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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七年級週記模板彙總五篇

週記1.62W

時間過得太快,讓人猝不及防,轉眼一週又過去了,一週的時間,相信你會領悟到不少東西,是時候認真地做好週記了。怎樣寫週記才更能吸引眼球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七年級週記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關於七年級週記模板彙總五篇

七年級週記 篇1

自我介紹一下哦!我是月月她哥哥的朋友,也就是月月的`哥哥。你們能看懂嗎?就是那個“小杜子°”發的日記中的王銘墨。我可帥了。

月月呀!這個姑娘也挺好滴!就是脾氣倔了點。其他都行。尤其喜歡喝草莓味的奶茶。他們兄妹倆還沒有和好呢!我在中間可真不好做人呀!月月也不碰手機。我這找誰說去呀!我去還不讓人家找著。幸虧我知道小號是什麼。不然我還真的找不著她。

說了這麼多,你們應該瞭解我了吧!希望大家多多喜歡我們月月呀!

七年級週記 篇2

到圖書館是件非常有趣的事情,因為書能讓你學到很多知識,它能讓你學富五車。圖書館裡有很多各式各樣的書,書就想一位聰明的小老師,把知識灌輸到我們的腦袋裡。

今天,媽媽帶我去一間圖書館看書,真是大開眼界!我第一次看到這麼多稀奇的書,我忍不住驚歎:“哇!這裡真是書的'天堂!”那時,媽媽挑了一本童畫書給 我看,我一開啟那本書,裡面的書香味紛紛散發出來,好陶醉呀!我更加的喜愛看書了。當我看到《人魚公主》這本故事書時,我把我的心得感想分享給媽媽,媽媽會不厭其煩的聽我說。當我看完了一本書,就好像被一位老師教導過,同時也學到了新知識。就這樣,我一本接一本看著,陶醉在書香裡,時間慢慢的飛過去了,該 回家了。我依依不捨的離開了“書的天堂”,向它揮揮手,離開了。

在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回想著看書的時候,假設我還在圖書館裡看書。我在書上學到了很多實用的成語,下次,我一定還要再去圖書館看書,增廣自己的見聞。

七年級週記 篇3

開學了!我們的學校發生了很多變化,來了新同學,老師也換了漂亮的新衣服。不過,最有意思的是還出現了“國小生擺地攤賺文具錢”的新鮮事!

原來,我們三年級四班的黃子宵同學開學時大家都需要包書殼的機會,在學校門口擺地攤賣起了包書殼,一上午就賺了26元錢。他用這筆錢給自己買了新文具。他說這次“地攤生意”是他媽媽給他安排的第一堂課,目的是想通過做買賣來鍛鍊他的社會實踐和自立能力。

假期裡,我和我的.好朋友龍龍也擺了幾天地攤,在家樂福旁邊賣我的舊書。我給書攤製作了廣告牌,叫“寶貝書攤”,還用媽媽的手機錄了廣告詞反覆播放:“走過路過不要錯過,好書難得便宜賣羅!”不過我可沒賺到很多錢,開頭的兩個晚上才賺了五角錢!

我想,我是因為沒有象黃子宵那樣抓準機會吧。擺地攤雖然很辛苦,但是充滿了樂趣。

現在,我們武漢市政府提出了“全民創業”的口號,看來,這股創業風已經吹進國小校園了。

七年級週記 篇4

在我的印象中,火車很慢,但現在我才發現火車的速度也很快。從車窗向外望去,一片綠色立即映入眼簾,讓人心曠神怡,但由於速度太快,美麗的風景立刻模糊了。我又向遠方眺望,那群山被映成了青黑色,讓我不禁想起了唐代詩人韓琮的詩句“晚日低霞綺,晴山遠畫眉。",遠處那青黑的山好似美人濃密的眉毛。天灰濛濛的,襯托著山更增添了一番風韻。再向遠處看,山外還有山,但顏色卻大不相同,遠山是乳白色的,朦朦朧朧,好似被蒙上了白色的紗巾,又好似美人將臉遮住了半邊,可愛極了。

遠處那層巒疊翠的山固然吸引人的眼球,可眼下的小花小草更令我賞心悅目。地上的小草一片連著一片,手拉手不分開;零星的小花好似繡在錦緞上的花朵,形態各異。還有許多不知名的樹上吊著一串串花朵,五顏六色的,真像古代美女頭上的飾品,又像一串串掛在樹上的小鈴鐺在風中搖擺著,小巧玲瓏,精緻可愛。田野中的小路縱橫交錯,路邊還散落著幾座小屋,古色古香的別有一番風味。

家鄉的路讓人感到溫馨,回家更令人感到親切無比……

我最早的作文是日記,那是我五歲的時候,現在看來,那簡直不是日記,每天僅一二句話,內容現在也覺得幼稚可笑。那是去泰山時,父母提出了寫日記的建議,我也沒把它當回事,玩著就記了。這樣卻引起我記日記的興趣,當然也需要父母的督促,一直堅持到了現在。現在,看看已有了七大本日記,便不由得想起那次泰山之行,因為第一步是從那橙紅色的小本,從那泰山的山道上開始的……

記日記不難,找些有意思的事、有樂趣的.事、有收穫的事記下來,不像是在作文,更像對自己說話,這樣大大提高了我的作文水平,同時也提高了我觀察生活的能力,引起了我學習的興趣,這是更重要的。我一直覺得作文不是單打一的,我到現在也不是單喜歡作文,物理、化學、外語,也許比作文更喜歡呢,它們是互相促進的。

小時候,我愛養小動物,喜歡植物,日記的主角便多是小雞、小兔、各種樹葉……記得三四年級時養了一隻龍蝦,紅殼、長鬚、大螯,至今仍清晰可見。後來,它下了仔,可惜死了,龍蝦好像很傷心,不久也死了。我大哭一場,把它葬在了家後面公園的小山上。這豐富了我的感情,對獸猶是如此,對人更當怎樣呢?日記多記的是這樣有趣的事,現在看來是那樣讓人開心!我覺得,小孩應該和自然、生物接觸,它會使你的心靈變得純真些、清澈些,少受些社會的汙染。日記使我有了記敘這樣生活的機會,它無形之中提高了我的作文水平,更讓我的心得到舒展。日記,是一塊饃,你能嚼出它的香味來。

為了把日記記好,我常查辭典。記龍蝦那一篇時,我便查了《少年自然百科辭典》,對龍蝦有了一些瞭解,這樣提高了我學習的興趣。現在,多愛讀書,日記便多記的是如何逛書店,讀書後的感想。這不是很大的技巧嗎?可總覺得自己說出的話不如人家那樣有力,這便促使我讀更多的書,就這樣循循漸進。有時對社會一些事有了看法,也記下來,也想從書中找到同我一樣的論點,日記成了我替代不了的好朋友。我的好多作文就是從日記裡來的,因此我要說作文的提高,首先得歸功日記。

七大本日記,撒下我歪歪扭扭的足跡,記下我十年生活的經歷。魯迅說:“世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同樣可以說:世上本沒有路,走的日子多了,也便成了路。以下的故事,記下了父親教我學作文之路,更記下了我這十年學習、生活、思想、情感的一段路。從這一點來說,我真感謝父母對我的督促和幫助。

七年級週記 篇5

今天,我在遊戲中收穫了屬於我自己的感悟。

今天,我和表姐一起去上超級青少年的課。上課的時候,老師跟我們玩了一個遊戲。遊戲的名字叫:找凶手,是這樣玩的:老師給每人發一張卡片,上而畫著劍的,就是凶手;上面畫槍的,就是警察;什麼都沒有畫的`,就是平民百姓。

遊戲開始了,我拿到卡片,發現上面什麼都沒有畫。老師讓我們閉上眼睛,再讓凶手睜開眼睛,並讓他假裝殺一個人。好了後,老師讓我們睜開眼睛。並讓警察出來。找殺人犯。警察是個男孩,他扮成了一副很酷的樣子,眼睛睜得大大的,仔細著搜尋著可靠的線索。我發現一位胖胖的小女生一言不發,手中握著卡片。我想:她應該就是凶手吧!很快,大家都看出來了,一看她的卡片,果然是凶手。

第一輪結束了,第二輪對於表姐來說,比第一輪刺激多了。

表姐看了她的卡片,把她嚇了一大跳,卡片上畫著劍。她決定扮成平民百姓。這次的警察是個女孩子,她找了很多遍,認為表姐旁邊的一位男孩是凶手。有些人認為不是那個男孩,而是我的表姐是凶手。最後,大部分的人都認為表姐是凶手,表姐只好承認了,真佩服他們。

從這次遊戲中,我明白了”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