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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愛生命》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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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看完一本著作後,你心中有什麼感想呢?為此需要認真地寫一寫讀後感了。那麼我們如何去寫讀後感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熱愛生命》讀後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熱愛生命》讀後感

《熱愛生命》讀後感1

寒假裡,老師讓我們讀《熱愛生命》這本書,讀後有很多感動與頓悟,在此與大家分享。

《熱愛生命》是美國作家傑克·倫敦的作品。該作品講述的是主人公在淘金回去的路上被同伴比爾拋棄了。他幾經飢餓的折磨忘記了回去的路,但是他並沒有放棄自己的生命,一次次與天氣、與環境的鬥爭中活了下來。這些力量源於他對生活的熱愛。飢餓無時無刻不在折磨著他,一開始他吃小魚充飢,後來只有熱水可以喝。飢餓使他就連一隻小松雞都捉不住,但他堅強地活著。開始他還可以走,雖然鞋子破了,但他繼續努力尋找回去的路。後來他沒有力氣走就爬,雖然膝蓋磨破了,但是他繼續尋找活下來的奇蹟。和病狼的相遇,可以說是最關鍵的轉折點。最終因為人類對生命的熱愛,讓他衝破一切困難咬破了病狼的`喉嚨,從而獲得找到生還希望的機會。

這使我想起了現實生活中的一件事:在美國,有一個人得了癌症。如果換作其他人,都可能被病魔嚇到。但他對生命強烈的愛,促使他決定和病魔進行一番較量。從那以後,他每天堅持鍛鍊身體。兩年後當他再去醫院檢查身體的時候,奇蹟出現了——病魔居然被他趕走了!這應該是上帝對熱愛生命的人最好的回報。

《熱愛生命》這本書告訴我們:如果我們熱愛生命,永不放棄活下去的希望,生命就不會放棄我們。其實生永遠比死更難,死,只需要一時的勇氣,可是生,卻需要一世的膽識。我也要做個熱愛生命的人,用行動來證明我對生命的熱愛。

你熱愛生命嗎?那就和我一起珍惜生命的每一天吧!

《熱愛生命》讀後感2

《熱愛生命》是一部很有魅力的作品,它為我們描述了一個神祕、充滿了傳奇色彩的北極。在這個神祕的土地上,有一批淘金者,他們在這裡奔波,在這裡與寒冷、飢餓、野獸抗爭,在這裡尋求著自己的財富夢,挖掘自己的理想。

主人公就是一個遠離家園到北方的淘金者,是下層人民的代表。在他身上,表現出勞動者的高尚品質和堅強的性格。在絕境中,他咬死了狼,喝了狼血,他獲救了。他與狼的戰鬥告訴我們,生命就是不放棄自己。

這本書吸引我的地方很多,例如第五章:強者的力量。“吃肉人”的團結和“吃魚人”的不平等所引起的分裂,是多麼鮮明的對比啊。它告訴我們一個道理,那就是堅強的力量來自人與人之間的團結,這種力量是可以戰勝飢餓和疲勞,可以克服一切的。他們團結一致,一齊打獵,一齊打魚,一塊兒去打仗。雖然是原始的生活,但給人震撼的力量,而且告訴我們一個簡單的道理——團結就是力量,它可以克服一切的。

讀完這部書,我明白了:文章中的熱愛生命不是簡單的如何珍惜生命,應該是對生命的一種本能的追求。在生命面前,人是渺小的`,微不足道的。主人公在危險境遇時,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不怕路途的艱辛,不怕野獸的凶猛,他無所不能,堅持著,他咆哮著嚇退了熊咬死了狼,他獲救了。文章中說道:“驅使我前進的,不是我自己,是我的生命。”

這是對生命的一種本能的追求。他的勇敢堅強,不屈不撓,對生命的熱愛讓人感動。

生命是神奇而寶貴的,只有敬畏生命熱愛生命,才能讓生命光芒四射。

《熱愛生命》讀後感3

這是一篇短篇小說,曾感動千千萬萬的人,也感動了我。他就是美國作家傑克·倫敦所撰寫的《熱愛生命》。

此書主要寫了一位淘金者向一條大河的碼頭行進,但他已經多日沒有吃東西,腿扭傷了,腳流著血,只能掙扎著一點一點挪動。正當他身體極度虛弱時,又遇到了一隻病狼。這隻狼舔著他的血尾隨著他,想要咬死他以獲得食物;而這個淘金者也想殺死病狼已延續生命。就這樣,兩個瀕死的生靈用最後的一點生命戰鬥著,最後淘金者咬斷了狼的喉管,獲得了新生……

在這篇小說裡,最讓我印象深刻的還是淘金者與病狼“戰鬥”的情景,那隻狼用最後的'力氣去咬人,可淘金者早就準備好了,一隻手抓住狼的牙床,卡住嘴;另隻手抓住狼,用嘴去咬狼的喉管,直到“一小股暖和的液體緩緩流進喉嚨”。當我看這段時,不禁為他擔憂,又轉為高興,感慨他頑強的生命,又感慨他的有勇有謀,不為困境所打倒。

不僅僅在小說裡會有這樣頑強的生命,現實中也有。著名的天體物理學家霍金在21歲時被診斷出有盧伽雷氏症,醫生判斷他只有幾年的壽命。然而,他沒有絕望,他憑藉頑強的意志,在輪椅上活到現在,甚至創造了不可思議的成就,為科學作出了巨大貢獻。這條堅毅的生命,將延續下來並抵達永恆。

這篇小說在結尾時也頗有一點幽默:這個淘金者在得救後得了一種症狀,總是怕食物會吃完,因此他經常向船上的廚師打聽食物的儲備情況。儘管廚師每次都說食物充足,但他依然不信,只有自己親自去儲藏室打探才肯相信。更令人難解的是,他的床鋪、被子甚至每一個角落都塞了滿滿的麵包。作為小說的結尾,用幽默緩解人緊張的神經,讓人身臨其境,實在巧妙。

每個人都只有一條生命,我們應當保護生命,也應當磨練生命,更應當熱愛生命,讓它真正成為一條堅毅的生命。

《熱愛生命》讀後感4

今天,我在家中讀了一篇關於美國著名作家傑克·倫敦《熱愛生命》的這篇文章,通過一個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極圈內遇難後,被朋友拋棄以後,最終戰勝飢餓、恐懼、傷痛、以及病狼的威脅,依靠自己堅韌不屈、頑強的意志最終得救的事,表達出作者非常熱愛生命的情感。

面對死亡,主人公也有畏懼,而正是這種畏懼,激發了他頑強的生命力,並且在掙扎的過程中越來越頑強。主人公在重重艱難險阻面前,想要選擇死亡是再容易不過的事情,但他憑著對求生的渴望,頑強地活了下來。

生命有時極其脆弱,瞬間,它可能就會化為烏有;生命有時極其強大,強大得讓令人驚歎。這種能量讓你不管面對什麼,哪怕是吞噬你的野獸、荒野,還是飢餓、疾病的折磨,都會支撐著你勇敢地戰勝它。而在背後支撐生命的就是信念和希望,只要心中的信念和希望還在,再窘困的.處境也能絕處逢生。

我喜歡胡楊,喜歡它“活一千年不死,死一千年不倒,倒一千年不枯”的堅韌品質。無論命運多麼坎坷,都堅強不拔,百折不撓,向生命挑戰,實現生命的價值。

我們雖然沒有文中主人公身處的惡劣環境,但不能只在生命受到威脅時才明白生命的可貴,不能在你遇到疾病、面對死亡時才悔恨當初沒有好好珍惜生命。趁著我們現在還年輕,好好感悟生命的價值,珍惜每一分每一秒,珍惜身邊愛你的人,珍惜你所擁有的一切!

不僅是在生命受到威脅時,在我們遇到挫折時,也要有頑強的鬥志,只有在克服了種種困難之後,才能更深的感悟到生命的珍貴與美好。

而在生命面前,金子又算什麼呢?丟下主人公的夥伴比爾至死也沒把金子丟棄,可此時金子和石頭又有什麼區別呢?沒有生命,金錢也沒有了任何意義。但主人公為了能活下去,丟棄了兩袋金子,如果他不這樣做,也許早已死在狼的腳下。與生命相比,金子顯得那麼微不足道。金子有價,生命無價!

《熱愛生命》讀後感5

世界上總有一些文字讓你冥冥中為之感動。為什麼呢?因為他們歌誦的是人類的靈魂,這讓你的靈魂得到救贖,為與之共鳴。

美國作家“傑克。倫敦”筆下的《熱愛生命》就是這一類文字。故事講述了一個淘金者由於受了傷,被同伴拋棄在雪花飄揚的荒漠,但他憑著頑強的意志,克服了無衣無食、身體傷痛、野獸騷擾等困難,最後終於了病狼,贏回自己的生命。

讀完故事後,我感到的是文字背後透露出的`生命的本能和頑強的靈魂。因為有生命的本能,他強迫自己吃無味的漿果,植物的根莖,甚至活魚,剛出生的小松雞,小鹿的骨頭;因為有生命的本能,他不顧身體的疼痛,直至生命的盡頭,他也沒有放棄。

文中從始至終都在描述他在理智和麻木中轉換著。在瀕臨死亡的情況下,由於生命的本能,他活了下來,但靈魂也給了他可貴的品質。文中一處給我的印象深刻:“他扭頭離開了

,沒錯,是比爾離棄了他,但他不會拿那袋金子,也不會吮吸比爾的骨頭。”比爾在他最需要幫助的時候離棄了他,而且至死也不肯放下金錢,榮譽和物質。但就算是這樣,他也不會害比爾。因為他知道,這樣做只會徒勞地使自己的人性墜落,道德敗壞。他的人格也會變得扭曲,這樣的人,只能是“活著”,但他的靈魂已死去。所以,他選擇離開,選擇自己努力地生存下去。在生死未卜,下一餐在何時都不知道的情況下能如此從容,坦然,難道他不高尚嗎?

在生與死,殘忍與高尚中,你選什麼?他選擇的是生和高尚。

懷著高尚的靈魂和對生命的本能,未來生活的嚮往,他不僅活了下來,還告訴我們執著、堅持、堅忍的力量,不屈服,不放棄,對生命、生活有點無窮的希望和熱情。他可能是我們中的任何一人,也許我們不能經歷像他一樣的生死抉擇,但在我們的生活中,你總有一些夢想,有一些心底的渴望。我們要不斷追求,執著著、堅忍地去承受其帶來的一切,相信,你會像文中的他一樣,在生命的旅程上不停前進。

《熱愛生命》讀後感6

對於死亡,是一個很沉重的話題,可是當你出現在這個世界上的時候,你就離死亡又近了一步。

我很懼怕死,但我很希望像作者一樣,生命愈是短暫,我愈要使之過得豐盈飽滿。

總覺得,生命是一個神奇的東西,但又說不出個所以然來,有時竟很驚歎於自己,能說會跳,更重要的是,會思考。

前幾周,偶然間,看到有關“死”的事情,直到現在仍心有餘悸。在生活中,我應該算是一個比較膽大的人,可是在“死”的面前,我遲疑了,確切地說,我怕了,我怕死。我把那視為一個遙不可及的代名詞,不敢去想,不敢去問,但他確確實實地存在,這是鐵定的事實。

既然無法選擇,那就熱愛生命,這也是我們可以掌控的。

即使命運之神羈絆著我們,有不斷的艱難險阻,甚至下了死亡通牒,那又何妨?在它沒打敗我們之前,或許說,只要有一絲呼吸,我們就可以選擇熱愛生命。

現在的我迷茫,不知生活的方向在哪?前方似乎很美好,確乎又有些遙不可及。在理想和現實之間,苦苦掙扎。生活是一個未知數,現在的一切也是為了生活,是為了以後更好地生活。有時在想,現在過得生活都不快樂,何談以後的生活?

這確實是一個值得深思的`話題。

所以現在的我應儘可能地在學習中學習快樂,這是屬於我的人生,我可以好好地珍惜它,使之度過一個有意義的人生;我也可以白白糟蹋它,荒廢一生。這都在我的一念之間,所以我是活給自己看的,活給自己的,幸福最重要!

曾經的我太在乎別人的看法,所以我活得很累,似乎我不是為自己而活。我的目標是為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只是為了在眾人面前展現自己好的一面,可是這種生活有時真的很累,當做得不好時,便特別在意自己在眾人心中的形象,真為這樣的自己感到惋惜。

現在,有夢就去追……

沒去過的地方就去,

沒看過的風景就去看,

在短暫的人生中去圓自己的夢。

當離開這個世界時,不再有任何遺憾,我覺得,這就夠了!

《熱愛生命》讀後感7

人與自然的較量,野性和人性的角逐,死亡壓力下的生存意志,自然困境中的掙扎,極限狀態下的自我挑戰,瀕死狀態下的不屈抗爭,都是人類,不,是任何生命對生命的熱愛,熱愛生命讀後感。

無論是淘金人、拳擊手、水手還是作家,甚至那條名叫雪虎的被馴化的狼,都是典型的硬漢形象,他們表現出驚人的生命力和特有的鬥志,代表著蓬勃向上、樂觀不凝的精神。

那位淘金人為了自己的生命不向命運低頭,雖然他一條腿已經受傷,但是他卻用牙咬死了一條狼。

拳擊手,在我眼中是個比狼沒有人性,比獅子還凶猛的人物。但是,自從讀完《熱愛生命叢書》之後,我才明白:老拳擊手為了不餓死和別人比賽,並爆發出驚人的鬥志。其實拳擊手也是熱愛生命的。

水手,在跳入海中後遇到鯊魚,不向死亡屈服,奮力抗爭,最後竟然鯊口脫險,保全了性命。

噢,還有那為作家,雖然一開始他的作品並不成功,但是,他並不氣餒,在極限中挑戰自我,最終取得了成功,他的作品被登上了報刊。

雪虎為了生存,在和別的'狗互相比武時,表現出無比的強悍,這讓我大吃一驚。

相比之下,現在的某些青少年人因為某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就自殺,我從資訊時報上得知:20xx年1月22日晚普寧市第一中學18歲女生羅某,趁學校雙休日放假之機在本校一單槓上吊自殺。據悉,死者性格內向、多愁善感,自殺原因疑因學習壓力太大、擔心無力回報父母恩情所致。這哪能說得上是熱愛生命呢?現在的青少年,你們捫心自問一下,自己是否熱愛生命?如果不愛的話,請注意,你正在死亡邊緣死海無涯,回頭是岸,不要為了一點點小事就*,那不久太不值得了嗎?

《熱愛生命》讀後感8

這個悲壯的故事,生動地展示了人性的偉大和堅強。充分展現出人性深處的閃光點,生動逼真地描寫出了生命的堅韌與頑強,奏響了一曲頑強的生命讚歌,可謂撼人心魄。

生命本身蘊涵著巨大的潛在能量。生命有時極其脆弱,瞬間,它可能就會化為烏有;可是生命有時又異常強大,強大得讓令人驚歎。這種能量讓你不管面對什麼,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野獸,還是飢餓、疾病的折磨,都會支撐著你勇敢地戰勝它。而在背後支撐生命、提供能量的無疑就是堅定的信念。只要心中生存的信念還在,只要不輕易放棄自己的生命,再窘困的處境也能絕處逢生。另一方面來說,熱愛生命,就要有所信仰,有所追求。當人們沒有了信仰,沒有了追求,生命便完全成了一副軀殼,與一具行屍走肉何已?!

現實生活中,有人慨嘆生不逢時、人生如夢,有人抱怨活著真沒意思,更有人說人生就是痛苦和無聊;於是在這種沒有信仰的人生觀唆使下,我們看到的是太多的生活的空虛和無聊,太多的遊戲人生,太多的頹廢和消沉以及百無聊賴……前些天看到一則報道,說我國目前每年自殺的案例中大多數在農村,而農藥又是罪魁禍首;這也多少從側面反映了我國目前農村人口總體素質相對城市有待進一步提高的問題。遇到生活中或工作上的些許困難、小事,不是想方設法去克服解決,而是“氣不打一處來”,小事鬧大,大事則要鬧得尋死覓活。這同小說中的主人公克服險阻、艱難求生的勇氣相比簡直是天壤之別。可能有不少人曾經看過殘疾人演出或殘疾人運動會,那些身殘志堅的勇士們克服著種種難以想象的困難甚至折磨,做出了連健全人都難以完成的任務。他們是熱愛生命、勇於同困難作鬥爭的典範。

《熱愛生命》讀後感9

讀完《熱愛生命》這首詩,我心中有些感觸,特別是關於最後一層,它使我對未來有了一些新的思考:假如未來佈滿荊棘,那麼我們是勇往直前還是畏懼妥協呢?假如前路一片灰暗,那麼我們是去尋找光,還是繼續沉浸在黑暗之中呢?

我想起了劉同的《向著光亮那方》,書中有一個人,他是劉同的大學同學小白。剛上大一的時候,小白就好像所有人心中最想成為的人一樣:長得好看、家教好、成績好、字漂亮、文筆好、運動好、唱歌好等等……而且他樂於助人,在別人需要幫助時毫不含糊,有種不容拒絕的權威。在人群中,第一眼便佔盡了便宜,就如眾人口中的“別人家的孩子”一樣,令人豔羨。

在大家都還在對未來充滿迷茫,沒有目標的時候,小白卻已經站在了人生的巔峰,前路一目瞭然:大學畢業後,娶了女友回老家,陪雙方父母,一切就如意了。雖然,在最後那個眾人以為是他命中註定的女孩沒有嫁給他,而是提出了分手,人生的規劃就此崩塌,但是在頹廢了一個學期後,小白還是振作了起來:去了部隊,重拾與“龜妹”的感情,成為了兩個孩子的爸爸……哪怕被老兵教訓,哪怕他曾經夢想開跑車如今卻是一輛商務麵包車。

好像未來的`很多選擇,都是先去考慮別人。可是小白又與其他“先考慮別人”的人不同,他總是用自己的幽默化解尷尬,再不濟再不堪的事,被他一調侃,好像也沒那麼糟糕了。

就像汪國真的《熱愛生命》中的最後一段一樣,“我不去想未來是平坦還是泥濘,只要熱愛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哪怕前路的燈光熄滅,我們也要勇往直前。當我們遇到困難,深陷黑暗中,我們還能向著光亮前行,哪怕眼前暫時沒有光亮,我們也可以釋然一笑,對自己說:“來,讓我們看看光在哪吧!”

《熱愛生命》讀後感10

是啊,生命是多麼的神聖,多麼的寶貴。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有人慨嘆生不逢時、人生如夢,有人抱怨活著真沒意思,更有人說人生就是痛苦和無聊,甚至有人因為那麼一點點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棄,一生都碌碌無為。

傑克·倫敦的《熱愛生命》講的就是一個關於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現出的強烈的大自然氣息,勇敢和冒險的浪漫精神,還有人“要活下去”的堅強意志深深地吸引著我,使人讀來激動不已:一個美國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拋棄了,他獨自跋涉在廣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風夾著雪花向他襲來,他已經沒有一點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傷,鞋子破了,腳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蹣跚在佈滿沼澤、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艱難地前行著。甚至到了最後,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強前進。就在他的身體非常虛弱幾經昏倒的時候,他的危險來臨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樣飢餓不堪的病狼!這匹病狼緊緊的跟隨在他的.身後,舔著他的血跡。就這樣,一場激烈的生死爭奪戰開始了!兩個瀕臨死亡的生靈拖著垂死的軀殼在荒原上互相獵取對方。為了活著回去,為了戰勝這匹令他作嘔的病狼,儘管病餓交加,筋疲力盡,仍然在徒手搏鬥中用盡所有力氣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終通過冰天雪地的荒野掙扎著來到海邊,終於被一艘捕鯨船救起。

這個悲壯的故事,生動地展示了人性的偉大和堅強。這篇小說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艱難險阻面前,想要放棄生命,選擇死亡是再容易不過的事情,但他卻沒有甘心就死,他選擇了抗爭。這與現在社會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現在電視,網路,報紙上,隨便一看都會看到幾則自殺的新聞。什麼職場壓力太大、學習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問題拉,這些小事情也都能讓人聯想到死亡。可見現在社會上的人類比起小說的主人公來是多麼的卑微啊。

《熱愛生命》讀後感11

米歇爾·埃康·蒙田是法國重要的思想家和散文家,他1533年出生於佩裡戈爾,從小進入教會學校學習,熟諳拉丁語和希臘語,還學習過法律和哲學。1554年起,他先後在法院任職多年,然後歸隱田園,潛心研究和思考。他曾在歐洲長時間旅行,成為“羅馬公民”,受到教皇格列戈裡十三世的接見,並且兩次當選波爾多市市長。

《熱愛生命》是蒙田的代表作之一。它篇幅短小,寥寥數語,卻道出了生命的真諦。文章開頭是:“我對某些詞語賦予特殊的含義。”這是一個簡潔的、引人入勝的開頭。緊接著道出了作者所關注的詞語———“度日”。他賦予它以雙重含義:天色不佳,令人不快的時候,“度日”無異於“消磨光陰”,打發時光。而“風和日麗”的時候,則要“慢慢賞玩、領略”這“美好的時光”。這一奇異的對比深深吸引了讀者的注意。接下來,作者詳細解說了這兩種生活態度。一是所謂“哲人”的頹廢習氣,二是“我”的積極的人生觀。“哲人”和“我”生活方式不同,根本原因在於對生命的看法不同。在“哲人”看來,生命是“苦事”,是“賤物”。“哲人”不尊重生命,所以活得毫無樂趣,百無聊賴,生命在無謂的損耗中悄然而去。相反,“我”認為生命“值得稱頌,富有樂趣”,它“受到自然的厚賜”,“是優越無比的”。“我”對生命心懷感謝,熱愛生命,所以“我”不會虛度時光,而是活得認真而灑脫,充分享受人生的樂趣。作者引用了古羅馬哲學家塞涅卡的格言:“糊塗人的一生枯燥無味,躁動不安,卻將全部希望寄託於來世。”作者對這句話沒有作任何評論,但是他的意圖卻一目瞭然。隨便打發時光的人實際上並不是什麼“哲人”,而是真正的“糊塗人”。真正的希望不在於來世,不在於任何虛無縹緲的'東西,而在於生命本身。

蒙田在文章結尾寫道:“我眼看生命的時光無多,我就愈想增加生命的分量……”蒙田的《熱愛生命》就像一首莊嚴的歌曲,歌頌生命的美與愛,引起人們深深的思考。

《熱愛生命》讀後感12

今天看完了《熱愛生命》,一本充滿鬥志的書,強烈的求生意志深深感染了我。

《熱愛生命》描述了一個掘金者的生活經歷和頑強拼搏。他一個人,睡在風中,靠在路上挖雜草、抓小魚為生。一路上,他和大棕熊、狼等野生動物拼個你死我活。最終,他筋疲力盡,在地上向前爬行。他靠著自己的求生本能、頑強的毅力和朦朧的期待活了下來。在荒野中演奏了一首熱愛生命的歌曲。

在處理死亡的時候,主人公也是害怕的,正是這種害怕激發了他頑強的.生命力,在掙扎的過程中變得越來越頑強。面對諸多困難和阻礙,主人公很容易選擇死亡,但他卻以求生的慾望頑強地活了下來。

有時候生命是極其脆弱的,一瞬間就可能消失;有時候生活是極其強大的,強大到令人驚歎。這種能量會支援你無論面對什麼都勇敢的去戰勝它,哪怕是吞噬你的野獸或者荒野,或者是飢餓和疾病的折磨。背後支撐生命的是信念和期待。只要心中的信念和期待還在,尷尬的局面就能挺過來。

我喜歡胡楊,喜歡它“活一千年,不死一千年,不死一千年”的堅韌品質。無論命運多麼坎坷,他們都是不屈不撓,不屈不撓,挑戰人生,實現人生價值的。

雖然我們沒有主人公所處的惡劣環境,但是隻有在生命受到威脅的時候,我們才能理解生命的價值,也不能因為當初在你遇到疾病和處理死亡的時候沒有珍惜生命而後悔。趁我們還年輕,感受生命的價值,珍惜每一分鐘,珍惜愛你的人,珍惜你所擁有的一切!

不僅在生命受到威脅的時候,在遇到挫折的時候,也要有頑強的鬥志。只有克服了種種困難,才能深刻體會到生命的珍貴和完美。

而在生命面前,什麼是黃金?主人公的夥伴比爾直到死都沒有扔掉黃金,但是黃金和石頭有什麼區別呢?沒有生命,金錢就沒有意義。但為了生存,英雄丟棄了兩袋黃金。如果他不這樣做,他可能會死在狼的腳下。與生命相比,黃金是如此微不足道。黃金值錢,但生命無價!

《熱愛生命》讀後感13

讀過《熱愛生命》,傑克·倫敦為我們展示了在皚皚雪原中的一幕幕:絕望與希望、絕境與抗爭、死與生、人和狼,等等,在此不再贅述。

最吸引我的是傑克·倫敦那白描一般的文字,冷靜、犀利、娓娓道來、平鋪直敘,似乎不帶一點感情色彩,但卻生動地為我們描繪出一種最主觀、最直接卻又最難以描述的感覺:飢餓。

一開始,主人公被同伴拋棄之後,吃沼澤地上的漿果,這時他還有味覺,漿果”一進口,水就化了,種籽又辣又苦“;他還也有感覺,睡醒之後,”他仰視著灰色的天空,知道肚子餓了“,而且還能體會出”飢餓的疼痛是劇烈的“;此外,他還有感情,咒罵松雞,而當松雞逃走的時候,”他心裡非常恨它,好象它做了什麼對不起他的事“。

然而,隨著時間推移,當他咀嚼燈芯草的時候,他已經幾乎失去了味覺,那燈芯草”彷彿味道很好“,之後再吃草,也能嚐出酸味;當他捉到小魚時,已經沒有了味覺,也沒有了飢餓感,”胃幾乎象睡著了似的“、”吃東西已成了純粹出於理智的動作“,而他捉到松雞幼雛,”象嚼蛋殼似地吃起來“,已經完全喪失了味覺了。

當主人公遇到棕熊的`時候,除了感覺之外,已經開始喪失理智了,一頭巨熊在他腦的海里居然首先表現為”肉和生命“!

後來,主人公找到了一些小馴鹿的骨頭,雖然已經被狼啃得很乾淨,但他仍然費力地吮吸骨髓,”肉味,跟回憶一樣隱隱約約,不可捉摸“,思想和肉體已經是若即若離,而”石頭砸了他的指頭他並不覺得很痛“。”他的胃和神經都睡著了“,作者無情而又犀利地指出僅僅是因為”他的生命卻不願死去“!”垂死的軀殼“才支援下來。

而在文章的高潮部分,主人公咬破了狼的喉嚨,”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體慢饅流進他的喉嚨。這東西並不好吃,就象硬灌到他胃裡的鉛液,而且是純粹憑著意志硬灌下去的“。

生命的堅韌是這部小說的主旨。而讀過之後,我更加理解了狄更斯的話:”飢餓統治著一切人,統治著一切。“

《熱愛生命》讀後感14

今天,隨手翻閱《閱讀先鋒》國小中高年級版,看到了一篇感人的文章——《熱愛生命》。文章記敘了一位在荒原中被朋友拋棄的受傷的淘金者,絕境中以不屈的毅力求生,用粗野的聲音,威風凜凜的樣子嚇跑黑熊;在生命奄奄一息時與狼展開殊死的搏鬥,最終戰勝了狼,獲得了人間最寶貴的東西——生命的故事。

讀罷此文,淘金者與狼殊死搏鬥的場面久久地縈繞在我的腦海中,淘金者對生命的熱愛,那種不屈的`精神深深地打動了我,使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靜。

在我們身邊,經常聽到類似這樣的感嘆:”活著太累了!活的沒勁!“就連鄰居家一個六歲的小男孩也很老成地慨嘆這沒意思,那沒意思,與淘金者強烈的求生慾望相比,我們是否該感到羞愧,汗顏?

有一位哲人說過:”活著就是一種幸福。“是啊,人活在世上,可以感受父母之愛,手足之情;可以享受朋友之愛,夫妻之情;可以品味生活的浪漫、溫馨;可以體驗事業的拼搏奮鬥、成功之喜悅……活著,真的很幸福!可我們為什麼常常感受不到這種幸福?是我們的生活太富裕,品嚐不到貧窮的滋味?是我們的事業太順利,感受不到生活的艱辛?還是我們的家庭太幸福,體驗不到骨肉分離,妻離子散的痛苦?我覺得都不是!究其根源,在我們思想里正是缺乏了象淘金者這種對生命的熱愛!

在我們身邊,也有許多同淘金者一樣的人,他們追求人世間最寶貴的東西——生命。那些在逆境中崛起,攀登事業峰巔的創業者;那些在順境中努力,開創美好明天的守業人;那些為別人、為社會默默無聞奉獻著的人……不都在盡情地展示著自己對生命的熱愛嗎?

唯有熱愛生命之人才能熱愛自己的親人、朋友,才能熱愛自己的事業,熱愛自己的生活,才能為之拼搏、奮鬥、進取,讓我們熱愛自己的生命吧!

《熱愛生命》讀後感15

《熱愛生命》的作者是美國人傑克·倫敦。他一生寫了150多篇短篇小說、19篇長篇小說。《熱愛生命》是他的代表作之一。

《熱愛生命》主要寫了兩個淘金者,在加拿大北部地區淘到了金子,走在了回家的路上。但這時,我們的故事便開始了——一個淘金者,甩下了另一個淘金者獨自離去,而那個被甩掉的人沒有糧食,只有毯子、水罐、火柴,一杆沒有子彈的槍,而且還扭傷了腳。這位淘金者知道有一個地方有食物與子彈,於是他便在頭腦中形成了一個印象——我知道哪裡有食物。但是,不幸的是,他需要走好幾天的路程,現在他身上沒有一點可以吃的東西。於是他就“覓食”,找到了一種特別苦辣而又難吃的小漿果——儘管不好吃,但他必須吃。可是情況一天比一天糟糕,他連漿果也找不到了。於是他只能去挖一些草與草根來充飢。功夫不負有心人,後來,他有時會抓到幾條小魚(只有他的小指頭那麼大!),還有一次竟然找到了一窩剛出殼的小雞——他不分青紅皁白就像蛇一樣把小雞塞在了嘴裡。就這樣,他走出了山谷,但是外面的荒原更加危險——狼群,還有熊(不過它們都沒有見過人)——有一次,他還與一頭熊正面相對(不過那隻熊最後被被他的勇氣嚇跑了)。他有時會碰上一堆枯骨——那是狼吃剩的馴鹿骨頭——他也會拿起一根來瘋狂的嚼,嚼不動就用石頭砸碎……他千辛萬苦地來到了海邊,最終被一艘科學考察船上的船員救起,帶了回去……

像這樣的'情況,任何人,如果將那個淘金者換成任何人——都會堅持不下去——慢慢等著,直到死亡。而這位淘金者,他有著強烈的求生的意識,有著熱愛生命的本能——而這些,使他一步一步的向生存進發,永不放棄的性格讓他一直沒有崩潰——堅持到了最後一刻……

唯有熱愛生命,才能使生命永不枯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