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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格言名人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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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秩序是在嚴格遵守法律的基礎上形成的一種社會秩序,它必須以實行法制為前提,而法律秩序的建立則是實行法制的重要體現。下面本站小編給你帶來的是法制格言名人名言的內容,希望你喜歡!

法制格言名人名言

法制格言名人名言(經典版)

1) 人與人是不相同的,人們不能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解成平等就是一視同仁、人人相等。

2) 我們作為人而有權擁有的平等是環境平等,而不是個人平等。

3) 任何事情,只要與自然發顛撲不破的永恆要走向衝突,就是無效的,因而也就不能約束任何。

4) 法律的力量僅限於禁止每一個人損害別人的權利,而不禁止它行使自己的權利。

5) 如果司法權同行政權合二為一,法官便將握有壓迫者的力量。

6) 法律的目的是創造一個穩定的、可以理解的行動結構,在這個結構中個人能夠執行其計劃並多少意識到可能產生的結果。

7) 刑罰的嚴厲程度應該只為實現其目標而絕對必需。所有超過於此的刑罰不僅是過分的惡,而且會製造大量的阻礙公正目標實現的坎坷。

8) 沒有事先公佈的法律就沒有刑罰。

9) 法律沒有禁止的,都是公民的權利。

10) 法律的生命在於經驗,而不在於邏輯。

11) 習慣法非但不比法令靈活,非但不必法令更容易適應新的條件,而且相反,它更趨向於抱殘守缺、因循守舊、難以變化。

12) 對於犯罪最強有力的約束力量不是刑罰的嚴酷性,而是刑罰的必定性,因為,即便是最小的罪惡,一旦成了確定的,就總令人心悸。

13) 刑為盛世所不能廢,而亦盛世所不尚。

14) 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的舉動為禍尤烈。因為這些不平的舉動不過弄髒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則把水源敗壞。

15) 我們的時代是權利的時代。人權是我們時代的觀念,是已經得到普遍接受的唯一的政治與道德觀念。

16) 即使判決並沒有準確的判定過去發生的事實真相,爭端各方只要確信他們受到了公正的對待,他們也會自願接受法院的裁判結果。

17) 法律如果沒有法院來闡說和界定其真正含義和實際操作就是一紙空文。

18) 我已經發現,混亂和一切火海的起源、原因和發展都與各種社會的腐敗的法制有關。

19) 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礎。

20) 讓我們維護公平,那麼我們將會得到更多的自由。

法制格言名人名言(最新版)

1) 一個細小的、瞬息即逝的期望可以經常地從純自然的環境中產生出來,而一個強烈而持久的期望,則只能來自於法律。——邊沁

2) 與其責罵罪惡,不如伸張正義。——英國作家 丁尼生

3) 在個人自己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執法從來不能疏忽。——美國作家馬克·吐溫

4)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個人就是整個國家 ——孟德斯鳩

5) 在民主的國家裡,法律就是國王;在專制的國家裡,國王就是法律。——[德]馬克思

6) 在一個秩序良好的國家中,司法部門應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支援從這個意義出發,公信力的喪失就意味著司法權的喪失。——馬丁

7) 自由不是無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種能做法律許可的任何事的權力。——孟德斯鳩

8) 自由是做法律所許可的一切事情的權利。——孟德斯鳩

9) 支配和統治一切的,在君主政府中是法律的力量,在專制政府中是永遠高舉著君主的鐵拳,但是在一個人民的國家中還要有一種推動的樞紐,這就是美德。——孟德斯鳩

10) 法律是一切人類智慧聰明的結晶,包括一切社會思想和道德。——柏拉圖

11) 沒有絕對的平等,也沒有絕對的權力。人在天性上類同,就法律而言不平等,在政治上不平等,又不同類。——巴爾扎克

12) 人們嘴上掛著的法律,其真實含義是財富。——愛獻生

13) 一個細小的、瞬息即逝的期望可以經常地從純自然的環境中產生出來,而一個強烈而持久的期望,則只能來自於法律。——邊沁

14) 法律人不應該倡導過於激烈的變革,因為激烈的變革導致的結果是社會秩序的進一步的喪失,所以西方有一句古老的諺語叫:槍炮作響法無聲。槍炮作響的時候,法律就沒有辦法生存。所以我們都不希望這個社會發生太過劇烈的變化。——賀衛方

15) 只要不違反公正的法律,那麼人人都有完全的自由以自己的方式追求自己的利益。——亞當·斯密

16) 如果說就某特定國度的特定時期而言法律是命令,那麼把它放在人類歷史的長河會考察,法治社會的法律又是一種永恆的理性對話過程。它是一種“對話”,乃是指法律是在各種不同的觀點及利益的交鋒與辯論中不斷獲得產生、變更與發展;它是一種“理性”對話,乃是指這種對話在本質上是一種平和而非暴力的說理過程。——張千帆

17) 法律有效力國民便昌盛。

18) 造法易,執行難。

19) 不確定性在法律中受到非難,極度的確定性反而有損確定性。

20) 法律的解釋具有法律的效力。

法制格言名人名言(熱門版)

1) 沒有絕對的平等,也沒有絕對的權力。人在天性上類同,就法律而言不平等,在政治上不平等,又不同類。——巴爾扎克

2) 沒有哪個社會可以制訂一部永遠適用的憲法,甚至一條永遠適用的法律。——美國總統 傑斐遜

3) 美國人生活中最顯著而又有益的事情莫過於對法律的廣泛研究了。——法國法官托克維爾

4) 那不知道自己缺乏自由之意志的人才是真正的貧窮者。——[德]尼采

5) 能夠認識到共同利益也是自己的利益,並藉助於別人認識到的利益來控制自己履行權利,使人意識到,權利應該得到履行;這也就意味著,應該有權利存在,而權力應該通過相互承認得到控制。 ——格林

6) 你所說的話不一定正確,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法]伏爾泰

7) 奇特幾乎總能提供一種線索。一種犯罪越是普通,越是不具特點,就越難以查明。——英國作家柯南·道爾爵士

8) 全部歷史就是利益的鬥爭,而法是那些佔了上風的利益的權威性的表現。——拉布里奧拉(意)《關於歷史唯物主義》

9) 人類對於不公正的行為加以指責,並非因為他們願意做出這種行為,而是惟恐自己會成為這種行為的犧牲者。——古希臘哲學家 柏拉圖

10) 人們通常會發現,法律就是這樣一種的網,觸犯法律的人,小的可以穿網而過,大的可以破網而出,只有中等的才會墜入網中。——英國詩人 申斯通

11) 人們嘴上掛著的法律,其真實含義是財富。——愛獻生

12) 如果法律沒有恐懼支撐,它絕不能生效。——古希臘劇作家 索福克勒斯

13) 如果說就某特定國度的特定時期而言法律是命令,那麼把它放在人類歷史的長河會考察,法治社會的法律又是一種永恆的理性對話過程。它是一種“對話”,乃是指法律是在各種不同的觀點及利益的交鋒與辯論中不斷獲得產生、變更與發展;它是一種“理性”對話,乃是指這種對話在本質上是一種平和而非暴力的說理過程。——張千帆

14) 如果我們國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種神靈,而不是殫精竭慮將神靈揉進憲法,總體上來說,法律就會更好。——美國作家 馬克·吐溫

15) 如果行政權力的膨脹是現代社會不可避免的宿命,那麼為了取得社會的平衡,一方面必須讓政治充分反映民眾的意願,另一方面在法的體系中應該最大限度地尊重個人的主體性,使他們能夠與過分膨脹的行政權力相抗衡。——棚瀨孝雄

16) 若是沒有公眾輿論的支援,法律是絲毫沒有力量的。——美國廢奴運動領袖 菲力普斯

17) 實際上,我們想要的不是針對犯罪的法律,而是針對瘋狂的法律。——美國作家 馬克·吐溫

18) 世界上唯有兩樣東西能讓我們的內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們頭頂上燦爛的星空,一是我們內心崇高的道德法則。  ——康德

19) 守一而制萬物者,法也。——冠子(戰國•楚)《冠子•度一》

20) 私有財產的真正基礎即有佔有,是一種事實。一個不可解釋的事實,而不是權利。只是由於社會賦予實際佔有以法律的規定,實際佔有才具有合法佔有的性質。 ——馬克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