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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貓鼠》讀後感5篇

讀後感1.32W

看完一本名著後,相信你心中會有不少感想,需要回過頭來寫一寫讀後感了。那麼我們該怎麼去寫讀後感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狗貓鼠》讀後感,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狗貓鼠》讀後感5篇

《狗貓鼠》讀後感1

《狗·貓·鼠》是魯迅先生的散文名篇,取自散文集《朝花夕拾》。

曾經因為讀過魯迅先生的《吶喊》《狂人日記》等一系列文章,折服於他的筆鋒犀利,以及思想極為先知先覺,慢慢開始喜歡他的作品,後來通過網路引擎找到了這篇以物喻實的文章。

其實人禽之辨,本不必這樣嚴。在動物界,雖然並不如古人所幻想的那樣舒適自由,可是嚕囌做作的事總比人間少。它們適性任情,對就對,錯就錯,不說一句分辯話。蟲蛆也許是不乾淨的,但它們並沒有自命清高;鷙禽猛獸以較弱的動物為餌,不妨說是凶殘的罷,但它們從來就沒有豎過“公理”“正義”的旗子,使犧牲者直到被吃的時候為止,還是一味佩服讚歎它們。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進步;能說話了,自然又是一大進步;能寫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進步。然而也就墮落,因為那時也開始了說空話。說空話尚無不可,甚至於連自己也不知道說著違心之論,則對於只能嗥叫的動物,實在免不得“顏厚有忸怩”。

如此地嬉笑怒罵,讓“人”怎麼還站得住,無怪乎先生說:“俯首甘為孺子牛”了。

初看題目,以為是三動物的故事呢,正想著先生童年時怎會和它們結下淵源呢,細讀才知道是當時的“貓論”引起了先生的回憶,才讓我們有幸體會到先生幼年時就很喜歡保護弱小。

讀著魯迅先生的文章,不得不被他的“罵人術”傾倒。看寫一個童年的故事,也不忘記“罵罵人”。先生就是先生啊,一隻貓讓先生如此地剖析得體無完膚,怎能不引起“負有指導青年責任的前輩”之流的痛恨呢?

小小的`“鼠輩”本不值得喜愛,但因為有了貓的對比,卻讓我們感到了“鼠輩”其實也有它的可愛之處。怪不得現在有了可愛的小舒克老鼠,想來作者也是看了先生的“隱鼠”而受到的啟發吧!

魯迅先生在《狗·貓·鼠》裡,清算貓的罪行:第一,貓對自己捉到的獵物,總是盡情玩弄夠了,才吃下去;第二,它與獅虎同族,卻天生一副媚態;第三,它老在配合時嗥叫,令人心煩;第四,它吃了我小時候心愛的一隻小隱鼠。雖然後來證實並非貓所害,但我對貓是不會產生好感的,何況它後來確實吃了小兔子!這篇文章取了“貓”這樣一個型別,尖銳而又形象地諷刺了生活中與貓相似的人。

文章犀利的筆鋒下,看似寫貓,實則喻人,也充分的說明了,當時社會人們相互之間的關係,富人不仁,老百姓卻不敢反抗,魯迅先生的革命思想在這諷刺中若有若無的展露。

《狗貓鼠》讀後感2

最近讀了魯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感觸頗深,夕拾的朝花、童年的回憶,夾雜著酸、甜、苦、辣。我不得不承認魯迅先生的罵功真的很一流,以致於他的罵貓也搞得人心惶惶,生怕是什麼暗諷。

魯迅先生的筆從來都被人們比作“匕首”,現在一看,果不其然,連這麼一本小小的散文集都充斥著憤怒的火焰,使我在看的時候也存著一絲嚴肅與謹慎。我不得不說:魯迅先生的文章有些晦澀難懂,以致於《狗、貓、鼠》我讀了兩三遍也沒有搞明白。魯迅先生的風格真是奇怪,一會兒又讚揚貓、一會兒又仇恨貓。但是實際上他是熱愛動物、熱愛自由的,他在萬生園中看見猴子翻筋斗、母象請安,會破顏一笑,但也會感到不舒服,甚至悲哀,這種多餘的聰明還是沒有的好。

魯迅先生不喜歡貓,原因也是很多的,他不喜歡貓,是因為貓傷害了他的隱鼠,可是後來知道真相後,他還不喜歡貓,對貓還有種憎惡,可見幼小的時候,埋下的一些東西,習慣是一輩子也揮之不去的。其實,魯迅先生喜歡隱鼠也是由於父親的緣故,他一直記得父親講的故事爸爸墨猴當成隱鼠,隱鼠一些惹人煩的行為,也會讓年幼的魯迅感到有趣,不難看出魯迅天真且對事物充滿了好奇心。童年的魯迅,還沒經歷滄桑與磨練,還顯得活潑可愛。

魯迅先生寫到“其實人禽之辨,本不是這樣嚴”。“他們適性任情,對就對,錯就錯不說一句分辨話。”其實人本身也能做到這一點的,只是你魯迅先生說的,一步一步進步後,就開始墮落了,說空話還不知道自己說的違心之論。人類這些小聰明,其實還不如沒有,有了也倒是多事,被造物主視為多餘的聰明。也表達出了魯迅先生對小聰明極其不屑的一面。

至於魯迅先生讀的《自然史底國民童話》裡貓和狗結仇的`事情,自是有些不講情理,我認為我們對那個故事也不必去理會。恰正是那個故事,說明了狗小心眼兒這件事,可是現實生活中狗其實也不是這樣的。

每個人都有童年,只是童年的過法不一樣。魯迅先生的童年自然比我們要坎坷的多,經歷不同,對事物的看法觀點也就不同。實際上其中魯迅先生的觀點一些我並不贊同,多少還夾雜著一些童年的經歷和長大後的世故帶來的偏見。其實這點也並不奇怪。

總之,我認為《狗、貓、鼠》是我讀的最有趣的一篇文章。我讀過很多回憶錄,《朝花夕拾》是其中最與眾不同的一本。夕拾的朝花也一樣紅!

《狗貓鼠》讀後感3

魯迅先生是仇貓的。

在《狗·貓·鼠》中,魯迅先生清算了他仇貓的緣由。一則是貓對於自己抓捕到的獵物,不肯一口咬死,定要盡情玩弄一番之後,直至玩厭了,才肯吃下去。二,貓與獅虎同族,卻一副媚態。三,貓吃了魯迅先生小時候最愛的小鼠,雖然是個誤會,但這可厭的貓確實在日後吃了小兔子。

這篇文章雖看上去是魯迅先生對貓惡行的控訴,但在我看來,卻別有深意。魯迅先生的文章帶有一定的批判色彩,其實他借用貓的形象來諷刺當時社會之中,那些恃強凌弱、仗勢欺人的暴虐者。貓在玩弄獵物這一點上,確實頗與人們的幸災樂禍,折磨弱者的`壞習慣相同,我實在贊成這句話。當時的中國,與典型的弱肉強食一般無二,有些人認為自己擁有“強大”的力量,便去抓住另一類“弱小”者的錯誤與缺點不放,如貓般折磨他們,這種壞習慣竟逐漸成為當時的社會風氣!而在魯迅先生的筆下,這些都毫不留情地揭露出來,更表現了他對弱者的同情和對暴虐者的憎恨。

魯迅先生仇貓,也與它們一副媚態有關。那些封建社會中的所謂“紳士”們帶給魯迅先生厭惡,而他們的種種醜態,竟與貓的天生媚態出奇相似。文章之中多次的批判諷刺,令我對魯迅先生在那樣一種情勢下,這樣一種勇氣和堅忍不拔的批判精神深深折服。

在我閱讀《狗·貓·鼠》這篇文章時,注意到魯迅先生的一段文字:“在動物界,雖然並不如古人所幻想的那樣舒適自由,可是嚕囌做作的事總比人間少。”這句話著實寫出了人共性的一些醜惡。人類文明雖然進步了,人類雖然是最高等的動物,卻再沒有如同動物一般的是非分明。我們總在為各種事情找著各式各樣天花亂墜的理由,為了一些浮華膚淺的東西變得做作甚至虛偽,於是我們便很難看到是非對錯看的明朗以及那些愛憎分明的人了。而更可怕的在於,沒有了愛憎分明,是非黑白便在某些徒有華表的東西下變得很輕很輕。這便是一種最不可取的態度!

在魯迅先生這篇對“貓”的控訴之中,我看到了魯迅先生的愛憎分明,也更加堅定我的信念了!

《狗貓鼠》讀後感4

《狗貓鼠》文中透過描述貓、狗及隱鼠的一些性情等事例的描述,來比喻人際關係。魯迅先生以簡潔的語言,細緻的描述,生動的比喻,把貓與狗、鼠之間的敵對關係委婉地表達出來。這篇文章處處充斥著魯迅先生對貓殘忍態度的厭惡,對隱鼠的可憐,對狗的忠誠。魯迅先生還引用了狗貓結仇來說明當時社會中的腐敗,嘲諷那些無中生有的言論。這令我想起了當今社會上的不正之風以及被貶低的正義。

一開始讀到狗貓鼠這篇文章,有許多段落都讓我感覺晦澀難懂。

魯迅不喜歡狗,覺得他愚蠢、沒見識。在《自然史底國民童話》中動物們說象弓著背,狗就傻里傻氣的說弓著背的貓就是象,著實傻到沒底。

魯迅倒是喜歡那弱小的小隱鼠。覺得他可憐、靈活、嬌小、可愛。在魯迅的筆下,確實是只有趣的小寵物呢!

我想魯迅的想法也不會與我相差太多,他為何對貓、狗如此厭惡,又對鼠如此喜愛呢?仔細看看才發現:這文章多處提到了人。細細琢磨,才明白了魯迅先生的比喻。那貓不就是愛持槍凌弱的人嗎?狗不就是自以為學識淵博的'“富有指導青年責任”的前輩之流嗎?那弱小的鼠正是社會上那些受人欺凌的人民。這篇文章正是魯迅對欺壓、誤導者的不滿,對苦難人民的憐憫與關懷的表現哪!

那是一個迷信權威的世界,“我說二二得四,三三見九,也沒有一個字不錯。這些既然都錯,則紳士口頭的二二得七,三三見千等等,自然就不錯。”權威這個角色,在人們心中留下了太大的影響,人們往往盲目的去迷信他,去相信他,也強迫自己的子孫相信他,我們茫然從他的手中接過了知識,這知識卻堵住了我們的求知的慾望,大多數人會想:既然我們已經知道知識了,又何必去鑽研呢?就這樣,一個錯誤的知識往往佔據了人們的大腦幾百年。

哥白尼提出了現在已經熟知的日心說,但當時的人們都只相信地心說,日心說的支持者很少,甚至有一位名叫布魯諾的科學家為了維護日心說而被燒死,雖然日心說被提出很久後才被注意,但它引領人們找到了真理,擺脫了錯誤。

而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認為物體的下落速度和重量成正比,但年輕的伽利略不信這個邪。他在比薩斜塔上進行實驗,推翻了統治千年的教條。明明只要自己親手實驗一下便可證明的錯誤,卻能成為流傳千年的教條,權威的影響太大了,它統治了人們的身心,讓人只懂得相信權威而不明白探索真理。權威的話,也毒害了人們的求知慾。

讓我們擦亮自己的眼睛,不要一味的迷信權威,要相信真理,用自己的雙手親自去驗證真理

《狗貓鼠》讀後感5

不曾知道,魯迅先生是仇貓的。讀了他的《朝花夕拾》中《狗貓鼠》這篇文章,才發現是這麼一回事。

魯迅先生仇貓貓也是有原因的:

1、它的性情與別的猛獸不同。

2、它不是和獅虎同族嗎?可它總有一副媚態。

3、它的叫聲令人心煩。但這都不是魯迅當年仇貓的原因,這都是後來才加進去的。

而真正使幼年魯迅仇貓的原因很簡單,是因為他當年認為是貓吃了他那心愛的小隱鼠!他後來才知道,隱鼠是被長媽媽給踩死的。魯迅這才恍然大悟,但仇貓的感情非但沒有減淡,反而更深刻了。

為什麼呢?因為這些貓,不是單指貓,而是指那些“媚態的貓”,其實也就是那些現代評論派的人。魯迅先生從而用“媚態的貓”和自己仇貓的事用辛辣的筆調無情諷刺了現代評論派的人。

看到這兒,我不免為貓打抱不平。貓本無罪,為何要仇貓呢?

魯迅認為貓在獵殺獵物前要玩弄致死是非常殘忍的。其實這種想法是存在誤解的。貓在殺死獵物的過程中的丟、扔、撲抓和撥弄獵物的表象可能會讓人害怕,但是表象總是有欺騙性的.!從貓的角度來說這是一種基本的自衛手段。部分動物都沒有什麼心機,拿老鼠來說吧,它們被貓抓住了,極有可能反咬一口。

當然也不要低估鳥啄的傷害。畢竟生死一念之間只能孤注一擲。貓通過咬斷動物的脊椎來殺死動物,但是它們需要用這種自衛手段讓自己避免傷害。在個別人看來這可能是一場殘忍的遊戲,但是從貓的角度來說,這是捕獵常識,讓獵物耗盡體力無力反擊,這是有效的讓捕獵風險降低的最好方法。很多動物也都會這樣,比如被人喻為天之驕子的鷹也會這樣。

鷹獵殺兔,而兔子見了鷹會平躺在地上,四腳朝天亂踢,免得讓鷹來捕殺自己,而鷹也會採取恐嚇等手段讓兔子精疲力盡。可別小看兔子踢鷹,踢中翅膀輕則數天不能自如飛行,重則甚至會斷骨。鷹若無法飛行的話,死亡的陰影也將籠罩著它。若是踢中腹部,鷹的腹部柔輕且薄弱,極少能夠倖存……

再說,魯迅覺得貓叫聲使得人煩,一般情況下,貓很少連續大叫,而貓叫春就另當別論,這是大多動物都有的習性,比如狼、豹等都有這種習性。而且,也只有母貓叫春呀!

人類的進步往往伴隨著血腥無情的戰鬥,我想這是正常的吧?但是把戰鬥擴充套件到其它生物上,去指桑罵槐的戰鬥未免有點過分。狗也罷,貓也好,不過是一些無辜的生靈。我認為,他們為了自己更好的生存,這樣也不過分。

人與動物在同一搖籃下共同生存,我希望人與動物能夠多一份尊重,多一份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