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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讀後感(15篇)

讀後感2.08W

讀完一本經典名著後,相信大家的視野一定開拓了不少,此時需要認真思考讀後感如何寫了哦。那麼讀後感到底應該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個人讀後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個人讀後感(15篇)

個人讀後感1

期初並不知道“朝聖”這個詞是什麼意思,“朝聖”是一項具有重大道德或靈性意義的旅程或探尋。老媽推薦我讀這本書的原因也是書中的哲理,主人公的經歷與書本身的精彩。朝聖原本一個宗教的重要之事,現在用在一個人身上,我想表達的就是所謂的信仰與精神吧!畢竟西方人對於宗教與信仰是如此重要,甚至高於自己的生命。他們的信仰就如同我們東方國家的佛教那樣根深蒂固。

主人公過了幾十年平平淡淡的生活,工作的一成不變,親友沒有往來。而在早晨一封二十年老友寄來的信開始了小說的序幕,奎妮身患絕症寫信告別。寫下回信寄出後,他開始了風雨征途,經過一個又一個郵箱,最後橫跨整個英格蘭,心中一直懷著只要他未曾放棄的走下去,奎妮就還可以活下去。

關於愛與信念以及萬物之類,書中用並不華麗的辭藻卻表達出描繪出一切,如此簡單樸素卻令人深深感動,人生的路只夠一個人走,從一個人到兩人一狗,到聲勢浩大的朝聖團,最後世界只剩一人的寧靜與超脫。自己的世界才是過程中想要的,正讓我想起了NBA中被多次提到的“相信過程”,雖然有時候結果更令人在意,但或許有時候,在我看來,這更像一場以偽裝自我救贖的尋覓,尋覓幾十年前沒有抱歉與自責,不時傳來哈羅德與莫琳陣陣笑聲的夜晚。

關於離別和重逢,我們能看到的`朋友與自己IDE交集,過客還是熟人,也許是匆匆的告別,也許是一路走下去,我們除了親人外稱兄弟姐妹的那些人,也只有給我們一句鼓勵,人生的路,總歸要自己走,孤單可以承受,離別時也請還好告別,不是不願面對地退縮,而是面對摯友揮手告別的勇氣。即將結束的歲月裡的一群人,就是需要去告別,就像大學聯考這個截點。小說裡的主人公也以他自己的方式朝聖,治療他的摯友,以治療他風塵僕僕的心與千瘡百孔的家。

最後的最後,在奎妮的葬禮上兩人找回了以前兒子還在世的感覺,回憶曾經美好的釋懷。信念可以堅持很多事,不應該去嘲笑看似不實際的想法,善待世界善待自己。

個人讀後感2

最近很奇怪,忽然很多身邊要好的朋友都出游去了,也許11月對於很多景點來說是淡季,對於人來說,這是一個梳理的季節。而更神奇的是,我的這些朋友們,多半是獨自出行,最多是兩個好基友一起出去玩兒。

而我一個人流浪在這個小島上,已經是第五天了,感覺卻好像過了一個月。因為,從內心來說,你終於徹底地成為了一個人生活。儘管每一天,你的周圍走過千百個人,你卻不必擔心他們會跟你打招呼,你也不必擔心會有電話進來談工作,或者也沒有任何必須去做的事情。一切的一切,都是來自於你獨自掌握自己的時間。第一天到達這裡時,曾有數小時的恐慌,因為面對全新的地理,節奏,以及你擔心自己無聊,或者你擔心自己馬上就想回去,在年少單獨出行時,曾有過這樣的經歷,剛到達陌生目的地的時候,我就想立刻回家了。可是,那數個小時的憂慮過去後,是一日一日疊加的卻是不想回到熟悉的人群中,甚至,不想在身邊建立起熟悉的關係。

印象最深的是在上一份工作中,因為每日需要面對接踵而至的.問題,電話,拜訪,會議,我常在午飯時獨自夾著Kindle或者iPad,一個人隱遁到離辦公室略有距離的咖啡館去。如果沒有那半小時幾十分鐘的獨處,那一天,對於自己來說,是難以為繼的。

現在想起那種倉皇和疲憊,力爭在被壓縮的空間和狀態裡,尋找那份最原始的自己,的確是悲慘又可笑的。

可是,每個人的特性是生來無法改變的,也許還有童年的因素,可是,到了現在,一切彷彿是蛋糕模子,無論放什麼進去,出來都大概是那個形狀和深度。

我知道很多人也抱著和我一樣的彷徨和考慮,這個世界目前來說,不鼓勵獨處和內向的人,所以,但凡有點這樣想法的人,不需要別人去批判,自己首先就會在內心先抽自己一鞭子~~

所以讀到這本書時,有種壓抑已久的釋然感,這個世界有種可能,一半的人,或深或淺地存在和你一樣的擔心,和願望。

個人讀後感3

上帝,顧名思義就是神,是無所不能的神。而在現實生活中,上帝就是自己,只有你自己才能掌握你自己的人生。

這是一個童話般但又真實的故事:出生後不久的丹尼斯·蒂託生病落下了瘸腿的後遺症,常常受到同學的嘲笑。14歲時,他學習畫畫,又因一場大病打了水漂。他退學後,帶著200美元闖蕩洛杉磯。第一年,他一無所獲。1993年他又和朋友合夥開了一家公司,在這一年裡,賺到了9000美元。最後,他在1995年用100美元投資的管理諮詢公司帶給了他人類歷史上首位自費太空遊客的機會。

他靠的是什麼?是上帝嗎?是的,其實上帝就是自己。“卑微和挫折,在一個人的理想下根本不算什麼,鄙視它,每個人都可以成為拯救自己的上帝。”這是丹尼斯·蒂託常對公司員工說的一句話。其實他靠的就是自己追求理想,積極進取的精神。靠自己的努力從低層“爬”到名流中的.還有美國16任總統:林肯。林肯的出身使人們對他擔任的職位有些不可思議,他以前只是一個卑微的鞋匠的兒子,而他卻寬容大度、智慧過人,這些品質足以能夠讓他當上總統這個寶座,或許還綽綽有餘。

我想,大家應該都耳聞目染過《簡愛》吧。這是一本灰姑娘的奮鬥史。而現實生活中的“簡·愛”便是夏絡蒂·勃朗特。出生於英國的夏絡蒂·勃朗特童年很貧窮,母親早逝,只好由她來照顧弟弟妹妹。儘管如此,她也不放棄學習,希望能夠成為赫赫有名的作家。但是,當她把自認為最好的詩寄給所崇敬的桂冠詩人羅伯特·騷塞時,卻得到了他的譏諷。然而夏絡蒂並沒有因此而放棄,她以自己為原型,用鋼鐵般的意志敲開了文字聖殿的大門,在眾多作品中脫穎而出,一時間成為了萬人矚目的焦點。

從這些事例中我們可以很清晰地認識到,沒有一個人能隨隨便便成功。只要你對自己充滿信心,朝著既定的目標去不懈奮鬥,每個人都是自己的上帝。

個人讀後感4

童年就像一條小河,從你生命的河床裡流過,它流的那麼緩慢,又流的那麼湍急,你無法把它留住,它的漣漪和浪花會輕輕地拍擊你的心,讓你感覺自己似乎總是沒有成長。

這個暑假我讀了趙麗巨集的一本書——小說作品《童年河》。趙麗巨集是一位著名的散文家、詩人,中國作家協會全委會員等。趙麗巨集一小孩的視角寫的這本書。這本書的主人公是雪弟,雪弟從五歲時就與親婆(外婆、祖母)在崇明島上生活,有一天雪弟的阿爹(爸爸)突然要把他接到上海。雪地到了上海後各種的不適應。接著發生了很多開心的'、傷心的、有趣的事情,如:跟在汽車後面聞汽車尾氣、探訪鬼屋、到大世界遊玩……隨著朋友唐彩彩的離開;寵物貓蘆花的離別;親婆的去世……雪弟也從這些悲歡離合中漸漸成長。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最後一章:星星的目光。當我看到這個題目時感到很有意思,可是這一張講的是:從鄉下來的親婆不小心從樓梯上摔了下來,而喪失了生命,雪弟傷心極了,夜晚他來到了屋頂坐下,欣賞著星空,他把天空的星星當成了親婆的臉……讀到這裡,我留下了傷心的淚水,親婆是一個善良的人,對雪弟也關愛有加,她的去世讓雪弟很難接受,也讓我感同心受的想起了我的姥姥,我也是姥姥從小帶大的,與姥姥有著難同一般的感情,記得姥姥回老家的時候我心如刀割,恨不能姥姥一起回去,那種感覺就像丟了魂兒似的,所以這一片我特別能感受到雪弟傷心雨難過的心情。

讀完這本書之後我已淚流滿面,這本書讓我受益匪淺,我很喜歡這本書。趙麗巨集用真摯的筆調把書中的人物寫的淋漓盡致、栩栩如生,如同把每個人物,發生的每件事浮現在我的眼前。

個人讀後感5

今天,我帶著沉重的心情閱讀了一篇名為《兩個人的天堂》的文章,我為文中兩個小主人公的精神所感動。

小主人公程思晴和程思愛生活在一個破爛不堪的家庭裡,因為爸爸吸毒和販毒而去坐12年的牢,媽媽沒有穩定的工作和收入,所以媽媽只好出去外面撿垃圾和廢品去賣錢來維持全家的生活。由於家境困難,程思晴和程思愛只能輪流去上學。可是在這種艱苦的條件下她們倆的學習在班裡都是名列前茅的',可想而知,在取得優異成績的背後不知付出了多少汗水和淚水。不僅這樣,她們倆在學習之餘還一起寫童話故事——《天堂裡的微笑》,她們寫通話故事不僅是她們的樂趣,同時也寄託了她們的希望。此時此刻,我為她們能在艱苦的條件下對未來充滿信心和能取得優異的成績的精神所感動。

隨著科學技術和經濟的發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基本達到小康,可是還有一些偏遠山區的同齡朋友,他們生活在大山裡,過著清貧的日子。但是,他們卻有一種精神值得我們學習,他們為了“走”出大山,而努力學習,有的甚至考取了清華、北大等重點大學。回想我自己,我從小生活在繁華的大都市裡,整天過著衣食無憂的生活,在學習上,為了提高我的學習,爸爸媽媽不知花了多少心思,可我卻不好好學習。現在想來我感到很慚愧。

程思晴和程思愛的精神值得我們學習,農村同齡朋友也是一樣。貧困的孩子、農村的孩子一點不比城市裡的差。我想,城市裡的我經過努力一定能成為優秀的學生,為我加油吧!

簡評:從文章的字裡行間可以看出,在語言表達上有了很大的進步,選取寫作素材也有所提高,望在以後的學習中繼續保持兩好的學習態度,用心去學習。

個人讀後感6

這幾天,我看了沈石溪的小說《羊奶媽和豹孤兒》,講的是羊和豹的故事。有一天,作者無意間遇到了一隻受傷的金錢豹,它腳上的傷非常嚴重,不能再去捕獵,可是它的孩子剛剛出生,餓得快不行了。於是,這隻金錢豹把自己的孩子交給作者照顧撫養。作者沒想到動物對孩子那麼有愛心,有點感動,就接受了那隻可憐的豹孤兒。

豹孤兒剛生出來不能吃肉,只能喝羊奶,可是羊很害怕豹子。怎麼辦呢?作者就想了一個好辦法——給豹孤兒穿上羊皮。果然,這樣羊就不害怕了。作者把豹孤兒交給一隻叫灰額頭的母羊撫養。有一次,豹孤兒和一隻小羊羔玩的時候,不小心用爪子抓了小羊羔的臉,鮮血流了出來,豹孤兒看到血很好奇,弄一點放到嘴裡嚐了嚐,頓時露出了食肉的.本性,差點兒把小羊羔給吃了。幸虧灰額頭及時趕到阻止了這一切。

可是,從此以後,羊群裡的其它羊都不再理會灰額頭和豹孤兒。灰額頭越想越生氣,直到有一天它實在忍不住了,走到豹孤兒身邊,用羊角將豹孤兒頂下了懸崖,自己也隨著跳崖自殺。

我覺得豹子媽媽和作者都非常有愛心,可是羊奶媽的脾氣很大,因為它把這麼依賴自己的豹孤兒推下懸崖。如果是我的話,一定好好對豹孤兒,把它當成親生的孩子。最後,羊奶媽自己也跳下懸崖,大概是後悔了,因為它已經把豹孤兒當作自己的小羊羔了,哪個媽媽失去孩子不絕望呢?這真是一個悲傷的故事,我看了以後差點就流眼淚了。

媽媽說:“貝貝,豹孤兒不是羊奶媽親生的孩子,兩人感情就這麼好。你是我親生的,我是不是更愛你?”我認真地說:“親生和不親生是一樣的,重要的是它們生活在一起產生了感情。”媽媽笑了,抱著我說:“對,無論是人還是動物,只要長期親密接觸,就算是仇人也會慢慢產生感情的。”

個人讀後感7

匆匆歲月,事態人遷。早不知生我長我的故土,如今已變了一個嶄新又令我心疼的模樣。在《一個人的村莊》中主人公兒時對螞蟻的興趣,捉弄他們以來取樂。一個人獨自玩著自己的小天地,有時還忘了時間。

我想到了我可愛的家鄉,兒時的我也如主人公一樣,頑皮活潑,像對一切新事物充滿好奇的嬰兒,都想要去摸一摸,看一看,我時常和弟弟去門前堆起高高的小泥土山上玩,上面種滿了蔬菜,我便帶好小工具開始我的小天地,用車鈴半殼當小鍋,上面加點水,放點米,開始煮飯,火點燃了,發光的爍爍火花,便把我童真小小的心靈點燃了,開心的大笑起來,還不時的加火草,耐心的`等待著,有時煙霧像頑皮的娃娃,揮索著我的雙眼想探個究竟。眼淚在眼眶裡打轉,就是不肯掉下來,可隨而來的是一陣陣地笑聲,嘴裡還不自覺地喃喃自語道:“你這煙,竟敢欺負我,真可惡。”可是仍在期待著快點煮熟好吃呀!可是,每每都失敗。可能是純真的心像沒有被汙染的玻璃瓶,總是倔強的很,一定要成功不可。要是現在的大多數同我一樣的花季年齡的人,肯定經不起雨打風吹,早早就放棄了,覺得沒有什麼意義了,呵呵!真有點可笑!

在《一個人的村莊》中,作者的家鄉山坡上,開滿五顏六色的花朵,像極了孩子的笑臉,可作者為什麼說他活的太嚴肅了,這點我很不理解,這好不容易開一次的花朵,在荒野中,我的微笑可能是對一個卑小生命的歡迎和鼓勵。就像青青芳草讓我看到一生中那還未到來的美好前景。我何時不正是如此地想著?但當看到故鄉美麗的風景,油油的黃菜花,漲紅臉的西紅柿,努力攀巖的薔薇花……我笑了,發自由心對故土自然令人平靜安詳的環境所感動。現在我每天匆匆上學,放學,忙碌著,每天都像復讀機,重複著,何時注意過,認真觀察過這些最自然不過的事了。好像覺得他們存不存在無所謂,對我也沒什麼影響。每每這樣想著,我的內心都感到很悲哀。

個人讀後感8

一連幾天,我都沉浸在《傅雷家書》這本書中,感受著這份沉甸甸的父愛。那一封封信件,最短不過幾百字,最長的幾千餘字,但無論長短,每封信中都流露出爸爸對兒子濃濃的關愛和熱切的期盼。

傅雷之於傅聰,既是爸爸,也是老師、朋友、知己,他在信中除去關心兒子的生活瑣事外,還與之談生活,談藝術,灌輸一個藝術家應有些高尚情操。他以一個過來人、一個長者的身份,毫無保留的傳授著,我們的寶貴經驗,教會兒子成為一個大寫的“人”,一個“德藝擁有,人格卓越的藝術家”。正如傅雷所言,他給兒子的信件具備多重用途:1、討論藝術;2、激起年輕人人的感想;3、練習傅聰的文筆和思想;4、做一面“忠實的鏡子”。而傅聰之於傅雷,既是“長不大”的小孩,又是可以討論學習的'物件,甚至可以說是一位“知己”,傅雷可以放下做爸爸的尊嚴,毫無顧忌的向兒子懺悔自己過去的過錯,吐露我們的心聲,消除父子間的隔閡。

在看這本書的時候,我感慨頗深,不禁想到我們的爸爸。雖然沒傅雷之嚴厲,沒傅雷的不苟言笑。但對我的所有{主如果學習}都十分嚴肅和認真,但在平常,爸爸還是非常幽默的,對我吃住用都十分上心,雖然我有時還會跟我的父親吵架,都這卻不可以阻擋我愛這個父親,愛這個家庭。

自從讀完《傅雷家書》將來,我感覺自己更知道爸爸了,他的我的愛是那樣深沉,那一句句叮囑,一聲聲責備,都是他對我的關愛。

《傅雷家書》是一本好書,它能使爸爸媽媽更懂小孩,小孩更理解爸爸媽媽。目前我將這本書推薦給你。

個人讀後感9

很久了,沒有完整地讀過一本書,直到這次,讀《一個人的朝聖》,然後竟然想寫點什麼!

故事的主人公哈羅德,在釀酒廠幹了四十年的銷售代表,既無朋友,也無敵人,一輩子小心冀冀地為人,在妻子的眼裡,他既不是一個稱職的丈夫,更不是一個稱職的父親,然後這一切抱怨積累到他們唯一的兒子自殺時到達頂點,然後,他們分居了,夫妻疏離,形同陌路。直到有一天,哈里德收到了那封遠方的來信,他唯一曾經的老友奎妮身患癌症,寫信告別。故事就從這裡開始了,一個人的朝聖就從這裡開始了。

如果沒有奎妮的那封告別信,也許哈里德的一生就這樣在和妻子感情的日漸疏遠中過去了,但不幸的是奎妮竟然身患癌症,震驚悲痛之餘的哈里德終於坐不住了,他要徒步去看望奎妮,他要讓奎妮相信:只要他走,老友就會活下去。從此之後,1個人,87天,627英里,哈里德就這樣走了下去,沒有好的裝備好的鞋子,沒有手機,甚至沒有銀行卡,但他終於完成了這偉大的一個人的朝聖,他終於做到了成為一名優秀的父親,雖然兒子已經不在人世,但在他的心目中,兒子從來就沒有離開過他們;終於他再次讓妻子相信自己是一名最出色的丈夫,他們的愛情迴歸了。

很喜歡書中的一段話,“走在通向碼頭的.路上,真相如刺破黑暗的光線襲來。她和哈羅德湊和這麼些年的原因並不是戴維,甚至不是因為同情。她忍過這些年,是因為無論和哈羅德在一起的日子有多孤獨,沒有他的世界只會更加孤單。”是啊,我們有時候對於身邊的人習以為常,沒有覺得兩個人在一起是多麼的來之不易,甚至會挑剔對方的諸多缺點,但一旦那個人,如果你身邊的那個人突然就走了的話你才會發現原來你們彼此是多麼的不捨,原來你們彼此是如此的誰也離不開誰,如此的相愛!

一個人的朝聖,哈里德帶給我們的不止是徒步627英里沿途收穫的感動,不止是對兒子對妻子那深深的愛,還有對友情的執著,對信念的執著,所以,無論任何時候請相信自己相信愛!

個人讀後感10

《你只是看上去很努力》,是有很多小文章組成的,包括了作者自己經歷的,其他人的經歷。不同角度幫我們,看到我們自己的人生。

我第一次看到這本書題目很奇怪,為什麼,你只是看上去很努力?看了這篇文章,我才知道。努力分兩種。一種,是自身的動力和需求驅動,不斷的向前更努力,每個階段都要有成果可以檢驗。另一種,是在花了時間在上面,沒有效率可言了,也沒有成果可以呈現。

看起來每天熬夜,也只是拿著手機點了無數的贊,看起來那麼早上課,卻只是在課堂裡補昨天晚上的覺,看起來在圖書館坐了一天,卻真的只是坐了一天,看起來去了健身房,卻只是在和帥哥美女搭訕。你真的'走心了嗎?真的問心無愧了嗎?或者只是看起來很努力而已。

我在健身會所辦了張游泳卡,跟教練拉起呱。教練感慨說很多人來游泳館,不是游泳,而是泡澡。我問何出此言,他說,你發現沒有很多人在池子裡不是積極的在水裡游來游去,而是在一個角落裡,拍打著水面,扭來扭去,這樣對鍛鍊身體沒有一點意義,你的心肺活量不會增加,你的四肢也得不到鍛鍊,這樣對鍛鍊身體沒有一點意義。要想得到鍛鍊,必須努力向前游到,游到要四肢酸楚麻木,

書中還有很多金句,摘錄給大家,一起共享。

任何沒有計劃的學習都是在作秀而已。任何沒有走心的努力,都只是看起來很努力。

只要能夠讓彼此優秀,這場戀愛就沒有白談。

與眾不同,不是你錯了,很多時候英雄都是孤獨的。

別以那些口無遮攔的直白自豪,其實只是幼稚而已。

休息的方式根本不是瘋狂的睡大覺,而是換個腦子做其他事情,多腿走路才是高效人士的必經之路。

其實不存在白活的日子,不經歷那些,永遠不知道自己愛什麼,不經歷那些,永遠不知道現在的生活是多麼可貴。

同樣講一段痛苦的經歷,負能量是在鞭撻別人的不好,折磨社會的不公,正能量是在降溫後告訴你,那些再苦,我依舊可以通過努力去改變一些。

個人讀後感11

《一個人的朝聖》是英國劇作家喬伊斯?蕾秋的作品。剛開始讀這本書的時候,沒覺得有什麼特別之處,隨著閱讀的深入,越發覺得精彩,發人深省;很久沒有這樣的書吸引我一口氣讀完,感慨萬千,希望與大家分享。

全書從60多歲的退休老人哈羅德收到一份昔日好友奎妮的來信開始講述。奎妮與哈倫德已經有20年沒有聯絡,信上奎妮告訴哈羅德自己患上了癌症,將不久於人世,這封信是專門來和他道別的。看到信的'那一刻,哈羅德非常吃驚,往事也隨之湧上心頭,他覺得應該為奎妮做點什麼,為了讓奎妮恢復健康或活得更久,他決定從所住的金斯布里奇徒步走到貝里克郡,全程600多公里。哈羅德沒有告知妻子莫琳,沒有攜帶生活必需品和徒步所需裝備,是一次真正意義上的“裸走”,因為哈羅德堅信只有這樣才能對奎妮的健康有所幫助。在沒有藉助任何交通工具情況下,哈羅德耗時87天,成功走到了奎妮的療養院,見到了奎妮最後一面。

剛開始上路,哈羅德非常介意自己的外表和別人的眼光,中間也經歷了幾次動搖,但因為沿途陌生人、家人的鼓勵、肯定而得以堅持,突然有一天,他似乎想明白了,開始享受以地為床以天為被的愜意,並樂意接受別人有限的食物和幫助,同時吸引了大批的追隨者。徒步的過程,是哈羅德包括他的妻子莫琳的自我反思的過程,也是他們關係的修復過程,更是他們彼此心靈重建的過程。

哈羅德帶著傷痛出發,卻選擇了走向愛。與其說他徒步走了600多公里,不如說他經歷一個87天的心歷路程。在一個人行走的路上,他更真切地看見了自己,承認自己的恐懼與軟弱。他接納了自己,原諒了所有人,這是他真正成長的開始。而妻子莫琳在這個過程中也同樣看見了自己,看見了丈夫。他們彼此重新敞開心扉,敞開懷抱。

旅途中的哈羅德不僅漸漸讀懂了人生,學到了要追求最珍貴的親情、愛情、友誼,懂得捨棄一些其他身外物,更學會了接納自己,從而感悟到“給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饋贈,既需要謙遜,也需要勇氣”。

個人讀後感12

多數人並非沒有夢想,而是缺少面對夢想的勇氣。

在寒冷的西伯利亞有一種鹿叫做花腹鹿,它們的腹部有著美麗花紋,但花紋並不像斑馬的花紋一樣與生俱來,而是經過磨難才形成。當它們還是幼鹿時,被父母帶去跳躍荊棘叢,矮小的幼鹿在跳躍時腹部被荊棘劃,傷口縱橫交錯,而傷口痊癒後交織的疤痕卻成了美麗的花紋。縱橫的傷口都能形成美麗的花紋,這不能不讓人們驚奇。在漫長的`人生中,人和小鹿一樣,同樣會遭遇許多挫折,面對挫折與其選擇迴避不如鼓起勇氣正視它、迎擊它。但凡成功的人沒有誰不遭受磨難,只有經歷了磨難才可能更接近成功。即使命運刺了你一刀,仍然鼓足勇氣去面對和搏擊,傷口同樣也能綻放出另一種美麗。就像成功也不是唾手可得的|

文章中的第一個人第一個人連走都沒走幾步就退下了,什麼都沒看到,來幹什麼呢?從此事可以看出,第一個人是隻願一步登天而懶惰的人,他只會一事無成。

天下無難事,只怕有心人。第二個人雖然有勇氣,但半途而廢,說明他沒有恆心和毅力,而毅力就是堅持,毅力就是努力|所以他也沒能登上頂峰。

第三個人有恆心,有毅力的人的人,縱使失敗過,也能盼到成功的時刻。因為有恆心的人,他的那顆心是無止境的。你會看到他的毅力,和另一個境界,那是用汗水奪得的有恆心的人,縱使傷痛過,也能抹掉心中的淚水,因為有恆心的人,懂得快樂來之不易,他明白如果看不到太陽而流淚,那麼也不會看到群星。所以他抹掉了心中的淚水,為的就是不再錯過群星有恆心的人,縱使氣餒過,也能重新站起來,因為有恆心的人,不會輕易放棄。因為他清楚問題總會有解決的方法。只看你願不願意做而已有恆心的人,縱使成功過也不曾驕傲,因為有恆心的人,知道驕傲會使他失敗,所以他成功了|||||

這篇文章告訴我們,無論做什麼事,都要有恆心,有毅力,才會成功|品嚐勝利的成果|

個人讀後感13

這幾天,我讀完了“辮子姐姐”鬱雨君寫的小說,《我是你一個人的啦啦隊》,講述了唐糖因為籃球男孩貝壘超蹋跩超酷,唐糖愛上了籃球,愛上了橘紅,她是個任性直接的單細胞女孩。於是,故事也就也就這樣拉開了帷幕—美麗的青春故事。

女主人公唐糖,這個簡單,任性的“單細胞姑娘”喜歡上了一個格子高高的,帥帥的,而又球技高超的籃球王子,貝壘(男主人公)。這個簡單的.姑娘卻把這種喜歡轉化成了一種力量。然後唐糖酒懇求老爸幫他訂和貝壘一樣的美國籃球雜誌。並喜歡上了籃球的顏色—橘紅色。唐糖為了貝壘能夠注意到自己,她開始苦練舞蹈,一個平凡瘦弱的姑娘一直努力,一直堅持不放棄,終於,她煉成了魔鬼般的身材和優美的舞蹈。每次籃球比賽時,你總能看見一個跳舞的啦啦隊姑娘,她的每個動作都是那麼投入,她的內心彷彿在吶喊:貝壘,加油!此時此刻,多少語言都難以詮釋她的內心,只有把情感寄予這舞蹈動作之中。

我本來以為故事看到了這裡已經沒什麼好看的了,可是,我錯了,正當一切都盡如人意的時候,噩夢卻降臨了。

老天總是那麼調皮,它啊!它和貝壘開了一個“小玩笑”一件意外,便讓貝壘變得面目全非,他再也不是當年那個帥帥的籃球王子貝壘了,而唐糖卻沒有放棄喜歡貝壘,她幫助貝壘,幫助她一次次地重拾自信,而貝壘因為自己的墨陽,一次次地躲避她,她一次次地小心靠近,幫助著貝壘,到貝壘考核時,她獨自一人為貝壘跳起了只屬於他一人的舞,不管怎樣,倔強的她只想成為貝壘一個人的啦啦隊!

只有堅持不懈的朝著自己的目標堅定不移,那麼,成功一定屬於你。

個人讀後感14

買的圖書很快就送達,翻看其中的一本,一口氣讀完,多了有一點淡淡的憂愁,做為一名現代人,情感變得越來越空洞,表達的方式也越來越程式化,從網上隨便一搜可以搜到很多的方式,於是所列舉的各種方式被人們無限制的使用,缺乏了必要的真誠。

大多數人在內心深處都有種孤獨和落寂,可以談心的朋友變得越來越少。當孤獨襲來,有的人選擇放縱,有的人選擇封閉。曾經看到幾個女孩子抽菸的神情,那樣的眼神,讓我至今無法忘卻,顯得那麼的脆弱和孤獨,整個人顯得很頹廢,令我震驚。似乎所有的情感交流都是無妄的,唯有香菸是最後的救命稻草。或許這便是她們對待孤獨的態度。

在我看的這本書中,女孩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不去依靠任何人。經歷了兩段無疾而終的愛情,然而我覺得這種愛情其實並不能稱之為愛情,只不過是兩個同樣寂寞的人來排解寂寞的方式。因為無聊,從小順手拿走別人的.東西,那些東西放在一個鞋盒子中,在某個時候拿出來,臭著其中散發的氣味。東西都非常的瑣碎,沒有任何的價值,她卻熱衷於這樣的活動。無他,寂寞而已。

做著好幾份工賺錢,用賺來的錢養活自己,當媽媽讓她去讀大學的時候,她選擇放棄。我在書中找不到一個可以和她進行交流,說著各自的想法的人,也許吟子比媽媽瞭解她,可是她們有太多的年齡差距,即便是看穿她的內心,也無意改變她。

在文字中找不到任何強烈的對白和評述,似乎都那麼淡淡的,沒有悲喜的感覺,就這樣漸漸的滲到心中。有一個影子在不斷的徘徊,獨立、孤獨、鮮明,幻化出無數人的內心獨白。

個人讀後感15

讀完此書,真的是欲罷不能,期待2的內容。

作者與譯者的文學功底或者文學素養很深厚,書中的人物心理刻畫、壞境的細緻入微的描寫,都異常生動,代入感很強。運用了大量的鋪墊暗示,故事平鋪直敘進入,將現實的朝聖之路與回憶中的反思有機的結合在一起,期間穿插著莫琳這一人物的成長與變化,在故事達到高潮的時候,真的讓我狠狠的感動了一把。

在這個紙醉金迷和通訊發達的21世紀,放空自己,遠離人群,遠離電子裝置,來一場與心靈的對話,很難。哈羅德一開始的出發點當然不是這些,他僅僅只是為了去見患病而瀕臨死亡的老友,在前進的途中進而反思自己反思過往。真的沒有什麼能比中年喪子更讓人心痛的'了,真的也沒有比夫妻間近貌合神離的狀態,幾乎沒有言語溝通精神交流更讓彼此崩潰的了。好在故事最終有一個比較完美的結局,哈羅德找回了自己,莫琳也認識到了自己的侷限性,奎妮也走得很安詳,這不僅僅是哈羅德一個人的朝聖,我覺得也是對莫琳一次心靈的洗禮。

有幸在20xx年的尾巴以徒步的方式來迎接20xx的伊始。不是一個人,七八個好友,參加環巢湖徒步,一行人從早9:00走到晚22:00多,歷時13h,徒步50公里,一開始的時候,我們鬧著笑著蹦著跳著,好不自在。越到最終,我們走散開了,基本上就蔫了。腿疼,腳疼,口乾舌燥,彼此之間的距離也拉開了,基本上在接近終點的時候,我是一瘸一拐拖著殘腿走完的,那個時候完全是憑著毅力在走了,哪怕一鬆牙口,就會放棄了。所以很能理解哈羅德在徒步中的艱難。為我的大學添了一筆不可多得的回憶。

感謝遇到這本書,讓我在以後的日子裡遇到不順的事情可以學著放空自己,徒步,反思恆久,重新出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