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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範》世範卷下

儒家2.03W
《世範》世範卷下
治家嚴防門戶安全

  【原文】人之治家,須令垣牆高厚,藩籬周密,窗壁門關堅牢,隨損隨修。

  如有水竇之類,亦須常設格子,務令新固,不可輕忽。雖竊盜之巧者,穴牆剪籬,穿壁決關,俄頃可辨。比之頹牆敗籬、腐壁敝門以啟盜者有間矣。且免奴僕奔竄及不肖子弟夜出之患。如外有竊盜,內有奔竄及子弟生事,縱官司為之受理,豈不重費財力!

  【譯述】人們住的地方,必須把院牆壘得高而厚實,圍欄修得結實而嚴密,窗戶、牆壁的關鍵樞紐要做得堅固牢靠,並且隨時有損壞,隨時修繕。

  如果有水道通向院外,也必須在水道口設定格子,並且這些格子務必讓它總是保持新的和堅固的,對此切不可輕視。如果這樣,既使竊賊身手靈巧,在牆上挖洞,剪斷圍欄,弄開門栓花不了多少時間,但是總比殘牆敗籬腐壁破門來招惹強盜要好。而且,還可以防止奴婢們隨處奔竄和不肖子弟夜裡偷偷溜出去惹事。如果外面有竊賊,裡面有奴婢四處奔竄,子弟外出惹事,縱使官府管理此事,你自家難道不也要破費錢財嗎?

  【評析】所居之屋應使其嚴實,一來外防竊賊,二來內防不測。否則,會招致不測之禍,到時後悔就來不及了。這則家訓告訴我們: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

  僻靜之地,聚眾而居

  【原文】居止或在山谷村野僻靜之地,須於周圍要害去處置立莊屋,招誘丁多之人居之。或有火燭、竊盜,可以即相救應。

  【譯述】居住在山谷等一些偏僻的地方,必須在房子的要害處設立田莊,用來招引人口多的家庭來居住,遇有火災或盜賊可以及時相救。

  【評析】偏僻幽靜之地,常為強盜出沒搶劫之所,所以在此居處的人家,最好要結伴而居,否則"孤雁難成行"。這則家訓提示我們:人為群居的動物,聚集人氣方能平安無事。

  夜間謹防盜

  【原文】凡夜犬吠,盜未必至,亦是盜來探試,不可以為他而不警。夜間遇物有聲,亦不可以為鼠而不警。

  【譯述】凡夜裡有狗叫,不是盜賊已經來,也是盜賊來試探,千萬不要以為是其他事情而放鬆了警覺。夜裡聽到響聲,也不要以為是老鼠,就不警惕。

  【評析】狗能守夜防盜,雞會啼叫報曉,都對人很有用;在這方面,人如果不學習毫無特長,恐連"狗"、"雞"的這種本領也不會有,又怎麼能稱得上是萬物之靈的人呢?

  狗的嗅覺靈敏,警覺性高,忠心守衛,沒有懈怠。夜間如有陌生人闖入主人住宅,狗就會大聲吠叫,並勇敢地與入侵者搏鬥。因此,凡是在條件允許的地方,人們常養狗來守夜防盜。此外,狗與貓相比,狗忠貞不二,不嫌貧愛富。狗不僅能守夜防盜,而且還能救護主人。

  晉元帝大興年間,吳地(今江蘇)一帶有個人叫華隆,養了一條猛狗,取名"的尾"。"的尾"體大,凶猛,常跟隨在主人後面,像衛兵一樣保衛著主人。

  華隆喜歡到野外打獵。有一次華隆打獵後在江邊大樹下休息,不料從身後竄出一條巨蛇纏住了他。華隆拼命掙扎,並呼叫蛇越纏越緊,華隆呼吸急迫,不一會就失去了知覺。"的尾--的尾--"在遠處尋覓獵物的"的尾"像聽到主人在呼喚,吠叫著奔到樹下。巨蛇見"的尾"

  衝來,吐舌如火,向"的尾"示威。"的尾"眼看主人生命垂危,不顧一切咆哮著撲向巨蛇,勇猛地咬斷了蛇的脖子,救下了主人。

  華隆被"的尾"救下後,仍然昏迷不醒,"的尾"圍著華隆身邊團團轉",想把他叫醒來,但是華隆仍無動靜,此時四周空曠了無人影。

  突然,"的尾"像想起了什麼似的,飛快往家裡跑,在主人家門前緋徊嗥叫。家裡人聽了很奇怪,就跟隨它來到大樹下,這才救了華隆。過了兩天兩夜,華隆才甦醒過來。當他知道是"的尾"救了他的命,又是感激,又是疼愛,從此對待它像自己的親人一樣。

  狗能守夜,是天生就會的。人可沒有什麼天生就有的本領,要掌握一技之長,非靠學習不可。

  宅院夜間宜巡邏

  【原文】屋之周圍須令有路,可以往來,夜間遣人十數遍巡之。善慮事者,居於城郭,無甚隙地,亦為夾牆,使邏者往來其間。若屋之內,則子弟及奴婢更迭巡警。

  【譯述】房子的周圍必須要有走路的地方,這樣人們可以來往,夜裡要派人多次巡邏。善於考慮事情的人,即使居住在城市,房子與房子之間沒有空地,也要設法建造夾牆,以便讓巡邏者能在房子之間走動。如果在屋子裡則由子弟和奴婢們輪留值班。

  【評析】地上原本無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路"是人行的通道。人們建造房屋要留餘地,以便成為日後通行的道路,人與人之間相交,要修好人際關係,以防日後"馬高鐙短"別人相助。人們平日說話也要留有餘地,不要說大話,否則吹牛過度,讓人揭穿一則臉紅,二則沒有退路。如此等等,都說明了這樣一個道理:人們做事要留餘地。這則家訓指出"防盜宜巡邏,巡邏必走道,有道才暢行。"

  窮盜勿追

  【原文】夜間覺有盜,便須直言:"有盜。"徐起逐之,盜必且竄。不可乘暗擊之,恐盜之急以刀傷我,又誤擊自家之人。若持燭見盜,擊之猶庶幾,若獲盜而已受拘執,自當準法,無過毆傷。

  【譯述】夜裡發覺盜賊入室,就應當直截了當地呼叫:"有盜賊!"然後,才再慢慢起身去追趕他。盜賊知道自己已被發現,必然會抱頭鼠竄。這時不要乘著黑暗去追襲盜賊,否則怕盜賊在情急之中會用利刃傷害你,還會誤傷自己家人。如果拿著蠟燭與盜賊相遇,打擊盜賊是不得已的。

  如果盜賊已經被抓獲,應當按國家的法律辦事,不要過多地毆打他。

  【評析】古語有"窮寇匆追",說的是"窮途末路"的盜賊不要去追趕。因為他們到了這個份上,什麼也不顧忌,你如果追趕的急了,他們什麼事都能幹得出來,這時候吃虧的必然是你。這則家訓說明:無論做什麼事都要講求"法度",千萬不要得理不讓人,痛打落水狗。

  少蓄積,慎防盜

  【原文】多蓄之家,盜所覬覦,而其人又多置什物,喜於矜耀,尤盜之所垂涎也。富厚之家若多儲錢穀,少置什物,少蓄金寶絲帛,縱被盜亦不多失。前輩有戒其家:"自冬夏衣之外,藏帛以備不虞,不過百匹。"此亦高人之見,豈可與世俗言!

  【譯述】家裡有許多儲蓄的人家,就是盜賊所覬覦的物件,有些人又過多地置辦財物,並喜歡向人炫耀。富足盈實的人家,如果多儲存些錢穀,少存一些金帛、絲寶之類的東西,即使家中被盜損失也不會太大。一位前輩曾告誡他的家人:"除了冬夏衣物之外,家中儲藏絹帛以備不測,不要超過百匹。"這也是高人的見解,難道能與世俗的人說嗎!

  【評析】守財奴、慳吝者固然不好,但最起碼他不令引來盜竊和殺身之禍。

  顯財露富者往往喜歡誇耀其財富,結果是招賊引盜。

  防盜宜得法

  【原文】劫盜有中夜炬火露刃,排門而入人家者,此尤不可不防。須於諸處往來路口,委人為耳目,或有異常,則可以先知。仍預置便門,遇有警急,老幼婦女且從便門走避。又鬚子弟及僕者,平時常備器械,為禦敵之計。可敵則敵,不可敵則避。切不可令盜得我之人,執以為質,則鄰保及捕盜之人不敢前。

  【譯述】盜賊半夜打著火把、手持利刃破門而入室搶劫,這種情況尤其不能不防備。因此,必須在各處來往的交通路口,派人望風,如果有異常情況,就可以事先知道。同時,還要在家裡設定一個便門,遇到緊急情況時,老人、小孩和婦女能及早從便門逃出。還必須讓家中的子弟、僕人平時要備有武器,用來防禦盜賊。盜賊來犯,能打就打,不能打就退,千萬不能讓盜賊抓住家人為人質。不然的話,保丁和捕盜的人,就不敢冒然上前去抓捕。

  【評析】"好漢不吃眼前虧"。對於盜賊首先要加強防範不給其以可乘之機。

  如果盜賊冒然來犯要堅決抵抗,並且要機動靈活,打與退要相機而動。

  特別要注意的是家人不要被抓住,當作"人質"和盾牌,那樣必然使自己處於進退兩難的境地。

  為富不仁盜亦恨

  【原文】劫盜雖小人之雄,亦自有識見。如富家平時不刻剝,又能樂施,又能種種方便,當兵火擾攘之際,猶得保全,至不忍焚燬其屋凡。盜所快意於焚掠汗辱者,多是積惡之人。富家各宜自省。

  【譯述】盜賊雖說是小人中的英雄,但也有他自己的見識。富有人家如果在平時不是對窮人苛刻盤剝,而且又樂善好施,又能為人們提供各種方便。於是,在盜賊燒殺搶掠的時候,仍然還是會保全他們,並且,也不忍心燒燬他們的房屋。盜賊們大肆搶劫殺戮的家庭,大多是那些罪惡累累、為富不仁的人。因此,富有人家應當自我反省自己的所作所為。

  【評析】"多行不義必自斃",對此連強盜、士匪都能恪守,世人所為應以此為戒,多做義事、善舉,這樣就會或遲或早得到善報。

  失物不可亂猜疑

  【原文】家居或有失物,不可不急尋。急尋,則人或投之僻處,可以復收,則無事矣。不急,則轉而外出,愈不可見。又不可妄猜疑人,猜疑之當,則人或自疑,恐生他虞;猜疑不當,則正竊者反自得意。況疑心一生,則所疑之人揣其行坐辭色皆若竊物,而實未嘗有所竊也。或已形於言,或妄有所執治,而所失之物偶見,或正竊者方獲,則悔將何及?

  【譯述】家中過日子,有時不免會丟失東西,對此,不能不趕快尋找。如果你及時尋找的話,偷竊的人看見風聲太緊,就會把東西扔到僻靜處,你就可以把失物找回去。如果東西丟失後,不是馬上尋找,丟失的東西就會被小偷轉移出去,就更不能找到了。另外,家裡丟失了東西,不要隨便猜疑人。困為,如果猜中了,小偷就會感到心虛,恐怕會生出其他的事情;如果猜疑不當,那樣偷東西的人會反而感到高興。何況疑心一生,你看到的被你懷疑的人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都像偷東西的人,但是,實際上被懷疑的人並沒有偷東西。有時你把這種懷疑說出去,有時沒有任何根據地把被懷疑的人抓去治罪,丟失的東西卻又找到了,或者是真正偷東西的人剛剛被抓住,這時,你再後悔也無濟於事了?

  【評析】古有寓言"人有亡斧者"。說的是一個人家丟了一把斧頭,就懷疑為鄰居兒子所為,於是,他看到鄰居兒子的一舉一動都像偷斧子的樣子,結果冤枉了鄰居的兒子。這則寓言告訴人們:丟了東西不要輕易懷疑別人,否則,既不利於尋找丟失的東西,又不利於抓住真正的賊,結果是偷東西的未必可惡,丟東西的人反而由於亂懷疑人則顯得不令人同情,反而讓人生厭。

  和睦鄰居以防不虞

  【原文】居宅不可無鄰家,慮有火燭,無人救應。宅之四圍,如無溪流,當為池井,慮有火燭,無水救應。又須平時撫卹鄰里有恩義,有士大夫平時多以官勢殘虐鄰里,一日為仇人刃其家,火其屋宅。鄰里更相戒曰:"若救火,火熄之後,非惟無功,彼更訟我,以為盜取他家財物,則獄訟未知了期。若不救火,不過杖一百而已。"鄰居甘受杖而坐視其大廈為灰燼,生生之具無遺。此其平時暴虐之效也。

  【譯述】你居住的家,周圍不可沒有鄰居。不然的話,一旦遇有火災,就沒有人前來救應。住宅的周圍,如果沒有溪流,應該挖個水池或水井,否則,一旦不慎失火,就沒有水用來撲火。此外,與鄰居相處還應該在平時與鄰里搞好關係。有位士大夫平日依仗權勢殘害相鄰。一天,有仇人來殺他的家人,燒他的房子,鄰居不但不救,反而互相告誡說:"如果大家去救火,火被撲滅後,不但沒有功勞,反而還要誣告你偷了他家的錢財,那樣官司不知要打到什麼時候。如果我們不去救火,頂多不過被打一百杖而已。"對這樣的人家,鄰居們甘願被杖打一百,也不願意去救火,而眼看著他的家化為灰燼,生活用具、物品被燒光。這是他平日殘害鄰居百姓的報應。

  【評析】俗話說:"遠水難救近火,遠親不如近鄰。"形象地說明了睦鄰的重要性。事實也確實如此,鄰居相處,平時可以互相照看,緊急時可以互相幫助。但也因為鄰居之間接觸的機會較多,有時會因為一些小事發生糾葛,這就要求互相體恤、諒解,不要傷了和氣。尤其是因為孩子之間的小糾紛,更不能聽一面之詞後就火冒三丈,興師問罪,要儘量問清事由,冷靜地妥善處理,儘量保持和睦友好的關係。這則家訓中的例子說明:如果平時不與鄰居和睦相處,特別是依仗權勢欺壓鄰里,到了關鍵時候,特別需要人幫助的時候,就不會有人出手相助。它告訴我們不僅自己要與鄰里保持友好關係,還應該教育子女,對於鄰人要恭敬有禮,謙虛謹慎,多做好事,和睦相處。

  火起多由廚灶

  【原文】火之所起,多從廚灶。蓋廚屋多時不掃,則埃墨易得引火,或灶中有留火,而灶前有積薪接連,亦引火之端也。夜間最當巡視。

  【譯述】家中起火,大多是從廚房、灶臺開始的。這大概是因為廚房長久不打掃,煙油汙垢積得多了,就容易引起火災。有的是由於火灶中留有餘火,而且灶前又有乾柴堆積,二者相遇,極易引起火災。所以,廚灶是夜間巡視最應該去的地方。

  【評析】居家過日子不能沒有鍋灶,但是如果鍋灶使用不當,引發火災,就會屋毀人亡。因為凡有家,必搭鍋蓋灶,因此家庭防火重點在鍋灶。

  起居慎防火

  【原文】烘焙物色過夜,多致遺火。人家房戶,多有覆蓋宿火而以衣籠罩其上,皆能致火,須常戒約。

  【譯述】烘烤東西過夜,多會引發火災。大多數人家夜間都習慣把火壓住,並把衣籠放在火上燒烤。這些都能導致火災。因此,必須經常告誡家人,夜間注意。

  【評析】夜間壓火弊大利小,居家過日子應明察。動不可圖一時的方便,釀終身的遺憾。

  室外防火亦重要

  【原文】蠶家屋宇低隘,於炙簇之際,不可不防火。農家儲積糞壤,多為茅屋,或投死灰於其間,須防內有餘燼未滅,能致火燭。

  【譯述】養蠶人住的房子低矮,燒烤草靶子的時候,不能不注意防火。農戶儲存糞肥的地方大都是茅屋,如果往茅屋倒草木灰時,必須防止灰中有餘火沒有熄滅,否則,就能引發火災。

  【評析】不滅星火,必釀大災,防火如此,其他亦然,防微杜漸就是這個道理。

  特別情境,更應防火

  【原文】茅屋須常防火;大風須常防火;積油物、積石灰須常防火。此類甚多,切須詢究。

  【譯述】茅屋必須經常注意防火,大風天必須注意防火,油物、石灰積聚的地方必須注意防火。像這樣需要防火的地方很多,千萬必須仔細小必。

  【評析】人之生存,須臾離不開水、火,但又時刻注意防水防火。

  小兒銀飾易致禍

  【原文】富人有愛其小兒者,以金銀寶珠之屬飾其身。小人有貪者,於僻靜處壞其性命而取其物,雖聞於官而置於法,何益?

  【譯述】富有的人家喜歡自己的小孩,就用金銀珠寶之類製成的裝飾品打扮他。有貪財的小人為了得到這些飾品,就會在僻靜無人的地方,殺死孩子,而奪走他身上的飾物。即使你報了案,官府也將其法辦,但又有什麼益處呢?

  【評析】"人為財死,鳥為食王"。說的是有的人為了獲取財物,不惜冒死鋌而走險,無所不用其極。更何況讓沒有一點防衛能力的孩子穿金戴銀,就為貪財之人提供便利,成為涉獵的物件。這種作法,與其說是愛,不如說是害。這件事告訴我們兩個道理:一是圖財害命者當誅;二是富有者不要顯富,有智之人都知道守拙的道理,正因其善於守拙才成為智者。正如古人所言:"言語忌說盡,聰明忌露盡,好事忌佔盡"。

  小兒不可獨自外出

  【原文】市邑小兒,非有壯夫攜負,不可令遊街巷,慮有誘略之人也。

  【譯述】城市裡的小孩子,如果沒有身強力壯的男子攜帶,就不要讓他到街巷裡去玩耍,以防止那些拐騙小孩的人。

  【評析】這句話講的是,沒有成年的小孩,需要身強力壯的男子攜帶才能到街巷去玩耍,不然的話,恐怕騙子拐帶。果真如此嗎?也不見得。《水滸傳》所載:梁山好漢為"逼"朱仝入夥梁山聚義,吳用略施小計在元霄節把朱仝看管的小孩拐騙,被莽撞的李逵殺死,致使朱仝萬般無奈只得投奔水泊梁山。朱仝可謂身強力壯,且又武藝高強,但在此等情形下,又怎能保全一個無辜的孩子呢?

  謹防孩童臨危

  【原文】人之家居,井必有幹,池必有欄,深溪急流之處,峭險高危之地,機關觸動之物,必有禁防,不可令小兒狎而臨之。脫有疏虞,歸怨於人,何及?

  【譯述】家裡有水井的人家,必須要圍上欄杆,有池塘的,一定要安上柵欄。

  有深溪急流、峭崖險灘等又高又險的地方以及設有機關的地方,必須嚴加防範,不能讓小孩接近。否則,一時疏忽,出了危險,歸怨於人,也來不及了。

  【評析】高、深、險要之地都要成為小孩的禁地。為人父母者要時刻告誡自己的孩子遠離這些地方,以免出現意外。否則,就是《三字經》上所言的"養不教,父之過",釀成大禍,抱怨終身。

  待客不宜強進酒

  【原文】親賓相訪,不可多虐以酒。或被酒夜臥,須令人照管。往時括蒼有困客以酒,且慮其不告而去,於是臥於空舍而鑰其門,酒渴索漿不得,則取花瓶水飲之。次日啟關而客死矣。其家訟於官。郡守汪懷忠究其一時舍中所有之物,雲"有花瓶,浸旱蓮花"。試以旱蓮花浸瓶中,取罪當死者試之,驗,乃釋之。又置水於案而不掩覆,屋有伏蛇遺毒於水,客飲而死者。凡事不可不謹如此。

  【譯述】親戚、賓客互相來訪,不要強迫對方喝酒。有的人如果喝醉了酒,晚上睡覺,一定要有人照看。從前,括蒼曾有為留住客人的人,就用酒把客人灌醉了,又怕他酒醒後不辭而別,於是就把他鎖在一間空房子讓他睡覺。客人由於喝了酒口渴就找水喝,沒有找到,於是就把花瓶裡的水喝了。第二天,主人開門一看,客人已經死了。死者家人告到官府。

  郡守汪懷忠追究一個人當時屋子裡有什麼東西,此人說:"有一個花瓶,浸泡旱蓮花。"於是,他用旱蓮花浸泡在水中試驗,讓一個判了死囚的犯人喝下,死囚果然就死了,案子才了結。又有主人在屋子裡留下水,但是水碗沒有加蓋子,屋子裡有毒蛇,把毒液滴到了水中,客人飲了以後而死亡。因此,幹什麼事情都不能像這樣不謹慎的。

  【評析】"酒能益人,亦能損人"。酒作為飲料,有悠久的歷史,也有許多功用。曹操曾讚歎道:"何以解憂,唯有杜康。"李白曾言:"人生得意須盡歡,莫使金樽空對月。"韓愈慨嘆:"一年明月今宵多,人生由命非由他,有酒不飲奈若何!"正因為如此,人們邀朋聚友要飲酒,歡樂喜慶要飲酒,消愁解悶要飲酒,舉家搬遷要飲酒。同時,酒可以使人受益,作為一種養生手段,常常有節制極少量地飲一點酒,可以活絡全身的血脈,可以提神壯陽抵禦寒冷,是於身體有益的。但是,酒這種東西香醇誘人,也極易令人喝起來忘切節制,過度飲酒,令使神經麻庳,大傷元氣了。上述家訓所指就是過多飲酒造成的。它告誡人們,飲酒不要過多,更不要強迫客人多飲酒,否則令釀出大禍。

  謹防僕人奸盜

  【原文】清晨早起,昏晚早睡,可以杜絕婢僕奸盜等事。

  【譯述】清晨起床要早,晚上睡覺要早,這樣就可以杜絕僕人和婢妾之間通姦和盜竊之類的事情發生。

  【評析】鄭瑄有言:"口中言少,心頭事少,肚中食少,自然睡少,依此四少,神仙可了。"早睡早起,有利健康,免除是非,這正應了中國"不覓仙方覓睡方"的古訓。

  居家不宜賭搏

  【原文】士大夫之家,有夜間男女群聚而呼盧至於達旦,豈無託故而起者。

  試靜思之。

  【譯述】士大夫之家,有的在夜裡男女群聚在一起賭博,通宵達旦。難道就沒有藉故而離去幹壞事的嗎?請仔細考慮。

  【評析】"物以類聚,人以群分"。但是眾人群聚,難免有不安分守己的人混雜其中,何機幹一些違犯法紀的壞事,結果敗壞了其他人的名聲。此則家訓告訴我們,結交朋友要慎重,不與不善者為伍。

  僕傭當選勤謹樸實

  【原文】人家有僕,當取其樸直謹願,勤於任事,不必責其應對進退之快人意。人之子弟不知溫飽所自來者,不求自己德業之出眾,而獨欲僕者俏黠之出眾,費財以養無用之人,固來甚害,生事為非,皆此輩導之也。

  【譯述】僱有僕人的人家,應當選聘樸實、正真、謹慎的人,選聘的人要勤奮做事,不一定非要他能做到言語行為恰如其分。有的人家的子弟不知溫飽從哪兒來,不追求自己的品德和學業出眾,而單獨要求僕人俊俏聰慧而出眾。花費錢財用來供養無用的人,固然沒有什麼大害,但惹是生非,都是這些人制造的。

  【評析】傳曰:"民生在勤、勤則不匱。"治家者,不但自己要勤,還要選聘勤勞的僱員,在這方面不要只看員工是否機靈和聰慧,更要看其是否有好的品質和克勤克儉的良好習慣,因為"勤能補拙",治家、創業者不可不牢記。

  輕浮詭詐之僕不可用

  【原文】僕者而有市井浮浪子弟之態,異巾美服,言語矯詐,不可蓄也。蓄僕之久,而驟然如此,閨閫之事,必有可疑。

  【譯述】僱用的僕人如果有世俗輕浮放蕩子弟的姿態,喜歡穿奇裝異服,說話虛假而詭詐,不能留用。如果僕人用了很長時間,突然間變得如此,那麼,閨門之內,必定有值得懷疑的地方。

  【評析】"輕詐之僕不可蓄",輕浮之人不可交,勢利之人不可用。如何識別這種人呢?要通過他的穿著打扮、言談舉止來判斷。言為心聲,一個人說什麼樣的話,怎樣說,直接體現他的內心世界。一個人穿什麼樣的衣服,直接反映了他的修養和情操。交友、識才、用人不可不明察。

  貪生乃人之本性

  【原文】飛禽走獸之與人,形性雖殊,而喜聚惡散,貪生畏死,其情則與人同。故離群則向人悲鳴,臨庖則向人哀號。為人者既忍而不之顧,反怒其鳴號者有矣。胡不反己以思之?物之有望於人,猶人有望於天也。物之鳴號有訴於人,而人不之恤,則人之處患難、死亡、困苦之際,乃欲仰首叫號,求天之恤耶!大抵人居病患不能支援之時,及處囹圄不能脫去之時,未嘗不反覆究省平日所為,某者為惡,某者為不是,其所以改悔自新者,指天誓日可表。至病患平寧及脫去罪戾,則不復記省,造罪作惡無異往日。餘前所言,若言於經歷患難之人,必以為然。猶恐痛定之後不復記省,彼不知患難者,安知不以吾言為迂?

  【譯述】飛禽走獸與人相比,形狀、性情雖然不同,但是喜歡相聚而討厭離散,貪生怕死卻與人一樣。所以,離群的飛禽走獸就會向人悲鳴,被人宰殺時,就會向人哀號。作為人不但容忍這種情況,反而厭煩飛禽、走禽的哀鳴。人們為什麼不反過來想一想,動物在危難時對人寄予了希望,猶如人在危急時刻寄希望於上蒼一樣。動物哀鳴著,有求於人,而人卻不憐憫它,那麼當人處於患難、死亡、困苦的時候,卻要仰頭呼號,祁求上蒼的可憐呢!大概人生重病不能支援的時候,當人身陷囹圄不能逃脫的時候,總是要反覆追究、反省自己平日的所作所為,哪些是壞的,哪些是錯的。這時,他們會指天發誓,要痛改前非,改過自新。但是,一旦病情好轉,病痛解除,或者是安然逃脫囹圄,就忘記了發過的誓言,無惡不作又同往日沒有什麼兩樣。我上面所說的話,假如是說給經歷過磨難的人,一定認為是正確的。但是我還是擔心有些人好了傷疤忘了疼。那些沒有經歷過磨難的人,怎麼能知道他們不以為我說的話迂腐呢?

  【評析】人與飛禽、走獸等動物同屬自然界的一部分,關係本來就非常密切,用"脣亡齒寒"來形容比喻一點也不過分。但是人有許多時候卻並不明此理。比如,當動物面臨危亡關頭,人們並不能以己心體恤"動物的心",而給予幫助,不但如此,人們反而大肆捕殺動物。君不見人們常說的"好吃不過天上的飛禽,地上的走獸,"飛禽走獸成了人們解饞的美味佳餚,這種作法人們無異是在自殺。因為人與動物同屬一個食物鏈中,一定動物的滅絕,必然導致整個食物鏈的中斷,所以,滅絕動物,也就是滅絕人類自身。對此,凡有理性的人都應保護動物。

  孩子宜親自為養

  【原文】有子而不自乳,使他人乳之,前輩已言其非矣。況其間求乳母於未產之前者,使不舉己子而乳我子,有子方嬰孩,使舍之而乳我子,其己子呱呱而泣,至於餓死者。有因仕宦他處,逼勒牙家誘賺良人之妻,使舍其夫與子而乳我子,因挾以歸家,使其一家離散,生前不復相見者。

  士夫遞相庇護,國家法令有不能禁,彼獨不畏於天哉?

  【譯述】自己生了孩子而不去親自哺乳,卻讓別人代為哺乳,這種做法前輩已認為是很不好的事。何況還有人在乳母尚未生產之前就來,使乳母生下孩子後去哺乳別人的孩子。還有的乳母孩子還很小,主家卻讓她捨棄自己的孩子而哺乳他自己的孩子。而乳母自己的孩子卻因為沒有奶吃而哭鬧不止,有的甚至還會餓死。有的人在異地作官,就逼使專門買賣婦女的牙婆,讓她誘騙良家婦女,讓她丟下自己的丈夫、兒子來哺乳他的孩子。又挾帶乳母回到他的家鄉,弄得乳母一家離散,生前不能相見。

  對此事,士大夫們總是互相庇護,國家的法令也不能禁止,難道他們就不怕上天制裁嗎?

  【評析】古語有:"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說的是把別人的老人當作自己的老人來看待,豈有不孝順的,把別人的孩子當作自己的孩子來對待,那能不愛護的。上述現象恰恰相反,有錢人只顧自己的孩子,甚至不惜使別人妻、子分離,母親不能哺育親生兒子,這種人藐視"愛人",其實僅僅是狹隘的"愛",甚至是自私的"愛"。因為,痛惜孩子是父母的天性,難道你的孩子是孩子,別人的孩子就不是孩子嗎?所以說,此等現象天理難容。

  狡詐子弟不可用

  【原文】族人、鄰里、親戚有狡獪子弟,能恃強凌人,損彼益此,富家多用之以為爪牙,且得目前快意。此曹內既奸巧,外常柔順,子弟責罵狎玩,常能容忍。為子弟者亦愛之。他日家長既沒之後,誘子弟為非者皆此等人也。大抵為家長者必自老練,又其智略能駕馭此曹,故得其力。至於子弟,須賢明如其父兄,則可無慮。中材之人鮮不為其鼓惑,以致敗家。唐史有言:"妖禽孽狐,當晝則伏息自如,得夜乃為之祥。"正謂此曹。若平昔延接淳厚剛正之人,雖言語多拂人意,而子弟與之久處,則有身後之益。所謂"快意之事常有損,拂意之事常有益",凡事皆然,宜廣思之。

  【譯述】在族人、鄰居和親戚們中間,有一些狡猾、市繪的子弟,他們恃強凌人,損人利己。富有人家大多把這種人作為爪牙,並且得到一時的恣情快意。這種人內裡奸邪、乖巧,在表面上卻又常常順從主人之意,富家子弟也很喜歡他們。日後,家長死後,引誘其子弟為非作歹的都是這種人。大概做家長的自己必須老練,其智慧、謀略能駕駛這些小人,才能利用他的才能為自己服務。至於做子弟的又必須有像他的父兄一樣的賢明,才能沒有憂慮。如果僅有中等才能的人,很少不被這些小人蠱惑,最終敗家。唐史說:"妖禽狐怪,白天則隱伏休息,入夜就肆行猖狂。"說的正是這類小人。子弟們如果平時交結一些淳樸、厚道、剛強、正直的人,雖然這些人有時說話不一定十分中聽,可是與他們相處長久,一定會在日後覺得受益匪淺。這就是所說的"讓你順心如意的事常常對你有害,而讓你擔心的事卻常常會對你有益"。凡事都如此,人們應該廣泛思考這個問題。

  【評析】"忠言逆耳利於行,良藥苦口利於病"。大凡敢於進逆耳之言的人,大多是耿直、有德行的人,他們說話秉持正義,因而往往不免刺耳,善於聽言者應該視為"至寶",因為此類話有利於成事。相反善進讒媚之言者,大多是見風使舵、缺德的勢利小人,他們說話極盡阿諛奉承之能事,結果是敗事。但不經一塹之人,往往為花言巧語所迷惑,等到吃到苦頭後已悔之晚矣。趙高"口蜜腹劍"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後來者要以此為鑑,不要重蹈覆轍,更不能"好了傷疤忘了疼",成為無心無肺之人。

  用人需選忠厚者

  【原文】幹人有管庫者,須常謹其簿書,審見其存。幹人有管穀米者,須嚴其簿書,謹其管鑰,兼擇謹畏之人,使之看守。幹人有貸財本興販者,須擇其淳厚,愛惜家業,方可付託。蓋中產之家,日費之計猶難支吾,況受傭於人,其飢寒之計,豈能周足?中人之性,目見可欲,其心必亂,況下愚之人,見酒食聲色之美,安得不動其心?向來財不滿其意而充其欲,故內則與骨肉同飢寒,外則視所見如不見。今其財物盈溢於目前,若日日嚴謹,此心姑寢。主者事勢稍寬,則亦何憚而不為?其始也,移用甚微,其心以為可償,猶未經慮。久而主不之覺,則日增焉,月益焉,積而至於一歲,移用已多,其心雖惴惴,無可奈何,則求以掩覆。至二年三年,侵欺已大彰露,不可掩覆。主人慾峻治之,已近噬臍。故凡委託幹人,所宜警此。

  【譯述】對於管倉庫的差役,必須經常檢查他的帳本,審查庫內所存的東西。

  對於管理穀米的差役,必須經常嚴格地檢視他的帳本,留意他手中所掌管的糧倉的鑰匙。一定要選擇謹慎、老實的人來從事管理工作。一定要選擇秉性忠厚、愛惜家財的人做放貸及買賣這種事。因為,具有中等財產的人家,每日的日常花費都難以應付,更何況是愛僱於人的傭人,家裡的溫飽都沒有保證。這樣一來,品性居中的人看到自己所需之物,必然為之心動,更不用說那些大賤、愚笨之人了。他們見到吃、喝享樂與美色。怎麼能不動心呢?因為,這些人家裡的財富從來不能滿足他們的要求和慾望,因此,他只好在家與家人一起忍飢挨餓,在外則對別人的財富視而不見。現在,這麼多財物堵滿他的眼前,這時,如果主人天天嚴格要求,小心看管,他也只好暫且遏制貪佔之心。如果主家看管不嚴格,那麼他還有什麼可怕的而不做呢?開始的時候,只是挪用很少的東西,這時他還覺得日後能夠賠償得起,也未考慮後果。如果時間長了,主人還沒有察覺,那麼他的膽子就日積月累越來越大。到了一年後,挪用的東西已經很多了。這時,他的心中雖然惴惴不安,但又無法挽回,只得想辦法掩蓋。過了二、三年,他的欺騙行為已經大暴露,無法掩蓋。主人雖然想嚴懲他,也已經無濟於事了。所以,凡是委託找差役的人,都要以此為鑑,選人要慎重。

  【評析】諺語有云:"久在河邊站,哪能不溼鞋"。如何做到不溼鞋呢?必須看管嚴。"酒、色、財"人人都愛,但是愛的東西不一定都能得到,要得到也要有一定的正當的渠道,正可謂:"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對於受聘的僕人、差役一定要明此理,面對自己管理的錢物做到心弗動、手勿伸。否則,法度無情。對於東家一定要嚴明法度,完善章規,不給以任何可乘之機,更不能養小疽遺大患,等到既成事實,悔之以晚。

  善待佃戶

  【原文】國家以農為重,蓋以衣食之源在此。然人家耕種出於佃人之力,可不以佃人為重!遇其有生育、婚嫁、營造、死亡,當厚周之;耕耘之際,有所假貸,少收其息;水旱之年,察其所虧,早為除減;不可有非理之需;不可有非時之役;不可令子弟及幹人私有所擾;不可因其仇者告語增其歲入之租;不可強其稱貸,使厚供息;不可見其自有田園,輒起貪圖之意。視之愛之,不啻於骨肉。則我衣食之源,悉借其力,俯仰可以無愧作矣。

  【譯述】國家以農業為本,因為農業是人們的衣食之源。然而有的人家的地全是依靠佃戶種的,怎麼能不以佃戶為重呢?遇到佃戶有生育、婚嫁、建築、喪事,東家就應當寬厚、周全地幫助他們。在耕種的時候,如果他們要求借錢,東家應少收利息。遇有乾旱年景,東家要調查佃戶欠收多少,早早減免租金。不應該對佃戶存有不合理的要求,不應該不合時宜地要求他們服勞役。不能讓子弟及手下人騷擾佃戶,不能因為佃戶的仇家說了佃戶的壞話,就增加佃戶的年租。不能強迫佃戶借款,以求高利。不能見佃戶自己有田地就想霸佔。作為東家應該對佃戶珍視愛護他們,把他們視作自己的親骨肉。那樣的話,我們衣食的來源都靠他們的勞力而來,也就無愧於天地了。

  【評析】道曰:"不告之以時,而民不知;不導之以事,而民不為。與之分貨,則民知得正矣;審其分,則民盡力矣。是故不使而父子兄弟不忘其功。"此話說的是要告訴農人什麼時候應該做什麼,並適當給農人分配財富,這樣的話,農人父子兄弟就不會忘記他們自己的本分了,而盡心盡力地耕作了,從而也就滿足了人們的衣食之源。對此我們理解為"愛民如子"也未嘗不可。反過來說古人所說的"愛民如子"其目的也不過如此。因為"如子"畢竟不是"子"。

  婦兒不可私自借貸

  【原文】佃僕婦女等,有於人家婦女、小兒處,稱"莫令家長知",而欲重息以生借錢谷,及欲借質物以濟急者,皆是有心脫漏,必無還意。而婦女、小兒不令家長知,則不敢取索,終為所負。為家長者,宜常以此喻其家。

  【譯述】有的佃戶、僕人和婦女,瞞著主家的家長,向這家的女人、小孩借錢,聲稱"不要讓家長知道",並且應諾可以多付利息。借錢谷、借物品以救急時,早已心存賴帳之念。而婦女、小孩借給他們東西,因為是瞞著家長的,所以,也不敢前去索要,終究還是被這些人抵賴了。作為一家之長,應該經常給家人講這些事,以提醒大家注意。

  【評析】借給別人錢物,救人危困本來是一件善舉,應該提倡,但是為什麼令出現上則家訓警示的問題呢?原因有二:一是借錢物者,從借的時候起就準備抵賴,對此一定要明察千萬不能借給;二是,有的人專找小孩和婦女借錢,由於他們沒有經驗,容易上當。正是由於此,人們本應做的善事也就因此而有了推託的理由。其實借別人錢物,心存不還者有之,而千方百計想方設法,甚至勒緊褲腰帶還的也有。對此不能一概而論。

  不讓生人輕易入宅

  【原文】尼姑、道婆、媒婆、牙婆及婦人以買賣、鍼灸為名者,皆不可令入人家。凡脫漏婦女財物及引誘婦女為不美之事,皆此曹也。

  【譯述】尼姑、道婆、媒婆、牙婆以及婦人借做買賣和鍼灸名義上門的,都不能讓他們到家中來。大凡拐騙婦女財物以及引誘婦女做越軌行為的事,都是這類人引起的。

  【評析】俗語說:"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對於不認識的人上門,千萬不要輕易讓其入室。因為,對來者來講是"無事不登三寶殿",但對你來講可能就是無事生事。

  興修水利

  【原文】池塘、陂湖、河埭,蓄水以溉田者,須於每年冬月水涸之際,浚之使深,築之使固。遇天時亢旱,雖不至於大稔,亦不至於全損。今人往往於亢旱之際,常思修治,至收刈之後,則忘之矣。諺所謂"三月思種桑,六月思築塘",蓋傷人之無遠慮如此。

  【譯述】池塘、湖泊與河壩,都是用以蓄水灌溉田地的,必須在每年的冬季河水乾涸的時候,疏浚深挖,加固堤壩。以便遇到天旱的時候,雖然不能獲得大豐收,但也不至於絕收。現在的人,往往在大旱的時候,才想到修理水利,旱情過後卻又全忘了此事。諺語所說的"三月思種桑,六月思築塘",就是感嘆人們沒有遠慮的現象。

  【評析】"人無遠慮,必有近憂"。修建任何一個水利設施都要準備大量的人力、物力才能完成,不是"一日之功"可能取得。因此,善事者從長計益,早做謀劃,等到需要時都已萬事大吉,水到渠成。否則"臨池掘井"只能貽誤時機,悔之晚矣。

  修治河渠獲利多

  【原文】池塘、陂湖、河埭有眾享其溉田之利者,田多之家,當相與率倡,令田主出食,佃人出力,遇冬時築,令多蓄水。及用水之際,遠近高下,分水必均,非止利己,又且利人,其利豈不博哉?今人當修築之際,靳出食力,及用水之際,奮臂交爭,有以鋤耰相毆至死者。縱不死,亦至坐獄被刑,豈不可傷!然至此者,皆田主慳吝之罪也。

  【譯述】池塘、湖泊與河壩當眾人享用它灌溉田地的時候,田地多的家庭,應當率先倡導興修水利,讓田主出糧食,佃戶出力氣,遇有冬天時修築堤壩,以便蓄存更多的水。到了需要用水的時候,遠處近處高的低的地方,都能均勻地用到水,這樣不只是有利於自己,也利於他人,這種利益難道不是很大嗎?現在的人,當應該修築堤壩的時候,不捨得出糧出力,到了需要用水的時候,卻又奮力爭搶,有的甚至相互械鬥以至於打死人,縱使不被打死,也到了坐獄判刑的地步。難道不是可悲的事!然而弄到這種地步,都是因為田主吝嗇造成的。

  【評析】"水利是國之命脈",古之有李冰修"都江堰"造福後代之舉,傳頌千年萬代。修水利也是恩澤眾人的一件事,因之,凡受益者皆應出力、出錢。只有出力、出錢者才能享其用。切不可心存享用之念,而不付出相應物力。此類人要切記,無因之福享不得,無功之祿受不起。否則佔了小便宜,終究吃大虧。

  荒山宜植果木

  【原文】桑、果、竹、木之屬,春時種植甚非難事,十年二十年之間即享其利。今人往往於荒山閒地,任其棄廢。至於兄弟析產,或因一根荄之微,忿爭失歡。比鄰山地偶有竹木在兩界之間,則興訟連年。寧不思使向來天不產此,則將何所爭?若以爭訟所費,傭工植木,則一二十年之間,所謂材木不可勝用也。其間有以果木逼於鄰家,實利有及於其童稚,則怒而伐去之者,尤無所見也。

  【譯述】桑、果、竹等樹木之類的植物,在春天種植並不是什麼困難的事,過上十年二十年人們就能獲利。現在的人,往往因為一根草那麼小的利益而爭吵不休,反目為仇;相鄰的山地上偶而有竹木生長在兩界之間,為了爭奪就連年打官司。這些人難道不想一想,如果不是天地生長這些東西,還爭奪什麼呢?如果把用於打官司的錢,用來僱人種樹,那麼一二十年間,樹木就用不盡了。有的果樹種在了鄰居地旁,果實有時被鄰居家的小孩偷走了,就一怒之下把果村砍斷了,這種人最沒有見識了。

  【評析】俗語有"十年樹木,百年樹人"。各種樹木種植十幾年後總能成材,為人所用。但種植時要因時而宜,同時種植樹木要付出辛苦,在這方面,付出一分辛勞,才能收穫一分果實。對此不能只見收穫時的歡欣,而不見耕耘時的艱辛。至於那些怕別人得到好處的人,就把十幾年長成的樹,一怒之下,毀於一旦的人是匹夫之怒,此人雖然記住了誰種樹誰受益的道理,但卻忘記了更為重要的道理:"前人種樹,後人乘涼"的美德。

  勿因小事罪鄰里

  【原文】人有小兒,須常戒約,莫令與鄰里損折果木之屬。人養牛羊,須常看守,莫令與鄰里踏踐山地六種之屬。人養雞鴨,須常照管,莫令與鄰里損啄菜茹六種之屬。有產業之家,又須各自勤謹。墳塋山林,欲聚叢長茂蔭映,須高其牆圍,令人不得逾越。園圃種植菜茹六種及有時果去處,嚴其籬圍,不通人往來,則亦不至臨時責怪他人也。

  【譯述】有小孩子的人家,必須經常告誡、約束自己的孩子,不要讓他到鄰居家損折果木等植物。飼養牛羊的人家,一定要常常看守它們,不能讓它們跑到鄰居家地裡踐踏、破壞莊稼。伺養雞鴨的人家,必須經常照看管理它們,不要讓它們到鄰居家的菜地裡去啄損蔬菜。擁有家業的人家,必須勤勞謹慎地守護家業。墳地、山林,要想綠樹成蔭,鬱郁叢叢,必須砌起高高的圍牆,使人不能翻躍進來。菜園、苗圃裡種植蔬菜及各種果類,要圍好籬笆,不能讓人通行。這樣,就不至於出事後責怪他人了。【評析】時下有言:"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門,辦好自己的事。"此話說出了這樣一個簡單的道理:無論是官家還是個人要想做出一番事業,必先從自家的人嚴格做起,這樣推而廣之,整個社會都能嚴於律己,社會豈能不平安,民風豈能不純樸。鄰居之間因為小孩子鬧意見,大多是孩子看管不嚴所致;因為牛羊管不了自己,弄壞了人家莊稼;因為雞、鴨起風波大多是雞鴨跑到了人家的田園。如能有效地防止上述情況出現,就能減少鄰居之間引發矛盾的可能。

  田界宜分明

  【原文】人有田園山地,界至不可不分明。異居分析之初,置產製賣之際,尤不可不仔細。人之爭訟多由此始。且如田畝,有因地勢不平,分一丘為兩丘者;有欲便順並兩丘為一丘者;有以屋基山地為田,又有以田為屋基園地者;有改移街、路、水圳者。官中雖有經界圖籍,壞爛不存者多矣。況又從而改易,不經官司、鄰保驗證,豈不大啟爭端?人之田畝,有在上丘者,若常修田畔,莫令傾倒,人之屋基園地,若及時築疊垣牆,才損即修,人之山林,若分明挑掘溝塹,才損即修,有何爭訟?惟其鹵莽,傾倒,修治失時,屋基園地止用籬圍,年深壞爛,因而侵佔。山林或用分水,猶可辨明,間有以木、以石、以坎為界,年深不存,及以坑為界,而外又有一坑相似者,未嘗不啟紛紛不決之訟也。至於分析,止憑鬮書,典買止憑契書,或有鹵莽,該載不明,公私皆不能決,可不戒哉!間有典買山地,幸其界至有疑,故令元契稱說不明,因而包占者,此小人之用心。遇明有司,自正其罪矣。

  【譯文】有田園山地的人家,一定要把地界標明。在分家另過、置買田產、典賣土地的時候,尤其更要弄清楚地界。因為人們打官司多數是由於地界不清楚而引起的。而且,如果有的田地,因為地勢不平一分為二了,有的由於方便順當合二為一了,有的把房屋基地當成田地了,又有的把田地改成房屋基園地了,有的改移街、路和水溝的。官府對此種情況雖然有界圖籍記載,但是,由於年久腐爛不存在的很多。況且有人不經過官府和有關當差驗證改變了原來土地的街道、路線和水溝走向,這無疑又引起了更大的爭端?有的田地在地勢高處的,如果經常修建田界,不要讓他倒塌,有的房屋基地,如果能夠及時修築垣牆,隨時有損壞,隨時修補,有的山林,如果講清了以溝塹為界,一有損壞,馬上修好,還有什麼解決不了的問題要打官司呢?只有那些粗魯、莽撞之人,田界雖然毀壞了,卻不及時修復,房屋基地僅用籬笆圍住,年久失修造成壞爛,因而侵佔。山林如果用作分水嶺,還可以分辯清楚,間隔著木、石和溝坎為界的,由於年久而不存在,便無法辨認清楚了。還有以坑為界,由於坑外又有了一個與其相似的坑,也無法辨清,這些情況何嘗不引起議而不決的官司。至於分家另立,只憑鬮書,典賣財產只憑契約。有時疏忽,該載的不詳細,官府判斷,怎能不引以為戒呢!間或有人典買山地,希望山界有界阻不明晰的地方,所以在原契約上寫明界限不明,乘機吞佔別人的田產,這是小人的算計。如果遇到清明之官,自然要追究他的罪責。

  【評析】"好朋友要清算賬",說的是朋友之間往來賬目一定要清楚。推而廣之。國與國的界限要分明,家與家的田界要清楚,否則將造成國之不和,家之不睦,爭鬥必然興焉。英國殖民者給中印留下了一條不明界限的"麥克馬洪線"引發了多少事端。後來治家,治國者要明察。

  錢穀不可多借人

  【原文】有輕於舉債者,不可借與,必是無籍之人,已懷負賴之意。凡借人錢穀,少則易償,多則易負。故借谷至百石,借錢至百貫,雖力可還,亦不肯還,寧以所還之資為爭訟之費者多矣。

  【譯述】有輕易就向人借貸的人向你借貸,不要借給他。這種人肯定是不可靠的人,他向你借債的時候,就有了不還的意思。凡是借給別人的錢穀,借給得少就容易償還,借給的多則不肯償還。所以,借給別人一百石糧食和一百貫錢的人,雖然他有償還的能力,也是不肯還的,而寧願把應該還給人家的錢財來當成打官司的費用,這種人很多。

  【評析】"債借得多了,反而成了債主"。因為債主只是因為有錢,而人們從來不去探究有錢人的錢是從何而來的。

  與人交易要公平

  【原文】貧富無定勢,田宅無定主。有錢則買,無錢則賣。買產之家當知此理,不可苦害賣產之人。蓋人之賣產,或以缺食,或以負債,或以疾病、死亡、婚嫁、爭訟。已有百千之費則鬻百千之產。若買產之家即還其直,雖轉手無留,且可以了其出產、欲用之一事。而為富不仁之人,知其欲用之急,則陽距而險鉤之,以重扼其價。既成契,則姑還其直之什一二,約以數日而盡償。至數日而問焉,則辭以來辦。又屢問之,或以數緡授之,或以米穀及他物高估而補償之。出產之家必大窘乏。所得零微,隨即耗散。向之所擬以辦某事者,不復辦矣。而往還取索伕力之費,又居其中。彼富者,方自竊喜,以為善謀。不知天道好還,有及其身而獲報者,有不在其身而在其子孫者。富家多不之悟,豈不迷哉!

  【譯述】貧富本來就不是固定不變的,田地房產也是可以易主的。有錢就可以買,沒錢就賣掉。買財產的人家應當明白這個道理,不要乘機苦害那些因貧窮而賣財產的人。大凡人賣財產,或者是因為沒有吃的東西,或者是因為借了別人的債,也可能是因為生病、家裡死了人、打官司等原因。需要多少錢就賣多少財產。如果買主能夠按財產的實際價值付錢,那麼賣主即便是賣了家產,也還能有所值,並能解決家裡的用錢問題。

  可是有那些為富不仁之人,知道人家急用錢,便表面拒絕購買,暗中卻又在謀劃,以便大煞其價。等到訂立了契約之後,只給人家十分之一二的錢,其餘的答應在幾天之內交清。過了幾天去問他,又推託說沒有辦。以後多次催他,也只給你幾千文錢來搪塞你,或者用米穀和其他東西折成高價來補償。這樣,賣財產的人家必然非常窘迫。賣家產所得到的一點錢,馬上就耗費掉了。先前打算要辦的事也辦不成了。而因為賣家產還得付出一些往返索取的費用。那個得了便宜的富人還在暗暗地高興,以為自己的謀略高妙。然不知道害人上天是要報應你的,有的就報在本人身上,有的不在本人身上,而在他的兒孫身上應驗。可惜那些有錢的人大多不懂得這個理,這難道不是執迷不悟嗎?

  【評析】買賣講究公平合理,如果在交易當中作鬼,就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

  更何況有的人趁人之危,強買強賣,這與強盜有何區別?因此,袁採說這種人也必然遭受報應,不會落得好結果。

  無故不可舉債

  【原文】凡人之敢於舉債者,必謂他日之寬餘可以償也。不知今日之無寬餘,他日何為而有寬餘?譬如百里之路,分為兩日行,則兩日可辦;若欲以令日之路使明日並行,雖勞苦而不可至。凡無遠識之人,求目前寬餘而那積在後者,無不破家也。切宜鑑此!

  【譯述】凡是敢於借債的人,必定會說日後寬俗了一定償還。他一定不知道今日沒有寬裕,日後怎麼能有寬裕呢?這好比走一百里的路程,要兩天走完,那麼,兩天都能走完該走的路。假如把今天該走的路放到明天一起走,你雖然感到疲憊不堪,也達不到預期目的。凡是沒有遠見的人,為了求得眼前一時的寬裕而借債,日後必定負債累累,這種人沒有不敗家的。人們切要以此為鑑。

  【評析】諾不可輕許,倘日後兌現不了,有失信義;債不可輕舉,倘來日償還不了,一來落一個抵賴之名,影響人與人之關係,如果債主催債太急,勢必造成傾家蕩產。

  納稅要積極

  【原文】凡有家產,必有稅賦,須是先截留輸納之資,臨時為官中所迫,則舉債認息,或託攬戶兌納而高價算還,是皆可以耗家。大抵曰貧曰儉自是賢德,又是美稱,切不可以此為愧。若能知此,則無破家之患矣。

  【譯述】凡是有家產的,就必須納稅。因此,必須事先把納稅的部分提留出來,剩下的用作日常的費用。如果當年的收入較少,也只得節儉,不能侵佔用於納稅的錢。官府要臨時開徵賦稅,年中如沒有錢,就要靠借債來交稅,甚至要託專門承稅的人代為交納然後得高價償還,這些都足以使家庭破產。大概說你家貧、節儉是一種美德,也是一種美稱,你不要因此而感到羞愧。如果能知曉這一點,那麼就不會有敗家的擔憂了。

  【評析】古之人納稅尚且預辦,而今之人逃稅則千變萬般。"稅"取之取民,用於民,納稅人不能不詳察。

  公益事業要熱心

  【原文】鄉人有糾率錢物以造橋、修路及打造渡航者,宜隨力助之,不可謂舍財不見獲福而不為。且如造路既成,吾之晨出暮歸,僕馬無疏虞,及乘輿馬、過渡橋,而不至惴慄者,皆所獲之福也。

  【譯述】鄉里有號召大家募捐錢物造橋、修路以及打造渡船的人,人們都應該根據自己的財力資助這類善舉。不能說自己捐舍了錢財,而得不到好處就不幹這樣的事。而且如果將來道路修成了,你早出晚歸,僕人、馬匹都無危險,至於你乘轎車、騎馬過河,也不至於擔心受怕,這都是你所獲得的好處。

  【評析】修路、造橋為積德的善舉,古有"李春"所造趙州安濟橋,留芳千古。修路、造橋也是造福一方人民的義舉,所以人人都要據其財力而解囊相助。因為人人都是受益者。

  起房造屋,量力而行

  【原文】起造屋宇,最人家至難事。年齒長壯,世事諳歷,於起造一事猶多不悉,況未更事?其不因此破家者幾希。蓋起造之時,必先與匠者謀。

  匠者惟恐主人憚費而不為,則必小其規模,節其費用。主人以為力可以辦,銳意為之,匠者則漸增廣其規模,至數倍其費,而屋猶未及半。主人勢不可中輟,則舉債鬻產;匠者方喜興作之未艾,工鏹之益增。餘嘗勸人起造屋宇須十數年經營,以漸為之,則屋成而家富自若。蓋先議基址,或平高就下,或增卑為高,或築牆穿池,逐年漸為之,期以十數年而後成。次議規模之高廣,材木之若干,細至椽、桷、籬、壁、竹、木之屬,必籍其數,逐年買取,隨即斫削,期以十數年而畢備。決議瓦石之多少,皆預以餘力積漸而儲之。雖僦僱之費,亦不取辦於倉卒,故屋成而家富自若也。

  【譯述】建造房屋是家中最難辦的事情,那些年齡較大、閱歷較深的人常常還不熟悉,更何況那些未經世事的人呢?這些人不因為建築房屋而破產的很少。因為在準備建房的時候,必須首先與工匠們商議、謀劃。這時工匠們唯恐主人害怕開銷過大而打消造房的念頭,於是他們在做預算時,就減少預算額,節約費用。這時主人如不明察,以為憑自己的財力可以承受,於是下決心要造房子。但是開工後,工匠們就逐漸擴大房子的規模,造房的費用也比預算時增加了好幾倍,而房子還沒蓋完一半。這時,主人騎虎難下,只好硬著頭皮借債,借債賣田用來維持開支。工匠們卻慶幸房子還沒造完,工錢越要越多。我曾勸想建房屋的人要用十年多時間完成,這樣房屋建成了,家裡卻依然很富裕。建造房子首先要議定地基地址,其次是議定規模高、廣,然後準備若干林木,甚至於細緻到椽子、桷子、籬、壁木、竹子、木材之類都應逐年購置準備齊全,隨後砍削整理,大約過了十多年就準備全了。然後再商議需要瓦石多少,都應該根據餘力逐漸積累儲備。寧可花錢儲存一些東西,也不要在力所不及的情況下倉卒建造。這樣的話,房子建造好以後,家中仍會像以前一樣寬裕。

  【評析】建造房屋是家國的大事,大事就要謹慎行事:一要量其財力,這要做好預算,力所能及就上,力所不及緩上,力不能及不上。二要做好規劃,用途、規模、式樣及功用都要了然於心,否則勞民傷財;三要確保質量,房屋並非短時間之用,正所謂"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照此行事,人遂心願,皆大歡喜,否則就成了"鬍子工程",沒完沒了。治家嚴防門戶安全

  【原文】人之治家,須令垣牆高厚,藩籬周密,窗壁門關堅牢,隨損隨修。

  如有水竇之類,亦須常設格子,務令新固,不可輕忽。雖竊盜之巧者,穴牆剪籬,穿壁決關,俄頃可辨。比之頹牆敗籬、腐壁敝門以啟盜者有間矣。且免奴僕奔竄及不肖子弟夜出之患。如外有竊盜,內有奔竄及子弟生事,縱官司為之受理,豈不重費財力!

  【譯述】人們住的地方,必須把院牆壘得高而厚實,圍欄修得結實而嚴密,窗戶、牆壁的關鍵樞紐要做得堅固牢靠,並且隨時有損壞,隨時修繕。

  如果有水道通向院外,也必須在水道口設定格子,並且這些格子務必讓它總是保持新的和堅固的,對此切不可輕視。如果這樣,既使竊賊身手靈巧,在牆上挖洞,剪斷圍欄,弄開門栓花不了多少時間,但是總比殘牆敗籬腐壁破門來招惹強盜要好。而且,還可以防止奴婢們隨處奔竄和不肖子弟夜裡偷偷溜出去惹事。如果外面有竊賊,裡面有奴婢四處奔竄,子弟外出惹事,縱使官府管理此事,你自家難道不也要破費錢財嗎?

  【評析】所居之屋應使其嚴實,一來外防竊賊,二來內防不測。否則,會招致不測之禍,到時後悔就來不及了。這則家訓告訴我們: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

  僻靜之地,聚眾而居

  【原文】居止或在山谷村野僻靜之地,須於周圍要害去處置立莊屋,招誘丁多之人居之。或有火燭、竊盜,可以即相救應。

  【譯述】居住在山谷等一些偏僻的地方,必須在房子的要害處設立田莊,用來招引人口多的家庭來居住,遇有火災或盜賊可以及時相救。

  【評析】偏僻幽靜之地,常為強盜出沒搶劫之所,所以在此居處的人家,最好要結伴而居,否則"孤雁難成行"。這則家訓提示我們:人為群居的動物,聚集人氣方能平安無事。

  夜間謹防盜

  【原文】凡夜犬吠,盜未必至,亦是盜來探試,不可以為他而不警。夜間遇物有聲,亦不可以為鼠而不警。

  【譯述】凡夜裡有狗叫,不是盜賊已經來,也是盜賊來試探,千萬不要以為是其他事情而放鬆了警覺。夜裡聽到響聲,也不要以為是老鼠,就不警惕。

  【評析】狗能守夜防盜,雞會啼叫報曉,都對人很有用;在這方面,人如果不學習毫無特長,恐連"狗"、"雞"的這種本領也不會有,又怎麼能稱得上是萬物之靈的人呢?

  狗的嗅覺靈敏,警覺性高,忠心守衛,沒有懈怠。夜間如有陌生人闖入主人住宅,狗就會大聲吠叫,並勇敢地與入侵者搏鬥。因此,凡是在條件允許的地方,人們常養狗來守夜防盜。此外,狗與貓相比,狗忠貞不二,不嫌貧愛富。狗不僅能守夜防盜,而且還能救護主人。

  晉元帝大興年間,吳地(今江蘇)一帶有個人叫華隆,養了一條猛狗,取名"的尾"。"的尾"體大,凶猛,常跟隨在主人後面,像衛兵一樣保衛著主人。

  華隆喜歡到野外打獵。有一次華隆打獵後在江邊大樹下休息,不料從身後竄出一條巨蛇纏住了他。華隆拼命掙扎,並呼叫蛇越纏越緊,華隆呼吸急迫,不一會就失去了知覺。"的尾--的尾--"在遠處尋覓獵物的"的尾"像聽到主人在呼喚,吠叫著奔到樹下。巨蛇見"的尾"

  衝來,吐舌如火,向"的尾"示威。"的尾"眼看主人生命垂危,不顧一切咆哮著撲向巨蛇,勇猛地咬斷了蛇的脖子,救下了主人。

  華隆被"的尾"救下後,仍然昏迷不醒,"的尾"圍著華隆身邊團團轉",想把他叫醒來,但是華隆仍無動靜,此時四周空曠了無人影。

  突然,"的尾"像想起了什麼似的,飛快往家裡跑,在主人家門前緋徊嗥叫。家裡人聽了很奇怪,就跟隨它來到大樹下,這才救了華隆。過了兩天兩夜,華隆才甦醒過來。當他知道是"的尾"救了他的命,又是感激,又是疼愛,從此對待它像自己的親人一樣。

  狗能守夜,是天生就會的。人可沒有什麼天生就有的本領,要掌握一技之長,非靠學習不可。

  宅院夜間宜巡邏

  【原文】屋之周圍須令有路,可以往來,夜間遣人十數遍巡之。善慮事者,居於城郭,無甚隙地,亦為夾牆,使邏者往來其間。若屋之內,則子弟及奴婢更迭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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