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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15篇

讀後感2.65W

讀完某一作品後,相信大家一定領會了不少東西,是時候靜下心來好好寫寫讀後感了。現在你是否對讀後感一籌莫展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15篇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1

很久了,沒有完整地讀過一本書,直到這次,讀《一個人的朝聖》,然後竟然想寫點什麼!

故事的主人公哈羅德,在釀酒廠幹了四十年的銷售代表,既無朋友,也無敵人,一輩子小心冀冀地為人,在妻子的眼裡,他既不是一個稱職的丈夫,更不是一個稱職的父親,然後這一切抱怨積累到他們唯一的兒子自殺時到達頂點,然後,他們分居了,夫妻疏離,形同陌路。直到有一天,哈里德收到了那封遠方的來信,他唯一曾經的老友奎妮身患癌症,寫信告別。故事就從這裡開始了,一個人的朝聖就從這裡開始了。

如果沒有奎妮的那封告別信,也許哈里德的一生就這樣在和妻子感情的日漸疏遠中過去了,但不幸的是奎妮竟然身患癌症,震驚悲痛之餘的.哈里德終於坐不住了,他要徒步去看望奎妮,他要讓奎妮相信:只要他走,老友就會活下去。從此之後,1個人,87天,627英里,哈里德就這樣走了下去,沒有好的裝備好的鞋子,沒有手機,甚至沒有銀行卡,但他終於完成了這偉大的一個人的朝聖,他終於做到了成為一名優秀的父親,雖然兒子已經不在人世,但在他的心目中,兒子從來就沒有離開過他們;終於他再次讓妻子相信自己是一名最出色的丈夫,他們的愛情迴歸了。

很喜歡書中的一段話,“走在通向碼頭的路上,真相如刺破黑暗的光線襲來。她和哈羅德湊和這麼些年的原因並不是戴維,甚至不是因為同情。她忍過這些年,是因為無論和哈羅德在一起的日子有多孤獨,沒有他的世界只會更加孤單。”是啊,我們有時候對於身邊的人習以為常,沒有覺得兩個人在一起是多麼的來之不易,甚至會挑剔對方的諸多缺點,但一旦那個人,如果你身邊的那個人突然就走了的話你才會發現原來你們彼此是多麼的不捨,原來你們彼此是如此的誰也離不開誰,如此的相愛!

一個人的朝聖,哈里德帶給我們的不止是徒步627英里沿途收穫的感動,不止是對兒子對妻子那深深的愛,還有對友情的執著,對信念的執著,所以,無論任何時候請相信自己相信愛!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2

這是一個美麗的錯誤,卻讓我愛上了這本書,依舊記得當我拿到這本“錯”書時的神情,原本要買的是另外一本,只因自己的大意讓我和《一個人的朝聖》有了奇妙的緣分,從此這本書陪我走了一段奇妙之旅。

剛剛讀完《一個人的朝聖》這本書,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憂傷,雷秋。喬伊斯到底在訴說什麼?主人公哈羅德於一個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軒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說奎尼得了癌症,在貝里克的一個療養院內,那裡屬於英國北部蘇格蘭的地方,而哈羅德此時住在英國南部英格蘭的金斯布里奇。

哈羅德給奎尼寫了回信,但這信是哈羅德自己送去的`,經過與一個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羅德突然想走著去貝里克,因為哈羅德相信只要他走著,奎尼就會活著。因為這樣一個信念哈羅德從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貝里克,歷時87天,途行627裡。

但我感覺這不是作者想告訴我們的故事,哈羅德此時已經年邁,在途行的過程中經歷了種種磨難,他回憶了自己過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時就離家出走的母親,酗酒的父親,十六歲時父親丟給他一個大衣讓他離開家,與兒子戴維深深的隔閡和戴維的離世,與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閡,導致之後的分居。

這些回憶都深深的折磨著哈羅德,但在途行的路上這些回憶卻常常出此刻他的腦海,在哈羅德離開的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為什麼就和丈夫走到了這樣的地步,莫琳將戴維的離世怪罪到哈羅德頭上,說他不是一個好父親,從來沒有給過戴維關愛,之後莫琳翻看了一部相簿,看到哈羅德和戴維的合影。

感覺到他們父子以前是嘗試過好好溝通的,莫琳也進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羅德行走的時間內,他們都直面了這二十年來都不願應對的內心世界,他們發現都深愛著對方,最終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羅德一齊住,他們想起了剛認識時的場景,都想起當時認識時的玩笑,他們都笑了。

一個人的朝聖,與其說走在路上,不如說走到心中,應對一些我們不敢應對或不願應對的心結,只有我們勇敢應對才能開啟心結,最終獲得理解、獲得幸福。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3

這本小說出自劇作家之手,但是它卻並不注重戲劇張力,故事簡單人物平凡,打動人心的是字裡行間的安靜和細膩,就像春天的第一場雨,秋天將落未落的葉,就像該書的宣傳語:“有關自我發現、愛的迴歸、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萬物之美”。哈羅德只是一個普通人,他的錯誤也是我們每一個人可能會犯的錯。

在路的彼端,在時光的盡頭,在人生的末尾,拂去歲月的蒙塵,那一點一滴的遺憾,正是普通人的渺小與孤獨牽引我內心的溫柔。這世上有許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斷將一隻腳放到另一隻腳前面,日子久了,生活顯得暗淡無光,然而每個人的生活又是獨特的,每個人都走在不同的道路上,每個人都在追尋自己的聖地。

哈羅德的行為後來引起了公眾的關注,很多人蔘與了進來,然而沒有人知道哈羅德走路去看奎妮的原因。是愛情故事,或是奇蹟,是善舉,甚至是勇氣?都只是憑空猜測,哈羅德瞭然於心的事實和他人自以為了解的情況大相徑庭。哈羅德的妻子莫琳,她起初很憤恨,事實上因為兒子戴維的死亡,她已經恨了哈羅德很多年,而隨著哈羅德的突然離去,莫琳痛苦、迷惘、掙扎,她第一次試著站在哈羅德的角度看問題,小說最後一段:“兩個身影就這樣拉著對方的手,站在海邊,在笑聲中搖晃。”莫琳仍然不明白哈羅德這一趟徒步旅行的原因。但是這有什麼要緊呢,這並不妨礙他們又一次牽起對方的手。

“在最內在的精神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是孤獨的,愛並不能消除這種孤獨,但正因為由己及人地領悟到了這種孤獨,我們內心才會對別人充滿最真摯的愛。”“世上有多少個朝聖者,就會有多少條朝聖路。每一條朝聖的路都是朝聖者自己走出來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只要你的`確走在自己的朝聖路上,你其實並不孤獨。”這兩句話同樣出自周國平散文。不同國家的作者,不同體裁的文章,不同文化的背景,卻不約而同地給讀者傳達了同樣的理念。這就是文學跨越時空、跨越國界、跨越民族的普世價值。我們都是靠自己孤獨的朝聖加入人類的精神傳統,而我們其實不孤獨。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4

故事開始在英國南部的金斯布里奇,一個名叫哈羅德的退休老人在徒步看望老友奎妮的路上,回憶自己大半生的悲歡喜樂,最終找回自我。他以六十歲的衰老身軀,花了87天完成了627英里的征程。毫無疑問,他是一個勇者。

但我要講的,卻並不是以平凡書寫偉大的主人公哈羅德,而是他的.兒子戴維。這個小夥子並不是一個太好的孩子。儘管“他成績名列前茅,從來不需要父母任何協助。”畢業於劍橋大學,學業優異。但他在生活中,卻是個徹頭徹尾的失敗者:連站都站不太直,早晨很晚才起床,找不到工作,不願和父母交談,患上了抑鬱症……他就是年輕人,別的定義都不太對,就應該是年輕人。他身上有著年輕人的一切特質:喜歡新鮮事物卻三分鐘熱度;對未來充滿希望又不願多做努力;好說粗話;不太在意自己的身體健康;失眠、吸很多煙、喝很多酒……但即便是他性格上的弱點,也給我們帶來了振奮和救贖。“爸”,戴維會說,“你讀過威廉·布萊克嗎?“或者,你對漂移速度有什麼瞭解?”“什麼?”“我就知道。”像不像你偶爾興致起來時與父母的談話?本來是喜悅的,懷抱一腔熱忱,沒聊幾句卻失望透頂。戴維和我們太像,以至於很多時候,我覺得我自己就是戴維:習慣輕視父母的學識,彼此之間少有共同語言。嫌父母管得太多,總是不耐煩地應付,長期忽視父親,偶有交談也是寥寥數語。有沒有被說中了的感覺?像極了海明威那句:“所有的好書,都有一個共同點,它們比真正發生過的更真實。”就這樣把我們的劣行劣跡徹底攤開,擺在面前,逼我們承認是我們的錯然後改正。正因如此,戴維的存在才倍顯珍貴。《了不起的蓋茨比》的作者菲茨傑拉德寫到:“每個人的青春都是一場夢,一種迷幻的瘋狂。”在這種令人心醉的美妙瘋狂中,大學畢業的戴維淪落了,消耗著自己的青春歲月,沉浸在酒精和藥物中,無法自拔。那我們呢?我們這場青春大夢要怎麼過?是吃喝玩樂虛無度日,把青春過成最後一個美妙歲月;還是吃苦耐勞全力以赴,把未來也化作人生美夢的一部分?我想,我們已經有了答案。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5

“你還以為走路是世上是最簡單的事情呢?只不過是把一隻腳放在另一隻腳前面,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實際上做起來有多困難。而吃,吃也是一樣的。說話也是。還有愛。這些東西都可以很難……”

60歲,87天,627英里!一個叫哈羅德弗萊的花甲老頭兒徒步穿越了整個英格蘭,只為拯救一個多年未見的病危的同事和故友(奎妮)。其中無關信仰,只為承諾。

哈羅德這一生彷彿都在等待做這件事。從金斯布里奇到貝里克,其中不僅僅是地理空間上的穿越,更是他在用心靈和回憶丈量著自己的人生。小時候他被母親拋棄,中年又遭遇失去兒子的痛苦,飽嘗妻子的冷漠埋怨;退休時還僅僅是個酒廠的銷售代表,無人送別……在很多人眼中,他的人生是失敗、淒涼的。這場看似不可能走完的`朝聖之路,哈羅德用幾近“瘋狂”的演繹完成了心中的救贖。

當他在路上時,他與他的妻子疏離了二十年的情感慢慢復甦,故事背後的真相也被一點點揭開。也許只有讓身體放歸大自然時,心靈更容易找到最原始最本真的記憶,更容易從逝去的歲月中尋回隱匿的自我。那些甜蜜還帶著青澀的懷念,那些沾著悔恨和遺憾的羈絆,還有那些快樂而又唯美的曾經……那些一點一滴存在,在黑夜與孤獨中無處躲避。

在哈羅德蹣跚前行的背影中,那普通人身上的渺小和偉大,在蕾秋安靜又細膩的文字裡慢慢舒展開來,一點一點地撞擊著靈魂深處的東西,那些蟄伏已久的思緒漸漸奔湧,那顆日漸麻木的心也開始悸動。以為是最簡單的事情,開始之後原來是困難重重。以為是困難重重,到最後是輕而易舉;以為可以在時間的沖刷下忘卻,卻發現無法逃避。以為痛苦再也不能夠解脫,堅冰卻已在不經意間慢慢融化……

在故事的結尾,當奎妮那張畸形得只剩下半邊的眼睛流下眼淚的那一刻,當哈羅德和莫琳兩隻手再次牽起時的那一刻,我彷彿察覺到,人生本身就是一種絕症,至死方休。彷彿只有站在人生的末尾、時光的盡頭,才能看清先前所發生的一切。然而,在被所謂的命運捕獲之前,我們還是有很多事情可以做的。

與其一直糾結著,不如趁著現在,跟隨著哈羅德的腳步,在笑淚交織之中,回過頭面對自己的生命和摯愛的人,像這樣走下去!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6

《一個人的朝聖》講述了一個在釀酒廠幹了四十年的銷售代表——哈羅德,一個65歲的退休老人,一個人,87天,627英里,從英國最西南走到了最東北去探望患癌症老朋友的故事。這是哈羅德千里跋涉的故事。從他邁開腳步的那一刻起,與他六百多英里旅程並行的是他穿越時光隧道的另一場旅行。

剛開始以為這是一個西藏之行的故事,直到讀完才發現這是一場逃離壓抑,面對自己、剖析自我的旅程,這是一個平凡人無關宗教、無關信仰的自我救贖。

從起點至終點,哈羅德一路走來,一路上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分享了各式各樣的故事和信念,一路上從孤獨變為“網紅”最終還是孤獨。使哈羅德內心逐漸變得強大起來,同時激發他對過去塵封已久的回憶,穿插起自己對母親的不理解、叛逆;與妻子從最初的的美好到現在的隔閡;對兒子的愛不會表達,最終看著兒子溺亡時自己的`無助和同事奎妮替他承擔錯誤而被解僱時自己不敢告別的曾經。現實與過去交錯,信念與內疚交融等一系列心理獨白。一路聆聽,一路反省。最終妻子開車與他匯合,在妻子的陪伴下終於釋懷,完成了自我救贖。

退休後的哈羅德遠離了塵世的功名與繁囂,邊走邊欣賞沿途的風景,日落日出、樹木花草、蟲鳴鳥叫,這些自然的事物讓他倍感放鬆,讓他有了自我思考、剖析的時間和空間。

我們正處在“擼起袖子加油幹”的時代,沒有哈羅德那麼多的閒暇時間,也沒有“世界那麼大,我想去看看”的經濟基礎與豁達。但也該擠出時間與自己的心靈對話,也許是獨處一室的冥想,也許是獨坐公園長凳的發呆,也許是閉眼聽落葉的安然與恬靜。那一刻沒有時間,沒有過去和未來,只是感受著當下。與心靈對話,找準初心,讓自己從繁忙中疏離出來,最終丟掉那些讓自己負累的枷鎖,輕裝上陣。

對多數人而言生活就像哈羅德一樣是平凡的,是日復一日的重複。但越是凡人,越要在平凡瑣碎的生活中把那閃閃發光,生機勃勃的愛與溫暖找出來。帶著愛與溫暖能量滿滿的向陽而生。因為人生終究不過是一場旅行,我們無法延長生命的長度,但我們可以努力去增加生命的厚度。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7

期初並不知道“朝聖”這個詞是什麼意思,“朝聖”是一項具有重大道德或靈性意義的旅程或探尋。老媽推薦我讀這本書的原因也是書中的哲理,主人公的經歷與書本身的精彩。朝聖原本一個宗教的重要之事,現在用在一個人身上,我想表達的就是所謂的信仰與精神吧!畢竟西方人對於宗教與信仰是如此重要,甚至高於自己的生命。他們的信仰就如同我們東方國家的佛教那樣根深蒂固。

主人公過了幾十年平平淡淡的生活,工作的一成不變,親友沒有往來。而在早晨一封二十年老友寄來的信開始了小說的序幕,奎妮身患絕症寫信告別。寫下回信寄出後,他開始了風雨征途,經過一個又一個郵箱,最後橫跨整個英格蘭,心中一直懷著只要他未曾放棄的走下去,奎妮就還可以活下去。

關於愛與信念以及萬物之類,書中用並不華麗的辭藻卻表達出描繪出一切,如此簡單樸素卻令人深深感動,人生的路只夠一個人走,從一個人到兩人一狗,到聲勢浩大的朝聖團,最後世界只剩一人的寧靜與超脫。自己的'世界才是過程中想要的,正讓我想起了NBA中被多次提到的“相信過程”,雖然有時候結果更令人在意,但或許有時候,在我看來,這更像一場以偽裝自我救贖的尋覓,尋覓幾十年前沒有抱歉與自責,不時傳來哈羅德與莫琳陣陣笑聲的夜晚。

關於離別和重逢,我們能看到的朋友與自己IDE交集,過客還是熟人,也許是匆匆的告別,也許是一路走下去,我們除了親人外稱兄弟姐妹的那些人,也只有給我們一句鼓勵,人生的路,總歸要自己走,孤單可以承受,離別時也請還好告別,不是不願面對地退縮,而是面對摯友揮手告別的勇氣。即將結束的歲月裡的一群人,就是需要去告別,就像大學聯考這個截點。小說裡的主人公也以他自己的方式朝聖,治療他的摯友,以治療他風塵僕僕的心與千瘡百孔的家。

最後的最後,在奎妮的葬禮上兩人找回了以前兒子還在世的感覺,回憶曾經美好的釋懷。信念可以堅持很多事,不應該去嘲笑看似不實際的想法,善待世界善待自己。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8

我知道我現在的角色,也不敢再去奢求什麼,所以我保持沉默,什麼話都不說,徘徊是一種折磨,不如一笑而過,如果一個人哭了,兩個人都會快樂,我寧願換來三個人解脫,相信在你的世界,我只是個過客,從來沒有佔據太多,也願換來三個人好過。何流的單曲《也很值得》。

這首歌對奎妮的形容太貼切,她對哈羅德的愛不像張愛玲一樣卑微到塵埃裡,沒有大張旗鼓的主權宣誓,沒有非他不可非他不嫁的張揚。始終用第三人稱的筆調,來擁抱一段愛而不得的感情和一個愛而不能的人。喜歡上一個有婦之夫,卻從來不介入。自始至終為他做很多事兒,在他面前隻字未提,默默的看著她難過,雖然喜怒哀樂都不為“我”。

奎妮是自責的,其實戴維的自殺與她無關。一個任性自私的人隨意對個人生殺權的行駛,讓那些為之牽連的人足以難過自責一輩子。奎妮的離開,他們不再聯絡。事物不總是以消失的`方式結束,也不是總以突然出現的方式開始。你以為會有一個時間說再見,但人們往往在你回過神來已經消失。時間的殘酷在於只要你稍一猶豫,分分鐘幫你決定結局。奎妮對哈羅德的愛,莫過於離開後,把一切活成哈羅德的樣子。

我跟奎妮一樣卻又不一樣,我跟有物件的男生關係都比較好。我個人原因吧!覺得跟有女朋友的男生比較容易相處,這樣即可以驗證有純潔的友誼,又不會有來自外界各種流言蜚語。我能處理好跟有物件的異性的關係,和跟他物件的關係。大哥的女朋友從貴陽來,我跟大哥一起去找的房子,一起吃飯,走之前還去送。家門姐姐,跟他各種打鬧,開玩笑。雖然我沒見過他物件,但是應該不影響。家門姐姐這些年來大大小小的照顧,幫助。我們之間是可以不用謝謝這個詞的。方隊,他女朋友我認識只是不太熟,跟他卻有很多接觸,去山東看他,幫他募捐等等。我狀態不好,遇到坎兒了他拉我一把。不是患難之交,這些年打下的革命友誼卻點點可數。

室友說三角關係中,不分先來後到,不被愛的那個人才是小三。我肯定也贊同但不會這麼做,開始的初衷並非如此,本意也與之相去甚遠。哪些關係我能妥善處理,不會因為一些無關痛癢的原因,放棄一段本可持續一生的友誼。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9

從學校畢業以後就很少再讀除專業書籍以外的書籍了,尤其是在這個電子書盛行的時代,拿起紙質書本來閱讀的次數真是少之又少。前段時間認識了一位朋友,跟他聊天時他提到他平時很愛看書,而且看的都是紙質版的書,他說書本能使他浮躁的心靜下來,能讓他沉下心來思考,隨後他便把他最近在看的《一個人的朝聖》推薦給了我。

《一個人的朝聖》是英國作家雷秋·喬伊斯創作的長篇小說,書本的主人公是哈羅德·弗萊,一個在釀酒廠打工了四十年的六十歲老人,他既無朋友,也無敵人,退休時公司甚至連歡送會也沒有開。在他退休後的某天清晨他收到了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妮的信,在震驚和悲痛的情況下,他寫了回信,但在寄信的過程中,他卻越走越遠,最後步行橫跨了整個英格蘭地區去看望病榻上喘息將死的老友,他堅信只要他走在去看望老友的路上,老友就有康復的希望。

好友的癌症給了哈德巨大的衝擊,他本可以按照平常該做的事一樣僅僅是回一封信,但當他經過一個又一個郵筒時,他彷彿看到了人生一個又一個方向標,平凡的`人也可以做不平凡的事,有些毫無道理的事,趁著人生還正好,真是應該好好冒險一把,否則人生又有什麼意義呢?就像書中所說生活離平淡無奇有多遙遠,就可以在多短的一瞬間不復從前。哈德的人生幾乎完全是平淡的,和妻子不好不壞的相處,過著不好不壞的日子,可就是這樣的生活,使他竟然在一瞬間做出了一個充滿勇氣的決定,這個決定甚至看起來很可笑,我們不正也如書中的哈德一樣過著平淡無奇,不好不壞的生活嗎?高額的房價,高強度的工作,快節奏的生活,讓成年人覺得活的越來越艱辛,也總會在生活的壓力下不斷妥協,生活的艱辛讓我們對夢想追求的腳步也不斷的在退縮。星辰大海需要門票,詩和遠方路費很貴,可詩和遠方是我們的精神支撐啊,如若詩和遠方的追求都沒有了,那人生又有何意義?願不管在哪個年齡段我們都有書中哈德那樣說走就走的勇氣,更要努力去奮鬥有說走就走的能力,讓人生不留遺憾。願我們出走半生,歸來仍是少年,遍歷山河,仍覺人間值得。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10

一位65歲的老人,在人生的某一天收到20多年前好友奎尼得癌症的來信。震驚、悲痛、無法言喻的心情一直籠罩著他。在送回信的過程中,哈羅德遇到加油站女孩,從簡單的對話從中他受到啟發,在毫無任何準備的情況下決定徒步到貝里克去看望自己的老友。這一路上遇到形形色色的人,有的人加入,有的人離開,最終只剩下他自己完成了內心的旅途。

哈羅德在旅途的過程中回憶起過往的所有事情:小時候母親的離開,與妻子相遇的過程,與好友奎尼工作的時光,與兒子相處中的摩擦,還有兒子去世後夫妻二人不願面對事實,並且因此產生隔閡......一開始,哈羅德是逃避這些令人悲傷到無法直視的現實的,而在旅途遇到各種各樣的人之後,他慢慢開啟心扉,坦然接受殘酷的現實。

哈羅德原本是個性格內向、孤僻的老人。旅途的開始,他不想與任何人有過多的聯絡,不願多說話,到後來卻能和任何人侃侃而談,毫不膽怯。我想,這就是旅途最大的意義吧。朝著目標行走,無意識中改變了你的想法和行為,改變了你看待這個世界的視角。在旅途中,你的目的地沒有改變,但是前往終點的過程卻潛移默化的改變了你,烙在你心靈深處,增加了生命的厚重。

在旅途過程中,哈羅德也幾次想過要放棄:覺得自己一定是瘋了,徒步根本到達不了目的地。可是,他還是堅持下來了。讓他堅持下來的不僅僅是身邊人的鼓勵,最重要的是他內心的信念!信念有多強,毅力就有多強。你有沒有信仰沒有關係,只要心存信念,意志堅定,就一定能完成一個人的朝聖。

我想,在我們生活中,也經常遇到大大小小的.困難,而人的本能可能下意識地逃避,覺得逃避就可以躲開這些困難。可是困難就在你的眼前,你只能選擇主動地接受挑戰並且戰勝它。而在擊倒困難的過程中,那份不屈,那份堅毅,就已成為你生命的一部分。就像書中所說的一句話:悲傷的最好狀態不是凝固,是融化。面對悲傷和困難,用強大的意志去克服它、融化它。紛紛萬事,直道而行。總有一天,你會發現那座阻擋你前進的冰山,融化成一條清澈的河流,帶你漂流到彼岸。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11

因磨難而緊閉的心扉,盛裝日益乾枯的靈魂,無助間,期盼甘潤之露,等待叩響之聲。渾噩於冥冥,終消殞,而殆盡,是未知寂寞的歸宿;及其緘默於黯淡,卻漸漸體察心路孤獨,尋得明澈之鑰,一方天地已被自己叩開。陷於人生泥沼,歲月蹉跎,掙扎消弭,一個由六旬軀殼包裹的靈魂。無神雙目收到貝里克友人的來信,承載塵封記憶,奎妮開啟了哈羅德一個人的朝聖。追隨朦朧本心指引,恍然間已徒步踏上回憶之行,心路之旅,空留妻子莫琳不知所措。細薄的帆布鞋,重複將一腳簡單移至另一腳前,千篇一律卻愈發沉重,六百二十七裡,心潮卻是洶湧澎湃。心靈的留聲機,重述童年,喚起母親離別時的惘然若失;記憶的幻燈片,記錄兒子的自殺,湧上泣不成聲,觸及妻子的`絕望,懊悔無及。曾責怪自己,但一味等待救贖,實永駐麻木。終於寄望奎妮,卻又在朝聖路上,瞭然孤獨,重獲新生。

“要真正地注視,必須一個人走路。”龍應臺熱愛與風景間的單獨私會,深諳素淡間才可微笑審視,孤獨中才能蘊藉雋永。哈羅德一個人的朝聖所泛起陣陣漣漪,僅在寂寥靜謐中,無所流連時分,才能讓心靈震撼激盪,至此叩開心扉。始覺,心路必定屬於孤獨,孤獨沉澱自我救贖。“鬱孤臺上清江水,中間多少行人淚。”勞碌無為的煎熬,歧路悔恨的折磨,於無常人生俯拾皆是。前者消磨毅力,後者吞噬希望,心靈若是不堪重負,便任由黑暗蔓延,行屍走肉亦或墮落深淵,埋怨生憎恨,而瘋狂報復無所不至,帶來生命厄運般終焉。實在無人料及病床上奎妮已相貌非人,奄奄一息。讀來下一塞,滿是沉痛,不安。深感結局於哈羅德,於這位悔恨萬分而虔誠的朝聖者,實在不公。然而哈羅德會感動於熹微晨光已然將奎妮呈現面前,感動於緊握奎妮病態般瘦弱的小手,而曲折與悔恨曾被麻木囚禁,經八十七天的肆虐,竟釋然。再度抬頭,與莫琳相執手,笑容瀰漫。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僅有獨自跋涉,才能在緘默中排卻喧囂,重新發掘生命中點滴情愫。有的路,只能一個人走。於此路彼端,步入時光盡頭、人生末尾,拂去歲月蒙塵,歷經心路孤獨,則又是一番感動。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12

去接受一些你不瞭解的東西,去爭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變一些事。

——題記

《一個人的朝聖》講述了哈羅德在收到好友奎妮罹患癌症寫來的告別信後,決定獨自踏上一條漫長的朝聖之路。原因很複雜,他想散散心,他的內疚、自責促使他往遠方走去,但是,完成這87天、627里路的旅程,他憑藉的,是一個最重要的信念:只有他繼續走,奎妮就會活下去!

這件事多麼不可思議,僅僅是一個信念,支援他走了這麼久、這麼遠。其實,這也是哈羅德做出的一個嘗試,他不曾參加過朝聖,但是為了老友,亦為了自己,他決心完成一次偉大的徒步旅程。一開始,他只是簡單地想回復一封信然後寄出去,卻一步一步,邁向遠方。他沒有考慮過最終是否能到達,中途會發生什麼,需要準備什麼。他像一個離家出走的孩子,沒有顧慮,只因為心中的一分信念,或許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點理性,多一點信念。

朝聖途中哈羅德也受過傷,他的'腳也打起過水泡,他遇到了一條忠實的小狗、一位加油站的女孩和數不勝數的朝聖者。他沒有想過會遇見他們,和他們自然地交流,而他們甚至認識了還不到兩分鐘。但是他做到了,在一小段時間的驚訝之後,他坦然地接受了。一生一事無成、在釀酒廠裡默默辛勤工作的他,成為了世界的焦點!而這,只源於他做出的一次嘗試。

在旅途中,哈羅德想了很多,他回憶起很多美好的事物,他嘗試著走進自己的內心,哪怕很艱難,哪怕過程很痛苦,他的這次朝聖,目的地是自己的內心,去看奎妮只是一個逃避自己的方式,但在他逃避的過程中,他又找回了自己,他明白了自己,他讀懂了自己,並最終戰勝了自己。在妻子莫琳來找他時,他對妻子說:“我也想你,莫琳。但是,我這一輩子什麼都沒有,現在終於嘗試了一件事,我一定要走完這趟旅程,奎妮還在等,她對我有信心,你明白嗎?”或許這次嘗試會讓他失去很多,甚至失去家庭,但他義無反顧地走了下去。

於我們而言亦是如此,這世界上許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斷地將一隻腳放到另一隻腳前面,這看似簡單的一件事,如果沒有第一步的嘗試,就什麼都不會有。不斷地嘗試吧,失敗了也沒有關係,只要試過,就有成功的希望!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13

此時我剛剛讀完《一個人的朝聖》這本書,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憂傷,雷秋·喬伊斯到底在訴說什麼?主人公哈羅德於一個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軒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說奎尼得了癌症,在貝里克的一個療養院內,這裡屬於英國北部蘇格蘭的地方,而哈羅德此時住在英國南部英格蘭的金斯布里奇。

哈羅德給奎尼寫了回信,但這信是哈羅德自己送去的',經過與一個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羅德突然想走著去貝里克,因為哈羅德相信只要他走著,奎尼就會活著。因為這樣一個信念哈羅德從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貝里克,歷時87天,途行627裡。

但我感覺這不是作者想告訴我們的故事,哈羅德此時已經年邁,在途行的過程中經歷了種種磨難,他回憶了自己過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時就離家出走的母親,酗酒的父親,十六歲時父親丟給他一個大衣讓他離開家,與兒子戴維深深的隔閡和戴維的離世,與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閡,導致後來的分居。

這些回憶都深深的折磨著哈羅德,但在途行的路上這些回憶卻常常出現在他的腦海,在哈羅德離開的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為什麼就和丈夫走到了這樣的地步,莫琳將戴維的離世怪罪到哈羅德頭上,說他不是一個好父親,從來沒有給過戴維關愛,後來莫琳翻看了一部相簿,看到哈羅德和戴維的合影。

感覺到他們父子以前是嘗試過好好溝通的,莫琳也進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羅德行走的時間內,他們都直面了這二十年來都不願面對的內心世界,他們發現都深愛著對方,最終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羅德一起住,他們想起了剛認識時的場景,都想起當時認識時的玩笑,他們都笑了。

一個人的朝聖,與其說走在路上,不如說走到心中,面對一些我們不敢面對或不願面對的心結,只有我們勇敢面對才能開啟心結,最終獲得理解、獲得幸福。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14

故事的主人公哈羅德是在一家釀酒廠工作了四十多年的銷售代表,退休後的生活乏味沉悶。

一天,他接到了遠方自稱得了癌症的朋友的來信。這一訊息如驚雷入耳,隨後,他告訴朋友:等我,我走過來……。他堅信,只要他在走,他的朋友就會活下去。自此,他踏上了橫跨英格蘭的心路旅行。

不善言談的他、退休後活的了無生機的他路上遇到了美麗的風景,他惋惜以前為何從未用心領略;後與所遇陌生人交談,緊張驚喜之餘他漸漸的開朗,他們友好的鼓勵使他遠行的`信念也越加堅定。儘管每次他電話給妻子時,得到都是反對(他徒步穿越英格蘭),而這無疑也是他不願回頭的原因。

孤單的路上,拋棄了束縛他腳步的房屋與妻子,哈羅德讓往事徐徐展開:與痛苦的原生態家庭、中年喪子的悲痛與自責及從此以後妻子的形同陌路……相關的一切細節瑣事歷歷在目,他任由悔恨思念襲來。期間穿插著現實人際交往的溫暖:善良友好的人會收留他過夜、與他交心甚至吐露生活的心扉……。於是,貌似萍水相逢的眾多兩段人生有了溫暖的交集與感動。哈羅德對自己已做的和未做到的過往漸漸感悟、釋懷……。

而與哈羅德如同最熟悉的陌生人在一起生活了二十幾年的妻子,在丈夫離開後抓狂、失落……,在無助的思念與掙扎中她翻索照片、兒子與丈夫的衣物回憶溫暖、卻又找到了自己無理抱怨的自私與證據、理解了丈夫……。她衝破了虛偽的自己:斗膽告訴鄰居丈夫出走的事實,她駕車追趕丈夫吐露心扉後又鼓勵他獨自前行……。

哈羅德最終到達終點,完成了夙願,送走了二十幾年未見過面卻讓他無法忘懷的朋友。

再見妻子,二人終於都從生活的痛苦中脫胎換骨,一個過去會感覺索然無味的笑話讓二人久久開懷……。那是他們找回了寬恕與愛的力量。

我不想說小說有多好,但與普通人生活的契合讓人感覺哈羅德猶如平庸的自己:某天發願要做件始終想做卻沒有勇氣去做的事。完成一次孤獨的朝聖。持久的循規蹈矩、一成不變從來就無法讓人得到滿足。也許一段獨處的時光最終能讓我們與一切做出階段性和解。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15

一個人的朝聖給我印象深刻,沒想到還有第二部。蠻好。

作者用奎妮的視角來寫這本書,開始我以為不好看,中間也想過棄文。但是聯想看第一本的感受,我堅持看完了。而看完後回頭去思考的時候,才發覺這本書的美好所在。

奎妮愛的真的卑微呀。哈羅德不是多麼厲害的人物,只是啤酒廠一個普通員工。她自始至終都沒有對他說出她的愛。然而他的兒子戴維和老婆一眼就洞察了她的祕密。

戴維的死,其實是必然的悲劇。奎妮做出了努力,去幫助過他。然而戴維依舊因為抑鬱,最後自殺在家裡的花園裡。

奎妮為了幫哈羅德保住工作辭職。最後在海邊懸崖峭壁上定居,並且精心創作了一個美麗的花園。花園裡種著花朵,還有象徵哈羅德和戴維等人的木頭人。有石頭貝殼做的院牆,有海藻貝殼做的裝飾等等。

奎妮得了癌症,用最後生命有限的時間給哈羅德寫信,對於一個連進食都困難的人來說這種近乎自虐的寫信就像一種生命的燃燒。她娓娓道來那些哈羅德不知道的關於戴維的事情,她祈求著實際上不存在也不需要的原諒。

這種卑微的愛,讓人動容。

在垂垂老矣之時,在每一天幾乎都有身邊的病人離開之時,她勇敢的堅定的活著等待著。這大概也是一種朝聖吧。

不知道為什麼,看這本書,我沒有掉眼淚。不是因為這本書不感人,也許是因為這本書裡的人物太堅強。堅強到讓人心疼卻不悲傷。

奎妮的愛是卑微的,但是也是偉大的。其偉大在於,她僅僅是愛著,沒有任何索取,不求任何回報。而戴維,那個聰明的孩子,一直在索取卻沒有付出。對立的極端,反差的殘酷。

奎妮的.離開是必然的。因為她註定是不屬於這樣一個平凡的哈羅德。可以說哈羅德配不上這樣的奎妮。她是一個悲慘的女人,經歷了感情的失敗,然而她勇敢的去愛,哪怕這份愛只屬於她自己。

對於奎妮的愛,開始我是不屑一顧的。默默單戀一個普通的已婚老男人哈羅德,好像挺沒出息的。看完整本書後,我才覺得奎妮的愛讓人敬佩。因為卑微到塵埃裡的愛,被她小心翼翼的藏著,這份守口如瓶就讓人心生敬佩。最後的奎妮終於活著等到了哈羅德,了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