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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瘟不火,還是不溫不火

不瘟不火,還是不溫不火

  不瘟不火,還是不溫不火?
答:
“不瘟不火”、“不溫不火”兩個詞語現代都常用,使用的場合和語義不盡相同。我們從1946-1997年的《人民日報》電子版中檢索了這兩個詞的用例,從具體語料來分辨兩者的語義。
“瘟”指戲曲表演沉悶乏味。“不瘟不火”指的是表演既不沉悶也不過火,對角色的把握恰如其分。這是一個讚揚演員演技的褒義詞。檢索1946-1997年《人民日報》,使用了“不瘟不火”的文章共16篇,全部用於這一語義。如:
對待每次的演出他是那樣的嚴肅認真,從人物性格和故事情理上精心創造,跟別人配搭絲絲入扣,不瘟不火,不任意抓哏,破壞劇情,取媚觀眾。(1958年1年3日)
諸葛明同志很好地掌握了角色的特點,用句老話說,演得不瘟不火。(1964年3月12日)
這幾位老演員演得不瘟不火,恰如其分。(1982年9月19日)
主要演員不瘟不火、感覺到位的表演,確保了《紅十字》的質量。(1997年10月25日)
“不瘟不火”也有寫做“不溫不火”的,1946-1997年《人民日報》中使用“不溫不火”的文章共22篇,但在1980年以前僅見1例:
全劇的基調是:不溫不火,有動有靜,鬆緊相間,平淡中有興味,嚴肅中有風趣。(1963年10月21日)
1980年以後“不溫不火”的用例逐漸多見,逐漸跟“不瘟不火”並行使用。因為字形有了變化,照著“溫”的字面意義,舊瓶裝新酒,人們按照一般人通常的理解,對“不溫不火”的語義進行了改造,賦予它性格溫和義和銷售行情不火爆義。這類語義在《人民日報》上的始見用例是1994年。現舉數例:
“八毛五分錢,也開發票?”售書小姐簡直煩得要上吊了。“沒辦法,公事公辦。”那先生不溫不火地回答。(1994年8月23日)
相比之下,中式快餐仍處於不溫不火之狀,缺乏自己嚴格的生產標準與特色,雖然在市場上佔有一席之地,卻難與自己的“洋對手”匹敵。(1996年1月18日)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不瘟不火”用於戲曲表演,而“不溫不火”用於戲曲表演義時,可能是“不瘟不火”的誤寫,因此,在這個語義上,當以“不瘟不火”為正。但是,如果指的是性格溫和義和銷售行情不火爆義,那麼只能寫成“不溫不火”了。您可以按照文章內容需要表達的語義來選擇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