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趣編(之七)發
咬文嚼字1.14W
發:一般的人的頭髮有10萬根,有的人的頭髮長得非常的茂盛,煞是好看。頭髮名稱很多,佛家稱煩惱絲,所以為了“四大皆空”,佛家要剪掉頭髮。但按照中國人的習俗,是非常珍視頭髮的。《孝經》説:“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所以在古代,小孩自要束髮,結髮成人。孔子説過,如果一個人披頭散髮,那就要淪落為夷狄之人了。
古代中國人把頭髮是看得很重的,在東漢,割頭髮的處罰僅次於死刑。大家都知道曹操割發的故事:建安三年夏四月,曹操出征張繡途中,下了一道命令,各位將士經過麥田時,不得踐踏莊稼,否則一率斬首。一日曹操正在騎馬行軍途中,忽然一隻班鳩受驚從田中飛出,曹操坐騎因此受驚躥入麥田,踏壞一大片麥子。曹操立即叫來行軍主簿,要求軍法處置,主簿十分為難,曹操卻説:我自己下達的禁令,現在自己違反了,如果不處罰,怎能服眾呢?當即抽出隨身所佩之劍要自刎,左右隨從急忙解救,這時謀士郭嘉急引《春秋》“法不加於尊”為其開脱。此時曹操便順水推舟,説一句“既《春秋》有‘法不加於尊’之義,吾姑免死”,但還是拿起劍割下自己一束頭髮,擲在地上,對部下説:“割發權代首”,叫手下將頭髮傳示三軍,將士們看後,更加敬畏自己統帥,沒有出現不遵守命令的現象。這就是曹操“割發代首”的故事。還有一個故事,説的是多爾袞在進入北京的前一日,即諭令剃髮,進京的第二天又諭令:“凡投誠官吏軍民皆著剃髮,衣冠悉遵本朝制度”,不剃髮者便被視為是有狐疑觀望之意,“定行問罪”。由於受到漢族人民的激烈反抗,二十二天後,多爾袞被迫取消了剃髮令。但順治二年六月,當南京弘光政權滅亡後,卻又重申剃髮令,宣佈,京城內外及各省地方,自部文到日,限十天,“盡令剃髮,遵依者為我國之民,遲疑者同.逆命之寇,必置重罪”。各州縣奉到本府限期剃髮的火票後,官吏“遍歷村莊,細加嚴查”,“違旨蓄髮,罪在必誅”。當時是留髮不留頭,留頭不留髮。因而士民大憤,紛紛起兵反抗。許多明朝百姓為了留住頭髮,獻出了生命。有的為了留住頭髮,逃命山林,有的流落飄洋過海,流落異國他鄉。可見古代中國人對頭髮的珍視。
當然,中國古代不少文人也是披頭散髮的,如遭流放的行吟詩人屈原,他擔心楚國的命運,憂國憂民,沒有心思去打扮弄頭髮。李白本來想長風破浪會有時,直掛雲帆濟滄海,可惜英雄沒有用武之地,所以後期的李白散發弄扁舟,只想抱明月而長終了,想退隱江湖了。魏晉時期,知識分子不少都是怪異而苦悶、豁達而瀟灑的,所以當時不少知識分子也是披散頭髮的。他們邊吹牛,邊飲酒,邊寫詩,邊議論,披頭散髮,邊摸身上的蝨子咬一下,又狠狠地吐掉,真是真風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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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趣編(之二十一)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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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名招牌莫亂“諧”
在越來越講求“視覺衝擊”的時代,古城西安街頭各種個性化店名招牌也越來越多,一些耳熟能詳的名詞被諧音替代,以此誘人眼球、招攬生意。一家剛開業的理髮店的招牌特別扎眼,叫“最高發院”,另有一家浴場巨大的招牌竟然是“棕楠海”,還有一個不起眼的髮廊居然店名叫“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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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地”“得”能都寫成“的”嗎
問:有人説“的”“地”“得”現在可以混用了,可以都寫成“的”,是這樣嗎?答:答:“的”“地”“得”在説話的時候,是一樣的,都讀為輕聲的de“的”“地”“得”的區分是書面上的。例如:(1)這是一次愉快的回見。(2)他愉快地會見了外國客人。(3)會見進行得很愉快。從以上例子中,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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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剎那”與“霎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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