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櫻桃好吃

燕子賢妻良母,每天早起去菜場買菜。她說,早晨的菜含苞帶露,最新鮮。燕子同時也是熱心快腸的人,總能看見她幫同事購買農家土雞蛋、時令粽子。現在是櫻桃時節,她又開始幫同事購買櫻桃了。

櫻桃好吃

看到她樓上樓下給同事送櫻桃,我想到了一首歌:櫻桃好吃樹難栽,不下苦工花不開。於是就唱起來。辦公室裡的丹丹姐趕緊捂住耳朵,說:“要命啦你?快打住快打住。”恰好她收到了燕子帶來的櫻桃,硬要我嚐嚐,甜而軟,已經到了爛熟的地步。“這愛情有些過頭了。”我笑著說,似乎沒有我初嘗時的味道好。

記得第一次吃櫻桃是在長春讀書的時候,六月天的一個黃昏,同學李剛、梁山伯、馬文才一起在幸福街上閒逛,李剛看到了櫻桃,就買了三斤。年輕時信奉不乾不淨吃了沒病,四個人一人一捧,嘴巴“啃”著來吃。我是第一次吃櫻桃,覺得肉不多,不能解饞,但甜而脆,有味覺的新奇感。不過,初嘗櫻桃的滋味,跟那首歌給予我的想象比,似乎還有距離。

一次,在朋友生日宴上,吃到了櫻桃蛋糕,覺得那櫻桃味美極了,這才是我期待的味道。找來蛋糕師傅詢問,原來櫻桃要挑個大一點,肉多籽小,用蜜糖水霜過,再放到蛋糕點心上搭配食用,才別有一番風味。

看來水果就像女人,不是水果不好,而是沒有遇到知音,有了知音,再平淡的水果都會散發出最迷人的魅力。

忽然想到愛人這幾天在我耳根叮囑過多次,要我買櫻桃、草莓、枇杷給她吃。趕忙告訴燕子,讓她也給我帶一些櫻桃來。燕子果然遵我所託,第二天一早就提來了紅豔豔的一兜櫻桃。洗過後用水晶玻璃盤子裝著,嬌豔欲滴。

我來到愛人公司的樓下,用荊門話大喊:“安紅,快下來,吃櫻桃!”當我把櫻桃送到愛人手上時,她高興的樣子,比櫻桃還迷人。

這樣一個多姿多彩的水果季節,要討女人喜歡,櫻桃、枇杷還有草莓,都要抓緊時間送,要不然,等它們熟爛了,就不再是愛情最甜美、最純正時候的滋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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