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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精選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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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閱讀完一本名著後,相信大家的收穫肯定不少,是時候寫一篇讀後感好好記錄一下了。那麼你會寫讀後感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精選21篇)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1

一個人的朝聖,講述了一個平凡到不能再平凡,一輩子都碌碌無為,甚至活的很失敗的人哈羅德,退休後的日子依舊平淡無味,這樣的日子原本可以一直到他老死去,直到有一天突然收到一封老友的告別信改變了這一切,他的人生出現了轉折,他開始踏上了一個人的旅途。從英國最南端的金斯布里奇村走到最北端的貝里克郡,去看望這位二十多年未見的老友奎妮。

一個年過六旬的老人,用他顫顫巍巍的雙腳,度量了87天,627英里的距離。這段距離,度量了一段遺失了20年的親情、愛情和友情,也度量了一個普通女人,彌留之際,不普通的逝去。度量了人心,也度量了生命。一路上,除了遇到形形色色的人,老人也一次次與腦海中塵封已久的記憶相遇。每一段記憶都是一個離別已久的故人,每一次重逢都讓人動容不已。慢慢地,這一個又一個相遇彼此相綴,讓這段貫穿英格蘭對角線的距離不再是一個關於陡步傷痛、放棄堅持、甚至宗教信仰的俗套故事。

我想,故事告訴我的,正是距離。那些此時此刻看時親密無間的距離,極有可能被生命的變故、被偶爾的爭吵,甚至就被平靜的時間所撕裂。就像我看到的那顆明亮的星星,儘管在我們彼此相望的時刻我們光芒匯聚脈脈含情,但那光芒匯聚的焦點卻已可能是它億萬年前的一刻光華而已。

當老人走到再也走不下去的時候,他面臨崩潰,走錯路,甚至走了大段的回頭路,在距離終點很近的地方,他想到要放棄,當他給愛人打了電話時,他哭了,他說他想回家。愛人鼓勵他走完這一段路。掛上電話,愛人的心一直懸著,她一刻也睡不著覺,她擔心他能否堅持。可是她更擔心,如果這時候接老人回來,以後老人會後悔的。後悔再堅持一會兒,就達成了心願。

一個人的朝聖,與其說走在路上,不如說走到心中,面對一些我們不敢面對或不願面對的心結,只有我們勇敢面對才能開啟心結,最終獲得理解、獲得幸福。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2

很少有人從一開始就能下定決心目標明確地去做什麼,甚至大多數人都是迷茫著迷茫著就順著時間的年輪走了下去,也可以賦予一個大眾詞彙——順其自然。就像主人公哈羅德,他一開始只是想去寄明信片,走著猶豫著迷茫著內心凌亂著,加油站女孩的隨意一段話,堅定了哈羅德的想法,他要救奎妮!他不是醫生,不是上帝,但是他的信念要救她!人啊,面對要離開的人,總想著挽留,有時候對方留下來可能會很痛苦。

還好,最後,他們見到了,奎妮一直在等他,為了等他,頑強地與病魔作鬥爭!而哈羅德一路徒步走來,不選擇任何交通工具,在我看來,可能一方面是延續奎妮的時間,一方面是在懺悔,在自我救贖。年紀大了,經歷也就多了,心結也就在所難免,有時候自己原諒自己才能讓自己心安理得。

對不起,讀到病床上的奎妮,我不禁想到了我外婆,她去年冬月過世,走的時候是在醫院的病床上,很安詳,氣若游絲,慢慢的……離開了。那天下了很大的雪,是第一場雪。

都說滿地白雪,是天地為逝者戴孝。生前的大半年,外婆也是受了折磨,因為捨不得放手,所以挽留。

家裡人會在她痛苦難過堅持不下去的時候喊醫生,然後給她輸一包血,外婆要難受好一陣子,才能適應新的外來的血,就這樣,快要支撐不下去了,輸血,隨著輸血帶來的不適,忍受,然後又快要支撐不下去了……如此輸了三次血。最後外婆也沒有權利說什麼,幾乎是把生死交給了家人,“家人”是不是聽起來像是很龐大的家族,外婆一生有六個孩子,重孫子都即將考大學了,然而“挽留”外婆的,或者說決定挽留或者不挽留的,是外公。我有好長一段時間覺得外婆還在。我沒有見到外婆的最後一面,又好像沒有那麼責怪自己,甚至覺得我沒有錯,但是我心裡一直都有一個位置,是外婆的,很想她,經常想。對外婆,我沒有心結。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3

期初並不知道“朝聖”這個詞是什麼意思,“朝聖”是一項具有重大道德或靈性意義的旅程或探尋。老媽推薦我讀這本書的原因也是書中的哲理,主人公的經歷與書本身的精彩。朝聖原本一個宗教的重要之事,現在用在一個人身上,我想表達的就是所謂的信仰與精神吧!畢竟西方人對於宗教與信仰是如此重要,甚至高於自己的生命。他們的信仰就如同我們東方國家的佛教那樣根深蒂固。

主人公過了幾十年平平淡淡的生活,工作的一成不變,親友沒有往來。而在早晨一封二十年老友寄來的信開始了小說的序幕,奎妮身患絕症寫信告別。寫下回信寄出後,他開始了風雨征途,經過一個又一個郵箱,最後橫跨整個英格蘭,心中一直懷著只要他未曾放棄的走下去,奎妮就還可以活下去。

關於愛與信念以及萬物之類,書中用並不華麗的辭藻卻表達出描繪出一切,如此簡單樸素卻令人深深感動,人生的路只夠一個人走,從一個人到兩人一狗,到聲勢浩大的朝聖團,最後世界只剩一人的寧靜與超脫。自己的世界才是過程中想要的,正讓我想起了NBA中被多次提到的“相信過程”,雖然有時候結果更令人在意,但或許有時候,在我看來,這更像一場以偽裝自我救贖的尋覓,尋覓幾十年前沒有抱歉與自責,不時傳來哈羅德與莫琳陣陣笑聲的夜晚。

關於離別和重逢,我們能看到的朋友與自己IDE交集,過客還是熟人,也許是匆匆的告別,也許是一路走下去,我們除了親人外稱兄弟姐妹的那些人,也只有給我們一句鼓勵,人生的路,總歸要自己走,孤單可以承受,離別時也請還好告別,不是不願面對地退縮,而是面對摯友揮手告別的勇氣。即將結束的歲月裡的一群人,就是需要去告別,就像大學聯考這個截點。小說裡的主人公也以他自己的方式朝聖,治療他的摯友,以治療他風塵僕僕的心與千瘡百孔的家。

最後的最後,在奎妮的葬禮上兩人找回了以前兒子還在世的感覺,回憶曾經美好的釋懷。信念可以堅持很多事,不應該去嘲笑看似不實際的想法,善待世界善待自己。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4

此時我剛剛讀完《一個人的朝聖》這本書,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憂傷,雷秋·喬伊斯到底在訴說什麼?主人公哈羅德於一個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軒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說奎尼得了癌症,在貝里克的一個療養院內,這裡屬於英國北部蘇格蘭的地方,而哈羅德此時住在英國南部英格蘭的金斯布里奇。

哈羅德給奎尼寫了回信,但這信是哈羅德自己送去的,經過與一個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羅德突然想走著去貝里克,因為哈羅德相信只要他走著,奎尼就會活著。因為這樣一個信念哈羅德從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貝里克,歷時87天,途行627裡。

但我感覺這不是作者想告訴我們的故事,哈羅德此時已經年邁,在途行的過程中經歷了種種磨難,他回憶了自己過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時就離家出走的母親,酗酒的父親,十六歲時父親丟給他一個大衣讓他離開家,與兒子戴維深深的隔閡和戴維的離世,與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閡,導致後來的分居。

這些回憶都深深的折磨著哈羅德,但在途行的路上這些回憶卻常常出現在他的腦海,在哈羅德離開的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為什麼就和丈夫走到了這樣的地步,莫琳將戴維的離世怪罪到哈羅德頭上,說他不是一個好父親,從來沒有給過戴維關愛,後來莫琳翻看了一部相簿,看到哈羅德和戴維的合影。

感覺到他們父子以前是嘗試過好好溝通的,莫琳也進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羅德行走的時間內,他們都直面了這二十年來都不願面對的內心世界,他們發現都深愛著對方,最終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羅德一起住,他們想起了剛認識時的場景,都想起當時認識時的玩笑,他們都笑了。

一個人的朝聖,與其說走在路上,不如說走到心中,面對一些我們不敢面對或不願面對的心結,只有我們勇敢面對才能開啟心結,最終獲得理解、獲得幸福。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5

很久以前看的書,直到最近開始跑步,才能領略到疲勞身體與堅定信念長時間拔河所帶來的身心折磨。開啟運動前,好像心裡住了許多個博爾特加特林,運動中心態就崩了:怎麼選擇這麼折磨人的運動?

如果是主人公來回答,一定是:“沒有為什麼,從來沒想過開始,但是開始了也沒想過放棄,我從不知道自己能走多遠,但我也沒想過。”好像這場無計劃的旅程只是一個不能激起波瀾的小插曲、小想法,不小心成真罷了,這些“意外”其實是過往的經歷在特定的時刻激發了主人公長久以來無法傾訴、無人理解的與家人疏離的挫敗感,那可能是猛然迸發的心情:“我還能去哪裡,那我就去看看她——我的好朋友”。

與妻子的疏離一定是最難以面對的,曾經因為相愛而成為生命中最重要的人,那是相攜多年的伴侶啊,那場旅行就像是逃避,已經走了岔路的人,要追趕多久才能再一次並肩前行。

途中的友人有善有惡,有真有假,也是這些形形色色的人們,讓主人公這場原本就轟動的旅行增添趣味和人味,我們不曾得知如果沒有他們,這場朝聖之旅是否會救贖他,我相信會,從他決定開始,就意味著與自己和解,與人生和解走了許多年的分岔路,終於有一個人開始回頭找尋。

主人公的命運,就似每一個遭遇了被動的人生變故的不幸的人,被動就是發生了與自己有關的事,因此生活被改變了。意外每天都在上演,或大或小,或好或壞,但是我們永遠無法改變這些走過的痕跡,能改變的只有情緒、心態、意志......也許這場改變會有意外之喜,總之作為這些那些意外的主體,我們能操縱的只有自己,不與生活較勁,不被意外煩擾,嘗試與他和解,日子才會不那麼綿長無味。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6

斷斷續續地,終於今天讀完了《一個人的朝聖》這本書,讀完後不知道為什麼突然就想起“山月不知心底事”這句詞來,可能是哈羅德一個人走在黑黢黢的山間,在月朗星稀的夜晚,天地間只有自己,這個畫面感太強有感而發。

一開始買這本書的時候還以為是一個關於西藏的故事,結果發現是個大烏龍,原來不是所有的朝聖都與西藏有關。這是一個關於愛與勇氣、關於救贖的故事。得益於譯者,故事讀起來很順暢。久未聯絡的老友的一封來信打破了哈羅德如一潭死水般的生活,由於內疚,踏上了一段救贖自己、自以為也能救贖老友的徒步旅程。

作者在開頭其實還是留有疑團,讀到後面疑團才被解開。連陌生人都不如的妻子,執意要靠徒步來拯救的老友背後的故事,以及書中出現時神祕的兒子。

書中大段大段的描寫關於過去的回憶,這些回憶再遇到很多加入的朝聖之路的陌生人的時候開始減少,偶爾才會出現有關過去的碎片。人生中的一些事,還是隻有自己一個人才能完成。

這本朝聖之旅,是一面對於兩性關係,親子關係的鏡子。我雖沒在鏡子中,但是鏡子反射的光還是把我灼傷了。生活有太多雜亂的小事組成,我們每個人都有一個房間,關上它,也許自己可以貪得一時的清靜,可是關在房間外的人久而久之就再也不想敲你的門了。所有的悲劇都是有跡可循的,逃避永遠不是辦法。如果哈羅德和莫琳當初對於戴維的反常能努力一次,也許就能改變軌跡。不能放棄,哪怕一次也好,也要用盡全力。

“有些事情可以有好幾個起點,也可以用不同的方式開始。有時候你以為自己已經展開了新的一頁,實際上卻可能只是重複以前的步伐。所以克服自己的短處。”以此共勉。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7

《一個人的朝聖》講述的是一位在釀酒廠工作了四十年,沒有加薪,沒有升職,沒有朋友,直到安靜地退休的銷售代表,哈羅德·弗萊,他一個人徒步旅行的故事。

哈羅德只是千千萬萬人之中很普通的一位老人。而“一個人的朝聖”重要意義便是,在臨近人生終點時,哈羅德做了一件讓自己看起來不那麼平凡的事兒,而這不平凡的經歷,正好讓他重新梳理回顧了自己的一生,重新理解處理親密關係。正如文章裡所言:“他不再需要用英里丈量自己走過的路程。他用的是回憶。一段路接著一段路。”

整部小說主線極其簡單,故事人物也不復雜,四個主要人物貫穿其中,哈羅德,妻子莫琳,兒子戴維,好友奎妮·軒尼斯,及路上遇到的過客。故事的發生源於四月中旬一個再平常不過的星期二,在那個早晨收到的一封信,開篇“那封改變了一切的信”,引起了我們很大的好奇,但其實也不過是一封平常不過的告別信而已。一切都看似平常簡單。一開始哈羅德只是出門去郵寄一封回信,寫給患了癌症住在貝里克郡療養院奎妮的回信,可走著走著,讓他回憶起了諸多往事,總想著下一個郵筒停下來,卻根本停不下來,直到遇到了加油站女孩,他們聊到了信仰,哈羅德至此下定決心徒步去看望奎妮。歷經辛苦,他橫跨整個英格蘭,從英國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東北,共計627英里,耗時87天。哈羅德始終堅信,只要他一路走下去,好友奎妮一定會等著他的。

借用小說中的一段話,作為這篇文章的一個結尾,“有時候你以為自己已經展開了新的一頁,實際上卻可能只是重複以前的步伐。”只有當我們直面並克服了自己的短處,才有可能真正開始一段旅程。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8

《一個人的朝聖》是哈羅德的朝聖,是對自己前半生的直視,通過它,哈羅德正視了父母沒有教會自己愛的能力的事實,正視了刻意隱藏的那段20年前的記憶,對戴維還是深深地歉意,但是也意識到戴維是代替自己去做了一件自己一直想做但沒有做的事情,喚醒了和莫琳相遇時一切鮮活的記憶。沒有戴維了,他們也不能一直這樣死寂地互相對待對方。愛永不會死!

哈羅德本是個高大的男人,卻一輩子彎著腰生活,像是隨時防備著前方會突然出現一道低樑,他從不高調過活,鮮有朋友,低進塵埃裡;而看到這我也會想,我們個人在這個喧雜的世界裡不也是活的如螻蟻,有時會感覺自己湮沒在人群中也是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樣子。讀完這本書,你會發現哈羅德其實就是我們內心深處的自己,他一路踏過來的艱難也亦然代表著我們每個人的人生征程。希望我們找到真正的自己!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9

一個人,神聖而孤獨。當一個人有了目標而為之去奮鬥時,它不僅僅是一段人生的經歷,而更是對靈魂的一種洗禮。

書的主人公是哈羅德·弗萊,一個六十歲老人。一天他收到了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妮的信,在震驚和悲痛的心情下,他寫了回信,在寄出的過程中,越走越遠,最後橫跨了整個英格蘭。他只有一個信念,他只要走著,朋友就不會死!合上這本書,我感慨萬端。

哈羅德的人生幾乎是平淡的,可就是這樣的生活,使他竟然在一瞬間做出了一個充滿勇氣的決定。哈羅德的這條路,不單單只是走在路上,還有對過去人生的一種反思和尋找,沿途也收穫了愛與責任。主人公在寄信的過程中明白了,平凡的人也可以做不平凡的事!

人是一定要有信念的,它就像光一樣射入了生命中,縱然前方山高路遠,懷揣那一份信念,便必定活成一支隊伍一般!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10

《一個人的朝聖》是英國劇作家喬伊斯?蕾秋的作品。剛開始讀這本書的時候,沒覺得有什麼特別之處,隨著閱讀的深入,越發覺得精彩,發人深省;很久沒有這樣的書吸引我一口氣讀完,感慨萬千,希望與大家分享。

全書從60多歲的退休老人哈羅德收到一份昔日好友奎妮的來信開始講述。奎妮與哈倫德已經有20年沒有聯絡,信上奎妮告訴哈羅德自己患上了癌症,將不久於人世,這封信是專門來和他道別的。看到信的那一刻,哈羅德非常吃驚,往事也隨之湧上心頭,他覺得應該為奎妮做點什麼,為了讓奎妮恢復健康或活得更久,他決定從所住的金斯布里奇徒步走到貝里克郡,全程600多公里。哈羅德沒有告知妻子莫琳,沒有攜帶生活必需品和徒步所需裝備,是一次真正意義上的“裸走”,因為哈羅德堅信只有這樣才能對奎妮的健康有所幫助。在沒有藉助任何交通工具情況下,哈羅德耗時87天,成功走到了奎妮的療養院,見到了奎妮最後一面。

剛開始上路,哈羅德非常介意自己的外表和別人的眼光,中間也經歷了幾次動搖,但因為沿途陌生人、家人的鼓勵、肯定而得以堅持,突然有一天,他似乎想明白了,開始享受以地為床以天為被的愜意,並樂意接受別人有限的食物和幫助,同時吸引了大批的追隨者。徒步的過程,是哈羅德包括他的妻子莫琳的自我反思的過程,也是他們關係的修復過程,更是他們彼此心靈重建的過程。

哈羅德帶著傷痛出發,卻選擇了走向愛。與其說他徒步走了600多公里,不如說他經歷一個87天的心歷路程。在一個人行走的路上,他更真切地看見了自己,承認自己的恐懼與軟弱。他接納了自己,原諒了所有人,這是他真正成長的開始。而妻子莫琳在這個過程中也同樣看見了自己,看見了丈夫。他們彼此重新敞開心扉,敞開懷抱。

旅途中的哈羅德不僅漸漸讀懂了人生,學到了要追求最珍貴的親情、愛情、友誼,懂得捨棄一些其他身外物,更學會了接納自己,從而感悟到“給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饋贈,既需要謙遜,也需要勇氣”。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11

此時我剛剛讀完《一個人的朝聖》這本書,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憂傷,雷秋·喬伊斯到底在訴說什麼?主人公哈羅德於一個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軒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說奎尼得了癌症,在貝里克的一個療養院內,那裡屬於英國北部蘇格蘭的地方,而哈羅德此時住在英國南部英格蘭的金斯布里奇。

哈羅德給奎尼寫了回信,但這信是哈羅德自己送去的,經過與一個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羅德突然想走著去貝里克,因為哈羅德相信只要他走著,奎尼就會活著。因為這樣一個信念哈羅德從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貝里克,歷時87天,途行627裡。

但我感覺這不是作者想告訴我們的故事,哈羅德此時已經年邁,在途行的過程中經歷了種種磨難,他回憶了自己過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時就離家出走的母親,酗酒的父親,十六歲時父親丟給他一個大衣讓他離開家,與兒子戴維深深的隔閡和戴維的離世,與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閡,導致之後的分居。

這些回憶都深深的折磨著哈羅德,但在途行的路上這些回憶卻常常出此刻他的腦海,在哈羅德離開的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為什麼就和丈夫走到了這樣的地步,莫琳將戴維的離世怪罪到哈羅德頭上,說他不是一個好父親,從來沒有給過戴維關愛,之後莫琳翻看了一部相簿,看到哈羅德和戴維的合影。

感覺到他們父子以前是嘗試過好好溝通的,莫琳也進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羅德行走的時間內,他們都直面了這二十年來都不願應對的內心世界,他們發現都深愛著對方,最終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羅德一齊住,他們想起了剛認識時的場景,都想起當時認識時的玩笑,他們都笑了。

一個人的朝聖,與其說走在路上,不如說走到心中,應對一些我們不敢應對或不願應對的心結,只有我們勇敢應對才能開啟心結,最終獲得理解、獲得幸福。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12

我在一個個人情緒比較低迷的春日早晨,開啟這本書,期待在全新的文字和故事中,得到一些啟發,讓自己心靈得到一些安慰及安寧。

故事從一個平凡的早晨展開,一封突如其來的信掀動主人公哈羅德沉悶無聊的生活。來信人是二十年沒聯絡的,如今罹患癌症,去日無多的舊日好友。簡短回信,準備到街尾把信投出,哈羅德從掛衣鉤上取下防水外套出門的時候,恐怕自己也沒想到會由此而開啟一段改變他人生的旅程。

到街尾的郵箱時,他沒有做出那個簡單的動作,改變了主意,想多走一段路,把信投入下一個郵箱。後來,經過了一個又一個郵箱,他都沒有投信。卻有一個想法,逐漸在心裡清晰起來,一隻腳放在另一隻腳的前面,不停地行走,目的地是好友所在的,距離他五百多英里之外的療養院,他要步行去探望,希望她活下去,等待他的到來。

沒想到的是在故事的後期,從哈羅德給加油站女孩的信中得知的,他兒子戴維早在二十年前就因抑鬱症自縊身亡。沉浸在喪子之痛中無法自拔,相愛的妻子自此與他漸生隔閡,成了同一屋簷下的陌生人。一對悲傷的,責難了自己整整二十年的可憐人!

旅行的意義之一,應該就是在不同的環境中,靜下心來,換一個角度,審視自己,剖析自己吧。畢竟,對於大多數人來講,迷失太容易了。

在哈羅德行走的過程中,我不斷地想,他會在什麼樣的情景下見到老友。尤其是他的朝聖之旅被記者報道,之後陸續有一大堆追隨者之後。鎂光燈,鮮花,惹人淚水的擁抱,鼓舞人心的演講。千萬不要是這樣。

還好,最終繁華虛無散去。連那隻半路執意跟隨陪伴的小狗也找到新主人,主動離開。老友帶著笑容離世,哈羅德和妻子莫琳放下沉重往事,敞開在旅途中逐漸開啟的心門,接納自己,接納對方。

被契機改變的人生。其實我覺得不應該稱之為朝聖,更準確的,是一個人跳開慣常生活的圈子,破除身邊無形的壁壘後,對自我的認知,和往事的和解,真正意義上對別人的理解及包容。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13

我有一個前同事。她比我年長一點,為人嚴謹,話也不多,很多時候雷厲風行得令人有點害怕,內心卻是個十足內向敏感的人。我知道,因為我也算是。

一起共事過不過短短兩個月,她在我心裡的印記卻如何都無法抹去。看到單純的人會想起她,看到敏感脆弱的人會想起她,看到奎妮會想起她。

我有很多和她一起的回憶,回憶裡只有我們兩個,喝咖啡,聊天,吃東西,哪怕在一個嘈雜的會議裡,我也知道她聽得見我的聲音。

我記得許多她講的故事,說過的話,我們一起大笑過的腦洞大開的可能性。我記得她有時小心翼翼的措辭,有時堅定果決的幫助。

我之所以一直想著她,可能因為我知道她也記得所有的這些。她從來不說,可是我知道,她或許也知道我知道。

我們一生中遇到的大多數人,應該都是見過就忘記了,或者有幸記得彼此的存在,卻很難在心裡清晰刻畫出彼此的忠誠和唯一性。

人太忙了,事情太多了,一兩個月不見,很多時候就很難再見了。

我知道,如果我某一天像哈羅德一樣行走,只會是為了像她一樣的人。我不忍令這樣單純的心在世界的殘酷冷漠裡翻滾,也不願意讓自己放棄和這個世界唯有的紐帶。

我們擁有的太多了,知道珍惜的太少。一條微信就可以找到一個人的時代,誰還會指望誰會跋山涉水只為了來看你?取而代之的,卻是對聽不到及時回訊的恐懼。

我想,浪漫的本質不在於我是這世界上最瞭解你的人,而是我認為你比一切都重要,而你也正好知道。這是一道沒有人道破的默契,一份從來不曾簽署的協議,一個從不會懷疑的承諾。浪漫不需要知根知底。

浪漫是,不論我變成了誰,做過了些什麼,經歷了多久,在這一天我雀躍地向你奔去時,你也雀躍地滿心等待。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14

非常壓抑然而很有用的自省,為什麼漸漸發展成只有努力就會有希望的雞湯,還演變成“言情小說”,續集乾脆來個小三赤裸裸大表白?!

書中接近一半的時候哈羅德備齊了徒步需要的裝備,又或者莫琳與雷克斯成為朋友開始,“朝聖”真正成型,亦漸漸顯露雞湯的本質。作者後半部囉囉嗦嗦的段落大概是為了合理化哈羅德徒步的決定,其實大可不必,多數時候人的重大決定都是一時衝動。中後部一堆人的圍觀讓書的脈絡俗套化,彷彿是大眾的注視讓故事必須朝著雞湯方向發展,繼續呈現陰暗壓抑的自省模式不夠積極向上正能量。而尾聲時哈羅德與莫琳和好的隱喻如此童話般的不切實際——如果87日的步行就能修補20年的裂痕,那麼這個裂痕其實並不深,那怎麼可能20年間都沒有任何契機可以修補?而且明明朝聖者是哈羅德,怎麼最後獲益最多的好像是他的妻子莫琳——交了朋友,修整了花園,敞開窗戶接納陽光,充實地過著一個人的時光。到頭來弱者仍舊是哈羅德,甚至最後一程路都幾乎堅持不住,要從妻子身上尋找勇氣。

我認為書到中途就此打住或許更好,路程完成與否,是否在朝聖路上實現自我救贖都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在路上,在獨自一個人行走的路上有時間反思自身。但我對此非常悲觀主義,到了65歲才反省20年前的所作所為是來不及了,所以我認為悲劇能賦予這本書更偉大的意義。這本書看到一半其實有背脊發涼的恐怖感——莫琳的內心獨白,“問自己過去二十年到底哪裡出了錯”——二十年耶,整整二十年過去了才忽然驚覺“錯了”,真的還能挽回麼?那麼失去的20年怎麼辦?“雨打在電話亭頂上,窗外昏暗的燈光化成了液體。他想留下來,好好和莫琳聊聊,但沒有可說的話了。兩人之間培育了二十年的沉默與距離已經太深太遠,連老生常談都感覺空洞,直刺人心。”“兩個靈魂之間的裂痕是無法彌補的。”

如果第一部是雞湯,第二部是根本不用讀,對奎妮最後的一絲同情也喪失殆盡。本來第一部就沒怎麼提到這個人,到底是發了什麼神經作者才覺得要來個續集——如此不堪的續集。奎妮口口聲聲說自己愛哈羅德,但是明知道哈羅德兒子情況很糟糕,為什麼不提醒他?她以為自己有什麼資格偷偷地介入別人的家庭,還以為自己的心思藏得很好。全世界都知道了,她還自以為是地扮演弱者。“我最開始的打算是站在配角的位置上,安靜地愛著你。但我卻把自己置於你生活的正中了,看看我都做出了多麼可怕的破壞。”真正可怕的小三不是咄咄逼人那種,而是什麼都不說什麼也不做就一直黏在男人身邊裝善良裝可愛那種!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15

開學第一週,百無聊賴中一口氣讀完了《一個人的朝聖》。

要說怎麼找到這本書來讀,卻是機緣巧合。每次回寢室上樓梯的時候,總能看到樓梯的立面間隔地貼著一些書名的貼紙。有《百年孤獨》,有《追風箏的人》,也有《一個人的朝聖》。每次經過,內心總有一點遺憾:這些書都沒讀過啊。

於是我“朝聖”般借來了這本《一個人的朝聖》。(英文名:THE UNLIKELY PILGRIMAGE OF HAROLD FRY)令我驚訝的是,它是2012年寫的,還十分的年輕呢。

作者蕾秋·喬伊斯是一名英國女作家,文筆細膩優美。主人公是一名六十五歲的老人,哈羅德·弗萊在收到了二十年未見的罹患癌症的老友奎妮的信後,毅然地開始了一段627英里(合1008公里)的里程,只憑一個信念:只要自己走,奎妮就會活下去。

這段旅行從英國的最西南一路走到最東北,橫跨整個英格蘭,用時87天。因此這個故事大概能稱為“北遊記”了。哈羅德並沒有堅定的宗教信仰,他是在旅途開始時受到一位在加油站工作的女孩無意間的啟發下才開始擁有了信念的。這個信念其實是經不住理性的考量的:不治之症怎麼會因為另外一個人的走路治好呢?

但哈羅德選擇相信這個信念:“他所要做的只是不停地把一隻腳邁到另一隻腳前面”,奎妮就會好起來。他剛開始以為做到這件事很簡單,可後來發現事實並非如此。

“你還以為走路是世界上最簡單的事情呢,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實際上做起來有多難”她繼續說,“而吃,吃也是一樣的。說話也是。還有愛。這些東西都可以很難。”

和《老人與海》裡硬漢式的老人不同,哈羅德生性怯懦,退休前只是一個兢兢業業啤酒廠的小職工。走在路上的時候,他不時回想著自己平淡的一生。他從小缺少父母的愛,結婚後愛自己的兒子,卻因為不善於表達愛,造成了二十年前的一場悲劇。妻子雖然還和他一起生活,但他們經過這二十年的隔閡,已經形同陌路了。他悔恨過去。

但這場旅途改變了好多東西。首先,哈羅德的好友奎妮確實受到了他精神上的鼓舞,一直堅持著等他到來;其次,他在途中見到了形形色色的人,每個人都有著自己的生活方式,都鼓舞著他,也受到了他的鼓舞。最後,旅行改變了他和妻子的關係。妻子莫琳在他踏上了旅途後,才發現自己是多麼孤獨,多麼牽掛他。他們在旅途的終點重歸於好了。

俄國著名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曾說過:“愛具體的人,不要愛抽象的人;愛生活,不要愛生活的意義。”哈羅德的這場旅行確實做到了這一點:他愛他的父母,他愛他的兒子,他愛他的妻子,他愛他的朋友,他愛每一個遇到的陌生人。其實這本書的結局並不令人意外,情節並不曲折,但讀這本書的過程本身就是一次浪漫的旅行,十分治癒我們的心靈。它字裡行間都透露出作者對愛的理解:愛是敞開心扉的信任,愛是心領神會的愉悅,愛是無微不至的關懷。

今天吃完午飯後,百無聊賴的我走到了宿舍區的角落,從一個鎖著的鐵柵門往門外的路上看行人。這是樹陰覆蓋的一條道路。路的一側整整齊齊地停著首尾相接的校車。行人大多是匆匆的走在路上,沒有人駐足停留。有的人騎著自行車或電動車飛馳著。有的人邊走路邊低頭看著手機,或是戴著耳機。有的人結伴而行,他們或是手牽手的情侶,或是談笑風生的朋友。有的人在打著電話,用手扶著手機或者戴著耳機絮語。有的人提溜著奶茶或外賣,有的拖著行李箱,有的捧著快遞紙盒。一對情侶和兩個女孩一共四人結伴而行,走走停停商討著出遊的路線,在樹下停下來看著手機。他們要去什麼地方呢。我就這樣看了半個小時。鮮有人注意到我的存在。有個擁有著長長的秀髮的女同學路過時偶然間昂頭瞥到了我,我也看到了她的目光。這個人一定很孤獨吧,或許她的腦海裡會一剎那湧現出這麼一種想法。正午的陽光暖洋洋的,我好像動物園的猴子一樣,眼巴巴地看著欄杆外汩汩的人流和車流。他們可曾吃過午飯?他們來自何方?他們要到哪裡去?在這個熟悉又陌生的校園角落,有那麼一剎那,我忘記了遠方的戰爭,也忘記了自己身處何處。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16

有沒有突然的一瞬間,想要去做一件事情,僅僅憑著“我相信”三個字,並且想一直堅持,沒有三分鐘熱度、沒有虎頭蛇尾、甚至不了了之。書裡的主人公做到了,他臨時決定,毫無準備的走上了屬於自己的朝聖之路。

哈羅德·弗萊,六十歲,在釀酒廠幹了四十年銷售代表,沒有升遷,既無朋友,也無敵人,退休時公司甚至連歡送會都沒開。他跟妻子住在英國的鄉間,生活平靜,夫妻疏離,日復一日。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來自二十年未見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寫信告別。震驚、悲痛之下,哈羅德寫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經過一個又一個郵筒,越走越遠,最後,他從英國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東北,橫跨整個英格蘭。87天,627英里,只憑一個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會活下去!這是哈羅德千里跋涉的故事。從他腳步邁開的那一刻起,與他六百多英里旅程並行的,是他穿越時光隧道的另一場旅行。

一個60多歲的老人,穿著不合時宜的一雙帆船鞋,徒步從英國的最南邊走到了最北邊,在一步一步的行進中他開始回想和思考。為了一個老朋友,他希望通過自己虔誠且身體力行的方式,鼓勵朋友戰勝病魔。在堅韌不拔的過程中他回顧了自己的一生,那些密密麻麻的記憶重新回到腦海裡,不停地咀嚼著,回味著,用精神力量鼓勵朋友的同時,也完成了自我的心靈救贖。

在他的心裡有著失去的痛,有著無言的壓抑,還有著得過且過的倦。跟妻子過著毫無生氣的生活並不是他想要的,但又無力改變,幾十年的婚姻家庭經歷太多,積怨難返。當他得知曾經幫助過他的老友即將離世,僅僅用幾行短字給予回覆,不是他想要的,這一次他不想對這蒼白無力的生活妥協,他想要為這個老友做些什麼,當他走過一個又一個郵筒,在路人的點撥下,他選擇了走路到老友所在的地方去看她。

那是一條漫長且久遠的路,也是一段漫長的心路歷程。索性他的身體足以堅持遠足,只是腳上磨出了許多水泡,但他並不在意,只是祈禱朋友能夠等到他。一路上他遇到了各種各樣的人,各式各樣的問題,在這條通往心靈的道路上,記憶總是佔據他的頭腦,童年、少年、戀愛、婚姻、孩子等,幾乎把這一生所經歷的悲歡離合都想了個遍。

最終他見到了老友,他預想了許多見面時的場景,但是現實並不是他所意料的那樣,沒有春暖花開的明媚,只有憂傷。妻子趕去目的地見他,坐在海邊他伏在妻子身上哭得很傷心,這一次他勇敢表達了內心,夫妻倆一起走在沙灘上,像極了年輕時候的模樣......

人,大多時候是迷惘的,迷迷糊糊中會犯錯,做一些讓身邊的人不開心的事,這些無心的錯事和遺憾像枷鎖,像有毒的藤蔓一樣纏繞住我們的靈魂,時時讓我們內疚自責。但,我們都只是最普通的人,是宇宙萬物裡的一粒塵埃而已,犯了錯及時改正和彌補就好,而不是深陷其中期期艾艾,要真誠的放下心中的石頭,原諒自己,然後身心輕盈的繼續走完剩下的人生。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17

你是從什麼時候接受了自己的平凡?

你曾為一件事情固執的堅持過嗎?

你對你現在的生活滿意嗎?

我無法想象自己老了以後是什麼樣的情景,也沒想過自己能活到多大歲數,甚至我是一個對以後也沒什麼計劃的人,我知道這樣不好,但我覺得計劃從來都趕不上變化。實習後的某一天,我突然明白了這句話的意思:我們上那麼多年學,熬那麼多夜,做那麼多習題,頂著各種各樣的壓力,參加殘酷的大學聯考,然後上大學,談戀愛,分手,找工作,加班,我們這麼辛苦,竟然是為了成為一個普通人。

主人公哈羅德·弗萊是個平凡甚至有些懦弱的人,在退休之後只是閒時養養花,忙時散散步,他的兒子二十多年前因為抑鬱症自殺,妻子莫琳對此受了很大的打擊,兩人的感情也日漸疏離,就是這樣沒有一點朝氣的日子。如果沒有那封信,我想哈羅德和莫琳或許就這樣,對對方帶著誤解和生疏,平淡的過完這一生。然而有一天,哈羅德收到了老朋友奎妮的一封信,信裡奎妮說自己患了癌症,或許將不久於人世,而她寫這封信,就是來和老朋友們告別的。看到這封信,哈羅德心裡百感交集,悲痛萬分,他給奎妮寫了一封回信,打算去寄給她。

哈羅德很快看到了郵筒,但他心裡猶豫不決,他不想把一封簡短甚至起不到一絲安慰作用的回信就這樣寄出去,也不想再次回家面對莫琳,於是他繼續往下一個郵箱走去......經過了一個又一個郵筒,哈羅德始終沒有停下來,他越走越遠,他心想只要他一直這樣走下去,他的老友就能活下去。也或許他想,如果繼續走下去,或許之前的很多事情就會改變,兒子不會離開,妻子也不會厭棄。

而莫琳還在家裡等哈羅德回來,她給哈羅德的朋友打電話,發現哈羅德並沒有跟朋友在一起,她開始擔心起來,後來哈羅德給莫琳來了電話,說自己要走路到奎妮在的地方貝里克郡去,此時莫琳更加擔心起來。

哈羅德一路上遇到了很多人,有客店旅人,有酒保,有沒有孩子的女人,有銀髮的紳士還有想成為詩人的社工等等等等,哈羅德和這些人相談甚歡,遇到了很多有趣的事情,他對人生的理解和經歷也發生了很多變化,在趕路的過程中,他也回憶起了很多以前的事情。他們的兒子很優秀,畢業於名牌大學,是夫妻倆的驕傲,但是畢業後兒子卻開始酗酒,後來甚至患上了抑鬱症最終自殺。莫琳總埋怨哈羅德對兒子太冷漠不夠關心,但實際上哈羅德只是用自己的方式來愛兒子。在哈羅德走後,莫琳也開始對過去發生的事情進行反省,這期間兩個人對一些事情都有了新的理解,心裡的隔閡慢慢的也都放下了。

哈羅德走了87天,627公里,他一個人走到了療養院,見到了奎妮,奎妮最終也沒有因為哈羅德的朝聖戰勝病魔,最終安詳地離開了人世,而莫琳也在理解哈羅德以後找到了他,並一直鼓勵他安慰他。最後兩人又牽起了對方的手,在海灘上幸福的笑了起來。

每個人都有和這個世界對話的方式,他們也許勇敢,也許膽怯,也許善良,也許冷漠,但是他們也是在認真的對待生活,對待每一位生命中出現的人。我們總要給別人一點理解和耐心,讓我們足夠有勇氣一起去面對那些悲痛和訣別。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18

《一個人的朝聖》是英國劇作家蕾秋·喬伊斯創作的長篇小說。講述了主人公哈羅德為了看望身患癌症的昔日友人,橫跨整個英格蘭,徒步87天,行走627英里,只憑一個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會活下去!主人公哈羅德最終見到了好友奎尼,奎尼在安詳中離開人世。而哈羅德經過長途跋涉,也實現了自我救贖。

與其說是一個人的朝聖,不如說是主人公哈羅德的自我救贖。

救贖,就是找回原本屬於自己的東西。

哈羅德原本有一個幸福的家庭。因為兒子意外落水,他準備先脫掉鞋子再跳下去施救。妻子因此對他耿耿於懷,接踵而來的是妻子的家庭冷暴力。開始遷怒於他,鬧彆扭,分房睡,兩人幾乎不交流,日子過得死氣沉沉。直到收到原來同事奎尼的那封信,哈羅德鬼使神差地離開家,開始徒步去遙遠的地方看望奎尼。奎尼身患癌症,哈羅德告訴奎尼他要走路去看她。原以為哈羅德是為了愛情毅然決然地做出這樣的決定,其實不然,連他自己也不能完全說清楚為什麼要這樣做。二十年沒有見面的老同事身患絕症的訊息,只是給哈羅德的平乏無味的死水一般的生活中扔來一塊石子,讓哈羅德沉寂很久的內心泛起了波瀾。65歲的他想起了過去很多事情,再看看不堪的現實生活,他才邁開了一個人朝聖的步伐。

加油站的女孩告訴他,只要有信仰,什麼事都可以做成。哈羅德受到了鼓舞。哈羅德古怪異常的舉動,說是為了挽留奎尼的生命,其實是自己在逃避不堪的現實。而加油站女孩關於信仰的鼓勵正中下懷,一個理由而已。

自我救贖的過程,就是一種修行。小時候看西遊記唐僧師徒四人取經的故事,我曾想,孫悟空一個跟頭十萬八千里,翻幾個跟頭不就取金回來了嗎,為什麼還要那麼折騰。後來才明白是如來佛一定要唐僧師徒經歷九九八十一難的修行,才能取到真金。哈羅德一個人的朝聖,是救贖,也是修行。在徒步的過程中,回憶了自己的父親、母親、妻子和兒子,通過和自己的深入交流,開始思考過去。凡事向內求,反求諸己。根源都來自於自己,自己的行為,亦或觀念,矇蔽了雙眼。只有發自內心地正視它,坦然地接受它,才有可能化解它。

書中有句話印象深刻:“也許當你走出車門真真切切用雙腳開始走路的時候,綿延不絕的土地並不是你看到的唯一事物。”

一路上,哈羅德遇見了很多的人,經歷了很多事。其中有離婚、流浪、失業、迷茫的各式各樣的不同的人,每個人都講述了自己的不同的困境和悲哀。哈羅德聽著他們的故事,和他們展開交流。自己也慢慢走出了封閉的圈子,暢開了心扉。路人的苦難和經歷,都在影響著他。記得有人說,旅行的意義在於發現別人不同的生活方式。是呀,有時候我們覺得自己苦,自己累,壓力很大。當你走進別人的世界,突然發現其實每個人都不容易,甚至有些人經受的苦難遠比自己的大很多。閱歷,不僅能開闊一個人的眼界,更能擴充套件一個人的格局。這些都是哈羅德徒步的意外收穫,也是他救贖、修行的一部分。

最終的結果並不重要。跋涉千里,見到了奎尼,哈羅德已經不知道應該說什麼了。他徒步的收穫不僅僅是見到了奎尼,挽留了奎尼幾十天的生命,更是自己看清了自己,和自己達成和解,心中的結解開了!

哈羅德的妻子莫琳也在自我救贖。失去兒子後,責怪丈夫,因此對丈夫實施冷暴力。家裡裝上厚厚的窗簾,把自己困在狹小的世界裡,不和鄰里往來,鬱鬱寡歡。當那個她憎恨、討厭的男人哈羅德突然離家出走以後,妻子莫琳一開始是迴避的態度,認為哈羅德馬上就會放棄。其實,在你心目中不齒的那個男人,或許在別人眼裡是個寶。很多時候,人們都把最壞的脾氣給了最親近的人,廝守並傷害著。得知這一切的確實實在在發生後,她開始恐慌,害怕失去丈夫,失去家庭。在哈羅德離家一個人徒步的同時,妻子莫琳在等待及關注哈羅德的過程中,對痛苦的過往逐一進行審視,觸發了她對愛的全新領悟和對自己的重新認識。

奎尼暗戀著哈羅德,她一直沒有表白,只是哈羅德始終不知道而已。奎尼在單位受人排擠,但她喜歡兢兢業業且默默無聞的'哈羅德。當哈羅德打碎老闆的東西時,奎尼替他背了黑鍋,自己卻因此被公司開除。在奎尼身患絕症即將不久於人世的時候,奎尼想到了內心曾經暗戀的哈羅德,給他寫了信。見到哈羅德後,奎尼才安詳地離開了人世。奎尼喜歡哈德羅,她知道哈羅德有家庭,她選擇了把對哈羅德的情感深藏在心底。在公司裡,哈羅德對奎尼很友好,奎尼喜歡和哈羅德在一起。奎尼不圖什麼。二十年沒有聯絡,奎尼希望那個她曾經喜歡的人知道她將不久於人世,在臨終的時候和心愛的人做一個告別,算是對內心特殊情感一個交代,僅此而已。作者筆下的奎尼,是一個可憐的女人,一個善良的女人,更是一位偉大的女人!

故事結尾,哈羅德和妻子莫琳坐在海灘上,蔚藍的大海洶湧澎湃。一對老夫妻一起回憶曾經美好,情不自禁地笑了又笑。此時妻子莫琳彷彿看到“多年前那個野性的、年輕的、像魔鬼一樣起舞的男人,那個向她的每一根血管注入瘋狂愛意的男人”,此刻的莫琳覺得哈羅德是對的,要一個人承受這一切,實在是太多了。

“我愛你,哈羅德·弗萊,”莫琳輕聲地說,“那是你的功勞。”

哈羅德在童年時母親離家出走,受盡旁人的冷眼和嘲笑,父親自甘墮落,無數“阿姨”來到家裡,16歲被父親趕出家門,婚後自己的兒子抑鬱自殺,從此和自己的妻子形同陌路,父親徹底瘋癲,母親則彷彿永遠消失……這些痛苦的經歷彷彿一場場噩夢,時刻出現在他的腦海裡,讓他痛苦不已、難以解脫。哈羅德·弗萊,六十歲,在釀酒廠幹了四十年銷售代表後默默退休,沒有升遷,既無朋友,也無敵人,退休時公司甚至連歡送會都沒開。他跟隔閡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國的鄉間,生活平靜,夫妻疏離,日復一日。從他腳步邁開的那一刻起,與他六百多英里旅程並行的,是他穿越時光隧道的另一場旅行。

“你還以為走路是世界上最簡單的呢,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實際上做起來有多難”她繼續說,“而吃,吃也是一樣的。說話也是。還有愛,這些東西都可以很難。”

走路,的確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就是把一隻腳不停地放在另一隻腳前面。當走出溫暖的家庭,風餐露宿,感到孤獨無助的時候,走路變得異常艱難。所幸的是,哈羅德通過艱辛的徒步完成了自我救贖。激發了對自我價值的再肯定、對成長缺陷的新認知及對現實命運的接受和理解。

人內心最深切的渴望是被愛。沒有愛的人生既沒有意義,也索然乏味。我們小的時候,家長愛孩子的方式大都是指教、數落,甚至打罵。這當然是病態的,好在我們長大成人後,很快理解了父母的這種特殊的情感。如今在許多家庭裡存在愛的誤區。妻子把沒完沒了的嘮叨當成了對丈夫的愛,全然不知道那個被你稱為丈夫的男人真正需要的是什麼。男人誤將賺錢養家當成愛的全部,不管不問那個稱為妻子的女人真正的需要的是什麼。現實中許多人習慣了用自己認為的方式對待親人,完全不顧及親人的內心感受。愛一條魚,就給它蚯蚓吃。把你自己喜歡的菸酒給了魚,魚是不接受的,無論你多麼誠懇,多麼辛苦。愛,首先是理解,是接受。再就是為對方做對方需要的事情,是付出。前幾年村子裡有個媳婦照顧公婆口碑很好,而我見到的事實是,的確能照顧老人起居和吃飯,但在照料的同時伴隨著的無休止的數落和輕蔑。我知道人老了,也就卑微了,比起那些沒人料理生活起居的老人來說,這樣的兒媳婦在農村算是好的。但是,老了假若如此,我相信很多人寧願去死,因為他們把生命的尊嚴和質量看得更重。人和人對愛的理解是不一樣的。有些人為了活著,可以無限度地卑微,苟活於世。有些人需要尊重,需要溫情地陪伴,守望相助。愛,如走路一樣,看似簡單,做起來真的很艱難。

哈羅德徒步的事被媒體曝光以後,引來了很多人的參與。哈羅德一開始並不反感,同情這些形形色色的同行者,甚至處處遷就他們。最終哈羅德忍受不了他們,選擇了繼續一個人走。自己的路自己走,自己的罪自己受。人的一生很短暫,沒有必要把不相干的人請進來。生命就像行駛的列車,隨時有人上車,有人下車。有的人走近了你,嵌入你的生命,有的人與你擦肩而過,山水不相逢。緣聚緣散,人來人往,大概如此吧。然而,我們要明白,時間帶不走真正的朋友,歲月留不住虛幻的擁有。解鈴還須繫鈴人。心中的結,需要自我救贖。當然,救贖不一定非要長途跋涉地徒步,但一定要深刻地思考和反省。

作者蕾秋·喬伊斯用無比細膩的筆法講述了一個很好的故事,跟著哈羅德的腳步,讀者可以一層一層地靠近真實的自己。

《一個人的朝聖》是一本好書,值得一讀。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19

這是一個美麗的錯誤,卻讓我愛上了這本書,依舊記得當我拿到這本“錯”書時的神情,原本要買的是另外一本,只因自己的大意讓我和《一個人的朝聖》有了奇妙的緣分,從此這本書陪我走了一段奇妙之旅。

剛剛讀完《一個人的朝聖》這本書,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憂傷,雷秋。喬伊斯到底在訴說什麼?主人公哈羅德於一個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軒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說奎尼得了癌症,在貝里克的一個療養院內,那裡屬於英國北部蘇格蘭的地方,而哈羅德此時住在英國南部英格蘭的金斯布里奇。

哈羅德給奎尼寫了回信,但這信是哈羅德自己送去的,經過與一個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羅德突然想走著去貝里克,因為哈羅德相信只要他走著,奎尼就會活著。因為這樣一個信念哈羅德從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貝里克,歷時87天,途行627裡。

但我感覺這不是作者想告訴我們的故事,哈羅德此時已經年邁,在途行的過程中經歷了種種磨難,他回憶了自己過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時就離家出走的母親,酗酒的父親,十六歲時父親丟給他一個大衣讓他離開家,與兒子戴維深深的隔閡和戴維的離世,與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閡,導致之後的分居。

這些回憶都深深的折磨著哈羅德,但在途行的路上這些回憶卻常常出此刻他的腦海,在哈羅德離開的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為什麼就和丈夫走到了這樣的地步,莫琳將戴維的離世怪罪到哈羅德頭上,說他不是一個好父親,從來沒有給過戴維關愛,之後莫琳翻看了一部相簿,看到哈羅德和戴維的合影。

感覺到他們父子以前是嘗試過好好溝通的,莫琳也進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羅德行走的時間內,他們都直面了這二十年來都不願應對的內心世界,他們發現都深愛著對方,最終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羅德一起住,他們想起了剛認識時的場景,都想起當時認識時的玩笑,他們都笑了。

一個人的朝聖,與其說走在路上,不如說走到心中,應對一些我們不敢應對或不願應對的心結,只有我們勇敢應對才能開啟心結,最終獲得理解、獲得幸福。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20

利用上下班地鐵上的時間,讀完了這本著名的《一個人的朝聖》。經典就是經典,讀這本書感覺就像是與一個志同道合的朋友在對談,一點一滴都說到了你的心裡,頗為激動,忍不住要表達自己的感動。

其實所謂的朝聖,跟宗教信仰沒有任何關係,直白得說就是一個六十五歲的老人,為了看望和安慰身患癌症的朋友,從英格蘭最南部的金斯布里奇,經歷長達87天、627英里的徒步旅行,終於到達最北部的貝里克。除了走路,老人在獨自一人的行走中回顧自己的童年、婚姻、兒子及這位身患癌症的朋友,故事一點點展開,這不是一部扣人心絃、讓人讀起來欲罷不能的小說,但她就像是春風化雨潤物細無聲般在你耳邊娓娓道來,情節一點點鋪開,感受卻是越來越濃烈。

與其說是徒步旅行,倒不如說是一場心靈之旅。

在行走的過程中,老人一點點開始反思過往幾十年如一日的生活,包括他的妻子、兒子和患病的朋友,在回憶與思考中,他對自己、對已經離去的兒子和關係早已淡漠的妻子有了新的感受、對他和妻子的婚姻又有了新的認識,在完成徒步之旅後,老人的生活一定也會掀開全新的篇章。因為有過跑步的經歷,我理解老人在行走中思考、釋懷的感受;我也理解從日復一日繁瑣的重複中掙脫出來,呵護、安慰一下我們的心靈是何其美好和珍貴。所以,看完這本書,我真的忍不住拿出運動鞋,重新開始跑步、重新開始與我的心靈對話。

每個人都受過傷,我們要學會給自己療傷,要學會面對,學會愛。

書中斷斷續續得展開故事情節:主人公,也就是這位老人哈羅德,小時候生活在一個缺愛的環境裡:父親參軍從戰場上返回家裡後,仍無法從戰爭的陰影中走出來,整日以酒為伴;年輕的母親無法忍受這一切,選擇離家出走。父親更加肆無忌憚,除了繼續嗜酒外,又開始忙著不停得換女朋友,唯獨沒有人去關心、愛護哈羅德。小小年紀的他只能整日生活在擔心、恐懼中,保持低調做個隱形人。在這樣的環境中長大、沒有人愛的哈羅德,成為父親後,依舊不懂得如何去愛,不懂如何表達愛,於是,面對自己的親生兒子,他也選擇了遠離,他小心翼翼卻不知如何去愛。這又造成兒子戴維想要對生活的逃脫,後來儘管戴維考到了劍橋,但家庭生活的痛苦讓他對生活無望、看不到未來,只能靠酗酒和藥物來麻痺自己,最後只能痛苦得選擇吊死在自家花園裡。兩代人的悲情故事不疾不徐得展開,讓你背後發涼,也讓你反思。可以抱怨戰爭是造成這一切的罪魁禍首,但當我們不能改變環境的時候,是否可以讓自己勇敢一些,去面對問題,解決問題?而不是靠酒精麻痺自己來逃避問題?作為一個三歲孩子的媽媽,在這個故事中我看到家庭教育中給孩子愛,是何其重要!

我們是自己生活的主人,我們都有自主選擇想要的生活的權利。

當一個人沒有自主意識,只是被動得一味淹沒在日復一日的重複之中、沒有了任何個人主動的追求之後,生活就是索然無味的寡淡,而當我們在生活中增加了自主意識,有了願意為之努力的小目標,整個人都會神采奕奕,有一種希望就在前方的感覺,主人公哈羅德就是在確定了要徒步去看望朋友後,展示了內心的快樂和晚上睡覺的安寧。當然,度過了確定目標後的興奮之後,就需要依靠強大的意志力去克服過程中的枯燥、辛苦和勞累。

一個已經六十五歲、在過往的工作、生活中幾乎沒有任何存在感的老人,終於在徒步中,克服了對未來的恐懼、克服了路人的質疑、克服了面對眾人時的羞怯,在沒有手機、沒有地圖、沒有指南針、沒有登山靴等的情況下,仍一往直前。在行走中,除了對意志力的考驗外,他找到了生命的意義,在反思中,他學會了如何去愛。

既然選擇了遠方,就要繼續前行。

在哈羅德徒步的過程中,有人向他表達欽佩和鼓勵,有人發自內心得關心他、為他療治傷口,有人也是不相信、嘲諷的口味(這種人總是在自己做不到時就以為別人也做不到),有人在他出名後,為了追逐名利風光開始追隨。在面對別人的質疑時,相信自己;在面對外界的誘惑時,不忘初心。

這是一個六十五歲老人心靈的救贖,這更是一本讓你看到希望、給你帶來勇氣、讓你成長的書,是一本教給你愛和如何去愛的書。對於老人來說,在行走中找到自己、找到愛,對於讀者我來說,在讀書中找到繼續前行的力量,與君共勉。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21

英國BBC資深作家蕾秋·喬伊斯的作品。故事從哈羅德收到二十年前的朋友奎妮的一封信開始,那信是從一個臨終關懷療養院寄來的。奎妮向他寫信告別,哈羅德既高興又吃驚,趕緊給她寫回信,然後去寄信。在寄信的途中遇到了加油站的女孩,因為那女孩的一句話,改變了他想法,哈羅德決定親自步行去貝里克郡看望奎妮。那女孩說“你一定要有信念,你一定要相信那個人能好起來,人的大腦裡有太多的東西我們不明白,但是,你想想,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他給奎妮打電話,告訴她:他會走路過來看她,讓她一定要等他。後來哈羅德從英國的最西南走到最東北,橫跨整個英格蘭,八十七天,627英里,只憑著一個信念:只要他走,奎妮就會活下去。

一路上哈羅德遇到了很多困難,很少走路的他,腳磨出了無數水泡,腿痛的不能動彈,壞天氣,捱餓淋雨,甚至累的倒下來。但是他憑著“只要一直向前,就一定能抵達的”這種信念,堅持走了下去。一路上遇到了一些人:巴斯那個穿著裙子、眼睛被人打腫了的男人,給他吃的又讓他在摺椅上休息的,沒有孩子的女人,盯著奎妮的信看的腫瘤醫生,鍾愛奧斯汀、對著空氣說話的女人,滿手疤痕的自行車手母親,坐火車去看運動鞋男孩的銀髮紳士,等著永遠也不會回來的男朋友的瑪蒂娜,從沒有離開過南布倫特的女侍應,還有維爾夫、凱特等等,這些孜孜不倦尋找幸福的人,給了他勇氣。而奎妮,一個二十年前替他背黑鍋、幫助過他,這個哈羅德愧對的朋友,他連一句感謝的話也沒有機會說,這也許就是他最後能為她做的事。哈羅德的朋友奎妮,也終於是在等到了他的看望之後安靜的離開。

這是哈羅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也是他穿越時光的一場內心之旅,哈羅德從小沒有到得到父母的關愛,被父母拋棄。而他自己的婚姻也被弄得一團糟,因為不懂得付出愛,對兒子抑鬱自殺死亡的無能為力,被妻子怨恨,兩人在同一個屋簷下形同陌路的生活了二十年。經過這趟徒步朝聖的旅程,他終於敞開自己傷痕累累的心,和妻子一起正視悲傷的過往,敞開心扉,讓生命重新發光。

一本好書總是讓人久久回味,故事的情節非常精彩、引人入勝,構思巧妙語言描寫一環緊扣著一環,確實讓人想要一口氣讀完的感覺。書中我最記憶深刻的一段話:“還以為走路是世界上最簡單的事呢?只不過是把一隻腳放在另一隻腳的前面,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實際上做起來有多困難。”但願我們都有勇氣走自己的路,勇往直前,堅持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