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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吶喊》讀後感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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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看完一本著作後,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東西,記錄下來很重要哦,一起來寫一篇讀後感吧。那麼我們該怎麼去寫讀後感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吶喊》讀後感,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吶喊》讀後感15篇

《吶喊》讀後感1

魯迅是我最喜歡的文學家之一,相信大家對他都是熟悉的。他寫了非常多的作品,例如《朝花夕拾》、《吶喊》、《彷徨》、《墳》等等。

但其中我最喜歡的是《吶喊》因為它揭示了種種深層次的社會矛盾,對中國舊有制度及陳腐的傳統觀念進行了深刻的剖析與比較徹底的否定,表現出對民族生存濃重的憂患意識與對社會變革的強烈願望。

我覺得從辛亥革命到五四時期的'社會生活,魯迅先生就是以這樣的方式來反映當時社會對文化的輕視與一種可悲的社會現象,對舊時文人迂腐可悲以及自命清高的鄙視。從文章中我深深地感受到作者對當時社會的無耐與不滿,以及對當時社會的絕望。

讓我們一起吶喊吧,向社會吶喊,向生活吶喊,把我們的國家變得更加富強。

《吶喊》讀後感2

今天,我讀了魯迅先生寫的《吶喊》一書,我終於明白了魯迅先生怎樣以筆為武器和敵人作鬥爭的。

在目錄中,我看到了期望已久的《阿Q正傳》和《狂人日記》,我懷著強烈的好奇心去讀,但結果不太理想。《狂人日記》中雖然讀起來十分通順,但是其中的含義我卻不明白。作者總是寫:社會上人吃人,甚至吃自己的親人也不在話下。最後一句:“沒有吃過人的孩子,或者還有?救救孩子?”這句話的.意思我一點也不懂。

但我喜歡《藥》這篇,它反映了舊社會時人的愚昧無知,以為吃人血饅頭就能治癆病,人就不會死。讀到這兒,我深深感到當時的舊社會是多麼的落後啊!我也知道了:因為魯迅把舊社會的情況反映給人民,他讓人們醒悟,認清黑暗現實,喚醒自己的覺悟。所以他與敵人成了對手。就這樣,魯迅把自己的一生貢獻給了偉大的革命事業。他是多麼令人欽佩啊!我崇拜他!

我也知道了魯迅先生的聰明之處:他沒有直接寫:“中國人民愚昧無知。人血饅頭哪能治病啊”而是以鐵錚錚的事實告訴人們,讓人們自己去覺悟。

我敬佩魯迅!我也要做一個為自己想的少,為別人想的多的人!

《吶喊》讀後感3

老實說,《吶喊》這本書不太好理解,因此,讀起來有點費勁,但讀完後,我還是有了很多的感悟。

其中,印象最深的還是《狂人日記》了。書裡說在魯迅那樣的年代,沒有糧食,人們飢餓到了恐懼,便開始有人吃人這樣可怕的行為。還從魯迅先生的描寫“青面獠牙”、“滿眼凶光”和周邊的.環境描寫,可以反映出當時的社會就是多麼黑暗,人就是多麼可惡、多麼殘暴。更可惡的就是連自己的親兄妹都吃,何況他妹妹才五歲,可愛可憐的樣子還在眼前…… ……

看這些人多沒有良知,竟然為了自己的一己私慾,而去吃親生妹妹呀!還偷偷讓好人也吃人肉。唉!這些人真的是些大惡人。他們還披著“仁義道德”外衣的封建家庭和封建禮數,其實就是吃人。同時,作者發出“救救孩子”的呼聲,呼籲大家覺悟起來,推翻封建制度。

這本書,讓我明白了以前生活的艱苦,說明當時社會的黑暗,以及魯迅先生對封建黑暗社會的憎恨。

《吶喊》讀後感4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孔乙己》一篇,塑造了一個封建社會中沒落知識分子的典型形象,窮困、潦倒、迂腐、麻木的孔乙己,在封建科舉制度的毒害、摧殘下終被封建社會所吞噬。作者抨擊了國民精神的麻木和社會對苦難者的漠視,同時對腐朽的封建科舉制度進行了尖銳的譴責。本篇的.藝術特色在於結構嚴謹,先是開端,交待了環境和氣氛;其次發展,介紹人物;再是高潮,即小說中心——提示了社會的冷酷無情。小說經營謀篇,工於匠心。特色之二在於以側面描寫來塑造人物性格。作品用第一人稱“我”——酒店小夥計耳聞目睹的情況來寫孔乙己,他的肖像刻劃,對話,經歷,都通過“我”的概括敘述來表現,由此塑造的人物,顯得真實可信,從而把人物描繪的栩栩如生。吶喊,在這個時代,同樣需要;吶喊,在這個時代,同樣重要。

魯迅先生小說裡的主人公形象在我們的社會不復存在,也讓先生的遺願得以實現。我們這一代要繼續努力,更好的建設祖國,把中國變成民主富強的世界大國。

《吶喊》讀後感5

《吶喊》是魯迅先生自《狂人日記》後的第二本經典小說集,它是中國的名著。同樣也是世界的名著,這本書中有些文章是我們十分熟悉的。例如有《故鄉》,《藥》,《孔乙己》等等魯迅先生的名作。

在《藤野先生》中魯迅先生以自我的親身經歷,在日本的首都東京留學時,看到和聽到當時中國人民的'麻木不仁從而使魯迅先生強烈的愛國意識甦醒,醫學也只是治標不治本。所以他棄醫從文,從此投身文學的知識寶庫中。

魯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爭”八個字來概括了那時的中國人民,以及對於他們的憐惜和悲傷。

《孔乙己》中那個因為家境貧困好吃懶做,無所事事,社會層次低而又嚮往社會上流階級的生活的孔乙己,從孔乙己在澡堂是人們取笑的話題,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為職業,在最終因為偷了有錢人的書後被打折了腿,最終還是默默地離開了人世。

《吶喊》讀後感6

最近,我向姐姐借了幾本書,其中有魯迅先生的一部書——《吶喊》。

這本書裡有一個個感人的故事。其中有這麼一個故事:講述了一個沒有考上秀才的讀書人的悲劇遭遇。主人公孔乙己是一個心地善良的人,但他在封建科舉制度的毒害下,除了滿口“之乎者也”之外,一無所能,窮途潦倒,成了人們口中取笑的“話柄”。

還好,他有一手好字,可以為一些大戶人家抄抄書,混一碗飯吃。可惜,他卻有個好吃懶做的壞脾氣,不到幾天,便拿著筆墨紙硯失蹤了。這樣一連幾次,叫他去抄書的人便沒有了。

孔乙己實在沒法子了,免不了偶而去做一些小偷小摸的`事。日久天長,終於有一天,他被打斷了腿。在生活的折磨下,默默地死去了。

讀完這個故事,我不禁流下了眼淚。他的一生竟如此悲哀。他這麼窮 ,還這麼用心去讀書,考秀才,而現在有些孩子家裡卻很富裕,為什麼只會貪玩,而不去認真對待學習呢?

同學們,我只想對你們說:“認真上好每一堂課很重要。好好學習,好好珍惜美好的時光吧!”

《吶喊》讀後感7

臺灣作家林清玄當年做記者時,曾經報道了一個小偷作案手法非常細膩,犯案上千起,第一次被捉到。他在文章的最後,情不自禁地感嘆:“像心思如此細密、手法那麼靈巧、風格這樣一來獨特的小偷,又是那麼斯文有氣質,如果不做小偷,做任何一行都會有成就的吧!”

沒想到,他20年前無心寫下的這句話,卻影響了一個青年的一生。如今,當年的小偷已經是臺灣幾家羊肉爐店的.大老闆了!在一次懈逅中,這位老闆誠摯地對林清玄說:“林先生寫的那篇特稿,打破了我生活的盲點,使我想,為什麼除了做小偷,我沒有想過做正當事呢?”從此,他脫胎換骨,重新做人。

回頭想想,如果沒有林清玄當年對小偷的“欣賞”和企盼,恐怕也就不會有他今天的事業和成就。不難看出,欣賞對人生是多麼重要啊!

欣賞,是一種理解和溝通,也包含了信任和肯定;欣賞,也是一種激勵和引導,可以使人揚長避短,更健康地成長和進步。其實,社會上的每一個人都渴望別人的欣賞,同樣,每一個人也應該學會去欣賞別人。學會欣賞,是一種愛。人與人之間,在相互欣賞之中,世界才能充滿愛!

……

《吶喊》讀後感8

在這個快樂的寒假裡,我讀了《朝花夕拾吶喊》這本書。

《朝花夕拾吶喊》的原名是《舊事重提》,書中講了二十三個故事,在國中和國小就學過魯迅先生的《故鄉》魯迅的童年還是比較幸福的。

魯迅對家鄉和家鄉的每一個人都記得非常清楚,與故鄉的感情沒有因時間而生疏的,阿長被稱為長媽媽,發生的一些事由開始的仇恨而變成敬意,阿長去世時,作者特意寫了小時候和阿長之間的一些故事。

作者由社會現象來描述人間黑暗,反映了對現實的強烈不滿,而自己有身單力薄無法抵抗,只能借用文字反映現實和阿長之間的故事,魯迅先生應該是認為文字的力量是偉大的'。

魯迅沒有受那種腐朽的生活方式的影響,不迷戀紙醉金迷的生活,近墨者黑的例子也並不全都是。近墨者主要是看一個人的心靈如何。如果一個人的意志堅定,品格高尚在骯髒的環境中不但不會受其汙染,反而更能顯示其高風亮節。魯迅這種近墨者而黑的精神令人敬仰,由此書可以聯想現在在近代社會又何嘗不是這種現象呢?現在社會尤其需要高風亮節的精神。

《吶喊》讀後感9

《吶喊》這本書我們都很熟悉,它是一本魯迅先生的小說集。本書篇幅不長,有124千字。但其中的每一個文字都是精華。

首先,我要介紹一下本書作者——魯迅先生。“魯迅”,是他的一個筆名,以其母姓作為首字,“迅”字結尾。他的原名是周樟壽,後改為周樹人。魯迅先生生活在一個混亂、低迷、腐敗的年代,但這也為他的偉大人生奠定了時代基礎。

整本書中每一篇小說的主題幾乎都一樣,但魯迅先生卻賦予了每個人物不同的性格,從屈服於淪亡的孔乙己,瘋了的祥林嫂,到被斬首的夏雨……他們是舊社會的鬼魅,但卻又無可奈何。

別看整本書全在描寫社會底層的亡國奴,但魯迅的本意是呼喚國民,喚醒國民的內心,用自己的吶喊去拯救千瘡百孔的舊中國。

舊中國是一頭沉睡的雄獅,需要有人去喚醒他。於是,千千萬萬的學生和工人走上街頭,發出屬於自己的聲音:“振興中華!驅除韃虜!”

如今的.中國已飛黃騰達,那些“吶喊”彷彿沒有了存在的意義。不!不是這樣的。我們年輕的一代人,也要發出自己的聲音,讓別人知道:“我們才是祖國的未來!”

《吶喊》這本書對我們很有幫助,是我們前進的支柱和動力。細細品讀《吶喊》,激發出屬於自己的能量!

《吶喊》讀後感10

《吶喊》是魯迅1918年至1922年所作的短篇小說的結集,《吶喊》深刻地揭露了舊時封建社會的殘忍,從中我也讀到了“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的殘忍景象。

從《狂人日記》到《孔乙己》再到《阿Q正傳》,從《風波》到《故鄉》再到《社戲》,沒有一篇不是在用犀利的筆鋒與封建社會的欺壓百姓的人們手中的尖刀、火槍做鬥爭,魯迅犀利的筆鋒令反動派聞風喪膽,無論是他的文章還是他的愛國之心,都是那麼地令人肅然起敬。

在《吶喊》這本書中,像《狂人日記》、《孔乙己》,《藥》這樣的文章還有許許多多,魯迅先生寫這些文章是為了讓當時的中國人民看了以後,能夠清醒過來。

文章中處處都有幽默而又帶有諷刺意味的語言,憤怒而又帶有鼓勵的語氣,為的就是激勵當時半夢半醒的中國人;用指責和批判的語言,描繪了當時社會的'黑暗,當時作者的心境是多麼急切,多麼急切地期望中國這條龍早日從夢中醒來,重整我中華雄偉。

中國經過幾十年的歷史,從封建社會走向了社會主義社會,向共產主義社會而邁進,這是經過我們許許多多的勞動人民,經過了幾代的國家領導,才走來來的,我們要繼續努力!

同學們,讓我們站起來,為我們的完美明天而奮鬥吧!

《吶喊》讀後感11

在七月的月底,我讀完了小說《吶喊》,小說《吶喊》這部小說集讓我感觸頗深。小說《吶喊》這部小說集的作者是魯迅,整部小說集批判了當時的社會。魯迅先生以筆桿子為武器,充分發揮了“炮筒子”的巨大威力。

其中有幾篇小說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給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一篇要數《狂人日記》了。《狂人日記》以一個瘋子口吻來批判吃人的社會,揭露了隱藏在封建社會表層下面的“吃人”本質,小說中人人都想吃人,這個瘋子的親戚、大街上的人都想吃他。《狂人日記》寫得讓人讀著就生起對吃人的人的`憎恨之心,使人翻身醒悟。

其次就要數《孔乙己》了。在魯鎮,有一個叫孔乙己的封建社會沒落知識分子,好吃懶做,穿著已經破舊得不行了的長衫,以前他有一個習慣就是每隔一段時間,就要到咸亨酒店要一壺酒、一盤小菜。現在他已經破落了,但他還保持著以前的習慣。後來,他的小菜只能是最便宜的茴香豆了。再後來,他連茴香豆都吃不起了,並且只能站在櫃檯邊喝酒了。我們不能像孔乙己一樣,好吃懶做。

《吶喊》讀後感12

《吶喊紅寶石》的主人公是達拉斯和佛羅里達雙胞胎兄妹,以前每個領養他們的人不到三天就把他們“退貨”了,而且有些人把他們當成奴僕。諦樂和賽蕊的領養,使他們有了很大的`變化,他們必須學會愛。

我最喜歡諦樂和賽蕊發明的特別食譜,有“不再做孤兒蛋糕”,“不再想孩子滷肉”,“心臟病復原點心”,“歡迎回家燻肉”......這對老夫妻自己的孩子走了,他們常常自我安慰,這一點令我很佩服。他們領養了達拉斯和佛羅里達這對可憐的孩子,想讓他們過上幸福的生活。起初,佛羅里達和達拉斯認為諦樂和賽蕊是瘋子,但經過一場生死之後,他們改變了。這個和我的一段經歷有點兒像:起初,我很討厭吃藕,媽媽建議我多吃一點兒,我也不知道是有意的還是無意的,夾了一片藕,覺得味道不錯,就又夾了幾片,後來我就喜歡上了 吃藕,把吃藕當成了一種樂趣。

每個人都要學會面對現實,還要學會愛。

《吶喊》讀後感13

《吶喊》,眾所周知,這是魯迅的文學鉅著。前些天,突然心血來潮,在網上購買了一本《吶喊》。

當時是心血來潮,可真正捧起這本書時,才發現這本書的魔力。魯迅是中國現代文學的奠基人,也就是他漸漸的把古代文學轉成現代文,所以他的文筆有種特殊的美。

《吶喊》中是許多短篇小說組成的,其中也包括語文書中的《社戲》,小說多數反應了當時社會的陰暗面,比如第一篇:《狂人日記》這是魯迅第一次寫的'文章,主要內容寫的是“我”得了一種病,總認為別人要吃“我”。醫生說讓“我”好好養病,我覺得他要把“我”養肥了吃;也認為小時候妹妹的死是哥哥造成的-------哥哥吃了妹妹!側面烘托了當時社會的不公平,魯迅在文章中注入了他的思想感情:當時社會是個“吃人”的社會!

這本身真的給我啟發很大,雖然第一遍並不能完全讀懂,可第二遍,第三遍時,你會收穫很多,真的很多,你可以進入到魯迅的世界,體會他的思想感情。

《吶喊》是本值得品味的書,走進這本書,你肯定不會空手歸!

心血來潮買《吶喊》,

遊入書海不無感。

如你今讀此本書,

絕對不會空手歸!

《吶喊》讀後感14

達拉斯和佛羅里達是柏斯屯孤兒院最令人頭疼的孩子。調皮搗蛋的天性使他們在收養家庭中無立足之地,受人虐打,把他們當作不需支付酬勞的僱工一樣看待。長此以往,雙胞胎失去了對大人的信賴,直到諦樂和賽蕊的出現,才讓他們重拾天真與不曾擁有過的溫馨。

正是諦樂和賽蕊濃濃的`愛改變了達拉斯與佛羅里達,沒有拘束,只有在吶喊山谷裡追逐嬉戲。憤世嫉俗的佛羅里達學會了愛別人,達拉斯學會了面對現實。沒錯,有了愛,一切皆有可能。

對待佛羅里達言語上的冒犯,諦樂選擇了禮讓與寬容,慢慢地溝通,漸漸地融入了對方的生活。在生死一線間,佛羅里達冒著危險去救諦樂,證明了她善良的本質。

如果你想改變一個人,試著去愛他、寬容他、理解他,就算再大的隔閡也會煙消雲散,僅剩下一座溝通的橋樑,就像封面上寫的那樣:“在愛的港灣中體味人生,這或許就是成長的契機。”能做到這些,你不是就已長大了嗎?

《吶喊》讀後感15

覺醒的雄獅,用文章喚醒億萬中華子民。

魯迅,作《吶喊》就是為了敲醒迷醉於懦弱社會的國人,以文學之力強烈號召,竭力推促人們的反腐思維。《吶喊》是令我熱血沸騰的。“假如一間鐵屋子,是絕無窗戶而萬難破毀的,裡面有許多熟睡的`人們,不久都要悶死了,然而是從昏睡入死滅,並不感到就死的悲哀。

現在你大嚷起來,驚起了較為清醒的幾個人,使這不幸的少數者來受無可挽救的臨終的苦楚,你倒以為對得起他們麼?”――《吶喊》正是的,有人畏首畏尾,躲藏於懦世;有人萎縮抱首,不理國運,是應該大力地喚醒這些人。謂“國之興蓑、匹夫有責”。在那個壓抑的封建社會,是要對黑暗奮不顧身地做出強烈打擊的。革命的偉大事業想必是對魯迅先生最大的迴應。很多“光著腳的”,在那敲心震肺的吶喊下終於站起來與“穿鞋的”勢不兩立。

淘盡天下沙,滾滾黃河穿流中華,激發華人鬥志,衝現出“食敵肌骨,飲敵鮮血”的憤慨,國不能再等,吶喊!吶喊!沉睡的雄獅是時候該站起來浴血衝殺,革命的號角奏鳴,國強的光明大道在鬥士的腳下。

魯迅,在我看來,他本身就是一個光茫四射的時代個體;《吶喊》,他的心志,讓我的熱血澎湃、沸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