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蒙文學站

位置:首頁 > 範文 > 讀後感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15篇)

讀後感2.25W

認真品味一部名著後,相信大家都積累了屬於自己的讀書感悟,這時就有必須要寫一篇讀後感了!那麼讀後感到底應該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15篇)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1

我有一個前同事。她比我年長一點,為人嚴謹,話也不多,很多時候雷厲風行得令人有點害怕,內心卻是個十足內向敏感的人。我知道,因為我也算是。

一起共事過不過短短兩個月,她在我心裡的印記卻如何都無法抹去。看到單純的人會想起她,看到敏感脆弱的人會想起她,看到奎妮會想起她。

我有很多和她一起的回憶,回憶裡只有我們兩個,喝咖啡,聊天,吃東西,哪怕在一個嘈雜的會議裡,我也知道她聽得見我的聲音。

我記得許多她講的故事,說過的話,我們一起大笑過的腦洞大開的可能性。我記得她有時小心翼翼的措辭,有時堅定果決的幫助。

我之所以一直想著她,可能因為我知道她也記得所有的這些。她從來不說,可是我知道,她或許也知道我知道。

我們一生中遇到的大多數人,應該都是見過就忘記了,或者有幸記得彼此的存在,卻很難在心裡清晰刻畫出彼此的忠誠和唯一性。

人太忙了,事情太多了,一兩個月不見,很多時候就很難再見了。

我知道,如果我某一天像哈羅德一樣行走,只會是為了像她一樣的人。我不忍令這樣單純的心在世界的殘酷冷漠裡翻滾,也不願意讓自己放棄和這個世界唯有的紐帶。

我們擁有的太多了,知道珍惜的`太少。一條微信就可以找到一個人的時代,誰還會指望誰會跋山涉水只為了來看你?取而代之的,卻是對聽不到及時回訊的恐懼。

我想,浪漫的本質不在於我是這世界上最瞭解你的人,而是我認為你比一切都重要,而你也正好知道。這是一道沒有人道破的默契,一份從來不曾簽署的協議,一個從不會懷疑的承諾。浪漫不需要知根知底。

浪漫是,不論我變成了誰,做過了些什麼,經歷了多久,在這一天我雀躍地向你奔去時,你也雀躍地滿心等待。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2

有沒有突然的一瞬間,想要去做一件事情,僅僅憑著“我相信”三個字,並且想一直堅持,沒有三分鐘熱度、沒有虎頭蛇尾、甚至不了了之。書裡的主人公做到了,他臨時決定,毫無準備的走上了屬於自己的朝聖之路。

哈羅德·弗萊,六十歲,在釀酒廠幹了四十年銷售代表,沒有升遷,既無朋友,也無敵人,退休時公司甚至連歡送會都沒開。他跟妻子住在英國的鄉間,生活平靜,夫妻疏離,日復一日。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來自二十年未見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寫信告別。震驚、悲痛之下,哈羅德寫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經過一個又一個郵筒,越走越遠,最後,他從英國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東北,橫跨整個英格蘭。87天,627英里,只憑一個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會活下去!這是哈羅德千里跋涉的故事。從他腳步邁開的那一刻起,與他六百多英里旅程並行的,是他穿越時光隧道的另一場旅行。

一個60多歲的老人,穿著不合時宜的一雙帆船鞋,徒步從英國的最南邊走到了最北邊,在一步一步的行進中他開始回想和思考。為了一個老朋友,他希望通過自己虔誠且身體力行的方式,鼓勵朋友戰勝病魔。在堅韌不拔的過程中他回顧了自己的一生,那些密密麻麻的記憶重新回到腦海裡,不停地咀嚼著,回味著,用精神力量鼓勵朋友的同時,也完成了自我的心靈救贖。

在他的心裡有著失去的痛,有著無言的壓抑,還有著得過且過的倦。跟妻子過著毫無生氣的生活並不是他想要的,但又無力改變,幾十年的婚姻家庭經歷太多,積怨難返。當他得知曾經幫助過他的'老友即將離世,僅僅用幾行短字給予回覆,不是他想要的,這一次他不想對這蒼白無力的生活妥協,他想要為這個老友做些什麼,當他走過一個又一個郵筒,在路人的點撥下,他選擇了走路到老友所在的地方去看她。

那是一條漫長且久遠的路,也是一段漫長的心路歷程。索性他的身體足以堅持遠足,只是腳上磨出了許多水泡,但他並不在意,只是祈禱朋友能夠等到他。一路上他遇到了各種各樣的人,各式各樣的問題,在這條通往心靈的道路上,記憶總是佔據他的頭腦,童年、少年、戀愛、婚姻、孩子等,幾乎把這一生所經歷的悲歡離合都想了個遍。

最終他見到了老友,他預想了許多見面時的場景,但是現實並不是他所意料的那樣,沒有春暖花開的明媚,只有憂傷。妻子趕去目的地見他,坐在海邊他伏在妻子身上哭得很傷心,這一次他勇敢表達了內心,夫妻倆一起走在沙灘上,像極了年輕時候的模樣......

人,大多時候是迷惘的,迷迷糊糊中會犯錯,做一些讓身邊的人不開心的事,這些無心的錯事和遺憾像枷鎖,像有毒的藤蔓一樣纏繞住我們的靈魂,時時讓我們內疚自責。但,我們都只是最普通的人,是宇宙萬物裡的一粒塵埃而已,犯了錯及時改正和彌補就好,而不是深陷其中期期艾艾,要真誠的放下心中的石頭,原諒自己,然後身心輕盈的繼續走完剩下的人生。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3

寒假在家翻了翻家裡的書櫃,找到了這本《一個人的朝聖》,之前在kindle上看到了許多推薦,我對他的感覺好像就像是我們聽說的虔誠的教徒在禱告這樣的印象,但當我開啟這本書,卻不是我認為的那樣。

這本書的作者是蕾秋·喬伊斯(Rachel Joyce),英國資深劇作家。寫了二十年的廣播劇本,也曾活躍於舞臺劇界,拿過無數劇本獎。《一個人的朝聖》是她的處女作,已暢銷三四十個國家,入圍20xx年“布克獎”。

作為一名作家的處女作,就榮獲布克獎,真的是對一名作家最好的鼓勵。

布克獎被認為是當代英語小說界的最高獎項,也是世界文壇上影響最大的文學大獎之一。從1969年開始頒發,每年頒發一次。最初只有英國、愛爾蘭,以及英聯邦國家的英文原創作家有資格入圍參評,20xx年起,全世界所有用英語寫作的作家都可以參評布克獎。榮獲布克獎幾乎已經成為"最好看的英文小說"代名詞,是廣受世界矚目和討論的小說獎。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在釀酒廠幹了四十年銷售代表的六十歲退休老人,名叫哈羅德·弗萊,他這一生沒有升遷,既無朋友,也無敵人,生活平靜,與妻子的關係也漸行漸遠,日復一日。一天他收到一封告別信,來自患了癌症二十年未見的老友奎妮。在哈羅德年輕時,是奎妮幫了他,因此他一直記得這件事,震驚、悲痛之下,哈羅德寫了回信,在寄信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自己已經60多歲了,但是自己的生活過得是一團亂麻,經過了一個又一個郵筒,越走越遠,他想著,走下去,我總能到達終點,最後,他從英國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東北,橫跨整個英格蘭。這六百多英里的旅程也是他穿越時光隧道的另一場旅行。87天,627英里,只憑一個信念:只要他走,奎妮就會活下去。之歌信念使他堅持了下來,並且在一路上他找到了自己人生的意義,超越了自己。在別人不理解的時候,如何堅持自己的意見。

這本書承認人的脆弱與不堪,但卻依然有著感動人心的救贖的`力量存在,而不說我們應該怎樣克服自己的弱點、逃避自己的侷限,不用所謂的“勇敢”、“光明”、“討人喜歡”的一面來武裝自己,壓抑下不安來博得他人的認可、關注與崇拜。弱點也可以帶來光明,陰影也並沒有那麼不堪。就像我們這些平凡的人一樣,並沒有什麼非凡的成就,只是如塵埃一樣,低落到地裡。我們中也許有人為了生活,獲得很卑微,很可憐,但是人一生中總要有一個點事可以釋放自己的光芒的。也許只是一封信、一個決定、不再逃避以及路上的堅持,就有了一場救贖和這個感人的故事。這樣的故事是我們感動,有時候會懷疑自己,人的一生應該怎樣度過,哪什麼才是有意義的人生,大多數人說的就一定對嗎?烏合之眾這個詞是有一定的來源的。那麼對於我們平凡的人來說,追求人生,追求優秀,追尋人生的意義。感受愛與快樂,溫暖我們的人生。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4

主要內容簡介:哈羅德·弗萊(HaroldFry),六十五歲,在釀酒廠幹了四十年銷售代表後默默退休,沒有升遷,既無朋友,也無敵人,退休時公司甚至連歡送會都沒開。他跟隔閡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國的鄉間,生活平靜,夫妻疏離,日復一日。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來自二十年未見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寫信告別。震驚、悲痛之下,哈羅德寫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經過了一個又一個郵筒,越走越遠,最後,他從英國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東北,橫跨整個英格蘭。87天,627英里,只憑一個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會活下去!這是哈羅德千里跋涉的故事。從他腳步邁開的那一刻起,與他六百多英里旅程並行的,是他穿越時光隧道的另一場旅行。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書評:

這本書是在蘇州誠品書店所購,書的腰封極盡讚譽之詞,封面圖片清新淡雅、悠遠深長,當即收入囊中。

故事並不複雜,一個普通的退休老人——哈羅德·弗萊,和感情冷淡接近破裂的妻子平靜地生活英國的鄉村,因為接到多年前同事的來信,他在悲痛震驚的情緒下回了信,然而在回信的路途中,他作出了從英格蘭最南部徒步穿越英格蘭、到蘇格蘭西部去看望和鼓勵同事的決定,並立即付之行動。整本書細膩地描繪了他的徒步經歷和他的心路旅程。

“朝聖”,百度百科裡這麼說:“是一項具有重大的道德或靈性意義的旅程或探尋。”用這個詞語來代指哈羅德·弗萊的旅程真是再恰當不過了。

哈羅德·弗萊的旅程,最初的困難只是:從未經歷過的野外自然環境、糟糕的身體狀況、難以承受的經濟條件,伴隨而來是不斷湧入腦海的悲慘回憶。他的親人、家庭給他一生帶來的痛苦創傷:離家出走的母親、不聞不問的父親、聰明但抑鬱自殺的兒子、關係破裂的妻子,身體在行走中,他的思緒卻在翻騰。他在回憶、在反省、在自責、在漸悟,然後思想在改變,生活最終也將改變。

他在行走中,完成了逃離、迷茫、思索、探尋、醒悟這樣一個心靈朝聖的過程。

看完書,掩卷長嘆,也許生活就是這樣,在平淡中經歷不平凡,原來平凡人也可以嘗試不平凡的事,也可以完成不平凡的歷程。正如文中所說,或許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點理性,多一點信念。我們會經歷一些痛苦的事件,當它來臨時,我們會難以置信,會不斷掙扎,然後會被現實打倒,直到終於接受事實。但即使這樣,我們依然可以去相信、去接受一些不瞭解的東西,去爭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變的.一些事情。

我感動於哈羅德·弗萊的勇氣,撕開那些塵封多年的往事,就好象揭開已經結疤但底下仍發炎化膿的傷口,鮮血淋淋,痛苦萬分。然而唯有這樣才能改變,鳳凰浴火,涅槃而生。這正是給我的最大啟示和思考,生命無常,人生苦短,每個人的人生、每個家庭,或多或少會遇到困難,困難在我們沒有防備時撞擊而來,我們甚至會被它撞擊的痛苦摔倒,可是我們終將要學會爬起來。

掩卷之餘,我陷入沉思,我的生命中最重要的是什麼,我想要的是什麼,我希望家人得到什麼,我曾經做錯什麼,我現在應該怎麼做。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5

看這本書相信很多人都跟我一樣在20多章還在疑惑到底哈羅德、莫琳、奎妮、戴維等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書中用了哈羅德一路上遇到的人與事來穿插過去發生的事,正是這些回憶,引起了我們的共鳴。

每個人看這本書可能都有不同的'感受,對我來說兩個詞比較能出現在我的腦海裡,一個是“遺憾”,一個是“信仰”。人生說長不長,說短不短,每一天都是其中的一份子,我們的人生都是有很多的人與事組成,就像書中裡面作者用了很多的比喻和擬人語句描繪的花草樹木動物天空一樣,正是這些描述,描繪出一幅幅不同的場景,襯托著每一個故事。我們每個人的故事背後就是這些人與事。我們和哈羅德都一樣,都是一個單人,我們有很多路可以選,在年輕時候,我們都是一張白紙,要怎麼畫,我們自己決定,但願能夠經過深思熟慮,不讓以後有遺憾。

信仰並不是說要去有自己的宗教信仰或者人與物,我們只要堅定自己想要做的事,我們邁出第一步,路上會有很多的“不可能”去阻礙我們,我們要正視它,要強大自己,像坦克車一樣推過一切,結果能不能如意不一定,但是沒有信仰,我們要的結果肯定做不到。同時,在信仰的路上,我們會獲得很多,也要注意不要失去我們本應該有的,例如愛,這個世界永遠因為有愛而變得不一樣。

但願你我都能找到方向,走完自己的627英里。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6

你是否也渾身是刺的在外界否定與自我否定的聲音中迷失自我,又在自我救贖與肯定自我的征途獨自上路?

很慶幸忙碌的日程安排和碎片化的閱讀也沒能阻止在寫書評的這一刻完整的故事情節仍能躍然紙上,當然這得益於本書經久不衰的魅力,總能感動一個個平凡卻不甘於平庸的人

放棄的'理由千萬個,上路的理由只有一個:哈羅德知道,在痛苦掙扎自我放棄之時能被堅定選擇,被鼓勵,被給予希望感的人是很重要的,他想為昔日老友奎妮做點什麼,為她上路,與她一起承擔苦難未知一起咬牙堅持

這個故事,就發生在這一路上,“曾以為世上最容易的事就是將左腳邁到右腳之前”但後來才知道將一件最簡單的事日復一日的做好就很了不起,因為那每一步都是到達目的地不可或缺的一步,哈羅德就這樣一步步上路。

起先,難免會被一句淺淺的鼓勵所感動,會為陌生人的善意所動容,會去聆聽形形色色人的種種經歷,會疲憊,會像個旅行者一樣學者去享受旅途。

後來,他開始融入自然,成為山川河流的一部分,與回憶作伴,豐盈而自由

哈羅德贏來了榮譽,路上多了崇拜者,追隨者,旅程變得熱鬧,他卻越來越空虛,不可避免的被別人影響

他行進的速度追不上“朝聖者”們渴望成功的速度,他終於又是一個人了,這份久違的自由令他欣慰

故事的最後是我們渴望的結局,哈羅德見到了莫琳,哈羅德與莫琳重歸於好,哈羅德也悅納了自己

人的一生終會有未來得及說出口的謝謝,沒有表達的歉意,有遺憾就永遠需要自我救贖,這條路我們只能自己走,很艱辛,但好在不放棄,終會得到救贖,請記住,皈依就在路上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7

通勤路上看了一本《一個人的朝聖》,讀後彙總些文字,也是對這本書的回顧。

本書主人公哈羅德,始終過著重複的人生。在某一天,由於一封信,卻使他的內心深處產生了一個念頭——他邁開艱難的腳步,強忍住關節的疼痛,徒步很多天,橫跨英格蘭,完成了在絕大多數人看來根本就無法完成的朝聖之旅。

心中有方向,自己最初的目標會變得清晰可見

有了目標,自己只需向這個方向努力,就有了前進的動力。

獨行,微小的細節,也會勾起無數回憶,獲得反思與覺醒

一路走來,一路思考:

當你敞開心靈,開始關注身邊各式各樣的人的時候,就會感受到生活的不同色彩。生活在世上,如果你感到不幸與無助,不妨試著走出去,看看外邊的世界,你就會發現每個人都有形形色色的.不如意。生活總會讓你不是在解決問題,就是在解決問題的路上。

因為熟悉現在的生活環境和生活方式,需要改變時,就會缺乏對未知探索的勇氣。這個時候可以跳出這個圈,以旁觀者來看待自己的遇到的事情,避免當局者迷。

想要改變,最核心的是自己有改變的勇氣和動力。

由於沉沒成本,但是已付出的變成損失。其實男人重在果敢、決斷,生活的本質在於經歷,嘗試沒有嘗試過的事情,經歷沒有經歷過的旅程。

不能因為懼怕改變,就變成溫水裡漸漸煮著的青蛙。在某個環境中覺得安逸,不想離去,隨著水溫上升,會猛然發現自己所在的環境是水生火熱的,但此時在沒有離開的實力以及勇氣!

這本書也給自己不一樣的啟發:

一、職業觀

當讀到在一家公司呆了幾十年,退休後沒有一場歡送會,職場上也沒有朋友,也沒有敵人時,感覺到的是深深的震撼!!!最近也別喜歡一句話“你所見即真我,不阿諛奉承,不見風使舵”。踐行這句話時,必不可免會得罪人,但是職場上是否要懼怕得罪人呢?

自己七八年的職業時間,也遇到過爛人,而且是那種不可理喻的爛。起初自己也在反思自己,是不是哪裡做錯了,讓其不高興。後來釋然了,沒必要要求每個人都喜歡你,做好自己分內的事情,在力所能及的時候,多伸出手幫助他人就行。至於那些帶給自己不便的爛人,不選擇原諒,也不會記恨,只是她是誰?(忘記就好)

二、好的家庭關係,是一切幸福的根源

自己奮力工作的目的就是不虧於身後的家庭,而好的家庭關係又是自己奮力拼搏源源不斷的動力。會在顧著自己身體的前提下,不懼挑戰,勇於嘗試新的機會。

多體諒身邊人,因為男性思維方式是奔著解決事情去的,而女性更多是尋求理解,尋求感同身受。作為一個傾聽者即可,除非男性是思想大師,對方也信任你的建議。要不就還是多用兩個耳朵聽。

三、怎樣是一個合格的父親角色?

是否有了娃娃後,男性就是一個合格的父親?是否應該有一門課程來教育成年後的男性,怎樣才能成為一個合格的父親?

我想答案是需要的。很多時候男性心智成熟較晚,自己還是一個娃娃時,突然轉換角色,會適應不了。也會自然而然仿效從小教養自己的父輩們方法,但時代變遷,方法是否通用?這種事又容不得拖延,只能多看多總結,帶入自己的思考踐行。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8

有個文友推薦我看看英國劇作家蕾秋。喬伊斯的小說《一個人的朝聖》。好喜歡這個書名,找到這本書便一口氣看完了。

看之前沒對本書的梗概進行了解,害怕那樣會影響了閱讀體驗。可能因為書名的原因,對這本書的期待有些過高了,看完後略有些失落之感。

主人公是六十五歲的哈羅德·弗萊,一個在釀酒廠工作了四十年的銷售代表,現已默默退休,沒有朋友,也沒有敵人。妻子與他分居多年,夫妻疏離,隔閡很深。曾經有過一個兒子,與之相處也不融洽,且早已過世多年。看到這樣一個孤獨無助的老人,我首先想到的就是風雨飄搖中晚秋的殘葉,搖搖欲墜!一個極平凡極普通的老人,沒有親情溫熱的滋潤,沒有友情善解的支援,只能獨自枯萎,獨自凋零,不得不讓人心酸!

他的悲劇源於他的性格,他的性格源於他的原生家庭。在沒有愛的環境中長大的孩子,沒有品嚐過愛的滋味,沒有體驗過被愛的溫暖,你叫他怎能學會去愛?他沒有學會愛自己,愛別人,愛這個美妙的世界,就只好一直徘徊於自我的孤獨深淵中,苦苦掙扎著。

在他六十五歲的一天早晨,歲月的餘輝快落盡山谷時,他收到了一封來自老友奎妮的信,他們已有二十年沒見面了。奎妮患了癌症,寫信向他告別。在他悲痛震驚之餘,靈魂深處的某根弦也被觸動了。他突然心生徒步過去跟老友告別的信念,他堅信:只要他走,奎妮就會活下去。

憑著這個信念,他從英國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東北,用時87天,全程627英里。路途中,他結識了一些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故事,讓他對自我對他人都有了新的認識。他還學會了與自己相處,與自然相處,通過回憶一些悲傷亦或幸福的過往,對自我進行了一番審視,通過獨自與自然的相處,融入自然後他感受到了生的'力量,生命的喜悅。

最後,他終於見到了奎妮。他改變不了無情的事實,奎妮最終還是死了,臨終前的臉色卻是平靜安詳的,沒有絲毫的痛苦。

在這一過程中,他與妻子的內心都發生了變化,他們之間的隔閡也消除了,都認識到了對方在自己生命中的份量,將會相依攜手走過晚年。

故事到此就結束了,平凡樸實,略顯溫馨圓滿!但我的內心並不是平靜的,因為我知道故事還將繼續,攜手的兩個老人中,總有一個走著走著就先倒下了,另一個人還要繼續孤獨地前行。

孤獨是與生俱來的,對每一個人都是如此,很多事情只能孤獨地去面對,孤獨地從虛無中走來,孤獨地看著自己一天天變老,最後孤獨地死去。誰也幫不了誰,誰也代替不了誰。

無論在同一場筵席上,同一個屋簷下,同眠與一張床上,表面的喧鬧,肉體的親密無間,只是為了麻醉自己,好讓自己在忘卻自我中也能忘卻孤獨。

好多作品都想用愛來拯救孤獨,愛真的能拯救孤獨嗎?對這個結論我是持懷疑態度的。

晨練時,看到一朵朵的月季花開得正豔,便隨手拍了幾張相鄰兩朵競相開放的照片,並配上“花開兩朵,各自燦爛”的文字發到了朋友圈。

當時我在想:無論是自然界的植物,還是人類自身,愛只是陪伴守望,偶爾的靈魂碰撞而已,並不能拯救孤獨。也許每個生命只有踏上自己的朝聖之路,找到自我,內心才能寧靜,才能在孤獨中盡情地綻放生命,消融孤獨!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9

“我們在黑暗中並肩而行,走在各自的朝聖路上……”這句話出自周國平散文,奇妙的是,它和英國小說《一個人的朝聖》的主題非常吻合。

《一個人的朝聖》是英國資深劇作家蕾秋·喬伊斯的小說處女作,獲得20xx年度英國最佳新人小說獎。主人公哈羅德·弗萊,在釀酒廠工作40年後默默退休,沒有升遷,既無朋友,也無敵人。他和妻子住在鄉間,夫妻疏離,日子就像一潭死水。許多年來,哈羅德一直麻木地生活著。在他幼年時離家出走的母親,花天酒地放蕩不羈的父親,曾經很愛他而如今對他滿懷憤恨的妻子,對生活失望抑鬱自殺的兒子,還有一個在20年前真摯待他而被他的懦弱辜負的朋友……所有的這些,哈羅德以為自己早就遺忘。直到那個早晨,那封信,來自20年素未謀面的老友奎妮。她已經癌症晚期,寫信告別。哈羅德的回信客套而空泛,在寄信的路上,哈羅德卻心潮起伏難以平靜——那些人,那些往事。一封信太不夠了,一定還要再做些什麼。哈羅德經過一個又一個郵筒,越走越遠。最後,他從英國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東北,橫跨整個英格蘭。1個人,87天,627英里——哈羅德穿越時光隧道的朝聖之路。

這本小說出自劇作家之手,但是它卻並不注重戲劇張力,故事簡單人物平凡,打動人心的是字裡行間的安靜和細膩,就像春天的第一場雨,秋天將落未落的葉,就像該書的宣傳語:“有關自我發現、愛的迴歸、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萬物之美”。哈羅德只是一個普通人,他的錯誤也是我們每一個人可能會犯的錯。在路的彼端,在時光的盡頭,在人生的末尾,拂去歲月的蒙塵,那一點一滴的遺憾,正是普通人的渺小與孤獨牽引我內心的溫柔。這世上有許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斷將一隻腳放到另一隻腳前面,日子久了,生活顯得暗淡無光,然而每個人的生活又是獨特的,每個人都走在不同的道路上,每個人都在追尋自己的聖地。

哈羅德的行為後來引起了公眾的關注,很多人蔘與了進來,然而沒有人知道哈羅德走路去看奎妮的原因。是愛情故事,或是奇蹟,是善舉,甚至是勇氣?都只是憑空猜測,哈羅德瞭然於心的事實和他人自以為了解的情況大相徑庭。哈羅德的妻子羅琳,她起初很憤恨,事實上因為兒子戴維的死亡,她已經恨了哈羅德很多年,而現在隨著哈羅德的.突然離去,羅琳痛苦、迷惘、掙扎,她第一次試著站在哈羅德的角度看問題,小說最後一段:“兩個身影就這樣拉著對方的手,站在海邊,在笑聲中搖晃。”羅琳仍然不明白哈羅德這一趟徒步旅行的原因。但是這有什麼要緊呢,這並不妨礙他們又一次牽起對方的手。

“在最內在的精神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是孤獨的,愛並不能消除這種孤獨,但正因為由己及人地領悟到了這種孤獨,我們內心才會對別人充滿最真摯的愛。”“世上有多少個朝聖者,就會有多少條朝聖路。每一條朝聖的路都是朝聖者自己走出來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只要你的確走在自己的朝聖路上,你其實並不孤獨。”這兩句話同樣出自周國平散文。不同國家的作者,不同體裁的文章,不同文化的背景,卻不約而同地給讀者傳達了同樣的理念。這就是文學跨越時空、跨越國界、跨越民族的普世價值。我們都是靠自己孤獨的朝聖加入人類的精神傳統,而我們其實不孤獨。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10

這是一個人的朝聖的合集版,分上下兩冊,剛花錢把第一冊看完,就推送免費的合集版,真是浪費了我的q幣,還好多心儀的書沒買,不過緊跟著免費閱讀了他的第二冊,也知足了。

曾說過魯迅的筆像刀似戩 ,而野夫的筆像一套繩索,而蕾秋的筆則像一陣柔風,輕風婆娑,讓人輕鬆愉悅,感覺蕾秋就像她筆下的奎尼一樣溫柔善良充滿智慧。

許淵衝說:生命並不是你活了多少日子,而是你記住了多少日子。你要使你過的每一天,都值得記憶。

第二冊就其實就是奎尼的寶貴記憶,她記住的.每一天,交代出事件的始末,把已知的發生與未知的情感一一交代,一一映證。

奎尼一直默默的愛著哈羅德,為他守候,為他堅持,但愛不意味著得到,她只是把他放在心裡最柔軟的位置溫存……

愛真的不是件容易的事兒,看似簡單,很容易就陷入,但正確的人也需要正確的時間遇見,奎尼找到了那個她認為對的人,卻在兜兜轉轉的錯愛裡無法停靠。

從第一部開始,我一直知道哈羅德是個溫暖善良的人,雖他從小缺失愛,但卻極願意去釋放愛,付出愛,但有時候表達的會比較笨拙。

就在奎尼對哈羅德的心心念念間,哈羅德完成了他的朝聖,一個心願已了,一個放下過去,找回生活本來的樣子。

就這樣吧,可以接受的安排與結局,沒有太過悲傷,也無法高調的喜悅……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11

看完《一個人的朝聖》第一遍,看書的時候正處於迷茫期,有很多想法和計劃,卻不知道從何做起,這本書像一盞燈,讓我從哈羅德的旅程中找到希望,找到目標。他告訴我,開始吧,什麼時候都不算晚,在那個念頭冒出腦海的那一刻,堅定地邁出你的腳步,天知道,有多少想法被扼殺在計劃、準備的過程中。如果哈羅德在第一個信箱前投進了回信,那什麼都不會改變,在以後的日子,他仍舊會呆坐著院子裡,和莫琳過著形同陌路的生活。幸運的是,哈羅德踏上了朝聖之路,這一路,是心靈的洗禮,也是對自己的救贖。

一路上,許多不好的、美好的回憶一幕幕浮現在哈羅德的腦海,他在行走中整理、回憶、反思自己的一生,在行走中發洩痛苦、找尋解脫、看到希望;哈羅德碰到了許許多多的人,在他們的故事中,他開始反思自己和莫琳、戴維的關係,在行走的過程中,哈羅德遇到了很多的困難,腳傷、迷路、很多人的`加入讓哈羅德的旅程慢慢偏離他的初衷,但好在,他都一一克服,到最後,他還是最初出發時的那個保留初心的自己。一個更好的自己——從不善交談到樂於分享,從接受幫助到幫助別人。

哈羅德就是我們自己,這段旅程就是我們生命的縮影,堅持自我,忠於內心,應該就是哈羅德教會我的事。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12

我想,在我們已知的宇宙裡,沒有任何事物之間是沒有距離的。不同事物間唯一的區別是,這段距離我們該用什麼樣的計量單位去度量?一奈米或是一光年?

前些天的麗水,白天晴朗無霾,夜晚星空璀璨。我抬看尋找夜空中最明亮的星。對於此時此刻的我,它是如此晶瑩剔透地懸於天際;可對於這顆星,也許它早就在億萬年前就已怦然隕滅了。這億萬年的兩兩相望,就是唾手可得又遙不可及距離。這些天,同樣讓我感慨的,是這一樣一段距離——一個年過六旬的老人,用他顫顫巍巍的雙腳,度量了87天,627英里的距離。這段距離,度量了一段遺失了20年的親情、愛情和友情,也度量了一個普通女人,彌留之際,不普通的逝去。度量了人心,也度量了生命。

上網購買《一個人的朝聖》這本小說時,我並未在意。它不過是我為湊滿書單滿減優惠的一個臨時添頭。因為這些年的圖書市場上,有太多打著“朝聖”旗號的劣質“雞湯”了。今天是這個大師,明天是那位大姐,後天則搖身國外,變作了某某“上師”。我從來都不覺得,一個靈魂最神聖的部分是外界授予的。它來自於內心的覺醒、來自於痛苦的磨礪,更來自於生命的.覺悟。結果,沒想到,《一個人的朝聖》用近乎清新而細緻的情節,貼切地吻合著我對“神聖”的理解。

故事圍繞著一個叫作哈羅德的退休老人講起,講到他已分床多年的老伴、名存實亡的婚姻,講到他曾千般愛憐的兒子、貌合神離的親情,講到他已分別多年的同事、隨風消散的友誼。講到一封信、講到樸素單純的信念、講到臨時起意的遠行、講到喧囂嘈雜的媒體……男主人公哈羅德得知一位老同事癌症彌留後,以一份質樸的信念踏上了從英格蘭西南角向英格蘭東北角的徒步遠行。他告訴自己,只要自己用雙腳堅持走完這段路,那位久未謀面的老同事、老朋友,就一定會康復起來。

一路上,除了遇到形形色色的人,老人也一次次與腦海中塵封已久的記憶相遇。每一段記憶都是一個離別已久的故人,每一次重逢都讓人動容不已。慢慢地,這一個又一個相遇彼此相綴,讓這段貫穿英格蘭對角線的距離不再是一個關於陡步傷痛、放棄堅持、甚至宗教信仰的俗套故事。

我想,故事告訴我的,正是距離。那些此時此刻看時親密無間的距離,極有可能被生命的變故、被偶爾的爭吵,甚至就被平靜的時間所撕裂。就像我看到的那顆明亮的星星,儘管在我們彼此相望的時刻我們光芒匯聚脈脈含情,但那光芒匯聚的焦點卻已可能是它億萬年前的一刻光華而已。

可是……對,可是——

所有被疏遠的距離,都不是不能夠丈量的。

生命並不害怕距離,甚至距離是生命體現它本質所需要的一部分。那些被疏遠的感情,其實有彼此相望的身影;那些被拉開的夢想,其實有彼此相惜的眷戀;那些被撕扯的回憶,其實有彼此重逢的期待。萬有引力不是告訴我們,這主觀或客觀上,看似分離彼此的一段段距離,不正牽著深深的吸引嗎?

生命是需要一些距離的。而有一天當我安靜地躺在歲月盡頭回望時,唯一讓我不致感到生命虛度的就是,我有沒有用雙腳、用身心、用感情、用信念,走近她,親身丈量過她的距離。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13

哈羅德,六十歲,有一天收到了二十年未見面的老朋友的一封信。老友得了癌症,寫信告別。哈羅德寄了短短的回信,決定走路去看她。他信仰一個信念:只要他走,她就能活下來。87天,627英里,從西南到東北,縱穿英格蘭。

遇見加油站女孩,女孩說,一定要有信念,有了它什麼事都能做成。年老的哈羅德彷彿被賦予了滿身的力量,他感受到自己從未有過的堅毅和篤定,他感激女孩提醒他關於信仰的意義,即使他還不確定信仰的所指,雖然女孩所說的信仰根本就無所指。

遇見遠足的男人,他詬病哈羅德的鞋子,哈羅德的襪子,驚訝於這個沒有指南針,沒有帽子,沒有手套,沒有頭燈,沒有電池的人要走路去遠方。他說,沒做好準備就上路的死亡率可比其他事情都高。

遇見所謂的夥伴,他們也要做朝聖者,可是他們爭執,他們努力勸說他人,他們看重曝光度。哈羅德想離開,卻選擇了遷就。他們終究拋棄了朝聖者,去做“朝聖者”。哈羅德找回了原有的輕鬆,到底是誰拋棄了誰?

這一路的丈量,是對信念的堅守,亦是一生的重新來過。

我們何曾沒有遇到過“加油站女孩”。當初準備研究生考試時,四處搜找資訊,過來人的一句鼓勵便興奮激動,那是亟需鼓舞的時刻啊!後來對別人不過隨口的鼓勵卻換來感激,才理解當初自己對人的千恩萬謝於對方不過是舉手之勞,而就是那麼一句鼓勵給予泥濘中的人怎樣的'力量啊!

誰不曾受過指指點點:“你的搭配很彆扭”,“你這本書沒什麼價值”,“你考的這個證書沒什麼含金量”,“你沒必要花錢去那樣的景點”……我們時常會因為沒有準備好恰當的“鞋子”或者名牌的“襪子”而感到的尷尬。可是少有人問我們選擇的原因,關注我們選擇的意義。即使沒有帶來“效益”,誰知道我們在做這樣的選擇之時經歷過怎麼樣的斟酌,即便這樣的選擇有很高的“死亡率”,可是我們曾經摸索過。

人生是很長的路,有人擦肩,有人陪伴。可是終點的意義只有自己知道,不要責怪夥伴們的吵鬧和離去,他們有選擇陪伴誰的權利,有人相伴是福。就像喜歡一個人的晨跑,隨時停下,隨時加速,可以看風景,可以想心事。周國平說,在一次長途旅行中,最好是有一位稱心的旅伴,其次好是沒有旅伴,最壞是有一個不稱心的旅伴。有稱心的旅伴最好,沒有,那就一個人好了。

哈羅德邊走邊回想過往的生命,對父愛母愛的渴望,對兒子的遺憾,……哈羅德的離開也給了莫琳時間和空間。她找回了對最愛的人的愛。我們何嘗不需要時間和空間反思。時常將最真實的情緒發洩給最愛的人,我們總以為愛是盔甲可以阻擋所有傷害的侵襲,可是忽略了來自愛的人的傷害也有害。溫柔的愛我們最親近的人,就像對陌生人一樣善良。因為在最難繼續下去的時候,是最愛的“莫琳”給了哈羅德堅持的力量和勇氣。

今天很巧合聽了韓寒處女作電影《後會無期》的主題曲《平凡之路》:“向前走就這麼走就算你被給過什麼向前走就這麼走就算你被奪走什麼向前走就這麼走就算會錯過什麼向前走就這麼走……”

一個人的朝聖,向前走,就這麼走……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14

我們大多數人的生活常態大概是這樣的:“無趣、一無所有,循規蹈矩地讀書、坐一輩子辦公室、結婚生子、退休,一輩子沒有做過什麼特別有意義的事情。有時候不禁會反思自己的人生,難道我就要這樣過一輩子嗎?這樣的人生會不會太寡淡了點。

《一個人的`朝聖》很雞湯的名字,但說的是主角哈羅德的一段徒步之旅,在閱讀的過程中,很多場景都引起我的共鳴,失落時的自我否定;無助時的哭泣;骨子裡的不甘平庸……其實書中哈羅德就是你,就是我,就是苦苦在現實中掙扎的普通人。“我並不是說要信仰什麼,我的意思是,去接受一些你不瞭解的東西,去爭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變的一些事情。”

在做一些事情之前,我們總在猶豫,總是在做與不做之間舉棋不定。歸根究底,對於那些我們不瞭解的事情,我們總是在擔心自己做不好。只要我們相信自己,認真努力嘗試過,哪怕只比過去好一點點,我們都可以理直氣壯地告慰自己,很多時候,也許正是你自以為是的理性,阻擋了人生的更多可能。讀後感·人生只有一次,如果不瘋狂一次,衝動一次,生命未免過於單調,太過平淡,在若干年後,再回首,其實那都是隻要付出一些努力就可以解決的困難。

一個朝著自己的目標前進的人,整個世界都會給他讓路,百年人生其實並不短,我們沒有辦法一眼看到盡頭,或許我們曾經放棄過,曾經失敗過,不管過去怎麼樣,我們只要一直開始就好了,所有的開始都會變成堅持。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15

我一直喜歡徒步,喜歡行走。乍看《一個人的朝聖》書名,以為是關於遠行與信仰的。翻開看,是講述一個老頭兒由寄信引發了徒步行走到英國另一端去看望癌症晚期舊友的故事。而隱於此表面情節背後,是老頭哈羅德對自己一生的回思。以及在一個信念的支援下他徒步行走87天,途行627公里過程中發生的故事。而這個信念,是他相信只要自己真的可以堅持徒步穿越整個英國,出現到好友的身邊,她的癌症就會痊癒,就會活著。最終,他真的做到了,而故事的結局溫情而感人。

徒步行走的哈羅德此時已經年邁,在途行的過程中經歷了種種磨難。他回憶了自己過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時就離家出走的母親,酗酒的父親,與兒子戴維深深的隔閡和戴維的自殺,與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閡,導致後來的分居。

這些回憶都深深的折磨著哈羅德,或許他的出行,某一種程度上是潛意識想逃離這一切。在遇上了行行色色的路人,聽他們講述各自不同的故事。哈羅德發現,其實每個人都有自己幸或不幸的劇情,但究竟能擁有怎樣的生活,得看自己如何演繹。他在行走中放下了對舊事的心結,重新喚醒了內心深處對妻子深深的愛。而當妻子驅車前來希望他回家時,她看到了這個男人的改變:“他當然沒有長高長胖,但看著這個滿面風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樣的面板、捲曲的頭髮,她突然覺得自己像張白紙一樣平平無奇,不堪一擊。是他那種生命力使她顫抖,好像他終於成了早該成為的男人。”

看到這裡,我閉上眼想象哈羅德臉上煥發的光彩,莫琳眼中悲喜交加的神情。

是什麼讓他改變?我變成哈羅德的隨行者,跟著他的腳步,感受路面的崎嶇;隨著他的目光,辯識草叢間各式植物;和他一起聽路過的人們談笑的聲音;然後,我傾聽哈羅德內心的聲音。

我好像找到了答案。一個人的朝聖,與其說走在路上,不如說這是一場心和靈魂的行走。跳出平凡庸俗的生活,在行走中找到自己的存在。用自己的視角去看這個世界,用自己的感受去體驗所發生的一切。勇敢面對內心,面對曾經不願意觸碰的心結,將它開啟,釋放。

原來,行走是為了找回自己。哈羅德最初並不這麼想,他只是突然間冒出這樣的念頭,決定馬上行動,不借助其他交通工具,徒步走到好朋友面前,他覺得只要他做到了,好朋友奎妮也一定能夠做到。他就這樣堅定信念,始終在內心中深深相信,最終來到奎妮的病床前。

奎妮並沒有因為哈羅德的到來而痊癒,但她在等待的過程中,瘦弱的`身體裡似是被注入了強大的力量,讓她也執著地等待,最後安然地離去。哈羅德也與妻子最終偕行,如初遇般,相視而笑。

我想,在我們一生中,或許都已有了一個固定模式的劇本,每天按部就班地上演。久而久之,我們便自然而然地覺得這一切都理所應當。可能會忘了自己曾有過的夢想,不記得多久沒有和自己對話,現在的活法是自己真正想要的嗎?

我想,我們偶爾也需要“出走”一次,去尋找真正的自己。去追尋內心的聲音,嘗試一次為信念而執著行走。

一本好的小說,能夠吸引讀者閱讀的慾望,能夠引起讀者的深思,能夠讓人期待不同的生活,產生與以往不同的想法。《一個人的朝聖》便是這樣的一本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