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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確數詞的系統構成、使用特點和歷史演進

漢語確數詞的系統構成、使用特點和歷史演進

0.1一種語言的數詞首先可分為兩大類:表數數詞(基數詞)和表序數詞(序數詞)。在表數數詞中,有的是陳述數目多少的,即述數詞,如:三、十五、三分之一、四十多萬、五倍等等;有的是詢問數目多少的,即問數詞,如:幾、幾何、多少等。一種語言的數詞系統可以說就是述數詞系統,述數詞的情況基本代表和反映著一種語言的稱數語法[(1)]。
0.2述數詞主要由表確數的基本數詞、複合數詞和表概數的詞構成。本文以現有對於漢語數詞的歷時研究和共時研究為基礎,探討漢語述數詞的系統構成、使用特點和歷史演變。限於篇幅,本文只討論確數。
一、基本數詞的系統構成、使用特點和歷史演進
1.0基本數詞是能單獨稱數又能相互組合(或與其他詞組合)表更大數字的數詞單純詞。從內部組合看,基本數詞是由係數詞和位數詞構成的系統,並且這種構成古今具有較大的一致性。但是在數詞充當數詞構詞成分和與其他詞組合方面,由於使用範圍和被描寫物件的不同,從古代起就產生了一些詞語變體和書寫變體,這些變體及使用的情況古今都有不少差異。
1.1係數詞
係數詞是表個位數和充當係數的基本數詞。單純的係數詞從古至今都只有9個: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
1.1.1充當構詞成分
係數詞充當構詞成分是與其他數詞一起構成一個複合數詞。其組合有三種情況,古今亦然。
1.1.1.1和十、百、千、萬等組合構成偏正式的複合數詞,充當修飾語。例如:
三十四百五千八萬(參看2.1系位構造)
1.1.1.2和偏正複合詞組成並列式複合詞,在其後充當零數。例如:
十五二百三四千六(參看2.2整零構造)
1.1.1.3相互組合構成概數。例如:
三五(人)七八(天)十二三(年)
1.1.2作為獨立的詞
係數詞從古到今都能作為一個詞使用。作為獨立的詞使用有兩個特點:(1)單獨表達一個數。如:“二”表1+1,“三”表2+1,“四”表3+1,等等;(2)和非數詞組合。和非數詞組合時,從古至今,常見的功能是作修飾語。如:
一人有慶,兆民賴之。(尚書?呂刑)天下無二道,聖人無兩心。(荀子?解蔽)
十全十美|九死一生|三打祝家莊|四易其稿
但是,在現代漢語裡係數詞不作狀語。像“三進山城”、“四出秦嶺”是仿古格式的用法。在上古漢語裡,係數詞還能單獨作謂語。例如:
越翼日戊午,乃社於新邑,牛一,羊一,豕一。(尚書?召誥)
彤弓一,彤失百。(尚書?文侯之命)
賜錢二千萬,黃金二百斤,劍二,安車一乘,馬二駟。(漢書?昭帝紀)
古今係數詞都可作賓語。例如:
不憤不啟,不悱不發,舉一不以三隅反,則不復也。(論語?述而)
得數是五,不是四。(現代漢語)
1.1.3使用變體
“二”、“三”在表數中都有使用變體。係數變體的一個重要特點是不能和“本體”一樣用來數自然數,構成自然數的序列。比如“兩”是“二”的一個變體,從古至今數數是說“一二三四五”,不是“一兩三四五”。
“二”、“三”還有表序變體,如“二”錶行為順序的變體是“再”,表順序與述數無關,本文不討論。
1.1.3.1“二”的變體
“二”表數的變體主要有“兩”和“雙”。
1.1.3.1.1兩
在上古,“兩”表分而為二的“二”,其“二”可以是自然存在或客觀形成的,也可以是人為以某個角度形成的。“兩”的這種用法可能與該字的本義有關。例如:
易生太極,是生兩儀。(易?繫辭下)
五管在上,兩髀為肋。(莊子?人世間)
我兩yǐn@①將絕。(左傳?哀公二年)
“儀”指二分太極的一陰一陽,“髀”是指人體兩股的外部,“yǐn@①”是指纏束在馬的胸部用來牽引車軸的兩條皮帶。
“兩”表二的這種用法後來發展出表相匹相併事物的用法。例如:
並後匹敵,兩政耦國,亂之本也。(左傳?桓公十八年)
上天降災,使我兩君匪以玉帛相見,而以興戎。(左傳?僖公十五年)
楚人有兩妻者。(戰國策?秦策)
吾未至乎事之情,而既有陰陽之患矣;事若不成,必有人道之患,是兩也。(莊子?人世間)[(2)
]“兩”在這裡是表匹。
“兩”表二兼表匹並或雙方這種用法,一直沿用至今。如下面的一些成語和一般臨時短語中的“兩”一般都不宜換成“二”:
兩全齊美|兩敗具傷|一舉兩得|中美兩國|湖南湖北兩省|兩夫婦|小兩口|兩家公司|兩個學校|兩個年級|一體兩面
“兩”不僅有比三少一個的數的詞義,還有自己在該語境中的語用附加義:表二分;表匹並。因此在這個意義上講,“兩”是“二”的附加義變體。在使用中,從古代開始,就好像有一條原則,即在表數的同時又突出相關的附加義就用“兩”,否則就用“二”。因而“二”“兩”換用自古而然:用“二”側重數的表達,用“兩”同時又側重其描述物件的二分或匹並。例如:
成師以出,而敗楚之二縣,何榮之有焉?(左傳?成公六年)
二人視事數月,而兩縣皆治。(漢書?薛宣傳)
今孔二郡兵少,不足以而發之。(漢書?趙充國傳)
大將軍王鳳薦慶忌前在兩郡著功跡。(漢書?辛慶忌傳)
“兩”發展到後來,似乎也發展出作為“二”滿足音韻節律等方面要求的一個變體。例如杜甫詩中“二”“兩”的使用:二男新戰死/自有兩兒郎|二京陷未收/何由見兩京|二公化為土/兩公壯藻思
到了現代漢語裡,除了上面所說側重匹並和雙方外,還有一些不十分嚴格的用“兩”不用“二”的原則;或者說僅是一種傾向。如直接和量詞、名詞或動詞組合,與“百、千、萬”等位數詞組合作為開頭的音節,用“兩”不用“二”。例如:
兩種意見|兩本書|兩箱汽水|兩尺布|兩斤油|兩隻手|兩雙眼睛|咬了兩口饅頭|進了兩趟城|背了兩邊書|打了兩次球|兩天兩夜|兩手抓|兩眼發黑|三菜兩湯|兩進兩出|兩尺二寸|兩斤三兩|兩元二毛五|兩省三市三十五個縣|兩千二百五|兩百斤米|兩千斤煤|兩萬斤糧食|兩億多人口[(3)]
“二”加名詞用“兩”也可能是由於語用上側重匹並。反過來,有些用“二”的地方,不用“兩”:
二十二|一百二十八|兩千二百八|三萬二|第二
這些用“二”的地方可表述為:(1)作為複合數詞的組成部分,位置在“十”前、詞中間和作尾數;(2)充當序數。
1.1.3.1.2雙
“雙”是表成對的二。從語源看是二鳥為雙。“雙”不是純粹的數詞,在表數上是既表二又側重於表配成對或合二為一的意思。例如:
至如信者,國土無雙。(史記?淮陰侯列傳)
客從遠方來,遺我雙鯉魚。(古樂府)
何日依虛幌,雙照淚痕幹。(杜甫?月夜)
“雙”表成對或合為一體的二義,在現代漢語裡還用。如:
雙十節|雙人舞|雙打(冠軍)|雙學活動|雙座墊|雙手用力不過在現代漢語裡“雙”不是以詞的身份參與句子的組合,而是與其他語言成分先構成詞或固定短語。這可能與在現代漢語平面上的數詞要具備兩個條件有關:(1)語義上表示數的意義;(2)結構上能與量片語成數量短語。“雙”不能滿足第二個條件,作為古漢語的數詞,在現代漢語裡只能呆在組詞構語的造句材料平面上。就是在“雙雙中獎”裡,儘管後一個“雙”是表同時,但也是先“雙雙”組合,而後才入句的。
1.1.3.2“三”的變體
“三”表數的使用變體主要有“參[,1]”和“參[,2]”(cān)[(4)]。
1.1.3.2.1參[,1](sān)
“參[,1]”是上古“三”作分數分母和倍數的變體。例如:
先王之制,大國不過參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左傳?隱公六年)
“參”為分母
窺敵觀變,欲潛以深,欲五以參。(荀子?議兵)“參”表三倍
1.1.3.2.2參[,2](cān)
“三”在數學上可以是1+1+1,也可以是2+1,還可以是1+2。但在語言中上古的“參[,2]”專表2+1構成的“三”。例如:
吾與日月參光。(莊子?在宥)
擬於舜禹,參於天地。(荀子?不苟)
君子者天地之參也。(荀子?王制)
1.1.3.3合詞變體
到近代,可以說“二”和“三”還分別有“倆”和“仨”兩個變體。“倆”表“兩個”的意思,“仨”表“三個”的意思。用“倆”、“仨”時其後不能再用量詞。到現在這兩個變體還在用。在這個意義上似乎可以說,“倆”、“仨”分別是“二”、“三”表數兼表量的變體。
1.2位數詞
位數詞是能和係數詞組合或互相組合構成一個複合數詞的基本表數形式[(5)]。古今都能見到的有十、百、千、萬、億、兆等6個。在甲骨文裡還沒有出現“萬”以上的大數,但至遲到西周已經有“萬、億、兆”了。例如:
一日兩日萬幾。(尚書?益稷)
不稼不穡,胡取禾三百億兮?(詩經?伐檀)
專惟君而無他兮,又眾兆之所讎。(楚辭?九章?惜誦)
“億”“兆”等位數詞所表之數,不僅古今有異,而且就是在古代都有上中下三種進數法:下數以十萬為億,十億為兆,十兆為京,十京為垓,十垓為秭;中數以萬萬為億,萬萬億為兆,萬萬兆為京,萬萬京為垓,萬萬垓為秭;上數以億億為兆,兆兆為京,京京為垓,垓垓為秭。在現代漢語裡,百萬為兆,萬萬為億。由於“億”以上的數詞比較少見,下面位數詞的討論限於“億”及以下的位數詞。
1.2.1充當構詞成分
在作為成分構成複合數詞時主要功能是充當位數,但是也能充當係數,不過和係數詞相比,位數詞作係數的功能不怎麼整齊。
1.2.1.1位數詞古今一貫的功能或基本功能,是和係數詞組合作為中心語構成偏正複合詞。例如:五十、六百、七千、八萬、九億。
1.2.1.2在上古,位數詞還可以(不和係數組合成系位結構)直接與係數詞或系位複合詞並列構成更大的並列複合詞,即單獨充當並列複合詞的一個直接成分。例如:
十有一月朔巡守,至於北嶽。(尚書?舜典)
歲星出,東行十二度,百日而止,反逆行。(史記?天官書)
即去大梁百有二十里耳。(荀子?強國)
一侖容千二百黍。(同上)
權與物均重萬一千五百二十銖。(同上)
位數詞單獨充當並列複合詞的直接成分,表義上前面的係數是“一”。但是這並不是說凡是以位數開頭的並列數詞,其開頭的係數為“一”,“一”就一定不出現。只能說在古代以“一”不出現為常,出現少見。“一”出現的如:
冬至後一百五日為寒食。(荊楚歲時記)
1.2.1.3其他位數詞也能出現在位數“億”、“萬”前面,充當係數。例如:
萬億及姊。(詩經?載芟)
時幽冀吏人奔烏桓者十萬餘戶。(後漢書?烏桓傳)
受(紂)有臣億萬維億萬心,予有臣三千維一心。(尚書?泰誓)
位數的這種用法現代漢語有,如:十萬大軍|百萬雄師|億萬群眾|十億人民。
在唐宋詩歌中還有“百”、“千”作係數表概數的形式。例如:
霜竹百千竿。(唐白居易詩)
二三餘幹在,千萬斧刀痕。(宋寒山詩)
近代漢語中,出現了“十”用在位數詞“百”後面表概數的形式。如:
那老牛與我戰經百十合,不分勝負。(西遊記六十一回)
在現代漢語裡,“千”好象不怎麼能放在其他位數詞前面作係數。偶爾也見“千萬”並現的,但一般是錯綜並列,即:千萬x=千x+萬x。例如:千萬斤重擔=千斤重擔和萬斤重擔。也有“千”、“百”在“萬”前並現的,但也是錯綜式。例如:千百萬民眾=百萬甚至千萬民眾。
應當指出,下面的位數十位數,不是數詞:
十萬(火急)千萬(注意)萬萬(小心)(氣象)萬千
1.2.2作為獨立的詞
位數詞作為獨立的詞,與量詞或其他詞組合,一般常見的是充當修飾語或謂語。古代漢語的例子如:
陳文子有馬十乘,棄而違之。(論語?公治)
(有虞氏官五十,)夏后氏官百。(禮記?明堂位)
齊景公有馬千駟。(論語?衛靈公)
召所食漂母,賜千金,及下鄉亭長錢百。(漢書?韓信傳)
子貸金錢千貫丨童手指千丨維橋姚已致……羊萬頭。(漢書?貨殖傳)
時蒙詔賜銀萬兩。(顏氏家訓?終制篇)
但是發展到今天,除了“十”以外,其他位數詞不能單獨與非數詞組合,也不能單獨表數,它們要先構成系位結構,即使係數是“一”也不例外。如“一百人”不能說“百人”,“這裡有一千人”不能說“這裡有千人”;“一千五百人”不能說成“千五百人”。這就是說,在現代漢語普通話裡,除了“十”,其他位數已不再是獨立的數詞,只是複合數詞的構詞語素。而古漢語的係數詞則不然,古今都是獨立的詞。
1.2.3使用變體
在古代漢語中,位數“十”、“百”有表分數和倍數的字形變體“什”、“佰”。
1.2.3.1位數表分母寫作“什、佰”,但好像不是強制性的。例如:
(周人百畝而徹,)其實皆什一也。(孟子?滕文公上)
(累三而不墜,)則失者十一。(莊子?達生)
漢兵物故什六七。(史記?匈奴傳)
胡不赴秦軍俱死?且有十一二相金。(史記?張耳陳餘列傳)
1.2.3.2位數表倍數,“十”、“百”有使用變體。例如:
小國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老子)
或相倍蓰,或相什百,或相千萬。(孟子?滕文公上)(蓰:5倍)
二、確數複合數詞的系統構成、使用特點和歷史演進
2.0漢語表確數的數詞,除一到九幾個是由一個音節構成的簡單數詞外,其餘都是由幾個數詞組合成的複合數詞。從結構關係和表義特點看,漢語的確數複合數詞是系位構造和整零構造組成的體系。
2.1系位構造
系位構造是指由係數加位數構成的複合數詞。例如:
二十三百四千三百萬五千四百二十萬四千三百八十一億
2.1.1構成特點
系位構造複合數詞從古至今有三個不變的特點:位序上的後升性、結構層次上的二分性、表義上的系位性。
2.1.1.1從位數狀態看是前低後高,呈升位排列。所謂“前低後高,呈升位排列”是指最後一個數字單獨所代表的位數比其前每一個數字所代表的位數都高。如“二十”的“十”所代表的十位高於它前面“二”所代表的個位,“三百、四千”的“百、千”所代表的位數也分別高於其前“三”、“四”所代表的個位。“五千四百二十萬”的“萬”也高於它前面的每一個數詞所代表的位數。
升位有兩種模式,一是全升式,二是尾升式。全升式是指參與組合的幾個數詞或數詞段所代表的數學位數,依次升高。例如:
二十三百四千三百萬
尾升是指,參與組合的幾個數詞或數詞段所代表的數學位數,排序上先降低後在尾巴上升高。例如:五千四百二十萬四千三百八十一億
但是古代漢語似乎不然。例如:
受(紂)有臣億萬維億萬心,予有臣三千維一心。(尚書?泰誓)
2.1.1.2系位構造的複合詞結構層次上是二分的,最後一個字是位數,其餘的是係數。系位構造的係數不僅可以是一個簡單的個數,如“二十、三百、四千”的“二、三、四”;也可以是一個系位構造和幾個系位構造的聯合,如“三百萬”的“三百”是1個系位構造,“五千四百二十萬”的“五千四百二十”是3個系位構造“五千、四百、二十”的聯合。(參看2.2.2)如果用直線切分直接成分,上面的例詞是作如是切分:
二丨十三丨百四丨千三百丨萬
五千四百二十丨萬四千三百八十一丨億
上面的切分表明了系位結構的一個層次原則,即:系位構造的最後一個位數詞單獨作第二個直接成分[(6)]。
2.1.1.3系位複合詞是偏正數詞,系位之間結構上是偏正關係,意義上是相乘關係,即一個系位構造的詞的數學值=係數×位數。如:
二十=2×10
三百=3×100
四千=4×1000
五千四百二十萬=5420×100002.1.2充當構詞成分
充當構詞成分是自相併列或後加係數詞構成並列型的複合數詞。例如:
五千四百三百二十三十五(參看2.2.1.1)
2.2整零構造
整零構造是指由系位構造加系位構造,系位構造加個位數,或者“十”加個位數構成的複合數詞。例如:
十一二十二三百五十四萬三千五百五千○二十五
“三百五十”“四萬三千五百”分別是由兩個和三個系位構造並列組成,“二十二”是由一個系位構造“二十”和個位數“二”組成,“五千○二十五”是由系位構造“五千”、“二十”,個位數“五”和○組成(○的性質參看2.2.)。2.2.1結構特點
整零構造複合數詞古今相同的特點有三:結構層次上的同層多可切分,表義上的數值分項加合,位序上的整零遞降排列。古今不同的是整零聯接方式和連線詞的演變,整零中間缺項的處理方式和結尾項語義所指的變化。
2.2.1.1整零複合詞是幾個並列肢連線而成的,如果是以位數詞收尾,有幾個位數詞就有幾個並列肢。如“四萬三千五百”有“萬”“千”“百”三個位數,因此就有“四萬”、“三千”和“五百”三個並列肢;如果是以個位數收尾,有n個位數詞就有n+1個並列肢,如“三百二十一”是以個位數“一”收尾,它有“百”“十”兩個位數詞,有“2+1”即三個並列肢:“三百”、“二十”、“一”。有幾個並列肢就有幾個直接成分,只要有三個以上並列肢就不是二分而是多分的,其切分線是劃在位數詞後面。中間的○看作一個並列肢。例如:
十丨一二十丨二三百丨五十丨一四萬丨三千丨五百
五千丨○丨二十丨五六萬丨四千丨五百丨○丨八
2.2.1.2整零構造複合詞的數學值等於幾個並列肢數學值之和,即一個整零構造的詞的數學值=並列肢+並列肢。如:
十一=10+1
二十二=20+2
三百五十一=300+50+1
四萬三千五百=40000+3000+500
五千○二十五=5000+0+20+5
六萬四千五百○八=60000+4000+500+0+8
2.2.1.3整零複合詞的幾個並列肢是按其位數詞位的高低,從高位到低位,呈降位排列,即嚴格按“個、十、百、千、萬、億”倒過來的順序排列,中間如果缺位,現代漢語是補○,如:五千○二十五。古代漢語和近代漢語的情況則不然。
上古到中古並列肢中間缺位可不用“零”類詞。例如:
初入元,百六陽九。(漢書?律曆志)十纏九十八結,為百八日煩惱。(智度論)
至於孝平,郡國百三,(後漢書?郡國志序)
於是以桃一一擲上,正得二百二顆。(神仙傳?張道陵)
但是也有用的。例如:
一百有九盟。(春秋時會之總數)
到了中古,缺位處開始出現用“單”及其同音詞“丹”的情況。例如:
展開看之,乃二百單五年事。(三國志平話,上)
起天下百萬民夫,開一千丹八里汴河。(大宋宣和遺事,元集)
到了近代和現代漢語早期,開始出現“零”。例如:
只活了一年零兩個月。(金瓶梅)
雖走了一個月零兩日。(紅樓夢)
但是這個“零”是表零頭,不是現在與數學缺位對應的零。這種“零”的用法很多方言的老人現在還是這樣用,例如他們說:三百零二十五塊零五角零四分丨四斤零二兩半。王力先生在《漢語語法史》(22—
23頁裡)指出:“零位的表示,首先是從數學上的演算開始的。因為演算時用籌(即數碼),碰到有零位的數字,用筆記下來的時候,容易引起差錯,所以創造一種‘○’號代表零位,例如6020作六○二○。
‘○’的應用最早見於宋代數學家的著作中。”
現代漢語缺位○的啟用,可能是數學對語言的影響。這可從兩方面來看。一是漢語能用“零”的複合詞都是並列結構的詞,在漢語使用者的語言心理中,系位結構連用和大小量詞的數量結構聯用是同一性質的,都是前項大後項小。事實上其數學基礎也是一致的,如方言說的“三百零二十”和“三斤零二兩”這兩個數的數學值都是等於“零”連線的兩項之和。在漢語使用者的心目中大量是“整”,小量為零,大量與小量之間是整零關係,同理並列複合詞的高低兩個並列肢之間也是整零關係。並且很可能並列數詞中間用“零”是由並列的大小數量結構中間用“零”類推過來的。
二是口語裡並列複合詞中間的“零”用開了,但是進入書面時,有文化暷人一般都是懂一些數學的,他們發現不缺位用“零”不合數學科學時,寫到書面上的時候就只保留了缺位用“零”的形式。書面對口語是起規範和反制約作用的,時間一長漢語普通話就只保留了數學上缺位用“零”的格式,建立起了漢語口語和數學一致的表達模式。由於漢語數詞的字形從清代起有大小寫兩套系統,在小寫系統中即和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並用的“零”用○(不能寫作0);在大寫系統中,和壹、貳、叄、肆、伍、陸、柒,捌、玖等並用的是“零”,不用○。
2.2.1.4整零的語言根據
語言畢竟不是數學,現代漢語表數缺位用“零”,也不是語言遷就數學。從語言的角度講,漢語和數學標空位都是用“零”,實際上是一種偶合。漢語表數並沒有失去自己的傳統系統。只能說漢語的兩種表數模式,剛好和數學的兩種表數模式吻合,數學位數和係數關係等形成的表數系統也是相乘和相加兩種模式,如:200=2×100;12=10+2。
漢語的數詞系統從上古開始就是兩種模式構成的,一種模式就是系位構造,另一種是我們這裡說的整零構造。
2.2.1.4.1系位構造是朱德熙先生的《語法講義》(商務印書館,1982)提出的概念,這個概念對漢語偏正關係的數詞的表達,既具有語言的準確性,又具有數學的科學性。但是該書把並列關係的數詞表述為“系位組合”,就不及系位構造理想了。該書給系位組合下的定義是“幾個系位構造按照位數由大至小順序排列造成的數詞結構”,這種定義對尾數為個位數的並列數詞缺乏控制能力。該書說“係數可以充任系位組合的末一項,代表個位數”。顯然這就和系位構造的定語發生矛盾了,因為該書系位構造的定義是“由係數和位數兩部分組成的複合數詞”(《語法講義》46頁)。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在筆者看來,可能作者只是在共時平面上用結構主義方法對並列數詞進行語形和語義上的觀察。假若作者再對漢語數詞兩種構造的早期特點進行歷時的動態考察,可能就會同我們一樣看到並列數詞是整零構造的漢語表數結構和模式了。儘管如此,我們仍然認為朱德熙先生從形式和意義相結合的角度描述漢語複合數詞的結構,第一次建立了漢語數詞的結構系統,其理論和方法上的貢獻都是不言而喻的。
2.2.1.4.2漢語數詞的結構系統是由系位構造和整零構造組成的體系。並列數詞是整零構造的複合詞。從上古開始,這兩種構造就是相互對立的漢語表數模式,並有語法上的區別標誌,即:凡是並列結構的複合詞的並列肢之間都可以有整零連詞。只是所謂的“整”不是王力先生在《漢語語法史》說的“在最初的時候(春秋時代以前),‘十’被認為是整數,‘十’以上被認為是零數。因此,‘十’的後面要插進一個‘有’字。在殷虛卜辭中,寫作‘@②’(有)或‘又’”。而實際上,漢語數詞中的“整”是並列結構中位置在前的高位數,“零”是“整”後面的低位數。從王力先生和其他先生提供的有關語料都表明,漢語從古至今都不是以“十”為整,整零是漢語使用者心目中的相對概念,並且在古代書面語中好些整零之間都有整零連詞“有”、“又”之類。先看殷墟卜辭的例子:
俘人十@②六人。
資今十年@②五。
旬@②二日。
十月@②一月。
《尚書》中更有甚者,是有幾個整零關係就有幾個整零連詞。例如:
肇十有二州,封十有二山。(舜典)
帝曰:諮,汝羲暨和,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堯典)
六百又五十又九夫。(大孟鼎)
又如:
是後六十有五年。(史記?匈奴列傳)
一百有九盟。(春秋時會之總數)
這些連詞是整零構造的語法形式標誌,不過即使在上古也不是非用不可。但是反過來非整零構造則一定不能用。試比較下面同一例中兩種數詞構造使用整零連詞的情況:
子曰:吾十有五有志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論語?為政)
從這些語料可以看到,並列性的整零數詞結構,並且只有並列性的整零數詞結構的直接成分間可用“有”類整零連詞而(同一例中的偏正性的系位結構則不能用),這種現象表明早期漢語的複合數詞有系位和整零兩種型別的語形分野是十分明確的,“有”類連詞是漢語早期整零構造數詞的語法“形式標”。
到了近古,出現了整零連詞“單、丹、零”,它們同樣也是隻能用在並列型的整零數詞中間,而不是相反。例2.1.2.1.3已舉,從略。
2.2.2充當構詞成分
整零構造作數詞的構詞成分是充當複雜系位構造的係數。例如:
五千四百二十萬四千三百八十一億(參看2.1.1.1和2.1.1.2)
2.2.3使用變體
整零構造在不同時期有不同的省略變體。
2.2.3.1前省式
當開頭的並列肢的係數是“一”時,古代漢語都可以省略。(參看1.2.1.2)在現代漢語裡,只有十一至十九的“十”前面的“一”可省,並以省為常,因此在這個意義上可以說,從古代漢語到現代漢語,“十”是位數兼係數。而從上古到中古,可以說其他位數“字”也是位數兼係數。
2.2.3.2中省式
在上古和中古,整零構造的並列肢中間缺位,可空省。這在現代漢語是不允許的。其例如:
十纏九十八結,為百八日煩惱。(智度論)
至於孝平,郡國百三,(後漢書?郡國志序)
元始二年,戶十九萬五千七百二,口六十八萬二千四百六十八。(漢書?地理志)
首飾千二樹。(隋書?禮志後)
因此,一個十分值得注意的現象是:古代漢語整零構造的複合詞收尾的係數,只能是個位數。如果不是個位數,必須帶上位數詞。試比較:
填星出百二十日而逆西行,西行百二日反東行。(史記?天官書)
此例前一個“百”後面的“二”是二十,故位數詞“十”必現。
2.2.3.3後省式
可能上古漢語有中省式,係數收尾的只能是個位數,故不見後省式。但是也不敢說早期就沒有像現代漢語一樣的後省式。例如:
江陵去揚州,三千三百里。已行一千三,所有二在。(懊惱歌,樂府詩集)
江陵三千三。(襄陽,樂府詩集)
在現代漢語裡,收尾的係數所代表的位數跟前面的位數降一位:千位後是百位,百位後是十位。如後一例的“三”在千位後就是百位即“三百”。
2.3確數複合詞的語法性質
在古代漢語中,確數複合詞既是構成更大數詞的構詞材料,又是能自由運用獨立充當成分的詞。但是在現代漢語裡,它們是黏著詞,一般要跟量詞先組合成數量短語後才能充當成分。
注:
(1)王力先生說:“世界各族的稱數法並不相同:例如咱們所謂‘一萬’,英法等語卻稱為‘十千’;咱們所謂的‘八十’,法國人卻稱為‘四個二十’;咱們所謂‘七’,柬埔寨人卻稱為‘五二’”,“中國人的稱數法,乃中國語法的一個主要部分”。(王力《中國現代語法》,商務1985新1版,235頁)
(2)此例王力先生在《漢語語法史》中譯作:我還沒有實際去做,已經有患得患失的心病;事情如果不能成功,一定又會有罪。這種情況真是進退失據,內外不安。
(3)兩百,北京方言是說“二百”。
(4)“字”的兩種讀音參看《漢語大字典》縮印本163頁。
(5)稱“形式”不稱“詞”,參看1.2.2。
(6)在本世紀初使用過的以“萬萬”結尾的複合數詞,如“四萬萬五千萬”(現在不用了)其兩部分是兩個系位構造,按此原則其兩部分似應切分為:四萬丨萬(五千丨萬),但是出現了兩個“萬”的位數,顯然不合理。(參看朱德熙《語法講義》47頁)因此應把“萬萬”看作一個位數,應切分為:四丨萬萬(五千丨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