體,還有滿頭的黑髮,長得還挺高的。

我的脾氣很暴躁,上一次我如飢似渴地讀著書。突然有一位同學大叫起來,我很煩躁,過去叫他不要再叫了,他卻不停繼續喊。因為我很生氣,很想看書,所以他再繼續吵下去,會打擾我和其他人的。我不禁握緊拳頭向走去,他看見我想打他,他就像兔子一樣飛快的衝了出去,我才繼續津津有味地看起那本書。

不管發生什麼,我總會和書在一起,可以說“書於何處,我亦於何處”。記得那天早上陽光明媚,萬里無雲,我帶著一本書去買菜。我走著走著,一邊走一邊看書。這本書太有趣了,突然我撞到了柱子,“好痛啊,好痛啊!”頭雖然有些疼痛,但書上的內容好似一個漩渦,將我深深吸收了進去,就這樣,我的頭也不痛了,難道是我鑽進來浩如煙海的書裡和魚兒進入了大海,忘記了疼痛?

在讀二年級的時候,我因為等哥哥放學太無聊了,所以我用粉筆在教學樓的牆壁亂塗亂畫,最後我被帶到了校長室,我非常緊張不安,後來讓校長批評教育了一番。

這就是那個頑皮,如書蟲一般的我。

自傳的作文 篇4

十二歲是個愛做夢的年齡,十二歲是個如詩如畫的年齡,十二歲是一個屬於黃金時代的年齡,轉眼間我已步入六年級,馬上就要小考了我早已進入緊張複習階段。

“叮鈴鈴……叮鈴鈴……”上課啦同學們飛速回到教室老師也早已站在講臺準備授課。課堂上的我大腦運轉速度非常快,老師的問題經我三下五除二就答出來了,課堂下的我也毫不遜色追著老師問題彷彿似個“問題孩子”老師也總很熱情很樂意教我題經過半個學期的努力學習成績上升迅速。但我毫不有一點驕傲之感。

我也喜歡在操場上盡情的奔跑,如果你早晨起來看到操場上那個小小身影那便是我,我愛運動我愛祖國我將來想當一名運動員以後為國家做貢獻為祖國贏獎牌。

我愛閱讀愛看一切書籍,在課餘生活的我好似一個“小書蟲”整天鑽在書房看書有時候鑽個大半天也不出來,正如毛主席所說“飯可一日不吃數不可以一日不讀。”

我愛音樂我愛一切美妙的聲音,它們總能使我快樂無比輕鬆愉悅。悲傷時音樂總能讓我感到釋然,音樂是人類精神的食糧。

我愛祖國我愛少先隊我愛國旗我愛紅領巾,每當五星紅旗飄揚起來時我心中充滿了無比榮耀之感,每次看到鮮豔的紅領巾飄揚在胸前我就想起紅領巾和國旗是戰士的鮮血染紅的。

我也富於幻想夢想把自己在美麗的大自然裡盡情歌唱,盡情嬉戲安居在森林裡,遠離世界的紛爭、險惡。

這就是我。

自傳的作文 篇5

我是一個聰明伶俐,活潑好動的小男孩。我長的高高的,長著一對靈敏的耳朵,一雙小小的眼睛,一個小巧玲瓏的鼻子和一張能說會道的嘴巴。

上幼兒園的時候,我重視哭哭啼啼,膽小怕事,不敢當著別人桌一些事。記得有有一次,我們小區舉辦文藝演出,要我們幼兒園的同學上臺表演。當我上臺之後,看到臺下擠著黑壓壓的人群的時候,心裡緊張的要命,哭著嚷著要到下面去。之後,不知道是誰把我哭的樣子拍了下來,這張照片至今還保留著呢!

到了上一年級的時候,我有比較強的上進心。記得剛上一年級的時候,只有一小部分同學才能加入,我想著:機上紅領巾是多麼光榮的事啊!可是,我卻在第一批少先隊員的名單中落選了!這使我感到無比失落,心想:我為什麼不能加入第一批少先隊員呢?後來,我經過反思,終於知道了其中的原因。之後,我加倍努力,各方面都追的很好,終於加入了第二批少先隊員。我在想祖國宣誓的時候,我感到無比光榮,心想:我的努力沒有白費啊!加入少先隊員後,我要加倍努力,做一個名副其實的少先隊員。

到了五年級的時候,我開始迷上了電腦,一上網就是四五個小時不下線!整天就“浸泡”在電腦遊戲的世界裡。正因為我的“浸泡”,使我付出了沉重的代價——期末考試語文才考了82.5分!這次考試的“慘敗”讓我不敢再“浸泡”在電腦遊戲的世界裡,讓我努力的學習。終於,功夫不負有心人,在第二個學期的語文期末考試中,我考到了95分的高分成績!

現在,我要加倍努力,在畢業誒考試中取得優異的成績!

自傳的作文 篇6

不知不覺,我已經度過了十二個春秋。十二歲的我想起曾經的那些趣事時,都會禁不住哈哈大笑,禁不住覺得自己已經長大了許多。

回想起以前上幼兒園的我——“叮鈴鈴……”伴隨著上課鈴聲,和我一起玩的小夥伴們都匆匆跑向教室。我站在原地朝他們喊:“哎呀!你們怎麼走了?”“上課了。”夥伴們迴應道。“上課?他們怎麼知道上課了?難道是剛才的那串鈴聲?那不是下課鈴聲嗎?”我的小腦瓜裡冒出了無數個問號。“小朋友,你怎麼還不進教室?”老師在一旁叫我。我只好帶著無數個問號回到教室。“叮鈴鈴……”下課鈴聲向起。“我們出去玩吧!”小夥伴們叫道。“剛才不是打了上課鈴聲了嗎?怎麼還出去玩呢?”“哈哈,老師她分不清上下課鈴聲。”

現在,十二歲的我已不是曾經那個傻傻分不清上下課鈴聲的小孩子。在學校我是一個老師喜歡、同學羨慕的女孩。每當出黑板報時,我都是最忙的,因為我滿腦子都是我新奇的創意和漂亮的圖畫。偶爾畫上幾幅畫,同學們都會圍著我。誇我畫的真好。我每次寫的日記,作文,總會被老師用紅筆畫出許多好句,評上許多A,時不時還會被老師在同學們面前當範文來讀。在家裡,我自己的鞋子再也不用麻煩媽媽洗,每次我都會認認真真地刷了個乾乾淨淨。在外面吃飯時,爸爸媽媽都會在那些叔叔阿姨們面前,滿面春風地誇我,那些阿姨就會對自己的孩子說:“你得向姐姐好好學習啊!”我聽了,一股掩飾不住的甜蜜。看來,我真該向那些不懂事的年級告別了。

十 二歲以後的我,將為了以後的夢想更加努力拼搏。要成為大家眼中更認可的我。

自傳的作文 篇7

本人,姓張名穎,無字號,女生,13歲國中生一枚。一名普普通通的良民,但十多年的生活卻充滿“艱險”。

三歲那年,我險遭“電擊”。那次看到插線板,我好奇心大起。看形狀,恰似我放布娃姓的盒子,平常父母又總不讓我接近它,於是我決定上前研究一番。當時爸爸不在家,媽媽在廚房;恰好插線板突然有些漏電;又正好,我的手放了上去。據我媽講述,我那時是“哇哇大哭”,舉著手指給媽媽看,說“那個東西會咬人”。丟人,實在是丟人!

六歲那年,我在外婆家又險遭“火災”。外婆家偏農村,家裡用來取暖的是火爐。當時是晚上,媽媽和外婆等一眾親人坐在外面的小棚子裡烤紅薯吃,我呆著無聊,於是準備進屋看電視。

然後摸索著,摸索著,不知怎的,愣是沒看到前面的火堆,一不小心被絆倒了。幸好我機靈,將身子往右撇才沒有摔到火堆裡。不過,衣服確實被燒糊了一大塊。自那以後我是再也不敢走夜路了。真可謂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

十一歲那年,那次數學考試好像挺簡單,草草做完,忽地站了起來,大手一揮,試卷一交,頗有“指點江山”之意。但很可惜的是,我最後被打了,原因是單位沒寫。那隻手,疼了三節課。從此每次考試再不敢馬虎大意,從來都是小心翼翼地,做一題檢查一題,生怕又栽在了哪個小細節上。

今年我13歲了,似乎同以前無甚區別,仍然是那個大大咧咧的女孩。但我覺得,隨著年歲的增加,擔負的重任更多了,懂得的事情也更多了,同以前或多或少還是有些小變化的吧。

自傳的作文 篇8

我是一隻小蜜蜂。我們蜜蜂是過群體生活的。在一個蜂群中有三種蜂:一隻蜂王,少數雄蜂和幾千到幾萬只工蜂。我就是這千萬工蜂之一。

我的母親就是蜂王,它的身體最大,幾乎喪失了飛行能力。這沒有關係,它有千千萬萬個兒女,我們可以供養它,也算盡了孝道吧!在我的家族中,只有蜂王可以產卵,它一晝夜能為我們生下1.5萬-2萬個兄弟。蜂王的壽命大約是3年到5年,在我們家族中它可以說是壽星了。

在蜂群中還有一種蜂叫雄蜂,它和我們大不相同,它“人高馬大”,身體粗壯,翅也長。它的責任就是和蜂王交尾。交尾之後,它也就一命嗚呼了。

要說家族中數量最多、職責最大的還是我們工蜂。我們是蜂群的主要成員,工作也最繁重:採集花粉和花蜜,釀製我們的“口糧”、哺育我們的弟弟們、飼餵我們的母親、修造我們的房子、保護家園、調節室內溫度和溼度……別看這樣,我們的身體是非常弱小的,我們的壽命也只有6個月,就像天空中的流星一樣——閃即逝,僅有一點兒時間去閃耀自己的光輝。

我們蜜蜂是自然界裡最勤勞的了。開花時節,我們忙得忘記早晚,有時還趁著月色採花釀蜜。蜜是很難釀的,我們要釀1千克蜜,必須在100萬朵花上採集原料。如果我們的蜂巢同採蜜的花叢距離1公里半,那麼我們採一千克蜜就得飛上45萬公里,差不多等於繞地球赤道飛行11圈。看樣子,我們的功業並不次於“阿波羅號”呢!雖然我們採蜜難,但每年一窩蜂都能割幾十斤蜜。在廣東的同族們一俥四季都不閒著。如果動物世界也有組織的話,那麼我們蜜蜂一定能獲得“最熱愛勞動獎章”。

也許您要問:在漫無邊際的大自然中,你們怎麼知道什麼植物在哪裡開花流蜜呢?告訴您吧,我們有很多“偵探”,派它們去偵察,回來再把結果告訴同伴,我們的“語言”就是舞蹈。

我們的家族就是這樣。我們的生命是短暫的,但不必擔心,我們還有兄弟,還有接班人。它們會像我們一樣繼續勞動,我們的家族就這樣不斷繁衍下去。

自傳的作文 篇9

嗨,大家好,我就是那個在全世界引起轟動的體育專案——人見人愛、花見花開的足球。

咳咳,先自我介紹一下。我叫足球,於2000多年前戰國時期在齊國都城臨淄被人類給創造出來。當時的我被稱為“鞠”。我用皮革做外套,肚子裡塞滿鬃毛之類的東西。我可以幫助士兵們強身健體和提高戰鬥力,所以古時候的士兵們都很喜歡我。

唐代是我的昌盛時期。當時已經用往我身體裡灌氣來代替了往我肚子裡塞鬃毛,裝置器材方面也逐漸完善起來。不但男子愛踢我,女子也開始踢我,並且傳到了日本。宋朝時,出現了稱為“香雲社”的球會組織。可以說,中國是最早發明和用我參加比賽的國家。

現代的我興起於英國。英國人之間流傳著一個故事:公元1042年前後,丹麥人入侵英格蘭。有一天,一個英國士兵在清理戰場的時候,突然挖出了一個丹麥人的頭骨,他想到自己的祖國被侵略的情景,變一邊使勁地踢頭骨一邊不停地咒罵:“該死的侵略者!”他的這個舉動帶動了不少人,於是旁人也自動加入了這個行列。隨著時代的變化,我由一個頭骨變成了今天黑白相間的足球。

不瞞你說,我有時候真的覺得自己挺偉大的,不是我自戀,而是事實。不信的話你想想,沒有我,哪來的貝克汗姆,哪來的香蕉球?沒有我,哪來的羅納爾多呢?……沒有我,他們怎麼可能成為萬眾矚目的焦點呢?

“咦?足球呢,足球哪去了?沒有足球我們還怎麼比賽啊

自傳的作文 篇10

“吭,吭……”池塘裡傳來一陣陣咳嗽聲,此起彼伏,像在比賽似的。因為我和我的同伴們都已經得了一種怪病,大部分已經奄奄一息,有的則早已命歸西天。

記得幾年前,這兒本是一個水草鮮綠,池水清澈,蟲兒肥美的池塘,它就坐落在村子的中央。每天清晨,會有幾個漂亮的姑娘來池塘邊照鏡子。每到傍晚,就會有許多大娘大嬸來池塘邊洗衣服。每到夏天,總會有幾位男孩子光著身子來到河邊,在我們的領地上歡快地戲水。閒暇時,還會有幾位老人來池塘邊釣魚。而我,則每天和幾個同伴們在池塘中無憂無慮地游來游去,聆聽著岸上的陣陣笑聲和談話聲,這真是一種神仙般的日子。

“啪——”直到有一天,一塊八爪魚一樣的東西砸在了我姐妹頭上,我的一個同伴當場死亡。“嗚嗚嗚,嗚嗚嗚……”我和夥伴們泣不成聲。從這之後,偷襲之物像一陣陣流星雨似的從天而降,有小孩亂扔的垃圾袋和廢舊玩具,有大人們掃出的家庭垃圾,也有一些廢水汙水。漸漸地,漸漸地,湖水不再清澈,不再美麗。水面上漂浮著一片片垃圾,水的味道也越來越差,還散發著一陣陣難聞的臭味。為什麼呀,人們,你們為什麼要這樣對待我們的家園呀?我們十分納悶。

有一天,一位農夫揹著殺蟲工具,拎著農藥瓶到這兒來,我和同伴們連忙四散逃離。

“老兄,到這兒來稀釋農藥不太好吧,會把水弄髒的。”另一位農夫好心勸他。

“沒關係的`,反正現在家家戶戶都裝了自來水,沒人會到這兒來用水的。你看,這麼髒的水,連洗個腳都沒人會來。”這位農夫不以為然地回答。

哦,原來是有了自來水的緣故。我終於明白了人們的態度會來個180度大轉彎了。這不是過河拆橋嘛,咱魚也要活命哪!你們有自來水,我們可是沒有後路可退呀!看來真是魚命難保了。

由於適應不了這樣的改變,我和小夥伴們開始變得呼吸困難,雙眼紅腫,全身發癢。我們想逃離這個地方,可是往常通向外面的那條小水溝早就給垃圾堵住了,之後就沒見有人來疏通過,看來這兒已經成了一塘死水了。這時,我不禁想念起從前的生活來:雖然我們不太喜歡洗衣粉和肥皂水的味道,每次洗衣服時我們都逃得遠遠的,但是也不至於得這種怪病。老人們來釣魚時,雖然也有一些愚蠢的同伴們上當,但是大多數還是吃得放心,睡得安穩的……所以我們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地過著有規律的、快樂無比的生活。可是現在,這美好的一切已經不復存在。

突然,我覺得自己的身子變輕了,不再向前遊動,一張一合的嘴巴也停止了運動。慢慢地,慢慢地,我浮上了水面。接著,我發現自己已經離開了水面,向空中飛昇。我這是要去天堂了嗎?可是我一點兒也高興不起來。因為我還是非常想念從前的家園:水草鮮綠,池水清澈,蟲兒肥美……

自傳的作文 篇11

大家好,我是一個書包,一個普通的書包。

當我被主人帶回家的那一天,那一刻,就證明我重新擁有了利用的價值。

命運的齒輪開始轉動,我又會有怎樣的故事呢?

主人十分喜歡我,常常拿著我問別人:“你看這個書包好不好看?”她將我弄得乾乾淨淨,每一件東西都擺放得整整齊齊,從不將我亂丟亂放。

可是不知什麼時候,我被裝了第一片紙屑,染了第一滴筆水,書本的擺放開始隨意起來,筆也拋棄了筆袋,在我的“空間”不斷飛舞,我的裡裡外外逐漸變得髒亂不堪起來。

“我想我該換一個書包了。”“你看他髒成什麼樣子了。”“這樣髒的書包有什麼用呢?”我的主人他常這樣說。

但是我寧可希望這不是真的,我還有利用價值對嗎?

可是該來的一天總來得這樣的快……

直到主人買回了一個新的書包。“這個書包比原來那個要好的多,我想我不再需要那個破爛的書包了。”從那天開始,我被我就被遺棄在了一個倉庫,一個潮溼陰暗的角落。

主人不再需要我了,果然,還是我不夠好吧?我想我再也不會見到主人了吧?

命運的齒輪轉動,我和同伴們一樣,誰都沒能逃過被拋棄的結局,無一例外……

不知道什麼時候那隻取代我的新書包,被扔到了我的旁邊。“它太舊了,我已經不再需要它了,瞧我的新書包!”

大家好,我是一個書包,和同伴們一樣,我沒能逃過被拋棄的命運。

自傳的作文 篇12

我的名字叫孔雀,我的身高有90公分左右,體重大概5公斤左右吧。我頭頂上的羽毛在陽光的照耀下顯得豔麗奪目,就像國王頭戴的皇冠一樣。我的膽子比較小,每當聽到有異常的聲響時,我就會展開翅膀飛到旁邊的灌木叢裡,睜大藍寶石般的眼睛左顧右朌。我特別喜歡人們讚美我,每當有小朋友們誇獎我時,我就會展開尾部扇子般五顏六色的羽毛,向大家炫耀自己美麗的花衣裳。這就是人們俗稱的“孔雀開屏”吧!

我的羽毛豐滿、兩腿健壯有力、彈跳很好,就好像是一名跳高健將。走起路來,姿態也是優美、高雅。我的糧食是植物和種子和根莖,昆蟲和小動物也是我最美味的美食。我天性好動,每天總是走來走去,像是一個頑皮、好動的孩子。

我們被視為“百鳥之王”,是最美麗的觀賞鳥,是吉祥、善良、美麗、華貴的象徵。有特殊的觀賞價值,羽毛也可以用來製作各種各樣的工藝品。

我喜陰怕雨,喜歡陰涼的天氣。天氣炎熱、氣溫高時,我就很少活動。下雨天,運動場上積水,並且衛生條件不好時,發病率就高。

這就是我,小朋友們,你們喜歡我嗎?

自傳的作文 篇13

我是地球,是太陽系中的一員,我每天都過著快樂、幸福的生活!我有很多的“孩子”,我把一切都無私地給了他們,不求任何的回報。因為我的自轉產生了晝夜交替,讓我的“孩子們”有了工作和休息的時間,使他們勞逸結合;而我的公轉產生了四季,讓“孩子們”能感受到春的溫暖,夏的炎熱,秋的涼爽,冬的白雪皚皚……

早晨,我洗漱完畢,便去宇宙裡閒逛。水星見到我,向我打招呼,我們在一起講講昨天的趣事;火星見到我,告訴我,他很羨慕我,整天自由自在的;木星見到我,又與我聊聊家常,然後,我又遇到了天王星、海王星……

傍晚6:00,我化身成一名美食家,去品嚐“孩子們”做出來的美食。我先去了一家火鍋店,品嚐了又辣又香的牛肉;然後,我去了一家燒烤店,品嚐了“臭名遠揚”的臭豆腐;我還去了麵館、湘菜館……最後吃下一碗香飄千里的過橋米線,我心滿意足地去到“東方明珠”的塔尖,看到我的“孩子們”茁壯成長,我開心、幸福的笑了!

隨著時間的推移,“孩子們”的科技越來越發達,但是,他們也亂砍濫伐、排放汙水和廢氣等有害物質,使我的身體虛弱了,我被“孩子們”折磨得不成樣兒了。於是,我又化身成一個病人,來到“孩子們”的醫院看病,在心內科,醫生告訴我:我的血管嚴重堵塞,需要做手術,如果再不及時清理,就會發生心梗,導致死亡!在外科,醫生看見我受傷的肌膚,都為我受到這樣的傷害而驚愕,不忍直視!

人類,我的“孩子”,快醒醒吧!你們以為“虐待”我以後可以移居第二個星球嗎?不可能,因為在四十萬億千米內,是不可能有“第二個地球”的!希望你們早點醒悟,珍惜現在僅存的山清水秀,鳥語花香!

自傳的作文 篇14

陣陣輕柔的微風掠過身旁,捲起多姿的花瓣,夾雜著沁人的泥土香,撫慰我殘缺的心靈,填補我內心的空缺。

——題記

一縷縷柔光升騰在朦朧中,撥開籠罩在大地的面紗,一抹陽光穿過霧海,將光明帶給可愛的人兒。當它灑向黑暗的那一刻,我的世界充滿了光亮、溫暖。

那時,我的名字叫陋習。是一個集萬臭於一身的社會小青年,整天都在街上游蕩,無所事事。我的生活似乎沒有快樂,眼中的一切都是那麼刺眼。可那個時候,我認為一切都是想當然,依然一如既往,我行我素。

我最大的喜好莫過於免費“拿”東西,以為我是一個不愛花自己錢的“節儉”的“好”學生,所以為了給家人省錢,我就去幹了這一箭雙鵰的事。果不其然,在嚐到甜頭後,我愛上了這種行為,後來自然而然成了一種習慣。有一次,我去香奈兒專賣店準備“拿”一瓶送給媽媽,不料想被他們發現並送到了派出所,在陰暗的看守所裡度過了漫長難熬的一年。

出獄後,我在大家的幫助下改掉了這個習慣,可後來,我的最大喜好演變成了“騎摩托”。每次吃完飯,約上幾個和我有相同喜好的人騎上心愛的摩托車,將油門加到最大,馳騁在沒人的公路上,張大嘴巴叫喊,享受因飆車帶來的快感。家人和同學知道後,多次勸我改掉這個壞習慣,可我總是一個耳朵進,另一個耳朵出,根本不放在心上。沒過多久,我騎著摩托車一不小心撞到了樹上,命雖然保住了,可腿卻骨折了。

經歷了兩次痛苦的磨難後,我深深地認識到了壞習慣將會影響自己的一生,於是我開始一步一步改變自己,慢慢地我變得活潑、堅強、樂觀、開朗。數月之後,我的名字不再是“陋習”,而是“美好”。

我深信,生活因改變而精彩!陋習永去,美好永遠……

自傳的作文 篇15

先自我介紹一下吧,我叫樑欽能,我今年12歲了,我現在是一名即將畢業,面臨人生的第一個階段——國中的六年級國小生。

我有一張相對勻稱的臉,白皙柔嫩的面板襯得我的小嘴愈發的紅潤,還有一對特別可愛,如蒲扇般的耳朵。

剛會走路的那會兒,特別興奮,巴不得走得快快的。事實上我只要走快了,便會像失了剎車的車子,亦或是無頭蒼蠅,到處亂鑽,結果總是與地面進行一次親密接觸。

六歲時做過一件十分蠢的事,看著電視上有人把蘋果種子埋在地裡,然後生根發芽,最後竟長出了蘋果。我心裡想:如果我把雞腿骨頭種在土裡就可以長出很多的雞腿。第二天我把啃乾淨的雞腿骨頭埋進了土裡,每天一放學,我便迫不及待地回家觀察它的發育情況。一連幾個月,終於我的好奇心大於耐心,就挖開了泥土。只見裡面的骨頭比原來的更小了,我以為被人摘走了雞腿,最後還是母親告訴我緣由,現在想想真是好笑。

四年級的我已經沒那麼傻了,開始變得成熟。我們正和六(1)班舉行籃球友誼賽,我擔任籃球隊隊長和後衛控球的重任,大家都非常認真,都希望這次比賽取得勝利。比賽開始,輪到我們的中鋒發球,中鋒將球傳給了我,我帶著球直衝對方籃筐,我一個三步上籃,為我們隊贏得了兩分。過了一會兒,對面的人故意把我們的前鋒撞倒了,於是,我衝了上去,打那人一頓,最後我被罰出局了。

拿著我小時候的照片,回味著我已過的十二個春秋!對白駒過隙的時間有了別樣的體會。

自傳的作文 篇16

大家好!你們應該都認識我,我就是人們喜愛的一種水果——梨。

我們梨族的品種繁多,通常的品種是一種落葉喬木或灌木,極少數品種為常綠,屬於被子植物綱薔薇科蘋果亞科。還有許多品種:雪花梨、鴨梨、蘋果梨、香梨、酸梨等等。

我們的顏色是豐富多彩的。雖然,我們不如蜜桃美麗,不像西瓜和哈密瓜那樣身上有著花紋駁雜的線條,但是,我們梨家有淺黃色的水晶梨和雪花梨、金黃色的鴨梨、棕黃色的蘋果梨、綠色的香梨,還有紅色的酸梨,極少數品種竟然是紫紅色的。

我們還是營養豐富的水果,身體內含有充足的水分以及一些葡萄糖、蔗糖和維生素a、b、c、d、e,並能提供纖維素和鈣、磷、鐵、碘、鉀等微量元素,還有一定量的蛋白質、脂肪、胡蘿蔔素、維生素b1、b2和蘋果酸等。我們梨還能維持人們身體裡的細胞健康,幫助器官排毒、淨化機體、軟化血管,促進血液迴圈把血中的鈣質運送到骨骼,增強骨鈣質。我們還有潤肺清燥、止咳化痰、養血生肌的作用,降低血壓、養陰清熱的供銷。患有高血壓、心臟病、肝硬化的病人,經常喝梨水更是大有益處。現在的空氣汙染比較嚴重,多吃我們可以改善呼吸系統和肺功能,保護肺部,避免讓肺部收到空氣中灰塵和煙塵的影響。

快來和我交朋友吧!我們梨的品種繁多,有豐富多彩的顏色,營養豐富。想變得健康的你們還在等什麼?快快來,品嚐一下這天下的美味吧!

自傳的作文 篇17

我的名字叫李木子,是雙魚座的女生,在2007年某月某日,隨著一聲啼哭,悄然來到了這個美好的世界。

聽媽媽說過,嬰兒時期的我很調皮好動,總會沒事找事給她增添許多麻煩,讓大家圍著我團團轉。彼時,我對一些很有節奏的歌曲很感興趣,每次聽到這種音樂,身體就會不自覺地隨之搖擺。

一眨眼的工夫,時間老人把我從嬰兒期帶到了幼兒期。

幼兒時的我並不知道上幼兒園的快樂。每天早上起床,為了不去上幼兒園,我每天都說自己肚子痛。媽媽好不容易把我送到了班級裡……她前腳剛走,我就躺在地上哭,愣是耍賴不肯起來。經過老師的一番撫慰後,我才肯站起來。我這個人比較開朗活潑,大家都誇我性格好。不管多傷心,只要過一會兒,就把傷心事拋到九霄雲外去,樂呵呵地與小夥伴們玩過家家的遊戲。那個時候的我還真有點沒心沒肺,哈哈!

轉眼間,現在的我已經十四歲了。這些年,我真的變化了許多。

記得七年級上半學期開始的時候,我和新同學們都不太熟悉。但畢竟咱開朗嘛,黃老師剛排完座位,我就和後桌打招呼並互相認識。漸漸的,大家都熟悉起來,朋友當然也不斷地增多。七年級時,同學們都在打打鬧鬧,有些課堂也比較吵,但到了八年級,大部分同學都在認真學習,上課也安靜了許多,作業做得更認真了。

上了國中後,我也明白了許多道理。

七年級上冊的時候,有一次我數學考試只考了七十幾分,盯著滿是紅叉的試卷,我有些懵圈。回到家後,媽媽並沒有批評我,只是語重心長地讓我下次再努力。望著母親那失望的眼神,我下定決心一定不負她鎖王。那時起,我回到家稍作休息,便會開始寫作業。寫完作業以後,也會認真複習。等到了下一次數學考試時,我考出了97分的好成績。努力沒有白費,不經歷風雨,哪能看見彩虹!

十四歲,還只是人生旅途中的一瞬間。在今後,肯定還會有美好在等待著我;在今後,肯定還會有許多挫折在等待著我。我堅信:只要帶著勇氣,無所畏懼地走下去,我的傳記將會更加精彩無限!

自傳的作文 篇18

我是一隻鋼筆。一隻橙色筆桿,藍色墨水的鋼筆,被擺放在文具店最顯眼的位置。我的兄弟姐妹們都被它們的小主人帶走了,只剩我一隻筆孤零零地站在櫃檯上。終於有一天,小主人出現了。她一眼便瞧中了我,片刻都沒猶豫,直截了當拿起我向收銀臺走去。此刻,我是多麼的興奮啊!嘿,我情不自禁地想象著我未來的美好生活:每天主人都用我來寫字,寫完後她便愛惜地把我放進筆袋裡……

起先,主人還真是像我想的一樣,天天愛惜我。可主人的筆袋裡都塞得滿滿的,我每天都被擠在一堆筆裡。那些筆還笑話我:“哼,又是一個新來的傢伙,看它能被用幾天!”我定睛一看,它們都是半新不舊的筆。但是它們幹嘛無緣無故地嘲諷我?真是莫名其妙!

有一天,我已經做好準備,等著主人。可是,過了半晌都沒有一點動靜。不知不覺,已經是中午了。這時,筆袋被打開了,另外一隻我沒有見過的筆從天而降,直接砸在了我的身上。我還沒明白怎麼一回事,其他的筆就又開始幸災樂禍地笑了起來:“哈哈!這才幾天它就沒用了,看來它的下場比我們們還慘哪!”說完,它們又去教訓那位“新人”了。我蜷縮在角落,悲憤地想著:唉,這喜新厭舊的人類怎麼能這樣呢?我每天辛苦地為你勞動著,你就這樣對我嗎?

人類啊,不要再喜新厭舊了!鋼筆也是你們的朋友,你們要好好對待我們啊!

自傳的作文 篇19

大家好,我叫汪汪,今年一週歲了。我是一隻性格樂觀開朗的小狗,穿著一身金黃色的衣裳,像一位風度翩翩的紳士。一雙圓溜溜、黑寶石般的眼睛藏在長長的絨毛裡,總會吸引來許多關注的目光。

聽主人說,我還有許多兄弟姐妹,他們在出生不久後都被送去了不同的人家。我從沒見過他們,有時候腦海中會想象著他們的模樣,說不定哪一天我們又會聚在一起呢!想到這兒,我就不由自主地哼起了歌,快樂了起來。我的快樂很簡單。

每年夏天,白日裡驕陽似火,我喜歡躲進我的小木屋裡納涼,趴在涼爽的水泥地上,吐著舌頭,偶爾一絲清涼的風拂過臉頰,我就覺得很滿足。當傍晚熱浪褪去的時候,我會跟在主人身後去田間河畔散步。偶爾會在路上遇見我的朋友們,我們會撒開了腿奔跑嬉戲。

我還有一項特殊的本領,我的鼻子就像氣味探測儀,十分靈敏。記得有一次,主人在屋內吃肉。我在院子外面遠遠地就聞到了撲鼻的肉香味,搖著尾巴,趕緊迎上去等著主人能給我一片肉。

我的世界很單純、很多彩,我想充實快樂地生活下去!

自傳的作文 篇20

光陰似箭,日月如梭,我從一個只有51cm高的小嬰兒長成了162cm的青春少年。回憶起兒時的一幕幕,經常會有很多難以忘懷的往事浮現在眼前……

記得那一年,我只有兩歲多,卻把奶奶“弄丟了”!

那天,我與奶奶緩緩走在珠江路的人行道上。我愛“不走尋常路”,在臺階上走上走下,奶奶則一直在人行道上。很快,奶奶拐入了一條林蔭小道,我卻沒有跟上去,依然沿著臺階蹦上跳下。然後,然後……然後我就發現了一個頗為嚴重的問題!奶奶呢?奶奶哪兒去了?我只好沿著馬路回家去了,一見到媽媽,我就冒出了一句當時無比經典的一句話:“媽媽,我把奶奶弄丟啦!”

轉眼間,我的幼年飛逝而去,迎面走來的是我的童年。

草地上,我,歡快地跑著,笑著,像一直快樂的小麻雀。突然,伸著手臂學小麻雀飛行的我被絆了一下,瞬間摔了了個大跟頭。可我沒有哭鬧,爬起來照樣“飛行”。童年的我,快樂勇敢

在快樂中,我又走過了懵懂的童年,成長為一位穩重的少年。

“鵬鵬,快點寫作業!我知道你又在看書!”老媽的“河東獅吼”從客廳中帶著熾熱的怒火傳來,可卻無法將我從《哈里·波特》的奇幻世界中拉出來。這是我家最常見的情景了。走入我的臥室,放眼看去,書架上,床頭櫃上,學習桌上,甚至床上,到處都是我的最愛,各種各樣的圖書,那是我的精神食糧。《貓頭鷹王國》系列,《哈利波特》系列,《酷蟲學校》系列……都是我的珍寶。整個暑假,我幾乎瘋狂地在書海中暢遊。書帶給了我快樂與感動,給了我知識與靈感,沒有書的世界無法想象。

這就是我,從幼年到少年,快樂地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