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蒙文學站

位置:首頁 > 範文 > 作文

我的維權故事作文(通用40篇)

作文2W

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許多人都寫過作文吧,作文是人們以書面形式表情達意的言語活動。那要怎麼寫好作文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我的維權故事作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我的維權故事作文(通用40篇)

我的維權故事作文 篇1

消費者權益法是一個為人民,為消費者,針對那些不法商人的法律。我們消費者要學會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我們自己,不讓那些不法商人鑽空子。當然,我們兒童也屬於消費者其中的一員,也受法律的保護!

一次,我到書店買了一本《水滸傳》。回家一翻,這可令我傻了眼,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裡面既有多字,又有倒字,還有連篇的錯字!“天啦,我居然買了一本盜版的'書!”我大吃一驚,馬上向書店奔去,邊跑還邊嘀咕,“哼,那個叔叔看起來和顏善目,竟賣我盜版的書,真是‘目無王法’”啊!

我拿著書,一跑到書店,就說:“叔叔,你,你怎能賣我盜版的書?”。但是,叔叔卻熟視無睹,甚至還徑自走去與旁人閒聊。這可惹惱了我!我略加憤怒地說:“叔叔,你身為一個大人·,卻做如此之事,您不敢慚愧嗎?我想,您也有孩子,您是希望它走正道還是走歪道呢?”叔叔沉思了一下,我接著說道嗎“叔叔,我想你一定也是生活所迫,才做這樣的事吧!我理解您!我希望您不再做這類事,否則,我必定舉報您!”

叔叔大概是被我的言辭打動了,還拿了厚厚的一本《水滸傳》給我,我一看,竟遠遠地超出了我原書買來的價格,我詫異的看著叔叔,沉默已久的叔叔終於開口了,他笑著說:“小丫頭看上去年齡不大,嘴皮子倒挺利索,你這一翻話啊,可真說到叔叔心裡去了,這本書算叔叔賠你的,你就做叔叔書的學費吧!叔叔聽你的,以後再也不賣盜版的書了,行嗎?”“一言為定!”“行,哈哈!”

第一次為自己維權,是我嚐到了甜頭......

我的維權故事作文 篇2

再過幾天就是“315消費者權益日”,這使我想起了我的一次維權經歷。

那是去年學校組織春遊的前一天晚上,爸爸給我五十元錢去沃爾瑪超市買零食,但爸爸跟我說好不可以超過三十元。我買了一包我最愛吃的開心果,一看價格是16.5元。又買了幾袋巧克力。我算了一下價格一共29.5元。我去收銀臺付錢,遞給阿姨50元,正等著阿姨找回我20.5元,阿姨卻只找回我14.5元。我心想:怎麼要這麼多呢?一看小票才知道是開心果多收了6元。我便對阿姨說:“阿姨,你收錯了,開心果貨架上標籤標的價格是16.5元,你幫我多收了6元錢。”沒想到那位阿姨卻趾高氣昂地說:“電腦裡寫著22.5元就是22.5元,電腦肯定錯不了的,你小孩子懂什麼?”無奈之下,我只好拿起找回的錢。

正要走出超市門口,我突然想到:不對,貨架上明明寫16.5元的`,肯定是她幫我多收了6元。於是我大步流星地走向總檯。總檯的叔叔看見我,笑咪咪地對我說:“小朋友,有什麼事情嗎?”我說:“我買的開心果標籤上明明寫著16.5元,可是收銀員卻說電腦裡寫著22.5元就是22.5元,多收了我6元錢。”說著就掏出購物小票放在叔叔面前:“這是證據。”叔叔把小票放在電腦裡核對了以後,又到貨架上核對了標籤。過了一會兒,他歉意地對我說:“對不起,這是我們商家的失誤,請原諒。”說完便找回我6元錢。又說:“不錯嘛!,這麼小的年紀就知道維護自己的消費權益了。”聽了他的話,我不好意思地笑了。

通過這件事使我懂得了:當消費權益受到侵害的時候,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勇敢地維護自己的消費權益。

我的維權故事作文 篇3

夏天到了,奶奶的房間裡只有風扇,不夠涼快,怎麼辦呢?爸爸說:“要不給奶奶買臺空調吧!”

媽媽在網上買了一臺格力空調,過了兩天,空調就到了。開啟一看,大吃一驚,呀!怎麼……怎 ……麼是散架的?我們的心中有一個大大的`問號。我說:“爸爸,維權吧!"

爸爸打了一個電話給格力空調經銷處:“你們送來的空調是破的!”說著,就著還急得跺了跺腳,對方說:“是什麼原因破的,是運輸的緣故吧,這件事我們不好處理!”“不行,我們花了兩千五百元買的空調啊!”爸爸愁眉苦臉地說。

我們坐了下來看電視,忽然發現消費者投訴熱線,爸爸馬上撥通了號碼,對裡面的工作人員說了空調的事,工作人員聽了說:”明天會給你討一個說法的。“

第二天早上,爸爸與幫助我們維權的記者取得了聯絡,投訴去了。

一天放學後,我發現奶奶的房間裡裝上了一臺白色的空調,亮閃閃的,那一定是投訴成功了。爸爸說:“我們維權一進去,開始他們還帶著殺氣,後來找到總經理,總經理看見記者,連忙認錯,答應給我們換一臺。”

同學們,當你們買到一些不好的商品時,或者騙時,別忘了有維權這一招哦。

我的維權故事作文 篇4

在生活中,我們會購買各式各樣的商品,在這時,我們就想千方百計地維護自己的利益,維護自己的權利。在我國,有《產品合格法》,可以用它來享受應有的權利:安全權、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求償權、結社權、獲得有關知識權、人格尊嚴和民族風俗習慣受尊重權、監督權。要合理的運用這些享有權,合法的維護自己的利益,防止上不法商家的當。

在一個鳥語花香的早晨,我和爸爸媽媽一起有說有笑地拿著一個碩大的柚子回家。一到家,我就迫不及待地將柚子“卸下武裝”。可接下來的一幕卻讓我無比震驚。那個柚子沒剝之前比剝了後大得多,那黃澄澄的外皮竟如此之厚!更讓我震驚的是那個比蘋果大一點的果肉竟然不是黃色的,而是令人噁心的血紅色。爸爸捻起一點放進嘴裡,皺了皺眉,說:“這個柚子太老了,都沒什麼水分了。”媽媽生氣的說:“趕緊拿去換一個好的,不然我們就虧了!”爸爸卻抗議:“一個柚子算什麼,去跟別人爭執一番又有什麼意思。”我們先擱下了這件事,去江灘公園玩。波光粼粼的江面上,朝陽的光輝照在江面上,使江水一半呈翠綠,一半呈承紅色。可真是“半江瑟瑟半江紅”啊!在太陽的照射下,那一道道波光猶如一顆顆明亮的星星在轉動,發出璀璨的光芒。

長江流到這裡已不再湍急,而是緩緩平流,只是一些大船經過時才能濺起大片的浪花。看到這,我立馬讓爸爸帶著柚子去換一個。爸爸不解地問:“這麼做是?為什麼,算了,一點小事,又損失不了多少利益。”我笑著說:”不只是為了維護利益。消費者提出的問題就像長江裡的'大輪船,不斷地產生了氧氣,讓江裡的魚長得更好,企業根據問題改正自己的錯誤,就可以做的更好,所以我們去提出問題也是幫了那個賣水果的阿姨。”我們雖然是普通的老百姓,但也有維護自己消費權益的權利。

只要擺正心態、攜手維權,我們的國家才能變得更加文明、富強!

我的維權故事作文 篇5

暑假的一天,我和舅舅舅媽去逛街,在一個店裡買了一個海星戒指,簡直是愛不釋手!可是不到一個小時,上面的海星竟然脫落了,我的心情失落到了極點!

我忽然想起在不久前買《水滸傳》的故事,當時拿到書的時候,就感覺有點不對勁,好像要脫膠似的,但是又不好意思讓媽媽聯絡商家,於是就沒告訴媽媽,過了不久後,那本書變成了兩半時,我才告訴媽媽,但是那時候再換書就不容易了!

我的腦子裡閃爍著無數個問號,難道這個新買的戒指就這樣壞了嗎?那可怎麼辦呢?我想試著去換一下,又害怕那家店不給我換。走到一半時,我突然想起爸爸懂法律,於是決定參考他的意見,爸爸告訴我,維護你自己的權利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如果不是你損壞的'那麼你就可以找他換貨、退貨!

聽到了這句話,我心中的恐懼一下子就沒了,我們來到了那家店,但是到了之後才發現我又緊張起來,我拿著發票的手都出汗了,也不敢開口!好的是那個服務員主動問了我,我才把事情告訴了他!沒想到他直接就讓我再選一個,其實也不要把人想的那麼壞嗎!

經過這一次維權,我終於知道了法律的重要,感受到了世界上人人平等的道理。我還知道了發票的作用,我長大以後肯定不會讓別人欺負我的,總之有法律站在我這邊,看他怎麼辦!

我的維權故事作文 篇6

現在,有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就等於為廣大消費者們的權益築起了一道堅實牆。但是直到今天,還是有許多消費者們不懂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為了能讓大家充分地認識《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我就說一件我親身經歷的事情吧。

一天放學後,我因為肚子餓,就去學校三令五申不許去的“三無”小店買了一包蒼蠅蚊子圍在旁邊的零售酸梅,雖然媽媽跟我說過小店的東西很髒。

到了晚上,我很早就上床睡覺了,可是翻來覆去就是睡不著。媽媽發現了我反常的舉動,就問我怎麼了,我的肚子實在是太難受了,只好告訴媽媽今天去小店的經過。媽媽一聽,立刻說:“你去的小店是不是你學校旁邊的那幾家?”“是……”我羞愧地說。“哎呀,你怎麼這麼傻?那幾家都是‘三無’商店,明天我跟你一起去討個公道!”媽媽氣憤地說。

第二天是星期六,一早媽媽就拉著我去和他們理論。來到商店,媽媽開口就問我:“你昨天買的是哪種東西?”我指著一個貨架說:“就是那包酸梅。”媽媽拿著酸梅翻來翻去找了好幾遍,都沒有找到廠家、地址和電話,就問店主:“這酸梅的'廠家、地址、電話呢?”店主吱吱唔晤的說:“可能……可能是日子久了,磨掉了吧?”“你別騙人了,我女兒昨天在你店裡買它吃,結果肚子疼了,你賠錢吧,不然我就去消費者投訴站去投訴你,憑這條罪,你罰款就可以罰過癮了。”“這關我什麼事?”店主還在申辯:“這麼多人來我這買東西都沒事,再說了,你憑什麼說這是在我店裡買的?”

“我來證明!”正當我和媽媽不知道該怎麼辦的時候,昨天和我一起買零食的同學說。“你怎麼來了?”我問她。“我昨天吃了以後也肚子疼,所以我就來了。”我一聽,就對店主說:“怎麼樣?沒話說了吧?說吧,該怎麼辦?”店主一見形勢不妙,只好認輸,像一隻鬥敗了的公雞說:“好吧,我賠,賠就是了。”媽媽說:“其實賠不賠錢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以後別再幹這種害人的勾當了。”“是是是是……”店主一看我媽媽沒去告他,連連說道。“耶!終於贏咯!我們終於保護了消費者合法的權益咯!”我和同學見狀,竟情不自禁地歡呼起來。

聽了我的講述,相信你們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也有一些瞭解了吧?

我的維權故事作文 篇7

1993年10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權益法》終於頒佈實施了!這項法律的誕生讓許多消費者有了消費維權的意識。

我曾經經歷過這樣的一件事:那天,我在超市買了包我愛吃的牛肉乾。一走出超市,我就迫不及待的撕開包裝袋,可還沒看見牛肉乾,就有一股刺鼻的氣味撲鼻而來。我心想“糟糕,牛肉乾一定出問題了。”於是就把牛肉乾抽出來一看,果然不出我所料,牛肉已經發黴了,我再翻看了包裝袋上的保質期和生產日期,果然是過期食品——保質期已經過了四十多天。於是我轉身回到超市,要求超市的營業員給予退貨。營業員瞟了我一眼,見我是個孩子就低頭繼續忙自己的事,並一邊說道:“包裝袋已經被你撕開了,不能退。”“就這樣白白浪費7元錢?不,我不能就這樣妥協”我自言自語道。於是就與營業員展開了一場脣槍舌戰,可他就是不退。這時,我已經忍無可忍了,就撥打12315——消費者消費維權熱線。

工商執法所的叔叔很快就到了,我像見到救星一樣,立刻將事情的經過一五一十的告訴了工商執法人員,他們立刻查看了我手上的牛肉乾,並耐心詢問了營業員,發現事實的.確如實,就對營業員和超市負責人耐心的講解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權益法》。營業員和超市負責人聽了覺得自己的做法確實傷害了消費者的利益,於是就向我道歉,還同意我退貨。事情解決後,我走出超市,心裡感覺美滋滋地——因為我第一次用法律維護了自己的權益。

經過這件事,我就經常上網(或電視新聞)收看消費維權的事例,以提高自己的消費維權意識。這些年來,雖然消費者的維權意識越來越強,但是類似我這樣的事還在不斷髮生,希望消費者們提高自己的消費維權意識,讓侵害消費者權益的人無處藏身!

讓我們一起來消費維權吧!

我的維權故事作文 篇8

提起“法律伴我行”,還是讓我來說一個我自己的維權故事吧。

直到那一天,我才終於明白了這句話的含義。

那天,學校放了學,天氣很熱。我就和同學們一人買了一根冰棒,有滋有味地吃了起來。後來,回到家中,我寫了一會兒作業,肚子開始隱隱發痛。我也沒太在意,畢竟晚上多吃了一碗飯,肚子有點脹也是正常的。可過了一會兒,我的肚子卻越發疼痛了起來。是拉肚子了吧,我想。我這才想起來我的胃不好,不能吃冰的`。我疼得說不出話來,到了晚上七點多鐘,我竟然嘔吐起來。這可不是拉肚子的症狀啊!我立馬想到也許是學校門口小販的冰棒有問題。

第二天一早,我就問同學,他們昨天果然跟我一樣肚子痛得不行,並且上吐下瀉。我們都認為是小販的冰棒有問題,一個同學的媽媽在消費者協會上班,我們放學後和那位同學一起去了消協維權。同學的媽媽要我們再去小販那裡買根冰棒,我們去買了一個冰棒,帶來給阿姨檢查,發現裡面有許多細菌,根本就不能吃。

消協的工作人員去找那位小販,在大量的事實證據之下,小販低下了頭,並承認為了省錢自制冰棒的事實。最後,這位小販終於被繩之以法,得到了相應的懲罰。

同學們,你們一定要記住,無論怎樣,法律總是會站在正義的一邊,我們要維護自己的利益,不要讓那些壞人逍遙法外。

我的維權故事作文 篇9

做完作業,肚子空空如也"奶奶,飯好了嗎?我餓死了。“寶貝孫女快洗手,開飯啦!"奶奶連忙應聲。

跑進廚房,角落裡發現了一桶黃色的水,飢腸轆轆並不太在意,急急地吃飯。哇!今天的萊好豐盛啊!紅燒肉、荷包蛋、白菜湯,還有我最愛的清蒸黃魚。黃魚特別黃,迫不及待地扒了口飯,挾了一塊黃魚肉塞進嘴,咦!味道有點怪怪的。

"奶奶,黃魚是新鮮的嗎?味道好像不一樣,這湯怎麼這麼黃?"奶奶說:"今天剛買的,很新鮮,我也不知道為什麼這麼黃,都洗了好多次了,我特意存了些水,待會兒讓你好媽看看是怎麼回事。"

"叮咚叮咚……"媽媽回來了。經驗豐富的老媽一看黃魚就說:"這魚是加了黃粉的,看上去會特別新鮮,但吃了對身體有害,我們應該去譴責那位黑心的賣家。""如果他不承認呢?"我擔心地問。"不怕,我們把黃水和魚帶去當證據。"

就向菜場進軍。很快地找到了賣家,"老闆,你的魚有問題。洗過的'水都是黃色的。味道也不對勁。"我們拿著證據你一句我一句就說了起來。"我看別人加黃粉,我也加了一點,應該沒什麼事吧!"老闆說。我說:"我去把市場管理員叫來問問,加了黃粉的魚能吃嗎?"管理員很快就過來了,確切的告訴我們加了黃粉的魚是不能吃的,還讓老闆以一賠十賠了我們十條黃魚。

這就是一條黃魚引起的事件,消費者維權大戰成功。

我的維權故事作文 篇10

時間過得可真快!轉眼間,又快到了3月15日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日”。我不由想起兩年前那次由圓珠筆引發的維權故事。

兩年前的3月15日早晨,我上學時在學校門口的地攤上買了一支圓珠筆。上午第一節課是語文課,我就用新買來的圓珠筆記筆記。可是這支筆寫字只見劃痕,不見清晰的油墨。我以為是新筆芯,中間的圓珠不轉動,只要在厚點的紙上多劃幾下就可以了。可是我在厚紙上狠命地劃了好多次仍無濟於事。老師拿過我的筆研究了一下,說:“這是三無產品,你買到假貨啦!”我一聽,氣不打一處來,一心想著回頭找那個小販算賬!吃過午飯,我約了幾個同學,先到老師那裡請教了一下,然後就昂首挺胸地來到地攤前。只見那小販正忙得不亦樂乎,我也顧不得他的面子了,拿出那支筆要求退換,並大聲告訴他:“你賣的是三無產品,是假冒偽劣產品!”可這傢伙卻強調該筆芯沒有問題,並說拆開就不能退換!周圍的同學、圍觀的大人都在幫我說話,指責他不應該騙國小生。

我想:這個傢伙的心太“黑”,可能不止我一個受騙。若不制止,還會有更多的國小生受騙!於是我撥通了公用電話,向12315投訴。不一會兒,12315工作人員趕到現場進行調查。據查證,這些圓珠筆的確是冒牌貨三無產品,執法叔叔責令他退還我的圓珠筆錢,並加倍賠償,同時沒收了所有偽劣產品。看到他那灰溜溜的.樣子,圍觀的人都對我豎起大拇指,說我真牛。我誠懇地對那個小販說:“我不是為了這幾元錢,而是維護合法權益。”執法叔叔和圍觀的群眾異口同聲地讚揚我,說我法制觀念強,能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我的臉都羞紅了,趕緊溜之大吉。

下午上課了,第一節課正好是“品德與社會”課,老師又結合我的事情給我們上了一節關於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課。晚上回到家,我又上網查了一下,結果嚇了我一跳:當今社會,消費者權益遭受侵害的現象還很多。把盜版書籍、DVD等同正版放在一起出售,渾水摸魚,流水銷售……據統計,有60%以上的消費者放棄了自己應有的權利,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不敢據理力爭,從而使那些無視法律的經營者逍遙法外,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能得到切實保護。

我的維權故事作文 篇11

生活是一首歌,是一首快樂的歌,是一首美麗的歌,是一首豐富多彩的歌。但是這首歌也有一些不和諧的曲調。這時,我們就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消除這些不和諧的'曲調。今天,我經歷了一件不愉快的事情,從此讓我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

今天是星期天。下午我正在寫作業。突然,“啪”的一聲,鋼筆不小心掉到地上了,我連忙拾起一看,筆頭歪了,我只好再去買一支。我來到五中旁邊的小商店,挑了一支“愛好”牌抽水鋼筆。

我一回到家,就給鋼筆吸水,再接著做作業。可是在寫數學作業的時候,筆尖突然冒出一大灘墨水,把試卷都弄髒了。我十分生氣,新買的鋼筆竟然出現這種問題,質量真是太差了。“唉,只好自認倒黴了。再去買一支吧!”我嘆了一口氣。這時,爸爸走過來了,關心地問:“孩子,看你唉聲嘆氣的,怎麼了?”我委屈地說:“爸,我好倒黴啊!新買的鋼筆竟然漏水!還要重買一支。“爸爸拿過我的鋼筆一看,肯定地說:”這鋼筆有質量問題,你應該去找他退換。“

“真的?“我驚喜地問。爸爸來到電腦前,開啟《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指著一段話對我說:“你看,法律有明文規定。”我仔細一看,“ 經營者應當保證在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其提供的商品應當具有的質量、效能、用途和有效期限。 ”爸爸認真地說:“我們每個消費者都要學習法律知識,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我高興極了,立馬拿起壞鋼筆,向商店跑去。

到了商店,我首先禮貌地向營業員說明情況,並理直氣壯地要求換一支好的鋼筆。營業員起初不同意,我就把剛學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向她講了一遍。營業員竟然笑了,說:“沒想到你小小年紀,還懂得法律啊!”於是她向老闆彙報了一下,老闆終於同意給我換一支同品牌的鋼筆。

看來,我們每個人的生活都與法律息息相關。我們要從現在開始,學法,懂法,才能使我們的生活更加美好。

我的維權故事作文 篇12

再過幾天就是“3.15”消費者權益日了。這幾天我從電視、報紙上時常能看到關於“3.15”的新聞。媽媽告訴我,我們作為消費者,可以用各種合法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那我們今年過年前發生的那件事算不算呢?”我問。“當然算啦!”媽媽說。

事情是這樣的。今天過年的前幾天,天氣特別好,我們全家去寧波接哥哥,順便買買年貨。我們從早上開始逛街,轉眼間就到了中午,大家走得都有點餓了。我們看到一家“陳記麵館”,瞧著環境生意都還不錯,就一起進去吃麵了。下午我們回到家,爸爸突然開始肚子痛,馬上趕去上廁所。接著,媽媽、奶奶、爺爺、姑姑、姑父、嬸嬸等人,接二連三的開始肚子痛,大家爭著搶著上廁所!經過商量,大家一致認為是中餐吃麵的原因。我是最幸運的.,因為吃了一大罐冰淇淋和薯條,面沒吃幾口就給了現在上吐下瀉的老爸。大家都堅持不住了,又集體去醫院。經過醫生診斷,是食物中毒。大家就更確信是面的緣故了。叔叔因為有事情,午飯沒和我們一起吃,被他僥倖逃過了一劫。他一聽說這事,急忙趕回家,馬上把我帶到那個麵館。

我們一進店門,老闆以為我們是來吃麵的,滿臉堆笑。叔叔說:“中午我們全家在你這兒吃完麵,回家不到一會兒工夫就各個上吐下瀉的,怎麼回事?”那老闆的臉馬上由晴轉陰,他沉下臉來,堅決地說:“怎麼會呢,不可能的!”談到後來,那老闆對叔叔愛理不理地說:“不吃麵的就趕快走,不要在這兒妨礙我們做生意。”這下可把叔叔也惹火了。他馬上撥打了“12315”電話,述說了事情的經過。對方說24小時內會回覆的。我們只好耐心等待。

第二天一大早,我們就接到了“12315”電話。對方告訴我們,他們已經和衛生防疫站的工作人員到那家麵館檢查過了。因為天氣熱,牛肉變了質,所以才造成我們肚子疼痛、上吐下瀉的。另外他們也接到了其他顧客的投訴電話。經過“12315”工作人員的協商,那家麵館的老闆同意賠償了我們的醫藥費損失,並向我們道了歉。

雖然風波已經平息,但是這件事卻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腦海裡。是呀,當自己的合法消費權益受到侵犯時,可以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

我的維權故事作文 篇13

隨著網際網路的發展,購物只需坐在沙發上敲兩下鍵盤快遞就能送貨上門,要多方便有多方便,網購成了“懶人”的福利。“可是網購真的安全嗎?”成為許多人心中的疑惑。但這並沒有擋住他們網購的步伐。

就拿前幾天的“雙十一”來說,對於商家而言,這無疑是一個促銷的大好機會,他們也都紛紛抓住機會進行各種打折給消費者各種優惠,最終也算是獲得了不少的利潤。可是有一些不法商家,伺機向消費者發放經過完美包裝的殘次品,真的'就像所說的“此圖僅供參考”。消費者在收到這些完全沒有用處的不合格產品後,無能為力,也只有將它遺落在無人的角落,讓它鋪上一層又一層的灰塵,或許就直接扔到垃圾桶裡,白白浪費錢,或許有人會說:“可以退貨啊。”可是,如果你買的是小的生活用品,對某些人來說,因為嫌麻煩不會再次去聯絡商家,當然也有不嫌麻煩的,可是當他們再次聯絡商家時,得到的回答又是什麼?是答應幫他們換貨麼?並不是,恰恰相反,他們得到的是商家的鄙視和厭惡,而有些商家在銷售完貨物後早就逃之夭夭了,你根本就找不到他們。那麼,對於那些“殘次品”,你就只能自己買單。所以說,血拼還需擦亮眼。只要你買時仔細,不要只顧便宜,看清它的廠家,一些小問題還是可以避免的。還要樹立維權意識,不能只嫌麻煩而不管不顧,正是因為這種心理才能不讓那些不法商家鑽空子。而我們缺少的正是這種維權意識,正在發展中的中國,雖然在某些方面已經達到了發達國家的水平,但整體水平仍比較落後,中國人的思想素質與歐美人相比仍然相差一大截,好多人都在抱怨政府,抱怨國家,抱怨他們沒有出臺好的政策,殊不知,真實真正的問題出現在他們自己身上,而解決的方案也出在他們自己身上,只要他們都能懂得維權的重要性,並且做出實際行動,那麼最起碼的網購問題就能得到解決,推及到中國,只要人們都能懂得維權,那麼侵權的就少了。由此,一系列的侵權問題就能得到解決。

一個小小的行為,竟能帶來如此之大的效應,這樣來看,維權是我們現在所不可缺少的,從身邊做起,從小事做起,從自己做起,只要你被侵權後能積極的維權,那麼受益不僅僅的是你而是整個中國。

現代技術的發展,網購成為一種新的生活方式,逐漸融於現代化的生活,可是你有沒有想到過網購背後的問題?這值得我們大家考慮。我們要一起積極的維權,共同建設社會主義中國的美好家園。

我的維權故事作文 篇14

我們全家人都是《珠江晚報》的忠實讀者,當我們看到晚報徵集消費維權故事時,媽媽鼓勵我把我們家的維權故事寫下來。下面就講一講我們家維權的故事。

我家經常去離家最近的一家百貨公司買“某某品牌”的紅棗奶,因為我每天要喝一包紅棗奶。有一次,我回到家,像往常一樣,放下書包,直奔冰箱,拿起一包紅棗奶,插下吸管,喝了起來。咦?怎麼味道怪怪的?拿出剪刀來,剪開一看。媽呀!裡面的奶像豆腐渣一樣,黑灰色的,發出一陣陣惡臭,讓人看了就想吐。媽媽頓時火冒三丈,想找商家理論。當醫生的爸爸連忙拿出一些藥讓我吃。

吃完晚飯,我們一家三口帶著那包變質的`奶和購物小票一起去找這家百貨的經理問個清楚。經理還算和藹,將我們請進辦公室,倒了杯熱茶,問了一下情況,就說:“明天,我叫廠家派人來檢驗,你們明天再來吧。”

第二天,廠家派人來了,他檢驗了一下,說:“這也許是包裝上的問題,還請包涵。”媽媽說:“你們廠家包裝都不認真,要是我的寶貝女兒有個三長兩短,我就去‘消費者協會’告你們!”“您先消消氣,我們給你們賠償兩箱紅棗奶。”“我女兒都對你們的紅棗奶有心理上的陰影了,我們再也不會買你們的紅棗奶了!”後來,經雙方調解,送一箱其它品牌的牛奶,此事總算和平解決問題。

根據我我們家的這次維權經歷,我爸爸媽媽告訴我,以後買東西,特別是吃的東西一定要去大型正規商場購買,因為大型商場的售後服務一般比較完善。另外,買完商品,一定要保管好發票,這是重要的購物憑證。

我的維權故事作文 篇15

在這和暖的早春,我們德州晚報的小記者們開始了“維權就在你我之間”的採訪活動。

一列列身穿統一服裝的小記者們聚集在濟南華聯超市齊河店門前的廣場,認真地聆聽邢站長給我們的專業培訓,使我更加明白了採訪的重點。今天是3·15消費者權益日,我們有幸採訪了齊河縣工商局消保科李科長,詢問了消費者長期以來困擾的問題,李科長親切地為我解答,給了我一個又一個滿意的答覆。當我問到“當我們中學生買到劣質的2B鉛筆時應如何維權”的`時候,他告訴我們:“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應索要發票作為憑證,如果買到假冒的2B鉛筆,應該及時投訴,並向工作人員展示自己的發票。工商局會對假冒的2B鉛筆進行調查,找到商家,還要核實所投訴的是否真是有質量問題的商品。核實確認後,會根據消費者受的損失程度進行相關賠償。”我聽了深有感觸,沒想到日常消費的一個小問題會通過這麼繁瑣的程式去解決,工商局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如此到位。

在這次活動中,我懂得了:當自己作為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應增強維權觀念,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可以通過與經營者協商、向有關部門投訴等方式依法獲得賠償。

我的維權故事作文 篇16

暑假裡我和媽媽經歷了一次“維權”,事情的起因是這樣的:

我們在深圳遊玩後,決定去海南旅遊。找到“深圳保安中國旅行社”,準備組團前往海南。雙方簽定合同,定於2007年8月4日晚上8點坐飛機走;沒想到在機場出了意外。飛機起飛前,我發現媽媽的機票是晚上8點起飛的,可我的航班卻是晚上10點起飛。聽到這個訊息,我又興奮又擔心,興奮的是我可以單獨坐飛機,擔心的.是會和媽媽走散。媽媽的想法和我不太一樣,她擔心我們會走失,堅決要退團。一聽要退團,導遊急了,說:“我幫你們去協調。”我也急了;這可是我第一次坐飛機,我偷偷地對媽媽說:“最好不要退團。”媽媽笑了笑。這時大廳裡傳出媽媽的名字,仔細一聽,原來是催促媽媽上飛機的。可是導遊告訴我們機票沒有協調好,想聽聽我們有什麼想法。於是媽媽要求按合同辦事,旅行社認識到自己的過錯,賠償小朋友200元並送一份KFC做為晚餐;我們都改乘晚上10點的航班。這件事才算結束。

雖然機票出了點問題,但我還是坐上了飛機,通過這件事情,讓我明白了,遇事要冷靜,盡力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相信問題總會被解決的。你說對嗎?

我的維權故事作文 篇17

“消費者”是一個很普遍的名詞,但“消費者維權”可不同,它示意著消費者來維護自己的權益。那消費者為什麼要維權呢?

第一方面:它有時會侵害到自己的利益。因為購買一些偽劣的產品,可能會導致一些身體,甚至是心理上的創傷。例如,我姐姐的朋友非常的愛美,但她又買不起高額的化妝品,於是便去選擇了地攤上廉價的面膜和護膚油。平靜的過了三天,第三天,她的臉上瘙癢,去醫院一查,原來是過敏性面板炎。

第二方面:它有是會損害別人的著作權。我們在地攤上會經常看到一些碟片,書籍,或一些衣物,許多人打著“過季清倉”或“最新推出”的幌子,把一些偽質或沒有註冊過LSBN(LSSN)號的商品,這些商品的質量都不能保證。一些人將這些產品賣給一些信以為真的人。這不但會侵犯別人的著作權,可還是犯法的。

你可別以為這些只是片面之辭,這樣的時間確實發生過。2008年,張女士逛街時被拉到了一家叫“面板修復”的店,因為打折,張女士心動了。經過檢察,推銷員向張女士推銷一個沒有名字的護膚品。說是國際明牌,並且要連做三天。張女士看只有一小瓶應該不貴。三天後,張女士傻了眼——1127元。張女士無耐付了款,這還不算,次日,張女士發現面板瘙癢,一看,面板像發了炎一樣。

所以,如果我們為了貪圖便宜和便利。定會和張女士一樣,不但身體和心理上將會受到巨大的`傷害,還會將名牌或某人的利益所侵犯。我們一定要嚴力打擊侵犯消費者權益的人,如果你發現或受到了他的騙局,就去消費者維權局。

讓我們挽起手,共同維護消費者們的權益。

我的維權故事作文 篇18

你們知道三月十五日是什麼節日嗎?應該不知道吧!那就讓我來告訴你們吧,三月十五日是消費者權益日,那你們知道當你們買到劣質的過期的東西時,可以打那個電話嗎?這個也讓我幫你們解答吧!可以打12315消費者申訴中心電話。

我曾經就經歷過這樣的事,那天我和媽媽一起去超市買東西,我們買了很多東西:有饅頭,餃子,巧克力,薯片等……我和媽媽高高興興地提著一大袋東西回家,一到家我迫不及待地撕開包裝紙,發現饅頭們都“生病”了,身上長滿了斑點。我趕緊叫媽媽,媽媽見了,趕緊問我吃過沒,我說還沒吃呢!媽媽鬆了口氣,她把饅頭倒在塑料袋裡,拉著我又去了那家超市。

媽媽和我到總檯,和總檯的那個阿姨說:“你好,你們超市中有過期的食品嗎?”媽媽明顯在試探她,阿姨說:“我們超市絕對不會有過期食品,如果有我們立即退貨。”媽媽很滿意,她把塑料袋拿出給阿姨看,叫她退貨。

突然阿姨又反悔了,說這樣已經撕開的,就不可以退了。媽媽聽了就發起了大火,一場戰爭打響了旗號,媽媽說一句,那個阿姨就回幾句,媽媽無可奈何,就對那個阿姨說再不退就打電話到消費者投訴中心,阿姨依舊不肯退,媽媽真的`拿起電話打了過去,很快來了一個叔叔,那個叔叔瞭解了事情的來龍去脈,跟那個阿姨溝通了半個多小時,那個阿姨立馬向媽媽道歉並承諾可以退貨。

事情圓滿解決了,我和媽媽心滿意足地走在回家的路上。我問媽媽那個叔叔是誰,媽媽告訴我是消費者申訴中心的工作人員,我恍然大悟。

從此之後,當我買到劣質產品,賣家又不肯退貨時,我就打12315,保證管用。同學們當你們遇到這類事情時,也要學會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哦!

我的維權故事作文 篇19

法律是平等的,它賦予每個人應有的權利,讓我們得以在被侵權時維護自尊。當我們作為一個消費者時,就應當瞭解有關於消費者的保護律法,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權益,以及被侵權時該通過怎樣的途徑解決。我十一歲那年,就曾經遇到過牽涉了消費者權益的一件事,至今我仍記憶猶新:

我和媽媽去逛商場,媽媽在我的軟磨硬泡下買了一箱十六盒裝的酸奶,保質期二十一天。可是第二天媽媽開啟酸奶喝的時候發覺夾雜著一股餿味,媽媽忙叫我也過來嚐嚐。確認無誤後,媽媽對我說:“婉凝,媽媽要投訴。”“什麼?”我吃驚地瞪大了眼,“媽,別去惹這個麻煩啦,這次就當是我們吃了虧,算了吧!去投訴多沒面子呀,我可丟不起這個人!”媽媽聽後嚴肅地說:“婉凝,這不是面子問題,而是事關我們自身的利益。現在我們的.權益受到侵害,就應該去維護,不能助長這種習氣,要將維權進行到底!”

我和媽媽來到那家商場的顧客投訴室。為了鍛鍊我,媽媽要我去與工作人員打交道。“您好!您是要投訴嗎?”櫃檯姐姐滿面笑容的詢問。“是的,我要退貨。”我略定心神,平靜的將那些剩下的酸奶放到櫃檯上。“有什麼問題嗎?”“酸奶的保質期沒到,就已經變質了。”“不可能的,”櫃檯姐姐不耐煩地揮了揮手,“你一小破孩來搗什麼亂?”“你可以親自試試!”“我說不可能就是不可能!”櫃檯姐姐早已沒有了剛才的和藹,滿臉凶神惡煞,與之前判若兩人。我氣憤地反駁:“你們不是口口聲聲稱顧客是上帝,為什麼‘上帝’有意見時又不處理?酸奶保質期沒到就變質,難道我沒有足夠的理由退貨嗎?《消費者權益法》明文規定,當產品出現質量不過關時,顧客有權要求退換或退款!”櫃檯姐姐被我氣得直瞪眼,於是採取了“三不”政策——不理、不答、不管。我氣憤極了,說:“你若是再不處理這件事,我就要打投訴電話,投訴你們!”櫃檯姐姐慌了,諂笑著叫我有事好商量,又找來經理,給我辦理的相關的退貨手續。

拿著手續,我哼著歌走出了顧客投訴室,心中有一種淡淡的驕傲。

同學們,權益是與生俱來的,沒有任何人能剝奪它。只有我們合理地運用法律法規,才能使權益不受到侵害。讓我們將維權進行到底吧,共同將法治社會構造得更和諧、更美好!

我的維權故事作文 篇20

今天下午,我們第二節品德課剛剛下課,就有一群大姐姐來到了我們教室,說下節課,她將教我們學會一些維護自己權益的方法和防止自己的權益遭到破壞的辦法!丁零丁零上課了!我們迅速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等待大姐姐開始上課,大姐姐告訴我們,她是來自錢江師範學院的,今天來就是為了3.15這個特別的日子來的。大姐姐開始上課了!她先給我們提了一個問題,問我們誰知道3.15這個日子有什麼含義,我們紛紛舉起手來,爭著要回答。我拼命地舉手,大姐姐終於看到我了,我回答道:“3.15就是消費者維護權益日,我們可以通過-這個電話來進行投訴或維權!

大姐姐說:“對,這就是消費者維權日的含義。”接下來,我再問你們幾個問題,希望大家踴躍舉手發言。你們誰知道在購買食品時應該注意哪些東西呢?話音剛落,同學們就舉起手來,教室裡到處是我們的回答聲,大姐姐也滿意地笑了。後來大姐姐還問了我們很多問題,比如在購買電器的'時候該注意些什麼,在購買生活用品的時候該注意什麼……其中,最精彩的要數最後的回答賽了!大姐姐首先給了我們一個案例,叫我們說出案例中的東東可以用什麼辦法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可以通過小組討論後找出一個代表,再來分出最後的勝負。經過激烈的討論,我們組決定由我來寫。我一筆一劃的寫著剛剛小組討論出來的結果。過了一會兒,我們4個小組全部寫好了各個小組討論的結果。大姐姐看了一下,說:“我宣佈,第一組獲得最後的勝利!”第二組和第三組、第四組分別獲得第二、第三和第四。雖然我們組獲得了最後一名。但我們並沒為這件事而不高興。因為我們從中學到了很多很多的新知識!

一節課一轉眼就過去了。我們和大姐姐們依依不捨的告別了。通過這堂課,使我對3.15消費者權益日有了更多的瞭解,3.15消費者維權日讓我增加了很多知識,總而言之,這堂課讓我們學會了生活中必備的知識,這些知識,可以讓我們在今後的人生道路中,能夠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我代表我們班的全體同學,謝謝這些大姐姐了,更要感謝國家給了消費者一個維護自己權益的日子!

我的維權故事作文 篇21

今年的母親節,我家過得特別熱鬧。母親節前夕,我在市區一家精品店幫媽媽買了一個髮卡,作為禮物送給了媽媽。那天爸爸和媽媽也去金店給奶奶和外婆各買了一個金戒指。媽媽回家還笑眯眯地說:“今天是母親節,商家做活動,買金戒指還送了銀戒指呢!”

沒想到,才過了幾天,外婆戴的銀戒指竟然變了色,從銀色變成了銅色,奶奶的情況也是這般。

“不能這麼算了!”我暗暗地想:“怎麼能算了呢?這個賣戒指的人明明說是銀的,可實際上卻不是,這不是欺騙消費者嗎?我一定要討個說法。”

於是,我鼓勵媽媽去金店,走近金店,很遠就看見透明的櫥窗上張貼著“買金戒指,送銀戒指”的廣告。老闆弄清楚了我們的來意後,馬上變臉了:“誰說銀戒指是假的?你們不懂!”媽媽也不甘示弱,拿出了那枚變色的戒指。老闆看了,知道無法再瞞下去,“這戒指是送的`,一分錢都沒要,假的有什麼關係?”僵持之間,我站出來,胸有成竹地說:“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力,您這不是欺騙消費者嗎?”

老闆羞愧地向我們道了歉,還保證從此以後一定踏踏實實做生意,再不做這種昧心的事。

事情解決了,我不禁想到一個問題:為什麼這麼容易看穿的陷阱,會有那麼多人掉下去呢?

我的維權故事作文 篇22

一個星期五的下午,小丫的爸爸媽媽去外地做生意了。要過幾天才回來,放學後,突然下起了大雨,小丫頂著大雨回家,她的衣服被大雨淋溼了。 她剛走到門口就感覺到沒有一點力氣,突然倒在了地上。正巧我去找他玩,看見她倒在地上。

她還穿著溼淋淋的衣服,我大聲叫了起來“不好了小丫病倒了”。不一會兒小丫家的門口圍滿了人,拿毛巾的,換衣服的,倒水拿藥的大家忙成一遍。王奶奶摸了摸小丫的額頭說“我們必須把小丫馬上送醫院”。

一路上大家都是一個心情,小丫你可千萬不要出事啊。

經過醫生的精心治療,小丫終於虎口脫險了,大家都長長的'鬆了一口氣。這時已經的第二天早上八點了,這時我的眼睛才開始打起架來,小丫的爸爸媽媽來了,他們對大家感激不盡。王奶奶在一邊說“還謝什麼啊,小丫是你們的孩子,難道就不是我們的孩子”這句話把大家都逗笑了。

我的維權故事作文 篇23

每年的3月15日是“國際消費者權益日”。這一國際日最先由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於1983年確定,以擴大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宣傳,使之在世界範圍內得到重視,促進各國和地區消費者組織之間的合作與交往,在國際範圍內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

消費者權益保護運動的興起與商品經濟的發展緊密相連。隨著現代工業化生產的迅速發展和生產技術的日新月異,消費品的結構日趨精密複雜,使用難度增大,商品流通加快,競爭加劇,消費事故也大量發生。尤其是近年來,假冒偽劣商品在世界市場上氾濫成災,已成為各國普遍關注的社會公害。這迫使消費者組織起來以保護自己的利益。

1960年,美國、英國、澳大利亞、比利時和荷蘭等5個國家的消費者發起成立了獨立的、非政治性的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總部設在海牙。這一組織現在更名為國際消費者協會,擁有來自115個國家和地區的'250多個消費者組織。中國消費者協會於1987年加入了這一非盈利性的國際組織。

國際消費者協會自成立以來一直為全世界的消費者奔走,它的宗旨是支援各成員組織的活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運動,促進制定各種維護消費者權益的國際政策法規。該協會總結的消費者8條基本權利已成為全世界保護消費者權益活動的準則。這8條基本權利是:滿足基本需求的權利、安全消費的權利、消費時被告知基本事實的權利、選擇的權利、呼籲的權利、公正解決糾紛的權利、掌握消費基本知識的權利以及在健康環境中生活和工作的權利。

為使各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立法有一致的目標,1985年的聯合國大會通過一項決議,確定了保護消費者的目標和一般原則,明確了消費者的權利和各國政府的責任,規定了消費領域方方面面的行為準則。

近年來,國際消費者權益保護運動也在不斷髮展。各國普遍採用加強立法、新聞、檢驗、標準化等手段保護消費者的利益,制定了有關食品衛生、消費品安全、質量和計量、工業標準化以及禁止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等一系列法規,並採取了諸如設立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專門機構和加大懲處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的措施。

我的維權故事作文 篇24

每年的3月15日是消費者權益日,昨晚我們全家人坐在沙發上看315晚會。

晚會開始了,使我很震驚的是有些廠家生產的紙尿褲是用回收的二手紙尿褲,用破碎、未經過篩選加工散漿製成的,而不是用正規的卷漿!真是太不衛生了,還不安全。

還有現在普遍的帶有云閃付功能的的銀行卡輕輕的.觸碰POS機就能支付,很方便。但常有人盜刷帶雲閃付的銀行卡里的錢,怎麼做到的?記著做了實驗,買了一臺POS機,又辦了一張帶雲閃付功能的銀行卡,記者將銀行卡放進口袋,支付成功!將卡放進錢包,支付也成功!天啊!我看的時候想,科技帶來便利的時候還要防範風險!

最後,是714高炮。714高炮就是用許多手機上的借錢軟體,一開始你是借錢,後來你就拆東牆補西牆了,聽說真有人因為欠錢太多,崩潰了跳江了。

看了晚會,我深受感觸。現在的人為了錢什麼都做的出,明明知道自己做的事情違法,卻知法犯法,真是膽大包天呀!我覺得全社會都應該遵守規則,遵守法律,社會才會更加美好。

我的維權故事作文 篇25

昨天,是一個維護消費者權益的重要節日,它就是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

說起這個節日,很多人可能都不太清楚它。說實在的,我也不太清楚這外節日,但我通過查閱資料知道了這個節日是1983年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規定每年的3月15日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才有了這個節日的。

而我國,自1987年開始,到了3月15日,都江堰市會組織各地舉辦隆重的紀念活動,運用各種形式的宣傳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法規、法律。因為這個節日是維護消費者權益的,所以當然少不了揭示破壞消費者權益的事件。就在昨天,中央電視臺便播出了3.15晚會,揭示了上一年破壞消費者權益的重要案例,大力宣傳了維護消費者權益、打擊偽劣商品、打擊缺陷服務的決心。如今,這個社會的消費方法、狀況已經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破壞手段也越來越多,這個節日的用處也越來越大。我真希望有了3.15這個節日的幫助,消費者能不受權益上的破壞,能安心、放心地消費。

我的維權故事作文 篇26

有一位作家曾經說過:誠信是一本厚厚的日記,是一張不能背棄的人生契約。“誠信”是做人之本,如果我們不講信用,在社會上很難擁有別人的信任。

我們現在每個人都有零花錢,我們會拿著這些錢去買一些吃的、用的、玩的,顯然我們已經成為了一名消費者。再過幾天就是“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作為一名市民,作為消費者,我們必須要掌握消費常識。

消費者權益分為安全保障權、知悉真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等九項消費權益。在很多商場超市會出現賣假豬肉等違法現象,導致很多消費者因吃的東西不乾淨而生病、打針,將苦苦掙到的錢都用在治病上。欺騙消費者的行為本不應該發生的,可是,它卻屢次出現在我們的身邊。由此可見現代人的誠信素質多麼差。

每年的'3月15日晚上的中央電視臺播放的3.15晚會上總會反應一些社會上和現實生活中消費者經常遇到的欺詐等行為。

我也思考過,沒有誠信的人,生活在世界上,就如同一顆漂浮在空中的塵埃,永遠不會收穫公眾的讚美,還有內心深處的踏實和平靜,所以從現在開始,我們要做一個誠實守信的消費者,如果將來成了企業老闆,更要以德服人、以誠待人

我的維權故事作文 篇27

昨天,是一個維護消費者權益的重要節日,它就是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說起這個節日,很多人可能都不太清楚它。說實在的,我也不太清楚這外節日,但我通過查閱資料知道了這個節日是1983年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規定每年的3月15日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才有了這個節日的。而我國,自1987年開始,到了3月15日,都江堰市會組織各地舉辦隆重的紀念活動,運用各種形式的`宣傳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法規、法律。因為這個節日是維護消費者權益的,所以當然少不了揭示破壞消費者權益的事件。

就在昨天,中央電視臺便播出了3。15晚會,揭示了上一年破壞消費者權益的重要案例,大力宣傳了維護消費者權益、打擊偽劣商品、打擊缺陷服務的決心。如今,這個社會的消費方法、狀況已經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破壞手段也越來越多,這個節日的用處也越來越大。我真希望有了3。15這個節日的幫助,消費者能不受權益上的破壞,能安心、放心地消費。

我的維權故事作文 篇28

3月15日,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各大媒體紛紛報道商家黑幕,一件危及消費者權益的事情相繼曝光.

在北京的一個大型水果銷售市場,記者來到了一家蘋果批發商店。店主見到記者時非常熱情。他聽說急著要一盒蘋果,就拿了一盒包裝精美的蘋果送給我們。記者要求開啟。車主明顯表現出不情願。開啟後,蘋果幫忙的.第一層蘋果特別飽滿。記者要求開第二層時,業主說:“別買了,快走!”記者非常驚訝。記者從各大市場買了幾箱,開啟檢查。他們都把壞的藏在二樓。為了欺騙消費者,一些商家在紙箱裡放水泥,放水瓶,以支付貨物的重量。有些人認為它們佔水果重量的三分之二。也就是說,人們每次花100元賣水果,就要花60元買水泥盒。

一些危害消費者權益的事件曝光後,引起了群眾的公開聲討,大罵各種非法商家和廠家。然而,人們的叫喊並沒有讓罪犯感到後悔。各種危害消費者權益的事情,如非法新增各種化學品、因質量問題未能退貨電器等。在中國各地頻繁發生,都是因為利益驅使商家走上這條路,而為了自己的利益,他們可以使用任何手段。讓消費成為獲取暴利的工具。媒體的曝光讓我們更加警惕,維護自己的權益。它還呼籲其他企業糾正他們的惡靈,並提醒政府加強管理,防止這種事情再次發生。

3月15日,消費者權益保護日,我們希望人們能夠認識到消費者權益的重要性,對於消費者來說,每一天都是315天。

我的維權故事作文 篇29

今天,是消費者權益日,我們去了人人樂調查了很多位的年輕人。我們的小組有姚宇欣、張若實和我,我們調查了二十多次,可是有十幾次是失敗的,就說我們快要集合的時候,我還差一張表沒有填完,我很著急,我們的組員也很著急,我對姚宇欣說:“我要是想去問的話,就去問吧,”我問人的時候,不管是老人、大人、或者是大學生,我們都問過了,可是,沒有一個人可以回答我們,納悶要不就是說:我沒有時間,要不說我要趕車,或者說,我們的普通話講不好,還有的人既然說:你們快點走開,別打擾我,每當我們一次失敗,也就要在我們的失敗記錄本的上面加上一個重重的一,每當有人接過了我們的表看了又看,然後,我們看見了這個人在我們的表上回答了我們的問題,我們欣喜若狂,在我們的失敗記錄本的上面減去上一個重重的一,因為,我們離成功又更近了。

我們隨時要看一看時間,以免時間過了以後,大隊已經走了,在時間已經到了的時候,我們垂頭喪氣出來了,應為,我的表一張也沒有填,可是有一張表已經作廢了, 因為有一個女的人,看了一看我們的表,填寫了一些內容,可是,在還沒有填完的.時候他說她不填了,所以,我只有一張表了,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個叔叔,他幫我們填完了這一張表,我們又在失敗記錄本的上面減去上一個重重的一,我也高興得幾乎都連自己姓什麼都不知道了。

咳,時間過的可真是太快了一點,我們有得回班了,這一次不僅知道了三一五的知識,也訓練了我的大方和勇敢的程度。

我的維權故事作文 篇30

為了擴大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宣傳,使之在世界範圍內得到重視,促進國家、地區消費者組織之間的合作和交往,更好地開展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於1983年確定每年3月15日為 ”國際消費者權益日”。

這是基於美國前總統約翰·肯尼迪於1962年3月15日在美國國會發表《關於保護消費者利益的總統特別諮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費者的“四項權利”,即:有權獲得安全保障;有權獲得正確資料;有權自由決定選擇;有權提出消費意見。肯尼迪提出的這四項權利,以後逐漸為世界各國消費者組織所公認,並作為最基本的'工作目標。

消費者權益保護運動起源於歐洲,興起於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各發達資本主義國家,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歷史。二戰後,各消費者組織便應運而生,並迅速擴充套件到發展中國家。1960年,成立了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簡稱ci)。

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國的消費者組織都要舉行大規模活動,通過各種形式,利用各種宣傳媒體集中宣傳消費者的權利、消費者組織的義務,顯示消費者的強大力量。

我的維權故事作文 篇31

消費者權益日是?我冥思苦想也想不,我就去網上查資料。“哦!是的啊!”我自言自語地說。其實消費者的權益指的“四項權利”,即:有權安全保障;有權資料;有權自由決定;有權消費意見。這裡,我了事。

記得有,去商場給我買了粉紅色的外套,不釋手,百穿不厭,一連穿了星期也不肯脫洗。你可要,我那件像泥巴里滾過,要髒就髒。後來沒辦法,我“忍痛割愛”,把拿去洗了……結果天早晨,在晾時,尖叫了,把做夢的我吵醒了。這可把我嚇壞了,我平時是一乍的。我趕緊穿好一看,“啊!”尖叫了。,是那件粉紅外套的袖子上有洞。我看見後急得要哭了。連忙安慰我說:“別急別急,明天我拿到商場去換。”

天那家商場,平靜地對工作人員說:“小姐,不好意思,麻煩你把這件換一下。這件才洗了,袖子上就有洞。”一邊說一邊把拿。工作人員聽了番話後,那充滿笑容的臉板了。我:對待上帝的嗎?只聽工作人員說:“好象沒規矩的,這裡不退的。你拿來,幫你補一下!”我聽後,心就不由自主地懸了。聽了,也不甘示弱,就和工作人員吵了。後來把的經理叫來,心不甘情不願地把經理請了。經理的可比了,我想是經理的服務意識更強吧!

最後在使勾破的下,給換了新的'。我懸著的這顆心也終於可以放了。

我從這件事中了消費者,當的權利受到侵害時,要運用《消費者保護法》,堅定地為維權!

我的維權故事作文 篇32

又到一年一度的消費者維權日,趁這個機會我要跟大家說說我身邊的維權故事。

那是一個萬里無雲的上午,爸爸拿著一個黑色的塑料袋,顯得有點神祕。爸爸把它放在桌子上,我好奇地打開了那個塑料袋,發現裡面裝著一瓶叫“五糧液”的.名酒。爸爸高興地說:“今天中午我要喝個痛快。”時間過得飛快 ,一會兒中午就到了,爸爸拿出那瓶名貴的好酒倒入杯中,“咕咚咕咚”地喝了起來。突然,爸爸大叫起來:“這酒真怪,跟二鍋頭一樣,還有點淡。”媽媽嚐了一口說:“你在哪買的?”爸爸不假思索地說:“一家小超市裡。”媽媽火冒三丈:“你個笨蛋,這哪裡是五糧液,分明是二鍋頭兌著個白開水。”爸爸垂頭喪氣地說:“啊?賠了150元啊!”

另外,我還了解到:一天,一個七八歲的國小生在校門口買了兩三根中性黑水筆芯。到學校,他開始寫字,筆芯出水不暢,筆跡顏色不對。於是,他便到商店要求更換,可商家強調該筆芯沒有問題,並說拆開不能退換,還罵他是個不要臉的臭小子……小男孩想:商家的心太“黑”,可能不止我一個受騙。若不制止,還會有更多的國小生受騙,我絕不能讓經營者唯利是圖,繼續坑害別人。主意拿定,他便打電話向12315投訴。12315工作人員立即趕到現場進行調查。據落實,這些筆芯的確是冒牌貨,執法叔叔責令該商家退還孩子筆芯錢,並加倍賠償,同時沒收所有偽劣產品。小男孩當場對經營者說:“我不是為了這幾元錢,而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有損法律尊嚴。”執法叔叔和圍觀的群眾異口同聲地讚揚這個學生法制觀念強,能用法律為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

我的維權故事作文 篇33

那是去年春天裡的一天,我在一家玩具商店買了一個玩具,本來是用辛辛苦苦攢著的錢買到心愛的玩具是一件很開心的事情。但是回家拆開包裝一看,卻發現心愛的玩具少了好幾個零件,我趕緊拿著發票去找老闆退貨。

我對老闆說:“老闆,你這玩具少零件,我要退貨。”“憑什麼!”老闆氣沖沖地問我。“你看,這是我的購貨發票,就憑這,而且你這貨上明明寫著‘少一陪十、假一陪百’,你該不會不退吧?”“笑話!你以為我是三歲孩子啊!我只是賣的,這又不是我生產的貨!”黑心老闆臉上沒有絲毫畏懼,看來這傢伙已經是慣犯了。

“你行,”我手指著那個老闆說:“好,現在我把工商局的叔叔叫來,讓他來給我們評評理!”那老闆以為我撒謊,說:“哎呀,你叫呀,我好怕怕呀!”好吧,敬酒不吃吃罰酒,這是你自找的!5分鐘後,工商叔叔來了,瞭解事情經過後,工商叔叔向我們講解了:經營者的義務及消費者的'權力,讓黑心老闆陪退給了我錢,還拆了他的招牌。

我的維權故事作文 篇34

暑假的一天,我和舅舅舅媽去逛街,在一個店裡買了一個海星戒指,簡直是愛不釋手!可是不到一個小時,上面的海星竟然脫落了,我的心情失落到了極點!

我忽然想起在不久前買《水滸傳》的故事,當時拿到書的時候,就感覺有點不對勁,好像要脫膠似的,但是又不好意思讓媽媽聯絡商家,於是就沒告訴媽媽,過了不久後,那本書變成了兩半時,我才告訴媽媽,但是那時候再換書就不容易了!

我的腦子裡閃爍著無數個問號,難道這個新買的戒指就這樣壞了嗎?那可怎麼辦呢?我想試著去換一下,又害怕那家店不給我換。走到一半時,我突然想起爸爸懂法律,於是決定參考他的'意見,爸爸告訴我,維護你自己的權利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如果不是你損壞的那麼你就可以找他換貨、退貨!

聽到了這句話,我心中的恐懼一下子就沒了,我們來到了那家店,但是到了之後才發現我又緊張起來,我拿著發票的手都出汗了,也不敢開口!好的是那個服務員主動問了我,我才把事情告訴了他!沒想到他直接就讓我再選一個,其實也不要把人想的那麼壞嗎!

經過這一次維權,我終於知道了法律的重要,感受到了世界上人人平等的道理。我還知道了發票的作用,我長大以後肯定不會讓別人欺負我的,總之有法律站在我這邊,看他怎麼辦!

我的維權故事作文 篇35

“媽,家裡還有麥片嗎?”媽媽說:“沒有了,給你錢,自己去超市裡買好嗎?”“好!”我無力地答著,為了喝到麥片只好從被窩裡出來。

來到超市,急忙去找想要的東西。拿起一袋麥片,東看看西看看,找不到生產日期在那兒。這麼大一個超市總不可能有過期的東西放在貨架上吧!拎起就去付錢,心裡還想著那暖暖的被窩呢。

回到家,把麥片一放,就直奔向被窩。媽媽過來泡麥片,說:“欣欣。你沒有看生產日期嗎?快過期了。離保質期還有五天,五天吃不完這袋麥片。”“媽媽,他們那麼黑心,把過期食品放在貨架上?走,跟他們說去。“好,走吧!”

氣憤地走進超市,說明來意。服務員說,要麼只有這一袋吧。去放置麥片的貨架看看。那裡的麥片,有很多袋都是隻有五天的保質期了。做生意不是這樣做的。“你看看,這麥片不是都要過期了,你們怎麼還在賣?”媽媽氣憤地說道。 我不甘示弱地說:“把你們領導叫來。”“好。”

“您好,請問有什麼問題?”“你們這裡的東西怎麼過期了還在賣?”超市領導拿起麥片看了看生產日期,“對不起,這是我們工作的失誤,就給你換沒有過期的。”超市領導連連說道。“還有,這兒員工的工作態度也太差了,我們和她好好說,她還一付有理的.樣子,連看也不看一下就說不可能”“好的,好的,我知道了。”

消費者消費,必須有一個心眼:看清生產日期、保質期,這是維權意識,也是生活常識。

我的維權故事作文 篇36

“阿姨,這個玩具質量太差了,是冒牌貨,我要換一個!”一進小店,我就理直氣壯地對櫃檯前的阿姨說。

阿姨看見我進門時,以為我是來消費的,臉上還晴空萬里的,突然間聽說我的來意後就烏雲密佈了,說:“哪來的小孩,別亂說話,快走,別壞我們店的名譽!”聽了阿姨的話,我非常害怕,聲音也變小了。“我的同學也買了這個玩具,跟我的比,他的要精緻得多,你這個是冒牌貨……”

阿姨氣急敗壞地說:“快滾,不然把你趕出去。”我低聲地哭了起來,跑了出來。突然,我靈機一動,想到了一個辦法。我擦乾眼淚,又跑了回去。阿姨看到我又回來了,脾氣也上來了,叫到:“你怎麼又回來了,找麻煩是不是?”

“我不換了,今天你必須退貨。”我勇敢地望著她說。

“嘿嘿,我就是不退,你還敢威脅我?”阿姨冷笑了起來。

我望著她的眼睛,把法制副校長給我們上課時教的一套“背”了出來:“我不敢威脅你,但法律敢質問你。你銷售劣質產品,侵犯了消費者的權益。要是我給大家看在你這兒買的東西,你的'店以後就沒人光顧了,我還可以撥打“12315”或者把賣給我的劣質產品送到消費者保護協會去……”

這位阿姨吃驚地望著我說:“我退還不行嗎?小祖宗,我服你了,你哪兒學的,一套套的,算你厲害。”

拿著退回來的錢,我越想越高興,心裡比吃了蜜還甜。

我的維權故事作文 篇37

“吱”的一聲,一輛計程車停在身旁,我一腳跨上去,習慣性地報了地點,心情便一陣高漲。

幾分鐘前我正準備走回去呢。這是春節期間,街道上已經變得沉寂冷落。可是我離家還有一大段路程,在車站旁不知等了多久,可硬是不見一輛車向我駛來。

莫非是司機都回家過年了?如果真是那樣可就摻了,僅憑我這雙腿走得回去嗎?

經過幾次徘徊,我終於心灰意冷,準備委屈我這雙大長腿,卻見一個小紅點衝過來,越來越大,原來是一個輛計程車!我心中不禁一亮:從這裡搭回家需要十塊錢,而我身上恰恰只剩下十塊了,真是“山重水複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啊。

無比熟悉的家門終於出現在了眼前,我遞出錢,正準備下車。不料那司機突然一句話卻讓我差一點撞上了車門:“二十!”

一股燥熱頓時席捲了我的全身,隨後又是一陣顫慄,行動一切變成了慢動作。不過是幾秒鐘的時間,我卻感到像是經過了上千年。

“不……是十元嗎?”我的聲音已顫抖了起來。

“春節漲價了,你看別人都回家歡歡喜喜地過年了,我們在這裡繼續開車容易嗎?”那司機的話似乎更冷了。

原本懵圈的我聽到這裡有了主意,我想到了上次在報紙上看到的訊息:一切車輛在春節期間都不允許漲價!有了這個定心丸,我不禁有些得意起來:“好吧,我給你二十元,可是你要給我一張發票。”說完我還將他的.計程車證號用手機拍了下來。

他似乎已經察覺出了什麼,不想被投訴,遭投訴可是要被罰款的。他有些著急了:“好吧,就只收你十塊,但你把那些照片刪了。”

我依照他的話做了。的確,別人都回家過年,他卻在外面辛苦掙錢,確實有些不容易。下車後,我對他送出了真誠的祝福:“新年快樂,財源滾滾!”

我們相視一笑,轉身走出時,傳來一陣汽車發動聲與一聲釋然的話語:“謝……謝……”

心情不覺一陣愜意。

我的維權故事作文 篇38

因為平時穿的波鞋破了,我向媽媽提出換新鞋,媽媽爽快地答應了。

吃過午飯,媽媽帶我來到市區一家大型鞋店。我和媽媽仔細挑選了好幾對心儀的波鞋,逐一試穿,最後選定了一對淺藍色的跑鞋。經過一番議價,雙方確定了價錢。媽媽問:“如果鞋子有什麼問題,可以退換嗎?”“如果鞋子質量有問題,或者是你有什麼不滿意的,七天無條件退換。”售貨員像背書一樣回答。“請你保管好小票,屆時要憑票才可辦理。”售貨員詳細地給我們解說。聽了售貨員的信譽保證,我們放心地付了錢。

一到家,我迫不及待地換上新鞋,馬上約上幾個小夥伴到樓下的小公園騎自行車。我們比賽誰騎得快,我跳上車,用力右腳踩腳踏,由於用力過猛,腳踏沒踏正,車子搖晃起來,我摔了一跤。我馬上爬起來,幸好沒摔傷,可是右腳的鞋頭卻開裂了。

“媽媽,我們買的'鞋子是山寨貨。”回家後,我急衝衝地說。媽媽向我瞭解情況後,仔細看了看裂開的鞋,“這鞋應該是質量有問題,一般的鞋不會摔一下就壞了。孩子,不用擔心,你忘了售貨員當時是怎麼說的嗎?”我回頭一想:七天無條件退貨!接著,媽媽便跟店家通起電話來,但電話溝通並不順利,於是,我們帶上鞋和小票到店裡面談。

我們又來到鞋店,把鞋壞的經過告訴售貨員。“這麼說來,鞋是你們自己弄壞的,這不在退貨的範圍內。”售貨員冷冷地說。“鞋雖然是穿著時壞的,但哪有鞋剛一穿上就裂開的?這應該是鞋的質量有問題。再說,你們不是承諾七天包換嗎?”媽媽辯解著說……經過激烈的爭論,店家就是不肯退貨。突然,我想起在電視上看過,出現這種情況,可向消委會投訴。於是,我就對媽媽說:“媽媽,不要跟他們爭了,我們可以去投訴的。”聽我一說,場面頓時靜了下來,店家最終幫我們辦理了退貨。媽媽誇我是一個聰明的孩子!

後來通過了解,店家之所以答應退貨,是因為我們維權的方法是正確的。經過這件事,我懂得現在是法治社會,我們要多學習法律知識,做到知法、懂法、守法,運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我的維權故事作文 篇39

常在街頭小巷的書店和音像店中看著人進人出,進來的人目光中充盈著對知識的渴望,對藝術的追求,走出去的人臉上洋溢著收穫的喜悅或尋知音而不遇的失落。或許,這就是文字作品和音樂的魅力體現。然而,我們總能從一些不法商販那裡找到風靡一時的書籍或音像製品,但它們不同於正規店中的正版商品,而是由一些為追逐暴利而喪心病狂的不法分子所盜版的,雖然售價總低於正版商品,但質量卻大打折扣。這些盜版商品給原創作者和消費者都帶來了不同程度的損失,從利益上講,消費者購買盜版必定影響到正版的銷售量,原創者會蒙受經濟和精神上的損失,而盜版製品的低下質量又讓消費者大呼上當。當今社會,需要的是對版權的維護和對原創的鼓勵。維權,是對已有作品的保護,而創作,則是對新亮點的渴求。我們需要維護智慧財產權,也需要有更多的創新精神。

維權,是對現有作品的保護,是對作者的支援。讀者和音樂欣賞者購買正版商品,是對原創者最直接也是最大的鼓勵與支援。從2001年起,我國就頒佈了一系列的維權法令,如:公民作品的著作權保護期是作者終身及死亡後五十年,而原作者的署名權和修改權則無期限限制地受到保護等,以維護創作者的合法權益。當我們的`作品未經允許而被轉載時,我們有權提出上訴,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樣的,對於自己喜歡的文字或音樂作品,在經過作者的同意之前,是不能夠隨意上傳到網路上或轉載在報刊上的。未經批准的轉載已經構成了一種侵權行為,是要負法律責任的。為了維護廣大作者的合法權益,每一位公民都應該起到監督作用,提醒自己和身邊的人維護原作者的權利,不隨意轉載,不購買盜版書籍、音像製品及計算機軟體等。

創新,產生於對新視點的追求,對新事物的渴望。每一位讀者和音樂欣賞者都對新作品充滿了期待,即便已有的作品再經典,那顆充滿好奇的心也不願久留,總是期待前方更精彩的亮點。為此,若想提升自己的人氣,想要受到廣大讀者或樂迷的愛戴,就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嘗試更多次的創新,決不能照搬其他人的作品。盜版他人著作的行為是可恥的,違背社會道德,違反我國法律法規的。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為,將要被追究法律責任,包括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即便侵權者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法院也可以作出50萬元以下的賠償判決。抄襲行為嚴重侵害了原作者的合法權益,也會給廣大讀者和音樂欣賞者帶來精神上的傷害。如果沒有創新,文藝界如何得到更好的發展呢?

維權與創新,是保護版權必不可少的兩步棋。維權,是創新的基礎,是進步的必要條件。東施效顰或許自詡嬌媚,但她一生也無法得到真正的寵幸,無法體味三千寵愛在一身的高貴。惟有創新,能讓你領略到別樣的繁華,能讓你開闢出一片屬於自己的新天地,能讓你喜歡上創作與藝術。維權得以實施就必將有所創新,而創新後又必須有足夠的力量來保護新生兒,文學與藝術作品,便在這維權與創新之間不斷煥發出綺麗的色彩。

當你走進店鋪時,請記住永遠拒絕盜版;當你相效仿他人作品時請記住別處還有更精彩的舞臺;而當你一路前行時,請別忘記:神聖的版權,需要我們共同保護。

我的維權故事作文 篇40

以前,當我們買到假冒、偽劣的商品時,我們要求店家給予賠償是不太現實的事情,更可恨的是有些商家竟蠻不講理、推卸責任。使我們這些消費者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啊。可是現在不同了,只要打通12351,12351工作人員就會為我們消費者主持公道。

在2006年6月的一個晚上,吳小姐和往常一樣去了一個女子健身俱樂部健身。來到健身俱樂部,她在前臺領了免費儲物櫃的鑰匙,然後將一部手機,一塊手錶和一個裝有760元現金的錢包放入免費儲物櫃中。當吳小姐健身結束後,她發現儲物櫃裡只剩下自己的衣物和揹包,可揹包裡的手機、手錶和760元的現金卻都不翼而飛了,但儲物櫃的鑰匙卻還戴在自己手上,而且鎖孔也沒有被損壞的痕跡,吳小姐覺得是俱樂部管理不嚴,讓人把鑰匙給複製了。吳小姐向前臺詢問她的物品丟失,能否賠償,可是前臺的.管理人員卻說:“我們這個儲物櫃是免費使用的,有物品丟失我們店概不負責。”這可急壞了吳小姐,那些物品加起來可值4000餘元呢,幸好吳小姐機靈,撥打了12351服務電話。過了一會兒,12351工作人員來了,在瞭解了相關情況後,12351工作人員和俱樂部努力協商,經過一番努力協商後,俱樂部同意索賠給吳小姐2000元,並答應加強防盜設施,儘量不要再讓這種事再次發生。

12315工作人員本著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為了人民,他們盡心盡力的工作著。他們就是我們消費者的維權戰士,有了他們,我們消費者便可以放心的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