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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綱簡介

李綱生平介紹

李綱簡介

李綱(1083—1140),字伯紀,邵武(今屬福建)人,南宋名將。

父親李夔官至龍圖閣待制。李綱政和二年(1112)中進士,累官至監察御史兼權殿中侍御史,因得罪權貴改任比部員外郎、起居郎。宣和元年(1119),京師發大水,他上疏朝廷,言當以盜賊外患為憂,朝廷惡其言,謫監南劍州的沙縣(今屬福建)稅務。新興的女真族建立金朝,並已多次打敗遼軍。次年(金天輔四年,1120),宋金訂立“海上盟約”,聯合滅遼。宣和四年(1122),宋軍兩次攻打遼南京(今北京)失敗。在宋軍要求下,同年十二月金軍攻佔燕京,金在宋將原給遼的“歲幣”轉給金朝,並索取100萬貫代稅錢後將燕京依約歸還宋朝。

宣和七年(金天會三年,1125),李綱除太常少卿。同年十月金太宗譭棄盟約,大舉進攻宋朝,分兵兩路,西路以完顏宗翰(粘罕)為帥,包圍了太原,東路以完顏宗望(斡離不)為帥,在宋降將郭藥師引導下長驅直入,前鋒直指北宋首都東京開封府。

邊報猝至,朝廷震驚。宋徽宗一面召天下勤王之師,一面準備南逃。同年十二月,在李綱、吳敏等大臣的堅持下,徽宗將皇位傳給太子趙桓是為欽宗。吳敏任門下侍郎(副相)、李綱任兵部侍郎。靖康元年(1126)正月,金兵已逼近東京,徽宗匆匆出逃,白時中、李非彥等大臣也想奉欽宗南走。李綱挺身而出,堅決反對逃跑,認為“今日之計,莫若整飭軍馬,揚聲出戰,固結民心,相與堅守,以待勤王之師”。欽宗決定留京堅守,並升李綱為尚書右丞(副相)。次日,欽宗又改變了主意。李綱上朝時見禁軍已披甲待發,皇帝與後宮也即將上車出逃。緊急關頭,他高聲對禁衛們說:“爾等願以死守宗社乎,願扈從以巡幸乎。”禁衛皆呼曰:“願以死守宗社,不居此,將安之。”李綱又對欽宗說:“陛下昨已許臣留,今復戒行,何也。且六軍之情已變,彼有父母妻子皆在都城,豈肯捨去,萬一中途散歸,陛下孰與為衛,且虜騎已逼,彼知乘輿之去未遠,以健馬疾追,何以御之”。欽宗終於下定了留守的決心。

李綱被任命為親征行營使,主持防務,廂軍與保甲民兵也協助禁軍作戰。從正月初五至初八,軍民修樓櫓、安炮臺、運磚石、設弩床、備火油,進行備戰。初八日,金兵到達城下攻西水門,李綱親臨指揮戰鬥,擊退金軍的進攻。次日,金軍又攻酸棗門、封丘門,李綱又登城督戰,激勵將士,殺敵數千人。

宋欽宗同時派使者前往金營進行議和。李綱估計金人“必且張大聲勢,過有邀求”,如果朝廷“不為之動,措置合宜,彼當戢斂而退,如朝廷震懼,所求一切與之,……”。所以,他竭力反對割地與“過許金帛”。金人提出犒師金500萬兩、銀5000萬兩、絹100萬匹,割太原、中山(今河北定州)、河間(今屬河北)三鎮,並以親王、宰相為人質。欽宗全部同意,隨即在城中大肆收羅金銀以滿足金的索求。同時,又另設宣撫司統率“勤王”之師和駐在城外的禁軍,以分李綱的兵權。同年二月,大將姚平仲在欽宗的支援下夜襲金營失利,卻將責任推給李綱,解除了李綱的職務。

首都軍民十分憤怒,要求重新起用李綱,幾十萬軍民聚集在皇宮前,呼聲震天動地。宋欽宗恐怕激起民變,只得重新起用李綱為尚書右丞,任京城四壁守(防)御使。李綱重整軍務,士氣大振。四方勤王軍也陸續趕到,金軍在得到割地詔書及得肅王趙樞為人質後退兵。

金軍退兵後,李綱改任樞密院事。同年四月,徽宗回到了京師。六月,李綱被任命以知樞密院事為河北、河東路宣撫使,以解太原之圍而離開朝廷。他深以國事為憂,認為金人之所以能長驅南下,是因為宋朝幾十年來不修軍政,軍隊的戰鬥力很低。金兵雖已撤退,但天下的形勢仍十分緊迫。“賈誼謂厝火積薪之下,而坐其上,火未及燃,因謂之安,以今日觀之,何止於火未及燃,殆處於烈焰之旁,而言笑自若也”。欽宗下詔令催促李綱去解太原之圍,但宣撫副使、制置副使、察訪使等都直接聽命於朝廷,李綱根本指揮不動軍隊。八月,改任种師道為宣撫使以代李綱,李綱被召回京。九月,李綱被罷知樞密院事,以觀文殿學士出任揚州知州。不久即以“專主戰議,喪師費財”罪名罷官,改差提舉亳州明道宮。十月又責授保靜軍節度副使,建昌軍(今江西南城)安置。後又謫寧江(今重慶奉節)。十一月,金兵再次大舉南下,包圍開封城。欽宗重新起用李綱。李綱從建昌赴寧江途經長沙時,得詔即率湖南“勤王”之師入援,行至半路而都城已淪陷,北宋滅亡。

靖康二年(1127)五月,康王趙構即帝位於南京應天府,是為宋高宗,改當年為建炎元年,史稱南宋。他起用深孚重望的李綱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右諫議大夫範宗尹力主議和,說李綱“名浮於實,而有震主之威,不可以相”。御史中丞顏岐說李綱為金人所惡,也反對李綱任相。

六月,剛到任的李綱認為當務之急是議國是、議巡幸、議赦幸、議僭逆、議偽命、議戰、議守、議本政、議責成、議修德。他反對議和,要求表彰抗金中的死節之士,還都開封,重整軍務。他強烈要求嚴懲降金官吏,表示:“臣不可與邦同列,當以笏擊之。”

李綱積極支援兩河軍民抗金,任張所為河北招撫使,傅亮為河東經制副使,宗澤為開封府知府。他認為只要上下齊心抗金,“三數年間,軍政益修,甲車鹹備,然後大舉以討之,報不共戴天之仇,雪振古所無之恥”。在李綱的苦心經營之下,南宋政局逐漸穩定。

然而,宋高宗信任汪伯彥、黃潛善等人,李綱的抗金行動受到百般阻撓。河北招撫使張所尚未離開京城,河北轉運副使權北京(今河北大名東北)留守張益謙就上奏說自招撫司設立後,“盜賊”越來越多。朝廷下令宗澤節制傅亮,即日渡過黃河,逼他在未準備好情況下進攻金軍。李綱竭力為張所、傅亮等人辯護,又反對宋高宗南逃。當年八月即以“杜絕言路,獨擅朝政”等罪名罷相,改以觀文殿大學士,提舉洞霄宮。太學生陳東因上書留用李綱、還都東京而被殺。

建炎元年(1127)十月,宋高宗自商丘逃至揚州,兩河郡縣相繼淪陷。建炎三年(1129),金兵南下,高宗逃往杭州(今屬浙江)、越州(今紹興)、明州(今寧波)等地,一度乘船逃入海中。其間,李綱一再遭貶斥,先是罷觀文殿大學士職名,貶往鄂州居住。又被貶為單州團練副使、萬安軍(今海南萬寧)居住。直到建炎三年冬才允許自由居住,以後又恢復了階官、職名。

紹興二年(1132)二月,李綱被起用為湖廣宣撫使兼潭州知州,建議朝廷在荊湖一帶屯駐重兵以圖中原。紹興四年(1134),金、偽齊聯軍進攻南宋,他又上呈防禦之策:“偽齊悉兵南下,境內必虛。倘出其不意,電發霆擊,搗潁昌(今河南許昌)以臨畿甸,彼必震懼還救,王師追躡,必勝之理。”

紹興五年(1135),李綱又上長篇奏章陳述中興大計,指出宋朝的衰弱是因為上下偷安,不為長久之計,退避之策“可暫而不可常,可一而不可再,退一步則失一步,退一尺則失一尺”,告誡高宗“勿以敵退為可喜,而以仇敵未報為可憤;勿以東南為可安,而以中原未復、赤縣神州陷於敵國為可恥;勿以諸將屢捷為可賀,而以軍政未修、士氣未振而強敵猶得以潛逃為可虞”。他建議朝廷先料理淮南、荊襄為東南的屏障,於兩淮東西及荊襄置三大帥,各領重兵以圖恢復,深信中興之期,指日可待。同年十月,李綱改任制置大使,兼知洪州,紹興七年被罷,提舉宮觀。

紹興九年二月,再次起用李綱為湖南路安撫大使兼知潭州。未及赴任,紹興十年(1140)正月病死於福州,終年58歲,淳熙十六年(1189)諡忠定。著作編有《樑溪集》、《靖康傳信錄》、《奉迎錄》、《建炎時政記》、《建炎進退志》、《建炎制詔表集》、《宣撫荊廣記》、《制置江右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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