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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順序的種類與選擇

說明順序的種類與選擇

說明文中,先說什麼,後說什麼,是必須要解決的問題。任何事物本身都有一定的條理性,而人們對於客觀事物的認知過程,同樣也有規律可循。因此,說明文的順序不是可以任意安排的,
說明一種事物到底按什麼順序,要看這種事物的特點和表達的需要。說明順序主要有三種。
一、邏輯順序
任何事物、事理以及它們的各個部分之間都有內在的聯絡,由於聯絡的性質不同,它們之間有著各種複雜的情況,要把各種複雜的情況在說明中體現出來,就需要邏輯順序。
說明文中,常見的邏輯順序有:從主要到次要,從現象到本質,從原因到結果,從概括到具體,從整體到部分,從特點到用途等。
二、空間順序
說明文中說明某事物時一般多采取空間順序。對靜態事物的形狀構造,往往按空間順序說明。
以空間為序,可以先對總體作概括的介紹,然後再對各部分按它們所處的位置依次解說;也可以把某一部分作為基點,先作介紹,然後依次說明上下、左右、內外、遠近等方面的情況。
三、 時間順序
事物是發展變化的,而發展變化又離不開時間,以時間為序,便於把事物在發展變化過程中顯現出來的階段和各階段的情況表達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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