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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蘇洵學寫議論文

向蘇洵學寫議論文

一門三父子,都是大文豪,蘇洵、蘇軾和蘇轍三父子俱名列唐宋八大家。但是,蘇洵這個父親的名氣要差一點,不要說比不上蘇軾,比他的小兒子蘇轍的名頭似乎也略遜一籌。誠然,蘇洵的文章比起蘇軾蘇轍來,整體上確實差一點。但單就議論文而定,風流絕代的坡仙老確實應該叫蘇洵一聲“爸爸”。
蘇洵的議論文我們只學了一篇《六國論》,但是有這一篇《六國論》就夠可以了。葉聖陶先生說“語文教材無非是例子”,我們可以從《六國論》中項蘇洵學習怎樣寫一篇四平八穩的滴水不漏的規範的議論文。
“六國破滅,非兵不利,戰不善,弊在賂秦。賂秦而力虧,破滅之道也”——文章開頭就點明自己的論點,論點有力明確,只有兩個字——賂秦。一篇議論文的論點無所謂對還是錯,只是自己對這件事的看法就可以了,然後用相關的論據證明自己的觀點,能夠成一家之言即可。最忌諱的是論點含混,論點都不明確,整篇文章就站不住腳。同時,論點也比較忌諱圓潤,論點圓潤就沒有力量,“雖然……但是……”這樣的論點讀之令人生厭,毫無力量自信可言。論點就是要一針見血,要刺人,才有力量。
“或曰:六國互喪,率賂秦耶?曰:不賂者以賂者喪,蓋失強援,不能獨完。故曰:弊在賂秦也”——這一段承接上文,解釋文章的論點。議論文的觀點明確有力,亦要求精準,這一段的解釋在在於使自己的觀點精準,因為六國之中,有賂秦有不賂秦,蘇洵點明不賂秦者因為賂秦而喪,歸根結底在於賂秦。這樣觀點就精準,不留漏洞了。
以上兩段是立論,雖然形成了兩部分,但是觀點始終一個——賂秦。不但簡短有力,而且相當精確,不予對手以可趁之機。接下來的兩大段就相對明瞭,要論證這個觀點。
“秦以攻取之外……以地事秦,猶抱薪救火,薪不盡,火不滅”這一段是論證直接用土地賄賂秦國的三個國家——韓、魏、楚的破滅之道。具體的理由原文論證得非常明確,實際就是作者在這最後一段的做了一個比喻論證“以地事秦,猶抱薪救火,薪不盡,火不滅”,都已經包括其中了。
“齊人未嘗賂秦,終繼五國遷滅,何哉……當與秦相較,或未易量”,這是論證過程的第二部分,論證了未嘗直接用個土地賄賂秦國的三個國家——齊、趙、燕的破滅之道,是受了賄賂秦國的三個國家的牽連受最終滅亡,具體的論證過程在原文裡盡有,這裡就不在贅述。這一部分就是論證“不賂者以賂者喪,蓋失強援,不能獨完”這個論點的。
兩段論證,是文章的主題部分,蘇洵逐個分析六國的過程,基本上採用的是事實論證。現在中學生寫的議論文的論證過程基本上時舉例論證。這無可厚非,舉例論證雖然是一種不完美的論證方法,但是好處是直觀具體。適合中學生運用,也容易把握。但是,我們現在使用這種論證方式時一直在冒犯舉例論證的最大忌諱——只舉例,不論證。我們需要是一個論證過程,不是一個事例。如果舉了一個例子,能夠運用自己的方法去分析,得出的結果能夠支援論點,這就是論證過程。如果只舉例不分析,那麼舉這個例子的目的何在呢?例子不能夠支援論點,讓整篇文章議論文不像議論文,記敘文不像記敘文,文章支離破碎,根本不是一個整體,這樣的問題比較大。舉例論證,舉例是為論證服務的,論證過程才是主體。蘇洵在論證六國時,不但有分析,而且哪裡做的對,哪裡做的不對,做的不對的地方應該怎麼做,論述得相當清楚,並不是簡簡單單的記敘一下六國破滅的過程,這才是一個論證過程。
文章寫到這裡,一篇議論文基本可以結束了,因為議論文的三要素已經齊備。但是,如果在此處收尾,那麼文章停留在以古論古,文章的寫作目的不明確,現實意義不足。所以蘇洵提升了一下文章主題,即文章最後兩段“嗚呼!以賂秦之地……苟以天下之大,而從六國破亡之故事,是又在六國下矣”。點出了文章最終的寫作目的,就是勸諫北宋的統治者對北方的少數民族政權採取強硬態度,以避免六國故事,議古論今,文章的現實意義就很強。這一點,中學生學得到最好,學不到也無傷大雅,因為我們畢竟還是中學生。
我們沒有必要學習蘇洵寫文言文,也沒有必要一字一句跟著蘇洵學。而是以蘇洵為師,以《六國論》為例,學著寫一篇四平八穩的嚴謹的規範的議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